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下)


  四、两个坑方士故事的比较

  司马迁编撰《史记·秦始皇本纪》,主要的史料有秦国政府的编年记事、奏事诏令、石刻文字、少数律文等等,这些史料比较可靠。(26)同时,司马迁也从他所见到的典籍所载的历史故事中,选取了一部分内容写进去,使叙事更加丰满。不过,这些历史故事的问题比较多,又没有年代,不但需要作可信度的鉴别,而且需要作年代的排比。

  《说苑》所载的一些历史故事,也是司马迁编撰《史记》时的史料来源之一。(27)《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坑方士的记事,应当就是以《说苑·反质》所载的同类故事为底本,再加以改造写出来的。为了说明这一点,下面,我将《说苑·反质》和《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两个坑方士故事的前两节上下并列,通过对照比较来做一分辨:

  (1)《说苑·反质》

  于是有方士韩客侯生,齐客卢生,相与谋曰:“当今时不可以居,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以慢欺而取容,谏者不用而失道滋甚。吾党久居,且为所害。”乃相与亡去。

  (1)《史记·秦始皇本纪》

  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

  (2)《说苑·反质》

  始皇闻之大怒,曰:“吾异日厚卢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诽谤我,吾闻诸生多为妖言以乱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诸生,诸生传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

  《说苑》、《新序》的编辑成书在西汉末年,但是收入其中的历史故事相当古老,我们的这个看法,也得到出土文献的佐证。1977年,安徽省阜阳双古堆汉墓发掘,墓主据说是第二代汝阴侯夏侯灶,死于文帝十五年。墓中出土的汉简,有一部分与《说苑》和《新序》相关。这就不但有助于我们了解收入于《说苑》与《新序》的历史故事来源,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史记》的史料来源。参见安徽省文物工作队、阜阳地区博物馆、阜阳县文化局:《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8期;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阜阳地区博物馆、阜阳汉简整理组:《阜阳汉简简介》,《文物》,1983年第2期;胡平生、韩自强编著:《阜阳汉简诗经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2)《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帀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可以看出,两个故事应当来源于同一底本。《史记》(1)的文本,以《说苑》为底本,增加了三部分内容:谴责秦始皇贪权严刑,不听劝谏的内容;引用一条秦律,叙述方士的苦境。《史记》(2)的文本,也是以《说苑》为底本的,增加了两部分内容:将焚书和文学的事情牵连进来,与求药和方士的事情混在一起;将为秦始皇求药的著名方士们,一一指名道姓加以谴责。

  已如前述,《说苑》坑方士故事的第三段,才是整个故事的主体和中心,该故事的第一段和第二段,不过是为了引出这段故事的铺垫而已。这一段故事,是一段对话,一个典型的游士们擅长的游说之辞,一个典型的编造的天方夜谭。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在虚构的“阿东之台”,秦始皇亲自登台“临四通之街”,将数落痛骂被捕的侯生“而车裂之”。后面侯生的长篇宏论,都是空洞的说教,秦始皇悔恨释放侯生的情节,也是民间故事的俗套。司马迁在编撰《史记》的时候,对于这一段过于张扬的编造故事,没有采用,仅仅采用了作为故事引子的前两部分。(28)不过,《史记·秦始皇本纪》在采用《说苑》故事的前两部分加以改造后,另外增加了一条相关记事,这就是公子扶苏劝谏秦始皇不要重罚儒生的文字:

  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军于上郡。这段文字,本来并没有说秦始皇坑埋儒生,因为正好添加在坑方士故事的后面,巧妙地成了秦始皇坑埋儒生的画外说明。关于这段文字的史料来源,我们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与《说苑·反质》所载的坑方士的故事没有直接的关系。结合《史记》编撰的手法和笔者实地考察的结果来加以考虑的话,这段文字的来源,可能与陈胜吴广起义“诈称公子扶苏、项燕”有关,(29)也是一种秦末开始流传的历史故事,而这个历史故事是有史实根据的。(30)

