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兄弟的家庭結構,沿襲中國宗法大家庭模式,各有妻室的三弟兄不分家,收入放在一起,吃飯在一起。魯迅和周作人收入優厚,每月工資總收入高達600元(不 算稿酬收入),出門皆坐人力車,實是京城上乘生活水平。經濟問題不是兄弟決裂的原因。假如為經濟問題決裂,應當由魯迅提出與作人一家經濟分開,這才合乎情理,因為他嫌作人一家花錢如流水,而不是作人一家嫌他花錢大手大腳。
周作人與魯迅決裂,發生在1923年7月18日。7月14日,魯迅日記:“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餚,此可記也。”寥寥數字,透露這個大家庭發生異常事。魯迅性喜絮絮責人,獨對此事一生緘默。周作人同日日記,沒有記載。
本文作者孫乃修著有《思想的毀滅:魯迅傳》(明鏡出版社)。
7 月17日,作人日記:“陰。上午池上來診。下午寄喬風函件,焦菊隱、王懋廷二君函。七月《小說月報》收到。得玄同函。”此日他得知實情。他晚年說,此日日 記還有大約十個字,涉及他與魯迅決裂原因,後來“用剪刀剪去了”。經過一夜思考,心情由震驚、憤怒轉為平靜。對其兄性格的了解,使他不能以沉默聽之任之,他要向這位兄長顯示自己的人格尊嚴。
7月18日,周作人態度冷靜,似帶悲憫,給其兄寫一短信,19日上午面交魯迅。此信全文如下:
“魯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 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7月18日,作人。”
此信言簡意賅,內容有三:一、你的行為,我已知道;二、我寬容你,不想責難;三、今後自重,勿來我家。(《明鏡月刊》第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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