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鲜卑族发明了马蹬,引发了一次军事革命

游牧生活对历史的影响(中)


  但到了公元3世纪前后,可能是北方的鲜卑族发明了马蹬,这又引发了一次新的军事革命。有了马蹬,人可以固定在马背上,拿刀砍的时候就不会掉下来,马蹬产生了一个横向的平衡,马鞍则起到了一个纵向的平衡。这个新发明产生了重大后果,到公元4-5世纪“五胡乱华”的时候,在西方是蛮族大迁徙,马镫的重要性就得到了一次极大的验证,它催生了一种非常可怕的武器,就是所谓重骑兵。以前轻骑兵主要是射箭、迂回攻击,不太和人直接刀枪对抗,但重骑兵就不同了,人也披甲,马也披甲,有速度,有冲击力,还有突然性,你以为它还在十公里以为,结果不到半个小时,已经跑到你面前来了,这很可怕。为了对付重骑兵,很多战术都不得不革新。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冷兵器大变革的时期,像戈就被废止了,因为它原本是战车时代的武器,一个人站在战车上,拿着戈,它是那种丁字形的,你把他钩下来,再刺死掉;到了重骑兵时代,这种战术就没用了,因为你钩不下来他,他力量大、速度又快。所以新的武器就开始出现:一种是大刀,一种是尖锐的矛,就是枪,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枪要足够锐利到能刺破铠甲;大刀砍下去,要能够砍得破。所以这就产生了一场军事革命。

  游牧民族的这种依靠马匹的移动性,在军事上又引发了一系列重要后果。除了我刚才说的这种力量、速度、突然性以外,它还不需要粮草补给,这也是很恐怖的一个特点。一般现在历史学家通常是可以认为说,游牧民族在进攻的时候,可以把很多辎重,也就是一些后勤装备,扔在200公里外,什么概念?就是他可以把许多觉得累赘的东西扔在杭州,自己骑着一匹马快速突击,跑到上海来打你。这种东西是定居民族很难防备,无法抵挡,因为你整个防线总有弱点会被突破。定居民族始终是非常依赖装备的,现在国防部还专门设置后勤装备的部门。三国时著名的“官渡之战”,就是曹操先把袁绍的粮草烧掉,这样袁绍就打不下去,只好撤退,否则数十万大军没有粮草,就面临饿死的危险。汉语里也常说“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就是强调打仗必须先确保后勤供应。可是游牧民族没有这一说的,这一点很可怕,它可以随时突然袭击你,然后到了某地后就地取材,解下马匹,让马自己去吃草。他们自己携带的干粮之类的都很少,很忍耐饥渴。

  这一点,我们在李维写的《罗马史》里也可以看到,他里面提到北非的一个游牧民族努米底亚人的首领,带着两万手下隔三岔五派去打劫一下。打劫第一是可以掠夺一些战利品,第二获取下属的忠诚,第三,锻炼自己的武装。它没有后勤,那你就不能通过截断粮草或交通要道这样的方式把它给灭了,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它也没有道路。如果大家去过草原就知道了,草原上是没有道路可言的。这就像大海上一样,大海上有所谓航道,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道路。中国内地农业地区,它始终是要有道路的,没有道路,军队怎么开过去,而且隔一段时间就要占领这个道路,控制它、修复它,要不然大军就无法通行。但在草原上,无需修路,也没有道路可言,它打到哪里就是哪里,就和海盗一样,海盗其实也是一种完全机动的力量。对付这种机动力量,定居居民都是比较头痛的。

