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身虽羸弱志气昂:“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立法行迹(下)


6

弗吉尼亚的一系列重要立法工作相继完成后,此时,麦迪逊头脑中有一个更大、更清晰的构想——为美国制订一部全国性宪法。

从担任州议员到大陆会议代表,到了1786年,麦迪逊的议会职业生涯已有整整十年了。多年的议会生涯,他一直在思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由此日渐感觉到,当时北美十三个州联合起来的“合众国”徒有虚名,有名无实,各州之间的关系相当松散,并不是一个拥有强大中央政府的统一国家,更像是一种邦国间的友好同盟。北美的宪法性法律“邦联条例”,以及中央级政府“邦联议会”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造成经济的混乱、政治的动荡和许多的社会问题,也使“合众国”难以应付来自国内外的巨大压力。

为此,麦迪逊数次分别写信给前大陆军总指挥官华盛顿、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詹宁斯·伦道夫。他在信中谈了自己对时局的看法,表达内心的忧虑,提出酝酿已久的想法:值此危局,北美实有必要,立即制定一部“能保持国家政权的适当最高权力,同时又使地方政府作为下级机关能起有益作用”的宪法。

1786年9月,诸州在马里兰州的安纳波利斯召开了一次会议,为的是商讨各州之间的商贸往来、州际边界、开辟土地等问题。说是会议,其实根本算不上一次会议,因为只有五个州派来了代表。麦迪逊是与会最年轻的代表,他与另一位年轻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一道,联合起来说服其他代表们,这样一个残缺不全、力量薄弱的会议根本办不成什么事情,我俩建议,来年五月,所有十三州选派代表齐聚费城,举行一次真正的会议,以“进一步拟订为使全国政府体制足以应付联盟的紧急事务而必要的条款”。

由于十八世纪后期的交通还很不方便,原定于1787年5月14日召开的会议,届时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代表到达费城。各州的代表们或骑马,或坐船,或乘坐马车,三三两两地陆续抵达会场,直到5月25日,才有逾半数的州——即7个州的代表——来到会场,代表人数才得以达到法定人数。会总算开成了。

乔治·华盛顿在会议的前一天到达,在费城城外获得了仪仗队和鸣礼炮的隆重欢迎,他被代表们一致推选为会议主席。来得最迟的,是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他们直到7月23日才到达,此时会议已经开了一大半。最终参加会议的,除了罗德岛州以外,总共来了12个州的55位代表。

5月25日,会议正式召开。已经到达的代表们在原签署“独立宣言”的地方、现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举行了首次会议,就此拉开了为期近4个月、历时116天的制宪会议的序幕。这次被杰斐逊誉为“半人半神的聚会”的会议,史称“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又称“费城会议”、“联邦会议”或“费城大会”。

第一个到达费城参会的代表,正是麦迪逊。这年的麦迪逊36岁,是出席费城会议最年轻的代表之一,但他已有十年的议会工作经验,十多年的从政经历,资历可不算浅,在北美思想界和政界也已有了一席之地。费城对于他来说并不陌生,作为邦联议会的所在地,麦迪逊在担任弗吉尼亚派驻大陆会议(邦联议会前身)代表时,他曾在此地居住过三年半。去年冬天,他在家闭门研读了驻法大使杰斐逊从巴黎寄来的两大箱子书籍,其中主要是一批欧洲的政治法律著作,还有一些有关“古代和现代的政府管理”的印刷品。去年夏天,在安纳波利斯会议召开之前,麦迪逊特地抽空去了一趟纽约,以考察当地的地方政治情况。今年年初,他开始总结此前的阅读和考察经历,并与当前美国的政治状况相结合,就此写出了一篇名为“美利坚合众国政治体制之弊病”的文章。后来,历史学家道格拉斯·阿戴尔评价麦迪逊在1787年的工作时说,“这也许是在美国最富有成效的学术研究工作了。”

如今在这个春色撩人的晚春时节,他第一个来到费城,下榻距离会场不远处的一家旅馆,以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来读书和思考:北美在脱离了宗主国的统治之后,究竟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体?北美的未来会有怎样的一副前景?当5月25日制宪会议正式举行的时候,对于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坐在会场内的麦迪逊已经有了一番深思熟虑,他早已是胸有成竹了。

就在提前抵达费城、等待其他代表到达、等待会议正式开始的那段日子,麦迪逊拟出了一套关于新联邦政体的组建方案。这一方案成为日后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也被称作“麦迪逊方案”。

接下来,麦迪逊所设计和起草的这一方案,成为唯一一个被会议中大多数代表所接受、而成为最终所制订出的宪法文本基础的草案。费城会议上最主要的议事日程,就是对“弗吉尼亚方案”进行讨论和修改,换句话说,他的方案一直主导着制宪会议的议程。身为方案的主要设计者和起草人,麦迪逊深感与有荣焉,同时又感到责任重大。

