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杨奎松:毛泽东坚持要让农民“与地主撕破脸”


中共土改史研究中的若干问题(4)


  即使是在批准进行赎买的情况下,毛泽东还是明确讲,要让农民“与地主撕破脸”才行。

  1947年初陕甘宁边区被占领后,处在战争形势下的中共中央自然不会再搞赎买土地了。不搞赎买,自然也就用不着太多地考虑与开明士绅的关系了。为了要把贫苦的农民发动起来,根本颠覆农村中传统的统治关系,各地党政军自然全力按照毛泽东所讲的那样,鼓动农民“与地主撕破脸”。怎么“撕破脸”?就是要用各种方法让贫苦农民仇恨地主、富农和农村中的富裕阶层,包括夺他们的土地,分他们的财产,把他们打倒在地并踏上亿万只脚,这样才能把整个农村基层政权牢牢地掌握到自己信得过的拥护共产党的贫苦农民的手里来。
  但是,多数农民长期生活在一个以邻里、氏族世代共处的稳定环境之中,他们会那么容易与乡里乡亲和同宗同族的地主、富农撕破脸吗?这个让我想起1926、1927年中共刚开始跟着国民党北伐,进入到两湖地区(湖南、湖北)地区的时候,搞的农民运动。当时苏联顾问鲍罗廷提出来的那个策略,即你要杀死那些压迫农民的反革命阶级,必须要要让农民自己起来才行。但农民受压迫过久,稳健分子不容易起来,因此一定要让痞子、流氓做先锋,真正的农民才起得来。他讲得很清楚,因为这些人他在村里原本就是破落户,被人看不起,早就不在乎什么脸面问题、邻里亲族关系,他们最容易起来革命。你把他们动员起来了,他们革命在前,老实的贫苦农民也就被带动起来了。实际上,当时两湖地方的农民运动,也正是用这种方法发动起来的,因此也就被一些反对者斥责为“痞子运动”。1927年2月,毛泽东发表的那篇很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就是响应鲍罗廷的主张,中心论点也是在论证这一策略的。他直言不讳地提出:在农村,就是要让那些踏烂皮鞋的、挟破伞的、打闲的、穿破袿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出来做“革命先锋”。有人批评这是“痞子运动”,认为“糟得很”,他则欢呼“好得很”。说这些人的行为确实可能很过分,问题是革命就必须要过分,不过分就不能革命,正所谓“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1926-1927年的大革命虽然失败了,这期间发生的农民运动,及其动员方法,却成了中共一项非常重要的经验,一直被应用到以后历次土改运动中去了。这件事其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传统农村社会中,要想动员农民起来革乡亲邻里乃至同宗同族的命,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土改暴力化,很大程度上是与这种复杂情况密切相关的。你要革命,就要撕破脸。不撕破脸,革命就达不到目的。要撕破脸就必须要过分,一过分,不论轻重,双方的关系就破裂了,甚至可能变得你死我活了,过分升级成为暴力,是一种必然。也就是说,只要用撕破脸的方法,造成仇恨,仇恨升级为暴力,这根本就不是谁想谁不想的问题,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我们在很多土改材料中都能看到,不少老实农民反复被动员,也不愿站出来与同村的富裕农民撕破脸。工作队员用阶级剥削的道理启发他们时,他们要么自认命不好,没福份,要么认为人家的财产是人家爹妈留下来的,总之就是不认为那些富裕农民家里的土地财产应该有自己的一份。即使你说的再有道理,也很难让老实本分的农民不顾亲邻关系,毕竟大家同宗同族,抬头不见低头见。在相当多数村子的土改斗争中,都发生过有些农民白天不得不参加斗争会,去分地主、富农的财产,半夜里又偷偷把分得的东西送还给原主的情况,他们内心里总觉得拿人家的东西不踏实。

  这种宣传动员工作通常只有在工作队动了真格的,杀了一些地主、富农,拿了他们的财产再也不用担心日后不好相见的尴尬之后,才变得容易起来了。财产问题直接刺激了许多农民群众的斗争热情,很多人大都马上变了一幅面孔,转而会因为怕少分了东西,开始争先恐后地到处去参加斗地主、分浮财。因为据说有富裕户把金银埋到家里地下,农民们还会扛着橛头,成群地涌到富裕农民家里挖地三尺,试图从人家地底下找钱财。许多地方一度都出现了成千上万的农民涌到城里去,到处找那些住在城里的地主,要瓜分他们在城里的财产的情况。韩丁在《翻身》等书中还描写过,农民们为了发财,完全忘了自己过去信奉的神灵,拆庙宇、分庙产,包括把村里的坟地都掘开,不惜把死人尸骨拖出来,从棺材里找金银细软,直到把棺木劈开扛回家的种种奇特景象。

