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1952年天津“三反”运动实况


一、你所爱所恨的反贪腐

马德功是天津地区在“三反”期间第一个自杀身死的人。1952年1月7日凌晨6点,他用手枪对准了自己的要害器官。

他是天津地区文安县新镇税务所副所长,文安县彭各庄人,刚刚28岁。新中国成立才5个月,1950年3月他入了党,本来有着被大家看好的前途,但对他构成致命打击的“三反”运动开始了。

“三反”,指的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1951年12月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动。马德功这个人,原本就在1951年12月的审干运动中,已向 县委“坦白出用盗窃税票偷商人款办法,贪污过税款”,他用此款买了粗粮一石三斗,制作了制服两套等。他似乎是个害怕不确定感的人,交代问题后曾数次要求县 委迅速处理,但县委并未抓紧。等到各地“三反”运动开始后,他“见到报纸上刊登反贪污、反浪费的消息,即不安起来,变貌失色,精神失常,而这些症候未能引 起领导上注意。”(注1)最终,他选择了弃世。

自1951年12月中旬以来,天津市在节约检查委员会领导下,“三反”运动已初步展开。《天津日报》在相关报道中称,首长积极负责亲自领导是运动开 展的关键。部分单位不够重视,甚至压制民主,必须坚决纠正,集中力量开展这一斗争。现在已经开始进入坦白检举和检查阶段。另有两篇报道显示,失业工人救济 委员会生产教育处会计邢维钦盗窃公款两亿六千万元(旧币,下同),该犯拒不坦白悔过,已送法院处理;天津公安七分局东兴街派出所所长孙起压制民主被撤职, 他在职时一再贪污公款抗拒批评。(注2)

从马德功自杀前一天的这些报道可以看出,“三反”运动针对的主要是政府公职人员,在整个运动过程中,最受追捧的关键词之一是“民主”。这是毛泽东时 代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所谓“大民主”。在取得执政权后不久,中共中央就启动“三反”运动,初衷是想防止党内如明末李自成部队那样被腐败所掏空。
在马德功自杀之前,天津市产生的“三反”重要成果还包括:

“新华机械厂副厂长刘凤华手脚不净,阻挠反贪污斗争被撤职审查,工业局领导干部亲‘上前线’在该厂举行斗争大会,职工情绪高涨,当场检举、坦白贪污 事实百七十件”;“天津纺织机械厂工程师王采臣,贪污受贿拒不坦白已被拘捕,木工工头共产党员蔡山田接受私商贿赂不老实坦白被开除党籍”;“津市一区青年 团员青年工人,举行反贪腐斗争大会,检举贪污事件五百余件”;“振隆商行副经理曹再生、吕劭君偷盗国家巨额资财,勾引干部盗运大批大豆偷漏国税,人民法院 已予以拘捕依法严惩”;“津公安六分局九江路派出所员警集体贪污三百余万元,六分局失于检查应进行深刻检讨”(注3)……

当然,其中最有名的还是揪出了此后被称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案”的刘青山、张子善案。刘青山和张子善涉案前的职务分别为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天津地委书记。在马德功自杀前他们已经被开除党籍,后来均被枪毙。
从当时的媒体报道和档案资料可知,“三反”运动过多依靠群众检举揭发,并对涉案者采取逼供信等方式,并不注重实证和办案程序,所以在给予贪腐分子沉 重打击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马德功的罪名是在1951年的审干运动中发现的,但他被接下来的“三反”运动态势吓倒了,因此选择自杀。他的死, 没有对天津“三反”运动的蓬勃展开构成影响。事实上,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自绝于人民”的公职人员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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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三五”“五反”时期广州某药房老板(图左)被店员斗争。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档案中记录的第二个天津“三反”自杀者,是32岁的武清县县委委员、副县长李固华。他是蓟县西长山村人,1940年入党,曾任县委敌工部部长,“过 去生活即有些腐化”。1950年杨村修建飞机场时,他是主要负责人之一。天津地委认为,他在刘青山、张子善的指使下,参与了刘、张克扣机场占地赔款七亿元 巨款的事件。李固华在自杀之前,“自称曾假造账目克扣民工工资二百余万元,此外,据了解并贪污过河工粮(数不详)。

