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謙《晚年周恩來》選載(34)
明鏡編者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10月14日刊登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當代中國研究所所長李捷題為《駁<晚年周恩來>對毛
澤東的醜化》的文章,旅居紐約的學者、《晚年周恩來》一書的作者高文謙,隨即發表了反駁文章《中国若进步,必须彻底批毛》。這將十年前出版、引起巨大轟動
的《晚年周恩來》(明鏡出版社)再次引入人們的視野。在毛澤東冥誕120周年即將來臨,對毛澤東的評價之爭更加激烈之際,重溫和反思該書所披露的毛周二人
在各自生命的最後十年、也是對中國命運至關重要的“文革”歲月中錯綜複雜的關係,確有參考價值。這部著作,多位中共高官儘管並非都同意其觀點,也都承認,其史料“没有编造”。明鏡新聞網繼續選載部分章節。
《晚年周恩來》(明鏡出版社)作者高文謙。
十天之後,周恩來終於打破緘默,對劉少奇一案正式表態。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周執筆起草了由他本人和陳伯達、康生、江青共同簽名上送的報告,把劉少奇所謂歷史上三次叛變的“罪行材料”送給毛澤東、林彪審閱。報告稱﹕“劉賊少奇是長期埋伏在黨內的大叛徒、大工賊、大內奸、大特務、大漢奸。現在專案組所掌握的人証、物證和旁證材料足以證明劉賊是一個五毒俱全、十惡不赦的反革命分子。” 不僅如此,周氏知道在劉的問題上,是毛澤東在政治上對他的一次考驗,江青不過是毛的傳聲筒,他只有按照江青的口徑表態,才能過關。為此,他在劉少奇被捕叛變“罪證材料”的傳閱件上也批了一大篇話,表明自己的政治態度,回應江青。他寫道:
我完全同意你的批注和看法,我也是以無比憤怒的心情看著、想著、批注著這三本劉賊叛賣我們黨和犧牲同志們的材料。
劉賊是大叛徒、大工賊、大內奸、大特務、大漢奸,真是五毒俱全、十惡不赦的反革命分子!
我們要首先歡呼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發動和領導的這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沒有這種大革命,怎樣能夠把劉賊及其一伙人的叛黨賣國、殺害同志的罪狀,挖得這樣深,這樣廣?當然我們還要繼續挖下去,不能有絲毫鬆懈,不能失掉警惕,如果挖不完,我們要交給後來人!
我們要萬分感謝林副主席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把毛澤東思想、毛主席聲音(語錄)廣泛地傳達到幾百萬解放軍和幾億勞動人民中去。沒有幾億勞動人民和幾百萬解放軍戰士掌握了毛澤東思想,如何能夠發動這場有億萬革命人民參加的自下而上又是自上而下的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思想的傳播,毛主席聲音的傳達,毛主席指示的執行,這是考驗我們夠不夠做一個共產黨員,能不能保持革命晚節的尺度。在這點上,我們要向你學習!我更要向你學習!(江青閱後在此處批道﹕向恩來同志學習!共勉勵,保晚節!)
儘管周恩來在批語中狠狠地踹了劉少奇一腳,所用的語言和江青如出一轍,並且用相當肉麻的言詞向毛澤東表態效忠,對文化大革命大唱讚歌,吹捧林彪和江青兩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但並沒有打消毛內心對他的疑慮,因而不想輕易放過他。為此,毛有意指定由周恩來在隨即召開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上代表中央作關於劉少奇歷史問題的審查報告。這一手十分老辣,既然周在這個問題上態度曖昧,想獨善其身,那就索性把他徹底拉下水,讓他為劉少奇一案承擔歷史責任,以後即使翻案變天,周也是有口難辯。為了在政治上保持自己的晚節,周恩來明知這是一杯苦酒,也只好硬著頭皮喝下去,為毛澤東火中取栗,扮演了幫凶的角色。
一九六八年十月,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批准了周恩來代表中央所作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並通過決議,宣布“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並繼續清算劉少奇及其同伙叛黨叛國的罪行。”這件事成為周氏在文革中一大歷史污點。知夫莫若妻。前面鄧穎超所提到的就是指的這件事。她曾對中共黨內一批總想“揚周貶毛”的老幹部說過這樣的話﹕你們不要這麼搞,恩來什麼時候反對過毛主席?他這個人你們不是不了解,路線對了,他就對了,路線錯了,他就錯了。你們那樣說,那樣搞,無法向歷史向後人交代麼。應該說,鄧穎超在這一點上還是有點自知之明的,知道有些事情在歷史上是迴避不了的,也無法為自己的丈夫辯白,只能聽任歷史來評判。
