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吳仁寶虛假的光環——誰忽悠了眾官方媒體?


《新史記》特約記者 皮智敏





3月22日上午8時8分,江蘇省華西村原黨委書記吳仁寶的追悼會在華西村民族宮大禮堂舉行。8時35分,追悼會結束,賓客即到吳仁寶家中,參加遺體告別儀式。12時,載有吳仁寶遺體的白色靈車掛著黑白畫像,車頭鋪滿鮮花,緩緩從靈堂開出,靈車繞華西村一週。道路綿延數公里,兩側站滿了人,數萬名民眾從各地趕來送行,手舉悼念橫幅,追車而行。但奇怪的是,“少林temple”發微博和圖片稱:“在‘中華第一村’華西村原黨委書記吳仁寶的追悼會上,在街上等待靈車經過的人群中,有好幾個婦女面露喜色,目測是仇家吧! ”

被稱為“中國最有名的農民”的吳仁寶備極哀榮。3月19日以來,“萬米長廊”兩側逐漸排滿了從中央到地方、個人,以各種級別、名義贈送的花圈;設在吳仁寶家中的靈堂接受公開弔唁。華西村民、周邊村民、從外地趕來弔唁者太多,華西村為此採取交通管制以控制人流量。

從中央到地方,各種媒體的報導連篇累牘,這也並不意外,因為吳仁寶的知名度、影響力遠遠超過一些身居高位的官員,更超過一些大紅大紫的明星。
但蓋棺未能論定,圍繞吳仁寶及“華西模式”的爭論並沒有隨他的辭世而平息,近日更有沸騰之勢。

誰忽悠了眾官方媒體?

吳仁寶因患肺癌醫治無效,於3月18日18時58分在華西村家中逝世。不到半小時後,@新華網19時26分即以快訊發出訃聞:“原中共江蘇省江陰市華西村黨委書記吳仁寶因患肺癌醫治無效,於2013年3月18日18時58分在華西村家中逝世,享年85歲。”20時33分新華網即發表文章《“中國最有名的農民”吳仁寶辭世 曾登上時代週刊封面》,開門見山便說:

【3月18日,原華西村黨委書記吳仁寶因病去世,享年85歲。他被稱為“中國最有名的農民”,曾將貧窮落後的華西村建設成為中國公認的“天下第一村”。他曾於2005年作為封面人物登上美國《時代週刊》。】

隨後,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中國多家主流媒體報道吳仁寶去世的消息時,均稱他曾在2005年作為封面人物登上美國《時代週刊》雜誌,並刊登了這個“封面”。但這個“封面”,隨後被證實為“偽造”。

新浪微博網友@五道口奧薩瑪首先發文指出,吳仁寶登上《時代週刊》封面的圖片是經過PS的,也就是說,這張封面圖純屬子虛烏有。“我花了一分鐘就找出的原圖如下。”在博文下方,他配上了自己查得的原封面對比照。

從配發圖一來看,“The Man Who Men of the Moment”語法不通,且在《時代週刊》網站檢索可見2006年1月26日的類似封面。

對此,IBTimes中文網記者致電《時代週刊》北京站人員核實,《時代週刊》人員表示,網上的說法屬實,在他的印象中,並沒有做過對吳仁寶的專題報道。至於吳仁寶是否登上過《時代週刊》的封面,可以在《時代週刊》網站上通過查詢封面得知。

20日下午,華西村黨委副書記孫海燕澄清,截至昨晚12點,華西村從能找到的資料來看,吳仁寶並沒有登上過《時代週刊》封面,網上照片不是真實的。但是,吳仁寶老書記和吳協恩新書記的確接受過《時代週刊》採訪,時間是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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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媒體稱吳仁寶2005年被美國《時代週刊》作為封面人物。網友找到該雜誌2006年1月26日封面,近似度極高。

那麼,偽造的“封面”最早出自何處?

20日網易博主“群星的盡頭”發文《吳仁寶登〈時代週刊〉封面之謎:是誰忽悠了新華社和央視?》。文章說,感謝偉大的谷歌,通過以圖搜圖,發現這張PS假圖最早是在2008年11月發佈的,騰訊財經頻道、新浪財經頻道都使用過這張圖片。一分析又發現,騰訊、新浪報道的都是同一個事情:第一財經大型紀錄片《激盪·1978-2008》。而這個紀錄片的總撰稿是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先生,google“吳曉波+封面+吳仁寶+2005”,發現吳作家曾為《贏在華西》寫過一篇書評,裡面有如下一段:

【在吳仁寶身上融在了一起,讓無數“企業家應遠離政治”的忠告破產,也讓世人每每產生好奇之心,其中包括美國的《時代週刊》,這家全球最有影響力的雜誌在2005年用了一期封面文章來解讀吳仁寶。】

這是目前為止,能在網絡上查到的關於吳仁寶登上《時代週刊》封面的最早文字描述。繼續順藤摸瓜,吳曉波還寫過一本頗受好評的書《激盪30年——中國企業1978-2008》,出版日期是2007年1月,寫作日期肯定更早了,題記是2006年1月寫的。就目前掌握的信息而言,由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在2006年左右寫作、中信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的這本書,是吳仁寶登上《時代週刊》封面假圖和文字描述的更早出處。“當然了,不排除還有更早的,如果有誰知道,請不吝告知。”網易博主“群星的盡頭”說。


一張偽造的雜誌封面,折射出太多圍繞著吳仁寶與華西模式的不實甚至虛偽的光環。(《新史記》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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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央行曾帮纳粹德国销售掠夺的黄金


黄金
英格兰银行曾在二战时帮助出售纳粹德国掠夺的黄金。


英格兰银行曾帮助销售纳粹德国在1939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后掠夺的黄金。
一份1950年的文件显示,这些金条是英格兰银行代表德国的帝国银行出售的。
这一细节是在英格兰银行实现该行存档文件数码化过程的第一阶段时被公布的。
英国政府在1939年宣布,已经冻结了所有捷克当时在伦敦的资产,但英格兰银行却仍然在销售被掠夺的黄金。

1938年9月签署慕尼黑协议之后,纳粹德国吞并了原属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地区,之后在1939年4月,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所有地区。

英格兰银行在它1950年的报告中说,在二战爆发之后的一段时间中,捷克黄金事件一直惹人注意。

英格兰银行的文件说,英格兰银行的这一行动当时被广泛误解,也从未得到外界和英国政府的彻底谅解。

文件透露说,在1939年3月,国际清算银行要求英格兰银行把时价560万英镑的黄金,从捷克国家银行的账户上转到德国的帝国银行的账户。

其中大约价值四百万英镑的金条后来转到了比利时的银行和荷兰的银行,其余的都在伦敦被出售。

然后,在1939年6月1日,英格兰银行又为纳粹德国出售了另一批掠夺来的黄金。

嵇伟,BBC

余英时:挽救记忆的伟大工程


——王友琴博士新书《文革受难者》序


      王友琴博士这部关于文革死难者的调查专书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她从一九八○年便开始有计划地收集资料,到今天已整整四分之一世纪了。更令人惊异的是:她并没有合作者或助手,完全是凭一人之力独立完成的。材料的收集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困难过程。基本上她是亲自访问当时的学生和教师,先后共有上千人。大部份受访者以及死难者的家人,不是余悸犹在,便是受不了回忆的痛苦,因此开始都不肯说出真相,友琴必须耐心地作说服工作,取得了他们的信任,然后才能打开访谈之门。为了避免记忆的失误,友琴又作了进一步调查努力,尽可能地到各学校核对记录,确定死难者时间和事件始末。她调查的学校(以中学、小学为主)有二百多所,地域遍及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江西、福建、山西、陕西、四川、新疆等二十五个省市区。除了当面访谈之外,她还通过通信、电话和网络种种方式增补了不少资料。访谈和调查告一段落后,友琴又花了几年时间全面整埋所有的资料,最后写成这部专书,包括六百五十九位死难者的传记。


  成书方法符合中国古代史学传统

  据比较保守的估计,整个“文革”时期全部非正常死亡人数在一百七十二万以上(见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 修订版,台北,联经,二○○一年下册,八百四十六页)。友琴搜集到的六百五十九人不过是韩愈所谓“流落人间者,泰山一毫芒”而已。但除了极少数知名人物和中共高级干部之外,这一百七十多万人都已成了无名冤鬼。友琴以一人之力便将六百五十九位死难者从“身与名俱灭”的绝境中挽救了出来,这真是起死回生的大功德。友琴关于受难者的访谈后来虽扩大到学生、工人、农民、医生、保姆、家庭妇女等等,但主要对象仍是中、小学的教师。这是本书的重点之所在,中、小学教师在“文革”受难者中显然构成一特殊的“类”, 本书关于他们的大量传记等于正史中的合传(如《后汉书》的“党锢列传”), 为未来史学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是因为“文革”的波及面太广,如果对受害人物不作进一步的分类,研究是无法展开的。所以我深信本书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将来史学家无论是研究这一阶段的政治史、教育史,或社会史都不能不建立在这部专书的基础之上。

  以史料的性质言,本书属于所谓“口述历史”(oral history ) 在西方是新起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便建立了一个大规模的“口述历史计划”;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也从六十年代起,展开了口述历史的研究,后已出版了许多专书,这两处的口述历史基本上是以个人为本位,也就是口述自传。对照之下,本书包罗的人物则多达六百余名,规模宏大多了。但本书所用的访谈和实地调查其实正合于中国古代的史学传统。孔子说,“文献不足,是则吾能征之( 《论语八佾》)”,便分指“文字”和“口述”两种史源。因为“献”指“耆旧”, 即老人。老人传述的故事是历史的另一重要根据。所以司马迁撰史记列传,往往在传末(“太史公曰”)说明他调查访谈的过程。最明显的是下面这一段话:

  太史公曰:吾适丰沛,问其遗老,观故萧、曹、樊哙、滕公之家,及其素,异哉所闻。…… 余与他广“按:樊哙之孙”通,为言高祖功臣之兴时若此云。(卷三五)。

  这不是和友琴的访问调查,先后如出一辙吗?《史记》中尚多他例,这里不必详举了。这一搜集活史料的方法,后世仍然沿用,特别是在宋以后的地方志中。例如民国初年所修《婺源县志》的“凡例”中便标明“采访员报”, 可知其中不少事实是从调查访问中得来。我很高兴看到此书继承了中国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为后世提供了这许多十分可信的原始史料。


  苏共体制与中共特色的可怕结合

  友琴之所以奉献二十五年的宝贵时间全力写成这部《文革受难者》,当然不是仅仅为了收集文革资料,供后世史家作纯客观的研究。她以宗教式的热忱来进行这一伟大工程完全是受了人的良知的驱使,不忍让无数在“红色恐怖”下惨死者从中国人的记忆中消逝得无影无踪。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北京师大女附中副校长卞仲耘女士被红卫丘学生活活打死,她是红八月的第一个牺牲者。当时友琴才十三岁,正在该校读书。这一惨绝人寰事件必然在她的幼小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与恐惧。这才是本书从创始到完成的真正原动力。我虽然当时身在海外,却也能间接印证本书的调查结果。一九七八年十月我率领“美国汉代研究代表团”访问中国大陆各地的考古遗址,第一站在北京集合。我有不少家人、亲戚仍住在北京北兵马司的故居,因此我曾两次回到故居和他们团聚。我听到有关“文革”的第一个故事便是北京中小学红卫兵打死校长、教师的情况,他们绘声绘影,描述得如亲临其境。最使我难忘是某一间中学(校名忘记了,但前面是很大的数字)的学生在教室中用钉板和皮带铜头痛打老师,血肉横飞,沾在四壁。他们还告诉我,我的一位侄媳妇,在安庆教中学。“文革”爆发后,她也是被学生打死的。当时同行中有考古学家亡友张光直,早年在北京上过小学,和校长的感情很好。他听了我的转述,有点怀疑是不是事实。过了两天,他特别去探望了他的校长,回来后告诉我,这位校长的双腿都被学生打断了,已经不能行走。我在二十六年前偶然听来的事迹竟和本书所呈现的基本面貌若合符节,则本书字字都是实录,更无可疑。

  中国是一个最讲“尊师重道”的古老文明古国,而且“尊师”的传统从未断绝过。晚明以来几乎家家户户都供奉着“天、地、君、亲、师”五个大字,民国以后则改为“天、地、国、亲、师”, 为甚么“文革”爆发后,第一个暴力行动便指向老师呢?我当然不可能在这里讨论这样大的问题,不过我愿意指出的两个关键性的事实:第一是一九四九年以后,俄国的列宁、斯大林体制全面征服了中国;第二是这个征服了中国的“列、斯体制”, 在实际运作中又发展了更可怕的“中国特色”。

  所谓“列、斯体制”当然便是大家都知道的极权统治,毋须多说。它在文化教育上的根本态度则是反对知识,敌视知识人。这是因为极权统治必然采取储安平所谓“党天下”的方式,也就是由一个“党”绝对地宰割天下和人民。因此整体地说,“党”必须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包括欺诈和残暴,以保持它用暴力夺来的政权。对于这个“党”来说,失去政权便等于宇宙毁灭。从个体的角度说,每一个“党员”则同样必须用一切手段保持他个人所抓在手中的“权力”,而且只能增加,不能灭少。有权便有一切,没有权便失去一切,是每一个“党员”的基本信条。斯大林说过“共产党员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 其确切的涵义其实在此。由于这个缘故,党内的斗争也永远不会停止。“党天下”的合法性完全建在一套特有的意识形态之上。这套意识形态是绝对真理,决不允许任何人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因为一有怀疑,“党天下”的基础便会发生动摇。所以,“党天下”本能地反对知识和敌视知识人。前苏联的“列、斯体制”从一开始便彻底体现了反知识(anti-intellectualism )的精神。无论是哲学、文艺、社会、科学、史学都必须在“党”的严密控制之下,与官方意识形态保持绝对的一致。自然科学也不能例外。我们都知道所谓“斯大林的语言学”和“李森科的生物学”的笑话,事实上早在列宁生前,这种倾向已十分明显,一九二二年苏共的刊物上便开始攻击爱因斯坦和其它“唯心主义”的科学家了(见Roger Pethybridge, One Step Backwards, Two Steps Forward, Oxford,1990, p.213 )。


  “党天下”本质导致惨剧迄今不止

  第二,关于“中国特色”的问题,毛泽东本人已一语道破,在文革期间他曾作自我评价,肯定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见陈登才主编《毛泽东的领导艺术》,军事科学出版社,一九***年,页二八)他自封为“马克思”不过是自我陶醉,说他是“斯大林加秦始皇”真正名副其实。这里的斯大林不仅指人还指体制。秦始皇则象征了他的“中国特色”, 秦始皇以“焚书坑儒”留下千古骂名,毛泽东却偏偏在这四个字上继承了他的衣钵。所以在政治运用上,毛和他的“党”充分复活了中国专制帝王的统治手段,包括特务制度(如明代的东、西厂)、文字狱等。甚至毛语录和红卫兵也可以在明太祖那里找得到源渊。明太祖写过《大诰》三编,事实上即是他的语录。他不但要求天下所有的学生(从国子监到社学)都读《大诰》,而且还下诏说:

  朕出斯令,一曰《大诰》一曰《续编》,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宝,发布天下,务必户户有之。(见《大诰续编校颁行续诰》第八十七)。

  天下家家户户都必须有这一套“至宝”,岂不是“文革”时期的“红宝书”吗?《明史刑法志一》说:

  于时(按洪武十九年,一三八六年),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并赐钞遣还。(卷九三)。

  试想这和百万红卫兵人人手举《毛语录》在天安门前高呼万岁,有何不同?明初人口不过一亿人上下,这十九万余人集会在南京,以比例而言,较之百万红卫兵的声势一点也不逊色,所以毛的“党天下”除了外来的“列、斯体制”之外,其“中国特色”也同样不容忽视。“斯大林加秦始皇”真是如虎添翼,威力无穷。而且不仅中国为然,前苏联的一党专政也同样有其“俄国特色”,即沙皇制度。早在一九二○年俄国文学家米诺可夫(Miliukov ) 便已指出:布尔什维克专政在理论上来自西方,在实践上则深深地植根于俄国的历史文化的底层(见Paul Miliukov ,Bolshivism: An International Danger London, 1920 , P.5 )。

  列宁建立政权之后,在教育上首先便表现了两个特色:一是降低过去的学术水准,二是打击教师的权威。中学教师的待遇最低,月薪只有四十五个卢布,而学校工友的月薪则是七十个卢布。“党”更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在课堂上羞辱老师,使之无地自容。后来一位文学家曾假借十五岁学生的日记的形式创作了一本小说,描写学生如何横蛮粗暴和教科学的女教师最后怎样惊惶逃走,读后令人毛骨悚然。唯一与文革不同之处,只不过学生没有动武罢了。(详见Richard Pipes, Russia under the Bolshvik Regime, New York,1993 pp.318-9 )中共的党天下在体制上对苏联亦步亦趋,因此也是一开始便将教师贬为三等公民,并极力挑拨学生去攻击先生。一九五二年陈寅恪写了一首《吕步舒》七绝。诗曰:

  证羊见惯借奇,生父犹然况本师。不识董文因痛诋,时贤应笑步舒痴。

  此诗首二句便分指子女清算父母、学生批判老师。(详细解说见我的《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增订新版,台北东大一九九八年页五四至五六)陈先生极为敏感,所以早在一九五二年已“一叶知秋”。十四年后学生打死老师的现象决非偶然,文革也不仅仅是毛泽东一人所能掀起的。这一切都内在于“党天下”体制的本质。有此列斯体制及其中国特色,便必然发展出文革,也必然不断出现打死教师和其它各类知识人的惨剧。

  所以文革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历史事件,而是“党天下”在展现其最真实本质的进程中一次高潮而已,一九四二年的延安“整风”和一九五七年“反右”都是它的先声。而且文革也不是上述进程的终结,在新的历史阶段,“党天下”的本质仍然会以新的方式呈现出来。

  对于一个患了严重失忆症的民族,王友琴博士这部《文革受难者》真是一剂及时良药。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于普林斯顿

  余英时,《文革受难者》



奉命保护翦伯赞脱险——“文革”给北大历史系带来灾难

“文革”初期北大见闻录


   1966年6月初,我作为北京大学的学生,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火线,转到文革的风口浪尖之中,在“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巨浪中挣扎。幸而本人出身“红五类”(即指家庭成分属于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和革命烈士的人),生性又较为平和,才平安而平庸地度过了十年浩劫。在这10年中我既未飞黄腾达,也未受皮肉之苦,只是精神经历了炼狱的洗礼。回忆这段历史并进行反思,有助于自身过好后半生,也对后辈有所启迪。

  关于聂元梓等七人的大字报

  1966年6月1日晚7时,我在北京大学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的聂元梓等7人在5月27日贴出的《宋硕、陆平、彭珮云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干了些什么?》的大字报,即后来被毛泽东誉为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这个广播当时在中国几乎所有地方都可以听到,而我却可以身临其境,并了解到了一些关于大字报的出笼的内幕,这也算是一种“有幸”吧。

  我自1965年10月至1966年6月上旬在怀柔县杨宋各庄公社张各庄大队搞“社教”运动,因为之前我曾参加了第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而且主抓过“清理阶级队伍”,与社教工作队中的清华大学学生相比是“有经验的”,因此当时负责查证一个当过伪军的人自首他在“讨伐”中杀了一个老百姓的问题。为查清见证人的准确住址,到北京市公安局档案馆查档案。清晨我骑自行车从张各庄出发,查完档案已是下午三四点钟,无法在天黑前返回住地,只得回北大住宿。

  回到北大食堂就餐,与餐友们久别重逢,大家交流校内校外“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情况。了解到聂元梓等7人大字报贴出后,支持以陆平为首的校党委一派与支持聂元梓一派之间的斗争相当激烈。

  到了晚上7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由此可见党中央是完全支持聂元梓等人的。北大校园立即沸腾起来,形势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支持聂元梓的一派占了上风,而“誓死保护校党委”的一派立刻土崩瓦解。听完大字报后,人们彻夜不眠,议论纷纷。我便到哲学系一些青年教师中听介绍,了解了聂元梓的一些情况和大字报出笼的些许内幕。

  聂元梓并非寻常之辈,她的哥哥聂真和姐姐聂元素都是党的高级干部,她本人是哲学系总支书记,之前曾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宣传部长,十二级干部(十三级以上属于高级干部),在1964—1965年北大的社教运动中是北大社教工作队负责人,是张磐石(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常溪平(时任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的主要依靠对象。“社教”中眼看要整垮陆平,北京市委插手,张磐石、常溪平等代表北大社教工作队向陆平为首的北大校党委赔礼道歉,北京市委派秘书长王汉斌的妻子彭珮云任校党委副书记,以加强党委的力量。聂元梓见大势已去,开始退却,嫁给比她大20岁左右的年近七旬的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的一位副书记(5级干部),以求保护。康生为了搞臭自己的对手——当时已被撤职的北京市委书记彭真,便以北大作为突破口,派其妻曹轶欧到北大煽风点火,“往上搞”。这次写大字报就是受到“通天人物”的支持。今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大字报全文,可见此言不假。我领悟到以彭真为首的北京市委垮定了,教育部也难幸免。

  我于6月2日晚回到张各庄,次日工作队召开会议,通知我和同班学友徐圣选近日回北大参加“文化大革命”。清华大学的队友们有的幸灾乐祸地对我俩说:“你们回校后,要狠批北大校党委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呀。”我“回敬”他们道:“整个教育界都被定为修正主义路线,你们蒋校长(蒋南翔)是教育部长,也难免干系,你们清华问题不会小于我们北大。”果不其然,此后态势发展不幸被我言中。

  向被批斗者示好问候

  6月6日下午4点左右我回到北大,直奔38斋5楼。推了一些房间,都无人,我断定同学们在开会,便推门进了会议室。只见同学们坐着凳子围了两三层,年级党总支委员许保福坐在中间的一把带扶手的椅子上,扶手上有笔记本,他不停地记着什么。许保福是福建人,复员军人、共产党员、党支部委员,同学们叫他“老相国”。我按往常惯例,快步走向许保福,向他示好,并伸出一只手欲同他握手。他当时木然,没有任何表示。我感到惊讶、尴尬,心想我没有犯错误呀,怎么领导对我如此冷淡呀?再看周围的同学们,对我也不像往日友好,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尤其是我们“毛选”学习小组的两个同学,神态鄙夷而愤怒,使我极感纳闷。这时徐圣选把我拉到阳台上,悄声说:“今天,许保福是批判对象﹗你先向他问好还行?昨天批判斗争了王彩霞。”

  王彩霞是我们历史系62级的党支部书记,辽宁抚顺人,调干生,比同级同学大五六岁,平常关心帮助同学,人们叫她“王大姐”。怎么搞的,往日深受尊敬的“大哥”、“大姐”都成批判对象了?

