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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周恩來執意推林彪當唯一副主席


《名星》蕭雨 木風


美國之音《解密時刻》節目第二輯《國家禁區》在明镜出版社出版之後,《名星》雜誌經授權選載該書部分章節如下:

李肅(美國之音《解密時刻》節目主持人):周恩來的地位在歷史上一直是在林彪之上,在黨內是這樣,在軍內也是這樣。到了“文革”,林彪躍升為毛的接班人,成了第二號人物,周變成了他的下級。周是如何適應這個因位置轉換而產生的巨大心理落差呢?

高文謙(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前室務委員,周恩來生平研究小組前組長):周這個人的組織紀律觀念非常強。一旦黨定了什麼事情,他就會去照辦。黨做出什麼決定,他會服從。所以,在“文革”中,林的地位一經確定,他就非常注意處理好他跟林的關係。

【解說:1966年,在中共決定開展“文革”的八屆十一中全會上,毛澤東親自擬定政治局常委候選人名單,把林彪列在第二位。當時,包括林彪在內,中共有五位副 主席。為了突出林彪的副統帥和接班人地位,周恩來主動提出不再提及自己中共中央副主席的頭銜,從而也避免提及其他幾位副主席的頭銜,讓林彪成為唯一的副主 席。周恩來曾經在“文革”初期多次公開自豪地提及這件事,說林彪“是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最好,跟毛主席跟得最緊的,我推薦他為副統帥”。

1969 年4月,中共召開“九大”,林彪的接班人地位被寫入《中國共產黨章程》。當時毛澤東有意讓周恩來也擔任副主席,但被周婉拒,為的是突出林彪的接班人地位。 周恩來在4月14日的全體會議上說:“我們不僅為著我們偉大領袖,當代最偉大的馬克思列寧主義者毛主席而感到無限幸福,我們還為有了眾所公認的毛主席的接 班人,林副主席而感到很大幸福。”



周恩來與林彪年輕時合影。

高文謙:周在寫報告的時候,都是毛、林並列。每天晚上寫到半夜三更,多少年就這麼寫下來,從1966年一直寫到1971年。

林彪事件之後有個小插曲。林彪已經摔死了,周恩來一晚上沒睡覺,還要給毛、林寫報告。報告裡面是寫給毛的,但信封上卻還寫著“毛主席,林副主席”。這個筆誤讓周嚇出一身冷汗。他特意把他的小秘書紀東給叫過來說:“你看看,我犯了這麼個錯誤,你以後要替我來把關啊。 ”

實際上信根本就沒有送出去。你從這個事情就可以看出來,他已經習慣了。(《是是非非周恩來》選載2。《名星》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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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邱會作列舉八條林彪不可能政變理由


《名星》邱會作

編者按:2000年,邱會作與一位現代史、黨史研究者長談17次,總計約35小時,內容涉及黨史軍史許多重要內容和看法。披露了不少鮮為人知的內幕和真相。《名星》雜誌選登了邱會作談話錄中回憶九一三事件的部分,明鏡新聞網經授權予以轉載。


時間:2000年9月5日15:16至17:00
邱會作:
(续前)現在我說一說我的理由,說一說不存在(林彪)政變的理由。

第一個理由,從毛主席南巡開始,北京就是個真空。毛主席離開了北京,林彪住在北戴河。從北戴河到北京一個小時就到了,林彪要搞武裝政變,從北戴河飛回來就唾手可得。他還有什麼必 要搞武裝政變呢?他堂堂正正地指揮就是了。當然,當時還有一個周總理在北京,對這個問題我就不予評論了。除此之外,任何問題都不在話下。什麼康生呀、什麼 “中央文革”呀,那都是輕而易舉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當然,林彪要這樣做也不是一點風險都沒有。但是這樣做總比武裝政變的風險要小多了。按照當時林彪的威望、他的條件,他做什麼事情都是可以得心應手的呀!

第二個理由,林彪是從排長出身的軍事家,也是從小軍事家上升到大軍事家的,林彪深深知道軍事上的厲害。搞政變是一種特殊軍事戰鬥,這個厲害關係,林彪還能不知道?那是沒有可能的!沒有嚴謹的計劃、嚴密的組織、周密的指揮,那不等於是開玩笑 嗎?!林彪能這樣輕率嗎?!那是不可能的!他能夠靠幾個沒有指揮過部隊、沒有打過仗的空軍機關幾個政工人員、幾個空軍黨委辦公室的秘書去胡鬧嗎?這是不可 想象的!

第三個理由,林彪在軍隊的威信是很高的。抽象地說,毛主席威信當然更高,但從和軍隊的關係說,林彪到底比毛主席和軍隊近得多了。 林彪要搞軍事政變,他為什麼不先搞政治上的結盟呢?為什麼不動用軍委辦事組呢?為什麼不動用大軍區司令員呢?至少也要動用一個軍長啊!這些都沒有啊!林彪 信任軍委辦事組,重視軍委辦事組,為什麼林彪為了自己的生死存亡的戰鬥,他又不使用軍委辦事組呢?

第四個理由,1971年9月12日是林彪搞武裝政變很關鍵的日子吧!那是個星期天,黃、吳、李、邱都是過的休息生活。黃永勝住在西山,他在家裡帶小孫子、 聽京戲唱片,根本沒出門。吳法憲上午也在西山,下午就回空軍了,回去看他的文工團排練了。李作鵬帶全家遊頤和園,很晚才回來。我9月11日住在總後機 關,12日上午10點上的西山,因為有幾個客人要到西山看我的小孫女,我去陪他們去了。客人是我大兒子路光的岳母一家人。那天晚上6點鐘,我到了京西賓 館,主持了一個軍委國防工業辦公室的辦公會議。午夜12點開完了會,我就回總後機關了。我的警衛員叫張軍,他為我做了夜餐,吃完夜餐後,他給我吃了安眠 藥,照顧我睡覺了以後才離開的。大概凌晨快3 點鐘,秘書就來了,說周總理通知3點鐘開政治局會議,就叫我起來了。我當時也沒有什麼好想的,反正中央的會議是沒有時間的。我到了大會堂之後李作鵬才到, 他是最後到的,是警衛員扶著進會場的,因為他剛吃了安眠藥還沒有睡醒。我們軍委辦事組的幾個人9月12日就這麼過了一天,這還像是林彪反革命政變的人?!