‘三反’运动开始时,李曾显露惊恐不安,县委曾向他进行过教育,令其正视自己的错误,向党坦白。但县委因忙于土改、整风等工作,未及时与他面谈交待 政策解除顾虑。于(一月)八日晚八时许,李固华即吞下黄金一两企图自杀,后经治疗现已痊愈。”(注4)李固华连自杀的方式都显得很腐化,但他比马德功、刘 青山和张子善都好运些,至少还保住了一条性命。

“三反”运动是考察新中国毛泽东时代反腐路径的最早样本。中共中央在“三反”运动之初,即预估贪污人数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注 5)这颇类似于现在民间舆论对贪腐的估计。毛泽东时代的做派是,有了这种主观预估后,就大刀阔斧执行,定下“打老虎”的指标,利用职工检举揭发批斗等方 式,意图在群众运动的汪洋大海中,一劳永逸解决贪腐问题。和现在群众上访举报时常石沉大海不同,那时的揭发检举,即便充满颟顸的不实指控,也常会被主政者 所采信,给公职人员带来毁灭性打击。

在这个系列中,我将主要利用第一手的档案资料,结合当时的媒体报道、出版物,并适当参照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还原天津一地的反腐实况。爱恨毛泽东时代的人,都可以从本文中找到依据。

注1、4:中共天津地委《关于三反运动中发生自杀事件的通报》,1952年1月16日。笔者查于廊坊市档案馆。

注2:《天津日报》1952年1月6日。

注3:《天津日报》1952年1月7日。

注5:参见杨奎松《毛泽东与三反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版。


二、谁不羡慕腐朽生活

利真是1938年入党的老党员,1952年时已经有14年党龄。

1938年算不上中国共产党的危难时刻,事实上在这段国共合作的蜜月期,入党基本不必承担政治风险,加盟者因此成色非常复杂。不确定20岁的利真因 何原因加入当时已具合法性的共产党,但在三反运动时期,官方指控他“过去一贯生活腐化”。此时,出身于天津深泽大贾庄农村的他已是天津县政府的秘书,在前 一年政府占用民地等事件中,他被认为负有一定责任,涉嫌贪腐和官僚主义,受到揭发。在1月14日的批斗大会上,他面向大众做了检讨,第二天,则拔出手枪自 戕了断。

利真是天津三反运动中发生的第三个自杀者。官方在相关的报告中给其定性为“畏罪”,“以自杀来威胁群众”(注1)。这个说法有点骇人听闻,没有人愿意将自杀作为手段来威胁群众,更何况1952年的群众,还有谁能威胁得了?

天津地委显然也知道“以自杀威胁群众”的说法太过狡辩,所以在同一份文件中,很快又表示:对一些惊恐不安的人,县委要紧紧掌握住其思想变化,以谈话消除其顾虑,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注2)
1952年1月,自杀现象在天津尚未普遍蔓延,但领导干部已经人人自危。他们被明确要求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脱裤子”这个说法很传神,意味着官员要自爆平日深隐的丑陋私处,进行深刻的自我检查。

按照要求,“各县、镇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部长,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专员、县长、科长、局长,县以上各级人民团体党组书记、正副主任、部长,各 专业公司和企业单位的经理、主任、厂长、局长等,凡至今尚未作出公开检讨者,均必须在一定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凡已经做过检讨而不深刻、不真实而又不能令人 满意者,不论运动进展到什么程度,均应一律补作深刻的、真实的检讨,至直(直至)令人满意为止。并将各县委委员的书面检讨上报交来地委。”

