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軍閥為何給毛澤東兩萬大洋鉅款


《新史記》馮勝平 專稿

 
督軍和布衣交情匪淺

軍閥譚延闓為什麼要給毛澤東這筆鉅款呢?

譚延闓(1880年-1930年)字祖安、祖庵,號無畏、切齋,湖南茶陵人,曾經任兩廣督軍,三次出任湖南督軍兼省長兼湘軍總司令,授上將軍銜,陸軍大元 帥。曾任南京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1930年9月22日,病逝於南京。去世後,民國政府為其舉行國葬。有“近代顏書大家”之稱。著述有《祖庵詩集》 等。蔣介石和宋美齡結婚,譚延闓為介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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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延闓


從民國至今,寫顏體的人沒有出譚延闓右者。中山陵半山腰碑亭內巨幅石碑上“中國國民黨葬總理孫先生於此”兩行巨大金字,即為譚氏手書。1920年夏,驅張 運動成功,毛澤東率驅張赴京代表團回長沙,譚延闓親臨火車站迎接。同年9月9日,毛與同仁創辦的文化書社開張,譚又帶軍樂隊前往祝賀,贈親筆書寫“文化書 社”金匾一幅。譚延闓和毛澤東,一個是湘軍總司令、湖南省長兼督軍,一個是一介布衣,此種交情,實非路人所有。鑒於這種關係,私贈兩萬大洋,且不問錢去何 處,當在情理之中。

順便說一句,9月9日是毛澤東生命中的重要日子,和他結下終身不解之緣。1920年9月9日,開辦“文化書社”;1927年9月9日,發動“秋收起 義”;1935年9月9日,與張國燾草地分手、率軍連夜逃離,毛稱之為他“一生中最黑暗的日子”;1976年9月9日,毛澤東撒手人寰。

毛澤東和譚延闓的交情,源於驅張運動。1919年,湖南人發動湘人治湘,驅逐張敬堯。運動中,毛澤東衝鋒陷陣,嶄露頭角,真正受益人則是譚延闓。護國戰爭 時,譚延闓為排斥外省軍閥控制湖南,提出“湘事還之湘人”口號。袁死後,譚任湖南省長兼督軍,長沙卻長期為皖系軍閥支持的張敬堯佔據。毛澤東的驅張運動, 與譚延闓的政治綱領不謀而合。1920年6月11日,直皖戰爭即將爆發,皖系無力挽回張敬堯的失敗。當晚,張敬堯出走,湘軍前鋒部隊進入長沙;17日,譚 延闓回到長沙,正式主政湖南。

與此同時,毛澤東在上海章士釗處拿到兩萬大洋。贈受雙方保持低調,從未向社會公佈。錢的來源是譚延闓,目的是“應酬在滬的同鄉”。



非常可能,兩萬大洋(以下簡稱“譚款”)是譚延闓給毛澤東的政治酬勞,因為很難想象一個軍閥會匿名以巨款資助留學生。當然,資助勤工儉學是一個極好的名目,政治上正確,無論譚延闓、章士釗還是毛澤東,日後都會願意把它作為兩萬大洋轉手的理由。

《年譜》上卷第60頁寫道:1920年6月,“毛澤東為組織革命活動以及一部分同志去歐洲勤工儉學,急需一筆數額較大的款項,在上海找章士釗幫助。章士釗當即熱情相助,發動社會各界名流捐款,共籌集兩萬銀元全部交給毛澤東。”(7)

這是為尊者隱的歷史曲筆。沒有什麼“社會各界名流”,只有一個躊躇滿志,剛剛拿下長沙的譚延闓。他的政治圖謀剛巧與毛澤東此時的人生軌跡相交。

1920年6月的毛澤東,還不是馬克思主義者。積極推動“湘人治湘”,他政治活動的重心不是建立共產黨,而是湖南自治。翻閱《毛澤東年譜》,我們看到:

