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

中日交火后苏联对华政策是怎样艰难转变的

抗战期间苏联对华政策再研究(中)

二、苏联对华政策的艰难转变

虽然中苏两国在中日战争爆发次年后无条件复交,但两国关系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特别是后来所发生的苏联向日本扶持的“满洲国”政权出售中东铁路的事件,为两国关系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但随着中日战争的继续,特别日本对中国入侵范围的扩大,导致中方迫不得已重视与苏联的关系,同时,苏联也开始调整自己既定的对华政策。 苏联对华政策调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是中苏两国在1937年8月21日签订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正是以该条约为法律基础,苏联分三次通过信用贷款向中国提供了合计2.5亿美元的军事援助,为中国后来的全面抗战,提供了巨大的物资保证,[25]由此开始了抗战期间苏联对中国进行大规模军事援助的历史时期。

其实早在中苏复交期间,中方就提出与苏联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遭到了苏联的拒绝,理由是先复交,然后在签订涉及双边关系的条约。苏联之所以不愿意与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应当说至少有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苏联在中日战争爆发初期,根本不愿意被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所卷进战争,也不愿意因条约的存在而束缚自己灵活的对外政策;二是苏联对以蒋介石为首的中国国民政府的对苏敌视态度应当是充分了解的,因此同意与中方签订这样的条约,对苏联而言显然没有任何既得利益,但苏联并没有彻底放弃与中国签订类似条约的想法。

1933年5月11日,当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抵达南京后,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再次向苏联方面书面提出缔结两国互不侵犯条约草案,内容包括中苏“双方互不侵犯,不得参加敌对行动,不得协助发动侵略的第三国,不得参加旨在侵犯另一方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协定和干涉内部事务。”苏联方面的意见是,他们基本同意就互不侵犯条约进行谈判,但认为把中国外交部提出的草案作为基础是不能接受的,只能同意将其作为谈判的备用材料。[26] 在中苏两国就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进行接触过程中,中日关系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日本在完全占领中国东北后,于1932年2月起开始进攻长城各口,向华北进犯。同“九一八”事变爆发时相比,以蒋介石为首的中国国民政府已经改变了原有的不抵抗政策,中国军队在喜峰口、古北口等地的战斗中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击。与此同时,面对苏联倡导,美国提议的由苏美中日参加的太平洋地区集体安全公约在根本不能实现,国联等西方大国对中日战争干预无望的前提下,蒋介石政府开始重视中苏关系的调整。

为向苏联方面表明自己的立场,也是为了更进一步了解苏联的对华政策,包括苏联对他个人的看法,蒋介石于1934年8月派自己私人代表蒋廷黼访问苏联。1935年10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还主动会见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听取了对方对阐述的苏联政府希望改善中苏关系的愿望;苏联在中国新疆的政策,以及关于中苏签订贸易协定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立场。蒋介石表示自己完全同意鲍氏的看法,相信苏联没有任何侵占新疆的打算。他毫无疑问赞成缔结贸易协定和互不侵犯条约,但认为这些条约都只是表面上的举动,他希望有实质性的真正促进中苏亲密关系并能保障远东和平的协定。”[27] 蒋介石的建议很快由鲍格莫洛夫转告苏联政府。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1935年12月14日致电鲍格莫洛夫,并指示其转告蒋介石,苏联政府不反对签订协议,准备同中国方面具体讨论这个问题。[28]28日,斯托尼亚科夫又致电鲍格莫洛夫,并强调指出,“我们同意蒋介石关于互助反对日本侵略的建议。对此事我们的出发点是,应该支持在中国日益强大的主战派,如果中国确实要投入抗日解放战争,我们则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援。但是我们想,尽管主战派在中国无疑已深入人心,也许现在时机不到,尚不易自我束缚,同蒋介石就互助问题签订一个协定,以应付一旦发生的日本武装侵略。”[29]苏联方面之所以同意与中方就签订条约问题进行具体谈判主要是担心在日本外相广田在同年10月提出的对华三原则,内容包括中日共同防共,其矛头直指苏联,因此决定联蒋抗日,以此回击日本提出的中日联合反苏政策。但由于担心蒋介石与日本进行和平谈判,苏联反被蒋所利用,斯托莫尼亚科夫要求鲍格莫洛夫再会蒋介石,向他肯定苏联政府同意就他提出的以互助抗日条约的形式签署一个条约并向他提出这些问题,以确切了解他的立场。在接到斯托莫尼亚科夫的电报指示后,鲍格莫洛夫于1936年1月22日约见了蒋介石,对苏联的立场再次进行了阐述。

