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共进会缘何刺杀宋教仁?(上)


 
  摘要:刺宋案的发生,既反映了共进会与革命党人的交恶,更折射出落伍者与新时代的对抗及帮会与社会的紧张。彼此由亲密变疏离,根本在于民初社会转型中各自社会角色转变所形成的落差。陷入困境的帮会不反省自己,却为付出无回报而愤愤不平。滋长的报复心理加上金钱诱惑和政治因素的催化,最终导致惨案。帮会可以是革命的同盟者,但绝非新时代的建设者,对社会转型中的帮会问题,革命党人本应慎重行事。
 
  一、问题提出和讨论范围
 
  民国初年迄今是个无定说的概念,其下限因各不相同的参照坐标而往往见仁见智。本文把这一概念设定为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至“二次革命”爆发,因为这一时段特征鲜明,有别前后,社会处于空前急遽转型的状态。民初政治基本特征是民主共和,民初社会总体走势是开明进步,它刚刚告别帝制,走向民主,它开始慰抚动荡,趋于稳定。总之,这时的中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着现代化信心满怀地启程扬帆。
 
  这一美好历史进程的夭折,归咎于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而此之后,腥风血雨,又见兵戎,政治倒退,动荡连连。该惊天动地的大案,便是人所皆晓的刺宋案。此案突发于上海沪宁火车站,时间为1913年3月20日22时45分。当时,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正准备乘火车沿沪宁线转津浦线北上,就在与送行者黄兴等人缓缓走向检票口时,“突于宋君背后闪出一人,出手枪连发三出。第一出中宋君右胁,斜入腹部;第二出向黄克强君身边掠过;第三出从吴君颂华胯下而过”。由于肾部中弹,伤势严重,30个小时后终告不治,辞世于沪宁铁路医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租界警方旋即捕获了犯罪嫌疑人应桂馨、武士英,并搜得手枪、子弹、函电等犯罪证据。物证、人证及疑犯武士英预审口供表明,此案系目标明确、早有预谋的政治暗杀,其中应桂馨最先动议、直接指使,洪述祖极力怂恿、躲在幕后,武士英悍然行凶充当杀手,陈玉生、吴乃文、张汉彪、冯岳君现场掩护协同作案。
 
  所有可以确定的案犯都与中华国民共进会有关。应桂馨系该会会长,武士英、陈玉生系该会会员。武氏供认,他于“行刺前一日,有姓陈的”介绍入会,警方查实“姓陈的”即陈玉生。其他三位虽无确凿证据,但既然参与作案,想必不是会员也一定有着关联。惟有洪述祖,似乎没有沾染,其实正是他假公行私,以讹鼓动,利用共进会报复兼讨好的扭曲心态,促成刺宋案的发生。
 
  中华国民共进会是帮会联合组织,1912年7月由青帮、洪帮、公口等联合发起,成立于上海。共进会成立,(注:民初称共进会或简称共进会的有许多团体组织,本文所称的共进会,仅指有会党联合组织中华国民共进会。)初衷是想改善帮会形象,争取成为合法团体,所以曾公开呼吁会内“同胞”今后“痛改前非,从慈为善,共守法律,同享自由”。可是,共进会成立后,所属帮会并未如旨行事,相反打着该会旗号,更加为所欲为,滋扰社会。共进会成立不久便变得声名狼藉,不仅社会强烈公愤,地方当局打压,中央通令取缔,即使原先关系颇深的革命党人也开始回避疏离,对其失去信心。共进会实施刺宋,显然不是一个简单偶然的问题,它的背后蕴含着诸多复杂的内容,其中既有帮会与革命党人的交恶,更有帮会与社会的紧张。
 
  关于帮会研究,学术界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但以民初社会转型视角,将共进会与刺宋案当作个案来剖析帮会与社会问题,目前尚付阙如。本文所要探讨的是,革命党人与帮会为何产生疏离,共进会为何对宋实施暗杀,刺宋案发生是否还存在彼此关系以外的其它因素,共进会与刺宋案性质究竟如何,说明了什么?关于这些问题,本文拟从社会与心态的角度作历史的考察。
 