  中国以前对北方民族的突击,都很短暂,像霍去病北伐之类,大概都是带十天左右的干粮,五天来回,如果你一天骑两百公里的马,你就只能突击一千公里,一千公里到了,就必须往回撤,再往前赶,没有粮食,就得死。这就和以前朝鲜战争一样,志愿军往南突击,突击到一定时候,就必须回撤,要不然军火、粮食都没了,那太冒险了,所以那时候美军称志愿军的这种打法叫“礼拜攻势”,只能打一个礼拜,一个礼拜后必须往回撤。中国古代打游牧民族也和这个类似,最长的记录大概不超过90天。历史上唯一的一次突破,大概就是唐朝初年的大将苏定方,他在平定西突厥的时候,出兵超过四个月了,但他的办法说穿了也不稀奇,就是采取了游牧民族的补给方式。所以说蒙古军队为什么能一直打到欧洲那么厉害呢?说穿了也很简单,它无需补给,是就地补给的,打到一片地方,放下来,让马吃草,自己就喝一点马奶,实在没办法的时候,从马脖子上放一点血出来,喝马血就好了。当然还有就地抢劫所获的食物。

  从亚洲向欧洲入侵的游牧民,一般都以匈牙利那边的潘诺尼亚草原为根据地,向四面扩张,不论阿提拉、阿瓦尔人、蒙古人,都是这样子,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最靠近西欧的一个大草原,再往西就没了。现代一个内亚史学者塞诺曾对此解释说,游牧骑兵不能在匈牙利 以西稳定稳定扩张,是因为没有草原的支持,那它的骑兵就像二战时德国坦克没有汽油的支持,过一段时间,它也得放到草原上去补给,否则马匹就会变弱或者死掉,因为长期吃不到那些良好的牧草;如果不退回去,那就得接受当地的生活方式。因此这也是他们扩张的一个极限,所以我刚才说这两种生活方式或组织原则之间碰撞,最终能达到一个动态平衡,是因为彼此都有一些不能克服的障碍。

  那么,我刚才讲,这个移动性,在军事上是很有利的;但在历史上,当它被引入定居文明地区时,却产生了一些非常可怕的弊端。举个例子,好多人都看过《天龙八部》,萧峰在那个宋辽边界上看到契丹人在打谷草,这是什么东西呢?当时的辽朝军队,它是游牧军队,没有后勤,没有粮草,到一个地方就打劫那个地方,通过大肆劫掠来补给,这在行军上来说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孙子兵法》上所说的“因粮于敌”;但问题在于,反复劫掠对社会的破坏性极大,“打草谷”成为辽朝一个很大的弊政。

  游牧民族还有一个东西,在草原上也是比较行之有效的,就是它的这个组织结构不设置固定官僚,所以像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王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官员没有俸禄的王朝。我们现在看起来很奇怪,你让这个人做官,却不给薪水。这是为什么?因为在游牧民族观念里,是没有薪水这个概念的。这也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弊端,这群人到当地后,就会大量搜刮当地的百姓,这种搜刮被政府是认为合法的,因为他没有合法的薪水收入。蒙古人统治俄罗斯的时候,任命的官员也没有薪水,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强制征税和追捕逃犯,莫斯科大公国就是靠这个起家的,因为征税取决于军队的力量。所以有一些东西,可能在游牧生活里是完全许可的,但当它被引入另外一些定居民族的时候,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政治后果。

  另外在草原上,早期游牧民是没有专制王权概念的,首领不是一个必须服从的天神一样的人物,只是一个勇士,我追随他不过是为了追随一个事业,从中我自己也能得到一点好处。这种观念在很多英雄史诗中最明显。所谓英雄形象经历过好几次转变,最早的英雄是比较勇武有力的人物,后来形象变成了有智慧的人物,再往后可能就是一个有钱的人物,比如我们现在看比尔·盖茨。早期游牧民观念中的英雄得是一个武士,勇敢、慷慨,但他的力量是个人的、未必可以遗传,因此当某个首领死了,他的子孙往往得不到下属的服从。因为很多游牧民服从的只是那个个人,那个英雄死后,他的事业也就解散了。甚至他还没死,只是遭遇了一次严重失败,他的力量突然就土崩瓦解了。就好像一个临时组成的团队,首领失败或死掉后,大家就全都鸟兽散了。所以,它起来的时候很快,消亡的时候也非常快,突然之间就没了。定居民族要求比较稳固的政治组织,有遗传性、继承性,子孙后代,世世代代大家也还服从他,游牧民族不是这样,即使历史上最受尊崇的成吉思汗黄金家族,他们的人照样会被人杀掉,比如明初鬼力赤杀了北元皇帝,他自己做了首领。他没有弑君这样一个概念,弑君只是代表着那个人已经不是最强有力的了,现在最强有力的人就是能杀死你的这个人,也就是我。

