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中日历史问题的对话空间:关于中日共同研究的思考(下)



  与原子弹爆炸问题相同,日本民众关于战争期间因空袭而造成的无差别伤害的历史记忆,也存在与战争被害国民众对话的障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空军对日本进行了空袭,除了军事目标外,包括东京在内的67个日本的城市受到轰炸。战败后,日本内务省防空本部在1945年8月23日曾公布了在战争中因美国军队的飞机空袭而被害的平民的情况,即死亡26万人,负伤42万人。(36)这一数字后来不断被充实,到1995年8月,《东京新闻》特集公布的在日本47个都道府县的400个市区町村中,因空袭中死亡的数字为95万人,这还不包括在冲绳作战中死亡的人数。(37)

  战后,日本各地曾受到过空袭的城市相继建立记忆“大空袭”历史的组织,开展了许多活动。据统计,从事记忆空袭历史的人们平均年龄73岁,他们有感于发生在伊拉克等地的战争、空袭,特别是受到日本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修改宪法、国民保护法的具体化等刺激,出于“不能使战争与空袭再度发生”的动机而进行这一活动。从人道主义的立场看,这种记忆历史的活动当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意义。

  但是,中国民众关于空袭的历史记忆却是与日本军队的加害责任有直接关系的。在战后进行的关于中国国民在战争中遭受空袭而伤亡损失的统计中,死亡为33.6万人,受伤42.6万人。(38)另外,根据1944年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航空总监部使用统计调查方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初步调查,在大后方的各都市被害人数是:死亡94,522人,负伤114,506人(不包括在战场及其周围的伤害)。在这些空袭中,对于中国国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日军飞机从1938年2月到1943年8月对重庆的大空袭;其中仅1941年6月5日的一次空袭,就造成了数千人(确切数字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死亡,被称为“六五隧道大惨案”。至今,重庆的市民仍然在为纪念空袭的遇难者而进行各种活动。

  也就是说,作为发动了侵略战争的国家的国民,日本人一方面受到空袭的伤害,同时也承担了战争加害者的角色,认识战争被害与战争加害的重层性,是建立正确历史认识的基础;而如果缺少加害者意识,忽视中国国民的历史感觉,难免会被认为是对战争责任缺乏反省意识,难以形成共同受害的战争历史记忆。

  东京大学教授大沼保昭先生对同样追求和平目标的中日两国民众由于战争体验的不同而产生历史认识差异,难以达成关于战争历史的共同记忆的原因进行了反思,指出:日本人从战争受害出发的关于和平的思考虽然并非有意识地忽视对其他民族的战争责任,但是被局限在“本国内部的狭隘的视野”中,(39)不可能了解同一历史过程对于战争被害国国民的体验是什么样的情况,因此也难以得到其他民族的理解。这说明:与上述政治家有意否认侵略战争责任的情况有根本的区别,日本民众层面关于战争加害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除了基于自身的战争体验外,主要是“视野的狭隘”,而原因则是战前日本政府对媒体的严格控制和巧妙利用。

  战前日本政府对媒体的控制确实十分严格,其对媒体的利用也煞费苦心。如“九一八事变”前,多数日本报纸还能够提倡裁军,甚至对军部提出批评。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和政府对媒体的控制,各主要报纸向战场派出的大量特派员,报道战争形势的同时竭力颂扬军队的行动(40)。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日本政府建立内阁情报部,根据军事机密保护法强化对媒体的管理,到1938年国家总动员法颁布,各媒体事实上成为政府、军部的下属组织。随着国内法西斯性质的大政翼赞体制的建立,1940年成立的情报局更对日本全国的报道宣传实行了一元化的新闻统制。在这样的体制下,媒体必须全面支持和拥护战争。著名的反战思想家桐生悠悠编辑的刊物《他山之石》在1941年9月被禁止后,日本媒体界中连与军部“孤军奋战”和“恶战苦斗”的声音也完全消失了。(41)正如有学者描述的:从那以后,“国民每天看到的都是所谓‘胜利了’、‘胜利了’的报道,丝毫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一旦知道了真相的时候,却已经是悲惨的失败了”。(42)参加了侵略战争的一些日本军人也证明:日本对中国发动全面战争后,强化了陆海军对报纸进行的检查,也强化了宪兵对言论文章的检查和取缔。政府成立内阁情报部,压制国民言论与思想自由。(43)在这样的情况下,报道战争中中国民众的战争受害当然就更不被允许。民众得不到关于战争过程的真相,特别是不了解中国民众的受害即日本军队的加害实情是可以想象的。而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始的战后日本的反战和平运动当然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此外,这种情况与战后审判与处理的不彻底也有很大关系。“大多数的日本国民对于由盟国主导的东京审判及其他的战犯审判,基本上是持一种旁观的态度。由于只让被审判的少数人背负罪责,人们几乎没有思考自己参加十五年战争的问题”。(44)

