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何蜀:对“文化大革命”历史分期的思考(下)
第二阶段,从1966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到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群众性造反、夺权和全面内战阶段”。
这一阶段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开端。10月1日,《红旗》杂志十三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路上前进》正式提出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概念;10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军委、总政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紧急指示》,在全国掀起历次政治运动中从未有过的大规模平反浪潮,极大地鼓舞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以至以前政治运动中受过打击、压制的人们起来造反;10月9日至28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主题的中央工作会议,刘少奇、邓小平被迫作了检查;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的总结报告,集中批判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在报告中,长期以来束缚社会弱势群体的“家庭出身”问题被明确宣布为“反动血统论”予以严厉谴责,这个报告经毛泽东批示大量发行,并经造反派群众组织广泛翻印,迅速传遍全国。
这一系列史无前例的变动,导致全社会掀起群众性造反狂潮,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到1966年底或1967年初相继陷于瘫痪状态,“文化大革命”的领导力量第一次不同于以往历次政治运动,“党的领导”只剩下了毛泽东与“无产阶级司令部”在发号施令,因此当时不得不提出“党的领导就是毛泽东思想的领导”这样的说法来圆场。各地都出现了相当程度上的“半无政府状态”。尽管各地驻军为稳定局势发挥了一些作用,有的地方或部门还实行了军事管制,但驻军或军管会都缺乏足够的权威,在各地通常只得到一部份人拥护而遭到另一部份人反对,甚至还不断遭到一部份造反派的嘲笑、批判和冲击,有的军管会还被迫作出检查,遭到改组、撤换。
这一阶段的“革命动力”和“革命对象”与以往历次政治运动相比有了极大的改变,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交换了位置。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各级党委视为“右派”、“反革命”,内定为“三、四类”的一些人,这时却被“无产阶级司令部”视为“左派”、“革命先锋”。尽管在1967年2、3月里各地曾一度展开了大规模的“镇反”运动,许多曾在前一阶段被党委或工作组打成“反革命”的造反派,这时又被重新打成了“反革命”甚至关进了监狱,但是很快就因“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干预,“镇反”遭到否定,全国掀起了又一次大规模平反浪潮。1966年10月以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平反是由各级党委或工作组进行的,而1967年4月以后的第二次大规模平反则是由各地驻军或专政机关(公安局或公检法军管会)进行的,这更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史无前例之举。这就更有力地促进了群众性造反浪潮的高涨和社会动乱的加剧。
此外,“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些旧案也被翻了过来。如在“文化大革命”前被认定有“反动言论”的精神病人陈里宁,由中央文革小组接出精神病院宣布平反,并被宣传为反对刘少奇的“英雄”,经整理后的陈里宁《狂人日记》得到全国各地造反派小报转载,按照其“英雄事迹”编写的话剧《新时代的狂人》在许多地方上演。尽管陈里宁的“事迹”很快就被否定,但此案在当时的影响却不可低估。又如曾在“四清”运动中被中央下令全国推广的“桃园经验”(刘少奇之妻王光美率领工作组在河北省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进行“四清”的经验),这时被定性为“假四清,真复辟”而彻底否定,当年被工作组定为“坏份子”并开除了党籍的桃园大队党支部书记吴臣,这时由当地支左、支农部队召开万人大会宣布平反,《解放军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联合采写的长篇调查报告在全国大报刊登,电台广播,轰动一时。在山西省昔阳县,1964年10月被“四清”工作队打成“反党分子”、“宗派活动分子”(时称“十月事件”)遭到批判、处份的原县委干部拉起队伍成立了“十月事件受害者捍卫毛泽东思想决死队”,在陈永贵支持下翻案并且与陈永贵一起夺了县委、县人委的大权。当时影响极大的,还有经毛泽东亲自批准翻案的四川“刘、张”——刘结挺、张西挺夫妇的案件,文革前刘结挺被撤销中共宜宾地委书记职务并开除党籍,张西挺也受过处份,文革初他们以“受李井泉迫害”为由到北京告状,受到中共中央重视,1967年4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宜宾地区刘结挺等平反的通知》称:“关于四川省宜宾地委刘结挺等同志的案件,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十分关心,并指示周恩来同志同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找双方有关人员来京,加以处理。”中央认定刘结挺、张西挺等是“坚持党的原则的好同志”,他们的案件是“李井泉一手制造的,经邓小平、彭真、杨尚昆批准的冤案,完全颠倒了黑白。”随后中央任命刘为四川省革委会筹备小组副组长,任命张为筹备小组成员,两人一跃而为“毛主席的好干部”……
