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硬伤不少(上)



  由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和麦克法夸尔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西方学者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但是,书中有不少观点也是我们所不能苟同的。特别是该书在史料运用方面存在不少失实之处,一些不准确的或错误的史料直接导致了错误的不准确的判断。因此,对这部著作中的若干史实进行辨证是必要的,也是有价值的。本文仅就此书1966-1982年卷中有关部份史实方面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就教于该书作者,也供海内外学者参考(文中所注页码均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该书英文版本为准)。

  (一)关于罗瑞卿被打倒问题

  “就人民解放军而言,中国对日益升级的越南冲突应作何反应的争论,为清洗总参谋长罗瑞卿提供了机会,而罗是能够向林彪对军队的控制力提出挑战的潜在对手。”(见第123页)

  打倒罗瑞卿是“文化大革命”前夕引起强烈震动的重要事件之一,也是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重要理由之一,曾引起各种议论和猜测,上引《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者的看法,也曾是其中猜测之一。但经过30年的历史沉淀和研究,特别是在林彪事件之后,有关林彪集团的诸多研究,已使历史真相得以澄清。导致罗瑞卿被打倒的原因,并不是军队领导人对越南冲突战略的争论,而是林彪、叶群的阴谋陷害和毛泽东对诬告的轻信。邓小平在1978年8月12日罗瑞卿追悼大会上致悼词时,明确肯定:“罗瑞卿同志是大家熟知的同林彪反党集团坚决斗争的英勇战士,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当时强加在罗瑞卿身上的罪状主要是两条:一是“极端仇视毛泽东思想”,反对“突出政治”;二是有野心,要夺林彪的权。这两条都是站不住脚的诬陷。有关这方面的情况,中共中央于1980年5月20日为罗瑞卿平反的决定中,也已予以澄清。

  罗瑞卿当时确实是主管军队的实权人物,一人身兼多项要职,包括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秘书长、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等。他本是老红军,人民解放军的高级将领,建国后转到公安战线,长期任公安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司令员兼政委。1959年庐山会议后,林彪接替彭德怀任国防部长后亲自提名让罗瑞卿从公安部调回军队任总参谋长,说明林彪对这位长期共事的老部下是十分信任的。那么,后来林彪为什么又煞费心机要打倒罗瑞卿呢?理由并不像林彪在著名的“五一八讲话”中冠冕堂皇讲的,是什么“罗瑞卿是掌军权的”,“能搞反革命政变”,“要篡夺政权”,因此,打倒他是“制止反革命颠覆的措施”。实际上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不肯为林彪所用,抵制了林彪的某些非组织活动,以至于被林彪视为实现其完全控制军队野心的巨大障碍。使林彪特别不能容忍罗瑞卿的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是林彪身体一直不好,经常离京到外地养病,所以,有些紧急事情罗瑞卿就没有通过林彪而直接向毛泽东请示汇报,林彪对此耿耿于怀。二是因为工作关系,罗瑞卿同军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贺龙元帅接触较多,而在林彪看来,贺龙是人民解放军中另一山头的代表,不利于自己对军队的控制,因而引起林彪猜忌,认为是罗瑞卿对他“不忠”、“不敬”。三是罗瑞卿对林彪的夫人,也是林的办公室主任叶群非常反感,认为这个女人“浑身都是假”,对她的飞扬跋扈、无理取闹从不认账,招致叶群的憎恨。于是,林彪和叶群就编造了种种理由,搜罗了一些伪证,骗取了毛泽东的支持,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打倒了罗瑞卿。而这些,同对越南战争采取何种反应的问题是没有关系的。

  (二)关于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

  “最后在1966年的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一次人数不全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中央委员刚过半数。”(见第124页)

  如果这里是指1968年10月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无疑是正确的。但从时间上看,这是指的1966年8月1-12日由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这次会议尽管是在“文化大革命”已全面发动,不少领导干部受冲击的极端紧张的不正常的气氛中召开的,但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的人数却不是刚过半数,而是141人。其中,中央委员74人,比“八大”选出的97人少23人;而候补中央委员67人,比“八大”选出的73人只少6人,占“八大”选出的总人数180人(原文如此,应为170人——编者)的78.3%,远远超过半数。如果考虑到自“八大”以来已有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去世,还有几位因病因故不能出席,那么应该说是到会人数相当多的一次。这次中央全会的特点不是人数少,而是比正常的中央全会多了一些人,这就是非中委的中央文革成员江青、张春桥、关锋、王力、姚文元等,还有些所谓首都高等院校师生的代表,如聂元梓等。这些列席代表多达47人。

  (三)关于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问题

  “在处理吴晗及其《海瑞罢官》一剧的问题上,毛使用了一把双刃剑。一开始他把批判吴晗剧本的任务交给了彭真领导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该组织成立于1964年。这一举动将彭真置于极为困难的境地”。(见第127页)

  根据到目前为止我们所了解的史实,这段叙述中有三点是不够准确的。

  首先,毛泽东并没有把批判吴晗的任务交给彭真领导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因此,说不上是毛泽东对彭真的考验,即所谓“双刃剑”。