林彪和“四大金剛”:左起李作鵬、吳法憲、林彪、黃永勝、邱會作。     

(《監管中的邱會作回憶“九一三事件”》連載4。《名星》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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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廬山會議毛看問題大,林看問題小


《名星》邱會作

編者按:2000年,邱會作與一位現代史、黨史研究者長談17次,總計約35小時,內容涉及黨史軍史許多重要內容和看法。披露了不少鮮為人知的內幕和真相。《名星》雜誌選登了邱會作談話錄中回憶九一三事件的部分,明鏡新聞網經授權予以轉載。


時間:2000年9月5日15:16至17:00

邱會作:
 (续前)廬山的問題究竟有多大呢?照我的觀點來說,是又大又小。站在毛主席這一方面說,廬山問題挺大,大在什麼地方呢?就是林彪觸動了“文化大革命”。小人物觸動 “文化大革命”不要緊,林彪觸動“文化大革命”就是大問題呀!“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的禁區,是不許別人指責的呀!這就是問題的所謂大。站在林彪的角度上 說,這個問題很小。他在九屆二中全會上的發言,不要說是黨中央副主席的權利,就是說是按照一般黨員的權利都是可以的。我認為毛主席抓住林彪問題不放過的症 結,就是抓他對“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毛主席對自己的接班人發生動搖了,就因為接班人對“文化大革命”有問題了。毛主席和林彪兩個人,對這個問題,一個認 為問題很大,一個認為問題很小,不是就矛盾啦,鬥爭就不息了!

從我的觀點來說,廬山會議問題是一般的問題。甚至連一般問題都不是,是平平常常的問題,也可以說就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對廬山會議問題,是提起來千斤重,放下來四兩輕。但毛主席總是提起,林彪就是要放下。

毛 主席對廬山會議問題興師動眾,把它看得很嚴重,搞得很複雜。但是,實際上很簡單,就是一個“毛主席要不要林彪”的問題。林彪的高明也就在這裡,他看出了這 個問題的實質,所以他來了個“三不主義”(不干擾、不說話、不自責)。你毛澤東要是要我,那我林彪什麼問題也沒有;你要是不要我了,我的問題大得很,就連 喝口涼水都可以噎死人。



1970年廬山會議上的毛澤東和林彪。

關於林彪所謂“外逃”的問題。

林 彪“外逃”和毛主席南巡回到北京,在時間上應當說是巧合。照我的看法沒有什麼因果聯繫。按照汪東興回憶,毛主席是在林彪“外逃”前幾個小時回到北京的。如 果毛主席要是知道林彪要“外逃”,十個林彪也跑不走啊!所以,林彪究竟怎麼走的,我是說不清楚的。按照我的分析,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的家人把他騙走的; 一種是林彪事先同意了。但是,我認為林彪知道的可能性比較小。我有三點理由(《監管中的邱會作回憶“九一三事件”》連載3。《名星》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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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邱會作分析:毛捅破與林之間窗戶紙


《名星》程光

編者按:邱會作(1914~2002)於1971年“九一三”林彪殞命異域之後不久就被當局拘捕;1981年初,在中共“兩案”特別審判中,被以“林彪反革 命集團主犯”的罪名,重判16年有期徒刑,旋即出獄,被安置在陝西西安,行動仍然受到監管、限制。他去世後,《邱會作回憶錄》於2011年在香港出版。 2014年5月,由其兒子程光(邱承光)編註的《邱會作家書》在明鏡出版社出版,不僅輯錄了邱會作從出獄到去世期間寫給兒子的23封信,還保存了邱會作的若干重要文字。

2000年,邱會作與一位現代史、黨史研究者長談17次,總計約35小時,內容涉及黨史軍史許多重要內容和看法。披露了不少鮮為人知的內幕和真相。《名星》雜誌選登了邱會作談話錄中回憶九一三事件的部分,明鏡新聞網經授權予以轉載。

邱會作同志談話記錄
(根據錄音記錄)

時 間:2000年9月5日15:16至17:00
地 點:北京豐台總後幹休所9號樓5號
訪問人:現代史和黨史工作者。原錄音記錄稿有談話人姓名,他的身分暫不便公開

邱老:我準備了一下,今天談的問題比較複雜一點。
今天就談“九一三事件”。

什麼叫“九一三事件”?大家都知道,我就不說了。我這裡主要是講毛主席對“九一三事件”的處理。


林彪和家人在蒙古溫度爾汗墜機身亡。

1971年9月15日晚上,毛主席說過:“林彪幫了我毛澤東一個大忙!”林彪幫了什麼忙?真的是幫了毛主席一個大忙,這就是讓毛主席可以在死人身上補上一槍,定林 彪是“武裝政變和反革命集團罪”。這就是毛主席處理“九一三事件”的主要邏輯,也是主題思想吧!這就是我要同你說的毛主席對“九一三事件”處理的本質。

我談的第一個問題,毛主席重新發起對林彪的戰鬥。(《監管中的邱會作回憶“九一三事件”》連載2。《名星》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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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邱會作:九一三後黨史空前黑暗


《新史記》程光

編 者按:邱會作(1914~2002)於1971年“九一三”林彪殞命異域之後不久就被當局拘捕;1981年初,在中共“兩案”特別審判中,被以“林彪反革 命集團主犯”的罪名,重判16年有期徒刑,旋即出獄,被安置在陝西西安,行動仍然受到監管、限制。他去世後,《邱會作回憶錄》於2011年在香港出版。 2014年5月,由其兒子程光(邱承光)編註的《邱會作家書》在明鏡出版社出版,不僅輯錄了邱會作從出獄到去世期間寫給兒子的23封信,還保存了邱會作的若干重要文字。邱會作與這位現代史、黨史研究者長談17次,總計約35小時,內容涉及黨史軍史許多重要內容和看法。披露了不少鮮為人知的內幕和真相。《名星》雜誌選登了程光的回憶,以及邱會作談話錄中回憶九一三事件的部分,明鏡新聞網經授權予以轉載。


父親這一年(2000年)86歲了,仍然思維敏捷,頭腦清晰,但是和前幾年相比,身體明顯衰老了,有時心緒很多。

父親甘居清貧,矢志不渝,盡晚年最大的心血努力寫回憶。這讓我看到了他的精神世界,思想深遂、堅韌頑強、胸懷豁達。父親遭受突來的災難最初的 時候,毛澤東對他們“留有餘地”,周恩來用可能的方法對他關心。後來,黨的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和一些老同志對他關照,這些都讓父親對黨、對他自己的未來抱有希望。但是到了2000年,父親的冤案都快30年了,當局對他還是這樣不聞不問,不理不睬,這令他非常失望。

父親那時心境沒有以前那麼樂觀,甚至有些悲戚,這與另一件事也有點關係。這一年的6月到9月中旬,體制內一位熱心的黨史研究者多次訪問父親,把父親談的作了 錄音,多達數十小時。後來父親和我說起這個事,讓我看了錄音整理稿。父親為了和一個以前不認識的人談話,每次之前都作了一些準備。我從錄音記錄稿上看,與 那時父親和我談的相比,內容和精神一致,只是他對別人說的沒有和我說的那麼放開、自由、隨意,但是更加慎重,嚴肅、嚴謹了。

父 親那次和研究者談到最後,得知訪談錄音稿不便發表,有失落感。他想讓更多人了解和研究他所談的歷史事實,哪怕是一小部分也行,但是在現實條件下,卻不可能 實現。父親在2001年春節我回家過節時,又對我說起了這件事,感到有些遺憾。我說,爸爸你放心,還有我們呢,你平常和我們談的要比這還好,如果他們不 發,我們就發。我以前一直在記錄你所談的,總有一天,我要把你對我們談過的內容發布出去。父親說,但願如此!