土改暴力化虽非中共的政策,中共却应承担责任

  关于土改暴力化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是中共当年的既定政策。他们甚至认为,像1947年在各个根据地广泛推行的暴力土改,从一开始就是中共中央为了动员民众,解决战争所需的人力、物力,尤其是财政问题,有计划地推行的。我为此查证了大量的中央文件和当事人的各种回忆,包括中央内部的许多会议记录。我可以说,我从来没有见到中共领导人主张土改要采取暴力手段的谈话,毛泽东至多讲过要让农民与地主撕破脸,和土改干部不要给群众泼冷水,比如农民斗争地主时气愤中打几下地主,干部不要去禁止之类的话,但他同时也多次讲过,反对肉刑、不主张多杀人的话。在这方面,倒是1947年直接负责指导土改运动的刘少奇曾经讲过比较激烈的话,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他公开赞同将地主扫地出门,宣布说地主杀我一个,我就杀他二十个等。但是,刘其实也在讲反对乱打乱杀的话。同时,如果我们了解1947年的战争形势,知道根据地土改一度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砸烂了中共建立已久的农村基层政权和组织,许多党员干部受到精神上,甚至是人身上的严重伤害,大批农民因恐慌而逃亡国统区的情况,我们在逻辑上也无法相信,这场震惊一时的暴力土改风潮,会是中共中央自己的预谋。

  要知道,1947年中共在北方只有陕甘宁、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和北满几块根据地,人口总数不过1亿多,仅仅几个月时间,就杀了25万人,平均起来每四五十人就差不多有一人被杀。如果大家读过一些山东根据地的书,应该会了解在1947年山东土改运动期间曾经出现过一个非常有名的反动组织,叫“还乡团”。为什么叫“还乡团”?就是因为1947年那几个月时间里山东根据地里土改暴力过头,盲目打杀地主、富农,导致大批和所谓与地主、富农有联系的中农、甚至是贫雇民也受到牵连,以至造成一种极度恐怖的情绪,大批农民被迫逃亡,总共有超过10万人从根据地逃到了国统区。那个时候正在国共战争期间,山东根据地还处在国民党军的包围中,形势一直很危险,它无论如何不该在这个时候这样搞,但它完全没有顾及到这一严峻的战争环境。以至大批逃到国统区的农民反而被国民党组织起来,交给地主带领,组成武装,跟着国民党军队又杀回各自家乡来了。这就是所谓“还乡团”的由来。本来中共发动土改,已杀了大批地、富和部分农民,“还乡团”回来,又杀一大批土改积极分子。1948年解放军又打回来,又大杀了一批“还乡团”。就这么来来回回杀了几个回合,仅到1948年底,山东根据地就杀了10万人。你能相信这是中共中央计划和预谋的吗?在那样一个时刻,采取这样一种土改方式,能够给中共带来稳定的后方、可靠的民众支持和可观的财政、粮食进账吗?

  毛泽东是反对肉刑的,但是,他同时更反对干部对群众的斗争情绪泼冷水,也就是说,他相信群众斗争肯定是会有过分的现象的,主张对这一现象应该允许。允许的尺度如何呢?这恰恰是最大的问题。毛讲的是,农民愤怒时“打几下”,不要去禁止。但“打几下”可以允许,多打几下呢?这个标准显然是下面的基层干部根本就无法掌握的。你说要允许农民打几下,不允许就是右倾,就是感情问题、立场问题,那好,干部们就只好放任不管,甚至还会害怕群众情绪起不来,主动带领群众去打几下。你又没有法律的规定和标准,又没有相应的司法程序,全看群众对斗争对象的仇恨程度,而仇恨这种东西又全无限度,因此,一旦现场的言辞和举证够猛,再加上宣传和口号刺激,群众的仇恨情绪很容易就会被点燃,进而一升温到要“打”的时候,就绝不是“几下”停止得下来的了,通常情况下,群众想要将斗争对象千刀万剐是很自然的。