  徐圣选还向我介绍,在6月4日下午4点,咱们级同学回校后,刚把行李放进宿舍,立即集合批斗了胡振纯和承庆昌两个同学。

  胡振纯毕业于北京四中,高考成绩优秀,但据说其父是“还乡团长”,在1947年被镇压;其母是戴帽地主分子,两个哥哥一个是中统特务,一个是军统特务,一个姐姐是右派。有人“揭发”他曾自言自语地说过“盼望国民党反攻大陆”,被“内定”为“反动学生”。在同学们参加“社教”期间,他在校内接受劳动改造。

  承庆昌的祖父曾任清驻藏大臣,是满族贵族出身,当时的外交部大楼是他家府第的一部分,有人“揭发”他说梦话时咒骂过周恩来总理,也早在1964年秋被内定为“反动学生”,没让他参加社教运动,两次社教期间都在校内接受劳动改造。

  听了徐圣选的介绍后,我内心茫然:中央讲得明白,“文化大革命”的对象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王彩霞、许保福只是党内最基层干部,能算上当权派吗?况且他们出身“红五类”,根正苗红,表现积极,充其量属于思想认识问题,被人利用问题,应当教育争取,不应推向“敌人阵营”,否则怎么团结干部和群众的两个95%呢?“反动学生”固然该批判,但他们不是“文化大革命”的主要对象。所以,我不赞成前几天的做法。我出身贫农,父亲是1938年3月参加革命的基层干部,我之所以能上北京大学,主要得益于党的政策。在当前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我必须听党的指示,按校系文化革命工作组的指示办。

  “六一八事件”

  不久,历史系开会,文化革命工作组与系里师生见面,工作组长是煤炭部部长李清和;副组长有两个,一个是海军司令部航空作战部副参谋长刘世雄,另一个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二处副主任张晋德;工作组成员是几名大校军衔的军官。他们在会上介绍了“二月提纲”被否弃和“五一六通知”产生的过程,介绍中央和北京的局势和情况,发动师生们揭发历史系和北京大学“贯彻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问题。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世雄,他身材魁梧,能言善辩,见机行事,所以我当时信赖他。在历史系,工作组没有支持奋起揭发批判的“积极分子”,而是从共产党员中物色和培养骨干核心。刘世雄希望出身工人家庭的女共产党员赵淑香成为62级的负责人。

  1966年6月下旬,中央文革批评以张承先为首的北大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镇压革命运动后,北大校系文革领导小组中有80多位将军写大字报为张承先辩解,而且校广播电台广播了他们的大字报。从这份大字报签名者有如此多的将军可以看出,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和北京市委是重视北大的文化革命运动的,他们想把北大搞成有序开展文化革命运动的样板,这不符合毛泽东历来主张的“只有大乱,才能大治”的策略,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最终被撤走了,让各校师生自己解放自己,选举校系两级文化革命委员会(简称校文革和系文革)。

  6月18日早饭后,我们62级在38斋分班学习批判。62级当时分成了3个班,考古班(1963年分出)、中国史班和世界史班(1964年分出)。与往常不同的是没有工作组成员参加。10点多一点,中国史班开始乱起来,有人把许保福和王彩霞推搡着往楼下走,我和其他人跑下去看。

  38斋东门有一个拐角,门前有一个平台,可容纳几十人。东门前有一片开阔地,可容纳数千人聚会。我看到,在平台上被批斗的人中有历史系的前团总支书记、留苏预备人员范达人,现团支书记赵德教,前任团总支书记张元杰,辅导员贾梅先;学生干部有61级党支部书记尹振玲(人称“尹大姐”)、杨绍明(杨尚昆的次子)、王彩霞、许保福等20多人,其余的是哲学系的师生。我认识一人,那就是从中央警卫团8341部队保送到北大哲学系、时任哲学系64级党支部书记的张晓恒。他们个个头戴纸糊的高帽子,有的来不及糊高帽子,就从厕所中找一个字纸篓子,戴在头上充高帽子。字纸篓是铁丝编织而成的,往头上戴时,有人被划破了脸,鲜血直淌;还有不少人脸上被涂了黑墨汁,惨不忍睹。批判斗争某人时,令其低头、下跪,若不服从便遭毒打。他们挂的纸牌上分别写着“修正主义苗子”、“推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黑干将”、“黑帮”、“保皇派”等等。批判斗争达两三个小时,后被工作组闻讯赶来制止。

  当日下午,工作组分头组织学生讨论这个事件的性质,大家认识不一,分歧很大。有的认为这是革命行动,类似于大革命时期的湖南农民运动;有的则认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反革命事件。我当时的看法是:这是无序乱斗。有的人该被批判,如杨绍明,他是中央点名的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中杨的儿子,但斗争过火了;揪斗者中有人出于“誓死捍卫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决心,他们的要求受到校系党组织的反对和阻挠,于是便自行其是,充其量是由小资产阶级狂热性犯的错误。我的看法接近校工作组组长张承先(时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的结论,避开工作组而乱批乱斗的做法是有害于革命的行为。所以,工作组派我到世界史教研组去协助郝斌发动中青年教师。

  后来,“六一八事件”被中央定为“革命事件”,38斋东门被人们称为“斗鬼台”,被视为文化革命中北大的一个“革命圣地”。北大“革命造反派”每月的18日都要纪念这个日子,纪念“六一八”×周月;每年6月18日都要纪念“六一八”×周年。这个事件为全国树立了一个“榜样”,开始了全国性“乱批乱斗”,其影响极大、极其恶劣。

  向“钦犯”通风报信

  1966年7月27日晚饭后,同学们纷纷拥向东操场,因为传闻中央文革成员们要在那里给北大师生们讲话,发表重要指示。还听说:中央文革小组在前些日子已到北大,副组长江青放言:“革命的,跟我们走;不革命的,滚他妈的蛋﹗”广大师生要了解“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声音,以免自己跟错人,站错队,都奔向东操场。东操场霎时间人山人海,不仅有北大师生,而且还有附近单位的人,包括北大附中的红卫兵。

  我印象最深的是江青讲话中的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她不承认张文秋(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韶华的母亲)是亲家。因为张文秋“在新疆就成了叛徒,出卖了毛泽民同志”。解放后张文秋“为了保护自己,让她女儿张韶华嫁给毛主席的次子毛岸青,她们母女不是照顾毛岸青,而是在迫害折磨身患精神分裂症的毛岸青”。还说“张文秋另一个女儿张韶林在北大西语系,也不是好人”。第二件事说历史系教师郝斌是坏人,郝斌曾说李讷(毛泽东与江青的女儿)出身富农,并在四清中跟踪和迫害李讷。

  江青等人本来是对以张承先为首的工作组搞突然袭击,张承先闻讯后赶到东操场,已无法上主席台,便在一个篮球架下听她讲话。江青知道后,反诬张承先不迎接中央文革小组。她的话激起了红卫兵对张承先的极大愤怒,北大附中著名的“女红卫兵小将”彭小朋竟解下腰上的皮带,抽打张承先。

  后来讲话的有康生、陈伯达(他讲福建方言,怕人们听不懂,让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做“翻译”)、戚本禹、李雪峰、朱德等。当时我有些崇拜康生;深感李雪峰讲话很尴尬,既要以领导身份作指示,又要对委派文化革命工作组作检讨。使我最愤愤不平的是,在朱德讲话时,江青及其随从在大庭广众之下撤离,对德高望重的朱老总太不尊重了。

  散会后,听西语系学生议论说:张韶林(年级同学称他为张姐)闻听江青点她名后,怕大难临头,逃走了。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认为江青不应该在这样的场合讲自己家里的事,而且起码讲郝斌迫害李讷不符合事实,郝斌是在千方百计保护李讷。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中,我坚信郝斌不是坏人,决定冒冒风险,给郝斌通风报信。

  第二天清晨,我到郝斌宿舍,告诉郝斌昨晚江青点名说他和张韶林是坏人,张韶林昨夜逃走了,他不走就会大祸临头。我说完就急忙离开了。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一批要揪斗郝斌的历史系同学。从此,郝斌遭受了一次次无情而残酷的批斗。

  革命的战斗队和革命化的名字

  1966年8月18日,毛主席第一次接见检阅红卫兵,并为宋彬彬改名“宋要武”后,红卫兵战斗队、兵团之类的组织纷纷出现。红卫兵组织有的有成千上万人,有的只有一两个人,每个红卫兵组织都挖空心思给自己的组织起一个革命的名字。北京大学有“东方红”、“井冈山”、“新北大红卫兵”、“毛泽东思想兵团”等。历史系的战斗队有“红梅”、“战地黄花”、“缚苍龙”、“红色清道夫”、“硬骨头”等等。

  我参加的红卫兵组织取名为“1226兵团”,即12月26日是毛泽东的生辰,意思是“紧跟毛主席,誓死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早在1963年12月26日,由胡德平、刘国政发起,有罗昭、刘俊文和我参加,成立了毛主席著作学习小组,走毛主席过去走过的“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由于我的出身条件,特别是当时我是越南留学生辅导员,便于找学习地方,他们谦让,推我当召集人。从那时起到1964年10月参加社教运动前,还组织过几次到海淀某生产队劳动,与农民交朋友,所以我们的红卫兵组织起名“1226兵团”。我被推为兵团负责人,人们戏称我“马司令”。

  “1226兵团”也曾分化,有的人去了“井冈山”,成为反聂派。我在1967年又参加一个中间派,由历史系、物理系等组成的革命造反司令部,简称“革造”,我曾任宣传部长,支撑“革造”一段时间。但不久又回“新北大公社”,并且发展为跨系组织,主要以历史系62级为主,还有俄语系、东语系和中文系的学生。我们的方针是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打内战,不打派仗,不武斗。对我们不满的人称我们兵团为“谈恋爱的俱乐部”。他们的指称也事出有因,因为我们兵团到1968年已有四五对谈恋爱的。我系62级的陈育宁和汤筱芳,62级朱友华与俄语系王瑰梅,62级谷长岭与历史系63级叶凤美,62级陈家稼与俄语系楚绍华(后来没成),有人还造谣说我与东语系一个同乡谈恋爱,其实我早在1965年秋就同老家的刘定玲确定了关系。我们兵团搜集出版过关于刘少奇的材料,写过《毛主席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缔造者》。1967年秋我带东语系王金地离校两个月,1968年4月29日同陈育宁、汤筱芳离校逃避武斗,在军宣队进校前夕返校。

  1966年8月下旬,在林彪、江青的煽动下,红卫兵以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走出校门,杀向社会。红卫兵砸毁老字号的店铺招牌,更改街道名称,任意揪斗所谓“反动学术权威”,闯入民宅查抄私人财物,焚烧古迹名著,捣毁文物字画,破坏名胜古迹,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严重损失。北大有人要砸毁西校门外一对石狮子和烧毁图书馆的藏书,被周总理闻讯制止。此时在同学们和教师中掀起了一股更名高潮,有的自动改名,有的被迫改名,仅举北大历史系几例:63级李金顺改名为“李革命”,62级女同学李毓芳改名为“李铁锤”,65级女生钱凤娟改名“前进”等。北大历史系青年教师马林彪遭到红卫兵们通缉,说他不能与副统帅同名,而且“马”可以发音为“骂”,要骂林彪,将罪恶滔天,他被迫改名“马忠理”,意为忠于马列主义理论,忠于“马列主义顶峰”的毛泽东思想理论。有的战友对我说,你名叫生祥,意在降生吉祥,有封建迷信色彩,建议我改一名字。我反复思考后改名“马赤兵”,不过此名仅用了一年。

  文革给北大历史系带来的灾难

  1966年上半年北大历史系主任翦伯赞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定为“反动学术权威”。当年6月历史系三院门口贴了一副对联“庙小神灵大”,“池浅王八多”(后“浅”字改为“深”)。系工作组与全系师生见面会上,被推出的“牛鬼蛇神”和反动学术权威达40多人。看了这副对联我心里很不舒服,心想,如果真得如此,我们岂不是“王八”的学生了,该是“王八崽子”了。

  文革开始不久,历史系隋唐史专家汪褰先生服毒身亡。考古专业青年教师俞维超被迫无奈,试图在清华园车站附近卧轨自杀,幸而被火车头带的清道机扔了几米远,保住性命,但落了终身残疾。中国史教师李原被逼服毒自杀。1968年12月,历史系文革主任吴维能跳未名湖自杀身亡。最可惜的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上决定保护的翦伯赞,也在中央文革专案组成员的逼供下,同老伴一起服安眠药自杀。在他遗体的裤兜留下两个纸条:一是“问的问题无法回答”,另一个是“毛主席万岁”。每回忆至此,总让我心颤。

  1967年12月10日,历史系教师谭圣安被新北大公社拉到北大大饭厅揪斗,谭先生被勒令下跪请罪,他茫然不知为何,进行争辩,被对方猛烈毒打,打断了脊椎骨,留下了终生残疾。原来与他同一个战斗队的王晓秋老师写了一张纪念一二·九运动、批判刘少奇的大字报,为了不落保守派的罪名,必须在1967年12月9日当天贴出来,他连夜写作,并按当时的惯例在刘少奇名字处打上红叉,大字报正文“毛主席”和“刘少奇”三字处于上下行,王晓秋把×字打在了“毛主席”3个字上,被其对立面抓住把柄。新北大公社历史系一些下属战斗队便抓王晓秋,王晓秋不在,就抓其战斗队队长或成员去斗,谭圣安是该战斗队队长,便成了“替罪羊”。

  奉命保护翦伯赞脱险

  翦伯赞虽被《人民日报》点名批判,但他是周恩来总理1938年亲自发展入党的特别党员,文革工作组和校文革主持斗批改的常委刘国政,委托我在批判翦伯赞先生时保护他的人身安全。每次批斗翦老时要用吉普车接送,批判内容不涉及翦老时不让他出场,批判他自身时才让他出场。由于翦老体弱多病,批斗他时把一个长凳竖起来让他当拐杖扶着,批斗完后便让他提前离开回住所。这在一般情况下平安无事,但也出现过险情。

  为了纪念“六一八革命事件”3周月,校文革在斗鬼台举行批斗“黑帮”、“反动学术权威”大会,我负责接送翦老。接到38斋后,把他放在103室候批。批判完后,从西门出去上吉普车,我们62级中国史一位同学为了让翦老知道群众对他的愤恨,在翦老临上车前,大声喊:“这是反动学术权威翦伯赞!”并高呼:“打倒翦伯赞!”这一喊,激起了愤怒狂浪,不少外地中学生和群众责问我们:“他是反动学术权威,为什么还让他坐着吉普车?”这时“打倒翦伯赞”的口号声一浪高过一浪,人们推吉普车,把车向东推了10多米。我当时十分恐慌,若推到会场中心,不知情的群众再把翦老乱打一顿,就会要他的老命,我将成为罪人。我一面向群众解释,保护翦伯赞生命是周恩来的指示,大家要注意政策,因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一面调动历史系的红卫兵手拉手地把吉普车围了一圈,使吉普车一点一点地往西开,经过半小时的努力,远离了人群。到翦老家后,我浑身衣服被汗湿透了,总算完成了任务。1967年11月,校文革奉中央文革之命,在北大东操场批斗陆定一、周扬等,让北大主要“反动学术权威”陪斗。这次由中央、北京和校安全部门做筹备工作,我再次奉命负责押送翦老去会场,并送他安全回家。这次非常顺利,没像上次那样出现险情。这是我离北大前的最后一次批斗翦伯赞。

  令文革工作组回北大历史系接受批判

  1966年7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师生“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宣布了市委关于撤销工作组的决定。这是由于毛泽东在7月25日听取汇报后,认为工作组“一不会批、二不会改”,起坏作用,阻碍运动,下令“统统驱逐之”,“不要工作组,要由革命师生自己搞革命”。北京市委根据这些指示作出的决定。

  北大历史系文革工作组在撤离时,向系里师生宣布,文革工作组犯了镇压革命运动的错误,虽然撤离,什么时候要批判工作组的错误,进行消毒,就命令他们回来接受批判。

  历史系“革命师生”在燕南园北边的风雨体育馆内进行选举。62级有一位同学率先推举胡德平为系文革主任。其理由是:一、胡德平是团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儿子,出身高干子弟,根红苗正,可信赖;二、他带头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要求走与工农结合的道路,听毛主席的话。但大多数学生认为吴维能出身工农干部,曾受修正主义路线迫害,被下放劳动过,又了解系里的情况。选举结果吴维能为系文革主任,胡德平为副主任。

  系文革在吴维能主持下,批判工作组的工作很快提上议事日程。9月下旬,吴召集系各战斗队负责人说,咱们还是把工作组“请”回来进行批判吧,他用电话联系,各年级或战斗队派代表与工作组代表谈判,以确定工作组接受批判的时间和计划。海军航空作战部是往北大派工作组的主要单位,其总带队是彭林中将,任北大文革工作组副组长。所以海军航空作战部在前门某一招待所设了联络站。吴维能带着63级靳枫毅、64级谢火金、65级和我,去那个招待所,商定了批判事宜。

  根据约定,历史系部分师生在北大三院和二院中间的院内对工作组进行一次批判。在那次批判中,校文革工作组留守组长吴振生出席了会议,他代表北大文革工作组作了检讨。吴振生是我系61级吴生辰的父亲。因为系里师生普遍认为吴生辰为人诚恳朴实,没有高干子弟的优越表现,所以批判火药味不浓。

  1966年10月1日在西观礼台观礼

  1966年9月底,北大历史系文革办公室主任马忠理通知我,让我10月1日代表历史系红卫兵参加国庆观礼。我说咱们系有许多人比我积极,成绩突出,我举了许多人。他说,他们都到外面串联,不在校内,你就去吧,这是外地人求之不得的光荣。我不再谦让,接受了这项光荣任务,参加1966年国庆观礼。

  1966年10月1日早5点,我带上三顿饭,上了大轿子车。6点左右,到达了劳动人民文化宫,上了西观礼台。9点半左右,西观礼台上的所有人头“刷”地一下转向天安门城楼,人们掌声雷动,“毛主席万岁,万万岁”的呼声此起彼伏,原来是毛泽东登上了天安门城楼,他身穿崭新的绿军装,胳臂上戴着红袖章。过了一会儿,人群中又响起了“林副统帅身体健康,永久健康”的喊声;再过一两分钟,周恩来总理、陈伯达、陶涛、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戚本禹、王力等中央文革小组所有成员都上了天安门城楼。

  上午10点整,1966年国庆大典准时进行。林彪代表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国务院发表庆祝国庆17周年演说,提出了“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同资产阶级反革命路线的斗争还在继续”的说法。国庆庆典仪式举行完毕后,开始国庆大游行。

  国庆游行的参加者,一般穿绿军装,戴红袖章,手拿红宝书(毛主席语录本),远远望去,成了“绿海洋”、“红海洋”,人们一进入东华表便开始呼口号,其口号有“毛主席万岁,万万岁”;“林副主席身体健康,永远健康”;“毛主席支持我支持,毛主席反对我反对”;“毛主席挥手我前进”;“誓死捍卫毛主席”;“誓死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等等。

  每位游行者都挥动小红书,并有节奏地呼喊口号,洋溢着幸福、光荣、感激等情感,不少人热泪盈眶,激动不已。检阅活动高潮迭起,一直持续到下午五六点钟,受阅人数至少200万。这是毛泽东威望的巅峰。其后的国庆18周年庆祝游行的规模和气势就不如17周年了。

  跟不上形势

  在1966年10月至1967年6月,我总是犯路线错误,总赶不上“毛主席的战略部署”,总想不通。

  第一件事是我对“打倒大军阀朱德”想不通。据了解“倒朱运动”是由林彪一次讲话掀起的恶浪。林彪在那次讲话中当着朱德委员长说,你撩起你的尾巴看看,你什么时候当过总司令?总司令一直是毛主席,你原来是钻进党内的反动军阀,是地道的老反革命,等等。甚至1928年井冈山会师,不是朱德与毛泽东会师,而变成了林彪与毛泽东会师。当时,林彪红极一时,我与其他许多人一样,对此敢怒不敢言。

  1967年2月下旬,有人写大标语,内容是打倒谭震林、徐向前、聂荣臻等开国元勋们。我便问写大字报的人,“你写这些标语有证据吗?他们可是功勋卓著的老帅呀!”他回答:“中央文革小组成员讲的话,还会有错吗?”我对他说:“咱们北大师生没有愚从习惯,遇事都问为什么,都是讲理性的人,雷渝平(国防部作战处处长雷英夫的女儿),她敢当着江青同志的面说,‘江青阿姨,你可不能乱点名,说话要有证据呀’。胡德平(胡耀邦长子),赞同怀疑一切,他的对立面问他‘你怀疑毛泽东思想吗?’胡德平说‘我从怀疑出发,学习了毛泽东著作,由怀疑,达到了信赖和热爱毛主席。’咱们万不能听风便是雨呀!”他说:“现在大家都信奉,毛主席挥手我前进,中央文革成员,特别是江青是毛主席身边的人,他们讲了话,不闻风而动,就会被对立打成保守派,一旦被说成保皇派一切就完了。”我明知劝也没有用,还是说了一句:“作为一个人,应该说什么写什么,都应坚持有证据的做人的起码准则。”

  在1967年六七月份,《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一提到林彪就说他是毛主席的“最亲密战友”,而日夜为国操劳、为人民着想的周恩来总理,从来就没获此殊荣,我深为周总理愤愤不平。总之,我再三想,我为什么跟不上毛主席的战略部署呢?难道我这出身贫农、受党教育多年的人,不忠于毛主席吗?虽然步步落伍,但我始终感到问心无愧。

  马生祥,《文史精华》2006年第7期


铁流:天道人心一杆秤,江起潮落陈希同


春节前夕,我专程去昌平一处高档公寓看望了“保外就医”的陈希同先生。我们是同乡,又有相同的“革命经历”。他早我两年参加工作,都是“清匪反霸”、“土地改革”中锻练出来的基层干部。他官运好,节节高升,最后步入权力中心。最高职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老百姓与相识的朋友仍沿用过去称呼,叫他陈市长,显得亲切。

官大遭忌,权高担责。在“89”民运的“政治风波”中,他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给知识界和大学生留下了不太好的名声。后来无论怎样解释,总难洗去身上的血污。奇怪的是,1998年7月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身陷囹圄后,北京市不少市民却为他叫屈说:陈希同是个好官,哪有贪污啊!这到底是同情弱者的民族性使然呢,还是本身就是个权力斗争的冤假错案?只有中共最高层清楚。

1987年落脚北京打拼,身为草民的我从未去拜望过这位乡人“京兆尹”。想不到七年后的1994年,因财产引出的经济纠纷,与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打了一场恶仗。官司从地方闹到中央,由经济纠纷变成权力角斗。他和好些主持公平正义的领导同志,都在暗中支持我,使事件化险为夷,免除了牢狱之灾。

一年后我策划出资,送北京人艺去台湾演出话剧《天下第一楼》。行前在北京和平饭店举行欢送会,他竟然率北京市委领导班子前来送行,在宾馆的大厅里我们正式有了交谈。他夸我说,此事干得漂亮,点子不错,花小钱赢得了大名声,为“川耗子”(即四川人)争了光。还说,好事要继续做下去,多为北京作贡献,北京不会亏待你。

也许这就是我长期留在北京打拼的一个原因吧。人是有感情的动物,长时间惦记着他。后得知他“保外就医”回到昌平家中休息,经多方打听才探出他的住处,于是偕夫人驱车前去拜望。


 

图:鉄流和陈希同在一起交谈往事

这是一幢十分漂亮的公寓别墅,,他住在窗明几净的二楼,是两厅两卫的四居室,装修不错,光线明亮。家中有一年轻服务生,说是卫生局派来照顾他起居与生活的。他身体蛮好,步履稳健,思维敏捷,声音洪亮,简直不像82岁的老人,看起来比我还有精神。我们刚好坐在那副“政声人去后,坊间闲谈中”的楹联下。夫人久久凝目品味那副楹联,满有兴緻地说:陈市长,这副对联好像是对你主政北京的评价罢!他满意地一笑说:是一位朋友送的,是不是评价我不知道,不过我挺喜欢它的。夫人点点头,一语双关地说:自古公道在人心,善恶好坏有神灵。

服务生送来茶水,在未征得我们同意时,即拿来相机咔咔咔地不断拍照。我是干政工出身的精灵鬼,一看就知此人是国安局派来的眼睛,在干着立此存照的取证工作。管他眼睛不眼睛,取证不取证,抱着心正不怕邪盛,树直何惧影歪的心态,表情倒也平静。

我们天南地北地瞎侃,从四川说到北京,从土改扯到改革,再谈到人生起落,最后直捣他的案子。他平和地笑一笑说:官都做到这份上了,穿不愁,吃不愁,住不愁,谁还稀罕那几个臭钱?我比哪个都干净!我敢对天下人说,我没有贪一个子儿。

我夫人喜欢看历史书,深知官场的明争暗斗,故意问一句:那谁在整你?他旁顾左右,想了想说:不知道。夫人笑着再追一句:都十几年了,还没有想明白么?他一个劲摇头说:江涨潮落,就是想不明白谁在整我。

我不愿强人所难,转到另一个话题问:陳小同怎样?他淡淡应付一句:出来了,在做生意,日子能过得去。我还想问什么,手机响了。是通州国保小李打来的,话音显得十分不高兴:铁老,你怎么跑到那里去了?上面问起来了。

我十分不满,火冲冲地回顶过去说:上面问起来怎样?我和他是老朋友……小李话软了:对不起,不知道你和他是老朋友。我借势压他一压说:我老朋友岂止他一人,还有很多,你要不要都知道?
电话那头传来小李的声音是:不要、不要,你们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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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1998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陈希同,拒穿囚衣昂然挺立。

女人总喜欢关心财产的来去,夫人突然提出一个新问题问:陈市长,这房是分给你的吗?有无所有权?他平静一笑说:哪是分的,暂时住住,哪天叫走就走。钱财嘛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我自来就看得淡。

而我所关心的是自由与人权,便问:能外出吗?他说可以,看看朋友走走亲戚都可以,但不能出境。

在告辞时,他特地送了我们一幅十分精美的挂历,并亲笔挥毫写下:蘅芳、铁流伉俪戏正。落款是陈希同、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北京小汤山。

我们握手相谢,言定来日有时再来拜望。做梦也没有想到五个月后的2013年6月2日,他因心脏病竟然与世长辞。此时,我和夫人在乐山扫墓,只能默默祝他安息。

此文本应早日落纸,那位送我们上车的服务生一再叮咛告诫:希望我不要把看望陈市长的事写成文章发表,所以迟迟未动笔。现在中共要开审薄熙来了,忽然心血来潮把它写了出来,又一个天道人心,江起潮落。请看我第二篇文章《给薄熙来两封信引出来的故事》。

2013年7月28日于通州润园


“文革”中的造反派与保皇派


造反指的是同社会中处于统治或支配地位的个人或集团抗衡,试图推翻之。保守指墨守成规,不求改革,甚至反对变革旧事物的政治派别或个人。保皇则指维护皇权或官僚统治。

显然,造反派的主要特征是矛头向上,是皇帝或官僚集团。而保皇派的主要特征是保护皇帝及官僚集团,其对立面是造反派。

文革中的造反派和保皇派其实都是集造反与保皇于一身,因为两派都维护当时的“皇帝”毛泽东。区别仅在于造反的对象不同,造反派造的是官僚阶层的反,保皇派在造反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官僚阶层的利益。

在文革造反有理的大旗下,造反是个既光荣又受到欢呼的事。由于政治变化和政权交替的原因,造反派经历了兴旺-沉沦-否定的过程,保皇派却经历了兴旺-沉沦-肯定的过程。

最早起来造反的是保皇派红卫兵,这些出身高贵的“八旗子弟”组建红卫兵,配合工作组,展开了破四旧和发起了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攻击。之所以称他们为保皇派红卫兵,因为他们以“出身论”为武器,维护的是官僚阶层的利益,打击的对像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四类分子”和中下层的干部及其子弟。

造反派红卫兵是与保皇派红卫兵相对立的组织,他们大多数成员在文革开始的工作组时期受到打击和迫害,进而成立组织展开自保和反击。他们的兴起以1966年9月6日“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简称首都三司)”的成立为主要标志,而成功上位并占据主流则是因为毛泽东的几次接见和“联动”红卫兵组织被瓦解。

事实上以红卫兵为主体的造反派和保皇派只存在于1966年5月至1967年4月,他们的位置很快被社会群众组织所取代。

群众组织中的造反派和保皇派比较复杂。从成份上,造反派大部分由产业工人及社会下层民众组成,而保皇派大部分成员都与权力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造反派与保皇派随着权力层人事的变化和军队支持的倾向,其身份经常发生转移。