这个素来羸弱的青年男子,如今背负起了一个新生国家的希望。费城浩荡的春风,一次次地将他吹拂,又一次次地让他豪情满怀。

7

1787年5月25日。费城。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咣咣咣咣··”,早上州议会大厦顶端高耸入云的钟楼里,传来一阵钟声,那钟声低沉,浑厚,平稳,节奏徐缓,余音久久地、皇皇地回荡在城市的上空。大厦一楼的会议厅内,摆放着十三张铺着绿绒台布的长方形桌子,以供十三个州的代表们围桌而坐,每张桌面上均有笔墨纸张,另外还有一盏银质的烛台。这天临近晌午的时候,二三十位身着正式礼服的代表坐在桌旁,一张张脸庞露出疲惫的神情,他们大多是这一两天经历了一番长途旅途后抵达费城的。

会议厅的最里头,是一张略微有些高的雕花座椅,其上坐着本次会议的主席乔治·华盛顿,众人望着正准备说话的他,怀着说不出的恭敬。待众人都安静了下来,华盛顿开口了:

“早安,各位代表。诸位从自己的州来到费城,一路上辛苦了。目前已经有超过半数的州,也就是7个州的代表来到我们的大会,已符合法定人数。现在,本人以大会主席的身份宣布会议正式开始。鉴于在13个州当中,弗吉尼亚州最早通过了正式的州宪法和权利宣言,他们州对美国未来政治体制的设计准备得最充分,现在首先有请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先生发言。”

只见穿着一身黑色礼服的麦迪逊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头发有些稀疏,全都向后疏理着,鼻子有冻伤的痕迹,瘦小的身材却掩不住眉宇间的自信。他面向主席鞠了一躬,接着环视了一圈代表们,眼睑略略闪动,说道:

“主席阁下,诸位代表,先生们,我们今天开这次会,绝不可以仅仅只是做些对《邦联条例》的修改工作,尽管这些年来,‘邦联条例’的缺陷已经暴露无遗,但我坚信,建立在‘邦联条例’基础上来改革邦联的行动注定将走向失败。总之,仅仅对‘邦联条例’的缺陷修补一番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当废除这份‘条例’,另起炉灶,为合众国制订一部新宪法。”说到这,麦迪逊双眉微微一扬,带着激动的语气继续说道:“先生们,此时此刻我们应该做的,是拿出一套崭新的合众国政治制度蓝图。现在就让我们来决定共和制政体的命运。”麦迪逊的发言引起了会场的一阵骚动,代表们纷纷表达自己的意见,室内的空气完全搅动了起来。经过一番讨论,麦迪逊的提议被采纳了。

接下来,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为合众国设计一种全新的共和政体模式,同时,制订一部高于各州宪法的全国性宪法。

会议的第二天是个晴天,一大早太阳光就明晃晃的,释放出的曛暖让州议会大厦的一楼会议厅成了温室,时节才五月下旬,夏天还没来有到,费城竟就有几分夏意了。这天会议一开始,麦迪逊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发言,得到会议主席的准许之后,他把一直举起的右手放了下来,拿起桌上的一摞纸张,显然那是发言稿,挺直地站着,目光炯炯,瞳仁有神,那份沉稳,那份自信,已经不再像一个代表了,而更像是一位学问广博、识见高明的学者去阐明一个主张,论述一个观点:

“主席阁下,各位代表先生,独立战争胜利后的这些年来,北美十三州各自为政,我们都目睹了诸州之间的各种矛盾冲突不断,目睹了各州内部的混乱与衰败,也目睹了邦联政府的软弱、无能和低效,长此以往,合众国的处境和前途将不堪设想,这种状况万万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我想,我们各个州应当联合起来,并且是全面联合,拧成一股绳,才能在恶劣的国际环境之中得以自保,继而开创我们国家美好的未来。在仔细研究了从古到今的各种政治体制之后,本人坚信,我们应当在共和的基础上走联邦制的道路。”

说着说着,麦迪逊握紧了拳头,深吸了一口气,提高了声调又继续发言:“为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一个地位高于各州政府的中央政府,以及一个强而有力的中央权力系统。我相信,只要深思熟虑,安排得当,我们一定能够建立一个比历史上所有政体都要好得多的政治体系。”

这时,会议主席华盛顿插话了:“麦迪逊先生,关于政治体系的问题,能否请你讲得再具体一点,详细一点。”麦迪逊应声道:“好的,主席先生。本人经过慎重思考,并与我的弗吉尼亚代表同仁进行过多次讨论,现阐述我的主张。本人现向大会郑重建议,合众国应建立一个能在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层层分权的联邦体系;与此同时,从联邦到各州,国家权力应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部分组成。

今天在这里,在这场攸关美国未来前途命运的重要会议上,我想特别强调的是,人类社会的困难就在于永远不可能请出神来统治他们。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作任何外部或内部的控制。我认为,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应当首先要让政府能先控制住自己,约束好自己。