《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


晚年的父親顯得平淡無華、與世無爭,但這個時候是他的思想最成熟的時期,尤其是對“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有了很大的變化,從“不反文革”,變成了批判地總結。(《監管中的邱會作回憶“九一三事件”》連載1。《名星》第 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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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毛、鄧時期處理林彪案手法比較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第一,在專案制度製造冤案問題上,毛澤東時代與鄧小平時代並無本質的區別。毛澤東慣於將黨內不同意見打成敵對勢力或反黨集團,將他們長期軟禁、關押,甚至迫 害致死,“文革”中的劉少奇案、林彪案皆屬此類。鄧小平則利用法律手段,將黨內不同政見或派別的人打成反革命集團,予以審判、判刑,法律成為他的整人的工 具,也成為日後中共當權者置政敵於死地的不二法寶。


丁凱文與司馬清揚合著的《找尋真實的林彪》。(中國文革歷史出版社)

毛澤東對待林彪案的態度是“林彪幫了我一個大忙”,“文革”中的一切罪過都推到林彪身上,但是對黃、吳、李、邱幾人還不想冤枉到底,只是予以軟禁,看管在北京衛戍區,沒有給予特別的折磨和虐待,與那些關押在秦城監獄的老幹部們相比,待遇還要稍好一些。

鄧小平對林案的態度是“是要毛還是要林的問題”,為了維護毛澤東的旗幟和自己統治合法性,鄧仍然讓早已死去的林彪繼續幫自己的忙,讓林彪成為毛澤東“文革”罪孽的替罪羊。

此外,鄧小平改變了毛澤東對黃、吳、李、邱的處理辦法,不僅將他們投進秦城監獄,還把他們劃為林彪集團的主犯,代替已死的林彪接受公審判刑。林彪案成為毛澤 東和鄧小平時代共同維繫的“鐵案”,不能動搖。事實上,毛、鄧二人都沒有遵循自己標榜的實事求是的原則,而是採取實用主義手段,以達到維護自己統治的目 的。林案的結論也被以後的中共當權者遵從至今。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6。《新史記》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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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公審林彪集團是以黨代法的典範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葉劍英於1979年十一國慶節上的講話正式將林彪、江青“反黨集團”定性為“反革命集團”。從此,中共將這一黨內矛盾和黨內鬥爭轉變為敵我性質的鬥爭,也意味著原本黨內解決的矛盾轉為司法解決,開創了以司法審判處理文革遺留下來的政治問題的先河。

在一個民主的法治國家,司法系統獨立於國家的政府權力,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要在法庭審理之後由法庭判定,而非國家領導人判定。然而,中國的司法審理恰恰相反,受審人的罪行和罪名都是國家最高領導人拍板定案,是黨決定一切。

1980年6月,中央成立了“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由政治局委員彭真出任主任,書記處書記彭沖為副主任,身為最高法院院長的江華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的黃火青僅僅是這個委員會的委員,接受彭真的直接領導。

這個委員會專門負責“兩案”主犯的審理工作。在這個委員會下設立了“兩案”審判工作小組,中央政法委秘書長、人大法制委主任劉復之,公安部副部長凌雲為召集人,劉任組長,該小組又下設了“林彪反革命集團審判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解放軍總政治部。

在中共中央和“兩案”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公檢法三家聯合辦案,但是審判的日期卻不斷被推遲。1980年3月19日,中央書記處提出4、5月做準備,6月份審判,7月底審完。但是預審直到9月份才結束。

8月27日,劉復之和凌雲就審判工作中的依法取證問題向彭真和彭沖寫請示報告,9月17日,中央辦公廳以中辦57號文件向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各大軍區、省軍區、野戰軍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轉發了這一報告。


黃永勝在法庭上。

9 月26日,中共中央正式發出73號文件:《中共中央關於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通知》,通知說:“這次,將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十名主犯:江 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辦法是,一案起訴,分庭審理,一案判決。這一案的其他罪犯,將由最高人民 法院,地方法院,軍事法院陸續分別審判。”

顯而易見,“兩案”審判自始至終都是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之下進行,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以黨代法,以政代法。這樣的審判只能是一場政治審判,而非獨立的司法審判。(《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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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從毛到鄧定林案:反黨改口反革命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中共十大在北京召開。為了在十大上給林彪事件定性、定案,1973年7月10日,中央專案組提出《關於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罪行的審查報告》。該“審查報告”羅列了林彪集團的“罪行”。


丁凱文編著《百年林彪》。(明鏡出版社)

“審查報告”對林案的處理意見是:

(一)永遠開除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面派、叛徒、賣國賊林彪的黨籍。

(二)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國民黨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務、修正主義分子陳伯達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三)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混進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特務、叛徒、賣國賊葉群的黨籍。

(四)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李雪峰的黨籍,撤銷他們的黨內外一切職務。

(五)對參與林彪反革命政變的其他骨幹分子,由有關部門負責審查,按照黨的政策,區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報中央審批。

中央專案組這份審查報告有幾點非常重要:(《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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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

志大才疏的莽撞林立果害了父親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571 工程”紀要》是中央文件裡最有分量的林彪要搞政變和殺毛的證據。這份“紀要”對毛澤東及其所作所為作了毫不留情的嚴厲抨擊,即使四十多年後的今天讀起來也 有振聾發聵的作用。毛澤東之所以不顧其對自己威望的嚴重損害而下發全黨,就是看中了其中的“政變綱領”內容。唯如此方能將陰謀政變與林彪聯繫在一起。

但是,如何認定這份《“571工程”紀 要》出自林彪的授意或指使?該文件說:“三月底,林立果在上海召集江騰蛟(南京軍區空軍前政委)、王維國、陳勵耘、周建平(南京軍區空軍原副司令員),開 了一個所謂“三國四方會議”(所謂“三國”,是指上海、浙江、江蘇;“四方”,指江、王、陳、周。這一說法,是借用當時中國主持召開的柬埔寨、南越、北 越、老撾的“三國四方會議”的名稱。——《新史記》編者注),開了一整夜。據陳勵耘交代,這次會議,討論了政變問題。”“根據繳獲的于新野的工作日記記 載,1971年4月,在中央召開批陳整風彙報會議期間,林彪一夥策動他們的死黨周宇馳、劉沛豐(空軍黨委辦公室原處長)、于新野等,在4月23日晚開了一 個黑會,討論了中央會議的形勢,討論了林彪黑司令部‘根據鬥爭形勢’,‘準備加快、提前’實行‘571’反革命政變計劃的問題。據李偉信交代:于新野對他 說,在批陳整風彙報會議的時候,林彪、葉群要搞‘571’,黃永勝他們也同意。”