从中苏双方通过不同渠道的接触上来看,两国关于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谈判工作本应在1936年取得重大突破,但接下来的两件事情导致签约工作受到重要影响。一是1936年3月12日苏联与外蒙古签订的有效期长达十年的《苏蒙互助协议》令中国政府强烈不满,提出抗议;再就是中日两国就广田三原则的谈判令苏联对蒋介石政府的抗日态度以及举行谈判的真实意图产生怀疑。苏联方面认为,蒋介石确实准备武装抗日,但他的主要的方针仍然是力图赢得时间,希望改善中国的国际环境和取得外来援助,首先是英美和国联的援助。当然同时也希望维持与苏联的最密切的关系,希望利用未来的苏日战争,后者当然是蒋介石和许多中国人最大的希望。[30]为此,1936年5月22日,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电告鲍格莫洛夫:“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特别是应为我们不了解中国政府对蒙古条约所持的态度,我们仍务必在继续谈判之前摸清中国政府的态度。我们希望得到关于日中两国就蒙古谈判的全面情报,日中谈判及前途的总情况,中国政府和蒋介石的打算。我们特别关心中国政府对日本同宋哲元的谈判持何态度,有其对日本出兵华北的态度。不了解现状和南京政府的打算,我们很难继续谈判。”[31]接到苏联外交部的指示后,鲍格莫洛夫与孔祥熙进行了会面,了解中方的立场和态度。另外,还在回国述职前同中国外交部长张群进行会谈,希望了解中国如何对待日本提出的所谓共同防赤的要求。

鲍格莫洛夫离任回国后不久,苏联方面得到所谓的“极为可靠的情报”,中国外交部长在同日本大使谈判时原则上表示同意日本政府提出的关于签署华北共同防赤协定的要求,而且在会谈时直言不讳地指出所谓威胁中国的威胁是“经过蒙古来自苏联方面的。”苏联政府认为,“因为这类协定的签署,会与中国政府率先发起的同苏联进行谈判水火不相容,与中国政府的权威代表向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所作的保证和建议大相径庭,因此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要求驻华临时代办与中国政府外交部进行交涉,要求中国外交部做出权威性声明。[32]事实上,苏联的“可靠”情报并不可靠,相反蒋介石并未接受广田三原则,在对日关系上采取更为强硬的立场。

苏联方面通过中国驻苏大使蒋廷黼确认了蒋介石的真正立场,以及听取了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的汇报后,[33]开始切实调整自己的对华政策。1937年3月8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就中国问题做出决议:授权苏联驻鲍格莫洛夫重新就两国互不侵犯条约进行谈判;在他们(中国——作者)同意签订太平洋地区公约的情况下,承诺我们的支持;同意在两年内以五千万墨西哥元作为贷款提供飞机、大炮以及其他军事物资,并用六年的时间,以锡、钨、桐油和不超过目前提供数量的茶叶进行偿还;同意在苏联境内为中国培养飞行员及坦克手。[34]联共(布)中央政治局还根据苏联驻华政治代表鲍格莫洛夫的建议,同意派遣民歌、舞蹈、音乐团体到中国进行巡回演出,以展现苏联人民的艺术成就。

根据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的指示精神,鲍格洛莫夫在1937年3月16日返回中国后,随即在4月日和2日分别与孔祥熙和陈立夫进行了会面,转告了苏联政府的立场和准备进行合作的具体建议。孔祥熙在解释了中国政府担心建议日本加入太平洋公约,被看作是对满洲国的承认的疑虑后,详细询问并记录了苏联关于向中国提供援助的建议。[35]4月2日蒋介石在上海会见了鲍格莫洛夫,表示鲍氏可以与外交部长王宠惠就中苏关系讨论外交问题,至于技术合作问题,则有由他本人全面考虑这个问题。 鲍格莫洛夫与王宠惠之间就中苏之间签订条约的谈判于4月12日在南京举行。鲍格莫洛夫在谈判中建议“中国政府率先提议太平洋国家参加太平洋区域性互助公约的谈判”,如果中国政府能做到这点,苏联将以此“将保证对该建议做出肯定答复;将全力促成中国政府办理此事。”如果太平洋公约不能签署,苏联“准备以后重新考虑缔结苏中双边互助条约的可能性的问题。”同时,鲍格莫洛夫建议“立即开始苏中互不侵犯条约谈判。”王宠惠在听完鲍格莫洛夫的发言后表示,自己将把这些建议提交政府讨论,也会同蒋介石讨论。[36]王宠惠在与鲍格洛莫夫会谈后,随即将苏方的立场转告蒋介石,并认为太平洋公约问题“关系我国存亡至深且巨,我国似不易轻于拒绝,亦不宜仓促赞成故始终只允慎重考虑,迄未有切实之答复。”[37]