  关于群众暴力和群众恐怖究竟会达到一种怎样的程度,我这里只举一个例子就够了。过去做过人民大学党委常委的李新,1946年夏天土改开始后不久恰好到河北永年县任县委书记。他上任第一天就碰上了县里动员反奸清算,首先拿汉奸宋品任开斗。这个宋品任当过日本人的宪兵队长,作恶多端,拖上台时被五花大绑着,一个女儿和媳妇都被宋强奸并残酷杀害了的老太太,上台哭诉的同时,掏出小刀当场就把宋的耳朵割了下来,群众受此刺激,顿时群情激昂,再也控制不住了。李新眼看斗争会要失控,于是马上去打电话请示上级,要求将宋枪毙。等他们回到会场附近想去看看宋被枪毙的现场时,发现被拖到洼地的宋已经被群众剐了,肉都被群众当场割走了,现场只剩下几根白骨和大滩的血迹。

  在这里也可以简单提一下,类似的情况在以后一些地方土改和几乎同时发生的镇反运动中,在各地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有些还受到了当地干部的鼓励。比如,我看到广东个别县当时的报告,讲到的情况,就和李新讲到的情况一模一样,甚至还要厉害。因为有地方干部鼓励群众把被杀者的肉割回家去,因此也真的造成斗死或杀死人之后,现场民众把死人的肉一条条割下来,或把心肝挖出来,拿回家去的情况发生。

  李新谈到的这段时间,还是土改刚开始,最为温和的时候,多数地方只是开始进行反奸清算,地主、富农还没有受到直接的冲击,分财产的问题也还没有提出来。但即便如此,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斗争方式中群众情绪很容易失控,而基层干部对此其实无力应付,有时还会为了挣表现而推波助澜。到1947年4月土改转入暴力化之后,各地之所以会创造出那样多肉刑和杀人的方式,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也因此被打伤打残,甚至罹难,整个土改几乎完全失控,原因可想而知。

  中共中央对这种失控是负有责任的,这主要有三:一个是明确主张要与地主撕破脸,并且反对给群众泼冷水,但却没有定下任何规矩和限度;二是怀疑1946年的土改不彻底,以至怀疑到自己的干部队伍不纯,盲目地组织所谓贫农团来取代基层党政组织,用整党整干的方法,听任农民乱斗乱打基层的党员干部,致使群众更加无法无天;三是如此大规模的土改运动,斗争地富,没收财产,甚至将地富大量扫地出门,竟然没有制定和下发过任何划分地主、富农的政策标准,以至于贫苦农民求财心切,见富即打,一些根据地的村子中25%,甚至35%以上的村民都被划成了地主、富农。换句话来说,不少村子中竟有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农民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财产被瓜分,本人被打或被杀,家属被驱逐出家门,四处流浪和乞讨。山东根据地何以会有10万农民逃亡,原因不外如此。

  中共中央对此负有责任,但这一切又不是中共中央所希望的,这看起来很矛盾,却又是一个悲惨的事实。

  为什么说中共中央其实无意如此?第一,如上所说,土改的这段时间战争形势对中共并不有利,它急需农民的支持和后方的稳固,这时的暴力土改却恰恰破坏了这一切,山东根据地就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第二,就指导关系来看,这段时间负责指导土改的是中央工委的刘少奇等,在陕北山沟里忙于指挥作战的中共中央并不十分了解情况。到1947年底,战争形势改变,先是任弼时,后是毛泽东,很快就发现了这一情况,马上就出面制止和纠正了。从1948年1月开始,整个土改开始按照毛泽东和任弼时的意见进行全面的调整,毛泽东并且几度严厉批评过搞土改不发布划阶级的政策标准,以至造成中农被严重伤害这一错误。光我看到毛泽东在1947年,1948年、1949年、1950年多次会议上,就都就此事进行过批评,几乎逢会就讲。至于他为纠正此事发的电报指示就更多了。毛明确讲过他反对过多杀人的观点,一是讲杀人太多是破坏我们自己的政策,会造成恐怖,结果是伤害自己;二是讲中国按人口比例,农村里至少有3600万地主及其家属,这是很大一批劳动力,杀多了没有好处。为此,他甚至明确指示在新区不要再搞土改,只搞减租减息。这说明,毛这时很怕土改太过激烈,新区的农民接受不了,会在新区造成新的混乱。

  刘少奇在指导1947年土改的时候,一个最大的过失,就是没有做出政策规定,没有说怎么样算是剥削,怎么样的剥削够得上地主,或是富农。因为没有标准,结果全靠村子里的贫雇农自己来定,这自然就弄出了很多问题。工作队也好,贫农团也好,看谁不顺眼就可能把谁定成地富。比如谁家里稍微富裕一点,谁祖上曾经是富裕户,谁政治上表现不好,或有过什么反动经历等等,包括当时流行的靠“查三代”定成份,甚至会去查各家的坟头,看谁祖上的坟较好,就定谁为地主,虽荒谬至极,却是你上面没有政策规定,任由农民创造出来的。任由下面这样去搞,弄出一个村子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都是地主、富农这样离谱的事情,毫不足怪。