  五、《诏定古文尚书》——坑儒故事的初版

  考察整个西汉一代的典籍,见不到焚书坑儒这个用语。《史记·儒林列传》概述焚书和坑方士这两件事情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大体概括《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事而来,被坑者仍然是术士。

  扬雄是活跃于西汉后期的政客文人,王莽篡汉建新以后,他曾经上《剧秦美新》文给王莽,对比秦之恶与新之美。在这篇名文中,他历数秦的种种不义暴行,对于秦始皇极尽攻击之能事说:

  至政破纵擅衡,并吞六国,遂称乎始皇。盛从鞅仪韦斯之邪政,驰骛起翦恬贲之用兵,灭灭古文,刮语烧书,弛礼崩乐,涂民耳目。遂欲流唐漂虞,涤殷荡周,除仲尼之篇籍,自勒功业,改制度轨量,咸稽之于秦纪。是以耆儒硕老,抱其书而远逊;礼官博士,卷其舌而不谈。(31)

  扬雄博学多才,“少而好学”,“博览无所不见”,他曾经校书天禄阁,有机会阅览宫廷所藏秘籍,是一位通晓历史的大学者。(32)在这篇文章中,他站在崇儒尊经的立场上,对秦始皇焚书的暴行作了强烈的谴责,并没有说到坑儒的事情。对于秦焚书时儒生们的反应,也只是说到他们纷纷疏远秦政权,藏书闭口不言而已。由此完全可以看出,直到新莽时期,不但没有焚书坑儒的用语,也没有坑儒的故事流传,(33)否则,扬雄绝没有不用来攻击秦的道理。

  从现有的文献典籍来看,焚书坑儒,是东汉以来的用语和观念。《汉书·儒林传》说:“及秦始皇兼并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大体沿袭《史记·儒林传》,文辞略有不同而已。《汉书·五行志》数落秦始皇的暴行说:“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已经将“杀术士”,改为“坑儒士”了。《汉书·地理志》又向前进了一步,数说秦始皇:“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坑儒,自任私智。”不但改了词,而且将“燔书坑儒”连接成一四字词汇,从此成为汉语的常用词汇,成为数落秦始皇文化暴行的标签用语。

  《汉书》经班彪、班固父子多年编著,至班昭时才最后完成。(34)班彪活跃于光武帝时期,班固活跃于明帝、章帝时期,班昭活跃于和帝、安帝时期。我们知道,班彪、班固、班昭都是崇尚儒学的人,算是正统的官方历史学家。《汉书》的编撰思想,可以用班固在《汉书·叙传》中的一句话来加以概括,就是“综其行事,旁贯五经”,将西汉一朝二百三十年间的历史,基于官方认定的儒家经典——五经的教义叙述出来。(35)这种编撰思想,不但反映了班氏一家的正统思想,更反映东汉初年尊经崇儒的历史风潮。(36)正是因为如此,《汉书》对于史书体例的选定,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对于历史事实的认定,大体都用经学思想作标准来加以裁决,相对《史记》而言,变动的地方很多,多是些曲从教义的倒退。

  在这段话中,御史大夫桑弘羊先是攻击诸生,继而攻击孔子,紧接着说“故秦王燔去其术而不行,坑之渭中而不用”。贯通文意来看,“秦王燔去其术而不行”,当指焚书一事,“坑之渭中而不用”,当指坑儒。那么,这一段话,是否可以作为西汉中后期已经有焚书坑儒的传言的证据呢?笔者以为是不可以的,理由如下:

  1.盐铁会议,召开于昭帝始元六年(前81),是《史记》成书以后的事情。桑弘羊的这段话,是基于《史记·秦始皇本纪》坑方术的记事,或者是基于如同《说苑·反质》所载的同类坑方士故事所作的个人发挥;2.这段发挥,是桑弘羊不能对文学贤良的辩论作有效的反击,词穷之下攻击文学贤良的话。他不但对文学贤良进行人身攻击,而且把孔子扯进来加以攻击,进而化用秦始皇坑埋方士的故事,将方士换成儒生,恶狠狠地以恨不得杀了文学贤良的话撒气,是情绪性的不实攻击之辞;3.前面已经谈到的,坑方士的故事,是汉代的方士们编造的自我吹嘘的故事。对于这种故事,其他各派人士大多抱着冷眼旁观,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司马迁将其用来告诫汉武帝与方士们。桑弘羊将其用来攻击贤良文学。贤良文学们也没有想到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如同东汉的儒生那样来美化自己,所以淡然无视而没有加以任何反驳。