  另一方面,大多数日本民众在作为局外人经历了东京审判后,渐渐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自己只是军部的欺骗宣传的牺牲品,而淡化了对自己参与战争的反思。在批评了军部和东条英机后,许多人便觉得自己的良心得到了解脱,心安理得地作为受害者来认识那场战争了。战后,这种战争受害者的意识在日本普遍存在,而且有相当大的社会基础。如战后不久就建立的著名的反战组织——悼念日本阵亡学生的组织“海神会”强烈批判日本政府使民众遭受原子弹爆炸与空袭,承受战争中的饥寒交迫,反映了强烈的厌战情绪,但都是从被害的立场进行的,没有对那一战争的赎罪意识。(45)

  缺乏加害意识,成为日本国民的战争责任感迟钝的社会原因,也是难以同中国的民众在感情上得到真正沟通的原因。(46)但是也要看到,战后的日本和平运动对这一问题是有所自觉的。

  日本的和平运动对战争加害责任的自觉开始于60年代后期,即大规模反对美国对越南战争的时期。那时,和平力量在组织反战运动的同时,逐渐意识到两个问题:一是原子弹爆炸的受害者不仅是日本人,而且还有包括朝鲜人在内的亚洲各国的民众,甚至还有成为俘虏的美国士兵;二是导致原子弹爆炸的原因是日本的战争责任。(47)从这一时刻起,一些经历过战争而有觉悟的日本人开始从单纯记忆自己战争受害的意识中跳出来,克服一国和平主义的狭隘的视野,与亚洲邻国的民众一起思考战争责任与和平问题。(48)应当说这是日本民众战争责任认识的重大的飞跃,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进步的知识分子开始致力于让日本人了解日本军队在战争中的加害事实。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先生来中国考察后发表的《中国之旅》是从加害立场进行思考的典型,迄今为止,这本书已经再版20余次。本多胜一先生曾表述了到中国进行考察的理由:一,在一般的日本人看来,战争中数以千百万的中国人牺牲的事实似乎是虚构的,至多也只有抽象的认识,而没有任何感性的知识,结果导致日本国内否认侵略战争责任的活动的泛滥;二,最近,在日本进行了记录广岛、长崎的原子弹爆炸的被害,记录东京大空袭被害的活动,但是关于亚洲国家人民的被害的记录却没有;三,对于中国民众来说,“日本军国主义”不是抽象的概念或数字,而是自己的亲人被杀害、住房被烧毁的具体的历史记忆。而日本人如果不了解中国人的具体的历史记忆,就不会理解中国为什么对“日本复活军国主义”抱有极大的警惕心。(49)

  继本多先生之后,有更多的日本进步人士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民众对侵略战争性质的认识发生了改变,促进了日本民众与中国民众关于战争历史认识的交流与达成共识的条件。曾任广岛市市长的平冈敬先生在原子弹爆炸展览受美国抵制而未能举办后也思考了这样的问题:“作为日本人,我们在谈到原爆的威胁,谈到被害的残酷性的时候,往往会听到这样的批评:‘你们站在广岛长崎的被害者的立场讲话,把日本作为被害者,是不是要回避和掩盖战争中日本军队犯下的累累的残暴罪行呢?’所以,我们一旦说到‘广岛’,美国人立即就反映出‘珍珠港’。特别是亚洲各国的人们也都认为‘日本不是被害者,而是加害者’。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日本作为一个国家,对战争责任的问题并没有从正面认识,不仅如此,广岛关于自己在战争中受到原爆原因的研究也很滞后。我们必须正视过去的历史,对日本军队的殖民地统治和日本军队的残暴的罪行进行反省,进行谢罪。”(50)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冷战局面结束后,伴随日本国内市民运动的高涨,追究侵略战争责任的活动也相当活跃。日本的历史教科书在叙述战争中日本战争责任的问题上,整体出现了“改善”的趋势,积极思考日本加害责任的社会团体越来越多;理解战争被害国民众的体验,甚至支持他们的赔偿诉讼要求的市民团体陆续建立。所以也有人认为:90年代中期表现在政治层面的保守势力鼓吹历史修正主义的风潮,其实是出于对上述民众历史认识觉悟的紧张与对抗。