定出地富的比例,更是火上浇油

  上面说过,毛泽东对这种作法非常恼火,批评得很尖锐。这是因为毛是多次做过农村调查的,他在江西农村调查的结果,还专门印了书。他很清楚,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任何农村都不可能有那么大比例的地主、富农。而且,如果真要把20%几、30%几的农民全打成地主、富农,你这个村子还稳定得了?恐怕村子里的中农全部都伤害了。所以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是一点共产主义道理也不讲的错误。

  但是,毛泽东也没有去想过如何实事求是地去做具体的农村调查,因地制宜地制定地富标准。他的习惯是算大账,定个比例来解决问题。这个比例是什么呢?按照他的经验和江西几个乡的调查,当地的地富最多也就占6%左右,少的是不过4%多,平均起来大概在5%、6%上下,大概是这样的情况。那么他就估计,如果说北方或者其他地方的地主多一点,在全国范围算成8%也就够了。因此他认为,8%应该是一个标准,再多也不能多过10%,打出20%几、30%几,就是极大的错误。

  按照毛的这个标准,1948年1月中共中央不仅下发了划分阶级政策的规定,而且下达了相关的指示,明确指示各地划地主、富农,比例上要控制在8%左右,各地后来基本上都是按这个尺度去掌握的。但这种按照人口比例划定一个数字来掌握斗争对象数量的作法,其实还是很成问题的。前面我再三讲了,根据大量的农村情况调查可以发现,中国各地农村的情况是非常不平衡的,即使按照中共1950年6月发布的土地改革法,有些地方也找不出地主来,并且因为中国近代以来科举被废除后,城市化发展很快,很多地主也不住在农村了,进城的地主许多也转了行,或兼营了其他的行当,主营事业也不是出租土地了。同样,很多村子里面加上不在村地主,所占的比例往往也达不到那么高,远达不到8%。富农的标准问题就更复杂了,严格照标准,许多地方的富裕农民既没有雇工剥削之类的问题,也没有其他兼营的生意,根本定不下富农来。同时,因为土改的发生很多情况下并没有条件进行深入的农村调查,特别是军队占领区,最初因为有征粮的问题,来不及等土地改革法出台,就要定地富,以便于开展征粮。故那时候往往只是定一个土地占有数字,超过多少,就可以定为地主。如华北新区,当时曾规定占有土地50亩以上,就得定地主。到了四川,最初定过30亩以上可以定地主。但是,一方面,你打不出8%的地主、富农时,就只好把标准降低;另一方面,为了征粮,不定成份就没有办法迫使富裕农户交粮食。因此,考察四川解放初期的情况时就会发现,三四十亩的地主标准,有的县甚至会被降到十几亩,个别地方就连九亩地的寡妇,也都被定为地主了。尽管1950年8月份土改法颁布后又专门出台了一些更细致的规定,明确规定那些没有劳动力的寡妇、鳏夫这些人,不要轻易打成地主,因为他没有劳动力,只能出租土地谋生,应该算是小土地所有者,但很多地方因为成份已经划过了,斗也斗了,分也分了,再改过来的可能性也没有了;有些地方因为不划他们达不到比例数字,地方因此也不敢照此严格掌握,错划的情况照样发生。

  要知道,按照一个比例标准来掌握,打少了要被批评为右倾,甚至是立场问题;打太多了要被为左倾,注定也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下面的干部没有几个敢实事求是的,只是到是中央局一级的干部有的比较敢干或者说比较有头脑,也比较有胆量担当,才会出面向中央说理。比如西北局书记习仲勋,他就坚持陕西当地的情况要具体情况具体掌握,尤其是关中地区。大家如果看过秦晖的书,就会知道有一个很有名的说法,叫做“关中无地主”。那个地区因为种种原因,多数农村确实没有地主。你找不到地主,还硬要照比例定地主,自然就要大量伤害普通农民,就会把整个村子里的关系全搞乱了。所以习仲勋就专门就此向中央汇报,坚持他的意见,最后中央也就同意了。

