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林立果的所有言行,都無法證明出自林彪授命


《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林彪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以及林立果周圍的親信們也是中央專案組審查的主要對象。林辦的工作人員包括秘書、內勤、外勤、警衛、廚師、花匠、水暖工、圖表文書、借 調來的文史哲及軍事教官,甚至連早就調離林辦的老秘書們也被“一網打盡”,一個不落地收容進北京的亞洲青年學生療養院,無休止地進入揭發、交代、關押審查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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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凱文主編《重審林彪罪案》(明鏡出版社)。

據張寧回憶:“每天上午八點半開始,全體林辦人員集中在一間小屋裡,從林彪到北戴河的那一天回憶起,尤其是9月7日林立衡、張清林、我三人到達北戴河後的幾 天日程。大家不約而同受到來自上面的一種說法的引導,即:林彪接子女們去北戴河,是為了做出逃前的準備。所以,大家照指示把9月8日至12日這幾天做為重 點排查,每個人必須說清楚每天所在的位置和所見所聞,尤其是林彪和葉群,以及林立果的對外聯絡,重點在林彪的言談舉止有否異常,從中找出林彪策劃叛逃的蛛 絲馬跡。”(注21)

然而,專案組審查多日後居然找不到林彪有“謀殺毛澤東”、“武裝政變”和“另立中央”的證據。儘管在專案人員一再提示下“透過現象看本質”依然是毫無所獲。

為了打開缺口,中央在1972年夏下發了37號文件,將原林辦的工作人員、黃、吳、李、邱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以及林案牽連的大部分知情人士,集中組織新的 學習班,由中央專案組直接領導,該專案組工作人員由中央機關、解放軍總政選派,任務是深入揭發林彪罪行。(《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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