“各级各部门各个领导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不作检讨,在检讨中均不能敷衍塞责,必须是深刻的,切实的。”“今后各级各单位三反斗争是否真正开展起来,以上述问题作为重要检查的标准”。(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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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三反”“五反”时期街头的坦白检举联络站。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这并非仅是天津一地的内部指示,它来自更高级别的华北局。以上要求,暗含了这样一个前提,即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有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必须予以 检讨。这事实上比中国共产党此前预估30%—40%的贪污比例,要更为悲观得多。毛泽东时代的群众,对此是否支持?这也是那些怀念毛泽东时代的人,常常没能精准说出的一个依据。

但这份通知,却有这样的一个反腐盲点:他们所强迫的公开检讨者中,包括县级以上的政府官员,却不包括县级以上的党委领导。不知道这是天津地委在传达 华北局指示时的故意遗漏,还是华北局本身有意保全地委的威望?但它至少能说明一点,即反腐运动的指挥者,常常将自身置于受波及的范围之外,从天津地委到华 北局乃至中国共产党党中央,在三反时概莫能外。真正的突破是在“文革”时,不仅负责全国三反运动的薄一波受到冲击,包括刘少奇这样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号人物 也被打倒。

三反运动雷厉风行在全国贯彻时,官员的贪腐到底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

我们来看看以贪腐著称的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的妻子范勇自述。

和利真一样,范勇也是1938年入党。那年她才15岁。她自称是在革命队伍中长大的,受党的培养,做过妇女工作,组织工作,也在人民政府任过职。她的检讨从自己是娃娃时开始讲起:

“我自小就羡慕地主阶级的生活,家庭生活虽然不好,但自己总穿的挺好。我参加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找个好爱人,当太太。这些思想没有彻底改造,自和叛 徒刘青山结婚后,在生活上的‘要好’,和工作上的依赖就逐步增加了。到一九四五年,这种思想发展得更严重了,在穿衣方面,有四不穿:(一)破衣不穿, (二)掉色不穿,(三)粗布不穿,(四)不合身体的不穿。在工作上不踏实。自一九四九年八月进城后,更加无止境地追求个人享受,认为进了城市应该适应新的 环境,再不能那样土气,不好看,让然家笑话。因此,衣食住行等方面,样样都是要好的,要阔气的。非常羡慕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特别是在一九五一年四月住天 津市以后,在叛徒刘青山的直接支持下,我的腐化堕落思想已达极点。”(注4)

从她接下来的表述看,所谓“腐化堕落思想已达极点”是过于夸张了,和现在的贪官的确没法相比。这当然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但所谓对腐朽生活的羡 慕,应是她的真情流露,在那些矢志打倒地主与资产阶级的革命者中,像她这样的人占有相当大比例。当时执政者的治国悖论是,他们发现了这一点,并试图利用群 众运动纯洁革命队伍;但问题是,那些叫嚣甚欢的群众中,又有几人不羡慕被批斗者的腐朽生活,而欲取而代之?


注1、2:中国共产党天津地委《关于三反运动中发生自杀事件的通报》,1952年1月16日。笔者查于廊坊市档案馆。

注3:《天津地委关于<华北局关于在三反运动中领导干部凡未在一定的干部会议上检讨者必须补课的指示>的通知》,1952年1月21日。河北廊坊市档案馆。

注4:范勇《我要彻底挖绝资产阶级的腐化堕落思想》,《新中国妇女》1952年4月号。转引自《批判我的资产阶级思想》,五十年代出版社1952年7月版。



三、刘青山贪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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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刘青山;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审刘青山、张子善时,缪书林读小学五年级。“在保定市老体育场,观众可多了,我们都去看,几乎坐满了。”他听见身边的人慨叹:这么大的官贪污也枪毙了。

那一天是1952年2月10日,周日,又赶上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缪书林13周岁,对公审的细节记忆不多。“公布了他俩的罪行,说执行枪决,就从主 席台上拉下去,五花大绑架到了汽车上。我记得有个人腿有点发软,被扶了下去。”他们这些小孩,跟在汽车后面跑,跑了一会儿,就被汽车甩在了后面。