林彪一家。

所謂林彪謀害毛澤東、南逃廣州、另立中央的證據均來自於林立果周圍的親信人員,如魯珉、江騰蛟、王飛、李偉信、程洪珍等人。

所有這些“謀殺”、“政變”和“南逃”的指控實際上都指向林立果,但是所有的指控卻有很大的破綻。(《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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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林立果的所有言行,都無法證明出自林彪授命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林彪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以及林立果周圍的親信們也是中央專案組審查的主要對象。林辦的工作人員包括秘書、內勤、外勤、警衛、廚師、花匠、水暖工、圖表文書、借 調來的文史哲及軍事教官,甚至連早就調離林辦的老秘書們也被“一網打盡”,一個不落地收容進北京的亞洲青年學生療養院,無休止地進入揭發、交代、關押審查的過程。

http://i.imgur.com/dbxq2pN.jpg
丁凱文主編《重審林彪罪案》(明鏡出版社)。

據張寧回憶:“每天上午八點半開始,全體林辦人員集中在一間小屋裡,從林彪到北戴河的那一天回憶起,尤其是9月7日林立衡、張清林、我三人到達北戴河後的幾 天日程。大家不約而同受到來自上面的一種說法的引導,即:林彪接子女們去北戴河,是為了做出逃前的準備。所以,大家照指示把9月8日至12日這幾天做為重 點排查,每個人必須說清楚每天所在的位置和所見所聞,尤其是林彪和葉群,以及林立果的對外聯絡,重點在林彪的言談舉止有否異常,從中找出林彪策劃叛逃的蛛 絲馬跡。”(注21)

然而,專案組審查多日後居然找不到林彪有“謀殺毛澤東”、“武裝政變”和“另立中央”的證據。儘管在專案人員一再提示下“透過現象看本質”依然是毫無所獲。

為了打開缺口,中央在1972年夏下發了37號文件,將原林辦的工作人員、黃、吳、李、邱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以及林案牽連的大部分知情人士,集中組織新的 學習班,由中央專案組直接領導,該專案組工作人員由中央機關、解放軍總政選派,任務是深入揭發林彪罪行。(《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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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林彪要篡黨奪權罪名最早來自毛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1970 年廬山會議前,中央高層並未就國家主席一事達成一致意見。毛澤東說“不當”,是說毛自己不當國家主席,而毛澤東所說的“不設”則更多地體現為不讓別人當。 但毛澤東並未給出任何具體的能夠說服人的理由來,故中央政治局的袞袞諸公們又豈能公開贊同、響應毛澤東不當國家主席?誰又敢做這個始作俑者?因而“勸進” 毛澤東是大家最佳的選擇,也是唯一的選擇。

葉群是否對吳法憲說過“如果不設國家主席,林彪怎麼辦,往那裡擺?”吳法憲在自己的回憶錄裡專門作了澄清。吳說這番話是汪東興對江西省革委會主任程世清講的,程再轉告了吳。吳法憲說:“這裡我要特別聲明一下,過去很多文件及文章都說,這句話是葉群 親自對我講的,這根本不是事實。實際上,這句話是我從程世清那裡聽到的,是汪東興傳來的話。葉群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當年在九一三事件之後對我審 查時,專案組為了收集林彪有野心的證據,千方百計地誘導我,非要我把這句話安到葉群的身上。我開始拒絕了,後來迫於他們施加的種種巨大壓力,就順從他們, 說了違心的話。”

林彪要“篡黨奪權”的罪名最早來源於毛澤東。毛在1971年8月16-17日在武昌與武漢軍區政委劉豐等人的談話時說:“有人看到我年紀老了,快要上天了,他們急於想當國家主席,要分裂黨,急於奪權。這次廬山會議是兩個司令部的鬥爭。”


“文革”中的毛澤東與林彪。

毛澤東這個無產階級司令部的正統帥舉報副統帥林彪“謀逆”,而這種舉報卻無任何實際的證據,全憑毛的“金口玉言”,而所謂的“證據”完全可以在事後由專案組羅織而成,何愁找不出林彪“反黨”的證據?

毛澤東給林彪定罪的首要出發點是,林彪背叛了中共九大路線,所謂九大路線就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這是毛澤東戰略上的考量。而毛澤東誣陷林彪想當國家 主席,要篡黨奪權,更多的是出於戰術上的考量,不過就是毛澤東為林彪量身定製的“謀逆”罪名,完全是莫須有的憑空捏造。(《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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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林彪幫了大忙:死了就不會說話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1971 年9月12日晚,林彪、葉群夫婦和兒子林立果乘256號三叉戟飛機緊急出走,9月13日凌晨2時30分許飛機墜毀於蒙古國溫都爾汗地區,機毀人 亡,“9·13”事件震驚中外。事件發生後,中共迅速成立了林彪專案組,將軍委辦事組的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以及一大批高級幹部打成“林彪死 黨”和“林彪反黨集團”予以關押、審查。

毛澤東死後的鄧小平時期,林彪專案再次經歷了中紀委的審查和“兩案”審判,198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林彪等人組織、成立了“林彪反革命集團”,犯下了“陰 謀顛覆政府和破壞軍隊”以及“策動武裝政變,陰謀殺害毛澤東主席”等一系列罪行,黃、吳、李、邱等人以犯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罪,而被判處十幾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從1971年9月到1981年1月,歷史走過了將近十年的光陰,林彪一案不僅沒有得到澄清,反而被官方人為地變本加厲地加重。為了澄清這段歷史,我們有必要對林彪案的審查、審判過程作一研討及分析。

9 月13日凌晨,林彪一家突然出走給中共中央高層造成極大的被動和困擾。由於事件發生之際,中共中央對整體情況尚不清楚,只是獲悉林彪乘坐的飛機飛出中蒙邊 界,進入蒙古國境內,周恩來和葉劍英曾主張先發制人,發表一項給蘇聯人看的聲明。聲明起草好了之後送交毛澤東定奪。毛澤東此時倒還比較沈著冷靜,否定了這 項聲明。(注1)在情況不甚明朗之時,中方首先要做的是加強戰備,防止外敵入侵。

“9·13”遇難者之墓。


9月14日下午,周恩來接獲中國駐蒙古大使館特急電報,報告中國一架飛機墜毀在蒙古的溫都爾汗,機上人員全部遇難。周恩來急忙向毛澤東報告了這一消息。9月 15日晚的政治局會議上,汪東興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汪東興說:“主席說了,要感謝林彪,感謝林彪為我幫了一個大忙!這件事情的開始和結束,都由他自己解 決了,把問題全部處理好了。為林彪的死乾杯!”(注2)

當 場聽到此話的邱會作立即體會到毛澤東此時此刻的真實心態。(《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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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林彪未將高崗來遊說報告毛澤東



《名星》陳大蒙 趙世秋

高崗這次休假安排的路線是:南京、上海、杭州、廣州。他把重點放在杭州,倒不是西子湖對他有多麼大的吸引力,而是因為林彪正在那裡休養。他要去和林彪好好談談。在外地的中央局書記只有林彪一個人了,其他人都在北京。他和他們也都有接觸。



