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英国“光荣革命”的由来与启示




  1688年8月,荷兰执政威廉接到一封由英国密使送来的邀请信,该信由当时英国的七位政治要人共同起草,包括英国议会中“辉格”、“托利”两党的领袖人物及宗教界代表。在这封信中,七位政要要求威廉率军队前来英国,取代当时在位的国王詹姆士二世,“帮助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接到该信后,旋即于是年11月5日率军在英格兰西部的托尔湾登陆,并逐渐得到了诸多贵族政要的拥护。为了应对此种局面,詹姆士任命约翰·丘吉尔为陆军统帅,令他率军与威廉作战。但令詹姆士没有料到的是,此时在宫廷中也存在着一个反对他的集团,而这个集团的核心人物便是这位信奉新教的约翰·丘吉尔。因此,在丘吉尔出兵之后,他便将这支军队交到了威廉的手上。至此,詹姆士的败局便已注定。

  威廉进入伦敦后,下令让各地区选出代表到伦敦开会,这次会议后来便成了新一届的议会。会议宣布詹姆士擅自离开值守,背弃了国王的职责,因此已经自动退位。“辉格”、“托利”两党达成一致,由议会宣布新国王临朝,威廉和妻子玛丽共同登上了英国的王位。在此之前,议会发布了一项《权利法案》作为新国王登基的条件,其中明文规定了英国臣民所享有的种种权利,如只有议会才有权征税、臣民可以自由地请愿、议员可以自由发表政见、以及议会应当定期召开等等。从此《权利法案》成为英国宪政中最为重要的奠基性文件之一,为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形成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以上便是英国历史上举世闻名的“光荣革命”。当年的政治精英们得以通过一场“不流血”的政变行动确立了议会的主权,并成功阻断了英国再次退回到君主专制的可能。那么,英国的这场革命何以能够通过“不流血”的形式就能达成?詹姆士二世是如何最后落到了人心尽失的境地?“光荣革命”的历史背景又究竟是怎样的?这就要从17世纪初期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说起了。


  宪政危机

  1603年,在位达45年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詹姆士一世继位成为英格兰国王,由此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詹姆士在其统治时期就与议会发生过多次冲突。譬如其为了降低王室的债务,于1608年提出实行新的税率,将1400种商品的税率从30%提高到了40%,从而使得王室每年可以增加7万镑收入。这一举动引起了议会的抗议,迫使其于1610年和1614年两次解散议会,使议会于1610年颁布的旨在改革王国财政管理的“大契约”无法实施。而在没有议会的情况下,詹姆士就只能通过强征税收、出售专利权以及强迫借贷等不受欢迎且易于引发冲突的办法来增加税收了。

  但总体而言,詹姆士一世与议会的冲突都还在可控范围之内。虽然他在观念上认同君权神授的理论,但在实践中他又受到自己在加冕礼上所宣称的“按照这个王国的法律和习俗来统治英格兰”的誓言的制--也就是说,国王只有通过议会才能进行立法和增加税收,而不能实行绝对的君主专制。

  1625年詹姆士一世病逝,其子查理一世继位。他在继位的第二年就因为下议院拒绝增加国王的税收并试图弹劾其宠臣白金汉公爵而将议会解散,并继而通过强行借贷来解决财政问题。到了1628年,国家财政面临枯竭,查理一世只得再次召开议会。在这次会议上,下议院提出了历史上著名的《权利请愿书》,要求未经议会的批准不得开征新税,未经法庭的审判不得逮捕臣民,不得剥夺未经法庭判决为有罪者的财产,以及不得让士兵强占民房等等。

  查理一世当时迫于财政困难接受了这些要求,但到了第二年议会复会的时候,其又对上一年接受《权利请愿书》表示了反悔。而议会则再次对查理的专横征税表示了抗议。于是查理派传令兵去宣布议会解散,而下院议员们则将议场大门反锁,在匆忙中通过了一项决议。决议中这样写道:任何人如果企图改变国家的宗教信仰、或是企图不经过下院的同意就开征税务,他们就成了国家的敌人,就应该被全民族所打倒。由此,国王与议会的冲突已经达致最高潮。

  最终,查理一世还是解散了议会,从1629年开始实行了11年的专制统治。在此期间,查理完全是凭着各种强制手段来征收钱财。这样一来,英国人从1215年的《大宪章》开始,经由几个世纪的斗争和努力而建立的议会制度、以及由此而确立的“王在法下”(Kingunderthelaw)和“王在议会”(Kingintheparliament)的宪政原则都已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到了1637年的时候,查理的统治已经很不得人心,一颗火种就可能引发燎原大火。