为此,应当实行政府公权力的分权,分开行使的公权力各自地位平等,并且在诸种权力之间实现彼此制约,达到相互制衡的状态。这样的一种权力制度设计,既是为了防止任何一种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也为了避免公权力沦为暴政而去侵犯人民的自然权利,从而保障民众的自由和人权。具体而言,无论是在联邦层面,还是在各州的地方层面,刚才我所说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应处于权力制衡的局面,立法权力由包括参众两院的国会所有,行政权力归合众国总统所有,司法权力则由一个最高法院和一些国会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这三种权力均应在宪法的框架之下运作,均应合乎宪法的明文要求和立法精神。”

麦迪逊拿着发言稿的手在颤动,脸上闪烁着勇锐睿智的光彩,这一番发言音辞流畅,他的声音明显比昨天要高一些,要有力一些,似有无尽的才思腾涌不竭。他的这番发言当真是语惊四座,高世骇俗,在一个到处还是君主或国王、各国君王拥有无上权力、许多国家都还在寻求明君贤王的世界,这位年轻的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已经开始提出要“把权力关进笼子”、设计出一套分权制衡的政体模式了。他看到在座代表们的眼睛都大大地瞪着,那些眼神里大多流露出惊叹、欣赏、赞同的意味,显然他们被这位矮个子代表的发言打动了,这家伙提前了整整三个礼拜来到费城,真是做足了前期准备工作啊。不,麦迪逊心想,这番提议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孕育了多少年、多少年,只寻着合适的时机蹦跶出来,分娩,流落人间。

与会的代表们开始起立,鼓掌,向他致意,为他发言中流露出来的这些高见。它们在不久后,就要成为即将诞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的几大原则:人民主权、平等共和、三权分立、联邦体制、受限政府、宪法至上。

8

5月29日。制宪会议的第四天。会议进入实质阶段。

这天上午会议还没开始,急不可耐要来与会的麦迪逊就已经坐在州议会大厦一楼会议厅里了。他仍旧身穿一身黑色礼服,脸色白而微青,脸面消瘦,双眸益发显得大显得有神,看上去身子骨还是那么虚弱,可他的气色还不错,有那么一股说不出的精气神。挨着麦迪逊身旁坐着的,是弗吉尼亚州代表团的另外几位代表,他们是: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乔治·梅森、小约翰·布莱尔、詹姆斯·麦克鲁格、乔治·魏瑟。这几位代表在会议开幕前的十几天里,与麦迪逊一道呆在旅馆里长时间地研究和讨论,最后拟出了一套被后世称之为“弗吉尼亚方案”的新国家政府组建计划。他们商量过了,开会时由时任弗吉尼亚州州长的埃德蒙·伦道夫宣读这份方案,具体内容则由麦迪逊负责向大会加以解释,参与辩论,因为麦迪逊是这一方案的主要设计者和起草人,对方案的宗旨和涵义没有人掌握得比他更透彻。于是,麦迪逊带了上百本书和一大摞报纸来到会场,准备回答其他代表关于这份方案的任何问题。

埃德蒙·伦道夫很年轻,比麦迪逊还要小两岁,他的州长身份让弗吉尼亚的几位代表觉得,推出他在大会上宣读方案是最合适的。会议开始后,34岁的埃德蒙·伦道夫花了不短的时间宣读了方案。方案的大致框架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强大有力的联邦政府,在联邦政府中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的权力远在各州之上。在联邦政府中设立一个立法部门即国会,设立一个联邦行政长官即总统,设立一个联邦司法机构即最高法院。

埃德蒙·伦道夫宣读完了方案的框架后,对与会代表们说,关于方案的具体内容,接下来由我的同事麦迪逊先生向大家作出说明。

麦迪逊接过埃德蒙·伦道夫的话茬,开始了他的发言:“主席阁下,各位代表先生,我先谈一下立法部门。出于对王权的厌恶,我们认为合众国的立法机关——也即联邦国会——应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为未来的联邦政府设计了一个非常强有力的立法部门,它由两院制组成,其中下院叫众议院,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上院叫参议院,由下院即众议院选举产生。这两院均按各州的人口比例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每个州在国会的代表人数,按照其自由人口数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麦迪逊先生,这不公平!”麦迪逊话音刚落,41岁的新泽西州代表威廉·帕特森就大声抗议起来,此人是新泽西州的一名律师和检察官,是该州颇有名气的一位法学专家。

在得到会议主席华盛顿的许可后,威廉·佩特森首先对方案中有关立法部门的部分提出了反对意见:“诸位代表,麦迪逊先生的方案明显偏向大州,这样一来,人口较多的州比如他们弗吉尼亚,就将比人口较少的州——比如我们新泽西——拥有更多的国会议员,大州相应的权力也就越大,而我们小州在联邦政府中的影响力将会变得微不足道。对这点我们万万无法接受。”