在本章結束之前,圍繞著涉及周恩來歷史責任的專案審查問題,再選幾個引起海內外關注的案子作點說明。目前坊間流傳一種說法,說周恩來在處理王光美的問題上,主張處以極刑,而被毛澤東保了下來。這種說法在海外學術界很有市場,被廣泛引用。更有人移花接木,指周比毛更惡,主張殺掉劉少奇,言之鑿鑿。以作者曾在大陸多年從事文革史研究的經歷,翻閱了大量當年的歷史文獻,其中包括許多被列為絕密的檔案,並沒有看到過“此人該殺”一類的原始批件。這只是一種道聽途說,以訛傳訛,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來,同時也太不瞭解毛、周各自的為人。
應該說,在整劉少奇的問題上,毛澤東是主謀,周恩來是跟著幹的,更確切地說是被毛拖下水的。毛雖執意要在政治上置劉少奇於死地,卻不願意揹上公然殺他的罪名,這是他對待政敵的一貫作法。無論是在建國前對張國燾、王明,還是建國後對彭德懷都是如此。
在毛澤東看來,根本用不著幹這種脫了褲子放屁的蠢事,只要在政治上宣判這些人的死刑,然後給他們吃飯、拉屎、睡覺“三大任務”,一直關到死完事。這樣既在政治上達到了目的,又不必在歷史上承擔罵名,還可以顯示毛本人的“寬宏大量”。當劉少奇在監禁之中患了急性肺炎,高燒不退,毛就曾批示﹕政治上劃清界限,生活標準不降低。 應該說,毛所慣用的這一手,比斯大林為了除掉自己的政敵而在肅反擴大化中大開殺戒更為陰毒老辣。
既然毛澤東不想殺劉少奇,一向善於觀風而又很會做人的周恩來實在沒有什麼必要再出來充當惡人,這並不符合他一貫的為人處世之道。這一點,從他對處理劉少奇與鄧小平專案大相徑庭的態度上,也可以看出來。這並不是他有意厚鄧薄劉,而是他在看毛澤東的臉色行事。文革一開始,毛澤東在一面批鄧的同時,一面又在私下談話中多次表示對劉、鄧要有所區別,要把兩人“拆開來”。周是個聰明人,豈有看不出毛的用心之理?所以在處理鄧小平專案的問題上,周自然有了較大的迴旋餘地,可以不大理會林彪、江青的態度。
比如,鄧小平專案組當時曾要求周恩來對鄧本人歷史上的幾個“疑點”提供線索,進行“幫助指導”。他先是把這份報告壓了下來,不予理睬,後又在鄧入團、轉黨的問題上,親自出來作證明。在鄧下放江西的問題上,周氏也作了格外關照,堅持把他安排在南昌附近,在生活上給予照顧。在盧山會議毛、林交惡以後,周更是乾脆趁機把鄧小平專案組撤銷掉了。
至於目前海內外流傳周恩來主張殺王光美的說法,則並非空穴來風,而是事出有因。劉少奇平反後,他的子女在回憶文章中提到當時林彪、江青一伙要給王光美判死刑,毛澤東批了“刀下留人”。不過,根據作者所接觸過的檔案材料和訪問有關知情人,情況並非如此。事實上,當時主張殺王光美的,是江青而不是周恩來。不過江青並沒有在正式會議上提出,而是個別同毛講的。 後來在一九七0年六月間,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向中央正式報送了《關於王光美特務罪行的審查報告》,提出﹕“鑒於王光美是一個長期隱藏在我們黨內的美國戰略情報局特務,罪行嚴重,建議永遠開除她的黨籍,並依法懲辦。” 在這裡,專案組並沒有言明其中所謂“依法懲辦”,是處死還是判刑。
對此,當時在中央主管這一專案的江青首先作了批示﹕“擬同意。”然後送給毛澤東、林彪、周恩來、謝富治、汪東興審批。林彪批了“同意”;周恩來則批示﹕“應予判刑。”最後,毛在上面批了一段話﹕“暫時還不宜判刑。一切這類專案,對罪犯都宜調研從嚴,處理從寬,保護犯人,使他們感覺有出路,以便保留活證據,對將來有利。此事請中央一議。” 其中“保留活證據”便是所謂“刀下留人”的由來。就這樣,王光美一直被關押在秦城監獄,直到毛死後兩年多才被放了出來。
歷史總是在不斷捉弄人的。毛澤東在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翦除掉心腹大患劉少奇後,到頭來卻發現扶植起林彪這樣一個更加難於駕馭的對手。這完全打亂了毛原本想通過召開中共九大來鞏固文化大革命既成格局的部署。實際上,九大召開之日,就是毛、林兩人在政治上分道揚鑣之時。在刻意營造的“團結、勝利”的表面氣氛之下,新的一輪黨內權力鬥爭已經悄然展開。在這種情況下,早已被文革亂局弄得心力交瘁的周恩來還沒有來得及稍稍喘一口氣,就被捲入到另一場你死我活的角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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