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奇装异服”标准及“合法性”着装界定

裤脚上的阶级斗争:“文革”时广东“奇装异服”与国家规训(中)


  (续前)(三)“匙羹领”、“蝴蝶结”与“封、资、修”

  被访者D,男,小学肄业,60岁,广州造船厂工人,现已退休。他谈到“红卫兵”对敢于穿“匙羹领”的港衫的工人的惩罚时,回忆道:

  那时候如果想把工作服改得时髦点,就会被人称为“封、资、修”,香港亲戚多难得拿一件衣服过来,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要你把它改七改八,完全变了样。你一穿香港稍微时髦点的比如“匙羹领”、窄脚牛仔裤就惨了,就被叫做“封、资、修”,那些红卫兵就拿起剪刀把它从裤脚剪到大腿,那你还敢不敢穿?所以在红卫兵目空一切的情况下,人们的思想就是怕,只能跟着这个社会,要你怎么样就怎么样。○23

  被访者C,女,初中文化,56岁,“文革”期间在广东花县XH公社GT大队插队,现在已退休,之前是广州市某工厂工人。“文革”刚开始的时候,她正读初中,一位同班女同学穿过一件香港亲戚送的带“蝴蝶结”的衣服,这件衣服给她带来了厄运,也对CHT本人的着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隔壁班有个同学穿了一件她的香港亲戚朋友寄给她的,有一个很小的绑带蝴蝶结的衣服,就被当时的积极分子抓了去批斗。首先是剪掉她的蝴蝶结,接着剪她的头发,剪得很难看,然后给她挂上一张写着她的“罪行”的大牌子,之后一大堆人对着她又批又斗,又打又骂。○24

  这件事情给被访者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对被访者带来深刻的影响:

  好像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大家穿衣就变成一个样了。之前可能衣服的颜色都会稍微鲜艳一点,不会那么阴沉,而且可能款式也不那么单一和千篇一律,而且小学的时候我们女孩子都会扎马尾的,那件事之后,我就剪了短发,衣服都很正规。○25

  “文革”期间,如果城市中的个体没有选择军装或者工人装,那么他(她)就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和怀疑,问题直指其阶级归属。受访者D,男,大专,56岁,“文革”初期在广州毛巾厂当工人,之后插队,现为幼儿园园长,他告诉笔者: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如果你不是穿那两种,军干装或者是工人装,那你是什么人呢?别人就会在心里打一个问号!一个大问号啦!就像我们现在看电视剧一样,我想就是囚犯的衣服会特别一些之外,其他人的衣服我们都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不穿那两种衣服,那你是什么人呢?你自己不希望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希望别人去打一个问号,你就自然地去穿那两种衣服啦!○26

  “文革”时期,这种关于“合法性着装”的价值评判体系的唯一提供者是国家。国家利用现有强大的舆论宣教机器和严密的单位制科层管理体系,对“奇装异服”的尝试者和“觊觎者”进行了严厉的社会制裁,因此,普通民众大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最具“合法性”的服装作为自己的日常主要着装,以此建构自身需要彰显、放大或者缺乏的阶级属性,以此表示对“合法性”着装秩序的顺从。这样一来,国家通过特定的着装制度实现了对社会的整合。


  (四)“白西裤”与“资产阶级”和“亚非流氓”


  “文革”期间广东地区居民所穿的裤子一般是“老三色”,即蓝、灰、黑三色,最多还包括有咖啡色,但大都属于比较净色和深沉的颜色。因此,如果有人穿上浅色的裤子,就很容易在一片深色的海洋中被凸显出来。被访者F,男,高中文化,57岁,“文革”时期在东莞插队,现在是退休干部。他回忆:

  只有衬衫是白色,那时候裤子都没有白色的,没有人穿白色的,一穿白裤子,怎么说呢,就好像很资产阶级似的,一洋气一点的就是资产阶级,就像“亚非流氓”了。○27

  “文革”期间,出身不好的个体通常都进行了虔诚的自我改造,他们非常注意与“封资修”划清界线,以提高自己的“安全系数”。《一百个人的十年》中记载了一位出身大资本家家庭的小学教师的故事:

  吾日三省吾身,几乎每天都要想想,今天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惹了领导不高兴;如果有,就觉得这个系数降低了。可是如果今儿说的话,做的事,叫领导表扬了,就觉得这个系数猛增,心里就稳当,踏实,有了安全感。○28

  个体的安全感完全建立在领导的态度和掌控之中,国家控制和国家权力透过各级权力体系渗入个体的日常生活中,个体时刻处于反省与自我剖析的循环往复式纠缠与清算的怪圈。“文革”爆发前,这位小学教师有一条非常漂亮的白西裤,只在宾客云集的元宵节穿过一次。他当时照照镜子,觉的挺好看,但是“事后就觉察这是潜伏在血液里的资产阶级意识露头,必须防微杜渐,消灭它在萌芽中,这条西裤便一直挂在柜里,再没动过,直到‘文革’抄家时被抄走。” ○29他甚至富有创造性地总结出“安全系数”的推算公式:“在单位积极工作争取领导表扬+尽可能普通平常的着装+谨言慎行=安全系数”。○30

  事实上,在“革命至上”的特殊历史时期,人为的着装形象是国家及主流的政治意识形态对个体个性和自由意志的化约,即对多元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化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服装秩序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弱势群体,尤其是政治上处于劣势的社会群体的意愿和诉求往往遭到“革命”的排斥,被淹没在主流价值观和审美观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多数被访者不能清楚地说出这些被视为另类的服装出现的具体年份,同时笔者也缺乏其他的证据支持,不管是广东的地方志,还是其他相关史料,对这个问题都没有明确记载。因此,笔者对这一时期广东地区出现的“奇装异服”也不能给出对应的时间表。


  四、“奇装异服”的标准及“合法性”着装的界定

  20世纪六七年代广东地区判定所谓的“奇装异服”究竟是以什么为标准呢?1964年6月10日《羊城晚报》上以 “广州服装技术学习组” 署名发表的一篇题为《什么样的衣服算是奇装异服》的文章,提纲挈领式地回答了这一问题:

  例如:女装的敞袒胸部的袒胸领、彻底暴露肩腋的背心袖、包紧屁股的“水桶裙”、紧束腰部而故意突出胸部的其他怪样的衣服,都被认为是奇装异服。至于男装的“牛仔裤”(一名“瘦脚裤”)、不男不女的花衬衣也不例外。

  这些怪样的衣服的特点,一是卖弄风情,刺激别人的感官;二是有损健康,不利于肌体的活动。而所有这些奇装异服,又全是从西方抄袭过来的,与我们勤劳、朴素、热爱劳动的社会主义风尚背道而驰。○31

  进一步讲,社会上有关“奇装异服”的标准确立之后,究竟由哪个群体掌握这一标准,又对哪些群体实施规训与惩罚?这就牵涉到群体的分类。“文革”期间,按照阶级出身(即社会给定的政治身份),将民众主要划分为三类人,就本文所涉及的研究地域而言,广东省革委会规定: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贫下中农及其子女属于“红五类”;将戴帽列入改造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原组劳人员,反动、不法资本家等叫做“九种人”,即“黑九类”;“灰五类”指介于革命的“红五类”和反革命的“黑九类”之间的人及其子女,出身多为职员、店员、医生、教师、记者、小商小贩或自由职业者,经济、政治上大体属于小资产阶级一类。○32显然,“红五类”对“灰五类”和“黑九类”的着装是否属于“奇装异服”最有发言权,他们掌握着后面两个群体的日常着装是否符合规范的话语权。一般而言,那些在政治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只能小心翼翼地屈服与顺从。

  因此,这就最终涉及到“文革”时期,国家宣称和规定的“合法性”着装的界定问题。所谓“合法性”着装指作为国家机器涉及的各级干部和作为这套国家机器运行的阶级基础的工人、解放军和农民的着装,即军装、各种“中山装”、工作服和农民的服装。“文革”期间,具有合法性的着装得衡量标准主要是满足“三个有利于”:有利于革命,有利于劳动,有利于工作的简单、朴素和整齐划一的服装。


  五、国家对“奇装异服”的规训机制

  国家对“奇装异服”的规训机制从三个层次分析:政治高压、消费约制和心理控制。

  (一)政治高压

  就普通民众的着装领域而言,国家的政治高压体现在对“奇装异服”的打压中。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树立“政治唯美主义审美观”,加强宣传来诉诸民众的正面响应,反对“奇装异服”;第二,以阶级斗争为名,合理合法地对“奇装异服者”直接采取“革命”行动。