  二、角色转变与关系疏离
 
  案犯与宋教仁素无怨仇。应桂馨与宋“在南京政府时曾见过面,仅颔首而已”,案发前宋虽介绍黄兴“将私存公债六十万(外有各种股票,时值四十余万),由夔为之转抵义丰银行”,也不过间接而已,不生芥蒂。武士英则根本不认识宋教仁,其行刺也是经别人指认而下手。既无怨仇,何以下手?显然选择的是宋教仁,针对的是革命党人,由此先考察帮会与革命党人的关系。
 
  国民党成立于1912年8月,是一个政党组织。国民党与革命党有着直接渊源,主要由同盟会改组而来。同盟会及当年的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均属革命党,因此,尽管国民党成立,人们依旧将其视作革命党人。革命党系历史习称,它不是政党,与政党性质特征有所不同。以辛亥前后为例,革命党属于秘密团体,政党一般为公开组织,革命党强调暴力革命,以推翻帝制,实现民主共和为己任,政党主张和平竞争,以建设民主共和,实现社会经济政治现代化为追求。用孙中山的话说,“革命党之事业,必须流血冒险,牺牲性命财产,才能做成革命之功”,而政党职责在于“养成多数者政治上之智识,而使人民有对于政治上之兴味”,“组织政党内阁,直行其政策”,“监督或左右政府,以使政治之不溢乎正轨”。革命党性质特征与帮会有所吻合,彼此都属于秘密团体,都扮演反体制的社会角色,都崇尚暴力和冒险。不同的是,革命党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远大抱负和建立民国实现民主的政治理想,组织纪律严密,成员素质较高,有革命自觉性,而帮会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和远大的政治理想,纪律散漫,意识封建,缺乏革命的自觉性。
 
  革命党人与帮会曾是反清排满的盟友,曾经携手渡过出生入死的漫长岁月。从1895年到1908年,革命党人发动的大小十余次武装起义,基本都是通过帮会而起,帮会几乎“无役不从”。革命党人首先看到的就是帮会力量,首先联络的也是帮会势力。即使后来革命党人转向“运动新军”,帮会也是各次重大起事的重要参与者。武昌起义,新军发难,而各地响应,就有帮会的健影和大小不同的贡献。陕西独立,帮会充当了光复西安的主力;湖南光复,也是帮会与新军联合得成。再以上海为例,上海光复前,帮会是革命党人的资助者、掩护人和社会耳目,凭借自己独特的组织网络和社会关系,帮会为革命党人侦探情报,提供保护,甚至捐钱输财,以自己的住宅作革命党人的避难所和秘密据点;上海“一一九”起义,帮会是革命党人的坚定盟友和有力臂膀。他们追随革命党人说服地方,争取各界,并自告奋勇组织敢死队,参与攻打江南制造局,上海光复后,帮会竭力支持以革命党人为首的沪军都督府,并发动募捐,组队北伐。袁克文(注:字寒云(1890-1931),青帮大字辈,袁世凯二子。)曾说:“辛亥年上海举义时,我们青、洪两帮都有贡献,青帮是李征五,洪帮是徐朗西。”因革命有功,青帮大字辈李征五还被孙中山授予少将军衔。
 