  受史书体例的限制,《汉书》没有专门叙述秦始皇历史的部分,不过,班固对于秦始皇是极其关注,而且是极尽攻击之能事的。在中国的历史学家中,明言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直接称秦始皇的名字为“吕政”者,班固是第一人。这件事情,是他为了丑化秦始皇,不惜歪曲事实的污点之一,集中地体现了他对于秦始皇的成见。(37)《汉书》崇儒尊经,“燔书坑儒”一词出现在书中,当是体现“旁贯五经”的编撰思想的结果,同时,《汉书》是“综其行事”的史书,叙事要有史实的根据。正如前面已经讨论到的,《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确实的焚书记事,却没有确实的坑儒记事。坑方士的故事,不足以构成坑儒的堂堂正正的史实根据,为了确立焚书坑儒的说辞,必须另有被认定的坑儒的历史故事。这个被认定的坑儒的历史故事,可以在卫宏所讲述的故事中找到踪迹。

  卫宏是活跃于东汉初年的儒士,(38)他在《诏定古文尚书序》中讲述了一桩坑儒的故事如下:(39)

  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坑儒事件的初版。从秦始皇坑士故事的源流上看,已经是一改再改的第三个版本了。对照前两个版本,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版本是以《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坑方士故事为底本,有意图地改造而成的。我们不妨作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

  “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这是交代坑儒事件的历史背景,起源于焚书引起的不满,将事件与求药和方士完全割裂。这个背景,《说苑》的故事完全没有,《史记》也没有,至此而坚定明确。(40)

  “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这是交代被坑埋的人等和人数。《说苑》和《史记》的故事都说是四百六十人,这里增长到七百人。七百诸生被征召拜为郎的故事,完全不合秦代的制度和历史,反映的都是东汉时代儒学昌盛的事情。

  “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命就视之”。《说苑》和《史记》的故事都说,方士们是交由御史审判后定罪被坑埋的。这里改写成秦始皇预设圈套欺骗儒生,便于突然袭击坑埋他们。这种编造法,实在是幼稚得很。北宋程大昌《雍录》载:“议瓜之说,似太诡巧,始皇帝刚暴自是,其有违己非今者,直自阬之,不待设诡也。”(41)批评得非常中肯。在这个故事中,被坑的不但有诸生,连博士也包括进来了。因为是事后的编造,所以情节更生动具体,《说苑》的故事没有坑埋的地点,《史记》笼统说是“皆坑之咸阳”,这里具体改造为“骊山陵谷”。地点在秦始皇陵南部的山谷中,远离咸阳数十公里,已进入秦骊邑境内。当地有温泉,地热种瓜,不合季节结果的事也编了出来。(42)

  “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这是详叙如何坑儒的细节,诸生明确为贤儒,他们被骗到这里,先被预先设置的机关伏弩射死,再被填土掩埋,静静地死去。因为前面说了骗人来看瓜,看瓜的时候如何突然被坑埋,故事实在有些不好交代,于是增加一个“伏机”的细节。

  卫宏所讲述的这个坑儒故事,纯属编造,而且是太不高明的曲意编造,稍微有点头脑和历史常识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不用耗费更多笔墨来辨识。我们感兴趣的是,当时为什么有人要编造这个故事?