在这种形势下,许多地方过去受批判、打击的老“右派”、老“右倾”、“四清”下台干部,甚至建国初期受过错误处理的人们,纷纷起来上访、告状,要求平反,有的甚至扯旗造反或成为造反派组织的幕后“高参”。四川省一些在以往政治运动中受过错误处理的老红军、老干部、老地下党员因为相互串连上访告状翻案,后来被捏造出一个所谓反动组织“三老会”,成为四川清查“五一六”的打击重点;山东省的所谓“右派翻案集团”则成为山东清查“五一六”运动中的全省大案。
以往的“革命动力”,在这一阶段则有许多变成了受批判遭打击的“革命对象”,最为典型的,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喧嚣一时,全由“根红苗正”的“红五类”(而且主要是“红五类”中自视为当然“革命接班人”的领导干部子女)组成的“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和完全由“政治可靠”的荣誉、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组成的反对造反派的哈尔滨“荣复军”,竟被中央公开宣布为“反动组织”加以镇压;其他许多地方由以往的“革命动力”组成的群众组织,如上海的“工人赤卫队”,成都的“产业工人战斗军”,重庆的“工人纠察队”,长沙的“红色政权保卫军”,武汉的“百万雄师”等,都被“无产阶级司令部”认定为“受走资派蒙蔽、操纵的保守组织”,《人民日报》还公开发表了几位上海工人赤卫队队员声明退出赤卫队,承认自己“站到了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上”的《向毛主席请罪书》。
这一阶段还不时从高层领导内部“揪出”新的“革命对象”,如一度名列中央领导人第四位的陶铸,中央文革小组前期的一些成员,领导军队文革运动的刘志坚、萧华等人,以及“王、关、戚”,“杨、余、傅”等等。昨天还是“无产阶级司令部”领导成员,今天就变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反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这样的“一方诸侯”,因“七二0事件”被打倒后,《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系列社论中甚至有一篇用了这样的标题《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这一阶段的另一个与以往政治运动不同的显著特点,是群众组织之间展开了大规模的“全面内战”。“一月夺权”之前,各地普遍是造反派与所谓“保守派”之间的内战;“一月夺权”之后,许多地区的造反派分裂为两大派(个别地区还分裂为三大派),各派之间展开了全面内战,内战的规模越来越大,从拳头、棍棒迅速升级为真枪实弹、大炮坦克,形成了局部战争。在全面内战中,对立派别互以对方为“革命对象”,如同过去国、共两党互称为“匪”一样,对立派别之间也互称为“匪”,一些地方还开展了武装“剿匪”运动,力图以武力剿灭、压垮对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甚至相互枪杀俘虏,出现令人发指的反文明反人道行为。
这一阶段在1968年下半年告一段落。1968年下半年,是“文化大革命”中非常明显的一个界限:群众性造反运动到此为止。
从7月开始,中共中央陆续发布了制止群众组织间大规模武斗的《七三》、《七二四》布告;7月27日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强行进驻清华大学,宣告了大专院校红卫兵造反运动的终结。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在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下团结起来》批判了“多中心论”和“以我为中心”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实即宣布不再允许造反派群众组织另立中心。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同时《红旗》杂志发表经毛泽东审定的姚文元文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各大、中学校及文化单位从此被鄙称为“知识分子成堆的在方”、“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曾在“文化大革命”中起到了“先锋”、“闯将”作用的造反派红卫兵地位一落千丈。9月2日,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工人进军事院校及尚未联合起来的军事院校实行军管的通知》,宣告了军事院校造反运动的终结。