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國法標榜平等,黨規區分等級


《新史記》高伐林




不滿宋彬彬不道歉,又不滿她的道歉,是否全是吹毛求疵呢?否。

很多人說得好:真相是第一位的。沒有真相就沒有真正的道歉,沒有真相就沒有真正的和解。中國學者榮劍曾提出,中國這幾十年來有太多歷史遺留問題,要清理應遵循四條原則,第一條就是真相原則,隨後才是補償原則、和解原則與憲政原則。

通過幾年來追究,我們知道了一部分真相:宋彬彬並未殺八個人,並未改名“宋要武”,她在“八五事件”上只有有限的領導責任。但我們不知道另一部分真相:誰毒打卞仲耘致死?
這是真相的兩個方面:宋彬彬沒幹;是誰幹的?

我一直有個問號:卞仲耘並非被在暗夜密室中暗殺,是在大庭廣衆之下被打死,目擊者無其數。為什麼48年來一直未見披露誰參與施暴呢?

旅 美學者胡平透露,據說在80年代,北京市有關司法部門給“八五事件”受害者及家屬提出過一份“凶手名單”,說如果難屬對這些人提告可以判刑。一位活下來的受害副校長當即拒絕接受此名單,因為“名單上全是 工人出身的紅衛兵們,而那些貴為高幹之後的凶手們連一個也不在名單上”!

《南方周末》2014年3月13日的一組報導,將施暴者的範圍大大縮小了:高一(3)班發 起了這次揪鬥,高一和初二的一些學生在毆打卞仲耘時表現突出。該報道還印證了胡平的說法:公安局曾找到活下來的受害女副校長胡志濤調查。胡問:你們能保證 追究到我說的每一個人嗎?如果不能保證,我就不說。她兒子後來 對獨立調查者介紹:實際上公安局已經鎖定了具體人,但這位副校長擔心若追究起來,一些學生的父親已經身居高位,“很容易抓兩個平民出身的子弟當替罪羊”。

原來,這就是他們始終不被追究不受懲罰的原因:施暴者中有“公主”“衙內”。

上述說法,沒有完全解開我心中疑團:官方媒體能管得住,今天新媒體如此發達,爲何數十上百知情人守口如瓶?難道都領受了官方“禁口令”,都發下重誓絕不泄露當天施暴者姓名?

當年紅衛兵“西糾”頭頭孔丹,1984年2月23日給陳雲上書:

【“老紅衛兵”……一部分人(主要是一些未成年的中學生)在“破四舊”運動中有過過火行為,有的動手打了老師,有的抄了“地富反壞右”的家,極個別的甚至打死了人。……這是在當時“破四舊”的號召下發生的,時間很短暫(個把月左右),我們認為大多屬於一般性錯誤。】

“未成年”“過火行爲”“時間很短暫”“一般性錯誤”……一下就“大事化小”;而“在當時“破四舊”的號召下發生的”,更是“小事化了”!

孔丹還說:
【“老紅衛兵”的這些錯誤與那些造各級黨委反、造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反的造反派組織的錯誤,具有本質的區別,與“三種人”更是水火不容的兩碼事。】

這就是說,“我們”打砸抄是“年幼無知”、響應中央“破四舊”號召;“他們”造反派則是“為林彪、‘四人幫’篡黨奪權陰謀服務”。造反派大可反問:造反奪權,難道不是響應以毛澤東爲首的黨中央號召嗎?

陳雲隨即批示:“孔丹同志的意見是對的,有關部門應當研究。這些紅衛兵不屬於‘三種人’,其中好的還應是第二梯隊的選拔對象。”

孔丹的上書連同元老的批示,隨後作爲中央政治局會議[1984]2號文件下發。(《新史記》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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