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1日 星期四

過去對魯迅兄弟決裂的解釋都不可信


《明鏡月刊》孫乃修

關於周作人魯迅弟兄決裂,有兩種解釋,一種是“經濟”或“金錢”說,一種是“聽信讒言”或“弟兄誤會”說。這些說法都迴避決裂的真實原因。

許 廣平《魯迅回憶錄》“所謂兄弟”一文,持經濟說和金錢說。這觀點來自魯迅自辯。魯迅對她說:“在八道灣的時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給二太太(周作人之婦,日 本人,名叫信子),連周作人的在內,每月約有600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請日本醫生來,過日子又不節約,所以總是不夠用,要四處向朋友借。有時借到手連忙持 回家,就看見醫生的汽車從家裡開出來了。”“我用黃包車運來,怎敵得過用汽車帶走的呢?”

此言令人納悶:一,許廣平用魯迅話,所言皆是魯迅對周作人一家發的經濟或金錢方面的牢騷。照這邏輯,應當是經濟受損者魯迅主動與作人分家或決裂才是,為何偏偏是佔盡金錢便宜的對方斷然與魯迅絕交呢?



羽太信子與周作人夫婦。


二,照魯迅這說法,純屬經濟和金錢問題,這很簡單,以“親兄弟、明算帳”態度,分開過就是了。周作人為何不寫分家信,卻要寫這麼一封別有所指的信、不讓魯迅進他後院?這能用經濟說或金錢說解釋嗎?

三, 照魯迅這說法,他的收入都交給弟媳信子(這話誇張),總被信子揮霍,魯迅到處為家裡借錢(這話亦誇張),而且有病總請日本醫生(魯迅生病也看日本醫生), 那麼,若出於經濟和金錢考慮,作人和信子決不應當與魯迅決裂,因為魯迅每月工資300元“全行交給”信子,作人夫婦既然錢總不夠用,那麽與魯迅決裂,不是 把搖錢樹趕走了嗎?(《明鏡月刊》第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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