回忆这段经历的时候,缪书林会联系现实问一句:现在这些贪官为什么不枪毙?(注1)

按照法院的判决,从1950年春到1951年11月,该二犯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严重侵蚀下,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救济水灾区造船贷款、河 工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剥民工供应粮及骗取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6272亿(旧币,约合今人民币171.6272万元),用于经营该二犯所 秘密掌握的“机关生产”。该二犯更以盗窃克扣及骗取之资财,肆无忌惮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1951年4月勾结奸商张文义(女)等付以49亿元巨款,倒买钢 铁;该奸商等并曾利用此款投机倒把,使国家资财损失达21亿元。同年五月该二犯为从东北盗买木料,派人冒充军官,并不顾灾民疾苦,忍心占用前述之救济水灾 区造船贷款4亿元。1951年3月,该二犯为扩大“机关生产”,从事建筑投机,在天津收买私商木厂成立建筑公司,竟敢高薪利诱天津、沈阳、鞍山等地国营、 公营企业机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三十一名,严重地破坏了国家政策。1950年暨1951年春,兴修潮白、永定、大清、龙凤、海河等各河工程时,该二犯组织河工 供应站,从中渔利,曾将国家发给民工之好粮出卖,换成坏粮,并抬高民工食品(粮、油、菜)价格,先后剥削民工及窃取折旧费共22亿元。

刘、张二犯从盗窃的这些国家资财中,贪污挥霍3.7825亿元,“挥霍享受,公行贿赂,腐化堕落,达于极点。刘犯且吸食毒品成瘾。”(注2)之前的 各种数字都是虚的,那笔数额最大的171.6272亿元,被用于“机关生产”,而非装入个人腰包。只有这个3.7825亿元是实在的,折合现在人民币 3.7825万元。
即便考虑到当时的物价因素,这3万多元的贪腐相较现在,也是一个过低的数字。当时每斤面粉0.103元(今人民币,下同),大米0.094元,小米 0.075元,玉米0.05元,花生油0.45元,鲜猪肉0.57元,鸡蛋每个0.04元。在刘、张被枪毙的第二年,即1953年国家救济的标准是:每月 一口人5元,两口人8元,3口人10元,三口以上每增加一口人增加2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5元。(注3)

刘青山在被抓捕之前,作为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成员,跟随团长郭沫若去了维也纳,出席世界和平友好大会去了,他被选为常务理事。大会尚未结束,在接到提前回国的消息后,他搭乘火车抵达了天津,1951年12月2日,这位政治明星还没出车站就被羁押。

刘青山的小儿子刘铁兵1951年9月21日(农历8月21日)生于石家庄。他对刘青山没有任何印象,还不满百天,父亲就入狱了。“我父亲从维也纳一回来就被抓起来,一直到枪毙,始终没能见我妈妈一面。”刘铁兵说(注4)。

刘铁兵母亲范勇的检讨书,发表于1952年4月,那时刘青山已经被执行死刑。她在检讨书中回顾天津的“腐败”生涯时这样写道:

“刚到天津地委时,工作上还比较踏实努力,但由于资产阶级享乐腐化思想的飞速发展,因此在工作上的懒惰依赖思想,逐渐增长,认为我工作了十几年,而 刘青山又是高级干部,党和人民不会抛弃我的,因此,满足于现状,对政策业务不专研,工作不深入,不了解下情;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当一天和 尚撞一天钟;因此,工作消极已达极点。更严重的是留津伴随着叛徒刘青山养病以后,根本就不考虑工作,而且厌烦机关的艰苦工作。在天津市三个多月不学习和不 过党的组织生活,忘掉了党和人民,完全丧失了革命者的立场,陷入了资产阶级堕落的泥坑。对叛徒刘青山虽然知道他的某些犯法行为,也曾轻描淡写的向他提出意 见,但被他拒绝后,自己不但不能坚持真理,向上级反映,反而认为他比自己强,自己对政策原则知道少,所以也就不管了。对叛徒刘青山的大量挥霍国家财产,认 为他是多年的老干部,对党和人民有过功劳,生产又是他搞起来的,他养病也是省委批准的,因此认为花点钱不算什么,也是应当的。”