  不过,随着体验过战争的老一代的逐渐逝去,中日两国的民众都需要共同面对新的问题的挑战,那就是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关于战争历史记忆的逐渐淡化。对于完全没有战争经历的中日两国的年轻一代人,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所谓的战争记忆都有“空洞化”与“抽象化”的倾向。

  明治大学教授山田朗先生曾经从1999年起连续5年对自己所在大学的学生的历史认识进行调查。他发现在接受了中学与高中的历史教育后的一般的大学生中,71%认为“九一八事变”是对中国的侵略,而78%认为“卢沟桥事变”开始了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51)2006年,日本《读卖新闻》的调查也证实:认为日本对中国战争是侵略战争的比率为68.1%(52)。应当说,这是一个比较积极的结果。但如果考虑到上述“空洞化”与“抽象化”的问题,上述数字反映真实历史认识的程度还是有限的。对上述统计数据进行综合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对中日战争持“侵略战争”认识的比例是逐年降低的,同时还存在许多模糊甚至相反的认识。特别是继续对这些调查数据进行更深入的分析还会发现:在回答“日本对中国进行了侵略”的人中间,真正了解战争的历史,具有明确的反省意识的比例,在初中学生中占13.9%,在高中生中占17%,在大学生中也只有28.3%,可见比例还是相当低。(53)这一情况是关于战争历史的了解越来越淡化的反映,也对解决中日两国民众层面的历史认识的相互理解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于这一情况,东京大学教授高桥哲哉先生不无忧虑地说:“我作为战后出生的日本人之一,一直把解决日本的战后责任问题,看作是一个大好时机。这是因为如能做到认真对待受害者的追究,把在半个世纪前就应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的话,就可以重新恢复日本在侵略战争中失去的邻邦的信赖关系。才能以此为出发点,使日本同永久的邻邦中国和朝鲜半岛的人们成为睦邻,在东亚和平共处。正是这些想法一直驱使着我要在战争责任、战后责任问题上尽自己的微薄之力。然而,遗憾的是纵观日本社会这十年来的动向,情况并没有按照我的愿望发展。”(54)所以他向日本的年轻一代大声疾呼,应正视日本人的战争责任与战后责任。

  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但当人们了解了战后日本和平运动的种种努力后,还是应当思索如何在感情层面与日本民众对话的问题。其实,日本民众关于战争被害与加害重层性的认识毕竟表明了民主主义与和平运动的发展与成熟,对于促进与中国民众的相互理解也是积极努力的,这一情况为我们思考解决民众感情层面的历史问题提供了条件。解决融入感情因素的民众层面的历史认识的差异,与在政治判断层面坚持原则的斗争方式不同,主要的方式应是促进民众间的相互理解。

  三、必然性与偶然性——学术层面的思维逻辑与研究方法

  与政治判断层面和民众感情层面的中日历史问题相关联但又独立存在的是学术层面的问题,在对前述两个层面的问题进行相对的剥离后,学术层面的问题便比较清晰地显露出来。在学术层面,中日历史问题主要表现在思维逻辑、研究方法等方面。

  第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关于两国间发生战争原因的思维逻辑。

  中国的多数学者倾向于从东亚近代国际关系演变的视野中分析观察中日战争的宏观原因。1889年首相山县有朋在第一次帝国议会上即提出日本的“主权线”和“利益线”的概念,(55)而在1893年提出“军备意见书”后,就确立了向外扩张的政策基石。1927年,在日本政府讨论对华政策的“东方会议”上,以“满蒙”为日本国防和经济上的生命线的思想则更加明确起来。主导这次会议的外务次官森恪总结说:“……满洲的主权属于支那,但是,它不仅为支那所有,日本也拥有参与的权利。因为满洲是国防的最前线,所以日本要进行保卫”。(56)因为日本早已将“满蒙地区”划在其利益线之内,所以关东军及军部分别拟订了武力侵占中国东北的计划:如1930年到1931年,关东军参谋部就“占领满蒙地区的文件”进行研究;1931年4月陆军参谋本部提出《昭和六年度情势判断》;同年6月11日,在陆相南次郎的同意下,陆军省、参谋本部秘密组成以建川美次为首的“五课长会”,研讨上述情势判断的对策,并制订《解决满蒙问题的方策大纲》等。而“九一八事变”后,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日本不仅在中国东北建立了傀儡政权,而且为了“保卫”在中国东北的既得利益,“自然”地越过长城一线,实施“华北分离”措施,导致1937年“卢沟桥事变”的爆发,进而将战火燃烧到中国大部分地区,直到1945年战败。于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上述日本向中国和亚洲扩张的过程被归纳为“东北—华北—中国—世界”的步骤。

