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

到殺人的日子中國人興奮像過節



《新史記》馬雲龍


中國的志願軍唱著“雄赳赳,氣昂昂”的戰歌跨過鴨綠江大橋的這一天,劉賓雁正在開往莫斯科的火車上。

劉賓雁奉召前往的原因,也和中國決定“一邊倒”有關,剛剛成立的團中央(當時還不叫“共產 主義青年團”,而叫“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準備辦一份《中國青年報》,還要辦一份給少年兒童看的《中國少年報》,成立了籌備組,籌備工作的第一項要務 就是到蘇聯去,學習“老大哥”辦青少年報紙的經驗。

此次蘇聯之行,為他定下了兩樁“終身大事”:一是決定了他回國後就調入《中國青年報》,從此成為終身的職業新聞人;二是通過和朱洪的親密接觸,雙雙墜入情網,當時賓雁25歲,朱洪21歲,不久他們就成了終生伴侶。


1950年冬,熱戀中的劉賓雁和朱洪在斯大林故居前合影。

年 輕的劉賓雁當時面臨著空前多的選擇機會。想當官的話,他已經擁有了進入“高幹”行列的革命資歷,青年團又明言是黨的後備軍和人才庫,再加上他有文化、懂外 語、要文才有文才,要口才有口才,在以“大老粗”為主體的幹部隊伍中,可謂鳳毛麟角,出類拔萃。而共產黨剛剛進城,百廢待舉,百業待興,到處都需要人才, 以他這樣的條件,到哪裡都是搶手貨。他在地下黨時期的戰友和在東北時期的同事,很多都走上了仕途,後來有不少都飛黃騰達了。可他偏偏不想去當官,一門心思 只想當個記者——13級幹部都可以當個司局級的官了,可13級的記者連一個人也指揮不了,只能指揮自己手中的筆——後來才知道,連這支筆也不由他當家。想 當家的話,就隨時可能招來雷霆之禍。

這豈不是“誤入白虎堂”?好像是。然而不是緣於別人的誤導,而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的選擇。

在 “抗美援朝”戰爭的同時,國內開展了聲勢浩大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北京城南的刑場上一次殺人就有百十人,一個一個槍斃太麻煩了,就用機關槍剿滅。這是劉 賓雁從小厭惡的場面,他兩三歲時在瀋陽就看過處決一個女土匪的場面,在哈爾濱還見過拉著一個壯年男子上刑場遊街的馬車,那男子五花大綁,背插亡命旗,直立 在馬車上呼叫謾罵,還唱著賓雁當時聽不懂的歌,似乎毫無懼色。從此,賓雁終生不願再看這種野蠻血腥的殺人儀式。

可 他感到奇怪的是,中國人遇到殺人的日子總像過節一樣興奮,前呼後擁,爭睹為快。從明末搶食袁崇煥的骨肉,到清末爭食秋瑾的人血饅頭,乃至現代涌向刑場看熱 鬧,似乎已成不變的傳統。到了80年代初,重新走上記者崗位的賓雁還曾採訪過張志新的事跡,但他終於一個字也沒寫——因為有人已經寫了,也因為那割斷喉管 的情節太殘忍、太血腥,讓他不忍下筆。而這“鎮反”運動全國一共殺了多少人?據統計,全國公開宣布判處死刑的有71.2萬人,而國外的硏究數字是280萬 (莫斯科電台的數字)到300萬之間(法國外交官傑奎斯·圭拉麥的數字)。毛澤東說,“鎮壓反革命,殺100萬,極有必要”,這一句話就讓有百萬之眾的人 頭落地。其中有不少是已經投降或起義的國民黨軍人和國民黨員,毛後來輕鬆地說了句:“可能有錯殺的。”

1952 年的一天,在中青報的編委會上發生了一次討論:有人提出來,一個黨員對服從黨的決定是否應有個限度,因為歷史證明,黨有時也會犯錯誤的。有人比喻:如果上 級讓你去殺人,你也去殺嗎?這時有個延安時期的老幹部決然回答:“也要去殺!”這聲嘶吼讓賓雁聽得頭皮發麻:“鐵的紀律”有時是要這樣執行的。(《新史記》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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