  我讲这个比例数的问题,是想要说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共过去的土改运动当中,其实也包括历次政治运动当中,始终都存在着一个标准限界不清的问题,多数时候是运动起来了,标准政策没有跟上,乱打乱斗甚至是乱杀已经开始了几个月,标准政策才出来,伤害已经造成了。即使是标准出来了,政策掌握上也仍旧缺乏可操作性和法定的严肃性。因为在标准之外,还有一个比例数在起作用,比例数的规定比标准规定更简单明了,更具政治性,因此,基层掌握自然更会按比例数以确保完成任务和表现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定,标准的规定通常就变成了一个灵活性很大的政策参考了。在这种情况下,问题频出几乎不可避免。二是如前所说,偌大一个中国,几亿人口,各地千差万别,中共政策制定或标准划定却始终坚持一刀切,很少考虑到地区差别,更不鼓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按照不同地方制定不同标准。因为没有做这样实事求是的政策和标准规定,一刀切的结果必定要伤害很多不该伤害的农民。

  正是因为没有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只是着眼于眼下阶级斗争的需要,因此,1947年暴力土改虽然对北方各地中共党的许多领导人教训很深,却并没有能够避免中共重蹈历史覆辙。对解放战争期间土改史的考察可以了解到,温和土改的方针从1948年初一直持续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中央华北局开始在新区搞土地改革时,仍旧反复强调要牢记1947年土改乱打乱杀的教训,坚持必须实行和平土改的方针。即使在1950年6月中共通过土地改革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发动的新区土改运动,最初也是力求稳妥和平和的。土改运动发动起来之后,一直到1950年11月份,也就是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之前这一段时间,甚至可以说直到12月,各个地区的土改运动基本上也都是注意掌握政策的,不主张乱打乱杀的。

为了革命能成功,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但是,这一方针到1950年底还是发生了一个非常大的反复,走了回头路。新的“斗争土改”的方针,是中共中央中南局邓子恢等人推动起来的。邓为此一度着重批评了华北局和华南分局搞“和平土改”,华南分局因为直接受中南局的领导,不得不接受批评,以致全面左倾,重搞土改了;但与中南局同级的华北局,始终没有接受中南局的批评,坚持没有重搞土改。当然,这方面的问题其实还是被一些人记了一笔账,等到1960年代前后阶级斗争的神经再度绷紧,在所谓民主补课、四清运动和文革期间,华北局、西北局当年土改斗争不激烈的地方,又都补了课,重划阶级,重斗地富,有的地方文革中甚至又乱杀了一批。
  记得前两年,《炎黄春秋》发表了一篇前湖南土改工作队队员写的回忆文章,他讲到当年在湖南搞暴力土改,伤害了农民的情况,认为土改暴力化是一个错误。另一个做过河北土改工作队队员的老先生,马上也写了一篇文章,表示抗议,尖锐地批评那位湖南土改工作队队员,说他造谣,说自己参加的土改从头到尾没有搞过任何暴力。虽然也斗争地主,但是工作队非常好地控制了整个场面,整个政策上也是这样要求的。

  到底1950年6月开始的土改运动有没有走向过分暴力的情况呢?如果注意到我刚才讲的这个时间上的分水岭,即1950年12月之前和1951年1月之后,你就会发现,这两个土改工作队队员的回忆其实都没有错。湖南那位土改工作队队员在回忆的时候,讲到了一个细节,即他们是在1950年夏秋下到湖南去搞土改的,当时给他们的政策要求是要避免暴力,不许乱打乱杀,要尽可能严格地掌握政策,按照政策去解决农村的土地关系问题。所以他们最初下去的时候非常注意政策,没有乱打乱杀。没想到的是,1950年12月中南局突然把他们召回武汉,重新进行政策教育和动员,要求他们回去原地去重新搞土改。本来他们基本上都已经搞完了,这一下又要重搞,原因就是上面批评他们搞了和平土改,说是没有和地主撕破脸,没有彻底灭掉地主阶级在当地的威风,要求他们必须要通过尖锐斗争的方式,彻底的颠覆农村的阶级关系,要让农民仇恨地主。所以他们又回去搞了第二轮土改,自然也就采取了比较暴力的方式。而那位在河北搞土改的工作队队员,因为是在华北局的领导下,他搞土改的时间是在1949或1950年间,没有赶上后来这一政策变化,因此,他当然没有看到后来政策转向的情况。

