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魯迅以魚死網破方式發泄私憤


《新史記》孫乃修

魯迅為許廣平等女學生捉刀代筆,撰寫遞交教育部的第二篇呈文較短,茲錄大部文字,供讀者了解魯迅文風,看其文字能否實事求是:

【呈 為續陳楊蔭榆氏行蹤詭秘,心術叵測,敗壞學校,懇即另聘校長,迅予維持事。竊楊氏失蹤,業已多日。曾於5月12日具呈大部,將其陰險橫暴實情,瀝陳梗概, 請予撤換在案。詎楊氏怙惡不悛,仍施詭計。先謀提前放假,又圖停課考試。術既不售,乃愈設盛宴,多召黨類,密畫毀校之策,冀復失位之仇。又四出請託,廣播 謠諑,致函學生家長,屢以品性為言,與開除時之揭示,措辭不同,實屬巧設讕言,陰傷人格,則其良心何在,不問可知……】

此 狀繼續堆砌“陰險橫暴”、“怙惡不悛”、“密畫毀校”、“廣播謠諑”之類陳腔濫調,製造討伐聲勢,卻無事實依據。“行蹤詭秘,心術叵測”這種虛浮臆斷,竟 成狀告楊氏的理由。所謂“楊氏失蹤”,實是學生阻撓她進校,這在第一狀無意露出真相(“絕對不容其再入學校之門”),為第二狀之“楊氏失蹤”自揭底細。這 種捏造和誣告,顯見無理。反諷的是,魯迅此狀用“巧設讕言,陰傷人格”八字譴責楊氏,且質問“其良心何在”。以此捫心自問,如何?

兩 篇狀子皆躲避事實、滿紙浮誇,清楚顯示這兩點:構陷罪行,陰傷人格。剝去那些浮辭虛語,再剝去對楊女士人身攻擊之辭,兩文空空如也。兩篇狀子顯係舊文人舞 文弄墨習性與舊衙門刀筆吏包攬訴訟、構陷罪名技能之結合,毫無新時代、新文化、新知識者氣象品格。魯迅打鬥之文,皆與此習相通。


民國初年國立北平師範大學。

魯 迅投身倒楊風潮、為六女生代筆寫這兩張浮辭朽氣狀子向教育部長章士釗告狀,8月14日他被教育部開除,學校於9月21日解散。這是迎頭兩悶棍:男的解了 職,女的失了學。茫茫天地,何枝可依?魯迅丟了飯碗,頓時一切虛懸,憂憤焦慮,灰頹沮喪,酗酒吸煙,夜不能眠,陷入心靈危機,9月1日肺病復發(連續跑醫 院直至翌年1月5日),第二次陷入靈肉崩潰。(《女師大風潮與魯迅的感情糾葛》連載3,《新史記》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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