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江西剿共軍事結束後,熊式輝講清匪的五種對象

  熊式輝,生於1893年,1924年畢業於日本陸軍大學。辛亥革命時即奮袂而起。後出軍入政,兩度擔任淞滬警備司令一職,主持贛政十年,外派訪美軍事代表團團長,出任東北九省行轅主任,軍銜至陸軍二級上將,國民黨「戡亂剿匪」計劃和國民政府的治國方略多處於其手。1949年與蔣介石分道揚鑣,退出政壇,1974年6月21日病逝於台中。

(1934年)十二月十日首都及地方紛紛舉行剿匪勝利慶祝大會,匪軍並未被殲滅,轉為流寇而已,此日而言勝利,只自懈其氣耳。

三十一日南昌行營令剿匪省份縣政府裁局設科,廢除區公所,改稱區署。

民國廿四年(1935年)。元旦八時行營團拜:余講話大意:「南昌行營之結束是江西部份剿匪之成功,在結束之後,我行營同人應帶著行營刻苦耐勞精神,以從事中國復興工作,勿因時期地域及業務之變動而稍有不同。朱毛匪軍在江西並未被殲滅,只是被驅逐而西竄,若不能及時堵剿,而予以喘息機會,難免不死灰復燃,捲土重來,我們不但不能私其以鄰為壑之幸,且當凜其除惡未盡之憂。」

九時在省府及省黨部團拜:余講話大意:「江西剿匪軍事可漸告結束,而復興政治即將開始,我們全省上下應一致更努力準備流汗三年,把新江西建設起來。」

四日省務會議,各委員對於公務員被密告吸食鴉片者,須防誣陷,故主張告發人應具切結,余否之,以為如此則無人願為密告。但受理密告人特加慎重即可,群頗疑慮,蕭、吳兩委員並主以德化,不以法偵察,余以屬法治猶不能絕,德感其何可化,仍通過密查嚴辦案。吳委員復言余平日對人言辭太厲害,使人不安,是餘吾之過歟。

七日省府聯合紀念週,余講本年清匪工作如次:剿匪容易清匪難,剿匪用兵,其匪殺人放火而易辦。清匪用法,其匪忍心害理而難知。匪者非也,習於不正之行為者,皆謂之匪人。本廿四年開始的工作,最要緊最迫切的便是清匪。匪有很多種,以前大家的觀念,只認為有槍有砲,殺人放火的共產黨才是匪。然而仔細研究起來,凡是一種行為不近天理人情、不合國法的、胡作非為的人即是匪人。現在大概的可分為五種:

第一種匪是殘匪盜竊。這是大家所明顯認識有槍有砲的匪徒,叫做殘匪,即是指殘存在江西各地的共匪餘孽。他們已經沒有多大力量,現在綏靖公署與本府保安處正在詳細計劃徹底清匪。至於盜竊是指各地所有的明搶暗偷的匪徒,也是我們所應當剷除的。現在南昌附近十裏八裏的地方,常有盜賊的案件發生,顯然是地方當局疏於防範的關係。已經令限南昌縣政府在一個禮拜內破案,如果查辦不出,一定嚴辦不徇。此類案件發生,最初未得南昌縣的報告,後來本席去詢問,他們說這是小事情,不必報告主席。死了人命,搶了錢財還是小事情,要甚麼才是大事情?如果不能如期查明出來,一定是要嚴辦負責人。又如南昌市面上常常發現小偷的事情,辦保甲辦這許久,結果還會盜賊時生,小偷橫行,這定是保甲組織不嚴密,以後要責成公安局與市政委員會把保甲切實辦好,不容許再有小偷的事情發生。

第二種匪是貪官汙吏。貪官汙吏是最高層非為的匪,也是大家所痛恨,如果現在還有這種官匪行為在江西政治上發生,查到了一定要照以前所定的辦法一樣嚴辦。幾年來我們所辦貪官汙吏的案子很多,這些案子都是毫不徇情的嚴厲執行。上面所說兩種匪,是大家都很注意,其餘的三種匪,卻是比較少有人注意。