  帮会所以支持革命,追随革命,响应革命,是因为意识到革命党人和自我之间的差距,是无数次传统起事失败后自我反省,渴望寻找“新思想、新因素”的内在需求。因为有了这样的意识和需求,所以当革命党人以“新思想、新因素”鼓动他们时,他们便“一闻而悦服”。孙中山回忆,当年“内地之人,共闻革命排满之言不以为怪者,祗有帮会中人耳”。 “乙酉以后,予所持革命主义,能相喻者,不过亲友数人而己,士大夫方醉心功名利禄,唯所称下流社会,反有三合会之组织,寓反清复明之思想于其中……”当然,帮会追随革命,也有经济上的因素,革命党人以钱招募,帮会中人“应募纷纷”。革命党人首先联络帮会,发动帮会,是因为帮会系一支现存的组织力量。清末全国有二百多个不同名目的帮会,“每省不下二十余万人”,他们自成体系,能一呼百应,所以革命党人早期发动革命,往往“先从联络帮会入手”,并以此为“欲收发难速效”的捷径。1903年,刘揆一、黄兴在东京讨论革命方略,彼此都这样的观点:“种族革命,固非运动军学界不为功,而欲收发难速效,则宜采用哥老帮会,以彼辈本为反对满清,而早有团结,且执法好义,多可赞叹”。这种观点,当时在革命党人中间十分普遍。彼此之所以能够合作,能够携手,关键还在有着共同的革命对象,扮演的社会角色基本相同,利益诉求基本一致。在清王朝推翻之前,他们都是反体制的健儿,革命党人纲领中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与帮会传统意识正相吻合,反清革命符合他们的共同利益。因为有着这些共同点,所以能彼此相呼相应,携手合作,并肩作战。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当年都是反清革命大潮中的先行者,都对革命作出过贡献。其实中国近代史上,利用帮会动员和发动暴力革命的事例比比皆是。太平天国与天地会有关,维新志士与帮会有联系,革命党人更是举不胜举,其中不少人本来就来自帮会或曾加入过帮会,如青帮大老陈其美,哥老会人焦达峰,都具有双重身份。
 
  但是,随着中华民国建立,历史走进共和时代,社会步入转型时期,帮会似乎失去了前进方向和动力,显得与社会格格不入,对新时代感到困惑和迷茫。渐渐地,他们由政治革命的先进力量变成了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安定的不利因素,变成了时代的落伍者。随着帮会落伍,革命党人与之关系也默默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不能简单归咎哪一方,因为其中包含着时代变迁与社会转型的潜因。
 
  帮会本有两面性,它有反体制的传统,也有相当的破坏性,滋事生乱为其习性,危害社会属其特征。帮会主要成分是无业游民,无业游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帮会具有浓厚“打天下坐天下”的封建意识。因为这种意识,所以当他们的首领因参加辛亥革命而取得一定权位时,便立刻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去了前进动力。例如,长沙起义后,出入焦达峰都督府的人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吃大锅饭的有之,要求安置的有之,都督忙于应接,几至无暇治事。因为“他们以为起义成功,就百事大吉了,根本没有想到如何巩固革命成果和建设问题。衡阳以南各属帮会更是风起云涌,得意洋洋,认为‘焦大哥做了都督,今天是我们洪家天下了。’他们就是这样庸俗地看待革命的。因此各地的流氓、痞棍就乘机假冒帮会之名,破坏社会秩序,为人诟病”。浙江洪门支派乌带党领袖王金发当上绍兴都督,也是为所欲为,任人唯亲,手下之人为非作歹,滋扰社会,当地民众不满,政敌乘机攻击陷害,结果不仅大权旁落,而且王本人也死于非命。贵州光复,哥老会因参加革命有功,于是肆无忌惮地招兵买马,扩充组织,不仅于城外争夺地盘,时有械斗,甚至于省城“明目张胆占领民房衙署,以立公口”,一时间,贵州各地“公口盛行,秩序紊乱,人心恐怖”。类似情况,不仅湖南、浙江、贵州有,其他地区也不少见。
 
  对于帮会的这种状态,革命党人曾予提醒,甚而警告。1912年5月孙中山在一次演说中指出:
 
  洪门所以设会之故,系复国仇,……惟现下汉族已复,则当改其立会之方针,将仇视鞑虏政府之心,化而为助我民国政府之力。
 
  江西都督李烈钧也严正声明:
 