  与上述中国学者的论述相比,日本方面多数学者的研究重在叙述关东军参谋、司令部、陆军中央、日本政府与内阁在事变发生前后的活动。如作战参谋石原莞尔与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的周密计划和构想;日本政府对军队的行动开始不同意,“甚至连陆军指导层的激进分子也没有同意占领满洲的方案”,但最终又不得不无奈地承认当地军队的行动;政府并不积极支持“在满洲建立独立国家”的石原等人的设想,却尝试“以直接交涉来解决事变”,但是和平努力因受到日本国内强硬派的阻挠而毫无成效。而关于卢沟桥事变,日本的一些学者(57)以大量的资料分析卢沟桥事变前后中日两国军队的驻地情况与两国政府问的动向,证明卢沟桥事变的突发性,即进行所谓“第一枪”的研究,从而将事变归结为“偶然”的失误,进而证明日中战争的发生是偶然的;即使在事变发生后,陆军内部也存在“不扩大派”和“扩大派”的对立,开始采取“不扩大”方针的近卫文麿内阁最终还是同意陆军省要求派遣3个师团的提议,所以“政府和舆论都有责任”,包括一边倒的媒体的论调等,都是助长日军趋向于侵略华北的综合因素。

  从上述双方对两起事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日本方面的研究确实对两次事件中日本方面的决策过程有相当详尽的描写,使人们了解了其中的曲折性与复杂性。对于历史研究来说,这样的工作是必要的。从对这些事件进行具体的研究,的确可以看出其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也不能不指出:只有将这些表面看来似乎孤立、偶然的事件联系起来,才能够解释中日战争之所以不断扩大的内在逻辑性,才能对问题的性质有所把握,从而总结出有益的经验与教训。(58)如果不把明治维新后日本军国主义的形成及发动的扩张战争放在一定历史背景下加以分析,如果不研究各个行动间的前因后果的逻辑关系,无视事件的必然性与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是强调各行动之间的非连续性、偶发性、外因性,甚至美化歌颂其中的一部分行动,确实是一种很危险的“无构造的历史观”。(59)

  当然,论述历史过程中诸事件的连续性、必然性的时候,引用资料的真实可靠与全面完整是基本的前提。一些中国学者在论证日本侵华的计划性与一贯性的时候,往往以“田中奏折”作为论据。但是,被作为文件提出的当时,“田中奏折”确实因在行文格式及所涉事件的叙述方面有较多漏洞,存在许多不明之处,对其真实性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论。这种争论一直到战后,日本学术界(包括各派)基本不认可“田中奏折”的存在;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有的中国学者也对其存在或真实性表示了怀疑。(60)在“田中奏折”作为文件的真实性尚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简单地以该文件作为日本侵华政策一贯性的证据显然是不妥当的。学者应当关注的是:在那之后东亚发生的事态及日本的行动确与“田中奏折”中的表述一致。所以,重光葵才不能不承认:“之后发生的东亚的事态,以及与之相伴的日本的行动,恰似以田中奏折(原文为“田中备忘录”)为教科书推行的,因此,也就难以拭去外国对此文书的疑惑”。(61)其实,就“田中奏折”的真伪进行讨论纯属学术问题,但如果“否定田中奏折意在否定田中外交的侵略性,想利用田中奏折伪造说,给田中义一带上免罪符”,才是根本错误的。(62)

