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甘肅大饑荒中人吃人絕非個別案例



《名星》依娃

9月4日,北美華文作家協會紐英蘭分會和哈佛中國文化工作坊在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聯合舉辦了演講會,邀請旅美作家依娃演講“我寫《尋找大饑荒幸存者》”。《名星》雜誌經授權全文刊登依娃的演講稿如下。

人相食是指人吃人。人在極端飢餓的情況下,吃食同類的身體以維持自己的生命。

“餓 死這麼多人,歷史要寫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書的!” 1962年初夏,國家主席劉少奇在大饑荒過後這麼對毛澤東說,令龍顏大怒,被後來的文革迫害致死。都到了國家主席承認、驚慌、不安的程度,可見大饑荒中的 人相食到了何種地步?近年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人吃人的絕密文件也曝光出來,什麼地方、誰吃誰、怎麼吃的、記錄得非常詳細,在谷歌上就能找到。

2014 年5月,我專程去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調研,那里大多數為回民,信仰伊斯蘭教。民風樸實,待人熱情。我來到和政縣卜家莊吊灣村,78歲的馬法土買對我說: “在三十里鋪,我的娘家,一個阿娘吃了人家五個人。我親眼看見的。先是兩個兒子餓死了,她吃上了,她的老漢,就是男人餓死了,她也剁著吃上了。後來她餓得 沒有辦法,就攆自己的小丫頭,小丫頭也跑不動,她自己也跑不動,最後還是把丫頭剁死了。那家里地上、牆上、炕上都是血。她把丫頭就吃上了。我們去地裡背 糞,看見地上都是骨頭,丫頭的頭髮掛在牆上,我們就給埋了,這是我們回族的習俗。”我問馬法土買這個阿娘活下來沒有,她說:“她後來到食堂去打飯,食堂的 人罵'你滾遠些,把你吃過人肉的碗拿遠些。髒死了。'她哭她求,人家還是不給,這個阿娘最後還是餓死了。”這個阿娘吃了自己家五口人,最後還是餓死了。


本文作者著有《尋找大饑荒倖存者》。(明鏡出版社)

和 政縣新營鄉河沿村67歲的馬希武,當過隊裡的會計,比較有文化,當年的事情記得清清楚楚。他說:“我們這個自然村本來有400多人,餓死了200多,一半 還多。吃人的事情有,誰吃的,叫個啥我都知道。那是人餓的沒有辦法,白天埋了死人,晚上偷偷挖回來,煮上就吃了。吃人的一個叫馬應海,還把剁碎的死人肉放 在缸裡,他再也沒有地方可藏。因為懷裡揣了一個娃娃胳膊掉下來,被村里的人好好打了一頓。還有一個吃了人肉的叫馬胡塞尼。”我很委婉地問:“你們回族人有 沒有吃人的傳統?比如藥補?迷信?”馬希武說:“沒有,沒有,就是因為餓,他不吃他就要死。”

但 是由於當時嚴控的政治環境,人吃人被說成是“特殊案件”、“破壞屍體”、“階級報復”等。更多的人相食事件並沒有報案、記錄。我所調查、記錄的大部分是吃餓死的人,也有殺了活人吃肉的案件。但是他們吃人的唯一原因:饑餓難耐,人肉成了他們為多活幾天唯一能找到的“食物”。(《名星》第10期)


“我寫《尋找大饑荒幸存者》”(連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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