“别激动,帕特森先生,有话好好讲嘛,我们都是合众国之内的一家人呢。”麦迪逊赶忙说。

“不,麦迪逊先生,我信不过你们。如果你们这些大州试图想压垮小州,你们就会破坏合众国的联盟基础。你给我听清楚了,身为有尊严的文明人,我们宁肯投靠外国,也绝不愿被大州吃掉。”威廉·帕特森摆出一副坚决的姿态。

“那么,阁下有什么更好的方案?”麦迪逊一脸的平静。

“先生们,本人认为,各州应以完全独立、平等的地位自愿结成合众国联盟,每个州不论人口多少,其权力理应完全一致。因此我们主张,新的两院制立法部门每个州均拥有相同的表决权,大州和小州是平等的。”威廉·帕特森冷静了下来,语气也变得平静了。

“先生们,关于立法部门的议题呆会儿再谈,我现在说一下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设想。行政机关的工作是执行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这个机关的负责人即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我不希望美国的最高行政长官像英国国王一样有权,因此,我们主张,不赋予这一职位太大的权力,他应由立法部门指派,但为了保证该职位有迅速作出决断的能力,由一人来担任应该较为合适。”麦迪逊说。

“先生们,我赞成麦迪逊先生说的不应给最高行政长官太大的权力,因此我主张,这一职位应由多人组成,以防止一人专断。并且,为避免出现像暴虐的英王那样的独裁者,应对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加以进一步限权,他们担任这一职位不得连任;并且,只要有多数州的行政长官也即州长提出要求,即可提交国会罢免。”威廉·帕特森又提出了不同意见。

“关于国家行政长官的议题,我愿意听取各方的意见。”麦迪逊诚恳地说,然后继续发言:

“先生们,我现在向各位报告我们关于国家司法部门,也即联邦法院和法官体系的构想。大家都知道在英国的传统里头,法官被视为国王和其法庭的代理人,这将导致司法权听命于王权,在国王的威严底下俯首帖耳。在合众国各州中,我们都看到了,法官与行政官员之间割不断的联系乃是腐败的根源,因此,未来的新政府应当切断这一关联,而将司法部门提高到一个政府分支的地位。具体而言,我觉得,司法应该倚赖立法而非行政部门,应该由立法部门来指派法官,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和其它所有的联邦法院。”麦迪逊娓娓而谈。

“麦迪逊先生,我认为,最高法院是联邦司法部门的代表,其成员应由联邦行政部门指定,而且它应是对全国性事务的最终上诉部门。并且,联邦政府中不应设立基层法院系统。”威廉·帕特森说。

“我会认真思考帕特森先生的上述观点的。各位代表,刚才我阐述的是关于未来全国性政府的构想,我想强调的一点是,新政府不但要拥有如今邦联议会的全部权力,而且新政府中的三大分支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权力,均要远大于各州。”

“我反对!”威廉·帕特森大声说道,“本人认为,虽然未来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联邦政府,但各州还将继续保持其独立的权力,并且置此权力于联邦的权力之上。”

“帕特森先生,您的观点我会认真考虑的。”麦迪逊将帕特森的观点悉数记录了下来,然后继续发言,霎时间,他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各位代表,我现在想谈一谈我们国家奴隶的地位问题。我一向认为,奴隶制是一种罪恶的制度,它已在合众国所有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州引起了悲惨和贫穷。从海外贩卖奴隶,这是一种令人憎恶的贸易。奴隶制的长久存在损害了联邦,美国应当逐步废除这种非人道的制度!因此,我建议,未来在统计各州人口,以决定各州在联邦国会中的议员代表数目时,黑人奴隶应当跟自由人公民一样被计算在内。”

麦迪逊刚说完,从会场角落里倏地站起来一位代表,此人是南卡罗莱纳州的查尔斯·平克尼,一位在英国接受教育的律师,他站起来反驳麦迪逊的观点:

“主席阁下,麦迪逊先生,请听我说,在历史的任何时期,人类社会中总有一半人是奴隶,我们应当正视并认可这一事实,进而维护奴隶制在美国的存在。众所周知的是,奴隶仅仅是财产,只是白人“会说话的工具”,而不是自由人,因此,在选举产生国会议员时不能算入总人口。”身为蓄奴州的代表,查尔斯·平克尼觉得自己有责任表明这些州的立场:“今后倘若要像麦迪逊先生所宣称的那样限制奴隶制的话,我们这些州只好拒绝加入联邦了。”

就这样的,麦迪逊的每一次发言,都会引来一番辩驳;他所起草的方案的几个重要设想,都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挑战。除了上述争议点之外,在国会议员的选举、参议院的产生、参议员的表决权、总统选举方式及任期、政府官员弹劾、禁止奴隶贸易、处置逃亡奴隶、法官产生等诸多议题上,由他引发的会场上的争论和辩驳也无尽无休。