  第二,实证研究和如何处理实证研究的结果。

  历史学研究按照认识层次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实证性研究、抽象性(理论性)研究和价值性研究。对具体的历史问题进行实证性研究,本来是历史学研究中十分必要而且属于基础性的工作,是理论和价值判断的根基。所谓“论从史出”的历史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就是从这一意义上说的,任何一位历史学者都不能违背。轻视实证研究,将其完全被动地置于理论或价值判断的从属地位,就会使研究的结论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不过,实证研究并不能取代对历史过程的整体性进行理论性分析和价值性判断,后者虽然属于理论和思想史研究的范畴,但对于全面完整的历史研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历史学的科学属性正是体现在这些层面的研究成果上面。实证性研究、抽象性(理论性)研究和价值性研究的关系,从理论上比较容易说明,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则时常令人困惑。

  在中日历史问题研究中经常遇到如何客观地对待历史资料中数字的精确性问题。在这里,我们以围绕南京大屠杀中中国遇难同胞数量问题在学术层面的争议为例展开分析。

  关于南京大屠杀中中国遇难同胞的数量,在战后的东京审判与南京审判中都有涉及,因为迄今为止关于该惨案被害人数的最基础的数量来源,是日本军队战争犯罪的重要证据。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1946年1月19日)确认:

  后来的估计显示,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这一估计并不夸大其词,而是可以通过埋尸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据加以证实的。(63)

  南京审判的判决书(1947年3月10日)确认: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构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64)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大屠杀事件发生的当时,南京的状况是后代的人们极难想象的空前动荡的战争状态,东京与南京审判所做出的关于受害人数的数量判断,尽管精确度只达万位,但已经是尽力搜集了种种资料与证据、记录的结果,为后代的人们提供了了解南京大屠杀的基本事实。当然,从理论上讲,追求更精确数字的实证性研究是必要的,如果具备相应的实证研究的时间与条件,对上述数字进行实证研究也有必要,深入的学术研究即使在今天也具有一定的意义。但也不能不承认:在上述审判的当时,就已经不可能对发生在十多年前的实况进行复原了,而在这一状况至今仍无大的改变的情况下,质疑白纸黑字写在上述判决书中的受难者的数字不仅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会导致历史认识的混乱。

  南京大屠杀问题的本质是日本军队对中国民众进行的惨无人道的伤害,包括对妇女的性暴力、对放下武器的俘虏的集体屠杀、对城市建筑与居民房屋的破坏等。从战后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来看,重要的是总结这一历史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本来,对南京大屠杀问题的研究,无论从哪一角度进行论证,即使是对数字问题进行实证性研究,都不能回避反省战争责任和总结历史教训的问题。事实上,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真正的历史研究者并没有纠缠于南京大屠杀被害人的具体的数量,精确到万位的判决书并没有影响对侵略战争责任的判断,也没有妨碍日本战后总结教训走上和平道路。问题是从20世纪的80年代开始,日本的右翼与保守势力为了从根本上推翻日本应承担的战争责任,企图首先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由于他们无法从性质上否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为了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便开始从数量问题上寻找所谓的“缺口”,制造所谓“数字不可靠而屠杀不存在”的荒唐逻辑;企图将性质确认或价值判断层面的是非原则问题转换为数量统计层面的所谓实证研究问题。可见,以强调实证研究的名义对数字提出怀疑,其实是右翼与保守派学者设置的陷阱。(65)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并没有识破上述政治陷阱,就数量问题进行了长期的基本上是毫无建设性意义的争论。实证研究固然重要,但把实证研究及其精确度的重要性提到不恰当的位置,只见树木而看不见森林,就会出现片面描写事件的情节而看不到历史趋向的结果,实际是落入了右翼与保守势力设置的陷阱,这是值得警惕的。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历史的必然性决定着历史发展的前途和基本方向,而历史的偶然性则具有加速或延缓历史发展的作用。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历史科学最根本的任务之一。一方面,历史必然性不能抽象地存在,必须具体表现为偶然的事件,偶然性是体现必然性的唯一现实的方式。另一方面,反映历史必然性的内在主要矛盾借助事件的偶然性展开,各种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各个方向的合力成为历史的必然性。否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或规律性,就会把历史看成是杂乱无章、无规律可循的偶然事件的集合。当然,也不能机械地理解历史必然性,即将一切社会现象都当做必然的。历史必然性理论并非预成论,把一切现存都看做必然的产物,是一种机械决定论的看法。

