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王年一、何蜀:《汪东兴回忆录》读后感


  1997年11月由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汪东兴著《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作者在正文前有一篇题词:“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研究历史,总结、提高、发展。”

  该书所写到的历史,是当代中国那一场“史无前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的一段。作者在“文化大革命”结束31年之后,在对“文化大革命”的历史作出政治结论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公布16年之后出版这本书,自然应有新的“研究”,新的“总结、提高、发展”。

  然而,读了这本书,却使人感到惊异与迷惑不解:在这部12万5千字的长篇回忆录中,不仅看不到新的“总结、提高、发展”,反而从中共中央那个《历史决议》倒退了。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

  然而,在《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中,毛泽东对这场由他错误发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应负的主要责任看不到了,读者看到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毛泽东,只有伟大、英明、正确的一面,只有毛泽东的“非凡的胆略和气概”、“伟大的政治家、战略家的胆识”等等;“文化大革命”中几亿人付出了惨痛代价换来的的严重教训看不到了,读者看到的只有毛泽东“为我们党和国家战胜野心家篡党夺权的阴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明显地脱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这一根本错误也看不到了,读者看到的却是独有毛泽东精通和掌握了马列主义真理,而“我党多年来不读马、列,不突出马、列,竟让一些骗子骗了多年,使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唯物论,什么是唯心论,在庐山闹出大笑话。”几个“假马克思主义者”骗了二百多个中央委员……

  尤为令人不解的是,《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作者竟将毛泽东在当时特定情况下所作的、包含不少错误内容的讲话,不加分析、不加说明地大量引用,奉作经典。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反复强调的“十次路线斗争”。

  在《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的开篇第一章《林彪急于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第一段,原文引用了毛泽东的一段话:“毛主席说过:‘我们这个党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十次。这十次路线斗争中,有人要分裂我们这个党,都没有分裂成。……’”

  在这一段话之后,作者没有对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所谓“十次路线斗争”的提法作出应有的说明,而只用了大量篇幅论述毛泽东的伟大、英明、正确。实际上,放在正文之首的这段话,就成了全书的总纲。全书正是按照“十次路线斗争”的提法来叙述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前后的党内斗争的。

  除去在正文第一段引用那段话外,书中还反复多次提到中共党内的“十次路线斗争”或“十次分裂”。比如:

  第101-102页:“毛主席总括说:我们党五十年,十次分裂,都没有分裂了。”

  第106页:“毛主席接着对华国锋、卜占亚又谈起党的历史上的路线斗争。他说:中国党有十次要分裂,没有分裂成。”

  第109页:“我们唱了五十年《国际歌》,结果我们党里有人搞了十次分裂活动……”

  第115页:“毛主席说:你们了解党的历次路线斗争吗?……从五十年的路线斗争算起,一共有十次。”

  第135页:“他说:庐山这一次的斗争,同前九次不同。前九次都作了结论……”

  第139页:“毛主席特地嘱咐说:不要公开讲这次庐山会议,因为中央还没有作结论,你们只是说九次路线斗争就可以了。”

  第141页:“毛主席再三说:我讲党的十次路线斗争问题,没有一次把党分裂掉的……”

  第143页:“毛主席开门见山,讲党的历史和路线斗争问题。他说:中国共产党的十次路线错误,是要分裂党,但没有分裂成。”

  第171页:“我今天是讲纲。我们这个党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十次。”

  第180页:“他反复讲:我们这个党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十次。这十次路线斗争中,有人要分裂我们这个党,都没有分裂成。”
  ……

  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青年一代,不会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内的“十次路线斗争”或“十次分裂”。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们,恐怕也大多再记不清当时所谓的“十次路线斗争”是哪十次了。而在《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中,又并未将所说的十次都一一列举出来,这就可能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每一次“路线斗争”都是毛泽东与错误路线或反革命路线的斗争。因此有必要在这里重新列举一下,看看所谓的“十次路线斗争”到底是怎么回事。


