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記》丁凱文 專稿
1971 年9月12日晚,林彪、葉群夫婦和兒子林立果乘256號三叉戟飛機緊急出走,9月13日凌晨2時30分許飛機墜毀於蒙古國溫都爾汗地區,機毀人 亡,“9·13”事件震驚中外。事件發生後,中共迅速成立了林彪專案組,將軍委辦事組的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以及一大批高級幹部打成“林彪死 黨”和“林彪反黨集團”予以關押、審查。
毛澤東死後的鄧小平時期,林彪專案再次經歷了中紀委的審查和“兩案”審判,198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林彪等人組織、成立了“林彪反革命集團”,犯下了“陰 謀顛覆政府和破壞軍隊”以及“策動武裝政變,陰謀殺害毛澤東主席”等一系列罪行,黃、吳、李、邱等人以犯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罪,而被判處十幾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從1971年9月到1981年1月,歷史走過了將近十年的光陰,林彪一案不僅沒有得到澄清,反而被官方人為地變本加厲地加重。為了澄清這段歷史,我們有必要對林彪案的審查、審判過程作一研討及分析。
9 月13日凌晨,林彪一家突然出走給中共中央高層造成極大的被動和困擾。由於事件發生之際,中共中央對整體情況尚不清楚,只是獲悉林彪乘坐的飛機飛出中蒙邊 界,進入蒙古國境內,周恩來和葉劍英曾主張先發制人,發表一項給蘇聯人看的聲明。聲明起草好了之後送交毛澤東定奪。毛澤東此時倒還比較沈著冷靜,否定了這 項聲明。(注1)在情況不甚明朗之時,中方首先要做的是加強戰備,防止外敵入侵。
“9·13”遇難者之墓。
9月14日下午,周恩來接獲中國駐蒙古大使館特急電報,報告中國一架飛機墜毀在蒙古的溫都爾汗,機上人員全部遇難。周恩來急忙向毛澤東報告了這一消息。9月 15日晚的政治局會議上,汪東興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汪東興說:“主席說了,要感謝林彪,感謝林彪為我幫了一個大忙!這件事情的開始和結束,都由他自己解 決了,把問題全部處理好了。為林彪的死乾杯!”(注2)
當 場聽到此話的邱會作立即體會到毛澤東此時此刻的真實心態。(《新史記》第21期)
《林彪案43年來是怎樣演變的》(連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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