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毛家祠堂”文過飾非的愚民文本
《新史記》 柳江
胡喬木、鄧小平關於毛澤東之爭
1981年2月上旬,準備提交給六中全會討論的決議稿子搞出來了,胡耀邦看後,認為這種思路不行,報告鄧小平,提出是不是由他也組織一個班子來起草一個決議稿子,鄧小平說:“好嘛,兩個攤子,各搞各的嘛。”3月初,胡耀邦拿出一份鉛印的《口頭彙報提綱(草稿)》,決議的題目改為《關於建國以來的黨的若干歷史問題和歷史經驗的決議》,被鄧小平當場否決。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討論、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就成為一份為罪惡累累的“毛家祠堂”文過飾非的歷史文件。據說,不僅幾千名高級幹部,就連不贊成胡耀邦修改方案的《決議》起草小組組長胡喬木,也不同意鄧小平對毛做三七開的評價。在起草過程中,這位“不可一日無君“、長期跟隨毛澤東、“反擊右傾翻案風”中批評過老鄧的党的第一理論家,與成為中共新的大族長的鄧小平,也發生了激烈爭執。
胡喬木認為,毛不是馬克思主義者;十七年毛領導我們幹的不是科學意義上的社會主義,而是民粹主義,他主張應該把毛在“文革”中迫害老同志作為教訓寫入決議。鄧小平堅持只能說毛功大於過。 “過”也是馬克思主義者所犯的錯誤。寫錯誤,要宜粗不宜細,只能這樣。他十五、六次發表指示,召見起草小組(包括單獨找胡喬木、鄧力群),越說越嚴厲,最後發脾氣:“這個問題不能解決,《決議》寧可不做!”
胡喬木親筆寫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一節之後,稱“病”了。比他更左的鄧力群接任了起草小組組長。4000人討論草案,據說只有胡喬木起草那一節沒怎麼改動,其他各節進行了反復修改。但是,無論怎麼改,《決議》的核心都是:評毛只能遵照鄧小平的三七開。就連 “徹底否定的文革”,也只是荒唐地定了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毛的彌天罪惡仍舊被掩蓋。
《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就這樣成為了阻礙全黨思想解放最大的“凡是”,作用與《四項基本原則》旗鼓相當。
《決議》通過之後,胡喬木“秉筆直書”寫了十六條保留意見上交(後又收回)。除了堅持他自己對毛的評價,還堅持毛領導中共在國際共運中犯了“左”的錯誤。雖然,以後胡喬木又跟著鄧小平“清污”、批周揚、反“人道主義”和“異化”、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批胡耀邦,不遺餘力,但他一生仍舊留下了可圈可點之處。1989年1月,他訪美之前請鮑彤到他家,徵求鮑對他書面準備的回答美國記者提問的意見,談話中,胡喬木說:“‘四項基本原則’站不住,一定要從憲法裡刪去。”鮑彤沒有回答,因為,此前鮑彤就聽趙紫陽講過,胡喬木有這種看法。胡喬木送鮑彤上車後,又敲敲車窗,囑咐:“我關於‘四項基本原則’的話,不要對其他人講。”這大概是這位一生有“左王”之稱的中共理論家道德文章的一大亮點,另一個亮點,當然是他的“十六條”。
歷史經過了三十年,今天道德文章遠遠不如胡喬木的中共的“黨史專家”們,竟然繼續搬著這篇鄧記文過飾非的“決議”,繼續為“毛家祠堂”塗脂抹粉。他們做的,都是今天最高政治的需要。無論江澤民,還是胡錦濤,無論習近平,還是李克強,他們的執政合法性都來源於“毛家祠堂”,來源於暴君毛澤東。(《新史記》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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