与此同时,从8月15日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历时5个月零11天(到1969年1月26日结束)、全国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数百家重点企业300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造反派组织代表)参加的“国防工业部份工厂和一机部、化工部部份协作工厂抓革命促生产会议”(简称“八一五会议”;同时又召开了冶金工业抓革命促生产会议,并称国防、冶金系统抓革命促生产会议),会议以各地在造反、武斗中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为整治重点,强行促成“大联合”、“三结合”,宣告了工矿企业造反运动的终结。9月5日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标志大陆各省、直害市和自治区全部建立起了“新生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实现了“全国山河一片红”,结束了各地长达近两年的半无政府状态。在此前后,各地群众组织纷纷宣告“完成历史使命”,撤销总部,解散组织——此举各地有先后,但大多在1968年下半年(较早的如湖南造反派组织“工联”、“湘江风雷”于1968年2月21日就宣布撤销总部):河南省于8月10日宣布解散“河南二七公社”、“开封八二四”、“河南造总”三个全省性跨行业群众组织;北京大学两大派“新北大公社”与“井冈山兵团”分别于8月28日、29日宣布“解散各级组织”和“撤销兵团总部”;湖北省革委会于9月6日作出决定,规定所有群众组织立即铲平山头,其总部、分部立即撤销,停止活动,所属人员立即回原单位生产或上课;重庆两大派“八一五”和“反到底”于10月15日隆重集会宣告撤销各大总部、解散组织……总之,自此之后,大多数地区不再存在造反派群众组织(极个别地区迟至1970年还有小股造反派组织活动)。10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柳河五七干校的报导和毛泽东有关干部到五七干校的批示,宣告了各地党政机关及事业机关造反运动的终结,机关干部无论“左派”还是“右派”被“一锅端”下放到五七干校进行变相劳改。到1968年底,随着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最新指示”的发布,各地中学生造反派红卫兵更是彻底退出了“文化大革命”历史舞台。
近年有人提出“文化大革命”“只有三年”的说法(与费正清所说的“三年半”略有不同),所指的就是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兴起到1968年底大多数地区造反派群众组织退出历史舞台为止的近三年时间。这个“文化大革命三年”说,实际上是把“文化大革命”等同于群众性造反运动了,大大缩小了“文化大革命”这一概念的内涵。这就如同把法国大革命只限定于雅各宾专政时期一样,是不准确不完整的。
第三阶段,从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爆发,“革委会领导下的斗、批、改阶段”。
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1968年9月7日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万岁——热烈欢呼全国(除台湾省外)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全部成立》中就已提出,“文化大革命”实现“全国山河一片红”之后,已发展到了“斗、批、改阶段”。这一阶段,与前两个阶段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即“半无政府状态”基本结束,各地革委会普遍建立起来,同时,在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正式通过决议将“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基础上,1969年4月中共“九大”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有了新的中央领导核心;中共基层组织也通过“斗、批、改”中的“整党建党”,在“吐故纳新”之后逐步恢复了活动。在各地也有了新的领导力量:各级革命委员会(及革委会中的中共核心领导小组)和工宣队、军宣队(有些部门特别是文化教育部门中的工宣队、军宣队不仅与该部门革委会平起平坐甚至凌驾于革委会之上)。在新的领导力量中,工宣队、军宣队起到了远比第一阶段中的工作组更重要的作用,而军人则是一个十分显眼的角色,九届中央委员会中军人占了很大比例,各地的革委会主要负责人,也基本上由军人担任。
在席宣、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简史》中,称中共“九大”为“‘造反派’胜利的中共九大”,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实际上,在中共“九大”召开之前,不仅全国各地造反派群众组织大多已经解散,基本退出历史舞台,而且进入革委会的造反派代表人物,不少都已经遭到清查、批判,实际上已成为“利用、限制、改造”的对象,并无实权。被安排进入九届中央委员会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代表,据笔者统计,无论是中央委员还是候补中央委员都不足百分之十,而且其中还有的是以劳动模范代表、产业工人代表、贫下中农代表、妇女代表等身份而不是以造反派代表身份进入的。