林彪與葉群。


高崗到杭州,登門看望林彪。
旅 美獨立學者宋永毅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過:“開始東北最主要的負責人是彭真。但是因為彭真和林彪搞不攏,老毛就把彭真給撤了,林彪和高崗很合得攏。林彪走 了,他就把它(工作)直接交給高崗。這個當然和高崗的能力也有關係。他是個地方幹部,但是他也有軍事經驗,尤其是軍隊後勤經驗。在抗美援朝中間充分顯示出他這方面的才能。”

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初期,從黨內職務來講,高崗高於林彪──高崗是七屆一中全會選出的 政治局委員,而林彪只是中央委員;從建國之後的國家領導職務上看,高崗更遠在林彪之上——高崗是中央人 民政府副主席,林彪只是個委員。但在東北內戰中,高崗卻是林彪的副手。當時中央對林彪採取了特殊任命:東北局第一書記由不是政治局委員的林彪擔任,而政治 局委員彭真、高崗、陳雲,卻只是東北局的副書記和常委。不過,林彪既沒有把高崗當下級看,也沒有當上級看,他和高崗的個人關係不錯,也認為高崗有能力、有 魄力。不過,林彪性格特別,哪怕是對跟了自己數十年的部下,也保持不即不離的關係,從來不會“打成一片”,不分彼此。林彪極少主動去看誰,而只能由別人來 看他──反正他身體不好,性格孤僻,大家也都知道。

高崗對林彪,另有打動他的話頭,這就是白區黨、紅區黨的矛盾,還有林彪與彭真、與林楓的矛盾。(《名星》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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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

文革大小事都是毛點頭、周執行


★程光  ☆《名星》記者 高伐林


剛出版的《名星》雜誌第9期刊登了記者高伐林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邱會作的兒子程光的長篇專訪。程光也是《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的編註者。明鏡新聞網經授權連載這篇專訪,以饗讀者。



《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



名星:以您父親身居要職和所處位置,對毛澤東、周恩來和林彪都有自己獨特的認識角度,他在信中和所寫的文章中,對他們的回憶和認識,是最讓讀者關注的部分。

程光:對毛澤東,父親很年青時就認識了,並在他身邊工作了幾年,把他當成愛戴的長輩甚至“家長”看待,忠誠不二。然而,“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卻把他打成了“反黨 集團”成員,造成了冤案,後來又被人拿著對他搞了“公審”。父親說,我的政治生命被扼殺,是從毛主席開始的。但是,“我是把毛主席放在黨、國家、人民的利 益之上來考慮問題的。誠然,毛主席有負於我,我是有反對毛主席的資格的。我是決不反毛主席的。”(《家書》129頁)

對於林彪,父親和他有二十多年的戰鬥和工作關係。他沒有因為林彪在“九一三”後成為千夫所指的“罪人” 而有意地醜化他,否定他。父親客觀公正地說出他的歷史功績——不僅有戰爭年代,也有和平時期,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他抵制江青一夥、穩定人民解放軍的鬥 爭。父親在列舉了大量事實以後說:林彪反“四人幫”是在毛主席生前反的,這就等於在太歲頭上動土,要有最大的膽略和冒著很大的風險才能這樣做,也就是說一 定要有為黨的利益而奮鬥的决心,他才能這樣做。

對周恩來,父親更是感情深厚。紅軍時期,王明路線盛行的1934年,周恩來曾救父親性命於“肅反”處決槍口之 下。此後,他在周恩來領導下工作多年,對周有著如父如兄的情誼和感激。但是,對這樣的大恩人,父親在回憶中,對周恩來歷史上的兩次王明路線錯誤毫不掩飾。 現在的主流憶述,壓倒的輿論是歌頌周恩來“文革”中的作為,淡化開脫其所不當,甚至鄧小平都說他是“違心地在做事”。父親卻不那樣,還是如實說出其作用和 責任:周恩來就是“文化革命”的“總參謀長,或是總管”。對整個“文化大革命”的問題,大小事都是毛主席點頭的,大小事都是周總理執行的。……周總理對 “文化大革命”的態度是什麼?“擁護、執行”四個字就完全可以表達。(《家書》201、221頁)

對於在“文革”政治漩渦中一直在政壇上站住不倒的周恩來,父親說出了一個關鍵原因:“中央政治”是周恩來的專用語。過去他比較含蓄地用這個詞,廬山會議之 後,周恩來就公開對政治局的一些同志講了,對黃、吳、李、邱明確說,我們講的“中央政治”,是指毛主席、林副主席、和“那個人”(江青)之間的關係問題。 (《名星》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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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毛澤東說:林彪一死幫了我的大忙



★程光  ☆《名星》記者 高伐林


明鏡新聞網編者按:邱會作,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開國中將。即將出版的《名星》雜誌第9期刊登了記者高伐林對邱會作的兒子程光的長篇專訪。程光也是《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的編註者。明鏡新聞網經授權提前連載這篇專訪,以饗讀者。

程光:我父親作爲當事人,不僅要回憶、提供事實,他對所經歷事件、所接觸人物的印象、理解和判斷,不管是那時的念頭,還是事後的反思,也都很重要。更何況,那段歷史的知情人很少,而且越來越少,敢於負責地如實說出來的更少。

比如,毛澤東和林彪交惡的原因。過去,歸咎於林彪“有野心”。但是父親指出,原因在於毛澤東和林彪對“文化大革命”有了思想分歧。在1970年廬山會 議上,毛澤東認為,林彪提出“張春橋的問題”,事實上是對“文化大革命”提出不同的看法了,實質上就是衝著“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毛主席發現林彪不是一 個聽話的人了。小人物觸動“文化大革命”不要緊,林彪觸動“文化大革命”就是大問題呀!(《家書》274頁、308頁)如果按這個思路分析之後那段歷史, 許多費解的問題,就容易理出脈絡。

又如,對“九一三”所謂的“軍事政變”,收錄在本書裡的一篇父親的講話《談九一三事件》中,坦率地說了八點不可能的理由,他依據的,是他在現場參加中央政治局處理該事件的過程和觀察。我相信讀者看了,會感到那些分析非常理性、客觀,有很強的說服力。

“軍事政變”,這個結束了父親政治生命的事件,在“公審”他之前居然沒人正面詢問過他,後來“公審”當庭也沒審問他,卻以此定了他大罪!所以,父親一直期盼著當局能公布什麼依據,可是直到他生命的 盡頭也沒有看到。他說,說林彪反革命集團的綱領是“設國家主席”和提出“天才論”,這個能夠是武裝政變的反革命綱領嗎?關於“設國家主席”,林彪即使提了100次意見,他還是一種意見呀!“天才論”的見解,即使林彪說了100次,也還是一種見解呀! 說這些就是武裝政變的綱領,這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呀!

再如,對“九一三事 件”牽涉人員的處理,毛澤東這樣的智者,為什麼迫不及待,在情況還沒有查清的情況下就要定案,打擊了一大片?父親回憶了“九一三事件”後一次政治局會上的 場景:毛主席要汪東興回福建廳給大家傳達一句話:“林彪幫了我一個好大的忙”!……當時,父親的理解是:毛主席這一句話的含義,就是他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 理了。(林彪)他“幫了一個好大的忙”嘛!他死了嘛!把一切問題都推到林彪頭上了——“這就是毛主席處理‘九一三事件’的主要邏輯,也是主題思想吧!”



