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何蜀:对“文化大革命”历史分期的思考(上)


  一

  对“文化大革命”长达十年的历史应该如何分期,这是一个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而因为对这十年历史不同阶段的“一锅煮”,闹出了不少并不可笑的“笑话”。在一部写中共“一大”代表李达的传记中,写到李达于1966年6月(时为武汉大学校长)遭到迫害时,作者写了一个细节:一群臂戴红袖章的造反派冲进李达家中对他进行抄家、批斗。实际上,李达当时是被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共湖北省委打成武汉大学“三家村”头子的(武大“三家村”的另二人是副校长何定华、前党委书记朱劭天),当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黑帮”阶段,造反派尚未出现(连“造反”一词也还未在政治生活中使用),更没有什么“红袖章”。另有一位中南海干部的回忆录,写到“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被打成“反党集团”成员时,书中竟说杨尚昆是被“四人帮”揪出来了。这也是常识性的错误。此外,把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工作组主政时被迫害致死的人说成是“被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把在工宣队、军宣队主政时遭受的迫害说成是受到造反派的迫害等等,诸如此类混淆“文化大革命”不同阶段历史特点的文字时常可以看到(甚至出现在一些亲历者的回忆中)。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文化大革命”不同阶段进行分期并明确其不同历史特点的必要。

  二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把“文化大革命”划分为三段:

  ⒈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发动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

  ⒉从中共九大到1973年8月中共十大;

  ⒊从中共十大到1976年10月。

  这大概是最早、也最为人们熟知的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作出的分期。这个分期,很显然是以执政党中央的换届为标志来划分的。它的特点是能使人较清晰地看出先后领导过“文化大革命”的三届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历史作用并区分其历史责任。

  著名美国汉学家费正清在《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一书中,认为:“‘文化大革命’持续了三年半,即从1965年末到1969年4月。”他将这三年半划分为四个阶段:

  ⒈从1965年末到1966年夏,他称之为“准备阶段”;

  ⒉从1966年8月到1966年底,他称之为红卫兵公开发动时期;

  ⒊从1967年1月到1968年中期,夺权与武斗;

  ⒋1968年夏到1969年4月,他认为这个时期主要是“重新建立党和政府的权力机构”。(见该书中译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5月版378—379页)

  费正清关于“文化大革命”“持续了三年半”的说法,显然是不准确的,他自己对此也是不确定的,就在该书第十七章《毛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他在叙述“三年半文革”之后接着又写了《继承权的斗争》(写1969年中共九大后到“批林批孔”)、《文化大革命回顾》、《结局》(写70年代初期到1976年“四人帮”倒台)等内容,并写了这样的话: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中国现代发展中失落的十年”(见该书第400页)。可见他同时又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是十年,其结局是1976年“四人帮”倒台。不过,他对于前边那“三年半”的分期,却是明确并且坚持的,在他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一书中,由哈里·哈丁撰写的第一部《文化大革命:中国在动乱中(1966—1969)》第二章《中国在危机中》,就仍然是这样划分的四个阶段。

  1996年7月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席宣、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简史》,对“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分期作了新的探索。虽然该书没有明确谈到分期,但从书中二至六章的内容安排可以看出,他们对十年“文化大革命”史作了这样的分期:

  ⒈“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1965年11月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文章发表到1966年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⒉以全面夺权为特征的“文化大革命”高潮(1967年1月到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

  ⒊稳定“文化大革命”格局的努力和林彪事件(1969年4月中共九大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

  ⒋“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到1974年底);

  ⒌整顿和反整顿的较量,“文化大革命”的结束(1975年1月到1976年10月)。

  比较费正清与席宣、金春明的两种分期,有一处是相同的:他们都把“文化大革命”的开端定为1965年底姚文元文章的发表(他们的分期另有一处基本相同:费正清划分的第三阶段和席宣、金春明划分的第二阶段,都从1967年1月开始,只是结束期略有出入;此外,席宣、金春明称这一阶段为“以全面夺权为特征的‘文化大革命’高潮”,而费正清却认为“文化大革命”高潮是1969年的中共九大)。