就拿进入九届中央委员会的红卫兵代表来说吧,仅有区区两人(北京大学聂元梓和上海同济大学陈敢峰),而且只被安排为候补中央委员,其中北京大学的聂元梓,自1968年8月19日首都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北大后,已于当年9月至1969年4月中共“九大”之前被隔离审查并被大小会议批斗,反复检查,1969年3月19日北京市革委会负责人召见驻北大宣传队指挥部负责人,传达中央意见,要求统一思想提名聂作中共“九大”代表(因她毕竟是载入史册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代表),聂才得以灰头土脑地以戴罪之身出席“九大”并被安排为候补中央委员。因为聂元梓的“问题”,在张春桥、姚文元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共九大政治报告送审稿中,最初甚至连北京大学的“第一张大字报”都没有提及,还是毛泽东在修改时才加上了(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月版14页)。这对曾为“文化大革命”立下了“丰功伟绩”的全国造反派红卫兵来说,有何“胜利”可言?九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更没有一个造反派群众组织代表。
这一阶段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这时的“革命动力”不再是前一时期的造反派群众组织(这时各地戴红袖章的已不再是造反派群众组织,而是革委会领导下的治安联防民兵、“人民纠察队”、“群众专政指挥部”、“群众专政大军”之类),一些在此前受过批判、冲击的人们这时得到“解放”、“结合”,又成了“革命动力”、“依靠对象”;而“革命对象”则除去以往的几种人外,增加了一些新的角色,如“国民党残渣余孽”(前国民党军政人员,包括起义有功人员)、“坏头头”(造反派群众组织的负责人或骨干)之类,还有一类是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常常受到冲击的知识分子(包括造反派红卫兵在内),这时有了个众所周知的新名字“臭老九”(即位置排于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这八类人之后)。曾被中央严厉批判的“血统论”,此时又被当作了清理、打击“革命对象”的重要法宝。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打击迫害的人群在许多地方超过了第一阶段的“五十天”,民众中相当多的冤假错案都发生在这一阶段中。“清理阶级队伍”着重打击了民众中历次政治运动都要反复打击的弱势群体;各地大规模开展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主要打击了前一阶段的造反派;而从1970年1月开始的“一打三反”运动,各地由文革新政权革命委员会召开群众大会公审处决的政治犯特别多(各地在这运动中处决的政治犯有不少人后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其恐怖程度大大超过了第一阶段中1966年“红八月”“红色恐怖”。《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一书记载:“据统计,1970年2月至11月共10个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48万多名,许多案件属于冤假错案。”(《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8月版330页)“一打三反”中各地镇压的主要是被认定犯有“恶攻”(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及“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其他成员)、“反对文化大革命”等“罪行”的“现行反革命”。在一直强调“掌握斗争大方向”(矛头对准党内走资派)的“文化大革命”中,这一阶段的“清理阶级队伍”、“清查五一六”、“一打三反”等几大运动,却分明公开、普遍地转移了“斗争大方向”,而且这不仅未受到毛泽东的批评,本身就是毛泽东的“伟大战略部署”,这是这一阶段十分耐人寻味也十分值得研究的一个特征。
这一阶段,因1971年“九一三事件”的发生而骤然告一段落。
第四阶段,从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76年10月“四人帮”倒台,“纠左与批右、整顿与反整顿反复较量阶段”。
这一阶段最大的变化是,因“九一三事件”造成的剧烈震荡,从领导干部到底层民众对“文化大革命”一度拥护或半拥护的心态,在相当程度上幻灭、失落,对毛泽东的狂热迷信急剧降温,对“文化大革命”产生了普遍的、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怀疑。
在这一阶段,从中共中央到各地基层的领导力量都因“九一三事件”的发生而有了较大变动,最明显的变动是军人基本上退出了地方各级革委会。各地建立起了新的党委,中央则于1973年8月中共十大建立起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也都陆续重建。
这一阶段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展开了纠左与批右、整顿与反整顿的反复较量。这种较量此伏彼起,错综复杂,较大的、影响全国的有两次,一次是在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的批林整风运动中,周恩来领导了批判极左思潮,然而被毛泽东所制止,毛提出林彪路线是右而非左,只能批判其“极右实质”,接着便有了1973年的“批林批孔”和1974年的“评法批儒”。第二次大的较量是周恩来病重后由复出的邓小平领导了1975年的全面整顿,到1975年底便被毛泽东视为“右倾翻案”,全国开展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这两次大的较量中,纠左与整顿的一方先后由周恩来和邓小平领导,而批右和反整顿的一方则主要由江青集团领导。毛泽东在这些较量中扮演了特殊角色。他虽然在一些时候也批评江青集团(“四人帮”之称就是他提出的),支持了某些纠左与整顿的具体作法,但在根本原则上,即坚持还是改变“文化大革命”的基本路线上,他却坚定地支持了江青集团。