麦迪逊无疑是会场上最忙碌的人。冗长的会议和炎热的天气,让不少代表叫苦连天,可麦迪逊却甘之若素,从来没有半句怨言,并且从会议开始的那一刻起,他就手不停挥,运用各种速记符号,将与会代表的每一次发言和表决立场,都做了详细的记录。在他的记录中,麦迪逊称呼自己为“M先生”,他甚至记录下了会议的每一处细节,包括别人的发言当中对“M先生”不友好的话。

这份被称作为“麦迪逊1787年联邦会议辩论记录”的文献,直到三十年之后才公之于众。对此,麦迪逊作了这样的一番说明:“我坐在会议主席的面前,其他代表都在我的左右,我能听清会议主席说的每件事,我也能听清每位代表的每句话。我记的笔记只有我自己能够明白,然后晚上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再把完整的发言和方案写出来。我参加每天的会议,只要有代表开会或讨论我就在场。”

这还不算,麦迪逊还是费城会议上发言最积极的人。他时常看起来那么的羸弱,却在会场上显得那么的生气勃勃。尽管他的嗓音并不怎么动听,但是他那滔滔的言词和缜密的思维打动了不少人,并且使其他州的许多代表接受了他的思想。制宪会议一共开了116天,其中有96天麦迪逊发了言。有时候他会控制不住自己,显得过于激动,为此他特地请了一位朋友在这种时刻拦他一把。可是当他一旦开口,就又激动不已了,他的朋友看了不禁瞠目结舌,看着他脸涨得通红滔滔雄辩的样子,实在做不到走上前去阻止他。事后他的朋友对他说:“我宁愿触摸闪电,也不敢阻止你辩论。”

七月下旬,大会指定了一个由五人组成的“细节委员会”,负责起草一部具体的宪法,要求其中须体现迄今会议通过的那些基本原则,麦迪逊入选了该委员会,参与起草宪法,他起草了大部分宪法条文;八月上旬,委员会完成了一份宪法初稿。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会议开始对宪法初稿的内容进行讨论和进一步的修改;9月8日,大会任命了一个“文体委员会”,以润饰宪法草案的词句,并安排条款的先后顺序;9月12日,委员会向大会提交润饰后的宪法文本;接下来,会议花了三天时间对宪法草案进行审议;9月15日,委员会确立并开始书写全部的宪法条文。

经过了将近四个月漫长而激烈的争论后,9月17日,宪法条款在会场上正式定稿,39名与会代表签署了经各方妥协达成的最终宪法文本。

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被英国首相威廉·格拉德斯通誉为“是在特定时刻,由人的大脑和使命合成的最美妙的文献作品”,终于艰难问世了。

驶往未来的这艘名为“美利坚”号的巨型航船,将以这部凝聚了人类理想、睿智和务实精神的宪法为基点,启航,扬帆出海。

9

签署了宪法之后,代表们开始致力于让宪法在各州获得批准。依据宪法第七条规定,这部费心劳力制订出来的合众国根本大法,需要获得13个州中的至少9个州表决批准,方能生效。

正像在费城会议上的角色一样,麦迪逊在宪法批准运动中再次发挥了主导作用。与不少与会代表预估的一样,宪法文本一流传到社会上,就引起了强烈反响,赞成者举手相庆,反对者叱骂不休。由此,美国民众分成了两派:一派是支持宪法和强大中央政府的“联邦主义者”,另一派是反对宪法的“反联邦主义者”。支持者认为,宪法避免了合众国陷入混乱或解体,拯救了美利坚民族,并且为国家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反对者的理由则纷纷不一,有人认为,少数人制订的宪法可能会创建寡头政府,从而攫取普罗大众的自由和幸福;有人认为,宪法是一部富人的宪法,它必然保护一小撮既得利益者,而忽视普通民众的利益;有人认为,宪法无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目前问世的这些宪法条文当中,没有一条是保障公民自由与安全的人权条款。

面对这股声势汹汹的反对浪潮,麦迪逊暗自寻思着,应当发起一场宪法宣传行动,针对各种反对声音进行答复,向各州人民解释宪法、联邦制度和合众国政府的运作原理,以此说服人民支持这部来之不易的宪法。总之,麦迪逊心想,现在需要掀起一场舆论的风潮。

正这么思忖着,那个纽约的著名活动家,费城会议上以极端集权言论引起各方瞩目的代表,32岁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摸上门来找到了他。汉密尔顿开门见山地说,希望能与他一起合作,撰写一系列阐释联邦主义者立场的文章,以便争取宪法的早日生效。俩人的想法不谋而合,麦迪逊便很高兴地一口答应了。

就这样,费城会议后没几周,麦迪逊就与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外交国务秘书)等人一道,开始了宣传解释宪法的系列文章写作。

从1787年10月份开始,他们以共用笔名“普布利乌斯”写成的系列文章,陆续发表在纽约的多家报纸上,并被其他州的许多报纸转载,后来还结集出版,大量印行,成为传诵一时的畅销书,经久不衰的经典著作。这,就是迄今研究美国宪法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被誉为“美国政治理论的经典著作”的《联邦党人文集》。