  把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文章的发表作为“文化大革命”的开端,源自“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的说法及官方与民间(红卫兵造反派)宣传中的一种提法(当时也另有把《五一六通知》下达作为“文化大革命”开端的提法),如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中,在谈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高潮”正在兴起时,就用了“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这样的提法(这“几个月”显然是从姚文元文章发表算起);6月6日《解放军报》发表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要点》,其中《文化大革命现在正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一节,就称姚文元文章的发表“揭开了批判吴晗之流的序幕”。毛泽东在1967年2月3日接见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的讲话中说:“我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应该从1965年冬姚文元同志对《海瑞罢官》的批判开始。”(陈晋《文人毛泽东》,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587页,书中将1967年误排为1966年。此外,毛泽东此语有语病,“应该从……开始”的原意实为“应该从……开始算起”。)文革中红卫兵、造反派所编“两条路线斗争大事记”中,也通常把姚文元文章发表称之为“文化大革命”的“序幕”或“开端”。

  笔者认为,从姚文元文章发表到1966年5月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以前,只应算是“文化大革命”的舆论准备阶段,这一舆论准备阶段与此前已轰轰烈烈开展了几年的文艺、史学、哲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大批判(当时称作“社会主义文化革命”)是同样性质的。不同之处在于,批判《海瑞罢官》矛头暗指向中共北京市委,而此前批判电影《北国江南》、《早春二月》、《林家铺子》、《不夜城》等等,矛头则明指向文化部和全国文联及其下属各文艺部门;前者由江青按照毛泽东的意旨秘密领导进行,后者由原中宣部周扬、陆定一等领导人按照毛泽东的意旨公开领导进行;而且,后者当时的批判规模、声势比前者更大,在普通民众中的影响、震动更大,对后来“文化大革命”所起到的思想上和舆论上的准备作用更大。若要说“序幕”或“导火索”,后者完全应该算上。毛泽东将姚文元文章的发表说成是“开始”,不过是为了突出江青等人的“功劳”罢了。因此笔者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开端仍从1966年5月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算起为好。

  三

  随着对“文化大革命”历史研究的深入,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的分期,自然应有新的思考。这个分期,应该不仅着眼于高层的斗争,更应着眼于全社会在这十年中发生的阶段性变化,既要看到在不同阶段起领导作用的力量有些什么变动,也要看到在不同阶段扮演“革命动力”、“革命对象”等角色的人群有些什么变动。同时,还要注意不能仅以中央所在地与“文化大革命”策源地的北京,和被毛泽东视为“样板”的上海这两个特殊地区的情况来以偏概全,取代全国的情况(徐友渔在《形形色色的造反》一书中就专门论述了北京、上海两个特殊地区的红卫兵运动与全国其他地区红卫兵运动的一些重大区别,详见该书,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为此,笔者综合目前所了解到的全国各地的普遍情况,认为可将“文化大革命”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⒈“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阶段”(从1966年5月到同年8、9月间);

  ⒉“群众性造反、夺权和全面内战阶段”(从1966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到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

  ⒊“革委会领导下的斗、批、改阶段”(从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爆发);

  ⒋“纠左与批右、整顿与反整顿反复较量阶段”(从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76年10月“四人帮”倒台)。

  需要说明的是,这四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只能是一个略数,因为中国毕竟太大,各地的历史人文环境、政治运动的条件和对运动产生影响的各种偶然因素等等复杂多变,运动发展不平衡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同一个阶段,有的地方可能会提前或滞后一点。