在这一阶段,已饱受动乱之苦的广大民众人心思定,人心思治,是自觉站在纠左与整顿一方的,只有极少数前造反派骨干(一些是因自身被批判处理而要求翻案,一些是为了革委会中的权力争夺)站在批右与反整顿的一方。到1976年春爆发的“四五运动”,则显示了广大民众对江青集团的倒行逆施和毛泽东晚年一意孤行推行极左路线的鲜明反对态度。在这些反复较量中,各级领导干部大多倾向于纠左、整顿的一方,但由于对毛泽东的迷信和纪律、职位的约束,他们往往又不得不在关键时刻公开表态站到批右和反整顿的一方。
在这一阶段,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革命动力”,一类是引导舆论主流、左右政治导向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写作组,其中最著名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校写作组“梁效”,文化部写作组“初澜”、“江天”,上海市委写作组等。以往常有论者将他们统称作“造反派”,其实这是不准确的。这些写作组成员中实际上只有极个别人是前造反派,大多数则是长期习惯于作“驯服工具”的中共党内知识分子,其中相当部份人在“文化大革命”的前两阶段还属于“保守派”或“反动权威”。
另一类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革命动力”,是经当时新闻传媒大肆炒作而名噪一时的“先进典型”,如为广大知青苦难命运“告天状”取得惊人效果的李庆霖,在高等学校招收工农兵学员文化考查中“交白卷”而意外出名的张铁生,所谓反对“师道尊严”的小学生黄帅,反对“走后门”回城、坚持扎根农村的柴春泽,从大城市到边疆落后村寨为民服务的朱克家等。他们的作为,有的得到广泛赞扬(如李庆霖、朱克家),有的引起了广泛争议(如张铁生、柴春泽),有的则遭到了几乎是一致的谴责(如黄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点,即都被当时的政治所利用,身不由己地被推上政坛,当作了政治斗争中的工具。以往也常把他们称之为造反派,这也是很不准确的。他们大多数并非前造反派组织成员(至少不是其中的骨干),也并非像前造反派那样向当地或上级党委造反、夺权而出名,他们恰恰是由当地或上级党委发现或选拔出来树立为典型(甚至被安排进入党政领导部门成为党委或革委会领导成员)的,他们不过是被当地或上级党委中的某些领导成员在“批林批孔”、“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推到前台当枪使,当打人的石头用罢了。
在这一阶段,“革命对象”不断有新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而且往往是从“革命动力”一下子沦为“革命对象”。“九一三事件”后,一大批前一阶段在各地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军队干部因“林彪死党成员”或“上了林彪贼船”之类罪名受到撤职、批判,特别是那些在前一阶段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掌握着捕人、杀人大权、担任各省级革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军队干部,这时一跌而为审查、批判对象,身陷囹圄。随后,在批判极左思潮时表现突出的一些人物(如《人民日报》的王若水),因毛泽东认定林彪路线不是极左而是实质极右,便又被拉下马来遭到批判。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大搞所谓“反潮流”而加剧了动乱形势的一些革委会领导成员,到了1975年整顿时又遭到审查、处理。而在1975年整顿中努力工作的一些干部(如铁道部万里,教育部周荣鑫,国防科委张爱萍等),又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遭到猛烈批判(周荣鑫甚至被批斗致死)。此外,因为出了个“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各地都有一批认真工作的教师遭到批判;因为一个《三上桃峰》事件,各地又有一批努力按照“样板戏”创作经验编演新戏的编导和有关领导干部遭到批判查处……这种“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政治局势,自然使得广大民众倍增反感,反而积聚起了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力量。
对风云急剧变幻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进行分期,应该有助于“文化大革命”研究的深入;而要使这分期能得到一个更准确、更为一般研究者以致公众所认同的结果,又有赖于这一研究的深入。本文愿作引玉之砖,期望引起更多研究者的重视。
何蜀,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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