1937年7月7日爆发的卢沟桥事变,实际上促使中苏谈判出现了新的转折点。随着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中方迫切感觉到签订中苏条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7月13日,孙科在上海约见鲍格莫洛夫,代表外交部长王宠惠向苏联政府转交了对“卢沟桥”事变的声明照会。[38]7月16日,孙科再次约见鲍格莫洛夫,询问莫斯科是否收到中国政府的照会,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就稳定远东和平一事与苏联开始谈判。与此同时,孙科对中国政府不能承担太平洋公约的发起人一事做出解释,认为日本反正不会同意,即使会同意,那么日本就会要求承认满洲国等。但鲍格莫洛夫没有对以上问题进行正面回答,而是强调中苏之间只就三个问题进行了讨论,那就是:中国政府提出太平洋地区公约;苏中互不侵犯条约;作为第一项结果和在第二项实施之后,谈判双边条约。[39]当孙科明确提出就中苏互不侵犯条约问题进行讨论时,鲍格莫洛夫表示,这个问题中苏之间已经详细讨论过,并重复了苏联政府的既往立场。

受蒋介石的委托,陈立夫在7月19日拜访了鲍格莫洛夫,了解苏联对时局的看法,同时问鲍格莫洛夫,苏联政府对中苏谈判有何新的指示。陈立夫在对中国政府不能承担太平洋公约发起问题上做出解释后,认为太平洋公约的意义在于回击日本侵略。在这方面中苏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中国是日本进攻首当其冲的目标,而苏联是第二个目标。其他国家与这个公约的关系不太大,因为他们只有在中苏被打败之后才会受到威胁。因此中苏最好马上开始谈判互助条约。[40] 鲍格莫洛夫对陈立夫的看法没有表示同意,而是继续坚持苏联既定的原则。他说,苏联政策的主旨是完全不同。我们只能根据自己大力量制定整个政策,我们完全相信,日本不可能单独对苏开战,因为现今苏联在军事方面的力量已经比日本强大,日本人现在已经明白了这一点,他们只有考虑到苏联在西方也将被卷入战争时,才会进攻苏联的计划。但我们毫无条件地反对日本侵华,因为这威胁着远东的和平,而远东的和平则与苏联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我们愿意帮助中国也正是处于这个原因,希望提出太平洋公约的建议也因此而来。[41] 陈立夫表示理解苏联政府的政策,理解苏方提出的谈判方案符合苏联的利益,但坚持认为中苏双方如果从互助条约开始,将更加符合中国的利益。[42]陈立夫受蒋介石的委托,向苏联方面声明,中国政府愿意随时签署互助条约,并请鲍格莫洛夫向苏联政府报告这个情况。鲍格莫洛夫在同意将中方的态度转告本国政府同时,再次重申了苏联对太平洋公约的立场。鲍格莫洛夫坚持认为,我国政府的意见是太平洋公约为当务之急,同时还有互不侵犯条约,然后才能谈到双方互助条约。陈立夫在随后声明,他前来会晤我,主要是转达蒋介石对鲍格莫洛夫关于军火订货建议的回答。他认为苏联建议原则上是适当的,是中国政府能够接受的,但蒋介石希望把贷款额度有所扩大至一亿五千万至两亿中国元。同时陈立夫向鲍格莫洛夫提出了中方需要得到苏联提供军火的清单。[43]鲍格莫洛夫强调指出,苏联政府认为,关于互不侵犯条约这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有其他一些意义深远的协定,那就更加必要立即就互不侵犯条约开始谈判。鲍格莫洛夫在同陈立夫会谈结束后,电呈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认为中国政府重提过去关于互助条约的建议,只不过表明它在日本侵略的压力下不知所措,认为没有改变苏联原来的建议。对于蒋介石要求扩大订货款额,鲍格莫洛夫表示赞同,并认为可以将苏联供货的时间缩短一年,付款期限定为3至8年。鲍格莫洛夫同时认为,应坚持签订一项互不侵犯条约,为此可以提出一个理由,即苏联必须得到保证,使苏联的武器不被用来对付自己。[44]7月23日,王宠惠再次约见鲍格莫洛夫,催问苏联政府是如何答复有关增加军事贷款数额,以及就互助条约是否可以立即谈判,但鲍格莫洛夫以苏联政府认为目前不可能就互助条约开始任何谈判。[45][l1]

