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辛亥前后南京司法判案实录》出版


4月23日,记者从市档案馆获悉,由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师范大学、江宁区档案馆编辑的《辛亥前后南京司法判案实录》,由九州出版社正式出版。

  我市文化重点工程又出精品力作。4月23日,记者从市档案馆获悉,由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师范大学、江宁区档案馆编辑的《辛亥前后南京司法判案实录》,由九州出版社正式出版。这也是市档案馆开启记忆之门——重点编研工程的第6本书。该书共分为10本书,每本500页,全书长达5000页,堪称一部“大书”。书中收录了辛亥前后100个南京司法审判历史档案原件影印,这批档案因年代久远,保存不易,并且首次向社会公布,弥足珍贵,可以为今天司法审判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据了解,系统而全面整理出版清末民初的司法审判案例,这在国内学术界、法律界尚属首次。

  参与本书编辑的南师大法学院院长李力教授说,清末明初,是一个改朝换代历史,社会发生巨变,此次选择100个司法判例档案,共选取民事案件57件,刑事案例43件。这些案例在样式上基本完整,包括了起(上诉)状、立案、审判、判决等法律环节,涉及司法人员培训制度、陪审员制度、传票、律师辩护、法庭辩论、法律文书撰写等,可以完整看出民国司法制度按照西方法律程序进行司法审判的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不少案件审理法官水平很高,判词以今天眼光看,写得非常漂亮,有的典型案例已制作成课件,成为高校培养学生鲜活生动的教材。”

  参与此书编辑的执行主编刘峰介绍,南京市档案馆现有馆藏民国时期司法档案17万卷,如何在浩如烟海档案中选取最有代表性案例,成为一个课题。据悉,在2年编辑过程中,市档案馆、南师大、中国历史档案馆专家学者们最终定下了一个原则:既体现时代变迁特点,又突出地域特色。收入书中的100个案例,均是从市档案馆以及所属的江宁、浦口、六合、溧水等区县档案馆藏司法档案中精选而出,时间跨度为1909年至1913年,正好辛亥前后历史时期,因此本书定名为《辛亥前后南京司法判案实录》。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该书最早的民事案例是《余述瞻与杨协堂骗欠货银不偿纠纷上诉案》,时间是1909年12月27日——1911年2月24日;最早的刑事案例是《阚志贤家被盗案》,时间是1911年1月29日——3月8日;最晚的刑事案例是《黄竹舟等毁署抢物案》,时间是1913年11月20日——12月。这些案例均采用影印件,未作剪辑、删改,保留了历史的原貌。

吕宁丰,南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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