  以下对这四个阶段作具体阐述。

  第一阶段,从1966年5月到同年8、9月间,“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阶段”。

  为何要称这一个阶段是“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阶段”?因为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文化大革命”虽已全面发动起来,但在运动的领导力量、运动中的“革命动力”与“革命对象”等方面,仍与此前的政治运动没有太大的区别,全国各地仍然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揪出和批斗“黑帮”,“三家村”、“小邓拓”及社会上的“牛鬼蛇神”,仍然像以往的政治运动一样由上级党委向一些基层单位派出工作组(7月底8月初工作组陆续撤销后有的又以“联络组”、“联络员”之类变相形式代替),代表上级党委领导运动。这一时期的“革命动力”,仍然是以往历次政治运动中的“依靠对象”(中共党员与共青团员,各个领域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复员转业军人,政治运动积极分子等),“革命对象”仍然是历次政治运动反复打击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至于新揪出的“黑帮”、“三家村”,如北京市委彭真、刘仁“黑帮”,所谓“旧中宣部”、“旧文化部”的周扬、陆定一“黑帮”,北京大学陆平“黑帮”,清华大学蒋南翔“黑帮”,天津南开大学娄平“黑帮”,南京大学匡亚明“黑帮”,云南大学李广田“黑帮”,重庆大学郑思群“黑帮”,西安交通大学彭康“黑帮”,辽宁大学邵凯、杨俊超“黑帮”,广州中山医学院柯麟、刘志明“黑帮”,浙江大学刘丹“黑帮”,武汉大学李达、何定华、朱劭天“三家村”,安徽省李凡夫、居荟明、王世杰“三家村”,陕西省委赵守一“黑帮”,《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为首的“云南三家村”,贵州省委汪小川“黑帮”,四川省的张黎群“黑帮”和省文联马识途、李亚群、沙汀“三家村”,山西省的“资产阶级反动权威、周扬树立的黑标兵”赵树理,上海市由曹荻秋代表市委宣布打倒的文教系统“反动学术权威”(复旦大学教授周谷城、周予同,上海京剧院院长周信芳,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李平心,上海新文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李俊民,上海音乐学院院长贺绿汀,上海电影局副局长瞿白音,上海作家协会王西彦)等等,无一不是经中共中央或有关中央局、省委、市委研究后定性抛出交群众批斗的,与“反右派”、“反右倾”、“四清”运动没有什么两样。

  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把红卫兵运动已经兴起的8、9月份也划入这一时期?主要依据以下几个理由:一、“八一八”以后各地出现的红卫兵,大多是由各级党委部署成立并听命于各级党委的;二、尽管在8、9月份“造反有理”已成为主旋律口号,但这时的“造反”者主要是社会强势群体(得到最高领导赞扬、支持的“红五类”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子女),而被“造反”者则主要是社会弱势群体(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反动学术权威”,前国民党军政人员,前工商业者,有“海外关系”者,历次政治运动中往往首当其冲受到伤害的文艺界和文化教育界人士,及以上人群的家属子女等等),其中相当多的打击对象是在5、6、7月间由各级党委或代表上级党委的工作组对各单位人员进行“政治排队”后内定的“三、四类”(“政治排队”划分“四类”源于文革前“四清”运动时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中第九条对干部的分类:好的,比较好的,问题多的,性质严重的。);三、各级党委此时(极个别地方例外)均在正常运转并掌握着运动的领导权。

  有人认为:“‘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组织自始至终都是以大、中学生为主的一种自发性的群众组织,无论地方或是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系统。它一开始就完全脱离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是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的产物。”(见金春明主编《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版616页)这个说法过于绝对,不符合当时的复杂情况。

  在北京,最初出现的红卫兵确实是自发的,秘密的,脱离学校党委领导的,到了1966年8月初,因为毛泽东写了支持红卫兵的信(由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王任重向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红卫兵传达并作为八届十一中全会文件下发),消息传开后,“一时间,红卫兵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首都的各大、中学校里。”“在8月1日到8月18日的半个月时间内,红卫兵组织成为了每个学生组织的当然名称,学生们纷纷放弃了原组织的五花八门的名称而归属于红卫兵。红卫兵演变成有大中学校学生参加的当然的青少年组织……”(丁晓禾编著《狂飚》,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版58页)到了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检阅红卫兵时,就出现了“几万个系着红袖章的‘红卫兵’们”,他们不仅站满了天安门城楼上和城楼两侧观礼台上,而且在城楼上、广场上和东西长安街上与解放军士兵一起值勤维持会场秩序(见当时新华社报导)。很显然,不仅他们的值勤、列队是由“党委”(自然不是学校党委而是更高级别的党委,比如北京新市委)统一安排的,他们戴的红袖章也是由相当一级党委特批统一突击制作的——在当时,任何一个“群众自发组织”都不可能随意制作自己的旗帜、袖章,不仅旗帜印制厂(属于特种行业)不可能为之印制,想要买到那么多红布也不可能有人拿得出足够的布票(上海“工总司”成立时就是跑到一家绸布店去抢的红布来制作旗帜袖章,以后各地成立的自发性群众组织,也都是有了“官办组织”的先例才逼着各级党委批准印制旗帜袖章的)。因此,到这时红卫兵的“自发”性就已经大打折扣了(“文化大革命”宣传中竭力夸大宣传“自发性”,其实只是为了表明毛泽东的一套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已)。用徐友渔的说法,这些早期红卫兵是“自发地破土而出和通天相结合的怪胎”(《形形色色的造反》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70页)。在这之后得到各级党委支持(谁敢不支持?)一哄而起出现的红卫兵,就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最初的“自发性”了,比如由刘涛(刘少奇之女)、贺鹏飞(贺龙之子)等高干子女领导的清华大学红卫兵、校文革临时筹委会等,就很难说是“自发”的和“完全脱离党组织领导”的。