那真是一段令人终生难忘的日子:紧张、充实、心无旁骛。蜗居在纽约的小旅馆里,麦迪逊大部分时间都端坐在古旧的原木色的书桌前,一大摞他早已翻烂的书籍和报纸整齐地摆放在桌上,他要不时进行搜索、查阅。在静寂的房间里,他的思想的大脑运转个不停,几乎忘掉了外面的一切,而沉浸在他那思绪飞腾的世界里。伏案写作时,他几乎是在享受这难得的寂寞,他在刚刚过去的费城会议上说了太多的话,现在对他来说真是一个好机会,可以让他静下心来,好好疏理一下头脑中万千的思绪了。在那段日子里,日夜与稿纸、书桌、笔墨、书籍报刊相伴的,是一个专心致志的年轻人。共和、自由、人权、民主制、联邦主义、权力的分立、政府的原则和方式等等,这些是他最为熟悉也最为倾注的研究领域,他从22岁时就开始沉浸于宪法学的研究,至今已有十几年的光阴,在宪法领域当真是斫轮老手了。这让他常常思如泉涌,一落笔就有一大串的想法急于要在纸上表达,写作时有如流水行云,一篇篇识明智审的文章也就接二连三地出炉了。

在这个写作团队中,麦迪逊接手的,是其中关键部分的工作,他完成了文集85篇文章中的29篇。最初的9篇文章,是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在麦迪逊来到纽约之前写的,麦迪逊从第10篇文章开始写起。他所撰写的文章,在当时成了文集所有文章中最为有名的部分,一方面,他在文中对新宪法和建立联邦政府等公权力机构所依据的基本原则,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另一方面,他也驳斥了反联邦主义者对新宪法的各种指摘和抨击。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文集的第10篇和第51篇文章——作者均为麦迪逊——通常被认为是文集中最有影响力的两篇文章。在第10篇文章中,麦迪逊呼吁建立一个强大的大共和国,而非小共和国;提倡建立一个共和政体,而非一个纯粹的民主政体;在第51篇文章中,麦迪逊解释了权力分立——国家公权力不集中于单一机构——的必要性。由此他主张,美国应当成为一个复合共和国,也即人民交出的权力分给不同的政府部门去执行,而非一个单一共和国。至于原因呢,麦迪逊的解释是,要做到权力分立,必须以野心对抗野心,以派系制约派系。

一场舆论的风潮,如夏天的飓风,从濒临大西洋的纽约开始,逐渐席卷了全美十三个州。麦迪逊和其撰稿合作者在报纸上所发表的这一系列文章,以及后来所出版的两卷本文集,带着新思想的气息,飞到了千千万万的读者手中。

这一系列文章最先在纽约市的三家报纸上发表,它们是《独立日报》、《纽约邮报》和《每日广告报》。麦迪逊等几位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通常在一周之内就会发表三到四篇新的文章。流光易逝,从1787年10月27日的第一篇,到1788年8月16日的最后一篇,转眼间这些文章陆续在报纸上刊登了将近十个月。

在纽约地区以外,这些文章也被当地报纸所大量转载和评论,民众争相购买报纸,读者抢着阅读“普布利乌斯”发表的最新文章。在街头巷尾,在农场酒馆,人们三三两两地就这些文章的思想观点进行谈论、辩论。由于这些文章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好评,1788年1月和5月,纽约的一家出版社将这一系列文章结集起来,分两卷本予以出版了!

书名,定为“联邦党人文集”,此后在美国大量印行。再后来,文集又陆续推出了法文译本、葡萄牙文译本、德文所写本和西班牙文等国译本。联邦党人文集的广泛流传,造成一种风生水起、山鸣谷应的声势,成为一个新生国度长久以来少见的舆论奇观。

看到文章和文集的这番流播,麦迪逊感到欣慰之极。还有一件让他欣慰的事,那就是,美国独立革命的两位最重量级元勋——华盛顿和富兰克林——对文集的称誉和对文集观点的认可,进而俩人表达了对新宪法的支持。

华盛顿和富兰克林一直在关注着,并且,他俩从头到尾阅读了“联邦党人文集”中的全部文章,其中有的文章读了还不止一遍,有时刚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往下看,顾不得吃饭,也顾不得做其他事。他俩对这些文章给予了高度评价,以及他俩公开支持新宪法的消息,转瞬之间传遍了北美各州,这消息对舆论产生的影响力,甚至不亚于一些宣传新宪法的小册子。

在这场舆论风潮的推动下,加上麦迪逊在好几个州精心策划了讨论批准宪法的州会议,新宪法在各州陆续获得通过了。

第一个通过新宪法的,是特拉华州。时间,是1787年12月7日。

特拉华州是一个小州,在费城会议上竭力反对“弗吉尼亚方案”,后来当联邦宪法最终规定了“各州无论大小,在参议院中均拥有两名参议员”之后,态度随即转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弯,由愤怒转为欢喜,由反对转为支持。尤其是,特拉华州与宾夕法尼亚州相毗连,在商贸、经济上均受控于被称为“费城商业帝国”的宾夕法尼亚,时常担心会被宾夕法尼亚所吞并。现在有了宪法框架下的中央政府的保护,就不用再整天提心吊胆了。于是他们赶紧召开批准宪法的会议,最后以30票比0票的结果,全票批准了新宪法,成为美国联邦的“第一州”。