这一段检讨并无实在内容,它所揭露的刘青山所谓贪腐,更多是指包括养病期间的各种挥霍享受。范勇因丈夫而受到一些影响,也改嫁他人。刘铁兵对我说, 她后来在河北省民政系统退休,2011年去世。(注5)近些年,刘铁兵的哥哥刘铁骑一直试图给父亲刘青山平反,他将自己的相关文章传给过我。我认为,他的 某些调查还有待第三方的独立验证。

在天津和河北,不止一人和我谈起刘青山、张子善时说:总共才贪污合现在两三万元。言下之意,数额很小,那时对腐败打击严厉。

缪书林也这样说。公审刘青山、张子善那一天,他和小伙伴们跟在行刑车后跑累了,终未能看到枪毙案犯的画面。在保定,另一位退休干部王林山说,他认识 一位叫杨振武的残疾退役军人,只有一只胳膊,在自来水公司任职。杨振武枪法很准,自称1952年参与枪毙刘青山、张子善。(注6)

此说法是否真实,没有进一步考证。姑妄记之。

注1::2012年,笔者在保定采访缪书林。

注2:《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的判决书》,《人民日报》1952年2月13日。

注3:天津杨柳青博物馆内“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中的看板说明。

注4、5:刘铁兵2012年接受笔者采访。

注6:王林山2012年接受笔者采访。


四、告别之时“亲亲相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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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运动时期的街头宣传;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三反运动正式展开之前大约一年,1951年1月,河北省委组织部就接到刘青山贪腐的举报。举报者中包括天津专区妇联干部芦铁。这个事情被刘青山的 妻子范勇(时为天津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兼专区妇联委员)知晓了,本来她就认为芦铁“工作不民主,看问题狭隘”,在得知自己丈夫被举报后,两人矛盾更 深。范勇与张子善的妻子赵玉秀(天津专区妇联宣传部长)关系好,芦铁则与专区妇联主任许英打得火热,她们构成天津妇联的两大派系。(注1)

妇联的派系斗争,只是更高级别的天津地委内部角力的山寨版。在刘青山、张子善落马后,天津专区副专员李克才开始在媒体上频繁出现,讲述如何与刘、张 做斗争的经过与经验。在1951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召开的河北省委第三次代表会议上,刘青山、张子善遭遇滑铁卢。当时中国最权威的媒体报道中,李 克才是唯一实名出现的批判者。

他说:“我对刘、张的错误行为,是几次提过意见的。八月份张子善要挪用河工粮,我拒绝三次,都未生效。向银行骗取贷款时,也和我谈过,我拒绝了。张 子善曾经四次送钱给我,我都未收受。我听到下面干部很多不满意见,坚持向上反映,又怕张拉上打下,无法工作,所以几次往省里提意见都没有讲透,反提出要求 调动工作,我这种态度是不对的。专署一个同志曾经沉痛地对我讲过:‘这个问题不处理,天津地委有蜕化的危险。’同志们是坚持斗争的。”(注2)

后来,李克才还专门写了一篇《我是怎样和叛徒刘青山张子善作斗争的》,同时刊发于《人民日报》与《天津日报》上。

但李克才并非天津高层内部角力的核心。按照河北省政府主席杨秀峰(天津地区当时隶属河北省)的说法,“直到一九五一年夏季刘、张为调动工作问题,他 们卑鄙无耻地谁也舍不得这块‘肥肉’,都希望自己留下,对方调走,因而内部发生矛盾、上下左右拉拢、互相排挤,机关生产罪行的秘密才逐渐暴露出来。同时也 由于坚持原则斗争的李克才(前任副专员现任专员)最后向上级揭发,罪案才得以揭破。”(注3)