  力量的起伏常常是不稳定的,因此游牧民族的政治非常动荡。一个王室很少有超过两百年的稳定性,往往一个朝代还没衰落,离心力就开始出现了,权力的转移也比较快。但这也有个好的地方,就是能阻止部落首领对部属滥用权力,否则很可能马上就会离开。像札木合和铁木真在十三翼之战中,铁木真当时是失败的,但札木合战胜后却表现太残酷,把所有的战俘都杀死了,在大锅里烹煮。结果很多部属对他不满,大批离开这个胜利者,去投奔铁木真了:一个人战败了,他反而赢得民心了。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到处都很相似,但部族的整合却很严重,因为它的流动性太强。比如蒙古时代的乃蛮部,实际上是突厥人的一支,后来被并入蒙古,但现在呢,这支乃蛮人又出现在哈萨克族里面。所以,游牧民族的认同感,和定居民族是不太一样的,它的认同感更多是基于生活方式本身,以及对于一个比较能够建立稳定关系的群体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动态的,不是静止的,也是这种动态,造成了历史上在很多我们看来很难理解的东西,你会发现这个民族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没了,一会儿又变成另一群体的一部分,你就不知道它是怎么变换融合的,它进行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过程。

  游牧民族的这种移动性,也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融合。这对历史也有重大影响。比如说中国历史上对外有三个主要称呼:一是我们现在最熟知的China,一个是中古时期在伊斯兰世界,它是以“桃花石”来称呼中国的;最后是蒙古帝国时代的新词汇:Kitay,现在的国泰航空(Cathay)也是源出于这里。这三个词呢,我个人认为都是游牧民族传播出去的,因为华夏族作为农业民族非常安土重迁,很少向外主动传播,汉人的观念是“怀柔远人”:你来了很好,既来之则安之,但我不会主动去传播什么,孔子说不要好为人师。所以我个人比较赞成China就是“秦”的变音,当然,郑张尚芳 先生从古汉语发音角度,认为这是晋的发音,这个可以再探讨。但它必定是月氏和匈奴人传播出去的。比如说我们现在在上海,有个人从南京过来,跟我讲,安徽那边有个部落叫秦,那我没去过,只能听这个南京人说安徽那个部落就是叫秦,因为你没有其它的来源印证,所以你对“秦”的发音必然受限于中介。这个传播过程是一环扣一环的,就像我们小时候玩过的游戏,传播的过程中会失真;有一些信息或发音会脱节的。“桃花石”也是,我想是“拓跋”的变音,它经过突厥人的传播,到达西方的伊斯兰世界,在这过程中“拓跋”变异成了“桃花石”。第三种Kitay就是契丹的发音,它是由蒙古人传播出去的,现在东欧一带,从俄罗斯开始,对中国的称呼都是从蒙古人这里学来的。倒过来也一样:在蒙古人崛起之前,中国人是不知道俄罗斯存在的,西方叫俄罗斯是Russian,但我们中国人叫俄罗斯,多了e,这是因为蒙古人发r这个音的时候前面必须要加一个e,就变成俄罗斯,中国人就顺着这个过来了。就像我刚才说的,汉人既然没有亲自接触过俄罗斯人,就只能学蒙古人这个中介的发音。所以说这三个称呼的话,我认为本身都是游牧民族传播的,而且三次传播都是和世界历史上游牧民族的三次崛起有关,即月氏/匈奴人、突厥人、最后是蒙古人的崛起。