  8月18日毛泽东公开检阅红卫兵,宣告了影响深远的红卫兵运动登上文革历史舞台。这以后,各地响应号召闻风而动出现的红卫兵,几乎全是在各级党委领导、布置下仿照北京模式建立起来的,有的虽也有一个“自发”的形式,但根本称不上是自发的群众组织(只需想一想:当时哪有真正自发的群众组织能有条件制作自己的旗帜、袖章和印刷精美的传单、宣传品),“上海市委为控制局势,率先在人民广场支持成立上海红卫兵。复旦党委闻风而动筹建红卫兵大队部,以持保守态度的党团员为主干……”(安文江《我不悔》,见《1966我们那一代的回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10月版93页)在中共四川省委于1966年10月2日发出的《关于目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就有这样的指示:“认真加强对红卫兵组织的领导,积极发展壮大,但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农村不成立红卫兵组织。”(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大事记(1950—1978)》,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版298页)从要求“加强领导”、“积极发展壮大”,到哪些单位不成立红卫兵都有规定,可见当时一些地方党委对红卫兵所起到的组织、领导作用。这样的红卫兵能算是“自发”组织吗?这类红卫兵在各地都分别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系统”(如广州的“主义兵”,重庆的“思想兵”,南京的“黑字兵”,长沙的“红色政权保卫军”,武汉的“一司”,合肥的“红总”等等),他们均听命于当地党委,各地的所谓“破四旧”、抄家,也大多是由他们在当地党委统一部署下进行的,抄家对象名单基本上都是由各基层党委(或指示公安派出所)提供的,一些地方还有公安派出所直接参与行动。各地所谓“红八月”的“红色恐怖”,实际上是由这些“红五类”红卫兵搞出来的,与后起的造反派没有多少关系。

  以重庆地区为例,“八一八”之后,中共中央西南局领导人即指示各地大、中学校成立红卫兵。重庆各学校迅即在各级党委布置下由“红五类”学生组织起了红卫兵,“红五类”教职工则组织起了赤卫军,8月下旬,红卫兵、赤卫军在各区、县党委(或社教工作团)的统一部署和公安派出所配合或参与下对社会弱势群体“牛鬼蛇神”实行抄家并破坏古迹毁坏文物。9月1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宣传部长、列名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刘文珍到重庆抓的试点——重庆市中学生红卫兵总指挥部成立。刘文珍和市委领导人到会祝贺,并安排了铜管乐队演奏助阵。9月5日,经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提议,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的部署,“工人纠察队”(这个名字也是李井泉提出的)在首家试点单位中梁山煤矿宣告成立,发出《宣言》。随后,全市纷纷建立起了实质上由各级党委领导的“工人纠察队”。9月8日,按照市委安排,由市学联出面串联,选拔“红五类”子女组建的重庆市大中学校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部成立。驻军领导人经市委提议并报经成都军区党委批准奉命担任“辅导员”。接着,市委号召各单位发动“红五类家长”踊跃“送子当兵”(即送子女参加毛泽东主义红卫兵),《重庆日报》进行大肆炒作,连日作重点报导,全市掀起“送子当兵”热潮。9月15日,《重庆日报》以套红通栏标题报导《全市毛泽东主义红卫兵举行誓师大会》,并配发社论《热烈欢呼毛泽东主义红卫兵的成长壮大》,这次大会有西南局刘文珍、重庆市委和驻军领导人出席并发表祝贺讲话。此后,因中学生红卫兵总部态度日益倾向造反派,在市委授意下,又由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部于9月20日将中学生红卫兵总部强行合并,统一改称“毛泽东思想红卫兵”(以后被民众鄙称为“思想兵”),从而引起中学生红卫兵强烈反弹,集会抗议后大批上京告状……