  综上所述,反映在政治判断、民众感情与学术研究三个不同的但又相互联系的层面的中日历史问题,构成了中日两国间对话的困难与复杂,中日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上述三层面问题的影响。三层面的问题虽然并非完全重合,但也并非单独孤立的存在,而是像三个呈三角排列的相交的圆形一样,复杂地交错在一起,形成不同的区域。政治家关于历史问题的错误认识影响民众的感情,为学术研究制造障碍;民众基于感情色彩较浓的历史记忆反过来或被政治家利用,或给学术研究以影响。而表现在思维逻辑与研究方法上的学术研究层面的问题,或被日本右翼与保守势力从政治层面利用以混淆黑白,或给民众的感情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当然后者也会影响前者。

  不过,由于学术研究层面的问题首先需要在中日两国历史学者之间对话,如果学者能够科学地研究中日历史问题的具体问题,从学术研究的高度为政治家与民众之间的对话提供准确客观的历史依据,同时厘清产生历史认识分歧与争论的不同层面,对于促进在不同层面建立对话的话语体系是有积极意义的。就历史问题进行深入有成效的对话,是摆在中日两国历史学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注释:

  (36)荒井信一:《空袭的历史》,东京2008年版,第138—139页。

  (37)荒井信一:《空袭的世纪性法理与日本》,《战争责任研究》第53号,2006年。

  (38)韩启桐:《中国对日战事损失之估计》,中华书局1946年版。

  (39)大沼保昭:《东京审判?战争责任?战后责任》,东信堂2007年东京版,第144页。

  (40)《读卖新闻》检证战争责任委员会:《检证战争责任》第一卷,第170—171页,东京2006年版。

  (41)太田雅夫编辑解说:《桐生悠悠反军论集》,东京1980年版。

  (42)松下芳男:《三代反战运动史》,东京1960年版,第351—352页。

  (43)国友俊太郎:《“洗脑”的人生》,东京1999年版,第41页。

  (44)高桥彦博:《民众方面的战争责任》,东京1989年版,第106页。

  (45)梅靖三:《战争是罪恶》,东京1994年版,第192页。

  (46)姜克实:《日本人历史认识问题的症结点》,《朝日新闻》1980年7月23日。《抗日战争研究》2007年第一期。

  (47)吉川勇一:《市民运动的课题》,东京1991年版,第206页。

  (48)石田雄:《反战和平思想与运动中的历史认识》,高桥哲哉编:《“历史认识”论争》,东京2002年版,第79页。

  (49)本多胜一:《中国之旅》,朝日文库1981年东京版,第10—12页。

  (50)平冈敬:《希望的广岛》,东京1996年版,第67—68页。

  (51)山田朗:《克服历史修正主义》,东京2001年版。

  (52)《读卖新闻》战争责任检证委员会:《检证战争责任》第二卷,东京2006年版。

  (53)吉田裕:《现代历史学与战争责任》,东京1997年版,第11页。

  (54)高桥哲哉:《战后责任论》中译本序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55)山县有朋内阁总理大臣在日本帝国议会第一次通常会议上的施政方针演说,见东京大学“日本议会演说资料库”。

  (56)《读卖新闻》战争责任检证委员会:《检证战争责任》第二卷,中央公论新社2006年东京版,第8页。

  (57)秦郁彦:《卢沟桥事件之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96年版。他认为是中国军队打响了第一枪。

  (58)中村政则:《“坂上风云”与司马史观》,岩波书店2009年东京版,第3—5页。

  (59)姜克实:《日本人历史认识问题的症结点》,《抗日战争研究》2007年第1期。

  (60)刘杰、三谷博、杨大庆编:《跨越国境的历史认识》、东京大学出版会2006年版,第102页。

  (61)重光葵:《昭和的动乱》上卷,中央公论社1952年东京版,第33页。

  (62)江口圭一:《田中奏折之真伪》,《日本史研究》第80号,1965年第60—65页。同稿收入江口圭一《日本帝国主义史论》,东京1975年版,第297—301页。

  (63)见东京审判判决书。该判决书有多种文本,各种文本关于南京大屠杀被害人数的记载是相同的。这里采用的是根据美国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翻译的,档案号Group 153, Entry 169, location: 270/2/21/03, box 8。

  (64)见中国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引自《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4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89页。

  (65)笠原十九司:《南京事件论争史》序,东京2007年版。


  作者简介:步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步平,《世界历史》2011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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