一般情况下,反对台上主要领导干部和“反军”的组织称之为造反派,支持在台上的主要领导干部或支持军队的称之为保皇派。由于台上的领导干部互相争斗和军队支左的飘忽性,许多时候无法分清谁是造反派谁是保皇派。到文革后清理“三种”人时,对两派的划线以与林彪和四人帮集团有牵联的为造反派,维护以邓小平为中心老干部的组织为保皇派。虽然都属于“三种人”中的有帮派体系,因为维护了己方利益,保皇派或保守派被赋予了合理的政治地位。

显然,对造反派与保皇派的定义,既有客观行为状态,又有历史追溯、政治判断和情感牵涉。

文化大革命中的派系很多,从大的方面可分为造反派与保皇派两方面。

早期红卫兵以高干子弟为代表的老红卫兵和以红卫兵“五大领袖”为代表的第二代红卫兵。后来的群众组织各地有不同的区分。比如:

北京的“天派”和“地派”以及“三军派”和“学部派”,中央文革支持的叫造反派,被中央文革打压的叫保皇派。

上海张春桥支持的“工总司”为造反派,拥护陈丕显的“红革会”成了保皇派。

山西副省长刘格平和劳动模范陈永贵支持的“红总站”是造反派,省军区政委张日清、69军军长谢振华和劳动模范支持的“红联站”是保皇派。

  湖南反军队的“湘江风雷”和“长沙工联”是造反派,省军区支持的“高司”是保皇派。

  浙江坚持打倒江华的“省联总”为造反派,保江华的“红暴”为保皇派。后来由于省军区支持“红暴”,空5军和20军支持“省联总”,无法分清谁是造反派谁是保皇派。

  四川“8·26”及“工人造反团”是造反派,受成都军区支持的“产业军”是保皇派。在中央就解决四川问题发出〈五条〉后,虽然“产业军”失势,在围绕刘结挺、张西挺是反还是保等问题上又分成了两派。

  广西主要围绕韦国清展开。“4·22”造反派和省军区支持的“联指”保皇派。但是,文革后两派都沦为“三种人”而被清算,这是全国罕见的。

  广东曾因为周恩来宣布“地总”“红总”是“保守派”,公认的造反派是以中大、华工、广医三面“红旗”为首的“旗”派,这些造反派组织曾经被周恩来称之为“革命造反派”,后来被黄勇胜镇压。

  云南反省委书记阎红彦,受省委书记处书记赵建民、省长周兴、昆明军区副司令陈康、省军区政委给力雄支持的云大“炮兵团为保皇派,而受李成芳、秦基伟支持的昆工“8·23”为造反派。后来谭甫仁支持“八派”,“炮派”又成了造反派。  

  辽宁宋仁穷开始支持“辽联”,而“辽革”和“辽联”中的“8.31”却反对宋仁穷。陈锡联入主后,支持“辽革”,压制“辽联”,形成了保陈反宋(“辽革”)主反陈保宋(“辽联”)、反陈反宋(“8·31”)的三大派。

  黑龙江潘复生和军区支持的“捍联总”为保皇派,“炮轰派”是造反派。  

  湖北受陈再道支持的“百万雄师”为保皇派,反对的“工总司”为造反派。 

  河南受军区支持的“河造总”和“十大总部”为保皇派,“二七公社”为造反派。  

  山东受军区支持保谭启龙的"红卫兵济南指挥部"和"济南红卫兵师"是保皇派,王效禹支持的“主义兵”“山工联”是造反派。 

  河北有38军支持的“工总”是造反派,河北军区、63军及李雪峰、刘子厚支持的“工筹”是保皇派。

  吉林的“红革会”开始是造反派,后来受军区支持变成了保皇派,而“公社派”成了造反派。

  安徽的“好派”等组织在省军区支持下夺权成为保皇派,而没有参加夺权的“屁派”成为造反派。但两派在12军支左时“一碗水端平”都进入三结合班子,后来在万里主皖时同被清洗。

  福建受福建军区司令韩先楚支持的“8·29”是保皇派,冲击军区的“革造会”是造反派。

  陕西“工总司”派(东派)为造反派,“军电”、 “工联”派(西派,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姚连蔚所在之派)因受陕西军区和21军支持成为保皇派。

  甘肃开始支持汪锋的“兰州市红卫兵总部”是保皇派,“红联”是造反派。后来军区支持的“红三司”成了保皇派,“红联”、“革联”成了造反派。

  江西受江西省军区支持的“联络总站”是保皇派,另一方“大联筹”是造反派。

  江苏“红总”是造反派,军区政委杜平支持的“8·27”是保皇派。但后来都走向了大联合。

  青海保省委第一书记杨植霖和受军区司令刘贤权支持的“8·18”是造反派,而以青海军区副司令赵永夫为后台的“捍卫队”是保皇派。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定位,完全是以支左部队划线,因为当时支左领导人是赵永夫,而且文革平反划线也是照此而来。

  宁夏受省军区司令朱声达支持的“筹务处”是保皇派,“总指挥部”是造反派。“筹备处”逐渐瓦解,其中另组的“筹革造”与“总指挥部”、“宁总司”、“宁三司”实现大联合。

  西藏反张国华的“造总”是造反派,“大联指”是保皇派。文革后“造总”被清洗。

  新疆坚持打倒王恩茂的“红二司”是造反派,“三促会”是保皇派。后来两家实现了大联合。

  贵州支持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军区政委李再含的“支红”为保皇派,反对一方“4·11”为造反派。

  内蒙反军的“呼三司”为造反派,“红卫军”、“工农兵”“无产者”为保皇派。

  以上关于造反派与保皇派的分类主要依据是保省委还是砸省委,是军队支持还是压制,文革后受到追究还是获得平反地位来区分。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很多派别都曾经转换。

了解文革中的造反派和保皇派既不能仅看政治结论,又要重视局部或片断,否则所得出的结论就没有意义。

事实上文化大革命是一幅立体的画面,既有造反派与保皇派的对立,又有老干部之间的冲突。既有群众组织的派别,又有军队左右的形势。可以说既有“大神”们的推动,又有“小鬼”们的活动。

历史上普通人起来造反都是万恶不赦的,而派别除了政治因素外,利益、性格和个人喜好也是构成的因素。

就个人而言,形成派别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总体而言,造反派追求的是自由,而保皇或保守派则主张限制自由,或者说造反派要打破的是原有利益体系,而保守或保皇派维护的是旧利益体系。造反派主张的是平等,而保皇或保守派维护的是特权。造反派某种意义上是自由主义,保守或保皇派则更多表现的是专制主义。

造反派被毛泽东和林彪江青两个集团利用是文革后比较通常的说法,其实是不存在的。毛泽东无需利用谁来打倒谁或推行他的治国理念,人民群众起来造反只是对当权派的不满。只是这种“皇帝”支持下的造反是开天辟地,历史上从来没有当权者提出“造反有理”的口号。

虽然文革中的造反派有毛泽东做后盾,表面上人多势众。但是,他们的力量仍然非常薄弱。因为保皇派或保守派具有强大的权力资源、行政资源和武力资源。有干部支持,有军队维护,有得天独后的经济条件,这些东西是平民造反派所不具备的短板。

  看一下 "文革"初期带头破四旧、打黑帮、搞红色恐怖的红卫兵,在文革后都官居高位就清楚了。清查整肃造反派,抬高保皇派或保守派,仍然是一种派性表现。

  十年文革史只有三年造反期,红卫兵只兴旺了一年多,群众组织在九大召开前基本解散。

后来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批陈整风,批林批孔批,清查四五反革命事件,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活动都是在各级党委革委公检法统一组织下进行的,其中的冤假错案与造反派根本没有关系。相反,造反派在这一期间是清查整肃的对象。把文革“罪行”加到造反派的头上既不公平又不符合事实。

如果说四人帮是文革后第一个祭品的话,造反派则是祭品中的一道大菜。虽然他们在文革中对社会的伤害远比那些老干部们要轻要少的多,却成了文革后整肃最多的群体。这种妖魔化和整肃是政治的需要,用他们做替罪羊可以让更多有“罪”的老干部们脱身。

事实上,大批宣传、文艺、教育、新闻界“黑帮人物”、老干部被打倒,以及毁坏文物时,造反派还没有登场。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等文革事件都与造反派没有关系。

文化大革命的坏事都是造反派干的,最大的坏事是造当权派的反。

按照这个逻辑,社会不应当有政治民主,百姓不能反抗压迫。官僚阶层是不能碰的,贪腐官员不能揭露。只要触及官僚阶层就是造反,而造反是需要惩罚的。

这种所谓的“和谐”又有多少进步意义?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这句话至今仍有意义!

    文贝,博客中国



重新解读档案里的宋子文


   “宋子文是国民党内部的务实开明派,比较西化,对建立近代中国较完整意义上的财政金融制度,对遏止日本对华侵略、寻求国际援助、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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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5月,罗斯福﹙坐者﹚与宋子文在白宫

  吴景平教授是宋子文研究权威,民国史专家,所著《宋子文评传》,广受好评。2005年以来,吴教授三赴胡佛研究院,阅读摘录蒋介石日记、宋子文档案,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对这些新公布的史料具有发言权的学者之一。

  过去是负面人物,近年渐有客观的评价

  南方周末:宋子文是中国近代史上备受争议的人物,海内外史学界对他有何基本评价?近年来发生了哪些变化?

  吴景平:宋子文过去是一个基本被否定的人物:“四大家族”的代表之一,“内战罪犯”,国民党的亲英美派等。近年渐渐有了客观的评价。“治史如断狱”,我认为对宋子文的历史功过不应简单化处理,应当在根据基本历史事实、充分挖掘史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研判。比如,宋子文是国民党内部的务实开明派,比较西化,对建立近代中国较完整意义上的财政金融制度,对遏止日本对华侵略、寻求国际援助、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民党执政台湾时期,宋子文作为党内代表人物,官方禁止对其公开批评;民进党上台后,对国民党政权的评价则出现另一种倾向,不顾史实,只从意识形态出发,一概否定,比如说你是外来政权、贪污腐败等等。目前的台湾,对民国史及其代表人物,缺乏进行客观研究的环境,而且已经很难获得官方资助。

  宋子文批评胡适对美外交太书生气

  南方周末:宋子文档案、蒋介石日记等重要史料的陆续公开,对推动两岸民国史的研究有何意义?对宋子文的历史评价是否可以改观或提供新的解释?

  吴景平:这些史料对民国史的研究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只是开放至今的时间比较短。假以时日,如果能将其中若干有代表性的资料进行选编、校注,公开出版,对于全面客观地评价这些人物及民国史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目前复旦大学正与胡佛研究院合作进行相关的工作。

  此前史学界在这方面的一些研究,即使属于非政治话语范畴的成果,也不够具体深入。另外在观点及方法上,要真正尊重历史。很多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举止,有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已经是不容改变的历史事实;不会因我们的爱憎而改变其性质。不应满足于只给出一些共性的、抽象的结论。

  比如研究蒋宋关系,就要关注抗战时期宋子文作为蒋介石的代表和外交部长长驻美国期间所发挥的作用,而宋与当时的驻美大使胡适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胡、宋二人不和已成定论,在胡适的日记中多有涉及。研究这段历史,如果仅看到胡适日记中称某公没有度量等等一些评语,就会留下宋欺胡、耽误国家外交等印象。我去胡佛后,把宋子文档案和蒋介石日记中所有有关的部分进行了摘录与研究,现在基本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结论。

  1937年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的驻美大使是老资格的外交家王正廷,当时美国对华援助非常保守,王几次在报告中称,在争取美援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事后却证明上了美国掮客的当,不但白白浪费了许多钱,更贻误了对美外交的开展。蒋介石决定换人,任命胡适为驻美大使。胡适经常利用其个人声望在美发表演讲,对美国朝野了解与支持中国抗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蒋介石政府最迫切需要的是直接的军事、财政援助,于是孔祥熙比较信赖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又被派过去,以加强与美国工商、金融界的联系,在美国注册成立了世界贸易公司,并先后达成两次借款,但是与蒋的要求和战时中国的需要依然相差较远。

  据日记所载,蒋介石其实早已经对胡适产生不满,包括胡适多次接受美国各大学授予的名誉博士学位。蒋认为作为驻美大使,不应该过多地在这些方面耗费精力。蒋的这种不满情绪,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加深。他多次准备把胡调回国内,并考虑过顾维钧、施肇基等多位继任人选,又担心胡因此滞留美国,在外交方面产生不良影响,一时难以决断,直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于1942年8月才免去胡的驻美大使职务。宋子文作为特使于1940年6月赴美时,蒋不仅授权他可以代表中国政府从事外交交涉,还特别说明在美国办理“借款事不必与胡使相商,请兄迳自进行为便”,而且接洽美国军援的具体情况也要对世界贸易公司保密。

  宋子文对胡适在美的外交也不满意,他在给蒋介石的电报中,多次提到胡适在处理某些问题的时候,有些说法不妥;在向美方介绍中国的情况时不准确、不全面,甚至有错误,会造成误解。宋还向蒋报告,蒋的一些重要文电指定要送达给胡适时,却找不到胡,因为他又离开华盛顿外出演讲去了。宋赴美时曾向蒋要求安排一个政府实职,因为作为蒋的代表其实是“妾身不明”,对在美从事外交工作不利,蒋没有应允,在这种情况下,宋认为应当有一个强有力的大使与他共事,像胡适这样的人,书生气太浓,长于坐而论道,与军火商、财经要人及政客等打交道缺乏经验。

  通过这些档案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到胡适抱怨宋的真实原因及背景,还有蒋、宋、胡之间的复杂关系。

  “宋子文绝不是什么亿万富翁”

  南方周末:《宋家王朝》披露,宋子文的资产多达数亿美元,他的档案中对此有没有记录或特别说明?

  吴景平:宋子文档案对此有非常清楚的统计与记载。宋用钢笔亲笔书写了他自己名下的资产是多少,包括哪一项债券值多少钱等等;他的妻子张乐怡则分开记录。我印象中,他去世时档案中的记载其总资产为七八百万美元,包括房产,绝不是什么亿万富翁。

  宋子文档案显示,他对自己持有的有价证券的市价波动情况非常敏感,经常记录涨跌的具体数字,这些对财产细微变化的关注,也可以从侧面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巨富。另外,他在任驻美代表、外交部长期间,公务费实际上很有限,比如他在美国成立的国防供应公司要租房,雇佣不少外国员工,政府提供的经费远远不够日常开支。怎么办?档案显示,宋要求中国银行在他的个人账户内拨出这笔款,以维持国防供应公司的运作。另外,他的档案中保留着一封财政部给宋的公函,说你现在的级别是外交部长(1941年末宋任外交部长),给你的工资及驻外津贴都要补差,数额是多少多少。宋回信说,据他了解,这种补差是不符合规定的,特让下属予以退还并请查收。这些档案资料不仅来自宋本人,还有交办人的记录,比如他的秘书。

  总之,宋的档案相对保存得比较完整,与诸多重要历史事件有关的文件都有原件或复件保留,价值比较高。

  南方周末:对宋子文恶评最多的就是包括他在内的四大家族贪污腐败,间接导致国民党在中国大陆的彻底失败。

  吴景平:国民党在大陆垮台的原因很复杂,腐败只是其中之一,根本原因还是体制方面的。孔祥熙的档案尚未公开,暂且不说。宋在抗战时期并不主持财政,他在1933年辞去中央银行总裁和财政部长职务,这两个职位至1944年年底一直是孔祥熙担任的。孔把财权紧紧抓在手中,后来连蒋介石都对此不满。蒋的日记记载,孔连政府到底有多少外汇储备都不告诉他,导致蒋对美国依赖度的政策上发生误判,蒋在日记中说,如果早点知道实情,就不会过分依赖美国。

  孔祥熙连国库的家底都不告诉蒋,更不要说宋了。抗战时期,宋、孔其实是非常对立的。孔是行政院副院长、央行总裁,凡达成的美国对华借款和财政援助都是他在把持。据宋子文档案中记载,宋对孔的作风深表不满,包括他在美国促成一项借款协议,孔立即回复说,接下来你不要管了,这是我财政部的事。1942年,中美达成5亿美元借款的协议签订后没几天,孔祥熙就宣布要动用2亿美元,用于发行美金债券。美国方面大吃一惊,质问中方动用这么大一笔借款,怎么事前不打招呼,就向媒体宣布了。宋也很生气,致函蒋介石说以后争取美援的事情我不管了。这件事说明,宋如果要在抗战时期用不正当手段侵吞贪污美国对华借款和援助,几乎是不可能的。

  蒋介石是否信任自己,宋子文没把握

  南方周末:最新的档案资料,是否能够对蒋、孔、宋三人之间的关系提供新的解释?

  吴景平:孔的档案还没公开。我们只能根据现有史料进行观察,看抗战这8年的情况。

  蒋介石和宋子文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公务方面,而且是公事公办。蒋与孔家的关系反而比较近,比如下班回家途中会顺便到孔家去吃个晚饭,还有遇到后辈的生日、订婚仪式等等,他都会去。宋霭龄在蒋日记中也经常出现,蒋称她为大姐,与她来往较多。

  等到蒋孔关系不好了,蒋决定重用宋,让其担任行政院代理院长,再加上宋在中美外交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还协助蒋解决了史迪威问题,蒋才有一次出面为祝贺宋子文的生日,吃顿晚饭,在战时蒋的日记中仅此一次。其他公事以外的事情极少提到宋,即使出现了宋也多是责骂,称宋个性太强,自以为是,不听他(蒋)的等等。

  南方周末:宋在美援方面作出这么大的努力与贡献,足以显示出他的能力,为什么蒋反而那么相信孔?

  吴景平:国民党政权当时作为一个国家机器究竟如何运作,造成其政权垮台的根本的制度性问题在哪里,其背后的深刻原因是什么?这些年我有了一些新的思考。比如在抗战比较困难的时期,国内财政金融状况不好,货币贬值,人心浮动,军事上处于守势,按理政府和党的高层人士之间应该齐心协力,求同存异,不计个人恩怨,共同对付日本侵略。可实际情况不是如此。宋一直在担心蒋对他的真实态度,他一直没有把握蒋是不是信任他。所以宋的档案中记录,他曾经函询钱昌照,委员长对我究竟是什么看法,包括最近对孔又是怎么看等等,对这种家族关系、上下级关系,宋根本没有信心。

  赞成战时政治民主

  南方周末:您曾经3次赴美国胡佛研究院查阅和研究宋子文档案、蒋介石日记,这些资料中有没有特别令您印象深刻的?

  吴景平:一个比较重要的发现是:抗战时期国统区发生政治民主运动,要求国民党开放党禁,实行民主,《大公报》还发表了对蒋政府的批评文章。当时宋在美国,听到重庆朋友传来的消息后表示赞成,他认为抗战时期中国政治应当有一定的民主进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宋自己表述的赞成战时政治民主的主张,当然这些观点没有见诸报端,是在与其国内朋友的通信中反映出来的。

  还有琉球群岛问题,根据1943年5月宋和罗斯福总统的谈话记录,宋子文正式提出过,反法西斯战争结束以后,中国要收回东北及台湾、琉球,罗斯福表示赞成。但是在同年的开罗会议期间,蒋向英美方面谈到琉球主权问题时,表示中国只要求参加战后和美国一起对琉球的管理,属于国际托管,不要求收回。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差别呢?我认为重要因素之一,是蒋宋关系在开罗会议前的史迪威事件中破裂了,蒋震怒之下,拒不见宋,不再让宋处理外交公务,宋无法出席开罗会议。如此重要的国际会议,外交部长却不能出席,岂非咄咄怪事?后来去的那些幕僚,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宋和罗斯福有过那样的谈话。

  吴景平,《南方周末》 2012-09-13



一块被丢弃的“抹布”——红旗下的法官之董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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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参加联合国成立大会的董必武

    红色司法的元老

  董必武(1886-1975),湖北黄安人。1954年9月,当选最高法院第二任院长。与他搭班子的,是副院长高克林、马锡五、张志让。[1]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班子,专业与非专业、党内与党外完美结合,都有革命的热忱。这个班子里,董必武资历最老。他是前清的秀才,1903年到武昌参加乡试时,因好奇地朝衙门里张望,被衙役饱以拳脚,“从此恨死当官人”。

  他是中共一大的代表。1934年江西苏区成立最高法院,他是首任院长。1945年3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之一,他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他逝世后,联合国秘书长专电悼念,称他为联合国的创始者之一。在延安,他和林伯渠、徐特立、谢觉哉、吴玉章五人被尊为“延安五老”。建国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彭真是副主任。这个委员会类似于今天的中央政法委,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等机构的工作。他任劳任怨,不在意个人得失。他对子女说,自己是一块抹布。虽然不起眼,但总有用得着的时候。他告诫子女要甘当配角,不要老想当主帅,他自己是跑了一辈子的龙套。

  雄心勃勃

  董必武到最高法院任职后不久坦言:“如果各地法院、人大代表请我汇报我们法院是怎么办案的,我无可奉告。如果外国的朋友问我法院是怎么办案子的,我难以作答。”他接手的法院,可以说是一张白纸。国民党《六法全书》已废,“人民的法律”迟迟不来。共产党沿习根据地时期的运动传统,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一波接一波运动。人们迷信运动而不是法律。

  虽然接手一个烂摊子,但他雄心勃勃。

  他安排最高法院法官到全国调研,制定刑事和民事程序审理规则。他提醒热衷于运动的人,运动“有副作用,应当以依法治国代替运动治国”。对于党政不分,他说:“党和政府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系统,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2]他还明确地说:“国家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他要将人民司法纳入正轨。多年后,薄一波回忆说:“在群众运动一个接一个的年代,他对法制建设的认识达到这样高的境界,是很可贵的。”[3]

  他台前台后卖力地跑龙套,不料有人认为他跑偏了。1957年10月9日和10月14日,《人民日报》连发两篇社论,警惕说“政法战线的斗争是阶级斗争最尖锐最集中的部分”,指责政法工作“忽视专政倾向和忽视党的领导”。

  1957年底,各行各业开始“大跃进”,各地法院不甘落后,口号震天:苦干一年到三年,实现“无反革命、无盗窃、无强奸”甚至“无民事纠纷”;审判工作要做到“党委满意,公安、检察机关满意,当事人、群众满意”;公检法三机关要联合办案,三个机关的首长“出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暴风雨就要来了,他好象无动于衷。1958年4月,最高法院召开了司法工作“跃进”座谈会。董必武委婉地说:“提口号要实事求是,不着边际不好,……法院是最末一道工序,案件到法院判决后就执行了。法院不能走在公安的前面,也不能摆在检察的位置上。”

  他成了不合时宜的人。

  小政变

  1958年5月27日,中央派董必武率团访问东欧和苏联,8月7日返京。在此期间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小组的通知》。政法小组组长为彭真,副组长罗瑞卿,董必武只是成员之一——他和彭真掉换了位置。随即,中央政法小组指令最高法院会同司法部召开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检查、总结八年来的工作”。2006年1月出版的《董必武传》评价说:这次会议未点董必武的名字,但会议批判的基本观点,大都引用董必武所讲过的话。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一直是党和国家政法方面的主要领导人。既然是所谓‘政法战线上几年来存在两条路线的争论’,矛头所指,不言自明。

  8月7日董必武回到北京。8月13日,公安、检察、司法三个会议召开联席大会,请董必武讲话——其实是看他如何表态。

  他的表态很好。他说:“各位批评得对,我完全接受……”而他有的观点,毛当年曾经明确支持。1951年10月18日,身为政务院副总理,他写信给毛主席和华东局书记饶漱石,指出:“党直接做政权机关的工作是不好的。”毛12月4日复信说:“我认为你给饶漱石同志的信的内容是正确的……”

  司法会议结束后,最高法院党组向中央报送《情况报告》,说:“人民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第四次全国检察会议也有类似的提法:“检察机关必须完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做党的驯服工具。”[4]

  1958年8月24日,毛主席在北戴河发表谈话说:“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成。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后来,毛主席更明确指出:“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1958年9月上旬,毛泽东在湖北等地视察时指出:“发展钢铁生产一定要搞群众运动,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最高法院成立了炼钢办公室。

  一块被丢弃的抹布

  董必武是个倔强的人。他儿子董良羽说,父亲有一副“温和长者”的面孔,实则内心倔强,是个硬汉子。虽然自己被批判,1959年庐山会议上他还说:“我思想觉悟低,没有看出彭德怀同志反党。”

  董必武也是个识相的人。1959年3月25日他给毛主席写信说:“这次中央全会将讨论国家机关负责人选,我去年十月曾函请小平彭真两同志转报中央,请求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不再推荐我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候选人……将来在政协安一个没有实际工作责任的名目就够了。”

  毛批示说:“我和大家同意此信意见,改换工作。中央已建议董必武同志当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这几位同志的新工作,责任大,荣誉高,名气也大。”

  他明升暗降,心存忌惮,不再言谈政法,而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农村要积极地推广利用沼气”。他有个孙女小名毛毛。家人逗她玩,把拳头举过头顶喊:“打倒毛毛!”董必武立即哼住了他。在公开发表的诗作里,他勉励夫人学习毛著“用之不尽保终身”;勉励儿子“毛选诸篇读尚勤”……

  他不时地写诗和毛主席奉和。任是如此,文革期间他的儿子两次坐牢。他私下里说,儿子是在替他坐牢。他在《闻酉儿于北京车站被捕》一诗中写道:“闻尔重入狱,吾衰心更惊!卧床苦无梦,食饭竟忘盛。试飞曾折翼,语频或失声。恢恢天网大,疏释望新生。”这类发泄不满的诗,还有许多。为了防止别人认出来,他横着写、竖着写,大字、小字拌合著写,然后把整张整张的报纸涂成墨色。夫人提醒他:“不要写了!”他笑着举起全黑的报纸说:“谁看得出来?”