面对中方希望的中苏互助条约谈判无法开始,而中苏两国就利用军事贷款接触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7月26日,蒋介石指派私人代表张冲会见鲍格莫洛夫,催促苏联方面在军事供货问题上给予答复。张冲转达了蒋介石的意见,要求把军事供货问题与一切政治问题分开单独解决。蒋介石要求把这个问题看作是存商务性,苏联方面不承担任何政治义务。蒋介石希望与鲍格莫洛夫见面。[46][l2] 同日,鲍格莫洛夫致电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提出改变自己原来的建议,认为鉴于华北事态的迅速发展,更好的办法是不把军事供货与互不侵犯条约联系在一起,而是从商务方面解决这个问题。[l3] 但鲍格莫洛夫的建议并没有得到莫斯科认可,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7月31日以特急电报的方式通知其苏联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批准了向中国提供军事贷款的建议,武器的订货拟增至一亿中国元,一年内交货。至于清帐的期限和条件,则过去的建议仍然有效,不予更改。在供货帐目内可提供200架飞机及其装备与200辆坦克。拟向南京派遣一个小组,了解中国的军事需求等。准备接收中国飞行员和坦克手进行培训。李特维诺夫强调,与过去相比,目前更加不宜签署互助条约,因为这样的条约会意味着我们立即对日本宣战。提供军事物资必须以先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为先决条件。[47][l4]

1937年8月2日鲍格莫洛夫拜见蒋介石,向他转达了苏联政府认为在目前情况下不可能就互助条约进行任何谈判的态度。蒋介石希望苏联提供军事贷款的数额更大一些,供给的飞机数量不是200架,而是500架,欢迎苏联军事专家到中国了解军需情况。蒋介石在会谈中坚决反对将军事供货与互不侵犯条约用任何形式联系起来。如果与苏联签订的互不侵犯条约中不会有任何招致侵犯中国主权的内容,他原则上同意立即签约。如果把这样一个互不侵犯条约说成是为了军事援助协定而付的报酬,那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鲍格莫洛夫对此解释说,互不侵犯条约的实质在于双方承担不进攻的义务,十分清楚,不进攻另一方这个义务绝不可能被说成为某事务而付出的报酬。中国政府应该了解我们的处境,我们如果不能以互不侵犯条约的形式作为起码的保证,让中国不至于用我们的武器来打我们,那我们不能向中国提供武器。[48]蒋介石就此解释说,中国绝不会进攻苏联,这一点是毫无意义的。日本的基本要求恰恰就是要结成反苏军事同盟,为实现这一要求,日本愿做出很大的让步。然而中国政府断然拒绝了这个要求,任何时候也绝不会同意这个要求。鲍格莫洛夫利用蒋介石谈到的日本想要与中国结成反苏军事同盟为借口,认为这一事实本身则再一次证明,中苏之间务必坚持签订互不侵犯条约。[49]

在鲍格洛莫夫经过一番解释后,蒋介石表示愿意无条件地同苏联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不愿意把这件事情做的看起来像是为军事供货协定而付出的报酬。他原则上同意签署条约,而不要求苏联对军事供货承担任何义务,同时蒋介石制定外交部长王宠惠就此问题与鲍格莫洛夫具体进行谈判。鉴于战时的特殊情况,鲍格莫洛夫建议莫斯科起草一个短小精悍,能顺利而迅速与中国政府达成的协议。也正是如此,中苏双方在8月21日签订了正文只有3条的互不侵犯条约。(未完待续)

注释:

[25]根据前苏联学者的统计,苏联自1937至1940年间向中国提供了904架飞机、1140门大炮、9720挺机枪、2118辆汽车和拖拉机等,有3600多名苏联军事专家被派往中国,参加抗日战争,其中有100多位苏联志愿飞行员在同日本侵略者的作战中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见Г.Н.罗曼诺娃《30-40年代远东的苏中经贸关系》,《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二十六辑,第152页。

[26]《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莫斯科1970年版,第16卷,第474页。

[27]《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莫斯科1971年版,第18卷,第630页。

[28]《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莫斯科1971年版,第18卷,第590页。

[29]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莫斯科1971年版,第18卷,第601页。

[30]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的信》,1936年5月19日,《中苏外交文件选译》,第321页。

[31] 《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致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电》,1936年5月22日,《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55页。

[32] 《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致苏联驻华临时待办斯皮利瓦涅克电》1936年11月14日。第61页。

[33] 《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驻华临时待办斯皮利瓦涅克电》,1937年2月11日。第64页。

[34] 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目录3,全宗86,案卷145,第15页。

[35] 《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电》,1937年4月3日,第66页。

[36] 《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与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的谈话记录》,1937年4月12日,第68页。

[37]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台北1981年版,第326页。

[38]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9,全宗1,卷宗110,案卷26,第218页。

[39]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67,案卷1852,第121-122页。

[40]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94,案卷2856,第39-40页。

[41]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94,案卷2856,第40页。

[42]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94,案卷2856,第40页。

[43]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94,案卷2856,第41页。

[44]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94,案卷2856,第41页。

[45]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81,案卷2786,第46页。

[46]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67,案卷1852,第133页。

[47]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目录059,全宗1,卷宗281,案卷2769第102页。

[48] 李嘉谷: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第83页。《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电》,1937年8月2日,第83页。

栾景河,《近代中国、东亚与世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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