  我们知道,光武帝本是儒生,创建东汉王朝后,息马论道,建太学,立五经博士,掀起尊经崇儒的热潮。明帝即位,亲自讲经,诸儒问难于前,冠带缙绅环桥门而观,史称经学“盛于永平矣”。章帝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讲义五经异同”,亲自裁决经义,由班固纪录成《白虎通义》一书。(43)在这种政府主导学术的风潮之下,不仅经学的文本教义有了朝廷的钦定,对于解释经学教义的传文也有了官方的认定。为了按照官方的教义规定解释经义,经师们也对传文中相关的历史作相应的修改。

  卫宏在光武帝时期作过给事中议郎,建武期间,曾经受诏校订《古文孝经》呈上。(44)卫宏也精通《毛诗》和《尚书》,著有《毛诗序》和《古文尚书训旨》等多种著作,是著名的经师。《诏定古文尚书》,当是他受诏校订的另一部著作,是朝廷裁定的古文经书之一。卫宏为该书作序,他对于有关经学的历史,自然是按照官方钦定的调子讲述。《诏定古文尚书序》中的这个故事,可能不是卫宏自己编的,而是当时已经流传开来,为官方所认定的故事。换句话说,焚书坑儒,作为一种官制的“历史事实”,在东汉初年已经被认定和确立,《诏定古文尚书序》所载的这个故事,就是被认定和确定的官方版本。

  对于上述的论断,我们可以引用东汉初年学者王充的认识作为证明。王充在《论衡·谢短篇》说:

  秦燔五经,坑杀儒士,五经之家所共闻也。

  五经,东汉初年被立为学官的五部儒家经典,即《诗》、《书》、《易》、《礼》、《春秋》。(45)五经之家,研讲这五部经书的经师们。由这句话可以看出,在东汉初年,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事情,已经成为官方认可的儒家经师们的共同认识,他们众口一词,一致认定这件事情。王充在《论衡·语增篇》又说:

  传语曰:秦始皇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传语,对于经书的解释,有种种不同的形式,既用义理,也用史实。由这句话可以看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事情,已经写进传语,卫宏在《诏定古文尚书序》中所讲述的坑儒的故事,应当就是当时为了解释经书而写进传语中的诸多历史故事之一。

  六、结语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对焚书坑儒这一在中国历史上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可以作出一个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确切结论了。

  一、焚书是确凿的历史事实。《史记·秦始皇本纪》对于焚书的记事,准确、可靠,史料来源于纪录秦王朝大臣奏事和名山刻石文的史料集《奏事》,所以相当可信。

  二、坑儒是伪造的历史,而且是一个三重伪造的历史。《说苑·反质》所载的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是这段伪史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故事,是西汉初年的方士们编造出来的,动机在于自我吹嘘,游说权贵以博取禄利。

  三、《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是这段伪史的第二个版本。司马迁为了告诫方士行欺瞒必将自取灭亡,采用了《说苑·反质》故事的部分内容,加以改造写进了《史记》,他对于这个故事的真伪,没有作严格的鉴别。

  四、《诏定古文尚书序》所载的秦始皇坑埋儒生的故事,是这段伪史的第三个版本。这个故事,是东汉初年儒学的经师们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基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故事加工编造出来的。

  五、焚书坑儒,是一个用真实的焚书和虚假的坑儒巧妙合成的伪史,编造者是儒学的经师们,编造的时间在东汉初年,编造的目的在于将儒家的经典抬举为圣经,将儒生们塑造为殉教的圣徒,为儒学的国教化制造舆论。从此以后,焚书坑儒成为中国历史上重大的历史事件、中国文化史上重大的文化标志、汉语的常用词汇,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历史达两千年之久,实在是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历史是在时间中过去了的往事。不过,往事的残断传达到今天,已经是多重的镜像,不仅有自然的失真,也有人为的改动和歪曲。历史学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求真,尽可能逼近历史的真相。两千年来,秦始皇一直蒙受着种种诬蔑不实之词,坑埋儒生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种。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自信为他作了实事求是的辨明。

  历史学的工作,当然也要涉及善恶对错的判断。采纳李斯所献的焚书政策,是秦始皇政治生涯中的重大过错。不管出于任何考虑,站在任何立场,用销毁文化典籍的政策来追求巩固统治,除了得到迅速灭亡的现实结果而外,还将得到毁灭人类文化的永久的历史骂名,可谓是反智愚民,蠢顽之极。