  英国内战

  1637年,查理的亲信大臣劳德大主教命令苏格兰教会接受英国国教的祈祷书,这意味着苏格兰必须放弃自16世纪就已确立的长老教的国教地位,此举引发了苏格兰的武装反抗。1639年,苏格兰军队攻进英格兰本土,英苏战争全面爆发。查理为了赢得这场战争,不得不于1640年4月13日重新召开英格兰议会,要议会同意筹集军费。此时的英格兰已经有11年没有召开议会了。因此议会一召开,便立即对查理的统治提出诸多责难,而拒不讨论征税问题。查理一怒之下又解散了只存在了三个星期的议会。

  但随着英苏战争的持续进行,英方的经费越来越难以为继,乃至于军队已到了濒临兵变的地步。迫于内外的压力,查理只得于该年11月3日再次召开议会。此届议会召开后立即开始了对查理一世个人统治的系统清理。议会不仅迫使查理逮捕了其亲信劳德大主教和斯特拉福伯爵,还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包括禁止征收船税、重申一切税收都必须经议会同意、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等等。国王的权力受到了进一步的限制。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议会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一派人支持国教,主张王权与议会间保持某种平衡;另一派则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继续对国教进行改革,清除其中的天主教成分,并主张进一步限制国王的个人权力。1641年10月,爱尔兰发生叛乱,议会反对派坚决不同意由国王任命军官前往镇压。经过下院的投票表决,反对派提出的《大抗议书》仅以11票的优势获得通过。这表明议会中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于是查理认定时机已经成熟,于1642年1月率兵进入议会,企图逮捕议会反对派的领袖。五位领袖事先得到消息,躲进伦敦城,伦敦市民也自发武装起来阻止查理进城捕人。查理意识到他在首都已经失去支持,便带领着那些支持他的贵族和议员们离开伦敦,向北方撤退。1642年8月,查理在诺丁汉建立大本营,竖起王旗。他指称议会造反,背叛了国王,应当予以征讨,由此挑起了英国内战。

  在内战初期,议会军处于弱势。但当英苏联军于1644年7月取得马斯顿荒原大捷之后,战争出现了转折。此后议会军转入反攻,王军则失去了势头。而在这场战役中担任议会军总指挥的,便是此后声名大噪的奥利弗·克伦威尔。

  这以后克伦威尔为了避免那些主张与国王和解的贵族军官们贻误战机,于1645年4月在议会主导通过了《自抑令》,规定一切贵族和下院议员自动放弃军权,不得同时兼任军、政两职。过了没多久,议会又规定克伦威尔可以既留任议员、又指挥军队,这便使得克伦威尔成了议会中权势最大的人物。克伦威尔继而着手改组军队,很快将议会军打造成了一支接受统一指挥的正规军,号称“新模范军”。是年6月14日,议会军在纳斯比附近大败王军,在内战中获得决定性的胜利。1646年6月,查理一世离开牛津大本营,向苏格兰军队投降,内战第一阶段宣告结束。

  但当共同的敌人被打败之后,议会和军队的矛盾又凸显出来。议员中多数是长老派,他们对新模范军心存戒惧,对《自抑令》也心怀不满。因此当战争一结束,议会便要求军队即刻解散。但由于军饷拖欠太多,士兵们不肯从命,并推选出鼓动员向议会呈情。克伦威尔等高级军官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决定站在军队一边,并设立了“全军会议”,发表声明表示不解散,还进而要求改组议会,举行新的大选。显然,此时的军队已成为一个庞大而独立的集团,与议会形成了新的对立。

  苏格兰军队于1647年1月将查理一世移交给英国议会,议会便开始着手与国王展开议和谈判。议会提出《纽卡斯尔建议》,要求将长老教立为国教,并希望能控制陆海军的指挥权。虽然查理并不准备接受议会的这一建议,但当时的军队却对这些谈判疑虑重重。因为如果将长老教设为国教,就意味着对反对实行宗教划一的独立教派的排挤与镇压,而“独立派”又恰恰构成了军队的主体。

  到了6月份,军队终于采取了行动,他们把国王控制起来,关在军中。并于8月进驻伦敦,驱逐了11名议会领袖,直接登上英国政治舞台,扮演起主要角色来了。在军官们与国王进行谈判的时候,议会的长老派修改了他们的条件,称只要查理答应在三年之内给予长老教以国教地位,他们就愿意让国王复位。于是,查理一世于是年11月11日摆脱了军队的监控,逃往怀特岛。12月,查理与苏格兰代表签订合作协议。第二年7月,苏格兰军队进入英格兰帮助国王复位,内战于是再次爆发。