  其次,也很难说这一任务是毛泽东交给江青的,说它是由江青、张春桥等蓄意策划的阴谋,可能更符合历史的真实。本来历史学家、北京市副市长吴晗撰写《海瑞罢官》一剧,是想贯彻毛泽东在1959年上海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所以,1962年当江青第一次向毛泽东提出此剧有问题时,毛泽东并未理睬。1964年康生再次向毛泽东说,此剧与1959年庐山会议有关,与彭德怀问题有关时,毛泽东仍未接受,只是后来才被这些人“说服了”。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在1967年2月同阿尔巴尼亚外宾卡博和巴卢库谈话时提到说:“开头写我也不知道,是江青他们搞的。文章写好后交给我看。”江青则说:“因为主席允许,我才敢于去组织这篇文章,对外保密,保密了七、八个月。”江青开始在北京组织人写批判文章,无人愿写。她便到上海,在当时的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的支持下,在张春桥、姚文元的协助下,秘密地开始了批判《海瑞罢官》文章的写作。多次易稿,后经毛泽东审定,于1965年11月10日在上海《文汇报》上发表,题目是《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署名姚文元。

  第三,彭真自始至终对这篇文章的背景一无所知。文章发表后,他并没有立即作出反应,而且还让中宣部的人去了解文章的背景。新华社没有立即播发姚文元文章,北京的各大报纸当时也未予转载,以致毛泽东下令上海出姚文元文章的小册子,而北京一本也不订购。此事成为认定彭真在北京搞“独立王国”的罪证之一。这些也从另一角度证明,毛泽东没有交给彭真批判吴晗的任务。

  不过,“这一举动将彭真置于极为困难的境地”倒是真的。就在姚文元文章发表前后,毛泽东曾几次当面问彭真,吴晗是不是可以批判?彭真虽然尽力辩解,说明没有发现吴晗同彭德怀有什么组织联系,但不仅未能保护吴晗,反而加深了毛泽东对北京市委的误断。以致在后来毛泽东亲自审改同意的林彪向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写下了这样的话:“毛主席发动了对《海瑞罢官》等大毒草的批判,锋芒所向,直指修正主义的巢穴——刘少奇控制下的那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即旧北京市委”。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批判《海瑞罢官》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总战略的一个举措,是一柄多刃剑。

  (四)关于五月政治局扩大会议

  “至此,两个主要的目标——罗瑞卿和彭真——的最后命运在5月4-18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被最后决定了。这次会议最重要的部份是林彪的即席发言,其主要材料据后来指控是由张春桥提供的”。(见第131页)

  这里也有几点是不够准确的。首先是会议时间。党的五月政治局扩大会议是1966年5月4-26日在北京召开的,而不是5月4日至5月18日。

  其次,会议上被批判的是彭真、罗瑞卿、陆定一和杨尚昆四个人,会议对罗瑞卿和彭真的所谓“最后命运”的“最后决定”也就是决定对四人进行专案审查,是于5月23日才作出的。如果5月18日会议就结束了,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决定了。

  再次,给这次会议定下基调的确实是林彪5月18日的讲话,即后来大家所称的“政变经”。不过这篇讲话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并非“即席发言”。说这篇“政变经”的主要材料是由张春桥提供的,似不符合事实。张春桥当时在上海一直忙着帮助江青搞大批判,组织批《海瑞罢官》的文章和起草《五一六通知》。不可能由张春桥来给林彪提供这些历史上的政变材料。在后来审判“四人帮”的资料中也没有发现对张春桥这方面的指控。事实上,林彪这篇连毛泽东后来都对他关于政变的一些提法感到不安的“政变经”,是他个人的一个别有用心的“创造”,他所引用的古今中外的政变材料,都是以学习历史的名义指使一些人为他搜集的。而搜集这些材料的人中据了解并没有张春桥。

  (五)关于清华大学工作组和王光美

  “更为针锋相对之处在于派往清华工作组的领导人不是别人,正是刘少奇的妻子王光美。”(见第137页)

  在毛泽东点燃“文化大革命”的烈焰之后,在全国各地首先是北京的许多大、中学校掀起了“造反”浪潮,致使学校的领导工作陷于瘫痪。因为当时毛泽东不在北京,中共中央在刘少奇和邓小平主持下,决定采取传统的做法,由上而下按管理系统向大、中学校派出工作组。其中派往清华大学工作组的负责人不是王光美,而是曾做过周恩来秘书,当时担任国家计委副主任的叶林。王光美开始并没有参加清华大学工作组。6月19日,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三年级学生蒯大富提出要赶走以叶林为组长的工作组。也正是这一天刘少奇委托王光美去清华大学看大字报。6月21日,王光美被派参加工作组,成为引人注目的成员。在她的授意下,清华大学工作组领导开展了“反干扰”运动,批判了蒯大富等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光美是工作组的领导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并不准确。因为在事实上王光美并没有过工作组“领导人”的任命和头衔。