  那也有人会问,蒙古人崛起的时候,为什么不称中国为金或宋,而要称之为Kitay呢?这不是很奇怪吗?契丹那时都已经灭亡了。这么想也是因为我们现在有一种比较广泛的误解,好像China之所以被称为秦,是因为秦足以强大到代表中国;俄国称中国为Kitay,也是因为契丹够强大。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似是而非的。在秦/China这个称呼外传的时候,秦国还不怎么强大,在春秋各国中还排不上号。但你传播的时候,首先接触和自己最近的一块,不是因为它强大、名声显赫,而是因为这块离我最近、我先知道你这一块,后来我知道更多了,就用这局部来指代整个全体。这道理其实很简单,最有名的就是德国的例子,中国人习惯称它为德国,但全世界除了中国和日本,其他的国家都不这么叫它。英语国家都称Germany,为什么叫Germany?因为Germany是凯尔特人对他们这个族群的一个统称。法国等拉丁语系国家称德国人为Allemagne,这原本是日耳曼人中最最靠近法国人的一支,法国人就用它来称呼与它类似的整个群体。瑞典则称德国为Saxon,也是靠近瑞典的一支东部日耳曼人。这就像盲人摸象一样,摸到什么是什么。后来知道不是那样,也已经晚了,改不过来了,我已经习惯了。其实我们对外国的很多称呼也是一样的。比如说荷兰,它正式的国名不叫荷兰,而是Netherlands,那为什么我们叫它荷兰呢?因为荷兰是它早期七个省中对外接触最活跃的。英国正式国名也是United Kingdom,我们也习惯了用英格兰来以偏概全。比较被人所知的,并不一定是最强大的,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它和传播中介离得最近。

  中国古代对西方的文化传播,很多时候是由游牧民族来担当执行的;著名的丝绸之路上,来来往往的其实绝大部分都不是中国人。除了马蹬以外,火药、造纸、印刷术等等,都是游牧民族通过一环一环的中介传递出去的。中国古代有两个出口:海洋和草原,草原实际上就是内陆的一片海洋,是全开放的一个空间,也是一个无限流动、充满动态的空间。要控制这片地方,就像制海权一样,就必须有一个制草原权,要一个机动的力量。就像海岸的要塞舰队是无法夺得制海权,必须有一支机动的远洋舰队。同理,要控制这片草原的话,也必须有个机动的骑兵,这也就是为什么定居民族始终不能有效控制这片草原的根本原因。在这种全开放流动的空间,交换啊什么的都非常开放,容易产生融合的意识,因移动性使游牧生活方式具有无可置疑的同质性。而且游牧经济本身就带有交换的性质:和平的时候,它体现为贸易;战争的时候,就体现为掠夺,也就是布罗代尔所说的强迫交换。在这个交换的过程中,有许多文化的传播就得到了很开放的进行。

  四、

  游牧世界的开放性与长城以内农业文明的封闭性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两者的对峙,实际上是两种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原则的竞争。它们彼此竞争无法相容,其统一是一种对立统一,所以就形成一个既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其中一方很难彻底消灭另一方。长城像所有的边界一样都是冲突的产物,游牧民族的存在对中国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意义,就是它对中国民族主义的影响,它是中国古代史上最主要的他者。关于两者的隔阂冲突,王明珂的《华夏边缘》讲得很好,他认为这对游牧民族和汉民族的族群建构都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族群建构实际上就是你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它是想象和建构的产物。我们这个国家的民族性格,是由一个长期冲突的过程所限定的。因此,长城外的游牧人群的存在,为长城内中国文明的价值体系的巩固和确立提供了动力。

  现代族群认同理论还必须回答另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把自己想象成这样?就好比我们经常说自己是炎黄子孙,那你为什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炎黄子孙呢?这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但实际上没有什么是自然而然的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你所属的群体长期和另一个族群产生冲撞。个性是冲突的产物。这种案例在历史上非常多,像德法之间持续一千年的恩怨,以及英法百年战争,分别塑造了相关族群的认同。在英法百年战争中也有一些很讽刺的例子,当时有英国大臣提出在议会必须讲英语,但这个提案的人是什么人?他本身就是个法国贵族,讲的是法语,因为当时是诺曼底征服之后,英国的上层贵族都是法国人,他们的目标是争夺法国的王位,但在集体冲突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个现象,Charles Tilly称之为类型塑成。