  在这场争论值得注意的是有个别当年的土改工作队队员,明明知道土改中发生了乱打乱杀的情况,如今却宣称自己当年所在的地区完全没有打杀的情况。比如有一位叫喻权域的老同志,就回忆说,他所在的四川省荣昌县土改时,地主“没有人被打伤、打残、打死”。甚至说自己家乡的地主亲戚,因为土改的过程很和平,还十分庆幸自己的土地被没收了,觉得能够劳动自养是一种幸福。我专门跑过四川省的一些档案馆,查过相关的档案,也包括他所在的荣昌县的一些土改档案。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第一卷中列举当年该县官方报告的一些数字,足以说明他的回忆和说法完全不属实。四川省当年从征粮反霸开始,许多地方暴力化的倾向就十分严重,因为暴力化的情况太过吓人,以至于许多地方土改还没有开始,大批地富就已经纷纷选择了自杀。包括荣昌县在内,土改工作队的个别干部甚至还带头在斗争会上杀死过被斗地主,以鼓动农民放手。当年土改期间斗死的、杀死的、关押致死的,包括扫地出门饿病而死的人,都有相当数量,被打伤的人又怎么会少呢?由此可见,即使是当事人今天以亲历者身份所做的回忆,我们也一定要有所辨别,不能轻信。

  当然,我这里还要说的是,我们今天人考虑问题和当年人考虑问题,有时会非常不同。因为这里面有一个价值观的改变的问题。过去革命年代的人,杀人、死人,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多大的事情;有没有法律,讲不讲司法程序,哪些人该死,哪些人不该死,该由谁来判定哪些人该死,死人是不是太多了,对他们原则上也都不是问题,至少没有那么严重。我们都很清楚过去年代人的一个观念,即革命就要有牺牲,就要付出代价,自己人的死是死,敌人的死也是死;敌人死得多,自己的人就死得少。无论谁死,根本上是为了追求革命的成功。革命能够成功,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毛泽东1950年代所谓不怕中国原子战争,死了三亿人,照样搞社会主义的话,就是这样出来的。

  何况,仅仅夺取政权还不够,还必须要巩固政权。“撕破脸”这个要求的背后,就是要把农村的政权彻底拿过来,要建立起一个真正依靠共产党的贫雇农专政的局面,要把农村过去的统治者彻底埋葬掉,把传统的亲族的、血缘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旧的邻里关系,包括与所谓剥削阶级的家庭关系,彻底切断掉。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想办法跟过去的在农村当中具有相当权威地位的族长、士绅、地主,和各式各样有身份、有文化、有地位的人,甚至是自己的父母撕破脸。撕破脸,自然就要用激烈斗争的方法,绝对不能简单的通过和平的赎买土地来达到。斗争土改也好,暴力土改也好,为什么总也制止不了,包括毛泽东,他反对1947年的暴力土改,却又在1950年底支持“斗争土改”,为什么?就是因为非如此无法根本改造旧的农村阶级关系,无法根本打倒农村旧的统治力量,无法让贫苦农民完全站到共产党一边来,建立起完全在党政支配下的新政权,牢牢地控制中国的农村社会。

  这场斗争里面当然不存在什么人权、人性的问题。这种人权、人性、法律及其程序公正之类的观念,都是后来的,是今天我们经过了改革开放才获得的认识。因此,我们没有办法去要求,包括去批评过去的人。历史就是这么发生的,我们无法要求那个时候的人像我们今天这样思考,因而也不能简单地苛责当年如何暴力,和当年历史中的人对人的权利与人的生命为何如此漠视。我经常举一个例子,今天最讲人权的美国政府,四五十年前在越南战争中对越南平民,再早一些在美国本土对美国黑人,也明显地不那么尊重人权,不那么讲人性立场。为什么?因为时代不同,那个时候人,即是美国政要,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水平和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并不一致。故我相信,历史的进步是渐进的,我们把历史的真相讲出来,不是为了要去找什么历史责任,而是为了让今天的人记住,那样的历史绝不应该重演;是为了要让那些至今仍旧忽视人性和人权的人了解,人性的恶是随时都可能被各种主义鼓动起来,释放出来,最终造成严重失控的局面,形成像1947年土改那样群众恐怖的局面来的。其实,只要我们稍微放开我们的视野,注意一下自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以来,一些国家内部所发生的集体屠杀,也包括非洲一些国家内部发生的种族屠杀的情况,我们就应当清楚,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一旦被制造出来,无论是民族仇恨,还是所谓阶级仇恨,它就再也无法被收回到潘多拉的魔盒里去,注定是要酿成人类或民族的惨剧的。(未完待续)

杨奎松,《谈往阅今:中共党史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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