五天后,12月12日,宪法在第二个州——宾夕法尼亚州获得通过。作为宪法的诞生州,宾夕法尼亚人感到很自豪,他们在制宪会议上出席的代表最多,总共有包括富兰克林在内的八位代表,他们州的诉求因此得到了充分的反映。他们觉得,自己是大州,费城又是临时首都,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一副美好的前景摆在宾夕法尼亚前方的道路上,全州应当齐心协力,争取在未来的联邦中成为合众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就这样,宾夕法尼亚州紧接着特拉华州,第二个批准了新宪法。

接下来,新泽西州、佐治亚州、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马里兰州和南卡罗莱那州,或以较大优势,或以微弱优势,陆续批准了宪法。

1788年6月21日,绰号为“花岗岩州”的新罕布什尔州成为第九个批准宪法的州,联邦宪法正式生效了!

宪法已获得第九个州批准的消息传入麦迪逊耳中,他简直喜不自胜,那天几乎一整天他都想要笑。然而他忽又转念,仔细想了又想,觉得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在这九个州当中,只有宾夕法尼亚州算是大州,其余的是四个中等州,和四个小州,在全美明显份量不够。最要命的是,已批准宪法的州当中缺少第一大州——弗吉尼亚州,缺少全美的地理和经济中心——纽约州,由此各州结成联邦之后,全美经济总量和人口少了将近一半,这样一来,新成立的联邦必定是残缺不全的。那么,仅有目前的九个州通过是远远不够的。

在新罕布什尔州批准宪法后的几天里,麦迪逊在老家弗吉尼亚像蜜蜂一样忙个不停。他反复做弗吉尼亚反对宪法人士的劝说工作,特别是反对派的重要人物帕特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埃德蒙·伦道夫、乔治·梅森等人,他运作召开了州立宪会议,在会议上不断发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晚上到几位反对派人士家中登门拜访,恳请支持。

6月25日,弗吉尼亚州立宪会议就新宪法进行表决,在会上,一些反对派人士的立场由反对转向支持,一些反对派人士的立场有所后退,不再否决新宪法了,但是他们提出要修改宪法,要求在宪法中增加人权条款,对此麦迪逊满口答应,连声应允了。最终,弗吉尼亚州立宪会议以89票比79票批准了新宪法。

一个月后,7月26日,纽约州在汉密尔顿等人的谋划之下,加上联邦主义者控制的纽约市威胁着要独立,最后该州立宪会议以30票比27票的微弱优势,批准通过了新宪法。

至此,美利坚民族组建联邦、立宪建国的形势大体上已成定局,尽管还有两个州——北卡罗莱那州和罗德岛州——尚未批准宪法,但是它们对大局的影响已是微乎其微了。1788年11月,组成联邦的11个州开始联合起来,组织国会参众两院和合众国总统的选举工作,完成一个新兴国家的催生礼。

美利坚合众国,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国度,即将出现在北美大陆的地平线上。

10

宪法正式生效了,然而,这部世界上的首部成文宪法尚有一个重大缺憾——缺乏人权保障的条款。

起草宪法人权条款的任务无可争议地落到了麦迪逊的身上。环顾当时美国政界,麦迪逊还真是起草人权法案的不二人选。正如华盛顿所说:“除了这个其貌不扬但却知识渊博的小个子男人以外,没有人会理解这部宪法的精髓所在。如今美国建立了,只有麦迪逊能提出最准确、最适当的人权条款。”

宪法生效后,麦迪逊开始竞选首届联邦国会参议员,他渴望进入第一届联邦参议院——这一最适合他的政治舞台——继续为美国服务。但是,由于他在宪法批准运动中得罪了不少反联邦主义者,包括一些重量级的政治人物,比如两次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的帕特里克·亨利,这些反对联邦制的家伙想尽办法要在各种场合挫败他,他们甚至夸张地宣称,倘若麦迪逊当选联邦参议员,将会引发一场暴动,美国整个国土将会血流成河。

在政敌的强烈抵制下,麦迪逊竞选参议员的努力失败了。他没有气馁,转而竞选众议员,并在竞选活动中作出承诺,一旦当选,将尽快提出权利法案,以弥补宪法的缺憾和不足。经过激烈选战,麦迪逊如愿进入了联邦众议院。

1789年4月,在当选第一届国会众议员后,麦迪逊公开宣布,他要将通过权利法案——作为任期内的头等大事。这位美国建国初期的资深议员心意坚定,言语谆谆,先生们,在这建国初始的时刻,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我们费力劳心制订出一部宪法出来,到底为的是什么?我笃信,宪法最核心的价值在于,约束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没有人权条款的宪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本席将竭尽全力,争取人权法案的早日通过。