  1.树立“政治唯美主义审美观”,加强宣传来诉诸民众的正面响应,反对 “奇装异服”。

  1964年6月7日,《解放日报》第二版发表了题为《坚决拒绝裁制奇装异服--高美服装点职工勇于保护社会好风气》的一文,它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刊登,这篇报道是针对“奇装异服”而发起的大辩论、大批判。

  讨论是从一件服装式样的争论引起的。1964年5月,有个女顾客到上海高美服装店定制一条呢裤子,要营业员把裤子臀部尺寸量得特别紧,脚管做得特别小,营业员不愿意裁制这种怪式样的服装。女顾客责问:“难道穿小脚管裤子就有资产阶级思想,就会影响社会风尚?”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事后,一个商业工作人员写信把这件事反映给《解放日报》,信末写道:“我们认为高美服装点营业员作得很对,这一‘关口’把得好,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不能让旧社会的奇装异服‘借尸还魂’”。报社发表了这封来信,并加了“编者的话”:“这不仅仅是一件怎样对待什么服装式样的小事情,而是一个要不要抵制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大问题,决不可等闲视之!”文章最后号召读者就此事来信来稿,积极参与讨论,明确个人衣着喜好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的界限”应该划在哪里。○33

  这篇读者来信刊发之后,立即引起了一场全社会对“奇装异服”的纷争和批判。许多工人、人民公社社员、机关干部、商业人员、部队战士、教师、学生、普通民众纷纷写稿、写信发表自己的意见。根据当时《人民日报》的报道,○34 之后四个多月,《解放日报》收到这方面的来稿、来信共有1690多件。许多单位的党、团组织也针对这件事情,通过学习会、谈心会、黑板报、壁报等形式,发动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讨论,○35明辨是非,提高认识。不少读者在给《解放日报》的来信中指出,奇装异服是资本主义产物。在好逸恶劳的剥削阶级和不务正业的流氓、阿飞看来,奇形怪状的服装,正好适应他们荒淫颓废的生活方式和空虚没落心理的要求。而劳动人民喜爱的则是经济实惠、舒适方便、朴素大方的服装。

  这场对“奇装异服”的批判,充分突出和强调了服装的革命色彩和政治意义,迅速波及并影响到全国上上下下,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场针对“奇装异服”的全民“围剿”。《解放日报》当时发表的社论指出,社会主义商业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经济工作。做买卖首先要讲政治,通过商品的购销活动和服务措施,来提倡新的道德风尚和生活作风,以新的东西去战胜旧的习俗。这种强大的政治宣传在普通民众心里烙下了深刻的印迹:

  我们穿衣有一些人敢个性表露出来,有一些不敢,迫于当时那种社会言论,指责,或者当时的家长,因为当时家长比较保守,因为社会上的言论大篇幅都是指责这些所谓穿奇装异服的人,包屁股、小裤脚就是“唔好人”(粤方言,即“不是好人”),当时就有这样的一种怪现象。○36

  因此,“奇装异服”被批判为追求“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具体表现,是“腐朽的、没落的资产阶级思想”在着装上的低级体现。这次关于“奇装异服”的大讨论和大辩论可看作是着装时尚的一个“分水岭”,从此以后,“奇装异服”开始逐渐在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世界中销声匿迹了。

  2. 以阶级斗争为名,合理合法地对“奇装异服”直接采取“文攻武斗”的革命行动。

  根据《人民日报》1966年8月23日的报道:8月20日以来,首都“红卫兵”纷纷走上街头,到处张贴革命传单和大字报,到处集会演说,向一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发动了猛烈攻击。他们还向广大服务行业的革命职工倡议,决不再给某些顾客理怪发、做奇装异服。“卫东服装店”(原“蓝天时装店”)全体革命职工在给“红卫兵”的一封信里写到:

  我们坚决响应你们的革命的倡议,我们完全同意北京二中等“红卫兵”关于反对做港式服装和奇装异服的革命行动,保证以后不加工不出售港式服装和奇装异服。让我们携起手来,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进到一个更广泛、更深入的新阶段。○37