  此后董必武一直任国家副主席。林彪事件后,有一天他在家听广播。播音员说,国家代主席董必武接受某某大使递交国书。董必武一愣:“我怎么成了国家代主席?”

  他像一块抹布,被丢弃在一边。

  1975年4月2日董必武去世。据说毛泽东悲痛得断食断饮,整整放了一天张元干《贺新郎》的录音:“天意从来高难问,况人情易老悲难诉,更南浦,送君去……”

  1982年,彭真任全国人大委员长。重新当权后,彭真对法治有了新认识。主持宪法起草时,他特别主张把“党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写入宪法。如今,大家都在赞颂彭真对法治的贡献。当年他协助毛泽东拿下董必武,此一段旧事,已无人再提。

  [1]高克林,陕西华县人,追随刘志丹闹革命起家,任前担任最高检副检察长。马锡五,陕西保安人,长期在根据地从事司法,以作风便民,常在田间地头办案扬名——人称“马锡五审判方式”。此前任最高法院西北分院院长。张志让,江西武进人。历任北京大学、东吴大学法学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任大理院推事、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法官。“七君子”案他是实际首席辩护律师,地下党称其为“党外布尔什维克”。新中国一成立即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2]《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2-3页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9页

  [4]崔敏:“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回顾与反思”

  何兵,腾讯网 2013-7-30



江青秘书:关于江青的四大传言真相

   [导读]文革”期间,江青身边有十多位工作人员,她的一举一动都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她没有独自一人活动的空间,没有做不轨事情的机会和场所。

  “文革”期间,江青身边有十多位工作人员,她的一举一动都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她没有独自一人活动的空间,没有做不轨事情的机会和场所。以上四点表明:她不会做,也不能做、不敢做、没有机会做那种下流的事。

  江青的形象一直饱受争议,有传言说她穿着泳衣与姚文元、张春桥调情,有人说她纵欲无度,还有人说她什么都是假的。真实的江青到底是什么样的?

  杨银禄作为江青的秘书,在她身边工作了近6年,他对这些不负责任的传言一一澄清。


  江青有“三假”

  传言:传说江青有“三假”,头发是假的,乳房是假的,屁股也是假的。

  真相:关于传说江青有“三假”的问题,我作为江青的秘书,可以负责任地说,江青没有“三假”,而都是真的。

  她的头发好得很,黑黑的、亮亮的、厚厚的。她的护士看到“三假”的传说后,都说:“这样胡编滥造,无聊,真无聊!江青不但不用任何装饰品,而且没有用过任何化妆品,没有戴过任何首饰。”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江青晚上来电话。”

  传言: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关于对江青的生活作风有各种传说。甚至传言有位领导干部曾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江青晚上来电话。”

  真相:关于传说“就怕江青晚上来电话”的问题,就更是子虚乌有了。

  我跟说这话的人很熟悉,有次,我在电话里表示问候时,顺便问他说过这样的话没有。那时,他的身体虽然很虚弱,但还是气愤地大声说:“扯淡!有人有意糟蹋人,糟蹋历史,也糟蹋毛主席的形象。我怎么会说这样的话呢?江青住在钓鱼台几号楼我都不知道。”

  他说的的确是实话。我特作四点说明:

  一是,1956年7月,江青患子宫颈癌,到苏联做了放射治疗后,癌病是治好了,但是严重地破坏了她的正常的内分泌,也就是说从那时起,她就不能做那种事了。

  二是,江青清楚她的地位和权力是怎么来的。如果她干了对不起毛主席的事情,其后果是什么她更清楚。江青是个很聪明的人,绝不会做那种因小失大的事。

  三是,谁都知道“伴君如伴虎”的古训,江青的身份、地位、权力在“文革”中是极为特殊的,她又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如果真有那种事,有一天她不高兴了,什么可怕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即使是江青不翻脸,事情一旦败露,谁也逃脱不了灭顶之灾。这就说明,谁也不敢做那种事。

  四是,“文革”期间,江青身边有十多位工作人员,她的一举一动都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她没有独自一人活动的空间,没有做不轨事情的机会和场所。

  以上四点表明:她不会做,也不能做、不敢做、没有机会做那种下流的事。

  穿着泳衣与姚文元、张春桥嬉戏

  传言:有一位级别相当高的领导干部写了一本书,他在书中说:“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个老同志还偷偷地给我看了一张照片,这是江青等人身穿游泳衣的照片。照片上,江青左手扶着姚文元,右臂缠着张春桥,在游泳池旁嬉戏,丑态百出。”

  真相:关于江青和张春桥、姚文元身着游泳衣照相的问题,可能是误认、误传。我不相信会有这么一张照片;即使是有的话,也有可能是伪造的假照片。

  因为江青游泳的时候需要安静,不准无关人员在同一个游泳池内游泳。跟随江青一起游泳的只有她非常熟悉的,有保护、服务任务的警卫员和值班的护士,别无他人。我在江青身边工作了近6年时间,从来没有见过她游泳。

  被阻挡出席开国大典

  传言:开国大典那天,江青既未佩戴观礼证,也无代表证,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一侧入口处吵闹着要上天安门城楼找毛主席,警卫不认识她,就汇报到开国大典警卫工作总指挥、公安部长罗瑞卿那里。罗瑞卿听完,想都没想,回答很干脆,只说了四个字:“照章办事!”于是警卫再也不理会江青,把她晾在一边。江青无奈,只得悻悻而去。

  真相:美国作家特里尔在《江青全传》中写道:“1949年4月初,江青乘上火车离开了北京,离开她的丈夫,离开了新中国。她带着护士和警卫员要去苏联治病,6个月后,毛泽东穿一身军装,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江青这时仍在莫斯科。”

  多年以后,江青对我还谈起过她1949年去苏联治病的事情,证实了特里尔写的是对的。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也表示江青未能参加开国大典的原因,不是被哨兵阻挡,而是她当时在苏联治病。

  杨银禄,《老人报》 2013-07-31





2013年7月30日《歷史日報》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海伍德知道得太多,就變成一件危險的事


《新史記》編譯 蕭憲聰



當2011年11月15日,英國商人尼爾·海伍德的屍體被發現時,沒有人預料到,後續效應能對中國政治產生如此巨大的震撼。明鏡新聞出版集團創辦人何頻與作家黃聞光合著的最新著作《中國權貴的死亡遊戲》,堪稱當前記載薄熙來事件最詳盡的英文書籍,2013年3月27日,就在該書上市前幾天,黃聞光來到紐約公共廣播電台(WNYC),接受廣播名人倫納德·羅帕達(Leonard Lopate)專訪,以下便是採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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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伍德知道得太多了

羅帕達(以下簡稱“羅”):海伍德在中國居住很久了嗎?他怎麼會去到中國?
黃聞光(以下簡稱“黃”):海伍德在中國很久了,而且,跟薄家保持密切的關係。對於一個外國人而言,能跟中共領導高層如此親密並不常見,所以,他利用這層關係來搞商業諮詢,為進軍中國市場的外國人服務,可是,後來他跟薄熙來的妻子有了爭執,持續威脅她,才引發殺機,這是官方說法。谷開來用討論生意的理由,將海伍德引到重慶,當晚,他們在酒店房間喝了點酒,隔天,海伍德被發現身亡。

羅:海伍德看樣子是否很喜歡中國?他住在中國還娶了一名中國太太?
黃:是的,他原本學的是國際關係專業,1998年到中國學中文,跟很多愛上中國的外國學生一樣,他留了下來,在大連靠教導富家子弟英文賺錢。當他知道薄熙來的兒子正準備到英國留學時,便主動接觸薄家,甚至前往英國,與薄熙來的兒子變得熟識,一切就從這裡開始。

羅:薄熙來和他的兒子都能稱作“太子黨”吧?能否談談“太子黨”這個概念?
黃:他們是中共革命大佬的後代,像薄熙來的兒子已是紅三代,大多在海外留學。

羅:何頻著有《中共太子黨》一書,現在,太子黨這個詞被國內外媒體廣泛使用,是嗎?
黃:是的。1989年後,太子黨逐漸扮演政治上和商業上舉足輕重的角色,當人們說太子黨,我們就知道他們指的是資深領導人的子女。

羅:他們比一般人有優勢?
黃:太子黨擁有如貴族般的血統,其父輩曾跟隨毛澤東建立共產中國,因此,繼承了政治優勢。

羅:海伍德跟薄熙來和谷開來是怎樣的商業關係?
黃:他跟谷開來的往來比較密切,因為,谷開來將海伍德介紹給兩位有錢商人,這些商人正準備在重慶建造一些英式風格的別墅——中國人一向對歐洲風格的房子很著迷,所以,他們想抓住此一良機。海伍德的工作是引薦外國投資者投資這一項目,從中抽取傭金。

羅:這是非法的嗎?
黃:不,這是合法的,他們只想找到更多的投資者。不過,為了使事情順利進行,必須先取得政府許可,成功與否跟一個人的人脈有很大關係。薄熙來和谷開來都是太子黨,自然有這方面的優勢,但最後還是出了問題。一種說法是,薄熙來正角逐政治局常委的寶座,擔心此事會演變成醜聞;海伍德認為,他已投注了很多心力在其中,便向谷開來索取報償,谷開來並未同意,這就成了谷開來謀殺海伍德的伏筆;谷開來要殺海伍德的另一個原因是,他知道得太多了,他知道這個家庭太多事情,包括海外洗錢。當一個人知道太多,就會變成一件危險的事,海伍德藉此威脅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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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被謀殺的英國商人海伍德。
信奉毛澤東只是薄熙來的手段

羅:謀殺案發生時,薄熙來的聲勢如日中天,他在共產黨裡的地位如何?
黃:薄熙來是一顆冉冉上升的政治新星,主掌中國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相當有希望未來進入政治局常委會的人選,常委會是中國最高決策機構,所以,其政治前途可說光明無量。

羅:政治局常委會在中國意味著什麼?
黃:他們決定每個重要政策,決定國家前進的方向,而且,如果一個人能進入常委會,他將擁有事實上的刑事豁免權,這是一個很大的特權。

羅:市長或省級領導要進入常委會困難嗎?
黃:中國只有四個直轄市,北京、上海、重慶和天津,要是政治家能當到直轄市的市委書記,通常能成為聚光燈的焦點,進入常委會的希望也就濃厚許多。

羅:薄熙來成為重慶市委書記前的政治生涯如何?
黃:因為父親的緣故,薄熙來在仕途上平步青雲,從縣級領導一路攀升到大連市長,最受歡迎的就是其環境美化的政策;2004年,他成為中國商務部部長,數次訪問美國;最後是主掌重慶這個大都市。

羅:薄熙來的年少時期似乎遇到一些困難,儘管他的父親跟隨毛澤東一起打仗,“文革”期間卻鋃鐺入獄,他和他的兄弟被迫下鄉勞動,這如何影響後來的政治觀?
黃:這是很有趣的問題。“文革”時,很多革命英雄被關押或遭到迫害,所以,年幼的太子黨們霎時間失去所有優勢,成了下鄉知青,到偏遠地區做辛苦勞動。諷刺的是,也許你認為薄熙來在“文革”中受過巨大創傷,但當他治理重慶時,竟然做出很多毛澤東在“文革”時做過的舉措。我們相信,薄不是真心真意信奉毛澤東,這只是一種訴諸民粹主義的手段,畢竟中國經濟放緩,民間不滿上升,人們開始懷念毛澤東,因此,薄熙來才這麼做。

羅:薄熙來可以被視為左派,當然黨內也有右派存在,即使共產黨表面看起來鐵板一塊,裡面可能分成兩到三個小黨,可以這麼說嗎?
黃:共產黨希望呈現團結形象,但的確裡頭有些人比較親毛,有些人比較是自由派,就像美國一樣,每個政黨中難免會有派系。大體而言,共產黨員仍堅持相同的意識形態,只是方法不同,儘管有些人被稱作“政治改革者”,他們也沒有做出太多改變,這只是一種贏得民心的手段,人們對共產黨有太多不滿了。

羅:薄熙來發起“唱紅打黑”運動,這是打擊腐敗的政策嗎?
黃:是的,“唱紅”的意思是大家齊唱革命時期的流行歌曲,歌詞像是“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毛澤東”或“社會主義好”,這些歌曲在我成長過程中,很受歡迎,培養人們對共產黨的信念;另一方面是“打黑”:隨著近年組織犯罪興起,“打黑”就是打擊這些非法分子,但事實上,薄熙來經常通過打黑來對付政治敵手。(《新史記》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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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下)


  三、关于检方态度及控方与“贿选”的关系

  5000元支票被邵瑞彭作为曹锟“贿选”的“铁证”提供给京师检察厅要求侦查起诉之后,检察厅方面未见动作。反直议员刘楚湘将其归咎于当时司法尚处于直系军阀的“积威之下”,“未能完全独立实行侦查”。(68)所言当然有其道理。然而一年后,冯玉祥借第二次直奉战争之机发动政变,将曹锟软禁,反直各方拥段祺瑞上台组建临时执政府,取代曹直的统治,审检方面又有何动作呢?

  直系被推倒后,取而代之的段祺瑞为获得统治合法性,准备对曹锟及“受贿”议员作法律处置。此时曹锟已入囹圄,临时执政府“怵于物议”,为“设法转圜,一新人气”,有“严行监视,听候公判”之议,并于1924年12月6日以命令形式公布。(69)对于“受贿”议员,亦通过“依法惩处”的阁议。然而相关处置却遭遇了法律困难。

  《顺天时报》刊载了号称“最详确”的内阁会议消息:司法总长章士钊于阁会提出“依法惩处贿选议员案”,经阁议通过后,章即召集总检察长、高检厅及地检厅检察长开会密议,决定由地检厅检举。第一批被检举者由章用红笔圈出名单,要求搜索住宅,实施逮捕,并由地检长连夜通知各检察官。检察官到厅后,检察长戴修瓒告以阁议通过及法部会议情形,谓总长有谕,凡应检举之议员,一律逮捕,并将逮捕名单交检察官收执。“各检察官猝闻此语,面面相觑”,表示关系重大,容讨论后回复。检察官遂开会商议,意见约分两派:一派主张服从上级机关命令,遵照执行。一派主张慎重,认为议员于会期内非现行犯不得逮捕或监视,载在宪法,现国会既未解散,逮捕议员无法律依据。表示“司法界对于政治问题,自应超然独立,绝不能以一时之状况,而违法以从事”。两派相持不下。鉴于搜索证据,为法律所允许,乃决定只依法至家宅查找证据,不逮捕议员,如须逮捕,则请先下令废止宪法,解散国会。戴检察长据以转告章士钊,章允检察官“以自由意志,依法办理”。(70)

  12月8日,京师地检厅检察官率同法警前往搜查“贿选”证据。结果除在各银行搜得5000元支票收据480余张外,无更多斩获。(71)这使进一步的法律处置受阻。在此情况下,虽法院拘捕“受贿议员”的传票随即发出,却“并无一人被捕”。刘以芬就此分析说:“政府用意只在恐吓此辈,以杀其前此之威风,非真欲令作阶下囚也。”(72)作为当事人,刘氏道出了部分原委,却忽略了反直方面在法律上遭遇的困难。盖此事发生后,政府方面认为系法律问题,主张由法庭办理;部分司法官员及议员则认为属政治问题,与法律无关。(73)其实段政府主张法律处置是缺乏法理依据的。段上台后,自己就在讨论取消“法统”,即取缔国会,废除既有的法律统系。“法统”尚且在取消之列,又怎能从法律立场来判断曹锟是否贿选?且一旦取消“法统”,实际上已承认与直系所争乃政治问题,非法律问题。既然如此,如何能将“受贿”议员绳之以法?又以何法绳之?这显然是要求段政府“依法”制裁曹锟的人无法自圆其说的。(74)

  然而段政府处置曹锟及“受贿”议员面临的最大困难并不在具有司法独立意识的检察官的抵制,而在作为当事人,反直方面的政治作为在很多情况下正是直系“贿选”行为发生的原因,如果继续司法程序,势必将自己牵扯进来,因而才会出现案件刚进入地检侦查阶段便戛然终止,既未提起公诉,也无法庭审判的现象。

  在曹锟恢复“法统”、国会重开后的“拆台”活动中,姚震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作为直皖战后直系通缉的“十大祸首”之一,此时的姚震担当了反直国会议员与奉系军阀之间联络人的重要角色。(75)1923年6月22日,姚给奉军参谋长杨宇霆发出一封密函,函中透露出三个重要信息:一是供称北京国会三次开会未成,“皆我方设计破坏”所致,对此他特别解释说,“因前数日(议员)在京者,尚居多数,不能不用计临时破坏”;二是已与200余议员谈妥,支付经费,促其南下,但计划目标是300人;三是需“再寄”50000元经费“拆台”,款由东三省官银号汇拨。(76)这封信寄出时,黎元洪已辞职离京,直系正以摄阁代行中央政府权力的过渡办法应对,大选正式提上政治日程,故奉方加大了对国会的“拆台”力度。从函中“敬祈密陈雨老,速赐裁复”推知,张作霖很可能是北方大选“拆台”的幕后决策者。而函中姚氏“设计破坏”大选的自供,更是提醒研究者在面对反直方面提供的贿选“证据”时,持小心谨慎的态度。

  10天后,鉴于大选势在必行,反直方面难以应付,姚震再次紧急致函杨宇霆,称为吸引议员南下,已决定催促上海方面尽快筹发南下议员岁费,并于移沪国会开会后,另筹款项补发从前所欠岁费,同时着手调查沪、奉两地经费实存及由沪、奉回京后可能再去上海的议员人数。如果回京者太多,移沪国会不足法定人数,则令上海方面在准备开会的同时,派人在北京再运动一批议员南下。一旦上海议会开成,由南方组建政府的“搭台办法”亦同时发表。如是,“则风声所播,我方必将最后胜利,可无疑义”。姚特别通报杨,段永彬已将所需款项带到,“此次款项,如果全数交到,足以败坏直方大选及政局”。(77)

  值得注意的是,这封信提到了为移沪议员发放当年岁费及补发所欠历年岁费,尽管未透露金额标准,但赵晋源提供的信息或可供参考。赵说,反曹派收买议员的价码“自六千元开盘以至一万元收盘,并先付半数现款。议员前往交易者,固多至二十余人”。(78)对此,刘楚湘的说法可为佐证:“拜金议员以天津有旅费五百元,上海有月费三百元可取,南下者愈多。”(79)文中提到的“月费”即按月支付的岁费。支款的时间地点亦颇考究,“系于北京选举前夕,始在上海发给,盖防彼辈于得到此款后,又复来京,参加选举”。(80)就连向京师地检厅提供支票作为“贿选”证据的邵瑞彭,因支票并未作废,亦向李思浩“借支”5000元,名利双收。(81)至于大选“拆台费”的总额,限于资料,难得其详。但已经知道的是,仅浙江卢永祥方面就付了300万,(82)若加上皖方和出资可能更多的奉方的支出,数量会更加巨大。反直方面以金钱拉拢议员南下的做法并不隐秘,以至时人揶揄地将其称为“贿不选”。(83)

  很明显,反直方面的政治作为与其指控的直系“贿选”已形成复杂关联。在这种情况下判断“贿选”证据的可信度,也就多了一层应该考量的因素。

  以反直方面控告的“出席费”、“岁费”等不出自国库,而另有“强力人物”承担为例。这一指控看似十分有力,但控方似乎故意忽略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正在反直各方对本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各项税收的截留。(84)由于反直各方截留税款,中央财政收入锐减。20年代初,作为中央政府主要收入的关税和盐税平均每年只有3381万元,仅及所需经费总额的31.3%。(85)虽然在追求国家独立与反对北洋政府集权中央的斗争中,截留关余及本应上缴中央的税收有其“合理性”,但分析历史现象应遵循认识规范。对立的两种命题不能同真。准此,由一个行为主体同时做出的针对同一对象的两种对立的政治行为不能同时在理。肯定反直方面截留关盐余及烟酒各税,就没有理由指责中央未能从国库拨付国会经费,因后者没有这样做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正在批评其没有这样做的人的政治行为的限制。因而作为控告材料,所谓直系用在国会议员身上的钱不是出自国库,其为司法机关采信的价值就应打折。

  有关国会常会及宪法会议不足法定人数的指控也与此类似。如姚震供称,两会人数不够系反直方面“拆台”所致,被反直议员作为控告对手的材料,已经有些反常。鉴于国会常会和宪法会议一直流会,参、众两院被迫修改国会组织法,将宪法会议出席人数由两院议员总数各三分之二改为五分之三,表决人数从四分之三改为三分之二。对此,反直议员更是极力攻击。(86)在与直系的争斗中,反直议员动辄言“法”,却并不顾忌自身行为是否合法。《议院法》第5章“议事及提案”第26条规定,凡未出席议员不得反对未出席时议决之议案。(87)反直议员自己不出席国会常会和宪法会议,导致国会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却反过来以此作为理由,攻击国会做出的决议,其立场有失公允,不难概见。

  直接涉及大选的是大选预备会不足法定人数的指控。本来这一指控已超出“贿”的范畴,可不置论。但反直方面认为直方正是因为人数不够,才采取贿赂手段吸引议员投票,两者具有关联性,故此处一并讨论。

  1923年9月12日,众议院秘书孙曜发表启事,称10日之大选预备会“经再三核算在场人数实为四百三十一人,距法定人数尚差五人,乃郑秘书长擅改为四百三十六人,遂以成会”。(88)孙曜的启事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各方声讨之文电纷至沓来。离京议员褚辅成等在致各界之通电中,特将孙的启事作为曹锟以“贿赉欺诈浮报冒名”手段“进行伪选”的证据。对孙曜启事,今日研究者也多称引。然而孙的启事是存在问题的。

  首先是“证据链”中出现了人数不吻合现象。比如,将孙曜启事作为曹锟作弊证据通告各界声讨的褚辅成等人的通电,在事件发生之时,即号称离京议员多达500余人。将孙曜和褚辅成等提供的人数加在一起,国会议员总数将达到931人,这与两院议员载在名册的实际人数874人明显不符。(89)不仅如此,连反直各方举证的未出席议员的人数也对应不上。褚辅成等通电说,以吴景濂印布的名单考证,当日未出席的议员有张瑾雯、李汝翼、李兆年、冯振骥、刘景晨、陈绍元、曾庆模、方德九、孔庆凯、贺升平、陈鸿畴、李素、李景泉等13人,截至12日,已有张瑾雯、李汝翼、李兆年、刘景晨、冯振骥等5人声明否认出席。然而,若将孙的启事与褚等的通电比照就会发现问题。通电说已有5人声明否认出席,与孙曜所言相差5人、由郑秘书长擅改为436人吻合。但褚等宣称已“考证出”共有13人否认出席,(90)这就与其引证的孙曜启事发生了冲突。孙氏强调,“经再三核算在场人数实为四百三十一人”。如果褚辅成的说法成立,则扣除13人,总数就应该是418人而不是431人。显然,反直方提供的数据是存在问题的,多少露出人为数据加工却又不甚谨严的痕迹。

  不仅如此,孙曜当时的个人处境也提醒研究者在判断其证言的可靠性时应小心谨慎。就在孙发表启事翌日,众议院秘书厅紧急声明,称孙系受人愚弄,主动索薪(按:职员索薪与议员索薪被认为性质不同),被议长查明革退,恼羞成怒,故捏造事实,藉泄私忿。声明强调,当天选举预备会签到议员为440人,经三次点查,实际到会人数为436人,当日在场议员所共睹,无丝毫不符与浮报之处。(91)由于缺乏佐证,现在尚难判断孙“受人愚弄”的说法是否属实,也未见孙本人有何辩解。考虑到姚震“设计破坏”的自供,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众议院启事所言属实,则孙的证言就不能作为法律证据;然而即便不属实,在其虚假性被证明之前,在判断反直方面控告材料的可信度时,也应将这一因素考虑进去。

  要之,段祺瑞执政后议处“受贿”议员时遭遇困难与反直各方的政治作为直接相关。直方在大选前给议员发放巨额支票,当然有“贿选”嫌疑,但检举其“贿选”的反直各方亦逃脱不了干系,两者的政治行为已形成明显的因果关系。刘以芬在分析此事时说:“受贿投票,法固宜惩,然尚有受贿而不投票者,将何以处之?若同一受贿,所差者,只在投票与否,而一惩一奖,岂得谓平?”(92)曾经试图在孙中山和曹锟之间进行沟通的孙洪伊说:“吾尝责北方破坏人之道德廉耻,其反对者之破坏道德廉耻,亦何异于北方?”(93)撇开“贿选”控告材料能否坐实暂且不论,这应当是比较公允的评价。如果研究者将已与被检举方形成复杂利害关系且私下供称一直在“设计破坏”大选的反直各方提供的控告材料轻易用作“贿选”证据,而未能区分哪些是客观事实,哪些是精心“设计”的政治圈套和伪证,将不可能得出符合证据法学有关证据采信原则的可靠结论。


  四、关于舆论对“贿选”指控的法律效力

  由于反直各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上述问题,加上政治、军事等因素作用其间,有关曹锟“贿选”的控告虽然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之后被段祺瑞政府提上议程,并进入刑侦这一司法程序,却始终没有提起公诉,更没有进行法庭审判。就这一点来看,曹锟“贿选”尚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结论,因而曹锟也不是被反直各方以法律武器打倒的。真正推倒曹锟的因素,除了冯玉祥在军事上的倒戈之外,就是舆论。在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报刊提供的“贿选”材料对于时人乃至后来的研究者对事件的判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此不妨先考察一下报刊提供的“贿选”材料在各种指控材料中的比例和分量。本文前曾多次提到反直国会议员刘楚湘所著《癸亥政变纪略》,该书曾被章太炎视为能将曹锟“贿选”内幕道尽的可靠实录,其所引证者除反直议员的举证材料外,基本就是报刊的新闻报道。如该书涉及“贿选”控告的第27部分“贿选公行”、第28部分“贿选铁证”、第29部分“贿选告成”,三个部分中除第28部分系单独引证邵瑞彭向京师地检厅的检举信之外,其余两部分的材料基本都是报刊新闻。其具体构成为:第27部分共举证19条材料,其中18条来自《北京报》报道;第29部分共举证5条材料,其中4条来自《北京报》消息,1条来自《字林报》北京通信。(94)被认为最能反映曹锟“贿选”事实的当时当事人的论著尚且如此,其他论著的材料来源不难想见。