第三種匪是土豪劣紳。土豪劣紳在鄉下,都是具有相當財產和知識,本應是鄉村中的領導者,然而他們竟任意胡作非為,甚至破壞政府法令。如最近南昌縣辦理土地登記,政府花了钜大經費,舉辦航空測量,測繪正確地圖,以便整理田賦,好容易才在這樣久的時間內辦理完竣。以常情論,一般人民尤其是有知識的紳士,一定要體念政府此種慘淡經營,協助政府早日完成,現在外人都說我國是無組織的國家。第一土地沒有管理﹔第二人民沒有組織﹔第三主權沒有執行。政府既有決心努力測量土地,管理土地,而人民反從中破壞這是從哪裡說起?而且一般三畝五畝地的人,都已遵照登記,而數十畝數百畝的地主竟反對登記,公然在南昌聚眾開會,鼓動反對,經政府幾番說明登記用意,稽延至今,還是抗延不肯登記。這種大地主便是土豪劣紳,他們破壞政府法令,不肯登記的舉動便是匪的非為。我們今年清匪工作,便應將這種土豪劣紳的匪清除。如果土豪劣紳再敢反對土地登記,便應與土匪一樣處罪。

第四種匪是市儈奸商,這種平常亦為大家所忽略,其實市儈奸商的罪惡,並不下於共產黨與貪官汙吏。共產黨與貪官汙吏是有形的匪,市儈奸商是無形的匪,共產黨貪官汙吏是一次次的大貪汙,市儈奸商則是由許多日常的小貪汙積纍成為大貪官汙的,然而同樣都是害民之匪,如政府舉辦營業稅,竟有許多市儈奸商從中作梗。這只是為了他們少數人的利益,而不是為了大眾。這種破壞政府法令,只顧自己利益的人,不是匪是甚麼?以後不顧如何反抗還是照以前的辦法執行。現在是大家活的時候,如果要大家死,少數人活是不行的。我們清匪便要清除這種只顧自己活不顧大家死的市儈奸商。

第五種匪是流氓地痞,現在各縣的流氓地痞,滋生事端,無惡不作,尤以到處活動,控告官吏為能事。官吏做錯了事情被人控告本是應當的,但是告官須有實在的事實,充分的證據,不能亂告,我可以任人控告,然而我以下的官吏,我得要保障他們,沒有事實和證據的誣告,一定要辦反坐,流氓地痞再來任意誣告就要辦流氓地痞的反坐。

以上五種人都是胡作非為的人,即都是匪人,便是我們清剿的目標。以前我們只注意到赤匪盜賊和貪官汙吏,而沒有注意到土豪劣紳、市儈奸商和流氓地痞這三種匪,連講都很少人講到。今年我們對於這五種匪都要切實清查出來,給予根本剿滅。因為江西境內的大股土匪,現在已經沒有了,有的只是這些零星小匪。小匪專靠槍剿是不行的。任何一種生物如果其本身沒有一種抵抗力,拔毒是拔不盡的。所以我們社會上人人要有對殘匪有一種清楚的認識,政府要明是非,社會要辨黑白,若仍使各處都有匪人混跡,則是造匪的因數,依然可以安枕無憂,殘匪也將剿之不盡。貼膏藥只能拔毒不能生肌,現在我們是要拔毒也要生肌。阻礙生肌的便是大家所不注意的土豪劣紳、市儈奸商和地痞流氓這三種匪。因之我們以後對這三種匪更要注意,努力清剿。我們不能否認今日社會是鬼多人少,南昌也不會例外,鬼多的地方會死氣沉沉,正氣不會生長,正氣不生長社會如何能得清明,希望大家在廿四年的清匪工作上切實將上面這五種匪清剿出去,社會才有正氣,社會才有生機。這是我們全省政府以及社會人士應該有的一致的認識。

摘自《海桑集:熊式輝回憶錄》,熊式輝著,洪朝輝編校,明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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