  有些服装店的门上,还贴上了充满革命激情的对联:“革命服装大做特做快做,奇装异服大灭特灭快灭。”横额是:“兴无灭资”。○38 在这种大背景下,“红卫兵”以“破四旧”的名义,对“奇装异服”直接采取“文攻武斗”的革命行动。“文攻”是指理论批判与政治教育。根据《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当时官方批判“奇装异服”的理论依据主要有“阶级斗争新动向”、“资产阶级歪风邪气”、“争夺青年一代”、“否定红卫兵功勋”等。面对民众中出现的“生活小事”论、“无权干涉”论、“无益无害”论、“个人所爱”论、“多看习惯”论、“小题大做”论等言论,开展了“专题学习班”、“现场批斗会”、“红哨兵活动”、“大字报,小评论”等批判行动。“武斗”是指除了“思想纠错”外,还出现了大量极端的行动。一切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服装消费都会给着装者带来冲击,甚至厄运。从政治权力的层面,国家主要对敢于穿 “奇装异服”者进行肉体强制,表现为大大小小的代表国家权力的组织或个体对后者在肉体上的直接侵犯与威胁,如打骂、侮辱、用剪刀剪掉裤脚或者撕烂他们的衣服等。在很多被访者的陈述中,笔者听到各种“革命积极分子”在单位门口用啤酒瓶来度量青年职工裤脚管的大小的故事,一些单位请来校外红卫兵采用“强迫行动”等事情也屡见不鲜。

  显然,强大而统一的舆论工具和宣传媒介,在国家打压“奇装异服”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一方面,在思想舆论受到牵制,信息封锁的情况下,党的宣传机器独大,唯一的革命理论和政治唯美主义审美观被广泛宣传与灌输,其他价值观遭到批判和打压,从而比较容易形成一种规范的着装秩序和服装政治;另一方面,普通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头脑中一旦被植入上述观念,会产生出一种实践主流话语所倡导的需要观和消费观的强烈愿望。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接受或受其影响的普通个体,尤其是那些各条战线和行业中的先进分子在这种导向的指引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这种价值观的“传声筒”和“卫道士”。实际上,在当时的革命生活中,这些思想和观念无限复制着,通过这种多重复制,国家倡导的观念和思想意识得到强化和再生产。基于此,政治的高压得以直接调教和规范着民众的私人生活领域。(未完待续)

注释:

23 出自笔者2006年9月6日在广州对被访者S34-DWZ的访谈笔录。
24 出自笔者2005年8月19日在广州对被访者S3-CHT的访谈笔录。
25 同上注。
26 出自笔者2006年10月3日在广州对被访者S44- DWL的访谈笔录。
27  同注?。
28  冯骥才:《一百个人的十年》,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178页。
29  同上注。
30  同上注。
31  广州服装技术学习组:《什么样的衣服算是奇装异服》,载《羊城晚报》1964年6月10日,第2版。
32  饶展雄等(编):《广州市志·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66年》,广州市地方志网,http://59.41.8.134:8080/dfz/main.jsp?type=1&id=01,2006年4月18日访问。
33  顾志辉:《坚决拒绝裁制奇装异服--高美服装点职工勇于保护社会好风气》,载《解放日报》1964年6月7日,第2版。
34  《上海广大人民积极参加抵制奇装异服的讨论 发扬无产阶级优良传统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作风》,载《人民日报》1964年11月14日,第2版。
35  在讨论过程中,一些一度追求奇装异服,走向堕落边缘的年轻人,以亲身经历控诉了在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侵蚀下,追求奇装异服对自己的危害。经过这一时期讨论,在上海广大市民的心目中,穿奇装异服已经成为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至于那位同高美服装店营业员发生争执的女顾客,也在这场讨论中端正认了认识。她主动去《解放日报》社向报社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一定要在组织和周围同志的帮助下尽快进步。
36  出自笔者2006年10月27日在广州对被访者S50-CHJ的访谈笔录。
37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浪潮席卷首都街道 “红卫兵”猛烈冲击资产阶级的风俗习惯》,载《人民日报》1966年8月23日,第2版。
38  同上注。

孙沛东,共识网,修改版出自《开放时代》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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