  然而这种基于新闻报道的控告材料,即便包含了部分真实内容,在法律上也是没有证明效力的。迄今所能看到的有关曹锟“贿选”的新闻报道可谓良莠混杂,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臆断成分过重。新闻报道要求平实客观,好的新闻均能如实记述事实,让事实说话,忌主观臆断,妄下结论。但有关曹锟“贿选”的新闻报道常反其道而行,偏离了新闻报道真实客观的原则。顾维钧说:“在当时的中国,特别是在视民主为儿戏的政治局势下,黑白之间本来没有鲜明的界线,但无论如何就这次选举而论,其中掺杂了许多流言、臆测和谣言。”(95)顾氏所言,一语中的。

  如《京报》1923年1月20日署名文章称:众院议员昨日竟将阁员中“劣迹昭著”之人尽行通过,显然是“平时受贿之反映”。每月200元津贴,各省议员中不肯受领者,每省不满10人以上,“足证”多数议员皆受贿者。故高凌蔚将张伯烈向其支款等事概行披露,舆论诘问,至再而三,议员竟无出而置辩之人。受贿在法律上为刑事犯罪,议员堕落至于如此,故有昨日投票之结果。(96)这则新闻反映的是众议院通过新内阁成员名单一事。就阁员通过情形而言,所涉事实堪称无误。但作者认为国会“昨日”通过“劣迹昭著”的阁员任命,证明其“平时”便已“受贿”,又将此事与发放津贴联系在一起,以已知未领津贴人数逆推多数议员均已受贿,就明显带有臆断色彩了。

  众议院议员黄攻素根据报刊消息所作《质问政府书》亦存在同样的倾向。其文曰:近日报载某氏借收买议员名义,中饱秘密运动款甚巨,其首领怒而欲撤其职,乃此事之“明证”。文章称“某氏”以运动议员经费中饱私囊,不直接举证,却以“首领”怒而欲撤其职作为其罪证,这种推理方法,难以成立。尤其偏离客观公允立场的是,文章居然认为:“果事出无因,何转载多日,竟不速行申辩,是默认也。”(97)在法律上,被告有沉默的权利,控告人有举证的义务,作为控告方,自己不举证或检察机关没有举证,已属不作为,却反将当事人的沉默视为“默认”,臆断色彩,一望可知。

  报刊对大选出席人数的报道也颇多臆断。10月5日曹锟以法定人数当选总统,《北京报》作了如下报道:选会签到人数六百有零,出席者590人,但此中有无不实不尽,非局外所能知。下午二点半始凑足585人,宣布开会投票。“据个中人言,此番票匦系用复底,‘狸猫换太子’一幕,即在禁止旁听时做手脚。此则以种种反证,似亦有几分可信,特不知局中人亦有以反证其非事实否?”离京议员致马骧书进一步指出:“照议场投票规则,应于投票前,先将票匦向外一照,以示内中无票。是日之会,并未经过此种手续,何也?则以其中已投有票在故也。”文中所谓“票匦系用复底”及投票前未展示票匦的原因在于“其中已投有票在故也”的判断,没有任何旁证材料,明显带有臆断色彩,以至作者言此亦乏底气,故反过来要求受控方“反证其非事实”,而此要求,恰恰证明所言不实。

  二是文学色彩太浓。中国近代报人多传统文人出身,很少有人受过正规严格的新闻专业训练,进入报界之后,仍保留有较多文人墨客喜好文饰的特质,其写作新闻报道,唯恐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每每加以杜撰渲染,让人难辨真伪。

  如《字林报》一则北京通信云:据院秘书说,不愿受贿之议员,亦有出席者,其数不满20人。大选当日上午,因拒绝受贿投票者甚众,大选派遂以甘言诱惑妇女,借以劝诱,结果议员由其妻妾女友带领到院者,计有数十人。(98)所谓“以甘言诱惑妇女,借以劝诱,结果议员由其妻妾女友带领到院”一说,很明显带有为吸引观瞻而设置的文字噱头的特点,反映了正在形成中的“黄色新闻”的特殊旨趣。

  《北京报》所载“某记者”对由沪回京之“某议员”的访谈,更是将议员的不要脸刻画到离谱的地步。记者问其回京是否因贪票价,而甘冒“猪仔”之骂名?该议员答曰:

  我等此来确是为五千元之票价,此亦不必为君讳……惟我等有须声明者,即金钱可以要,而猪仔实不可做。此语在君初闻必以为奇,不知所谓猪仔者,因其甘于卖身而得名,若得钱不卖身,又安能谓为猪仔。故我等决计五千元之款,不能不要,但因此而出席投票,则万万不可能。盖因得钱而卖身,不几自认为猪仔乎?虽此有类于过河拆桥,然取之于盗,不为伤廉。我等以为得钱是一事,投票又是一事。我等预备金钱一经到手,即当迁眷南下,即或被迫暂难离京,而外国饭店尚多,亦尽可为安身之地,将来仍当南下,贯彻初志,决不至因金钱而失耳。

  类似刻画投票人厚颜无耻索要钱财的以文学笔调写成的文字,在国外选举中也屡见不鲜。(99)就文学描写亦可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客观事实而言,这类义字的产生反映了选举中存在着舞弊行为,以及人们对近乎腐败的选举文化的极度不满,是有其思想及文学价值的。但文学毕竟是文学,因其具有杜撰成分,真假参半,即便是号称“纪实文学”的作品,也未可尽信,尤其不能作为法律证据。同理,新闻如果被写得带有浓厚的文学色彩,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就这则“新闻”来看,问题也十分明显:其一,没有明确的记者署名(仅曰“某记者”);其二,没有可以落实的采访对象(仅曰“某议员”);其三,渲染色彩过重,使人怀疑姚震说的“设计破坏”是否与此有关。

  当时报刊消息不尽可靠,与中国新闻业尚处幼稚发展阶段有关。对此,邵飘萍曾以北京报业为例作过分析,他提示了三点值得研究者注意的信息:一是北京报馆通讯社虽多,但有确实基础与言论能勉成自由独立者,仍属少数。二是政治上每有大问题发生,就有收买舆论的传闻。他认为此类传闻的产生,常使人感觉“收买多数亦属不难”,可谓言论界之奇耻大辱。三是报界发生被金钱收买问题的原因,在于当时尚无真实巩固之同业机关与行业规范。报人少有自由独立的人格,在缺乏行业规范的情况下,容易受人收买,实在是很自然的事情。针对这种情况,他主张设立一个新闻记者同业公会,采用合议制,订立章程,开诚布公,规范同人,使团体永久坚固,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100)

  其实,不仅中国人所办报刊存在拜金主义倾向,就连教会及外国人在华所办期刊,也都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问题。被视为直系将领、后来又对曹锟倒戈相向的冯玉祥就曾与曹锟一道饱受报刊勒索之苦。大选期间他的几则日记对此作了详细记录:

  1923年6月3日:中美通讯社(社长克得益,美国人)屡詈曹使,曹患之,每月赠以四百元,骂益甚。曹嘱我与之接洽,自六月一日起,每月改赠八百元,始息骂言。噫!该报馆不啻架曹氏肉票矣。

  同年6月11日:同客用饭。谈报载我带兵万人往北京维持秩序,纯系造谣。又上次汉口英文报求我津贴万元,为我鼓吹,只以本军经济奇窘,爱莫能助,婉词谢绝。乃该报不谅苦衷,竟登载我军在京哗变消息。似此拨弄是非,颠倒黑白,以为敲诈之资,可恨亦复可笑……报纸捏造谣言,不值得与较短长。(101)

  以上情况表明,中国当时的报业生态并不好,报人的职业操守也存在严重问题。这种状况除了邵飘萍分析的一、三两点原因外,尚与当时报刊大多具有党派或不同国家的背景,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生活》批评当时报界状况时指陈的“效忠于一人一姓”的问题有关。(102)当时报道大选消息的国内报刊,几乎都是非直系的刊物,其宣传报道具有明显政治倾向性,也就不可避免。曹锟、吴佩孚长于军事,坚持军人的身份认同,于新闻宣传不甚措意,不免让对手在这方面占上风。冯玉祥谓某报社“不啻架曹氏肉票”的记载,足证此点。至于外国(及外国人在华所办)报刊,除贪恋钱财的“中美通讯社”之外,《顺天时报》有日本人的背景,直系在外交上走的是欧美路线,其对曹锟竞选总统多有微词,亦属正常。在这种情况下,报刊有关曹锟“贿选”的消息报道虽铺天盖地,并对舆论导向及人心向背产生了重要影响,却不能(除非有切实的佐证)作为司法证据,据以断谳。

  五、余论:“法统”存废的两难选择

  1924年10月,仅任职一年的曹锟在与反直“三角同盟”的军事行动中祸起萧墙,遭遇冯玉祥倒戈,成为阶下囚。

  曹锟之败,是败在政治上而非法律上。盖直系在先后打倒皖、奉军阀之后,选择的是恢复既有“法统”的政治路线。曹锟打了胜仗不直接秉政,却要恢复“法统”,重建国会,制定宪法,让已经在战争中被打倒的政敌参与国家政治,以选举方式产生国家元首,这无疑是直系在政治上尚未放弃西方路线的反映,但却是其政治运作上的一大败笔。曹锟私下曾多次表示,自己当总统大约比黎元洪强,而不以正道得之,则不为也。(103)在公开场合,曹锟更是多次通电宣布“和平宗旨”,呼吁国人“尊重法治”,“早定宪法,奠安国本”。(104)曹锟如此执着致力于“法统重光”,以至对其倒戈相向的冯玉祥也承认“曹使是光明磊落之人”。(105)

  直系恢复“法统”的做法在当时曾得到一些人士的认同。胡适尝说,曹锟要做大总统,用一连兵也就可以包围国会了,何必要花5000元一票去贿选呢?他借用马君武的话回答说,曹锟肯花5000元一票去贿选,正可使人们对民主宪政怀抱乐观,因为国会选票在曹锟眼里至少还值40(400)万元。况且有了贿选的国会,也就可以有贿不动的国会;有了一连兵解散得了的国会,就可以有十师兵解散不了的国会。(106)姑不论所言“贿选”能否在法律上成立,至少胡、马二人对曹锟坚持守护“法统”的做法是予以肯定的。

  但对直系的政治统治而言,曹锟此举的消极作用似乎更加明显。曹锟宣布恢复“法统”,实际上是系了一个套,把自己拴住了。既然标榜恢复“法统”,就要让总统任期未满的黎元洪复职,但黎却成为自己登上权力顶峰的一大障碍;当意识到这一点之后设法去掉他,却又给反对派提供了口实。邵飘萍就认为,恢复“法统”于法于理均说得通,“惟其大谬之点,则在同时主张以黎元洪为总统”。(107)不仅如此,“法统重光”使第一届国会得以恢复,而此届国会中皖、奉及西南军阀的代表不少。本来直系在战场上已将皖、奉打倒,一旦恢复法统,又不得不在国会内与其代表周旋。姚锡光在给曹锟的电文中指出:“公对于世变在未经法律解决之先,不入京师,至计深谋,非常钦佩。特所谓法律解决云者,即两院共同组合之总统选举,以之解决最高问题者也。此项最高问题之解决,速则易于观成,缓则恐生他变。盖两院罗汉至八百尊,其中党派分歧,言论庞杂,若任其夜长梦多,势且横溢旁出,将演出种种卑劣手段。”(108)已意识到“法统”恢复之后直系可能面临的困难。

  要害在于曹锟标榜维系“法统”,别人却因不愿意纳入其统系而刻意拆台。反直方面为破坏大选无所不用其极,关键时刻甚至搞暗杀(如向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宅中抛掷炸弹)。(109)在军事上,反直各方增加军费,加紧备战。以吉林为例,该省财政进款仅1200万,军队用款就八九百万。(110)反直“三角同盟”与直系的关系早已是政治、军事上的敌对关系,彼此之间的斗争根本谈不上“合法”“不合法”,但为了各自生存所需,在从事院外不讲法的军政之争的同时,又从事着讲“法”的院内之争,攻击对方“不合法”,这真是世界政治史上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在直系军政领袖中,吴佩孚是少有的头脑清醒者,主张武力统一,传有“买牛不买猪”的表态。(111)孙岳致函在沪直隶议员言及直系对时局所取方针,对吴的主张称赞有加,略谓:北之于南,势不两立,“统一”不过挂在嘴上,老帅(曹)无论如何终得正座。凡为北人,当知此理,应为北人打算。江山是打出来的,玉帅(吴)主武力统一,实为不二法门。此间储有现款三百余万元,作选费可,作战费亦可。江山既系打出来的,则军费自较选费为尤急,此敢告彼此至好者也。(112)即便在选举势在必行的情况下,吴佩孚也主张先宪后选,强调“今后之中国,断不可再以武人秉政,欲化干戈为玉帛,非选择学政两界人物,为行政首领不为功”。(113)不难看出,吴对曹通过“合法途径”谋当总统的做法已有所批评。

  北京政变后段祺瑞政府的政治作为,更反衬出曹直政治手段的拙劣。政变后被各方“拥戴”上台的段祺瑞,一度面临直系曾经面临的不知是应该追求“合法”还是遂行“革命”的两难选择。几经权衡之后,北京临时执政府正式做出推翻“法统”的决定,宣布《临时约法》失效,并取消国会,推翻宪法。(114)顾维钧在对政变后的临时执政府作了仔细观察后认为,“当时北京政府是一个革命政权,并无任何宪法依据”。(115)段政府正是通过对国家作“根本改造”的举措,(116)摆脱了曹锟因守护“法统”而面临的政治困境,并通过接纳“国民大会”主张及炮制《中华民国宪法案》,建立新的“法统”,确立自己的统治。这应当是比较高明的政治举措。

  相比之下,曹锟在“法统”早已不受尊重的情况下标榜守护之(未必真正尊重既有的“约法”统系),不仅将自己放在受制于“法统”的尴尬位置,而且给政敌以反击自己的政治空间,加之“贿选”的负面影响,最终导致直系的失败。但祸福相倚,从政治上弄垮曹锟的反直各方在试图以法律处置“贿选”案时却遭遇困难;而标榜守护“法统”的曹锟,虽遭到各方指控,却始终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从前面的讨论可以看出,直系在总统选举前夕给议员开具支票的做法不能说没有行贿嫌疑。不过尽管有关曹锟“贿选”的指控言之凿凿,如果研究者也坚持走“法律路线”,就会发现,控方提供的证据尚存在诸多问题。当时检察机关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除了政治因素外,很可能尚与控方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不足以断谳有关。曹锟虽最终在政治、军事上失败,却没有因“贿选”控告受到法律制裁,这大概也是执意恢复“法统”、标榜尊重法律者的一种宿命。

  注释:

  (68)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01—402页。

  (69)《曹锟监视听候公判》,《晨报》1924年12月7日,第2版。

  (70)《贿选议员被索之详情》,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2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38—39页。

  (71)参见《法庭昨日实行检查众院》,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9日;《法庭票传贿选四首要》,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1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40—42页。

  (72)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6页。亦有拘捕了10余人的说法。据报道,司法总长于11月29日令地检厅检举受贿议员首从诸人,俟证据调查确凿,即依法提起公诉,据传彭汉遗、陈家鼎等十余人已被捕。(《昨日大捕贿选议员》,《晨报》1924年12月1日,第2版)

  (73)参见《贿选议员被索之详情》,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2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38—39页。

  (74)汤漪曾就此事批评段祺瑞:“合肥既主张根本改造,对于祸首罪魁,又多所姑息,试问何以自解?”汤漪忽略了,正因为是在作“根本改造”,故不能“依法”对曹作制裁。《(汤漪之谈话》,《晨报》1924年11月28日,第2版)

  (75)姚震(1884—1935),字次之,安徽池州人,民初著名法官及皖系重要政治家。1918年夏任高等捕获审检厅首席评事,同年秋升任大理院院长兼高等捕获审检厅厅长。1922年,任段祺瑞临时执政府秘书长。第二次直奉战后段祺瑞重新掌权期间,任临时法制院院长。

  (76)《姚震致杨宇霆函》(1923年6月22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7页。不久姚震更直言不讳供认:“直方选举,经我方极力破坏,三月以来,各会皆未成立。”《姚震致杨宇霆函》(1923年9月10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第79页。

  (77)《姚震致杨宇霆函》(1923年7月2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第70页。杨宁霆在另一信函中表示:“日内先汇上五万元,听候上元(段)拨用。惟第二批之款,务须有确实动作之后,方可照付。此间信用关系,亦绝不因此而食言。”《杨宇霆信稿》(1923年9月12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第80页。

  (78)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67—468页。

  (79)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294页。

  (80)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0—71页。

  (81)参见韩玉辰:《政学会的政治活动》,《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7册)第48辑,第214页。据直系人士云,邵瑞彭领取支票出面控告曹锟贿选后,邮局检查员曾检出姚震、李思浩致邵一函,嘱令窃取大选议员名册,许以四万元酬劳。当局闻此,拟据以加紧通缉姚、李。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15页。

  (82)《拆台费三百万》,原载《益世报》1923年10月18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491页。

  (83)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0—71页。

  (84)参见彭雨新:《中国近代财政史简论》,孙健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21—422页。

  (85)参见《昨日退思堂之财政会议》,《晨报》1923年12月11日,第2版。

  (86)参见《政变后非法会和会始末记》,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199页。

  (87)参见《议院法》(民国2年9月27日公布),顾敦鍒:《中国议会史》附录,《民国丛书》第3编(21),第431—442页。

  (88)《众议院秘书孙曜启示》(未注明原发报刊),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76页。

  (89)有报道称:“民八议员,现在沪者有九十余人。”褚辅成之说,如果不是捏造数据,则很可能系将民八议员也计算在内。但国会既系在恢复“法统”的旗帜下重新召开,即断无将民六、民八一并视为合法之理,故统计人数只能取其一而不能取其二。(《南北国会之新把戏》,原载《顺天时报》1923年9月29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453页)

  (90)《离京议员之宣言(三)》,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330页。

  (91)《众议院秘书厅紧要启事》(未注明原发报刊),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76页。大选预备会议决了严格的投、验票规则,包括:两院各抽签八人为开票检票发票员;开票时准人参观,参观人适用旁听规则;另设写票所,唱名写票。并要求总统选举会开会之日,所有职员均须佩戴徽章到会。《总统选举会关于本届选举采用民国二年十月总统选举会预备会议决办法的通知》(1923年9月10日),《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6),第416—419页。

  (92)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第76页。

  (93)《孙洪伊反对议员南行》,《申报》1923年7月9日,第2张第6版。

  (94)参见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章太炎“序”,第382—417页。

  (95)《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第265—266页。

  (96)参见素昧:《议员多数为受贿者》(1923年1月19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398页。

  (97)《质问阁员行贿》,原载《京报》1923年1月15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288—289页。此外,该《质问书》还称,高凌蔚负责收买议员,某某负责财部筹款,某等或名列阁席,或身居要职,已是道路传闻,“人言啧啧,岂能尽属子虚?”亦明显带有臆断成分。

  (98)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12—417页。

  (99)参见邱昌渭:《议会制度》,《民国丛书》第3编(21),第81—82页。

  (100)参见邵飘萍:《北京报界之宜警惕》,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445页。

  (10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73、389、496页。

  (102)怀英:《邵飘萍之死》,《政治生活》第76期,1926年5月;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第一次国共合作在北京》,北京:北京出版社,1989年,第336页。

  (103)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1923年6月6日,第379页。

  (104)《直鲁豫巡阅使曹锟宣布直军和平宗旨并请国人尊重法治电》(1923年4月30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7册,“公文”,1923年,第87—88页。

  (10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1923年6月8日,第385页。

  (106)胡适:《政治统一的途径》,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11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1页。

  (107)素昧:《彻底的恢复法统论》,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101页。

  (108)《姚锡光筹组国民促进选举会以监督两院确保曹锟当选电》(1923年6月17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06—1407页。

  (109)参见《曹锟就吴景濂住宅被炸事致王兰亭电(抄件)》(1923年9月19日),《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6),第440页。

  (110)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1),1923年6月2日,第372页。

  (111)参见章士钊:《箴同人》(1923年7月28日),《章士钊全集》第4册,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年,第186—189页。

  (112)参见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55页。

  (113)《吴佩孚对于总统问题之新表示》,原载《京报》1923年2月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12页。

  (114)参见《执政府表示革命行为》,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15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44页。

  (115)《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第277页。

  (116)《汤漪之谈话》,《晨报》1924年11月28日,第3版。

  作者简介:杨天宏,四川大学“985工程”区域历史与民族研究创新基地教授。

  杨天宏,《历史研究》2012年6期



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上)


  内容提要:直系在大选期间给国会议员发放出席费并开具5000元支票,难免“贿选”嫌疑。但要认定曹锟触犯了刑律尚须考虑以下因素:(一)发放出席费的始作俑者是谁?(二)议员历年欠薪达5000余元,在此前提下发放与所欠薪俸等额的支票且无附加条件可否作为“贿选”证据?(三)总统预选未达法定人数的控告材料在证据链上可否衔接?(四)检举方与嫌疑人处于敌对关系,且私下承认一直在“设计破坏”大选,有无提供伪证的可能?(五)舆论对曹锟“贿选”的指控真假参半,可否尽信?(六)检察机关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原因何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知,由于相关举证存在瑕疵,曹锟“贿选”尚难视为法律意义上的结论。

  1923年9月24日,曹锟的名字出现在美国《时代》周刊上。这是出现在这一世界性刊物上的第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该刊在报道中国正紧锣密鼓进行的总统选举的同时,还配发了他的照片。十天之后,曹锟当选总统,《时代》周刊又追踪报道了这一重大事件,说“有报道称”曹锟是通过贿赂议员而当选。①作为其消息来源的中国国内报刊,更是众口一词称曹“贿选”,并对“受贿”议员加以谴责。受媒体宣传影响,当时社会各界,包括相对理性的思想界及学界人士,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况。作为利害关系的一方,反直国会议员情绪尤为亢奋。滇籍议员刘楚湘搜集各方揭露“贿选”的言论,编成《癸亥政变纪略》一书,详述“贿选”事实之外,辑轶大量各方函电及新闻报道。书中附录的“众议员告发吴景濂等之原呈”,指出“包办大选”的吴景濂等触犯《刑律》,应以行贿受贿罪论处。浙籍议员邵瑞彭将所得5000元支票摄作正、反两面照片刊登各报,并向京师地方检察厅告发,要求侦查起诉,更被认为提供了“贿选”的“千古铁证”。②

  曹锟“贿选”控告对当时政局乃至后来中国政治走向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其直接后果是直系刚取得的统治“合法性”与“合道性”受到质疑。1923年12月17日,北京大学师生于建校25周年纪念日做民意测验,其中第一问为“你对于曹锟做总统有何感想?”在收回的801张问卷中,反对曹任总统者超过97%,赞成者不到3%。③后来军事力量远逊曹、吴的反直“三角同盟”能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获胜,即与“贿选”导致的人心向背变化有关。不仅如此,“贿选”指控还使国会及国会制度受到牵连。国会很快为否定性舆论包围,时论甚至直接将“议院”与“妓院”相提并论。④国会及国会制度在国人近乎一致谴责的语境中,不久即被彻底否定。随着国会制度被否定,由国会制定的宪法亦因议员“受贿”而蒙尘,激进人士甚至以“娼妇不能产合法之婴儿”为由,⑤将其废弃。

  直系在大选前夕给国会议员发放巨额支票,作为直系领袖和总统候选人,曹锟无疑具有重大“贿选”嫌疑。就性质而言,有关控告已递交检察机关,属刑事犯罪指控,迄今国内外几乎所有涉及此次大选的研究都认同这一点。⑥然而这一控告要能在法律上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尚多。既然是刑事控告,就应信守“罪刑法定”原则,提供证据法学意义上具有相关性、可采性和证明力的确凿证据。但相关指控大多偏重政治因素的考量,忽略了法律层面的审视。从司法原则上看,迄今所有“贿选”指控都是在做“有罪推论”,所提供的证据并不全都经得起法理推敲和事实检验。本文拟将案件置于当时特定的政治及法律背景下,依据民国《议院法》和北洋时期适用的《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认真分析正、反证据,严格梳理事实逻辑,为曹锟“贿选”事件的历史书写提供一个刑事证据学层面的思考和认证维度,以补充既有的研究。

  一、关于“出席费”与“冰炭敬”的问题

  有关“贿选”的指控早在曹锟当选总统之前便被舆论炒得沸沸扬扬,报刊及时人著述均曾言及。如1923年8月23日《顺天时报》报道:“闻前晚九时,各政团在甘石桥俱乐部开协商会,结果议决,总统选举预备会定下星期一召集,常会出席费名义定为维持费,每出席一次,支洋五十元,每星期发给一次。至岁费则另行筹划,与此款并不相涉。仍推前举之十二代表与吴景濂接洽。”⑦《癸亥政变纪略》亦披露了类似事实。⑧稍后出版的《中国议会史》根据时人提供的指控材料对直系“贿选”的原因及手段作了分析,认为直系与反直派势均力敌,直系若威逼议员,正所以驱之助敌,殊非得计。遂改施利诱,所谓出席费、节敬及票价,羁縻收买之法,无微不至,“证据确凿,遂有贿选之称”。⑨书中提到的“出席费”,是反直各方提供的有关曹锟“贿选”的最早证据。