  另一方面,依附于政治权力,在禄利的追逐中舞文弄墨的儒家经师们,他们不但将古典儒家典雅的文化精神变成僵死的教条,而且不惜伪造历史以谋求私利,他们既是阉割文化的变态者,也是伪造历史的造假者,可谓是曲学阿世,卑劣可鄙。

  历史学工作的另一项价值,是要追求美。在去伪存真,扬善贬恶的基础上,用美丽的文辞和多彩的形式重新复活历史,当是历史学家的追求。坑儒是伪史的事情清楚以后,重建秦始皇与方士和儒生间关系的历史,当是一项可以着手的工作。不过,这牵连到秦始皇历史的重建,为完满地完成这个工作,我们还须将《史记·秦始皇本纪》解构,将其史料来源、编撰手法和编撰思想作一彻底清理,然后,我们再在解构的基础上补充新的史料和研究结果,与司马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重新编撰和复活秦始皇的历史。

  历史是过去与现在的对话,历史学是联通古今的知识系统。从更长远处想,坑儒是伪史的事情清楚以后,孔子与秦始皇间的人为的隔阂就可以有相当程度的消解,这两位伟大的历史人物,可以携手共进,共同为中国文化的建设作出他人不可取代的贡献。

  当然,这些都是本文的续篇又续篇的工作了。

  注释:

  (26)关于《史记·秦始皇本纪》史料来源的详细论述,我放在本文的下篇《解构〈史记·秦始皇本纪〉——重写秦始皇的历史》中。

  (27)刘向在《说苑序奏》中说,“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诬校书,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溷,或上下缪乱,难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重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后令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更以造新事十万言以上,凡二十八篇,七百八十四章,号为《新苑》,皆可观。”在这段文字中,刘向将他据以编撰《说苑》的文献作了概括性的交代,“中书《说苑杂事》”,当为中书令所藏书,“臣向书”,刘向私人藏书,“民间书”,民间所藏书,“诬校书”,其义不明,存疑待考。我们知道,司马迁曾经作过太史令和中书令,刘向所见的这些书,司马迁大多是看到过的,收入于《战国策》,《说苑》和《新序》中的历史故事,正是他编撰史记的《史料》来源之一。

  (28)司马迁采用《说苑》故事编撰《史记》的事例很多,最有名的故事,莫过于修建阿房宫。《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秦始皇修建阿房宫的记载,与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一样,同样来源收入于《说苑·反质》的历史故事。不过,司马迁处理这两份史料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对于修建阿房宫,他基本是全文摘录,但是添加了重要的说明,“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所以,考古学家根据收入于《说苑·反质》的历史故事写成的记载去找阿房宫,找不到也很自然,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就不可靠,而司马迁添加的说明是更为重要,更值得重视的,因为它直接反映了司马迁的看法和实况。另一方面,司马迁在处理收入于《说苑·反质》的坑方士的故事时,慎重得多。这种慎重处理史料的方式,还可以见于他采用收入于《说苑·正谏》的茅焦说秦王迎母的故事。收入于《说苑》的故事详细而夸张,与坑儒的故事非常类似。司马迁编撰《史记·秦始皇本纪》时也仅仅采用了这个故事的引子,对于其精彩动人的大段说辞,一概没有采用。关于司马迁在编撰《史记》,特别是《秦始皇本纪》时是如何处理历史故事的问题,我将另外撰文论述。