6月9日,毛澤東在上海《時事新報》發表《湘人為人格而戰》,宣稱,“湘人驅張,完全因為在人格上湘人與他不能兩立”。(8)

6月11日,在上海《時事新報》發表《湖南人再進一步》,指出,“湖南人應該再進一步,努力為‘廢督運動’”。(9)

6月18日,發表《湖南人民的自決》,“湖南的事,應由全體湖南人民自決之。贊助此自決者,湖南人之友。障礙此自決者,湖南人之仇。” (10)

6月23日,致信湘籍老同盟會員、上海報人曾毅,闡明湖南改造的要義在於“廢督裁兵”、“建設民治”。(11)

6月30日,致信羅章龍,告以在上海的見聞。信中談到要將湖南的事情辦好,搞自決自治。” (12)

儘管毛澤東聲稱,“到了1920年的夏天,在理論上,而且在某種程度的行動上,我已成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 (13)但直到這一年11月應陳獨秀函約,創建長沙共產主義小組為止,他沒有發表過任何馬克思主義的言論,事實上還醉心於湖南獨立運動。9月3日,毛在長 沙《大公報》發表《湖南建設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一文,提出分省建立共和國的主張。(14)大約從這時起,毛在政治上和譚延闓分道揚鑣:批評譚的 “湘人治湘”是官治,不是民治。由於對湖南獨立運動失望,毛澤東開始尋求新的道路,逐漸接受了馬克思主義。

毛澤東沒有“挪用公款”

關於兩萬大洋,學者錢文軍寫道:“查當年銀元比價,每銀元值白銀0.6148關兩;時價美金0.7624元。兩萬銀元值1.5248萬美元。查中國火柴工 業史,當時天津北洋火柴廠開業資本 恰好二萬元,尚不是銀元。……可見兩萬銀元確係一筆巨款。問題是,這筆錢是章士釗以助青年留學歐洲募集的,合法的用途只能是資助留歐學子,其餘都算挪用贊 助款。接著查閱《年譜》,至‘7月初離滬返湘’,之後也沒有送別留歐學生更沒有贈款之記錄,‘一部分同志用這個錢去了歐洲’之事自然無法談起。截至 1920年底,通過各種途徑先後赴法勤工儉學的湖南學生共有346人,在全國赴法學生總數1576人中佔22%,在全國各省分中僅次於四川,居第二位。如 此之多留法學生,而且新民學會就有18人之多,歌頌毛之文章亦不少,竟沒有發現一個人提及他雪裡送炭的恩德,或者這幫傢伙全都忘恩負義了?”(15)


錢文軍先生提供了許多重要信息,邏輯也自洽。問題是他相信了毛澤東的自述,沒有弄清這筆錢的真正來源。如果錢真是章士釗為資助勤工儉學從“社會各界名流” 募集的,毛以後的做法當然是“挪用公款”;但如果錢來自於譚延闓為“湘人治湘”而設立的政治基金,由章士釗監管發放,則是另外一回事。既然不是“公款”, 自然也就無所謂“挪用”。

顯然,毛澤東沒有對章含之說實話,他也不能說實話。還債的故事發生在1963年,那時毛澤東早已被供上神壇,不曾、不會、也不能犯任何錯誤。偉大導師怎麼會拿軍閥的錢?英明領袖的人生軌跡怎麼能同反動軍閥重合?這些問題不要說提出,想想都是犯罪!

其實,關於兩萬大洋的傳聞,在當時就很流行。1920年7月14日,身在法國的羅學瓚,給毛澤東寫信:

注釋:

7,《毛澤東年譜》,上卷,60頁。
8,同上,59頁。
9,同上,59頁。
10,同上,59頁。
11,同上,60頁。
12,同上,60頁。
13,同上,57頁。
14,同上,63頁。
15,錢文軍《兩萬大洋到哪裡去了?》,凱迪社區·貓眼看人,2013年12月23日。

(《新史記》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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