  战争持续了几个月的时间,苏格兰军队被打退,王党叛乱也被扑灭。英国军队回师伦敦之后,便决计将政权抓在自己的手中。出于对议会与国王勾结的报复,普莱得上校于1648年12月6日率领一支军队进入议会,驱逐了大约140名长老派议员。在这次著名的“普莱德清洗”之后,议会中只剩下90名左右的议员了,并且全都是所谓的“独立派”,史称“残缺议会”。不久之后,议会成立特别法庭对查理一世进行审判。1649年1月30日,查理一世被以叛国罪处死。


  共和国

  查理一世被处决后,残缺议会宣布废除王位,成立共和国,取消上议院,由下议院行使国家主权。但此时的残缺议会和军队却似乎都在慢慢发生着某种蜕变。残缺议会逐渐给人霸住政权赖着不走的印象,也似乎根本无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军队也成了利益集团,它对残缺议会十分不满,因为议会挡住了它通往权力的道路。军队还希望制定常规税以使自己获得固定的收入,但残缺议会却对此表示反对。终于,克伦威尔于1653年4月派士兵驱逐了议会,完成了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次军事政变。

  残缺议会被解散后,军队召开了一个新的议会,并指定了140人担任议员。但这届议会也只维持了大约半年的时间,到12月份就被解散了。这以后,军队决意自己掌权,并制定了一份《政府约法》。其中规定由克伦威尔担任护国公,全权负责行政事务。议会享有立法权,并由选举产生。但在现实当中,选举都是在军队的操纵之下进行的。但是即便如此,新召开的议会仍然与军队发生了冲突。议会要求修改《政府约法》,反对军队专权;而军队则反对议会行使最高主权。当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之际,克伦威尔便再一次解散了议会,就像当年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解散议会一样。

  这以后,克伦威尔便在英国实行了赤裸裸的军事统治。他将全国分成11个区,每个区指派一名将军做行政长官实行军管。长官的命令容不得讨论,一切政务都由长官说了算。在英国的政治传统中,原来至少征税还需要由议会来讨论,但如今的将军们却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一切事务,包括随便摊派征税。当初人们反抗查理一世,就是因为他强制性地横征暴敛,但现在的将军们却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将军们还无视法律、随意判案,将人情凌驾于司法之上。军政府还制定了严格的清教戒律,靠暴力推行其道德伦理。这一切都引起了人们强烈的反感。

  1656年,克伦威尔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税务,又召开了一次议会。该议会向他提出了一份叫做《谦恭请愿与建议》的修宪方案,其中的主要条款是:让克伦威尔进身为王,建立一个世袭的王朝,以及在议会中设立“另一院”,实际上就是恢复上议院。这一建议的意图再明白不过了--英国人宁愿拥护一个只有有限权力、受到议会约束的“国王”,也不愿面对一个实行军事统治、其权力又缺乏制度性制约的“护国公”!克伦威尔犹豫了很久,最后在军官们的反对下拒绝了王位,但接受了其他内容。1658年新议会召开时,克伦威尔将其亲信安插进了“另一院”,“护国公”也成了世袭的职务。但新议会一召开就争吵不休,克伦威尔便又将它解散了。他打算重新召开一个议会,但上帝却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他于该年的9月3日去世了。

  克伦威尔死后,其子理查德·克伦威尔袭任护国公职,但时年仅32岁的理查德既无军功又无人望,各路将军都不买他的帐。新议会召开后,便立即向军队要权,而军队则逼迫理查德将其解散。1659年5月,将军们把6年前被他们自己驱逐的残缺议会找回来复会。不久,理查德被迫退位,护国公制也就寿终正寝了。

  但残缺议会复会后也如出一辙地立即向军队夺权,到了10月份的时候,军队又将残缺议会给驱散了。这时,英国已濒临无政府状态的边缘--谁也不具有权威,谁也无法解决问题。即使是军队,在克伦威尔死后也已经不再团结,也就无法再以武力来进行统治。英国是要彻底坠入无政府的混战中去了?又或是退回到斯图亚特王朝?


  王朝复辟

  1660年4月4日,在荷兰流亡的查理二世发布了《布列达宣言》,表示其一旦复位,将赦免在革命中反对国王的人,认可在革命中被出售的王党土地,发放拖欠的议会军津贴,并保障宗教自由。4月25日,新一届议会在伦敦召开,议员主要由王党分子和长老派组成。该议会接受了《布列达宣言》,查理二世于5月25日回到伦敦,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了。

  然而,查理二世在复辟之后依然试图扩展其手中的权力。他一方面主导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排斥性法律以打压清教的力量,另一方面还私下与法国结盟,允诺在国内恢复天主教,从而希图换取法国的帮助以摆脱议会的控制。