  (29)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曾经“诈称公子扶苏、项燕”,宣称起义是在扶苏和项燕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其理由,因为项燕是战国末年领导楚军抗秦的大将,扶苏是楚国母系的秦国公子。参见藤田胜久:‘秦始皇と諸公子について’、人文学科编:“愛媛大学法文学部論集第十三号”、2002年;藤田胜久:“项羽と刘邦の时代—秦汉帝国兴亡史”第三章、讲谈社、2006年;并参见李开元:《秦始皇的秘密》第四案(二)“扶苏与他的母亲”。关于联系扶苏和项燕的关键人物昌平君的事情,请参见李开元:《末代楚王史迹钩沉——补〈史记〉昌平君列传》,《史学集刊》,2010年第1期。张楚政权建立以后,一直尊崇扶苏,不但视他为楚系的王子,也视他为反暴的仁者。陈胜吴广起义时,鲁国的儒生们纷纷持孔氏礼器前往投奔,孔的第八代孙孔甲是其中之一,他曾经担任张楚政权的博士,与陈胜一道死于战事。将这两件事情结合起来考虑的话,扶苏劝谏秦始皇不要重罚儒生的故事,可能就是参加起义的儒生们制造出来的故事,不久得到广泛的流传。这个故事,后来被写进《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巧妙地插入在坑方士的故事后面。

  (30)根据《史记》的记载,扶苏死于上地,今陕西省绥德县有扶苏墓,始皇陵东上焦村有仅埋铜剑的公子陪葬墓,都是可以印证的遗迹。然而,今河南省商水县西南也有扶苏村,俗称扶苏故城。1980年春,有关部门曾经对扶苏城作了发掘调查,据商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商水县战国城址调查记》(《考古》1983年第9期),扶苏城属于战国晚期以来的古城遗址,可能是陈胜的出生地阳城故址。扶苏城遗址北城墙残存,城内出土刻有疑似“楚”字带孔方砖一块,另有四片戳印大篆文“扶苏司空”的陶片。扶苏城东南150米处有相传扶苏墓一座,至今尚在。今年8月,我专程前往淮阳、商水一带考察,可谓是大开眼界,不但确认陈胜的出生地阳城就在商水,而且再一次复活了秦末的一段历史。真正的扶苏墓不应当在商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商水的扶苏墓确有自己的历史渊源,这个历史渊源就是上述陈胜吴广起义“诈称公子扶苏,项燕”的历史事实的延续。由商水的发掘调查来看,陈胜不仅在大泽乡起义时声称扶苏和项燕还活着,张楚政权建立,建都陈县(现淮阳)后,陈胜仍然打着扶苏的旗号,并且将自己的故乡阳城改名为扶苏,传说还建有祭祀扶苏的建筑。以孔甲为首的儒生们,来到陈县以后参加了张楚政权的建设,他们继承了大泽乡起义的传统,继续制造扶苏的传说,并且将这些传说实实在在地溶化到张楚政权的制度和文化建设中,商水扶苏城和扶苏墓的历史,其渊源可以一直追溯到这里。在这条历史线索的发展脉络上,以孔甲为首的儒生们将扶苏塑造为保护儒生的仁者形象,可以说是顺理成章。

  (31)萧统编,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78页。

  (32)《汉书》卷八七《扬雄传》,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3514页。

  (33)《盐铁论·利议》中有一段话,似乎涉及焚书坑儒的事情,原文如下:大夫曰:嘻!诸生闒茸无行,多言而不用,情貌不相副。若穿逾之盗,自古而患之。是孔丘斥逐于鲁君,曾不用于世也。何者?以其首摄多端,迂时而不要也。故秦王燔去其术而不行,坑之渭中而不用。乃安得鼓口舌,申颜眉,预前论议,是非国家之事也?

  (34)班固卒时,《汉书》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完成,由其妹班昭完成,见《后汉书·列女传》。

  (35)关于《汉书》的编撰及其编撰思想,请参见吴怀琪:《中国史学思想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8-124页;也请参见尹达主编:《中国史学发展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94-98页;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211页。