刘、张间的内斗,暴露出马脚,才让反对者如李克才的检举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克才的检举并不特别。特别的是,当时的执政者,想要让检举的力量从机关系统内部弥散开去,扩及到贪腐官员的家庭。这是对传统“亲亲相隐”原则的一次颠覆与革命,它对人伦天性的强烈冲击,首先表现在范勇的举止无措上。

“我当时想隐瞒叛徒刘青山的错误,是对党不忠实的行为。”在进行了很长的对自己内心挣扎的描述后,范勇说:“经过十几天的学习和同志们的帮助,特别 是听了毛主席的指示后,才开始认识‘三反’运动的伟大政治意义。因此,也开始划清了我与叛徒刘青山的界限,进一步认识了叛徒刘青山事件的严重性,可是在思 想上对他仍然是藕断丝连的,幻想着叛徒刘青山还能有一线活命,将来还能破镜重圆,因而阻碍了我从思想上进一步的检查。”(注4)

将自己的丈夫称作“叛徒”,并与之划清界限,范勇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她在检讨自己觉悟太低时,很精准地指出,这是“对党不忠实的行为”。

在传统中国,效忠皇帝虽然被当作维持统治的一种核心价值,但在面对与亲情的冲突时,还是做了相当大的节制与退让,除了叛乱等案,亲属间有罪行相隐的 义务,控告应相隐亲属的罪状,反而要被判刑。一般情况下,忠要让位于孝。但在1952年的三反运动中,亲属们的相互揭发--包括夫妻和父子之间的检举,则 受到公开的鼓励。

涌现了很多这方面的典范人物。北京市新生女子中学的学生史淑云就是其中一个。史淑云16岁,是一名青年团员,她的父亲史增润是石景山发电厂的材料股 长。“他是一个可耻的贪污犯,可是他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坚决不肯坦白。我已经声明和他断绝父女关系了。”史淑云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这样 说。

三反运动展开时,史淑云即接受教育:这是毛主席号召的,对抗美援朝和国家建设有很大意义。作为积极分子,她心里想:父亲是材料股长,和商人接触机会 多,不知有没有贪污行为?如果有,我要动员他坦白;如果没有,就动员他揭发别人。放学后,她去打听有关父亲的信息,被告知他已被认定为贪污犯,却拒绝坦白。

史淑云又跑去石景山发电厂,找党组织了解父亲贪污情况。党组织负责人正色告诉她:“你父亲买的东西价钱贵,货色还不好,他买来的机器已经不能用 了”。她获得的一个数据是,父亲采买器材时贪污了两亿多元(旧币)--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挥霍”也只有3.7825亿元,其中刘青 山1.8399亿,张子善1.9426亿,都没他高。

现在看,对史增润的指控可能存在很大水分。但当时史淑云对此深信不疑,她愤怒的当晚在在别处过夜,第二天一早则回家把挂在屋里的“光荣军属”证(她姐姐参加了抗美援朝)和北京市长彭真的贺年片摘了下来,因为贪污分子“不配这个光荣的称号”。

到了学校,史淑云前往团支部,表态说:我不承认这个爸爸了,我要和他脱离父女关系!(注5)

首都北京史淑云的故事,被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工作委员会宣传部编入一个小册子里,成为该地三反运动中重要的宣传资料。我在天津市图书馆翻阅它时,还能感受到其中火热的革命激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接下来我看到了很多发生在天津的“大义灭亲”案例。

注1、注4:范勇《我要彻底挖绝资产阶级的腐化堕落思想》。

注2:《中共河北省党的第三次代表会议揭发天津地委刘青山等巨大贪污案,会议清算了入城以来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和影响》,《人民日报》1951年12月30日。

注3:《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训!》,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人民日报》1952年1月8日。

注5:《我和贪污分子史增润断绝父女关系》,史淑云。《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工作委员会宣传部编,知识书店印行。


韩福东,民间历史,转自腾讯《大家》,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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