  “十次路线斗争”的提法,是作者记叙的毛泽东在1971年那次南巡时对沿途领导干部的讲话中提出来的,并在以后几年里被奉作经典,要求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反复学习。按照当时的说法,在这十次“路线斗争”或“十次分裂”中,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相对立的“反革命”一方依次是:

  一、“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

  二、“瞿秋白左倾盲动主义路线”;

  三、“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路线”;

  四、“罗章龙右倾分裂主义路线”;

  五、“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路线”;

  六、“张国焘右倾分裂主义路线”;

  七、“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

  八、“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

  九、“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

  十、“林彪反革命集团”。

  这就是“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所说的“十次路线斗争”。

  所谓“路线斗争”的提法,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早已为人们所抛弃。历史已经证明,把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分歧和斗争都一概看成是社会上阶级斗争的集中反映,一概说成是“路线斗争”,不仅是不科学的,而且是危害极大的。

  邓小平同志在《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1980年3月-1981年6月)中,就曾对“十次路线斗争”的提法发表过这样的意见:“彭德怀同志那一次不能算了。刘少奇同志这一次也不能算了。”“陈独秀,还有瞿秋白同志、李立三同志这三个人,不是搞阴谋诡计的。”“高岗究竟拿出了一条什么路线?我看,确实没有什么路线。”在谈到“提不提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是路线错误”时,他又说:“我们不提路线错误,是考虑到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过去我们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过去我们讲党的历史上多少次路线斗争,现在看,明显地不能成立,应该根本推翻的,就有刘少奇、彭、罗、陆、杨这一次和彭、黄、张、周这一次,一共两次。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也不好说是什么路线斗争。”他还否定了“罗章龙是路线错误”的提法。他严肃指出:“过去评价历史上的路线斗争并不准确,这是我们不主张提路线斗争的一个理由。还有一个理由,过去党内长期是这样,一说到不同意见,就提到路线高度,批判路线错误。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来对待这个问题,这是改变我们的党风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293-308页)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已不再使用“路线斗争”的提法,对党内不同情况的争论、批评或斗争,均作具体分析,是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

  但是,《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作者在书中却把这个已经被抛弃了的“十次路线斗争”的错误提法始终当成正确的教导反复引用,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书。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异和迷惑不解。

  邓小平同志谈到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时严肃指出:“我们要很郑重地来对待这个问题,这是改变我们的党风的问题。”而该书作者在十多年后又重新大提“十次路线斗争”,能够说是郑重的吗?

  更何况,所谓“十次路线斗争”中的第八次和第九次,早已作为中国共产党内的大冤案获得彻底平反: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彭德怀平反。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作者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提出辞去其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职务并得到全会批准的。

  作者在书中几次引用毛泽东历数十次“路线斗争”的讲话时,一方面照录了对瞿秋白的不实事求是的评价,另一方面又有意识地略去了有关第八次和第九次“路线斗争”的讲话,总是在讲了高岗、饶漱石(第七次)后就跳到讲林彪集团。事实上,毛泽东当时谈到第八、第九两次“路线斗争”时说过:“1959年庐山会议,彭德怀里通外国,想夺权。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也跳出来反党。”“刘少奇那伙人,也是分裂党的,他们也没有得逞。”“文化大革命把刘少奇,彭、罗、陆、杨揪出来了,这是很大的收获。”

  作者略去了毛泽东对彭德怀和刘少奇的评价,是不是就表示不同意对这两次“路线斗争”的评价呢?翻遍全书,只在《后记》中能看到一点间接的说明。

  作者在该书《后记》中说:“书中记录的毛主席各次讲话,有些事的判断或说话,以及我自己的某些表态和检讨,现在看来也许不够准确,或者不够妥当,但这都是历史真实情况。”“我如实地写出来,是为了真实地再现历史的本来面目。”

  “也许不够准确,或者不够妥当”,这模棱两可的、语意含混的12个字就可以取代书中大量地方都应有而没有的说明吗?