  类型塑成包含两个过程,首先是边界激活,也就是毛主席说的斗争首先是区分敌我,先把人分成你和我两群人,就像我们近期有人很激烈地把人群划分成两类,一类是爱国的,一类是不爱国的。这种简单的划分加剧冲突,冲突的升级又一步加固自己的身份认同,使它升华:因为有人攻击我这个爱国的立场,那么我就要更加爱国。就像以前中日战争,日本越是想灭亡中国,我们就越要加深对中国的认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另一个术语叫做“伤害性互动”,仍以中日战争为例:以前也许会说,中日是兄弟,同宗同种之类,但等到仗打起来,好了,日本人认同日本,中国人认同中国,没有中间立场,冲突越激烈,持中间立场就越困难。凡是存在这种伤害性互动的地方,常常都要伤害到很彻底为止,彻底到什么程度?就是这种认同,巩固到你身为中国人就是中国人这种程度,没有第二种可能。就是这样一种逻辑的最终的范式。在这个伤害性互动的世界里,恰恰最充分体现民族主义的立场,最终导致身份认同的固定化以及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在这个过程当中,最终造成了一些比较不幸的后果,当然也有好处。比如现代化最终需要一个权威来推动的,现在已经证明民族国家就是这样一个比较适合的工具,一个权威。悲惨的是原来那些左右逢源的族群,像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犹太人早期虽然在欧洲各国都间歇性地受一些歧视,但它还是有自己生存空间的,到了选边站的时候,它就从左右逢源变成里外不是人了。还有像黎巴嫩,这个国家面积还不到海南岛的1/3,但却有17个族群,民族和宗教上都不一样。这个国家在现代自我认同没有那么强烈的时候,是比较和平的,被称为东地中海的十字路口,各个族群、文化、宗教、货物都在这里交汇,大家都有活路。纽约也是,一个国际都市,有来自超过120个不同国家的人,大家都活的好好的,一切都蛮和平。可是有一天,边界激活以后,这种地方就是最可怕的地方。黎巴嫩已经打了三十多年内战,至今难以平息,为什么呢?因为这17个族群都追求自己一个最清晰的民族身份和民族认同,17个族群在这么小的地方打起来,想想看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族群可以力量强大到能够控制整个地区,所以打得不可开交。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书里曾说:“在贝鲁特没有任何真相,只有各种说法”。实际上,即使没有17个族群,只有两个族群冲突,也照样会出现这种情况。没有真相,各有说法,你有你的一套说法,我有我的一套说法。

  凡是在这种认同上彼此存在歧异的地方,各方都会用意识形态来控制整个话语的叙事。这不仅在族群认同上,在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西安事变。西安事变里有六股势力,俄国的、日本的、国民党、中共、西北军杨虎城一派,还有东北军张学良,每一派对事变的观点和说法都不大一样,就像《罗生门》。中共当然认为西安事变是好的,张学良是爱国的,可是坦白同诸位讲,张学良如果当时不是西安事变,他现在的形象不会比汪精卫好到哪里去。西安事变以前,张学良在中共这边的形象是非常非常之差的,第一,他丢了东北,第二,他就是个公子哥,那时候大概三十六岁,吸毒,生活颓废,又比较靠近蒋介石,还鼓吹法西斯主义。总之这个人没有一点儿好的地方。但在他发动西安事变以后,西安事变最大的得利者就是中共,现在他的形象就全变了,变成一个爱国将领,除此之外,他做过什么事情,都不重要了。那么国民党的说法又不一样,在蒋介石看来张学良显然不对,蒋放弃东北,是因为他有一个根本的观念,就是中日决战,单靠中国是不行的;另外1931年就和日本人打,太早了,最好再拖几年;他认为满洲问题的解决,要靠整个东亚问题的解决。他这个观点我认为是正确的,但他这么拖延,全国人民感到耻辱。中共当时就想尽办法去煽动全国人民,寻求早日对日本开战。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立场偏激的小党挟持主流民意。这个就像台湾的民主党一样,虽然只有30%的民意,但是天天在那里喊:爱台湾爱台湾,你不爱台湾你就是台奸。结果所有台湾人不管蓝绿都只能说我也爱台湾。不讲行吗?不行的,政治运动是不讲理性的,都是讲感性的。比如说你喜欢一个女孩子,也许理性告诉你,她有什么什么毛病,不值得你爱;但你就是克制不住自己,因为感性才是最强大的。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政治运动就是这样。政治运动最强有力的领导人,就是能够操纵群体感情的力量。理性的东西,书生之见吧,自己心里好受些。但是当你站在那个运动现场的时候,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得了。当一种情绪被唤起的时候,热血上冲,那就不是理性所能阻挡的了,这种力量有时是很盲目、很恐怖的。