  有关“出席费”的指控,看似言之凿凿,实际上问题颇多。首先是忽略了出席费的由来。反直议员刘楚湘撰文攻击直系“贿选”时,无意透露了这一信息,有谓:本年入春以来,宪法会议屡次流会,热心宪法者“惄焉忧之”,乃共商一惩奖办法以促成之。于是提议修改宪法会议规则:每次出席者,给出席费20元;缺席者,扣岁费如之;请假须有议员5人证明;缺席过二次者除名。此项出席费,由众院议长吴景濂、参院议长王家襄及汤漪、褚辅成等就商大总统黎元洪,黎慨然允为代筹。“此议成后,保方闻之,深滋不悦,以黎此举为示惠国会,有蝉联总统意,遂决计逐之。”⑩文中提到的促成此事的汤、褚二人系重要反直议员,对此,保方(时曹锟驻在保定)“深滋不悦”。可见“出席费”的始作俑者已包括部分反直议员在内。

  反直议员还提出《修正议院法岁费案》,试图将“出席费”从“院法”层面加以规范。1923年3月9日众议院第三期常会议程之一为讨论修正岁费案。该案由江西籍议员黄序鹓等提出。是日会上,黄对提案作了详细说明,并将所提岁费办法修正点概括为:(一)将议院法第八十条修正为:议员无故缺席连续三次者应酌定五日以内停止其发言,连续至六次者酌定十日以内停止其出席,经停止出席期满后仍无故缺席连续至三次者除名。(二)将议院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甲款修正为:岁费每年3600元,大会出席费每次20元,委员会出席费每次10元。黄表示,之所以提出这两项修正,原因在于国会开会每以人数不足而流会,于议事大有妨碍,故提议将岁费改为岁费与大会出席费、委员会出席费三种,原定岁费5000元改为3600元,以所减之1400元用作大会出席费及委员会出席费。凡出席大会者每次支20元,出席委员会每次支10元,不出席者,无论为无故缺席或请假,均不支出席费,庶几权利义务均衡。较之原有5000元之总额,亦无甚出入。黄序鹓具有国民党背景,其政治立场与直系对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出任国民党考试委员会委员,可为证明。黄氏在会上说明案由后,曾应孙中山之召南下护法,在广州参加过“非常国会”的吴宗慈、褚辅成等表示“本席意思与黄议员所言相同”。随后会议就黄案进行表决,结果“大多数可决”。(11)虽然参议院在讨论此案时以岁费尚且不能如数支付、扣费无法实施为由未予通过,(12)但提案人不属直系这一事实应无疑义。当大选提上日程后,鉴于常会人数不足,两院又议决“临时支给预备费办法”,从此议员有了50元一次的常会出席费。(13)嗣因汤漪等人通电反对,指责此举系吴景濂助曹锟“贿选”,加上中立派议员也因此纷纷出京,9月6日两院谈话会遂议决改为“岁费暂行支给法”,以容纳反对派意见。(14)但这些做法不过是“出席费”在实施时的变通,从法律上绝无将二者割裂看待、认为此是彼非之理。若硬将二者分别对待,则无异将主要由反直议员提出的“出席费”及“岁费”修正案当作直系“贿选”的证据,这在逻辑上是很难解释得通的。(15)

  在时间关系上,能否将“出席费”作为“贿选”证据也值得考虑。人所共知,直系打倒皖、奉之后标榜恢复“法统”,让黎元洪复任总统,在6月13日“政变”发生黎氏辞职之前,大选并未提上各派政治力量的议事日程。(16)虽然黎的任期问题此前已有人提出质疑,无论是按照《临时约法》还是按照《大总统选举法》,其复职后的任期都不会太长,因而迟早会发生下一任总统选举的问题,但何时选举尚未确定。况且试图取而代之的曹锟自己并无实力,其欲登上最高位置,全靠吴佩孚拥戴。在“最高问题”上,吴虽认同曹氏谋作总统,但其真实想法是要利用“法统”的旧招牌,先把南北统一了,才拥曹即位。(17)尽管曹本人及其左右有些急不可待,但曹究竟何时能取代黎元洪尚属未知。在这种情况下,发放“出席费”就只能起到维持国会运作的作用。国会“常会将出席费名义定为‘维持费’”,(18)亦说明了该项经费的性质和用途。因而支付“出席费”之举即便有示好议员的嫌疑,也不能作为曹锟“贿选”的证据。盖既无大选,又何“贿选”之有?后来大选虽提上日程,“出席费”亦属萧规曹随,不能将罪过完全归到直系身上。况且修正案提出的办法系有奖有惩,出席者可领出席费,不出席则不能领取,即便是领到出席费的人也只是将改变岁费标准后扣除的部分领回,岁费总额并未因此发生变化。这些重要情节若被忽略,又如何能对案件性质做出正确判断?

  出席费之外,被用作曹锟“贿选”证据的还包括“冰炭敬”的发放。相关材料甚多,如1923年1月18日的《京报》记载说:

  本报昨日之编辑余话,既诘问张伯烈(亚农)何故向高五支款,且诘问所支者究为何款。张亚农竟哑口而未能答。今再诘问高五,既云冰炭敬,又云无所谓津贴,然则冰炭敬与津贴之分别究在何处?又曰冰炭敬所以联络感情,试问何故现在忽有联络感情之必要?……总之,高五一篇谈话,表面上似轻描淡写,骨子里吾人却视为关系非常重大,有可以进看守所之资格。盖一面揭明议长议员人格之完全破产,一面且隐伏有行贿受贿之行为。(19)

  《努力周报》所载记者与高凌蔚的谈话亦涉及这一问题。“问:此次二百元之津贴,非由尊处经手乎?高答曰:曹巡阅使此举,系仿从前送冰敬炭敬之意,不过联络感情,更无所谓津贴。”(20)两篇报道相互印证,或可证明事实存在。尤为关键的是,《努力周报》说高氏供称“冰炭敬”系曹锟所为,似乎更坐实了曹氏“贿选”总统的指控。

  但这一指控能否在法律上成立,仍须仔细辨正。首先需要弄清“冰炭敬”的性质。“冰炭敬”盛行于明、清两代,斯时地方官晋京,到京官府邸拜访,总是少不了表示“孝敬”,以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名义奉上礼品或银两,故称“冰炭敬”,是一种兼有联络感情和行贿成分的例行做法。清人李伯元的谴责小说《官场现行记》就记录了不少上级官员向下级官员索要或下级官员向上级“孝敬”冰炭的例子。(21)这一官场习俗行之数百年,当然不会因民国的建立而轻易革除。顾维钧在回忆录中曾提到袁世凯给他送红包,并列举了地方官按照“清朝遗留下来的习惯”给袁总统进贡“以表示对总统的忠诚和拥护”,以及各部官员获取薪俸之外收入的种种“陋习”。(22)白坚武在日记中亦记录了他与地方官员的大量应酬,包括川督刘积之派刘邦俊、吴莲炬送他顾问车马费千元,以及陕西刘雪雅送他三个月的顾问车马费计900元,等等。(23)白氏在收下这些款项时感叹“此等应酬,碍难拒也”,(24)说明当时以敬奉“冰炭”方式沟通官场乃相当普遍的现象。

  当时议员收受“冰炭敬”的数量究竟有多少?刘楚湘说:“去冬之炭敬二百元,高凌蔚公然宣之报纸;今年端午前汽车分送之节敬五百元,谁不目见耳闻者。”(25)500元端午“节敬”之说未见旁证。众议院议员曾致函吴景濂索饷,抗议薪俸“端阳节关仅发现洋百四十元,迄今又经月余,杳无消息”。(26)若端午时节真有500元“节敬”奉上,此事当不致发生。至于年前“炭敬”200元的说法,《京报》、《努力周报》均言之綦详,可参互印证,或确有其事。就这一看似确切的指控而言,“涉案”金额为200元,按当时的物价水平,应当不是微小数目。但这一指控仅见诸报端,缺乏人证、物证,是不能作为法律证据采信的。退一步言,即便控告方能够将此事坐实,也还存在法律的适用问题。汤漪曾根据《议院法》指控直系于“岁费”之外给议员支款为“法外行为”。(27)这一指控堪称准确。所谓“法外行为”乃没有法律根据的行为,而受贿罪属刑事犯罪,明显已触犯刑律,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从性质上分析,《议院法》与《国会组织法》及《总统选举法》一样,属于根本法的组成部分,虽规定了国会运作的方方面面,但适用对象为国会机关而非议员个人,对后者并不具有惩戒犯罪的性质与功能。

  在当时,具有惩戒犯罪功能者主要为《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以下简称《暂行新刑律》)及其修正案,该刑律对包括官员在内的公民的行为做了明确的“罪”与“非罪”的界定,其中涉及选举的部分为“妨害选举罪”和政府官员“渎职罪”两项。“妨害选举罪”的界定为:“选举前后对选举人、选举关系人行求川资及其他贿赂,或期约,或交付,或为之媒介,或选举人、选举关系人要求期约或收取受之者。”(28)这应该是比较明晰的法律界定。但用于审断此案,在“选举前后”的时间界定上也会面临与判断出席费性质同样的困难。(29)另外,《暂行新刑律》有关“妨害选举罪”的条文并无达到多少金额即可视为“贿赂”的规定,在民初司法实践(如各级法院的刑事案件审理及平政院涉及行政诉讼的审理)中,也未见可以参照执行的因收受“冰炭敬”而被判刑的案例。这固然反映了北洋时期法制建设的滞后,以致让人有空子可钻。但司法必须以既有法条与案例为根据,不能无所凭借。民国《暂行新刑律》第2章“不为罪”第10条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30)既然法律未对授受属于官场陋习的“冰炭敬”明确示禁,也就很难对曹锟及当事议员提出有效的刑事控告,尽管人们可从道德层面对这种官场陋习加以谴责。

  二、关于开具5000元支票“贿选”的问题

  被认为最能证明曹锟“贿选”的证据是直系给国会议员签发的5000元支票。此事在大选之前就有诸多传言,却未被证实。提供直接证据的是浙籍众议员邵瑞彭。邵氏大选期间滞留北京,选举即将开始时,直系兑现承诺,邵遂领得5000元支票。拿到支票后,邵将其拍成正、反两面照片,向京师地方检察厅告发,请求实行侦查起诉,并通电各省,申诉事情经过。曹锟以5000元支票贿赂议员遂从最初的“传言”变成具有确凿证据的“事实”,成为反直派心目中摇撼不动的“千古铁证”。(31)

  对于邵瑞彭的控告,时人赵晋源著《贿选记》做了如下事实补充:支票发出六百有奇,票价名为5000,但只是起码数,尚有8000、10000者。签发支票的机关,除邵氏举报的大有银行外,还有盐业、劝业银行,并闻有汇业麦加利之支票。所签银行字号,洁记(边洁卿)以外,尚有兰记(王兰亭)、秋记(吴秋舫)、效记(王效伯)等。然自邵氏举发,两日之间,甘石桥即将前发支票收回,另换其他式样支票,以不示人、不泄露为条件,且已书明生效日期,有付现者,亦有5000元以外增价者。(32)

  一年后,直系被反直“三角同盟”推倒,段祺瑞执政,司法总长章士钊签署逮捕受贿议员令,令检察机关搜集证据。检察官奉命至相关银行检查账簿,共搜得支票收据480张,包括大有银行5000元支票存联40张,金额20万,出票人为洁记,系边洁卿所经手;直隶省银行5000元支票存联180张,金额90万,出票人为承先堂,据传系王承斌经手。(33)检察机关搜出的支票收据,与邵瑞彭仅提供了一张支票(某种意义上只是孤证)不同,总量达数百张,且系从出票银行搜到,作为法律证据的可信度更高。

  直系在大选前夕给议员发放数额如此高的支票,且须投票结束后兑现,表明“贿选”说法决非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但要认定曹锟是在“贿选”且触犯了刑律,需要考虑的因素尚多,其中最关键的是国会议员历年欠薪问题。

  按照《议院法》第18章有关规定,国会议员享有一定数量的薪俸和活动经费,名目为议员费及公费。其中议员费分岁、旅两项。岁费额度5000元;旅费依道路远近及交通情形而定,远处如青海、新疆、西藏等,最多有数百元者,近处如直隶、河南、山西等,最少仅数十元。此外还有交际费,标准为议长每年5000元,副议长每年3000元,以下递减。(34)横向比较,5000元岁费大致相当于国立大学教授一级及校长三级的薪俸水准,(35)或与二等三级简任司法官的薪俸相若,即便与高等职级的政府官员比较,亦属中等偏上,(36)可见收入不菲。在当时的物价水平下,岁、旅等费若能按时足额领取,议员应能过上优裕的上流社会生活。(37)然而自1913年国会开会以来,议员薪俸从来没有如数如期发放过。

  如前所述,众议院1923年初曾通过黄序鹓等提出《修正议院法岁费案》。该案在移交参议院审定时,参议员郭步瀛就不出席则扣岁费提出异议,理由是:“现在两院议员岁费,三个月只能发一个月,而一个月又只是发七成,议员岁费尚且不能照发,如何有岁费照扣?是此案虽然通过,仍然难以实行。既然无实行效力,又何必多此修改之一举?”(38)所言国会岁费“三个月只能发一个月,而一个月又只是发七成”的事实,彰显了议员欠薪的严重程度。多数参议员均持此看法。由于担心在岁费未能如数发放的前提下扣发出席费,于事未得其平,参议院否决了该议案。

  与众议员任期三年不同,参议员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选三分之一。任期内的参议员没能如数如期领到岁旅费暂且不论,就连任满解职议员,所欠岁旅费也未能补发。参议院公文披露,该院第一班任满议员48人应领民二、民六岁费旅费共93700元,值年关接近,欲回籍过年,参议院致函财政部催拨,却未能如愿。(39)为此,该班任满议员致函参院临时行政委员会力争,有谓:“本会同人解职已历九月,民二、民六岁旅两费均未领足。顷闻十二年公债案政府已提交两院,并附有用途清单,拟请贵委员会将同人应补之岁旅两费十万零八千一百元列入此项公债用途内,俾得尅日支给。”参院临时行政委员会讨论此事时,委员刘濂表示,不但任满议员所欠岁旅费应催拨,即未任满之议员,凡民二、民六两年应得之岁旅费亦应一并催拨。(40)虽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其提议,却未见政府与参议院就此达成妥协。(41)

  关于拖欠岁旅各费之总额,因资料匮乏,难得其详,但一些间接披露的数据,亦可聊作参考。《顺天时报》刊登的一篇题为《积欠国会岁费之总计》的文章称:据国会方面消息,政府积欠两院民二、民六及民十一岁旅等费每人合计4600余元,按报到议员人数计算,非有3200000元现款不能应付。以今日政府财政状况,维持现状尚属岌岌可危,又如何筹此特别款项?但议员方面过于逼迫,决不让步。新任财长认为欠费应当补发,但因财政窘迫,只能分期筹拨。至于议会中人能否谅解,尚不可知。(42)可见议员欠薪数额已相当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国会议员索薪风潮迭起。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众议院议员集体致函议长吴景濂索薪事件,函曰:

  莲伯议长大鉴:启者。同人等聚处京门,生活甚难,端阳节关仅发现洋百四十元,迄今又经月余,杳无消息。同人等现状,苦难维持,急迫万分。请问阁下究竟有维持本会之能力否?如自揣才不足以济时,智不足以应变,即请明白宣示,同人各回本籍,别谋生业,以免流离京市,形同饿莩,贻羞国会,而腾笑友邦也。否则辞职让贤,勿尸首席,亦无不可,惟执事图之。此颂,议祺。众院同人公启。(43)

  从函件可知,因长期欠薪,议员生活受累,已愤怒到要求吴景濂下台甚至威胁要离开议场、另谋生路的田地。过去总是说“吴大头”包办大选,实际上吴也有其无奈和苦衷。就拖欠岁费而言,直接原因在于政府财政亏空无款发放,并非钱到了吴的手里扣下不发。然而议员不谅其苦衷,为了岁费问题,经常在议场哄闹。例如酝酿成立新内阁时,就有议员在国会休息室贴传单,威胁不解决欠费问题,将拒绝通过新内阁成员提名。与此同时,议员还发出“公启”,声称其南北护法,间关万里,辛苦艰难,言之痛心,所有民二、民六两次解散国会时,“法赋应得岁费,至今犹属虚悬,屡催政府,迄不一应”。因而号召各界主持公道,将新任财长刘恩源任命案一致否决。(44)

  在此背景下,给国会议员发放5000元支票是否带有对其历年积欠薪俸予以补偿的性质?探讨这一问题,数量比对或许不是多余的。前引《顺天时报》载文称政府积欠两院民二、民六及民十一岁旅等费每人约计4600元,加上当月应领岁费416元,总数刚好5000出头。而所发支票,除了传言少数人得到8000、10000甚至数万元之外,可以证实的支票面额均为5000元,两者在金额上接近等同。这应该不是偶然巧合。研究者有理由认为开具支票是在变相补发历年欠薪,而要将其定性为“贿赂”反倒有些说不通,因为在欠薪5000余元的前提下,以给议员开具同等数额支票的方式“行贿”,是很难产生预期效果的。

  从领取支票的人数上看,选举“签到人数共六百有零”,“支票发出六百零数张”,(45)两者在人数上吻合,这意味着几乎全部出席大选的议员(无论是否投票或无论投谁的票)均领取了支票。而领到支票的议员,除了邵瑞彭之外,似乎都认为曹锟既欲秉政,就应支付政府所欠历年薪俸,故当发放支票时,议员大多能安然接受(邵瑞彭后来也用支票在反直方面兑现了5000元,详后)。虽然议员中不乏见利忘义的无耻之徒,但若说与会600余人近乎全都如此,便有些不可思议。这或许提示,开具5000元支票“贿选”的指控虽在事实上无误,却存在性质判断上的差池。

  领取了5000元支票的议员汪建刚曾表示,“虽然接受了众议院会议科所送补发的岁费五千元,但并未附带什么条件,也没有在选票上写过曹锟的名字,自认为比较干净,常常向人撇清”。(46)汪氏提供了两个重要的历史细节:一是他接受的款项系“众议院会议科所送补发的岁费”,二是付款“并未附带什么条件”。对于5000元支票的定性而言,这应该是非常重要的提示。关于前一点,反直人士一直将其说成是“票价”,但汪氏则强调他接受的是“补发的岁费”。这虽然带有自我辩解的成分,但欠薪是事实,在欠薪的前提下议员将直系所开支票理解成“补发的岁费”,应该说得过去。身与其事的陈垣30年后检讨既往,亦称曹锟系“利用补发欠薪的名义,凡参与选举者就在出席时交给你五千元支票一张”;既系“补发欠薪,受之何愧”,故接受了支票。(47)虽然当时官方文件中未见“补发岁费”的正式提法,但蒋雁行给曹锟的密电罗列的支款名目前间接透露了支款的补欠性质。(48)而有无附加条件对于判断支票性质更为重要。关于这一点,吴景濂曾发表可以“出席不选曹”的谈话;叶夏声则致电国民党议员,要求“出席选孙”;(49)对此前曾“拆台”后又出席大选的议员,直方亦有“投票自出,票价照付”的承诺,(50)足证汪氏开具支票无附加条件的说法。

  开具支票无附加条件意味着支款方与投票人无约束性关系。能证明两者无此关系的材料很多,有些还是反直人士自己提供的。例如属于反直营垒、按理不会投曹锟赞成票的政学系议员骆继汉就将钱票关系分得很清楚,在各政团商议是否领取支票时他明确表示:“曹氏既有这番盛意,我们也不必过分鸣高。”他算了一笔账:众议员任期三年,应得岁费与旅费共15600元,扣除护法时期已领之生活维持费,单是北京开会期间的旅费和岁费,“政府欠我们的数字也有五千元以上”,因而主张领取支票并按自己的想法投了票。此外,还有一部分议员(如陈九韶),以为曹氏既无袁、段之凶,亦无袁、段之才,推为总统,或有利于国会对政府的监督,并借此完成制宪,将国家带入宪政轨道,故投票支持曹锟,其投票与接受支票并不发生直接联系。(51)

  在程序上,北京国会方面也有讲究。资料显示,支票发出前直方曾“疏通异党”,并“邀集三十六政团”讨论支款额度,(52)“经两旬期间之切实协商”,(53)确定为5000元,由国会会议科以支票形式签发。虽各方协商的具体材料未见其详,但揆诸常理,行贿这种有违政治道德的行为,是不会通过协商特别是与“异党”(所谓“异党”虽不一定是反对党,却应当不是“同党”)沟通方式决定的。反过来说,既系各方协商决定,就很难认定只是曹锟及其统领的直系一方在“贿选”,但如果认定系各方共同“贿选”,则其他方面又未必有行贿的主观动机。

  从证据采信原则来看,尽管给议员开具支票是为曹锟拉选票的说法与当时的政治生态具有认识上的吻合性,甚谙情理,但法律证据需要符合客观性原则。中国斯时并无西方意义上由法官或陪审团“自由心证”的制度,不能仅凭逻辑推理或道德良知来判断人的行为动机。当“六·一三”政变发生,黎元洪出走被说成是曹锟为解决“最高问题”铺路时,曾有人批评这是“诛心之论”。(54)就5000元支票而言,直系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即以应付议员索要欠薪的办法求得法定开会人数,使选举得以进行,至于投谁的票,则可不在考虑之列。因为在直系战胜皖、奉,势力如日中天的当时,在中国“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政治文化语境中,直系其实无须拉票,只要能开成选举会,总统就非曹莫属。(55)如果见不及此,率尔断定曹锟的动机就是拉票,就是“贿选”,恐怕也迹近“诛心”,虽合情理,却不能作为法律证据采信。

  从法律技术层面推敲,有关曹锟“贿选”的指控还将面临无法切割宪选关系的棘手问题。作为检举方,反直派坚称开具5000元支票是“贿选”,但被检举方则可以国会职能多元为词,加以辩驳。盖国会除日常的立法及监督职能外,还担负了制宪和大选两项工作,当时国会内虽形成制宪和大选两派,但最终商定的办法仍是“宪选并进”。用反直派自己的话来说,即“公布宪法与选举总统,兹两事今既成为连环之局”(事实上制宪比大选开始还早,1922年8月就已着手审议宪法草案,就是全案三读通过也只比总统产生晚三天)。(56)在当时,议员们似乎更看重已迁延十年的制宪,而把总统选举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多数回京议员咸声明除宪会以外,其他各会均不出席,且领到岁费即行南下者,颇不乏人。”(57)就是被指控“包办”大选的议长吴景濂,对于制宪也异常执着,在他主持下,宪法会议“每周宪议三次,一次不断,直流会四十四次”,仍不放弃。(58)值得注意的是,在时人的认知中,制宪似乎是可以支付报酬的。上海总商会民治委员会委员陆鸿逵当时曾提出“国民购宪”议案,主张国会移就上海总商会开会议宪,宪成之后,每人酬10000元,预向税务司接洽,由关余拨付。(59)由于多数议员更看重制宪而制宪似乎又可以支付报酬,这就增加了直系开具支票的目的指向性在法律认证上的难度,使“贿选”指控难以通过切割宪选关系的法律技术难关。

  其实在支票问题上,真正可以质疑的有两点:一是为何仅给国会议员补发欠薪?二是为何不直接以补发“岁费”的名义支付?