  作者是出于“尊重历史”的考虑,为了“真实地再现历史的本来面目”,才没有对毛泽东“也许不够准确,或者不够妥当”的讲话作出应有的说明吗?不对,因为书中另有对当时“也许不够准确,或者不够妥当”的讲话作出更正性说明的例子。

  在该书第138页,写到毛泽东批判那篇“大树特树”的文章时,作者特别加了一段说明:“后来,据杨成武同志讲:受到毛主席批评的《大树特树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那一篇文章,是总参政治部组织人写的,陈伯达与中央文革小组叫署上杨成武的名字。杨成武说这篇文章他没有看,那时他正和我陪同毛主席巡视南方。”

  在该书第145页,写到许世友告诉毛泽东,他同上海张春桥、王洪文的关系都比较好时,作者又特地加了一段说明:“在当时的条件下,许世友讲这些话也是可以理解的。”

  杨成武为那篇“大树特树”的文章蒙受的不白之冤,自然不能与彭德怀、刘少奇的大冤案相比。至于许世友与张春桥、王洪文的关系如何,则更不能与“路线斗争”相提并论了。既然对这些事都专门花费了笔墨加以说明,可见作者在写作中并不是只作“尊重历史”的“实录”,而是也能站在今天的角度对“在当时的条件下”的某些讲话加以说明的。那末,为什么却不对彭德怀、刘少奇这两次重大的“路线斗争”作出应有的说明呢?

  与“十次路线斗争”相关联,书中还有另一些含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的毛泽东讲话,作者未加应有的说明。

  比如,该书还反复提到“反九大路线”的问题。

  作者引用毛泽东在叶群检讨书上所作的批示说:“把‘九大’路线抛到九霄云外,反‘九大’的陈伯达路线在一些同志中占了上风……”(见该书第70页)

  作者还引用了毛泽东的话:“这次庐山会议,搞突然袭击,地下活动,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纲领的,这就是反对‘九大’路线,推翻九届二中全会的三项议程。”(见该书第92页)

  还有:“毛主席继续说:庐山会议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是否定‘九大’路线,否定二中全会三项议程……”(见该书第99页)

  还有:“我看他们搞地下活动,突然袭击,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的,纲领就是‘天才’,设国家主席,推翻二中全会的议程和九大路线。”(见该书第118页)
  ……

  现在恐怕没有多少人能说得清楚所谓“九大”路线到底是怎么回事。给读者(特别是今天的青年读者)的印象就会是:“九大”是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反九大路线”自然就是“反党”。

  那末,“九大路线”到底是什么路线呢?作者在书中全文抄录了他因在九届二中全会上附和了陈伯达的发言、赞同了设国家主席而作的两次书面检讨,写于1971年4月18日的第三次检讨书中说到:“反革命分子陈伯达……破坏‘九大’‘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路线。”(见该书第81页)

  在这里,作者说得比较明确了:“九大”路线就是“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路线。若单从字面上看,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号召“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自然是很好的。但是这句口号是毛泽东在“九大”上提出来的,是有其特定意义的。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党的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加强了林彪、江青、康生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毛泽东在“九大”上要求的所谓“团结”是什么意思呢?“九大”“加强了林彪、江青、康生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这时所说的“团结”,实际上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要林彪、江青、康生等人同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过批判的老干部搞好团结,二是要已经在“九大”前夕起草政治报告时就暴露出了矛盾的林彪一伙与江青一伙搞好团结。无论从哪种意义上看,这个“团结”都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事业有害而无利的。

  所谓“争取更大的胜利”,首先得看“九大”已经取得的是什么“胜利”。在“九大”上,林彪代表中共中央作了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经毛泽东审定的政治报告,报告一开始就明确指出,“九大”是在“文化大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时候召开的,这个“胜利”就是“摧毁了以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揭露了以刘少奇为总代表的党内一小撮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粉碎了他们复辟资本主义的阴谋……”要在这样的“胜利”基础上去“争取更大的胜利”,会是什么好事情吗?

  既然“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那末“反九大路线”岂不是正确的了吗?说“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陈伯达“反九大路线”,又该让人怎么理解呢?