1994年,邱會作(左四)80週歲,和妻子胡敏(左三)及五個子女在西安省委幹休所家中合影,左五為程光。

對此,父親還有他進一步的解析,說毛主席還能不知道“九一三”是怎麼回事兒?他心裡明白著呢。他是讓林彪“幫了一個大忙”,把罪名搞到林彪頭上,民怨轉到林彪頭上,他就爭取了主動。(《名星》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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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2日 星期六

“文革”結束了,整人仍繼續


★程光  ☆《名星》記者 高伐林


明鏡新聞網編者按:即將出版的《名星》雜誌第9期刊登了記者高伐林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邱會作的兒子程光的長篇專訪。程光也是《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的編註者。

名星:您為什麼萌生念頭,整理、編註這本《邱會作家書》

程 光:父親關在獄中所受摧殘的情況,當局對外是嚴格封鎖的。他被安置在西安,仍然被監管苛待,當局也對外保密。然而,在社會上卻流傳著不少消息,說他們在獄 中“受了優待”,“照顧很好”,保外就醫後,過著“優裕自在”的生活……這種謠言多出於有官方背景的媒體,源源不斷,誤導社會視聽。父親去世後,他的回憶 文字出版了,披露了大量事實真相,包括對他們曾採取的嚴厲逼供和慘無人道的人身殘害,引起了社會很大反響。於是,謠言又有了新的指向,非議父親回憶的真實 性。向他身上潑髒水的,人不多,卻有著“來頭”和背景,說什麼父親的回憶“筆法較為隨意,有點類似於紀實文學。沒有交待信息來源”,對於我記錄的父親的一 些談話,說“不可能以那種方式進行那麼多交流”,極力貶低打壓。

面對這些,我萌生了要寫一本書的想法:要向世人說出“信息來源”和相關證據,展示那些歷經劫難保存下來的珍貴資料。於是,我決定以父親出獄後寫給我的幾十封信為線索,加上一些重要附件——都是父親寫的原始材料、手稿真跡、原始 錄音等,匯集成一本《邱會作家書》出版,它記錄著父親與兒子二十多年的心靈交流。


邱會作、胡敏夫婦在西安簡易住房裡慶祝50年金婚。從圖中可以看出,被保外就醫8年之後的邱會作生活條件仍然相當簡陋。

名星:您認爲,有哪些方面的內容值得注意呢?

程光:其一,“公審”後把父親安置到西安,繼續讓他過著艱苦、屈辱的日子,某些生活條件甚至還不如監獄,以至於父親多次要求改善生活無果後,說吃不消這樣的“保外就醫”,要求回到秦城監獄去。(《家書》261頁)

對 此父親很感慨:原本是領袖和黨的錯誤,他們已經代之承擔了責任,被關了十年。你們認為整得夠了,安置了,就是把老帳結了嘛!剩下的就是我們的歷史功勞了, 總不能不承認吧?應當讓我生活過得去,有點做人的起碼尊嚴吧?!那就不應當再羞辱我,在生活上難為我,讓我像個叫花子一樣過日子。一個政治家,當權了,要豁達大度一些,不可以這樣小肚雞腸!羞辱了你的政治對手,就是羞辱你自己。(《名星》第9期)



《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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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毛主席做了什麼事我很清楚”



★程光  ☆《名星》記者 高伐林


明鏡新聞網編者按:邱會作,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解 放軍總後勤部部長,開國中將,從15歲開始,參與共產黨武裝鬥爭21年,為共產黨執掌軍權21年,因“九一三”被捕受審, 被定為“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後保外就醫,仍被監管,直至去世,又是一個21年。三個21年,再加上十年鐵窗,構成了他傳奇一生。即將出版的《名星》雜 誌第9期刊登了記者高伐林對邱會作的兒子程光的長篇專訪。程光也是《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的編註者。明鏡新聞網經授權提前連載這篇專訪,以饗讀者。


《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

毛主席堅持“文化大革命”,就是為了當世界領袖!
我們對幾個“窮朋友”,朝鮮、越南、阿爾巴尼亞、羅馬尼亞,那是花了大本錢的。……好的方面說是偉大馬克思主義者的胸懷;從不好的方面來說,那是不惜中國國家利益的犧牲,為了達到他的個人的目的。
發動“文化大革命”,最最基本的是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

由 明鏡出版社出版的《邱會作家書》中記載的上面這些話,出自一位15歲就跟隨毛澤東鬧革命的中將、一位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總後勤部長,一位被判刑16年 的“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口中,自有一種驚心動魄和發人深省的效果——如他所說:“我是管軍事援助的,毛主席做了什麼事,我都很清楚。”

進 入21世紀以來,對於“文革”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幾位被指為“林彪死黨”的將軍的回憶錄,相繼出版,對黨史、國史研究具有 重大意義,以致於被“文革”研究專家稱爲進入了“吳李邱時代”,《邱會作家書》輯入邱會作出獄之後寫給兒子邱承光(程光)的23封信,以及一些重要附件 ——他寫的談話記錄、手稿真跡、申訴存底等,可以看作是邱會作回憶錄的延伸和擴展。

這本書的編註者,就是家書的收信人、68歲的程光。(《名星》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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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邱會作刑滿之後:憤怒了


“今天我的刑期就到了,今天晚上12點前我走了,是我犯法;12點鐘以後不讓我走,是你們犯法。你們無權再羈押一個有人身自由權利的公民!”“就地待命”和“維持現狀不變”這兩條决定讓邱會作憤怒:這等於無期徒刑的新判決書

《新史記》邱會作 程光

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M/upimages/Book/P00000610.jpg
程光編註《邱會作家書》(明鏡出版社)


邱會作1987年10月3日給兒子邱承光(程光)的信

【承光:
來信收到。我的“到期”問題目前還無正式消息(注1)。上月二十三日上午省公安廳向我宣布的兩條(注2),已經寫信告訴你了,諒已收到。現在還無新的消息。

路 光八月二十二日來了一封信,並附來了一份他給上面寫信的影印稿。信是共同寫給趙、萬、楊、余、楊(總長)的(注3)。信的主要內容是:回北京,軍隊管,給 你媽復查。他們能夠收到信是肯定的。參與我的事奔跑的幹部子弟如選寧、二軍(趙之子)、方方和小英(余之子和兒媳)熱情都很高(注4),但效果如何還很難 說。對我的事,主要不是借輿論問題,是當權的人的權力問題。從歷史情況來考慮,我對問題向來不抱任何幻想。

你到“榮公司”任職的問題(注5),我看是一件大好事!我們完全同意,你應當採取積極的態度來考慮這件事。你要考慮的有三點:一是對方是否真誠歡迎;二是能否擔任實質性的業務工作;三是,對自己的發展前途。

對你現在的單位是沒有什麼留戀的,他們對你的折磨太過分了(注6)。至於丟掉了你幾年積累起來的專業知識,當然可惜,但又有什麼辦法呢,只有忍痛而別!