  (六)关于红卫兵和“红五类”

  “起初,中央的政策只准许出身于‘红五类’——工人、农民、士兵、干部和革命烈士——家庭的学生加入红卫兵组织,并且禁止‘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参加红卫兵运动”。(见第149页)

  “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组织自始至终都是以大、中学生为主的一种自发性的群众组织,无论地方或是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系统。它一开始就完全脱离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是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的产物。但它实际上又一直被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打着“中央文革”的旗号所操纵和利用。中共中央当时并没有对有关如何组织红卫兵和对参加红卫兵组织的成员出身等问题作过政策性的规定。但是,由于长期的阶级教育和“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极“左”氛围,在以阶级性纯洁为荣的历史条件下,红卫兵组织自己从诞生伊始都规定,只有“红五类”才能加入,才有资格当毛主席的“红色卫兵”。而一些所谓“出身不好”、“社会关系复杂”、“历史不清”的人是不能当红卫兵的。这在当时是一种通行的不成文法。但并没有禁止“红五类”以外的学生参加“文化大革命”和某些红卫兵组织的活动的规定。因为参加“文化大革命”是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跟随红卫兵活动也是革命的象征。于是,这些没有资格加入红卫兵的青年学生也积极地和红卫兵一起去扫“四旧”、贴大字报……,这些人在当时被称作“红外围”。

  (七)关于陶铸问题

  “快到年底时,陶铸因为企图保护省委、中宣部及文化界的干部免遭批判,以及据说要剥夺中央文革小组对这场运动的控制权而被撤销宣传部部长职务”。(见第152页)

  首先,陶铸被打倒的时间不是快到1966年年底的时候,而是1967年的年初,即1967年1月4日。这一天在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的煽动下,公开张贴出“打倒全国最大保皇派陶铸”等大标语,此后,陶铸即丧失了工作权力和人身自由。

  其次,陶铸这天突然被打倒的原因比较复杂。当时他虽然是第四号人物,但不可能也不会是企图去“剥夺中央文革小组对这场运动的控制权”。因为中央文革是在毛泽东的直接掌握和指挥下,是贯彻毛泽东战略部署的重要机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剥夺”中央文革的控制权实际上就是向毛泽东夺权。这是当时的任何领导人都不敢想也不会去做的事。实际情况是,陶铸虽然是中央文革小组的顾问,但在很多重大问题上同康生、陈伯达、江青等人有分歧,发生过多次争吵,甚至和江青当面顶撞。陈云在1978年12月24日陶铸追悼会上致悼词时讲得很清楚:陶铸是因为抵制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积极保护老干部和革命群众,贯彻执行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成为林彪、“四人帮”篡党窃国的障碍”,才被“四人帮”采取突然袭击的卑鄙手段,捏造罪名,把陶铸打倒的。关于这方面的情况陶铸的夫人曾志在《往事如烟难忘却》一文中有比较真实而详细的说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另外,陶铸当时实际上被撤销的主要职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当时的中宣部早已停止工作,属于毛泽东决定要撤销的单位,因此,中宣部部长并不是他的主要职务。另外,本书第601页说陶铸于1966年“被捕死于狱中”也与史实有出入。据徐子芳《陶铸生命的最后四十三天》记述,陶铸不是1966年被捕死于狱中的,他死于1969年11月30日,是在合肥的解放军某部医院。

  (八)关于上海1月6日的大会

  “1967年1月6日的上海群众集会正式肯定了所发生的事实,撤销了曹荻秋及上海市其他官员的职务。同日,中央文革小组代表张春桥由北京回到上海,以建立一个新的市政府,取代已被推翻的市委。”(见第159页)

  1967年1月6日在上海召开过一次名为“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并且发出通令,宣布不再承认曹荻秋为上海市市长,并且要求中共中央彻底改组中共上海市委。不过这还只是群众大会上发出的一种要求,还不能成为权威性的命令。事实上也没有中央发出或批准的撤销曹荻秋市长和改组中共上海市委的正式文件。根据已经发表的有关材料,这次大会并不是群众的自发行动,而是由张春桥、姚文元及其在上海的党羽王洪文、徐景贤等一手策划的。在大会正式开始的前两天,即1967年1月4日张春桥和姚文元就乘飞机从北京赶回上海,并非大会的“同日”,他们的目的就是利用其一手策划组织的康平路事件所造成的大动乱局面,进行乱中夺权,回上海摘“熟了的桃子”。1月6日大会是他们夺取整个上海市党政财务大权的一个重要步骤。会后,8日建立了“上海市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张春桥称它为“经济苏维埃”,实际上取代了市政府。随后又建立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委员会”,代替了公安局和法院。市委、市人委的所有机构被迫停止办公,全市的实际权力逐步落到了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一伙手里。但是,全市的正式新政权机构并没有能够很快建立起来。2月5日,即上述夺权大会召开的一个月之后,上海人民公社才正式宣告成立,它是新政权建立的标志。2月24日,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上海人民公社改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未完待续)

  张志明,《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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