  这一趋势在查理二世的弟弟、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于1685年继位之后变得愈加明显。詹姆士企图进一步加强王权,强化他对国家的统治。首先,他企图突破英国一直以来国王始终不掌握常备武装力量的传统,建立一支听命于自己的常备军。这便使人联想起克伦威尔和法王路易十四的专制统治。其次,他还任命了许多天主教徒担任高层官员,致使英国的军权和行政权都逐渐落入天主教徒的掌控之中。此外,在他的支持下,天主教还恢复了公开的活动,天主教团开始在各地建立修道院,而牛津和剑桥大学的国教徒则受到排挤。一个叫做“宗教事务专员法庭”的机构也出现了,这使人想起在1641年被解散的各种专制法庭,如星室法庭、北方委员会等等。

  1687年,詹姆士发布了所谓的《信仰自由宣言》,表示一切非国教徒都可以公开进行宗教活动,这就意味着天主教将重新取得合法地位。于是整个新教阵营便联合起来,共同反对詹姆士的这一举动。詹姆士恼羞成怒,于1688年发布第二个《信仰自由宣言》,并命令所有的国教教堂在5月份要连续两周宣读这份文件。此时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在内的七位主教便联名上书恳请国王收回成命。但詹姆士却下令逮捕了这七名主教,将其交付法庭审理,造成了著名的“七主教案”。此举激起了普遍的不满,全国各教堂都开始声称不服从国王的命令。

  而当七主教案审判开庭之后,在公众情绪的压力下,陪审团亦最终做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消息立刻传遍全国,到处都爆发了自发的庆祝活动。就在这时,王后生下了一个小王子。于是,人们指望老国王死后能将王位传给他的两个新教徒女儿玛丽和安妮的最后希望也随之破灭了,因为小王子必然会在天主教的环境中长大,并继而成为一名天主教徒。这成为“光荣革命”得以发生的最后一个砝码。而荷兰执政威廉之所以成为恰当的人选,是因为其妻子是詹姆士的长女,且两人都是新教徒。如果由他们来继承王位,王室的正统原则和新教原则就得以最充分地结合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本文开篇所描述的那一幕。


  历史启示

  “光荣革命”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使得国家的最高权力从国王一个人手里转移到民选的议会手中。除了本文开篇所提到的《权利法案》之外,“光荣革命”还催生出了其他诸项法律文件,如《兵变法》、《宽容法》、《三年法》、《叛国法》、《继承法》等等。这些法律条约共同作用、互为补充,使得一个较为系统的宪政制度基本成形。

  更为重要的是,“光荣革命”是以一种“不流血”的方式得以实现的。但需要记住的是,在此之前却实实在在地发生过一场“流血”的革命,即英国内战。然而在实践当中,一旦暴力机器开动起来,便自有它的逻辑--武力革命不可避免地催生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以及一个强有力的领袖,而这一结局却并不有助于人们实现当初维护“自由权利”的革命理想。于是人们看到,革命是以反抗国王的专制统治、维护议会的自由权利开始的;但现在国王被处死了,议会却也失去了自身的权利,起而代之的则是一个以武力为后盾的军事强力集团。革命以反抗一个人的专制开始,最终却不得不以另一个人的专制结束。历史绕了一圈又回来了,乃至在很多方面都今不如昔,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吊诡和悲哀。

  即便是以保守谨慎著称的英国人,也同样未能避免犯下类似的历史错误。但他们却记取了历史的教训,从而得以避免再次重复同样的错误。于是我们看到,为了阻挡专制的趋势,英国人曾拿起武器,捍卫他们“自古就有的自由”;而到了1688年,同样是为了“捍卫自由”,则是七位贵族领袖在密室谋划,邀请一位外国君主前来干预。这便使得英国人远离了历史恶性循环的可怕漩涡。而这样的历史教训和经验,亦值得后世追求“自由权利”的志士们予以汲取。

  同样,英国17世纪的这段历史亦值得后世所有的统治者们借鉴。世界近现代化的趋势就是一个民权崛起、特权消退的过程,自由和民主的潮流不可阻挡。当人民面对专制暴政的时候,即便是使用武力来捍卫自由,也是历史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利。事实上,自《大宪章》以来英国人就一直是这样做的。捍卫基本的自由权利本就是革命的合法性之所在,而革命的最终目标便是推翻专制、建立民主宪政制度。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不仅没有主动开启应有的变革,甚至在应该做出退让的时候仍不肯做出实质性的让步,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引发了暴力革命。可以说,正是查理一世的一意孤行,才终于把整个英格兰民族逼上了造反的道路,也最终导致了其人头落地的个人悲剧。正如著名英国史专家钱乘旦教授所指出的那样:“社会变革的方式不只革命一种,只有当其他道路都被堵死的时候,革命才成为唯一的选择。”

    邰浴日,《中国周刊》2012年第8期,此为未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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