為了穩妥起見,你如果決定要離開,也還有需要注意的問題,儘量做到你現在的組織不找麻煩。第一是,到時候,向他們正式提出來,最好取得正式辦理調任手續;第二是,如果他們不放又不重用,則堅決走;第三,如果他們要是重用,則可以考慮去留的問題。具體怎麼辦,望多考慮。

對我的問題(注7),上面可能會有什麼文字的東西。如果有一個什麼東西,也可能有利,也可能無所謂。你辦理自己的事,在時間上考慮到這個問題。
父字(注8)
十月三日上午】

程光注釋並對有關背景說明:

1、“到期”是指邱會作被判處的16年有期徒刑將於1987年9月23日結束。

2、陝西省公安廳向邱會作刑期到了的時候宣布了兩條,一是“就地待命”,二是“維持現狀不變”。

3、指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萬里、國家主席楊尚昆,解放軍總政主任余秋里、總參謀長楊得志。

4、指葉劍英二兒子葉選寧,小女兒葉小英,趙紫陽二兒子趙二軍,余秋里兒子余方方。

5、 “榮公司”指榮毅仁先生創辦的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CITIC),是國務院直屬部級企業,為改革開放的產物。總公司在北京,在國內外多地有分公司和企 業。榮毅仁(1916—2005),江蘇無錫人,中國著名民族工商業家,曾任上海市副市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家副主席。 (《新史記》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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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從秦城監獄裡暗中挾帶出的短信


《新史記》程光


這 是半張殘破的紙片,它對我們來說太珍貴了。這是父親邱會作被關在北京秦城監獄時偷偷寫的,1980年6月由我們探監時暗中夾帶出來。紙上的大字是監獄工作 人員寫的供在押者借閱的圖書目錄,小字是父親的手跡,寫在紙的下邊空白處和背面。他利用私藏下來的半張紙片,寫了個短信。




這是長約19cm,寬為13cm的半張紙。邱會作寫在正反兩面上。

父親在這半張破紙片上寫的內容是:
1) 從去年十二月十九日開始重新進行審查(注1)。今年四月底以前為全面審查,五月以後幾個問題重點審查。目前正進行揭發交代,也可以說是深挖。深挖的高峰已 過去。對我來說,無論怎麼挖,也只能挖出一隻空棺材來。不管他們用什麼方法,我都不害怕,因為我對自己有什麼問題始終是心中有數的。勿念。


2)這次的來人不善,我亦不惑。至今為止他們得到的是:(一)同林的關係、(二)反對、(三)死人(注2)。“武”“謀”“逃”他們始終未正式提出(注3),只有影射。我則有什麼說什麼。對我的交代,他們多數似滿意。
3)在整個審查中,他們的言談:吉凶並重。對前者不幻想,對後者不懼怕。他們流露過,下面提出過要公審。這可能,似乎不會這樣辦的,即使如此,我也毫不在乎。
4)他們公開說過,出去的日子不會很久了。又說,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是幾個人的問題。我估計,我們四個人會一起處理(注4)。以我推測,他們未必抓到了黃、吳“武”“謀”“逃”什麼證據。

5)我寫的這點意事[思],路光可能理解得多一點(注5),因為前兩次你們來時,他的一句半句的說話就涉及到這方面的問題。路光這次可能不來。你們可把意思抄給他。不要給你媽說。以免增加她的負擔。此件絕對不可外傳。千萬,千萬!
我的淒慘這不說了,但願有面談之日(完)

只有這一片紙可利用,故寫得很簡單。我得知你們七一前後會來的。又及。


現在我找出這封信重新讀,好像又回到30多年前。

1971年9月24日,我的父親邱會作被“隔離反省”,從那以後很長時間我們不知他在哪裡,是生是死。“文化大革命”中許多老幹部被批鬥關押折磨去世後,實行嚴格保密,根本不通知家人。我們擔心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們這裡。

1979 年底,我們接到公安部的通知,可以到秦城監獄探視關在那裡的父親。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天大的喜事,知道了父親還活在世上。遺憾的是,因為我在無錫工作,於次 日早上趕到北京不可能,錯過機會。1980年2月又通知可以到獄中探視時,我和愛人提前帶著不到兩歲的女兒匆忙趕到了北京。我們到了秦城監獄,看到了久別 十個年頭的父親。他非常消瘦,面色灰黯,衣衫襤褸,一付飽受折磨的樣子。但他思維清晰,目光有神,顯示出坦蕩不屈的神情。探視時間不到一小時,旁邊有公安 幹警監視,父親不可能說什麼“份外”的話。那一年6月,公安部又通知可以探監,我因正在外地出差,不能趕去。事後,我的兄弟把一個殘破的字條給了我。它是 父親私留了監獄裡囚犯借書時傳看的一張目錄紙的半張沒有歸還,利用它空白處和背面寫了一些話,偷偷藏在身上多日,已磨損的近乎破碎。紙上面沾滿了污漬,但 字跡清晰,意思明確。等到家人來探視的那一天,父親和子女們緊貼著坐在一起,任憑看守人員在旁邊盯著,全然無事一樣。父親察言觀色,趁著看守鬆懈之機偷偷 地把字條塞在子女的手裡,帶了出來,最後傳到我這兒。我仔細地看過之後,把它小心收藏,直至今日。

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M/upimages/Book/P00000610.jpg
《邱會作家書》由明鏡出版社出版。訂閱網址:
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publisher/book.aspx?ID=P00000610


這個紙條原始地記載了一個被關押與世隔絕多年的人所知、所想,和對事態發展的推測。它雖然只有五百多字,卻把我們當時想要知道父親的狀況簡要地說明了。主要是:

1) 自一九七一年九月後,那場轟轟烈烈的批判揭發運動已歷經九年,雖然指責父親他們的“罪名”在鋪天蓋地宣傳,說得聳人聽聞,可居然對他拿不出什麼可信的證 據。父親說對自己有什麼問題始終是心中有數,這令我們放了心。那個震驚世界的“九一三事件”至今已過去四十多年了,仍然不公開相關檔案,像一個“謎”一樣 留在那裡。

2)揪著父親不放的問題是三個,即和林彪的 關係、反對毛澤東及“文化大革命”、單位裡死人的問題。這些被認為有據可查,坐實了案情。然而,它們卻都是人事歷史關係和具體工作上的問題。當權者想抓的 “要害”被父親概括成“武、謀、逃”三個字(即武裝政變,謀害毛澤東、企圖外逃),對這麼大罪行,卻不敢理直氣壯對他們正式提出,只是影射。那時,在全國 作了那麼多大批判,說出那麼多“證據”,扣上那麼多“帽子”,恰恰是“武、謀、逃”這最為關鍵處沒有舉出真正的證據。當權者雖然信誓旦旦,其實有些心虛, 在父親面前閃爍其詞,躲躲閃閃。我琢磨這一反常態的舉止,豈不是正好證明了父親的無辜。