  造成第一种状况的原因,除了直系标榜“法统重光”、需要依靠议员制宪及完成大选外,也与议员具有“职业”的特殊性且当时处境窘迫有关。就“职业”特殊性而言,国会有固定会期,除为期四个月的常会之外,其他时候属闭会期,(60)故议员处于周期性的聚散离合状态,召集匪易。就议员当时的处境而言,此番重新开会之前,国会已两次解散,议员大多回到本籍,很多已另谋生路,此次国会恢复,才陆续赶回北京,这势必影响其另谋生路后的生计活动,并相应发生交通及客居北京期间的费用问题。这与国家机关其他职能部门官员多居家京城有很大区别。而制宪及大选对议员的依赖,也使议员比其他政府职员多了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砝码,故议员对欠薪问题反应较其他公职人员更加激烈。前面提到的众议院议员集体给议长吴景濂写信索薪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

  造成第二种状况的原因,则与直系控制的经费难以应付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普遍的欠薪有关。1920年代初,因严重欠薪,吃“皇粮”的人到处都在索薪要饷。例如北京国立八高校就曾多次发起“索薪运动”。(61)几乎同时,教育部职员也出来鼓噪,表示不愿“枵腹从公”,向部长递交“请愿书”,要求将工资由“搭现二成”提高为“搭现五成”支付。(62)军队形势更加严峻。冯玉祥的陆军检阅使署“不发薪者将四阅月”,(63)海军部职员为索薪而全体宣告辞职,(64)北京军警索饷风潮更是震动朝野,酿成牵动政局的政潮。(65)关于欠薪总额,财政部曾汇集1923年全年数据呈交当局,计各机关欠薪9874300余元,各军欠饷17503200余元。(66)在这种情况下,5000元支票若以补发“岁费”的名义发放,则应付了国会议员,对其他同样遭遇欠饷、嗷嗷待哺的人又如何交代?即便如此,国会方面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以补发岁费名义支款问题。据赵晋源说,吴景濂“确曾”向议员承诺以“发积欠岁费为名”,每人先支给2000元,并为此几度向津方索款,只因津方不予配合,才打消了以“补发岁费”名义支款的念头。(67)

  而曹锟尚未获得直接处理国家事务的“名分”,也给直系以“岁费”名义支款设置了障碍。按照《议院法》,岁费应从国库开支,由政府拨付。但政府财政困难,根本无力支付总额逾400万元(以两院议员874人每人5000元计)的欠薪。国会恢复后,制宪和大选提上日程,两者均须通过国会完成。此时直系虽已控制北京局面,却未正式秉政,不能以政府名义处理政务,只好自掏腰包(或如反直方面指控的通过各种手段搜刮民财)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某种意义上,直系是在料定曹锟必当总统的心理预期下提前将尚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国家事务承担了起来。然而直系此举,看似担当责任,实际上触犯了一大忌讳。中国人从来讲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直系在曹锟尚未当选的情况下率尔处理议员欠薪,名不正言不顺,自然引起非议,曹锟最终背上“贿选”恶名,很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未完待续)

  注释:

  ①“China: Still Presidentless,”Time, vol. 2, no. 4(Sep. 24, 1923), Foreign News, p. 12; “China: New President, ”Time, vol. 2, no. 7(Oct. 15, 1923), Foreign News, p. 12; “China: An Inauguration, ”Time, vol. 2, no. 8(Oct. 22, 1923), Foreign News-Continued, p. 9

  ②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01—402页。

  ③朱悟禅:《北大二十五周年纪念日民意测量分析》,《新民国杂志》第1卷第5期,1924年3月,第1页。

  ④杨荫杭:《议院与妓院》,杨绛整理:《老圃遗文辑》,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670页。

  ⑤参见陈玄茹:《中国宪法史》,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第136页。

  ⑥国内学者几乎没有持不同意见者。较早的研究且不称述,最新研究成果如李新主编的《中华民国史》(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虽发掘了许多有价值的材料,并将事件的来龙去脉梳理得更加清晰,但在认定曹锟的总统系贿选得来时,并未作法律证据的辨正。台湾学者方惠芳对此次总统大选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但仍沿袭贿选之说,且未从法律证据角度展开讨论(方惠芳:《曹锟贿选之研究》(国立台湾大学文史丛刊),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83年,第88页)。国外学者如费正清亦多采纳时论及国内学者有关贿选的说法而未作证据辨析。(费正清、费维恺编:《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上卷,杨品泉、刘敬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12—313页)

  ⑦《大选声浪之日高》,原载《顺天时报》1923年8月2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中华民国史史料外编》(以下略作《史料外编》)第4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53页。

  ⑧参见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307页。

  ⑨顾敦鍒:《中国议会史》,《民国丛书》第3编(21),上海书店出版社据苏州木渎心正堂1931年版影印(未注明影印时间),第369—370页。

  (10)《议员刘楚湘提案》附录,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199页。

  (11)参见《众议院第三期常会会议速记录》第28号,民国12年3月9日,李克选编:《北洋时期国会会议记录汇编》第13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第619—625页。

  (12)参议院公报科编:《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7册,“速记录”,1923年,第116—120页。

  (13)《九月十三前的政局》,《东方杂志》第20卷第16号,1923年8月25日,第2—4页。

  (14) 参见严泉:《失败的遗产:中华首届国会制宪》,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9页。

  (15)《参议院致众议院秘书厅通知谈话会议决常会支借岁费办法函》(8月22日)称该院谈话会决定每星期开常会一次或二次,须借岁费一百元,以出席人为限,并仿照宪法会议经费支给办法,准备出席证、借支证,凭证发给,证明其与先前众议院支付出席费做法的关联性与一致性,即出席费均系从岁费中扣除。(《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11册,“公文”,1923年,第59页)

  (16)孟森说:“未政变时,议员日日捱骂,此视为厌物之时也。政变以后,忽然有欢迎之声,一方抵死截留,日日假议宪出席费之名义,以作邀请之贿赂。”亦说明政变之后大选才提上日程。(孟森:《欢迎国会之心理》,孙家红编:《孟森政论文集刊》中,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48页)

  (17)参见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7页。

  (18)《大选声浪之日高》,原载《顺天时报》1923年8月2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353页。

  (19)素昧:《再追究高五之谈话》(1923年1月17日),《京报》1923年1月18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396页。按:“素昧”乃邵飘萍的笔名。

  (20)转引自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第530—531页。

  (21)参见李伯元:《官场现形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276、287页。

  (22)《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83页。

  (2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3年6月16日,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22页。

  (2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4年1月28日,第463页。

  (25)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307页。

  (26)《众议院同人就旅京生活艰难事致吴景濂函》(1923年),《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1),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786页。

  (27)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309页。

  (28)《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台湾“司法行政部”编:《各国刑法汇编》上册,1980年(未注明出版机构),第100—103、138、150页。

  (29)人所共知,大选是1923年10月举行的,而“冰炭敬”的控告时间是同年1月,控告的事件发生在“去冬”,而当时黎元洪还在总统任上。以北洋时期反复无常的政局特征来看,大选何时举行甚至能否举行均属未知,因而何谓“选举前后”在时间关系上首先就说不清。

  (30)《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台湾“司法行政部”编:《各国刑法汇编》上册,第83页。

  (31)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01—402页。

  (32)参见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462—466页。

  (33)参见《贿选议员被索之详情》、《法庭昨日实行检查众院》、《法庭票传贿选四首要》,原载《顺天时报》1924年12月2日、9日、13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5册,第38—42页。

  (34)《议院法》(民国2年9月27日公布),顾敦鍒:《中国议会史》附录,《民国丛书》第3编(21),第431—442页。然而按照宪法会议有关文件透露,“当制定议院法之时,大家对于岁费一层,曾讨论许久,外界攻击亦非常之多”,议员中也有主张不应享受岁费者。这很可能是后来各方对议员“受贿”提出批评最早的原因。《宪法起草委员会第28次会议录》(1913年10月22日,朱兆莘、孙锺等发言),李贵连主编:《民国北京政府制宪史料》第2册,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221页。

  (35)《教育部公布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令》(1917年5月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教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66页

  (36)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司法官考试任用官等及官俸法案、条例》(1919年),全宗号1002,案卷号991。

  (37)参见陈存仁:《银元时代生活史》,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反映当时物价及生活水平的材料见该书第3—9、13—14、23、39、42、75、93、263、285、304页。

  (38)《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7册,“速记录”,1923年,第118页。

  (39)参见《财政部覆知第一班任满议员欠领岁旅各费提前筹拨函》(2月2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4册,“公文”,1923年3月,第42—43页。

  (40)参见《参议院院内临时行政委员会会议录》第24号,中华民国12年5月31日,《北洋时期国会会议记录汇编》第13册,第258—259页。

  (41)当时不仅议员岁旅费不能按时发放,甚至国会“公费”也常被拖欠。1923年初,汤漪致函吴景濂称:宪法委员会办事经费,前承宪法会议转咨政府另筹拨发,定案以后,仅领到九、十两个月。九月系现洋,十月则系定期兑换券,十一月至今共欠发四个月。年关放款,仅由财政部发放二月份一个月,且又搭放半数流通券,实属无法对付。委员会经费甚少,在事人员薪津极薄,年关已近,求领数十元而不可得,何以对人?故已函请敬舆总理(张绍曾)设法饬部筹发两月经费,以缓眉急,尚恳代为设法协催,俾过年关(《汤漪为宪法委员会经费事致吴景濂函》(1923年2月14日),《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1),第935页)。同年1月6日,参议院致财政部函所附欠款清单表明,“总计自去年六月至本年一月应领各款除拨到洋六十一万七千九百四十四元,尚短发洋四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四元”。清单中所谓“筹备费”及“逐月经费”即属国会“公费”。(《致财政部催发各项欠款函》(1月6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4册,“公文”,1913年,第44页)

  (42)《积欠国会岁费之总计》,原载《顺天时报》1923年1月19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297页。亦有不同的统计法即单计岁费者:“议员应得之岁费,则积欠至三千元以上之多”。《张瑾雯致两院同人书》,《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57页。

  (43)《众议院同人就旅京生活艰难事致吴景濂函》(1923年),《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1),第786页。

  (44)所贴传单原文为:“民二、民六岁费未清尝以前,同人决不投同意票,散会后请到第五休息室协商办法为盼。”(《议员人格之破产》,原载《京报》1923年1月18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295页)

  (45)赵晋源:《贿诜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62页。

  (46)汪建刚:《国会生活的片段回忆》,《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28册)第82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191页。

  (47)陈垣:《检讨卅年前曹锟贿选事》(1952年2月24日),陈智超主编:《陈垣全集》第22册,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27—629页。

  (48)蒋雁行在给曹锟的密电中透露,为联络南下议员回京,政府曾许以:“回京费二百、三百、四百及多数五百元者不等……此间之出席薪费,仍旧照发,以全面子;并各给以五百元之川资,即可北上,决无问题……据佩绅在沪所得信息,奉省筹60万,浙省20万,以40万给参议院,以40万补发在沪人员正费。”从中可以清楚看出,所支经费的名目是“薪费”、“川资”及补发南下议员的“正费”,而这些均可理解为岁、旅费支出。(《蒋雁行致曹锟密电》(1923年8月2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13—1414页)

  (49)梓生:《大选与反对运动同时急进》,《东方杂志》第20卷第20号,1923年10月25日,第2页。

  (50)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66页。

  (51)陈九韶:《众议员十二年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湖南文史资料选辑》(修订合编本)第4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38页。

  (52)《各派心理上之总统》、《仍在蛮干中之大选》,《〈国会议员通信〉刊载曹锟贿选情况资料》,《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63、1455页。

  (53)陈玄茹:《中国宪法史》,第133页。

  (54)《议员刘楚湘提案》,参见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408页。

  (55)这一点,甚至反直派议员也心知肚明。在推进选举过程中,王承斌曾宴请反对派议员,称:“此次选举总统,大家均认仲珊(曹锟)为理想候选人,并非出于私意,良以目下我国情势,非举一拥有最大实力者,使居元首地位,不足以资震慑而谋统一。故舍仲珊外,实无适当人物,愿诸君顾全大局,予以协助。”议员回答说:“我辈亦并非对于仲珊有何成见,唯因国会历时十载,宪法尚未制定,身为议员,深负疚戾,故主张此时宜专为制宪,不及其他。待宪法告成,冉选总统,则对于仲珊未始不可赞成。”(刘以芬:《民国政史拾遗》,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6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7年,第68页)政学系要员李根源也认为“仲珊既已水到渠成,自然当选”。(李根源:《我与政学会》,《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册)第3辑,第97页)

  (56)素昧:《滑稽的调和》,《京报》1923年6月27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下,第449页。

  (57)《国会议员通讯录》第68号,《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二),第1482页。

  (58)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荣孟源等主编:《近代稗海》第7辑,第299页。

  (59)参见沈亦云:《亦云回忆》上,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8年,第217页。

  (60)《宪法起草委员会第28次会议录》(1913年10月22日,朱兆莘、孙锺等发言),李贵连主编:《民国北京政府制宪史料》第2册,第240页。

  (61)《教育总长彭允彝通告北大教职员等索薪冲突情形电》(5月8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8册,“公文”,1923年,第61—62页。

  (6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职员晋级加薪及纸币低落恳请增搭现洋之文件》,全宗号1057,案卷号106。

  (63)邵飘萍:《冯玉祥对于目下政潮之态度》(1923年6月8日),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上,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518—519页。

  (64)参见《海军次长徐振鹏等报告该部索薪受部长蹂躏情形并全体宣告辞职电》(9月26日),《参议院公报》第3期第11册,“公文”,1923年,第146—148页。

  (65)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徐世昌致参众两院函稿叙述京师军警借口索饷发动政变》(1923年6月),全宗号1003,案卷号392。

  (66)参见《各机关人员当色喜矣》,原载《益世报》1923年10月19日,收入季啸风等编:《史料外编》第4册,第500页。

  (67)赵晋源:《贿选记》,章伯锋等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4卷,第444页。

  作者简介:杨天宏,四川大学“985工程”区域历史与民族研究创新基地教授。

  杨天宏,《历史研究》2012年6期


山东大学老校长华岗的悲剧人生


  华岗这个名字,今天还偶被提及,通常是因为他曾担任山东大学的校长。其实,校长这个职务,是他一生担任过的众多重要职务中的最后一个职务。

  华岗(1903年6月9日-1972年5月17日)华延年,又名华少峰、华西园,曾化名潘鸿文、刘少陵、华仲修、林少侯、林石父,笔名石修、晓风、方衡等;华岗同志是中共早期职业革命家、编辑家、哲学家、史学家、教育家,1955年受“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株连被捕,1972年不幸去世。

  1950年4 月,华岗被任命为山东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创办《文史哲》杂志任社长,同年出版《苏联外交史》、《目前新文化运动的方向和任务》。1951年春,济南华东大学迁到青岛并于山东大学,华岗续任校长兼党委书记,同年出版《五四运动史》。1953年,出版《鲁迅思想的逻辑发展》。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还兼任中国史学会理事、《哲学研究》编委,次年出版《辩证唯物论大纲》和《辩证唯物论和物理学》。

  华岗在山东大学任职期间,同他一起工作的副校长童第周、陆侃如,是著名的科学家和文学史专家,教务长、总务长和各院院长,也都是知名教授,富有办学经验。凡是学校的重大兴革事项,华岗校长都与两位副校长及教务长、总务长等共同商量,一起做出决定。因此,学校在这一时期出现一派生气蓬勃和兴旺发达的景象,被称为是山东大学建校以来的又一个“黄金时代”。

  华岗校长在山东大学工作时的业绩,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重视全校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他亲自为师生员工讲授《辩证唯物论》等政治理论课,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和理论水平。(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他强调知识分子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提出办好学校必须依靠教师,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长。同时,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主动抓教学工作。他深入院系,与教师共同研究课程改革,还为文科学生讲授业务课。(四)发扬学术民主。他积极倡导科学研究和学术讨论,同文科教师一起,创办《文史哲》杂志,主张学术上各抒己见,广泛讨论。(五)抓大事,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学校的重大工作,在党委常委会议、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人手让各有关部门去办,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行政工作效能。

  1955 年2月,当局在全国展开对胡风思想的大规模批判,华岗于3月在校刊《新山大》上以方衡的笔名发表《胡风文艺思想的唯心论宣传》,此后当大批判继续深入到政治领域后就借故全部推辞了;5月,前山东大学中文系主任吕荧在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批胡风大会上公开发言说:胡风问题是文艺理论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不能说胡风是反革命。山东大学有人提出要重点批判吕荧,华岗批示“缓办”;8月25日,华岗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和以中共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向明为首的“向明反党集团成员”嫌疑,被青岛市公安局抄家并关押;其妻谈滨若先被隔离审查,后因“包庇华岗”被开除中共党籍,行政降四级。

  1957年秋,华岗被转押北京秦城监狱。1963年,当局对“向明反党集团”的成员进行甄别,并释放了向明;“胡风反革命集团”也大致定案,也没有查出华岗此有何相关罪证,但因拒不认罪,仍被作为“胡风分子”继续关押。

  196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华岗有期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7年,比所有“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判得更重,仅次于胡风本人的14年徒刑。1968年8月24日,本是华岗刑满释放之日,但他却被继续关押到1970年3 月 5日才办理释放手续,但不准出狱,已过66岁仍被安排到监狱里的就业队,直到病倒失去自理能力,才于1971年1月被送回青岛家中。1972年初,临近春节,华岗病情恶化,但在青岛被政府限制不得就医,于是只得重回济南,要求医疗,到了济南进医院的要求仍被拒绝。3月,夫人不顾一切地请假到济南看望他,继续要求送他住院治疗,还是未被批准。夫人日夜守护着他,他时而昏迷,时而清醒,反复地说:“我一生无愧于党……我的问题总有一天会搞清楚的……历史将证明我无罪!”4月,华岗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才被送进医院,但不允许家属陪护,夫人被迫返回青岛。

  1972年5月17日,华岗在济南医院去世,华岗留下了最后的遗言:“历史会证明我是清白的。”死亡诊断书上写着:“患脑溢血死亡”。

  1980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为华岗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其无罪;5月22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恢复华岗同志的党籍和政治名誉。7月5日,省委在济南英雄山烈土陵园为华岗同志举行隆重平反昭雪追悼大会,悼词对华岗同志的一生做出了正确的评价,肯定他在几十年的革命斗争中,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对工作兢兢业业,对人民无限热爱,为中国革命事业做出的贡献。

  华岗的狱中遗著有《美学论要》、《规律论》等16部,论文218篇,未发表文稿4部。前两部遗著由人民出版社相继于1981和1982年出版。山东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和2003年先后出版了《华岗文集》和四卷本《华岗选集》。

  以上是我从网上(主要是百度百科和华岗女儿的回忆)收集的关于原山东大学校长华岗的一些资料。山大是一所百年名校,但显然这所学校的人员组成和风格在解放前后出现了很大的差别。说前后本是两所大学亦不为过。华岗是对所谓“新山大”风格形成有重大影响的人。我曾在山大求学,很早就产生了了解这位老校长历史的兴趣。简单了解之后,对这位老校长的人生悲剧,真的是不胜感慨,为之唏嘘不已。

  华岗首先是中共一位老资格的革命者。他从中学时代起就开始学习马列著作,接受进步思想,于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他在学生时期便担任宁波地委宣传部部长并参加编辑进步刊物。1928年5月,作为共青团代表,华岗赴莫斯科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共青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参加了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少共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回国后,他任团中央宣传部部长并主编团中央机关刊物《列宁青年》。1929年4月他离开团中央,专门从事党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工作,先后任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组织局宣传部长和华北巡视员。1930年,他顺利完成了《共产党宣言》的翻译工作,由华兴书局秘密出版,这是我国翻译出版《共产党宣言》的第二个全译本。“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这句著名的口号,就是最先出现在这个译本中。1932年初,华岗以中共中央华北巡视员的身份先到北平,后去唐山,视察指导工作。此时,满洲省委书记罗登贤调回中央,中共中央决定建立满洲特委,任命华岗为特委书记。当年9月,途经青岛时,因叛徒告密,他被国民党当局逮捕,从此开始了长达5年的监狱生活。出狱后,1937年10月,华岗任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部长,负责筹办武汉《新华日报》,由董必武推荐,任第一任总编辑,兼《群众》周刊编辑。1945年8月,华岗任国共谈判中共代表团顾问,是毛泽东、周恩来在谈判中的直接助手,随后又任出席旧政协的中共代表团顾问。1946年5月,他任中共上海工作委员会书记,负责统战工作。1947年3月,华岗随董必武等最后一批人员撤回延安。1948年春到1949年9月,他在香港从事写作和休养,协助中共香港工委从事统战工作,争取民主人士北上参加政协会议。

  这样光荣而不俗的经历,在老一辈开国元勋中也是比较突出的。当然,华的经历主要是做白区工作,实际上他参加革命虽早,却始终是党的领袖不熟悉也谈不上信任的人,相反,他所知道的一些党的早期活动情况对若干后来的大腕相当不利。这就为他后来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在他之后担任山大校长的成仿吾,虽然也是党内知识分子色彩明显的人物,却长期工作于苏区,参加了长征,在延安参加整风,与毛、刘十分相熟,对“党文化”认识得更充分,因而命运和结局就要好得多。

  华的结局十分悲惨。其中原因到现在还有很多不解之谜。一定程度上,华岗几乎成了党史上被遗忘的人物。我见到的资料,在提到华罹难原因时多半语焉不详。说他受胡风案的牵连,十分勉强:他比胡风的分量要大,所受迫害之酷又甚于胡风所受。考虑到解放后他虽然级别不低但已经是个边缘化的人物,也未曾卷入重大政治斗争,那么他却遭受长期、残酷的、直接来自最高层的迫害,就显得很不好理解。我个人猜测,他被派往满洲省委工作这段经历,也许是理解他他噩运的关键。在中共党史上,凡在满洲省委工作过的人,遭遇或结局都不太妙。满洲省委有太多太多的谜。这一点不知还有没有别人注意到。

  华岗虽然老资格,也是党内高干,却是个非常典型的知识分子。大学校长一职,对他来说十分合适。在他执掌山大的一段时间里,他对知识分子的态度,与受过延安整风洗礼的干部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大不一样。这与他对自身的定位有很大关系。很多人回忆,他还是觉得自己本身就是做学问的,有不同意见时,更倾向于以理服人,而不是动用组织名义。他的这种认识,让知识分子感到亲切、信任。吸引来了一大批新的专家学者,如童书业、郑鹤声、吴大琨、赵俪生、吕荧、孔令仁、陈同燮、许思园、乔裕昌、张维华、高亨、黄云眉、黄嘉德、王祖农、方宗熙、文圣常、束星北、陈机、莫叶、唐世风等。有的是慕名而来,有的则是华岗、童第周、陆侃如等多方招揽而来的。在20世纪50年代,山东大学集中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从而奠定了山东大学的人才基础和学科基础。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中,华岗校长尽自己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专家、教授和群众。在“三反”运动中,有一名女教授因被诬为特务而自杀,华岗闻讯极为愤慨,责令有关人员检查。他痛心地说:损失几万元也抵不了损失一个专家重要,几万元买不了一个专家。齐鲁大学来函以历史系著名教授张维华涉嫌贪污“美庚款”为由要求将其调回审查,华岗坚决反对, 从而使得张维华先生免遭一场厄运。他还以党委书记的身份阻拦公安部门批捕一个所谓有历史问题的外语系教授。面对着日益升级的政治运动和过火的批判、批斗,华岗连续召开三次党委会,纠正“三反”运动的偏差,并且对运动出现的问题主动检讨,主张立即放手,转入思想改造。但是,这不是毛泽东等人欣赏的态度。这些后来都成了华岗的所谓“罪过”。如果华岗深入经历过延安整风,自然就会知道这之间的深刻差别。所以,解放后华的倒霉已经注定。这可以看作他缺席整风历练、缺少党性的“补课”。但结局竟然如此之惨烈,那可就是涉及到党内斗争更复杂的原因了。

  我个人觉得,华岗人生悲剧色彩最强烈的地方,还不在于他的死于非命。作为投身于革命的热血青年,经历了那么多险恶,幸存到解放后,已经是幸之又幸的奇迹。至于死于党内残酷斗争,虽然足够反讽,也非孤例。这是悲剧,却不专属于像华岗这样终身不失士大夫情怀风范的革命者。

  他最大的人生悲剧在哪里呢?

  华岗一生没有脱掉知识分子的本色。解放前,他笔耕不辍,著作很多,已经是国统区非常有名的教授。解放后,他身为校长,也是时时把教授这个身份放在心头,完成了大量研究创作。当时山大的学生自豪地说:图书馆里,我们华校长的著作就摆满十几个书架!——岂止著作等身!即使后来身陷囹圄,在隔离与关押的逆境中,他仍写出了《规律论》、《美学论要》、《自然科学发展史略》、《科学的分类》、《列宁表述“辩证十六要素”试释》、《老子哲学的伟大成就及其消极面和局限性》等等涉及范围非常之广的学术著作。他大概从来没有想到过,像毛泽东这样君师合一的的领袖人物,其实是绝不情愿在这些“专有”领域中产生除自己以外的另一个权威的。在学问中坚守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这正是太史公以来真正的知识分子拥有最强大自信的传统。我相信,华岗当时的内心,和两千多年前的太史公是相通的。华岗始终对自己史学家和哲学家的身份充满自豪。他为山大最重要的学术刊物命名为《文史哲》,大气,响亮,贴切,至今仍是他留在山大最重要最鲜明的印记。

  然而,华岗投入极大心血和感情所进行的研究,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关概念原理。这当然与他早期共产主义者的经历有关。由于这些领域过于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以及他关注的课题绝大多数要联系他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才能体现价值,缺乏时空穿透力,他的这些研究与《史记》这样的杰出作品终究不能相提并论。华岗后期那些作品为人类知识宝库增加的内容,与他心血的付出之多,简直不成正比,因而大大削弱了华岗作为一名自觉和忠诚的学问家的价值。我们今天回忆这位老校长时,钦佩的是他忠厚的人品,仁者的风范,悲叹的是他坎坷的经历,悲惨的结局,却不能以他的学术思想和创见为豪。“华岗”这两个字的分量,在思想学术史上,远没有达到党史、校史上同样的分量。对于轻视富贵名利终身追求“立言”不朽的大学者,种瓜得豆,身后留名的却是他的“立功”和“立德”。这真是他始料不及!为他赢得声誉的,居然不是他最看重的那些心血之作。一位真正的学者,却没有经典之作流传后世。我稍微夸张、其实也是非常残酷地评论说:他更像是一位在研究“永动机”方面浪费了大量心血和热忱的认真的物理学家。越是认真,越有热忱,就愈是可怜。一个本可以成为杰出史家的学者,具备了风骨,却不能说是努力对了方向,就像是在沙漠里辛勤耕耘,一场风暴过后,仍然不毛。如果华岗在天有灵,这才是最让他痛心的事情。这才是他人生最大的悲剧所在。

  华岗曾说过:“我们坚决反对捏造历史和玩弄历史,并且反对借用任何理由来替捏造历史玩弄历史的行为作辩护。也许有人这样设想:剥削者和压迫者靠捏造历史欺骗人民来维持反动统治,固然不能饶恕;但历史既有推动人民解放斗争的作用,那末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却不妨捏造一些有利于革命事业的历史事迹,以便鼓舞和推动广大民众参加解放斗争。我以为这种想法和做法,也是根本错误,而且不能容许的。”如果他面对的不仅仅是“有人这样设想”,而是党的领袖党的组织告诉他“根据党的纪律和斗争的需要”必须如此,共产党员和学者华岗还有坚持这一主张的空间吗?作为擅长斗争哲学,同时也把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练得精熟的政治大家毛泽东,在这一点上可不像华岗这样迂腐。

  华岗曾说过,他自己“首先是战士,其次才是学者”。可是,战士服从指挥,学者服从真理。两者有时真的不易合体。能说出上面那种话来,说明华岗骨子里仍然首先是一个学者。作为战士,他最终死于身后射出的子弹。做为学者,他后半生的心血基本付诸流水。华岗,这位战士和学者,是双重悲剧的合体。

  我们最需要思考的是:这双重的悲剧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联系?