  (36)参见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49-476页。

  (37)关于秦始皇的生父是庄襄王子异而不是吕不韦的问题,我在《秦始皇的秘密》第一案中作过探讨性的叙述,请参见。这里想要说明一点,这个问题的学术争论点,在于《史记》中两个献有孕之女的同类历史故事(春申君献有孕之女给考烈王,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给子异)是如何交错演变的,以及这类历史故事是如何制造出来,又是如何发展变化的问题,对此,我将另外撰写论文作学术论证。班固不遗余力地攻击秦始皇,除了崇儒尊经的思想渊源外,也与班固的出身有关。我们知道,班氏祖上是楚国人,秦灭楚后被强制迁徙到雁北,与秦之间有宿怨过结,不可不谓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照于此,司马迁祖上是秦国人,代代仕于秦,对秦自有特殊的感情。所以,在对待秦和秦始皇的态度上,班固与司马迁是迥然不同的。正是因为这样,《汉书》完全接受经学和谶纬的谬说,不顾历史事实,宣扬汉是直接从唐、虞、夏、商、周发展而来的,将秦和新莽并列,否认其存在的正统性,参见《汉书·王莽传赞》。现行版本《史记》的原本,可能是班氏家的私藏本,《史记·秦始皇本纪》,班固肯定是作过手脚的,史记的其他部分,也有班固作过手足的痕迹。关于这个问题,我放在本文的续篇《解构〈史记·秦始皇本纪〉——重写秦始皇的历史》中论述。

  (38)关于卫宏其人,参见《后汉书·儒林传》。

  (39)《史记·儒林列传》正义引颜师古说。同一故事,有多个版本,《汉书·儒林传》颜师古注文作《诏定古文官书》,文字稍有不同。孔颖达《尚书正义》引作卫宏《古文奇字·序》,文字也稍有不同。据《后汉书·儒林传》所附《卫宏传》,卫宏是《古文尚书》大家,有《古文尚书训旨》等著作,他受诏定《古文尚书》,当合情理。不过,考虑到同一故事,当时已经流传开来,卫宏在自己的不同著作中反复引用,也是可能的。关于卫宏上述相关几部著作的详细考订,请参见徐刚:《卫宏〈古文官书〉考述》,《中国典籍与文化》,2004年第4期。

  (40)卫宏《古文奇字序》叙述坑儒的背景说:“秦改古文以为篆隶,国人多诽谤。秦患天下不从而召诸生,至者皆拜为郎,七百人。”在这里,他结合古今文经争论的需要,将从古文到篆隶的变动,作为坑儒的背景。由此可以看出,经师们在编造历史的时候,是可以紧密地结合现实需要而随意变更的。引文见《尚书正义》,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本,1979年版,第115页。

  (41)见梁玉绳:《史记志疑》,“秦始皇本纪坑儒条”,第181页。

  (42)梁玉绳《史记志疑》秦始皇本纪坑儒条曰:“唐先号其地为愍儒乡,天宝中为旌儒庙,在新丰县温汤西南马谷。而此纪称坑之咸阳,夫咸阳渭北也,马谷渭南也,岂马谷中七百人自为一戮,而咸阳四百六十余人别为一戮耶?”梁先生已经看出两个坑儒故事之间有难以调和的问题,不过,他没有看出两个故事之间的演变关系。今坑儒谷遗址在西安临潼区西南十公里之洪庆村,2004年7月,笔者曾经亲自前往实地考察,确信所谓的坑儒谷,不过是唐代以来附会出来的遗址。

  (43)参见《后汉书·儒林传》。

  (44)许冲:《上说文表》曰:“古文孝经者,孝昭帝时鲁国三老所上献。建武时,给事中议郎卫宏所校,皆口传,官无其说,谨撰具一篇并上”。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卷一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87页。

  (45)关于经学内部的古今文之争,以及古文经最终取得主导地位的事情,参见金春峰:《汉代思想史》,第449-459页。

  作者简介:李开元,日本就实大学人文科学部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

  李开元,《史学集刊》(长春)2010年6期
  


1 則留言:

  1. 就历史和文明的价值而言,焚书远比坑儒要来得罪恶。周有近千
    年的史料文献,可能还保存着商、夏的一些典籍(甲骨文金文中称册的东西)。被灭的六国又各自藏有数百年的文化资料和史籍。真乃,惜哉,痛也。两千多年后又出一毛泽东,自称远远超过秦始皇万千倍,全国人民却久久的三呼:万岁,万岁,万万岁。都2012了,而中共至今还在以毛尸作正统,知邪不移,负恶背行。这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逆命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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