3) 父親說,對他們的審查是軟硬兼施,吉凶並重。當權者自己想要公審,卻說是下邊提出來的,顯得有些虛偽。與此同時,又言稱不久就要釋放他,這種矛盾心態顯出 了沒有證據情況下的某種無奈。當然,這也可能是在對父親進行誘供,或是對自己手握他人生殺大權的一種炫耀。但無論哪種情況,都不那麼光明正大。這個早在公 審之前就由當權者預先欽定下來的內幕,令人感到它有政治報復和羞辱的意思,把法律當作打擊政敵的手段了。


我 剛拿到這張紙片時,反覆閱讀,思索著字裡行間的信息。父親說的“九一三”的情況,居然和當局的宣傳是如此天差地別。我提醒自己不要感情用事,畢竟父親是與 世隔絕多年的人,只在這個紙片上寫了簡單幾句話,事情還得小心觀察,要看真相如何。畢竟,最具權威的不是權力,不是高居權位者的意志,也不是蒙難者一方的 表白,而是事實!在社會公正和人類良知面前,它們必須公開。然而,事與願違,當權者躲閃了父親涉及“武、謀、逃”事實舉證,避開了“九一三”的認真查證, 急於對他定了罪。之後相關事態演化和真相的逐步披露,正是如父親當初在獄中判斷的那樣發展了下去,這令我驚奇不已。

當 時初讀這封信,我很悲哀。父親那句“我的淒慘這不說了”的話,道出了他受到的肉體摧殘和精神迫害。“文革”中對我們這樣的子女都不肯放過,往死裡整,更不 用說對待他了,這我深有體會。父親寫過這張紙條後幾個月裡,承受了密集的人身折磨,並被施以公審,判處16年有期徒刑。這對一個近70歲的老人來說是多麼 巨大的打擊。我曾想,父親要恢復虛弱病殘的身心,須要相當時日,也可能從此他就會默默無聞、終老到死。或許當局也是這麼認為,那些判罰會變成“鐵的歷 史”,不容任何人窺視內幕,可謂“蓋棺定論”了,即便釋放了父親,也永遠剝奪了他的話語權,哪怕是對他解除羈押也無妨了。

父 親在公審中剛被定下如此“彌天大罪”,判了長期徒刑,卻被立即釋放安置。這個突然而來的頗具戲劇性的事,對我來說是有思想準備的。父親曾寫道,“不管他們 用什麼方法,我都不害怕,因為我對自己有什麼問題始終是心中有數的。”仔細品味此話,看來他對自己以後要作些什麼,早已有了打算。

果然,父親剛剛有了點自由,在身體還很差的情況下,不顧治病養傷,立即開始了寫回憶資料。他克服各種困難,認真勤奮地工作,筆耕不止,直到2002年他89歲去世之前。

父 親留下了數百萬字的回憶遺稿、談話錄音、短文,專題著作、書信、日記等。他以親歷者的目光,重新審視反思了他經歷的80多年的中國共產黨革命之路,特別是 他親歷的“文化大革命”。父親在寫作之中走完了他生命最後21年的路,其中的艱難和辛苦,難於言表。但他竭盡晚年傾心之力,留下大量真實的史料,成就了他 一生中的最後奉獻。在這裡,我從父親那些年裡寫給我的幾十封信中選出20幾封,向讀者展示他的那段經歷,並把它們集成一部《邱會作家書》出版,以紀念為此 奮鬥到生命最後一刻的敬愛的父親的一百年華誕(1914——2014)。

這 些信的原始手跡影印件在書中全部展示了出來,但讀起來多有不便。我把每封信都用印刷體文字刊印、配以注釋,後面再寫一些背景情況介紹。希望這樣能夠有助於 讀者進行閱看和理解。父親的信按著時間順序先後排列,一一串起來,其中還插入了一些信中提及的手稿、信函、錄音稿和相關作品作為附件,把它們和那些信配合 起來看,更能顯示那20多年來父親的心路歷程和堅持不懈的努力。

2014年4月(本文為《邱會作家書》的代前言。刊於即將出版的《新史記》第20期)

注釋:

1,1971年中央專案組曾對邱會作等進行過審查。這裡指的是“文化大革命”結束後,1979年重新再對他們進行的審查。
2,指“同林彪的關係、反對文化大革命、總後機關在運動中有人死亡”等三個問題。
3,指“妄圖武裝政變”、“謀害毛澤東”、“外逃”等罪名。
4,指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四人。他們是中共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辦事組主要成員,於1971年9月被隔離審查。
5,路光,指邱會作的大兒子邱路光,程光的哥哥。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林彪案審判者本身是最大“主犯”


《新史記》舒雲 專稿


《新史記》第18期發表本人《岂止不懂装懂,更是恶意诽谤——驳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本文續接上文再作駁覆。

王海光說:“迄今為止,我們從沒有得到任何有關蘇、蒙軍方下令擊落256號專機的可靠資訊。相反,蘇、蒙政府方面一直都是矢口否認曾對飛機開過火。”

請問:王海光的“我們”是誰?是中國政府還是王海光自己?蘇、蒙政府從來沒有說過對林彪專機開火,中方也從未指責蘇蒙方向林專機開火,那麽蘇蒙政府何來“矢口否認”對林彪專機開火?這難道不是王海光自己幻想和臆造出來的嗎?



1971年9月21日,美國衛星拍攝的蒙古溫都爾汗林彪飛機墜機現場圖。經到過現場的孫一先確認。A處是燃燒灰燼,B處是林彪等墓地。

王海光說:“中、蒙、蘇三方勘查的結果,都認定是飛機迫降的自行墜毀。”

王海光採訪過孫一先,記錄的口述材料請孫一先看過嗎?王海光胡編的這個中蒙蘇“自行墜毀” 的結論,把孫一先嚇了一跳,說“喲,還 有這個說法”?孫一先說:中國的結論是“自行墜毀”。“周總理聽我匯報蒙古溫都爾汗墜機現場的情況後,請外交部起草給中國駐蒙古大使館的電報。‘電報的大 意是,請許大使約見蒙古副外長,說奉政府指示,講明9月13日2時左右,中國民航256號三叉戟飛機,因迷失方向,誤入蒙古人民共和國領空,自行墜毀。中 國政府對此表示遺憾。……在韓念龍起草的電報中,出現了‘自行墜毀’四個字,使我感到相當意外,怎麼頃刻就做出了這個判斷?事後我聽說,總理並不是憑個人 的分析做出這個判斷的,而是在聽了我的匯報後,馬上要楊德中主持研究飛機究竟是怎樣墜毀的,讓符浩也參加。楊、符持照片和資料到東大廳,同早已等候在那裡 的北空司令李際泰、公安部長李震等一起進行分析。……研究完,楊德中立即向總理做了匯報,總理從而得出了‘自行墜毀’的判斷。”“使一個重大的國際事件, 基本上同國外脫鉤,輕而易舉地變成了國內問題,這需要多麼大的勇氣啊”(注38)

而這個“自行墜毀”說,除了中國提出,蒙古、蘇聯都未認同。(《新史記》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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