  刘小生,影响力中国网   



徐友渔:文化大革命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影响



 文化大革命是将近半个世纪之前发生在中国大陆的一场令世界震惊的运动,说它对今天的中国还有影响,似乎有点耸人听闻。但薄熙来事件和所谓“重庆模式”的起落表明,文化大革命像幽灵一样,至今仍然纠缠住大陆中国。2012年3月14日,在“两会”结束之后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中国总理温家宝把薄熙来在重庆的做法和文革相联系,并提醒中国人民,不能让文革的悲剧在中国重演。温家宝的讲话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后中国的民众,中国的知识分子明显表现为两个阵营,一个挺薄,歌颂重庆的“唱红打黑”,怀念并呼唤文化大革命,另一个阵营的立场则截然相反。 这说明,虽然文革被官方宣布为永不重现的浩劫,被许多人视为远远离去的噩梦,但实际上在当代中国的政治中仍然是不可忽视的、仍在起作用的因素。
  
   不论是坚决挺薄的人,还是坚决反薄的人,都把他在重庆的所作所为当成是文革的重演,这一点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文革以史无前例,令全世界目瞪口呆著称,以失败告终,被官方彻底否定,怎么会重演呢?所以,我们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文革是否真正在重庆重演,在什么意义上,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说文革在重庆重演。
  
   一般而言,历史不会一成不变地重演,特别是像文化大革命这样脱离人类社会生活常轨的事件,更不会照原样重演,何况人们都知道,现在中国的情况和上世纪60、70年代有很大的不同。最重要的一点是,像毛泽东那样在中国掌握绝对政治权力,没有人可以反对,没有人敢于挑战,喜好发动群众性政治运动的领袖人物,在今天的中国没有了,而且再也不会产生。同样重要的是,与当年中国奉行的坚决反对市场经济,名为“自力更生”实则闭关锁国的方针不同,今日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具有相当规模,而且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那么,人们把“重庆模式”比作文革,是不是错了呢?
  
   我认为没有错,没有人认为薄熙来下台前的重庆搞的和文革一模一样。但是,就其一些重要特征而言,相比于中国应该走的宪政民主和法治的道路而言,重庆模式确实很像文革。让我来做对比和分析。

   引起全中国各界人士关注的,重庆方面自己宣传的重庆特色是所谓的“唱红打黑”,这两个很带中国特色的元素需要解释。“唱红”,即使大规模地,持续地唱过去年代革命歌曲的运动,既然是运动,就不仅是个人喜欢唱就唱,不喜欢唱就不唱,而是有组织地唱,电视台、电台整天播放,经常组织大型演唱会和比赛,据说有的演唱会参加人数高达10多万,整个唱红歌运动卷入的人数高达千万。这已经不是人们对于某类歌曲的个人喜爱的问题,而是政府使用公共权力强行发起和推动某种观念的问题。这些歌曲的主题和内容主要是歌颂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尤其是领袖毛泽东,意识形态色彩强烈。比如“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的鼓吹个人迷信,比如把毛泽东说成是太阳,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不断有人指出,连国际歌都说“从来就没有救世主”)。我最反感的一首红歌,说中国共产党比自己的母亲好,因为母亲不敢反抗压迫者,只能哭泣和屈服,而共产党好就好在号召人们起来革命。说实在的,我已经非常习惯中国共产党漫无节制地自我歌颂,但要求人们贬低母亲来衬托党的伟大,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重庆的唱红歌运动,不但党和政府机关唱,学校唱,工厂农村唱,连监狱和疯人院也唱,甚至强迫基督教、佛教、道教等宗教界人士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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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张照片,拍的是监狱里穿囚服,剃光头的犯人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而照片的说明很搞笑:是哪个王八蛋,把共产主义接班人关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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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重庆的“唱红”运动,和文革中大唱革命歌曲,宣称“要用毛泽东思想占领一切阵地”,搞“红海洋”完全是一样的。所谓“红海洋”,就是要做 到,在人们目力所及的一切地方,都是革命的颜色即红色。天空中飘动的是红旗,所有的建筑物上都涂上红漆,写上毛泽东的语录和革命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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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在重庆还是文革中的中国,表现的都是意识形态狂热。
   请大家看一看以下两张图片,看看今天的唱红与文革有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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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黑”,即是公安机关大规模地、强有力地打击黑社会组织。没有人认为打击黑社会不对,其实,薄熙来的前任也打黑,中国其他地方也打黑,为什么重庆的打黑能独树一帜?重庆在薄熙来任上打黑有鲜明的特点,这些特点和“唱红”结合在一起构成“重庆模式”。
   
   重庆打黑的特点是规模大、速度快、判罚尺度严,这些特点到了超出常理的地步,是以严重破坏法治为条件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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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打黑运动中,重庆在2010年成立了300多个专案组。我们知道,专案组盛行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所谓专案组,就是以案件为中心,公安、检查、司法机关的人员一起办公,三者之间完全没有监督和制衡。在这种情况下,抓捕是大规模的,往往是任意的,很多情况下是先把人抓起来再想办法取证,这一个罪名不成立就换一个罪名。把人抓起来不是关押在符合司法规定的地方,而是秘密地点,这样,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没有司法监督,刑讯逼供是普遍的。
   
   我们知道,文革中最遭人恨的事物之一就是专案组,因为它无法无天、践踏法治、胡作非为、草菅人命,文革结束之后,中国最高当局曾正式宣布过,要永远废除专案组的作法,而在薄熙来治下的重庆,专案组居然又恢复了。
   
   有一位在重庆替打黑对象做过辩护的律师告诉我,在重庆,刑讯逼供已经普遍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如果警察认为不需要对某人刑讯逼供,他们需要作为特殊案例向上级报告。他的委托人曾在法庭上指证出庭的某个检查机关的人拷打过他,并出示伤痕,这个被指控的人双手掩面,低垂着头一声不吭。最后,庭长宣告,由于被指控者没有承认,刑讯逼供的说法不成立。
   
   重庆打黑运动的一个伴生现象是对所谓黑社会人员的财产没收,其实打黑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以司法手段进行经济掠夺。重庆最富裕的民营企业家中前三号人物都被说成是黑社会重要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他中小民营企业家被抓捕判刑或逃离到海外的人也很多。依靠这样的方法,重庆当局劫掠了数千亿人民币,其中一部分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以证明重庆的经济发展成绩,用于收买人心的“民生工程”或“富民工程”,即增加普通老百姓的收入。
   
  李庄案是重庆打黑运动嘲弄法律的典型案例。李庄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重庆一个打黑案件,被告是一位企业家。重庆的公安机关指控李庄唆使被告作伪证,当法庭对质问到李庄是如何唆使时,那名被告提供的证言竟是:他用眨眼睛的方式向我传递信息。李庄被判入狱,在刑满前夕,重庆警方还想继续关押他,以与重庆毫无关联的罪名另行提出指控。这种无视法律的作法激起了中国法学界和广大律师的愤怒和抗议,在全国性的强大抗议声浪中,中共最高领导人为了“稳定大局”,出面干预,对李庄的审判在开庭前夕被匆忙宣布取消。人们可以从李庄案中清楚看到,法律纯粹成了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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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中国人给重庆的“打黑运动”取了个正确的名字,叫做“黑打”,即用非法的方式、类似黑社会的方式办案。
  
  文化大革命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践踏法治。当国家主席刘少奇被红卫兵从家中带出去批判斗争时,他举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自己还是共和国主席,人身自由受宪法保护,这个举动赢来的只是一片嘲笑。刘少奇主席没有经过任何审判程序,被带到外地秘密关押,在虐待中痛苦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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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是文化大革命的标志性现象,在文革中,毛泽东的话被称为“最高指示”,被视为绝对真理,用毛泽东的副手林彪元帅的话来说就是: “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由于文革的教训,人们对于个人迷信十分警惕和反感,文革结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对政治领导人的歌颂是有一定节制 的,而在前不久的重庆,薄熙来却成了人们歌颂的对象,重庆流传着“薄熙来之歌”,市内悬挂着大标语“薄书记辛苦了”。
   
   现在我们转到这个核心问题:既然文革曾经遭到中国官方和民间的一致批评与谴责,那么在今天的中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和支持薄熙来?不用说,支持 他的人并不是喜欢他个人,而是喜欢他的重庆模式,是喜欢这个模式中与文革相同的地方。因此,问题也可以这么表述:文革曾经给中国造成巨大的损害,为什么还 会有那么多人怀念和向往文革?
   
   其实,人们的立场和感情是有变化的。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没有什么人敢于公开表示支持文革,那时候人们对于文革的苦难记忆犹新,对于文革这场噩 梦还心有余悸,而当时中国似乎正在走一条与文革的方向正相反的道路,这是建立民主和法制,追求现代化的道路。中国领导人开始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燃起了广大 中国人民的希望和信心。
   
   但是,即使在最有希望的80年代,中共最高领导也没有彻底批判文革,没有认真批判对于文革负有责任的毛泽东。那些重新上台的干部,虽然在文革中吃了 苦头并对毛泽东有怨言,但并没有打算改弦更张,他们认为,毛泽东是维持他们统治的旗帜,他们不打算抛弃这面旗帜。当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时,毛泽东说过,斯 大林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把“刀子”,共产党不能扔掉这把刀子。文革后的当权者同样把毛泽东当成实行专政的刀子。在他们所作出的关于当代中国历史问题的决议 中,他们仍然赞扬毛泽东的功绩。同时,当权者不允许人们谈论文革,因为文革是执政党干的一件错事、丑事,文革暴露了中国社会和政治的大量阴暗面。时至今 日,文革是研究和出版的禁区,甚至连翻译出版国外研究文革的学术著作都很难做到。
   
   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国进入了复杂、艰难、痛苦的社会转型时期。曾经反对过改革,以为改革会动摇自己地位的官僚们突然发现,其实改革对他们很有 利,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以权力换取金钱的机会,于是他们支持改革,把改革纳入自我利益的轨道。改革变成了不可逆转的潮流,但这已经不再是人民可以寄托希望 的改革,而是少数特权阶层的改革。贪污腐败越来越严重,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社会不公正越来越瞩目惊心,社会冲突越来越加剧和频繁。90年代的局面与80 年代大为不同,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要什么样的改革”,谁为改革的成本付出代价,谁从改革中得益。
   
   自从1949年以来,中国人民就没有参与政治的机会,他们唯一参与政治的亲身经验就是文化大革命。根据这样的经验,人们认为既然现行的反对贪污腐败 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方法没有用,那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在绝望的人们的心目中,文革的苦难消失了,镇压不存在了,毛泽东时代变成了平 等的时代,追求理想的时代,人们道德高尚、大公无私,官员廉洁奉公。在下岗工人和弱势群体的抗议集会和游行中,出现了毛泽东的画像和文革的口号。毛泽东在 文革中把官员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来打倒显得没有多少说服力,因为在上世纪60年代的中国,经济政策方面没有什么资本主义的因素,而在大力推行 市场经济的今天,一般民众要把官员们看成是“走资派”,则显得有道理。
   
   其实,文化大革命并不像官方描绘的那样,是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的错误施展阴谋;也不像一些简单地理解和反对文革的人以为的那样,单纯是人们上当受 骗。我们必须正视一个令人尴尬和难于理解的事实:文革是得到亿万中国人拥护的,他们真心诚意地,甚至狂热地参加到这场政治运动中。要理解当前为什么许多中 国人呼唤文革,就需要理解当初是什么力量驱使中国人参加文革。
   
   文革的特殊之处在于,毛泽东想要打倒自己的政治敌人,他没有用惯常的共产党内权力斗争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很可能,通常的方式不能使他达到目的,他使用了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的方法,他利用群众,开展群众运动,把群众争取到自己一边。
   
   毛泽东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答案是,他理解当时中国的社会弊病和社会矛盾,他打起了公正和平等的旗号,让人民以为他是社会正义的代表,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是带领群众与官僚特权做斗争的。
   
   古今中外,统治者中并不缺少这样的人物,他们自己是某种坏制度的缔造者或维护者,但他们深深了解这种制度的问题,知道这个制度并不公平,他们在某些 关键时刻会批评这个制度,许诺要改变这个制度,以此来争取民心,达到打倒对手或取得更高地位的目的。他们不是一般的政治家,而是机会主义者、实用主义者, 是政治野心家。毛泽东是这样的人,薄熙来也是这样的人。
   
   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由于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惨遭失败,毛泽东被迫把行政管理的大权交给刘少奇,毛感到自己日益失去权力,决心打倒刘,他以猛烈 批评现存制度的方式攻击刘,大谈现存制度的弊病,甚至说出这样尖锐的话:官僚特权分子已经成为喝劳动人民血的阶级。在文革初期,毛一开始故意把领导权交给 刘少奇,紧接着说刘少奇执行的是压制群众、镇压群众的反动路线,而自己的政策是支持群众、解放群众的革命路线。他替许多被刘少奇及其下属打成“反革命”或 “右派”的人恢复权利和名誉,人们拥护毛,不仅出于意识形态,不仅因为毛是最高领袖,而且是他们认为,只有毛才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毛与其对手的区别是公 平与不公平、平等与不平等的区别。
   
   薄熙来在重庆的作法实际上是在模仿毛。他自己以前在大连工作时搞的一套就是以权谋私,利用和支持黑社会,但他到重庆之后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他的前 任,他自己在制造极大的不公正,却打出公正、平等的旗号,他的所谓“富民”工程和“亲民”口号使他成为一颗迅速上升的政治新星。
   
   毛的文革失败了,因为他在某种意义上是要与大多数官僚特权分子为敌,用自己的亲属和亲信取代他们;薄熙来也失败了,原因差不多,他破坏了当今利益集 团的规矩,破坏了共产党的规矩,他想一人出人头地,他忽视统治集团其他人的利益,他藐视这些人,经常不掩饰地说出自己的看法。
   
   对许多中国人来说,可悲之处在于,他们完全无法看清楚毛泽东和薄熙来的本性,他们以为政治领袖中少有的好人失败了,他们不知道,在一种坏制度之下,政治家只有表演方式的不同,争权夺利方式的不同,而没有正义与不正义的区别,爱护人民与欺压人民的区别。
   
   以上说的,都是文革与统治阶级成员的关系,都是文革的负面因素,即统治者如何利用公平和平等的口号来欺骗群众、利用群众、动员群众。但文革对当代中 国政治的影响还有正面因素。我的观点是,在文革之前,中国有零星的个人争取民主的行动,但绝对没有民主运动,而文化大革命的重要后果是,与其发动者的初衷 相反,文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文革的失败,导致了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产生和发展,作为这一过程的观察者和参与者,我有许多话要说。
   
   文革的后果之一是使人们有了独立意识。北京一位被我采访过的前文革积极分子说:“在文革前和文革中,全国八亿人就只有一颗脑袋,也就是说,只有毛泽 东一个人能够思维,其他的人只有服从。其结果是,毛泽东想对了,则全国的事都对,毛泽东想错了,则全国的事都错。文革后,每个人都发现原来自己肩上也长了 一个脑袋,也可以自己动脑筋想问题,不能够以别人的思维代替自己的思维。”
   
   从总体上说,参加过文革的那些年轻学生已经抛弃了文革前和文革中那种虚幻的理想主义和盲目的英雄主义,以及狂热的个人崇拜。他们再也不会把领袖的意 志当成绝对命令,再也不相信有“一句顶一万句”的“最高指示”。他们或者以憎恶的心情,或者以苦涩的心情对待过去的革命信念, 因为这种东西欺骗、愚弄过自己,或者是使自己吃尽苦头。这一代人对官方的意识形态宣传持疏离、警惕、 嘲弄态度,尤其对以阶级斗争为名义进行的政治运动持否定态度,在80年代,中国搞了几次政治运动, 如“清除精神污染”、“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等等, 但这种政治号令在经历过文革的年轻人或中年中完全得不到响应,他们之中各人观点并不一致, 但对于再搞类似于文革的清洗运动或大批判运动都抱讨厌和抵制态度。他们在平时可能言行各异,但都不愿意想在文革中那样在政治运动中充当积极分子。
   
   经过文革,人们大大增强了抵抗压制或镇压的能力,人们发现了当权者对群众实施专制的秘密:他们虽然掌握了镇压群众的暴力,但不是一遇到情况就立即使 用暴力,而是让人永远感自己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剑。人们之所以服从,在少数情况下是因为暴力镇压已经实现,而在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暴力镇压的可能和威胁始终 存在。但许多人在文革中人们对于被批判斗争甚至被抓捕都见识过了,一般的威胁就不是那么起作用。
   
   举一个我熟悉的例子。1989年春季,几批知识分子签名发表公开信,要求释放一些政治犯,当局马上作出反应,或上门打招呼,或找人谈话加以警告,并 通过宣传工具说这一事件有“海外民主运动”的背景,言下之意是说有反动势力在背后操纵。这样一种手法在以前非常奏效,这一次在年长者中也起作用,签名者 中,个别老知识分子在哄压下表示了悔意,说自己是不了解情况而签了名。 但这种手法对多数中青年不起作用,其中一位说:“这一套我们在文革中见得太多了。中共的思维和行为逻辑就是这样:一遇到不同意见,不管事情本身的原因,马 上断定有一个阴谋,有人策划和操纵,于是集中力量打击领头的人,把一般人当成上当受骗者,要他们揭发和检举。”当大多数人不再追随镇压者摇旗呐喊,当被打 击的人中受孤立者不再恐慌,一般人不再相信背叛会有好处时,文革前和文革初期的那种镇压方式就失效了。
   
   文革结束之后不久,从进入80年代开始, 以青年学生为先主体的民主运动开始涌现并不断发展壮大。这种运动明确提出了要求民主和自由的口号,希望逐步改变现存的一党专政制度。这和1957年由于毛 泽东的号召而产生的大鸣大放不同,也与文革中因为毛泽东的鼓动而掀起的造反运动不同,这是群众自发的运动,是以世界公认的价值准则为诉求,而不是受党内派 系斗争左右或影响的运动。事实上,我们可以把1976年4月5日天安门事件看成这种真正的民主运动的开端,它虽然表现为群众怀念和支持党内的温和派,刚去 世的周恩来,反抗文革派,但它的基本精神是反对专制和独裁。天安门广场上最引起人们注意的口号是“秦始皇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这个口号标志了中国人民的 觉醒,标志着中国真正的民主运动的开端。就此而言,文革的结束是和民主运动的兴起同时发生的。
   
   文革和民主运动的联系是不难被人注意到的。弗兰茨·迈克尔(Franz Michael )早在1967年就预言:“毛攻击党组织可能要为爆发巨大的群众性不满打开口子,而随着偶像的跌落,这可能变成反对共产主义本身。”约瑟夫( W. A. Joseph )则说:“政治变革的一些最紧急和有说服力的要求出自以前的红卫兵,特别是出自那些有幸完成良好教育的人。他们现在在运动的前线为中国民主事业作先锋,不 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他们和同代中的许多人一样具有政治上的怀疑精神,但他们是积极投入而不是漠不关心。”这两位中国问题专家的说法是对的,群众由毛挑动 起来攻击毛在党内的政敌,但后来发展为攻击党本身,一些文革运动的先锋红卫兵和造反派在运动后期投入了民主运动。
   
   但我们需要更详尽的分析,因为人们自然会问,从宪法和法治的观点看,文革是反民主的,这一场党内血腥的斗争怎么能孕育出民主运动呢?难道毛泽东在文 革中提倡的所谓“大民主”导致了真正的民主?不是,当以前的造反者变为后来的民主追求者时,他们的理想和造反精神保留着,但他们追求的内容有了极大的变 化,很多东西与以前正相反。
   
   当约瑟夫指出以前的红卫兵现在是民主运动的先锋时,他紧接着说:“他们再次对中国的政治制度作出深刻评论,但现在他们要求的是像分权、监督、制衡、竞选、法制、出版自由这样的东西——他们一度视为不过是资本主义圈套的那些原则和程序”。
   
   文革中“民主”的口号喊得震天响,这固然是出于毛想要打倒政敌的需要,民主成了他争取群众的手段。但事情还另有一面,人们一方面在行动上实践毛给民 主规定的内容(打倒“走资派”),同时又在理念上肯定了民主的普遍价值。当毛从魔瓶中释放出“民主”这个妖怪,以为它会永远当自己的忠实奴仆时,他实际上 控制不住它,不能将它再收回瓶中。长期以来,在共产体制和传统专制文化双重箝制下,民主的要求除了存在于少数先进知识分子心中之外,很难得到公开的表达, 而文革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如前面所说,文革的后果是大大打击了党的权威,增强了人们的独立意识,这无疑增加了人们追求民主的精神力量。
   
   要把民主的愿望变成争取民主的行动,最大的障碍是人们的恐惧心理,而文革大大减轻了人们的恐惧,这一点对青年学生尤其适用。他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 史上第一次亲眼见到人民动员和团结起来之后的巨大力量,他们看清了掌权者并不是威力无边的,他们的力量建立在群众的孤独隔绝状态之上。文革中斗争的反复和 曲折还使他们知道,一时的失败和挫折并不意味着彻底完蛋,当权者现在把你打成反革命,可能过不了多久你就会得到平反,可能他自己就会因此垮台。以前人们一 旦被戴上政治帽子(比如被说成是“右派”或者“反革命”)就抬不起头,见不得人,经过文革,人们不再惧怕这一套了。文革前,如果你被警察叫去问话,你会心 情沉重,愁眉苦脸,你的邻居或同事会把你当成一个传染病人,避免与你接触。文革之后,人们不再会以胆小如鼠的态度对待警察的传讯,对待他们的监视、窃听电 话、查阅邮件,等等。
   
   文革还刺激了人们,尤其是青年学生对政治的兴趣。一位被采访者说:“文革前政治是禁区,后来发现政治是人人都可以玩的。我们发现自己在文革中干得挺 不错。当然,文革不是真正的社会变革,我们不过是在笼子里跳舞,但跳上了瘾,就想在外面去跳。”文革使一大批人受到锻炼,使他们掌握了政治斗争和抵抗镇压 的技巧。
   
   文革中大字报大多是用来揭发批判“走资派”的,但人们由此看到言论和舆论的巨大力量,知道言论自由是无权者争取自身权利的重要武器。文革使人们能熟 练地运用这个武器,在文革后的每一次民主运动中,它都是民运人士和大学生主要使用的武器。文革中的大字报并不等同于言论自由,但它使人们明白了言论自由的 价值和力量。中国民运的著名领袖胡平就一直强调,言论自由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基石。在今天这个互联网时代,信息和言论传递的作用表现得更是突出,最近这些年 在中国大陆发生了无数次公民的维权活动,每一次把人们发动、组织和团结起来的工具都是电子邮件、微博和手机短信。
   
   1989年,中国青年学生争取民主的和平抗议运动是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在这个事件中,也有文革的幽灵出现。1989年之后流亡海外 的著名作家郑义在他的回忆录中写到,他积极地参与了1989年事件,他曾在斗争的关键时刻建议学生采取绝食抗议的方法,而这一方法是他在文化大革命中观察 造反派的斗争学到的,他对绝食斗争产生的悲壮气氛和震撼力印象深刻,以至于在20多年之后都记忆犹新,并向学生推荐。我们知道,绝食抗议是1989年天安 门事件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不管人们对这个行动的评价如何。
   
   另一方面,文革对于当时中国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邓小平来说,也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美国研究文革的著名学者麦克法夸尔指出,邓小平在1989年事 件中的思维逻辑和行为逻辑与他的文革亲身经验密切相关,他把学生的抗议看成是当年造反派对当政者发起冲击的重演,他下令镇压学生,出于他恐惧和憎恨造反派 的心情。麦克法夸尔的观察和评论是正确的,尽管邓小平把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看成是文革中造反派活动的重演是他的误判和偏见,但他确实是在这种心理的支 配下决心镇压的。据官方媒体报道,6月4日镇压之后,邓小平在接见戒严部队高级军官的会议上说,参加89年民主运动的人当中,有当年的文革造反派。
   
   在我看来,今日中国的现实,与文革最为相关的是,太子党在党、政、军和经济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说明了文革初期流行的血统论的全面胜利。文革刚一开 始,高级干部的子女就提出以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为代表思想的血统论,他们宣扬“权权权,命相连”,叫嚷“高级干部子女就是要掌权”, 要把不承认他们先天优越地位的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他们论证说,中国几千年的作法是“父业子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 下,情况将仍然如此。
   
   在血统论最为嚣张的时候,青年工人遇罗克勇敢地站出来批驳这种谬论,他的观点得到来自全国各地年轻人的衷心拥护和热烈响应,在全国很多地方,人们打 着手电筒,连夜朗读和抄写他的文章,他每天收到表示支持的读者来信多达几大麻袋,由此可见血统论在中国的危害之深,人们深受其害反对之心有多么迫切。遇罗 克作为思想犯被逮捕并被枪决,一些支持他的观点的年轻人也被枪决。文革结束后,遇罗克被追认为烈士和英雄,血统论恶名昭著,遭到严厉谴责。
   
   但是,最近若干年的事态发展说明,反血统论的胜利只是道义上、舆论上的。而血统论则取得了实质性的、体制上的胜利。查一查今日中国行政官员中副部 长、副省长或者以上的干部,军队中将军,国有大企业中老总副老总等领导人的家庭背景就可以明白,当今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资源,已经被太子们瓜分了,垄 断了。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广泛流传着“红二代”(革命领导人的后代)和“官二代”(现任党政官员的后代)的说法,这表明,中国的权力是由一些家族控制的, 政治、经济的利益是通过血缘关系来传递的。
   
   这种现状,与一个法治的、现代的、文明的中国的历史发展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这说明,中国人在争取民主自由的道路上,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这也说明,彻底地批判文化大革命,是中国走上宪政民主道路必须补的一课。


徐友渔,影响力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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