  在该书中还不加说明地多次引用毛泽东讲话,称九届二中全会上的第六号简报(即华北组第二号简报)是“反革命的”,指责当时北京军区领导人李雪峰、郑维山“听任陈伯达乱跑乱说”,“是何原因陈伯达成了北京军区和华北地区的太上皇?”在称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为林彪集团的“五位大将”的同时,将李雪峰、郑维山与之并列称为“两个大将”,把撤销李、郑二人的领导职务、改组北京军区的作法说成是“挖(林彪集团的)墙脚”。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时期》中《华北会议》辞条里已经说明:“在当时‘左’的思想指导下,对陈伯达的揭发批判虽有正确的一面,但列举的种种‘罪行’,有许多与事实有很大出入。李雪峰、郑维山工作上虽有缺点、错误,但与陈伯达是一般工作关系,说他们参与陈伯达‘反党活动’是没有根据的。中央已于1979年12月6日为之平反。”此外,中共中央在1982年4月1日为李雪峰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党籍的决定中,已同时为九届二中全会第六号简报(即华北组第二号简报)平了反。

  既然是中共中央在十多年前就已经作出过平反决定的人和事,为什么作者不加任何说明呢?

  作者在书中对许多这样应作说明的地方都未作说明,为什么又对个别事件(如对杨成武与“大树特树”文章)作了更正性的说明呢?是不是因为杨成武的冤案是毛泽东生前已承认搞错了,决定平反,而对其他人与事的错误评价,毛泽东生前没有表示应予平反呢?是不是还有“凡是”的观念在制约着或影响着作者的写作思想呢?

  作者在所记叙的事件中是重要的当事人。在该书中,作者用了3页多的篇幅记叙九届二中全会大会开幕之前于1970年8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作者列席了这个会议并担任记录。该书详细记叙了谁先发言,谁后发言,甚至连毛泽东“看了康生一眼”这样的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但是只字未提有关“设国家主席”的讨论。

  然而,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第386-387页里,却有这样的记载:“8月22日 到毛泽东处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设国家主席的问题,讨论中除毛泽东外,其他四名常委均提出,根据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应实现党的主席和国家主席一元化,即在形式上有一个国家元首、国家主席。周恩来提出,如果设国家主席,今后接见外国使节等外交礼仪活动可以由国家主席授权。康生说,设国家主席,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希望,我们在起草宪法修改草案时也这么希望,但又不敢违反主席关于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处在这一矛盾中,我们感到压力很大。陈伯达说:如果这次毛主席再担任国家主席,将对全国人民是一个极大的振奋和鼓舞。陈伯达讲后,林彪也附和。毛泽东在会上仍然坚持不设国家主席,不当国家主席的意见,说:设国家主席,那是个形式,我提议修改宪法就是考虑到不要国家主席。如果你们愿意要国家主席,你们要好了,反正我不做这个主席。”

  “设国家主席”的意见,是被毛泽东定为“反革命纲领”的。在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作者却回避了政治局常委中除毛泽东以外全都赞同设国家主席的发言。这能说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吗?像这样有意识地对历史事实加以剪裁从而误导读者的地方,书中还有不少,本文不再一一列举。

  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在“实录”中回避重大的历史事实,并将毛泽东对中共党史上一些重要人物和事件作过的错误评价不加任何说明而当作伟大领袖的英明教导大量引用,这对一般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不了解过去历史的青年读者,不是会以讹传讹地造成错误印象,产生不良影响吗?这样作,又怎么谈得上“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呢?

  既然在若干重大原则问题上连应有的“实录”或说明都没有了,又谈何“研究历史,总结、提高、发展”呢?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论及林彪事件时,就已作出过科学的结论:“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结果,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

  而在以“十次路线斗争”为纲的《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中,却一点也看不到正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导致了林彪事件这样的结果,看不到林彪事件如何在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在作者笔下,这一具有深刻社会政治根源的重大历史事件变成了少数阴谋家的“宫廷政变”。显然,这既不能算是“尊重历史”,也更说不上是对研究历史的“总结、提高、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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