在麦迪逊的倡议下,国会通过决议,尽快增加人权条款,但不对宪法文本进行修改,而是在宪法的后面进行附加,也即,权利法案将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被加入到宪法中去,而成为宪法的一部分,以避免直接修宪而需要再次进行冗长而艰难的宪法批准程序。

说干就干,麦迪逊的联邦众议员位子还没坐几天,他就投入到权利法案的事务上了。他感到既兴奋不已,同时又格外慎重,兴奋是因为这是他最感兴趣的工作,慎重是因为这项法案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并且是一件攸关千秋百代的立法工程。他翻出13年前自己曾参与制订的“弗吉尼亚权利宣言”,然后在这份州法案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权利法案的起草工作。

他还搜集了两百多条各州对宪法文本的保留意见,整理出各州对宪法提出的各种建议,然后逐条加以分析,提炼,弃芜存精。他知道,宪法应当言简意深,因此他在国会里反复申明,向美国人民保证,本席在权利法案中所列举出来的权利,并不是美国人民所能享有的全部权利,而仅仅是人民所拥有的那些最重要权利。

9月25日,麦迪逊向国会两院联席会议提出动议,正式提交了17条修正案,其后国会删掉了其中的5条,剩下的12条修正案先在国会中进行讨论、表决,然后交由各州表决、批准。

12月15日,12条修正案中的两条未获得批准,其余的10条修正案获得了足够数量的州的批准,予以通过了。两年后,1791年12月15日,这10条修正案正式生效,成为联邦宪法的一部分,也是宪法最重要的一部分,史称“权利法案”(BillofRights)。

权利法案,也即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列举了人民生来就拥有而非政府所赋予的多项基本权利,包括了言论、出版、宗教、集会、请愿与持有武器等方面的自由和权利。它们保证了美国人民自身的自由,限制了政府在审判和程序上的权力(如正当程序原则、陪审团制度),同时保障了各州和人民的权利免遭国家权力机构的侵犯。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日后成为《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性人权文件、以及其他若干国家宪法中对人权规定的主要渊源。

两百多年过去了,权利法案没有被修改过一个字,增减过一个字。从生效的第一天起,它就成为美国立国的基石,美国人民自由的守护神。竭智尽忠起草这部法案的那位身体羸弱的小个子,应该可以欣慰了。那一年,他才三十八岁。

11

很多年过去了。

1817年,在担任了两届八年总统之后,66岁的麦迪逊离开白宫,回到弗吉尼亚奥林奇县蒙彼利埃的自家庄园,过上了半退休生活。

1826年,麦迪逊已是垂垂老矣,这年他已经75岁了,可是他的心并不曾衰老,他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精力和工作的热情,当弗吉尼亚大学的首任校长杰斐逊去世后,麦迪逊继承了杰斐逊的教育事业,担任弗吉尼亚大学的第二任校长,开始主政这所“公立常春藤”名校的校务。1829年,已是78岁高龄的麦迪逊又当上了弗吉尼亚州制宪会议的代表,致力于他长期立法生涯的最后一项事务——修改五十多年前他曾参与制订的州宪法。州宪法的修订版通过后,他的人生已进入倒计时。他还有七年。

在麦迪逊人生的最后几年里,他时常被严重的风湿病和长期的胆石症所困扰,有时候痛苦不堪,只得卧病在床。然而这位病患缠身的大立法者,这位一生身体羸弱的“美国宪法之父”,却成了美国开国元勋当中的最长寿者之一。他一直活到了85岁高龄,亲眼看到了火车和轮船的出现,目睹了美国经济的起飞和疆域的扩展,在1831年他担任州制宪会议首席委员的那一年,他成了半个世纪前出席大陆会议(1775年)和弗吉尼亚立宪会议(1776年)的唯一一位在世者,同时也是最后一位在世的开国元勋,最后一位健在的美国宪法签署人,他为此频发感慨:“我比其他同时代的人活得都长,人们早该忘记我了。”

1836年6月28日早晨,因风湿病瘫痪在床多日的麦迪逊无法吃下早餐,守候在旁的夫人多莉问他怎么回事,他嗫嗫地说:“亲爱的,帮我取一下我的那本费城会议笔记,有个地方我想再看看。”话还没说完,瞬间他的头就低垂了下去,在自己的庄园溘然长逝。

清晨的空气像滤过似的潮湿而清新,朦胧的雾霭笼罩着这座庄园。它的主人,再也没有醒来。

庄园外面的街道上,没有人知道此刻的意义:这座庄园的男主人在其有生之年,书写了美利坚立法史上一系列垂范百世的篇章,参与了一个激荡人心的伟大变革时代,而这个时代就在刚刚结束了。

写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二日至九月十一日(期间数次因故短暂搁笔)
楚寒,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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