  尽管在1966年8、9月间,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真正自发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但除个别地方外,这时造反派还远未形成气候,在各地普遍属于少数派,处于被压制、围攻、打击的地位。看一看各地的文革大事记就可知,当时各地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由党委组织或号召多数派学生、工人、机关干部等出面围攻、批斗、打击造反派学生的重大“事件”,如桂林“八七”事件,西安“八一六”事件,哈尔滨“八一七”事件,长沙“八一九事件”,上海市委组织的声讨“八二五事件”,合肥“八二七事件”,重庆“八二八事件”,成都“八三一事件”,青岛“八二五”、“九一”事件,武汉9月初的大抓“南下一小撮”事件,贵阳“九五”、“九六”、“九七”事件,南宁“九九”事件等,正因为全国形势如此,才有了毛泽东9月7日“关于不准调动工农干预学生运动”的批语(其中说:“青岛、长沙、西安等地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是组织工农反学生。”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月版124页),中共中央按照毛泽东批语精神指示《人民日报》于9月11日发表了社论《工农群众和革命学生在毛泽东思想旗帜下团结起来》。

  在8、9月间,全国大多数地区尚未出现“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局面。各级党委都在正常运转(只是比平常时期艰难一些)。尽管这时已出现了“炮打”、“炮轰”一些党委的口号,但这并非都是造反派提出的,恰恰相反,最初普遍倒是由各级党委在贯彻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精神时,按照全会文件之一的毛泽东《炮打司令部》大字报(8月17日传达到全国县、团级领导层)的提法而主动提出的。各级党委这时都纷纷提出“炮打司令部”、“炮打(或火烧)司令员”、“引火烧身”之类口号(如同在“四清”运动中主动“洗澡、下楼”一样),认为这样才是紧跟党中央的部署,才能正确领导运动。比如: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8月19日在郑州大学群众集会上宣读《我的一张大字报》,号召“炮打省委司令部”;中共重庆市委在8月25日召开各大专院校文革筹委会代表和学生代表“炮轰市委”会议,中共中央西南局宣传部长刘文珍代表西南局讲话,号召“集中火力,炮轰市委”。同日,陶铸、张平化、王任重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接见中南地区赴京同学时,在讲话中一致谴责了中共湖南省委提出的“相信省委,相信市委,相信工作组”的“三个相信”口号,号召同学们回到湖南“去对市委、省委、中南局开炮,一齐炮轰司令部”。8月2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机关报《黑龙江日报》发表短评《向“司令部”开炮》……自然,当时也会有相当一部份党委在提出“炮打”时以为这是“反右派”运动前夕“欢迎帮助党整风”似的“阳谋”。

  在这期间(特别是9月份),已经有少数造反派开始炮打当地党委,但从全局来说尚未形成气候,而且在9月15日毛泽东第三次检阅红卫兵时林彪的讲话中严厉提出:“一小撮反动资产阶级分子,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他们企图炮打我们无产阶级革命的司令部,我们能容许他们这样干吗?不能,我们要粉碎这些牛鬼蛇神的阴谋诡计,识破他们,不要让他们的阴谋得逞。”这个讲话对造反派刚开始的炮打党委起到了一定遏制作用,而给各级党委注射了强心针。当然,由于运动发展的不平衡,在这一阶段个别地区也走到了前面,如河南郑州造反派因得到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书记处候补书记纪登奎等领导人的支持,在9月5日召开了首次“省会各界革命群众炮打省委司令部黑线煽风点火大会”;陕西西安造反派在9月13日召开了“炮轰陕西省委、火烧西北局、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大会”——不过此时陕西省委和西北局都还没有瘫痪,大会通知还特地邀请西北局和陕西省委各派二名观察员“列席大会”。

  总之,从总体上看,这时“文化大革命”在全国大多数地区的运动形式、领导力量、依靠对象和打击对象,都跟以往历次政治运动一样,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未完待续)

  何蜀,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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