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記》馮勝平 專稿
兩萬大洋花在哪裡?
既沒用於勤工儉學,也沒用於建黨和秋收起義,那麼,兩萬大洋到哪裡去了呢?
1) 創辦文化書社:1921年4月編印的《文化書社社務報告》第二期記載了至1921 年2月27日為止,全部文化書社30位個人股東連同大公報館,合計投資股本金692大洋另6角3分5厘細目。其中,最大股東姜濟寰三次入股228大洋,長 沙總商會會長左學謙投股200元。毛澤東1920年10月17日投股一次,交納光洋10元。(23)
2)娛樂旅遊:1920年秋,“同十幾位新民學會的會員發起組織星期同樂會。每至星期日,到長沙近郊名勝古跡,如天心閣、水陸洲、碧浪湖等處聚會遊覽。”11月,“因工作過於勞累,作短時間休息,到醴陵、萍鄉考察遊覽。”(24)
3)同楊開慧結婚:宣稱“不做俗人之舉”,毛澤東和楊開慧沒有大辦婚事。
查《年譜》,沒有毛澤東投資股票、房產或實業的記錄,相反,倒有一擲千金、免除債務的記錄。
1921年春節,毛澤東回到韶山,以特有的方式,結束了父親毛順生生前開辦的“毛義順堂”的錢莊生意。(25)
為了融資,毛順生晚年搞了自己的IPO——發行“毛義順堂”股票。毛澤東的堂弟毛澤連回憶說:“毛順生很會做生意。後來,光靠銀元、銅錢來周轉經濟不夠,就 自己出了一種‘義順堂’的票子,代替貨幣。票子是紅色的,別的票子人家不要,只要是‘義順堂’的就要。”(26)毛順生發行“毛義順堂”股票,把鄰里鄉親 的餘錢收集起來,以期增值;發給雇工,作為工資,可以代替銀兩;發給生意同行,又成為定金,或者物值。
1920年1月21日,毛順生去世。次年春節,毛澤東回鄉,對父親創下的這份產業作了清理:“我們欠人家的錢一次還清,人家欠我們的一筆勾銷。”(27)換句話說,毛順生私人集資開錢莊,毛澤東接手後,放的債不要了,欠的債一次還清。如此理財,非毛莫屬。還好毛順生集資的範圍只限於鄰里鄉親,否則縱有兩萬大洋,也不夠他折騰。
按毛澤東的吩咐,毛澤民向持有“毛義順堂”股票的人們發出通知,限定時間以現金全部贖回。至此,“毛義順堂”股票退出了歷史舞台,毛澤東的兩萬大洋也盡數散光。(28)
非常可能,當時毛家生意並無虧空,不必用銀子填補。他只是受共產主義影響,想分自己家產,但因為生意是錢莊,又不便討債,所以才需要兩萬大洋——一般生意或土地,送掉就是了,而錢莊不行。此外,也不排除毛想爽一把,與過去歷史切割:即是飛來橫財,散去反而心安。
毛澤東(右一)毛澤民(左二)毛澤覃(左一)與母親合影。
在這裡,我們看到毛澤東對錢的態度。這一態度,終生未變。據邱會作回憶,毛澤東堅持中國“絕不做軍火商”,對外援助“凡屬於武器裝備軍需類的東西就是白給, 受援國不必付錢!其它戰略物資不要錢的也很多。”他對受援國的領導人說:“借錢是要還的,這是寫在紙上的,但不能逼債!你們今後還得起就還,還不起就不用 還了。我毛澤東活著是這樣,我死了以後也是這樣。中國今後若是向你們討債,你們就說,毛澤東活著的時候說過,還不起就不用還了!若是逼債,你們就不給,就 說毛澤東有言在先嘛,不用還了!”(29)
1959年,李宗仁回歸大陸前,主動表示願將一批收藏的字畫文物捐獻祖國。他告訴程思遠,這些文物,是他花了11萬多美元購買的。文物運到北京後,故宮專 家鑒定,發現這批字畫大部分是贋品。按當時行情計算,最多值3000美元。這與李宗仁說的11萬多美元,相差太懸殊了。周恩來獲知情況後也很意外,經反覆 考慮,決定給李宗仁3萬美元,並將此事報告了毛澤東,請毛定 奪。
毛澤東聽後哈哈大笑,慷慨地說:“他說11萬多,就給他12萬!這叫‘投石問路’嘛!”於是,周恩來讓劉仲容設法將12萬美元現鈔交到李宗仁手中。李宗仁十分高興,連聲稱讚:“共產黨不簡單,是識貨的。” (30)
毛澤東知道,李宗仁獻的不是文物,是自己。此時的李宗仁,還值12萬美元。(《新史記》18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