  在分析游牧民族对中国历史影响的时候,历史文献当然要看,但必须通过批判性反思,包括运用东方学、族群认同理论。我们的政治话语一直都讲,说中国人多么爱好和平,郑和下西洋也没海盗行径。但这是政治语言,事实上中国人没那么爱好和平。中国长期存在一个对游牧民族妖魔化的过程。从最初农业和游牧分离时起,以畜牧为生的人群是被汉人用武力逐出长城,等它全面游牧化之后,就产生了一种平民战争的特点。就像自杀性爆炸一样,就是主体和客体、受害者和加害者是统一的,是一体的。当你被逐出长城的时候,是一个受害者;现在反过来又以加害者的身份施加暴力,来做一个孤注一掷的斗争。历史上西汉之前,中国和北方畜牧民族的冲突是若断若续的,比较零星,而且定居民族赢面也比较大的,但是等它全面游牧化之后,我们就越来越打不过它了,而且强度越来越激烈,为什么呢?除了伤害性互动和游牧骑兵的军事特长外,还有一点,就是你控制的东西越多,你无法控制的东西也越多。正因为你通过长城来控制了一片地区,才造成了许多无法控制的局面。

  这在现代很多的暴力事件中也可以看到。像1960年代,美国的警察通过提高装备、纪律等,加强了对黑人群体暴力的一些约束,但这种控制的强化,后来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这些群体分散化、游击化,暴力形式更加极端。当然他们不是游牧民族,但集体行动的原理是一致的。游牧民族某种程度上跟中国内部的移动群体是有点像的,只不过游牧民族是外部的移动力量。内部的移动群体是什么?就是流民、游侠、江湖人士,最早称为“流氓”——流氓现在变成一个骂人的词了,但最初的意思是不定居于土地之人,对土地没有依附感,走来走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是流氓,因为我们不肯定居在一个地方了,现代社会都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流民的某些特点也和游牧民族族群冲突时类似,即只分敌我、不问是非。像《水浒》里梁山好汉攻打祝家庄之类,其实两边的所作所为差不多,但梁山可以这么做,祝家庄就不行。

  自古以来,行政机构就想通过种种方式,要控制这种流动力量、希望让你定居;最好不要动,动我就要想办法治你。通过种种方式,暂住证啦,身份证户籍制度啦,文牒啦,护照啦,要出关出国,得有证明,画押担保。所以当年,唐玄奘和鉴真和尚一个去西域,一个东渡,其实都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没有出关的文书,是偷渡的,按唐朝法律要判刑。这种努力到近代就更变本加厉了。像英国在1572年发布过一个法令,认为各种流民或盲流,变魔术的、补鞋匠、游吟诗人之类,统统都是不法群体,如果没有两个以上治安官的准许的话,就要抓捕派遣。流动人口管理是一直是政府很头痛的。要实现数目字管理,怎样最方便呢?当然让那个人固定在那里最好。比如说一百人,排成一个方阵,整整齐齐,我一个个数过去,很方便的,也好找,但如果这群人跑来跑去,怎么数得清楚,管也不好管。所以现代化管理,通过韦伯说的工具理性,就对人和物实行了一种机械的官僚管理,征服偶然性和无序,使一切固定、秩序化,这一点是从定居文明的思维里演变出来的。(未完待续)

  维舟,《读品》  20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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