  凡所以破坏治安,扰乱秩序者,无不立于重罚。治乱国,用重典,实本都督辟以止辟的苦心,非故为激烈,以骇听闻也。省会现虽稍静,而各府县之劫抢掠夺,时有所闻,究其祸根,皆洪江会、三点会、自强会、连合会、哥老会诸会匪之私集党徒,扰害治安所致。各会起源,虽因对待满清而设,兹既复我汉家疆土,还我汉人主权,备会目的已达,自应取消会名,各谋生业,共进文明。况洪江、三点诸匪,其宗旨在于敛钱,其结果足以乱国。近者孙大总统命令,除有政党之性质者,可自由集合外,其余各帮会一律解散。三点、洪江诸名已无存在之资格。本都督视事已来,解散帮会之布告,何止三令五申,诚如言之谆谆,彼乃听之藐藐。近日抢劫掠夺之案,无不有洪江等匪混迹其中。风闻吉安、赣州、南安等处,前有私开山堂、饮血斩香等事;近则愈变愈奇,以收录门徒为名,每人束洋边数十元,数百元,以至千元不等,拜门者既费去多金,势必取偿于乡里,肆行无忌,劫掠讹索,聚赌抽头,种种不法,无所不为,言之实堪痛恨,若不认真剿办,何以安地方而维秩序。

  可是,提醒也罢,警告也好,帮会依旧如故,权当过耳之风。帮会中也有人觉得如此下去有损形象,有碍生存,于是倡议改善自我,争取合法,成立组织,这便有了共进会。共进会成立,革命党人曾经一度寄予希望,“为之赞助”。沪军都督陈其美列名发起人之首,因为考虑到“青红诸帮革命出力不少”,如能将其“以黑暗之境导入光明”,改造为合法组织,当利于整顿社会和维护秩序。然而共进会成立,帮会习性未有改善,即如该会会长应桂馨,也因参与湖北马队BD而遭通辑。帮会的我行我素,共进会的“大反本旨”,使革命党人不得不有意回避,即使与帮会关系颇深的陈其美,最终与应桂馨“亦不相往来”。
 
  从亲密到疏离,前后变化如此之大,其中既有帮会本身的原因,也有革命党人的误失。
 
  在发动帮会进行革命的过程中,革命党人一般只注意联络帮会首领借以发动起义,不注意对帮会组织的引导和广大成员的教育,一般只重视帮会勇于斗争的精神,不重视对帮会落后习性的纠正。“革命党对帮会的改造,至多只唤醒了帮会成员反清排满的意识,使之明白‘复明’宗旨之不合时趋,接受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民族主义纲领,至于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内容,并未为帮会所接受。”简单地利用而不加认真改造,最终未使帮会思想意识有本质的提高。谭人凤曾深有感触地说:“不从根本上解决,惟挟金钱主义,临时招募乌合之众搀杂党中”,结果难免使革命“终演最后之惨剧。” “不从根本上解决”,当是一种反省,革命党人单纯利用的做法不会改变帮会身上的落后因素。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虽然以三民主义为革命纲领,但其中多数人只是刚刚开始摆脱士大夫的传统影响,“只知道有民族主义”。这种缺陷,使得他们仅仅以简单的政治动员方式去发动帮会,而当起义屡屡失败之后,他们又开始滋生埋怨情绪,认为帮会“皆知识薄弱,团体散漫,凭借全无”, “帮会发动易,成功难,即成而嚣悍难制,不成则徒滋骚扰”,因此只“可以偏用,而不可视为本营”, “只能望之为响应,而不能用为原动力”。迄民国建立,帮会的破坏性凸显为社会进步的不利因素,这个时候,掌握了政权的革命党人本应投入精力对昔日盟友进行适当安抚,慎重开导和必要改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可是革命党人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当然,客观上“草创的革命政权,面临乱丝一团的局势,来不及从容布置”,但这不是“只能采取‘辟以止辟’的办法”的理由。
 
  固然,帮会参与革命整体上缺乏民主革命自觉性,长期的积淀,使其身上落后性、散漫性、盲动性、破坏性几成定势,具有极大的历史惰性,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但是,帮会能不能用现代理念去改造,这是一个问题,革命党人是否认真尝试过,这是另一个问题。如果当初革命党人以平等的姿态,一定的精力认真尝试过,民初帮会问题多少会有所缓和,彼此关系也不会那么僵化。
 
  帮会无力自行改造,革命党人也未认真加以改造,于是帮会越走越远,彼此落差越来越大,到了这个时候,双方的疏离已成定局,难以挽回。
 
  任何团体或个人都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任何社会角色都非一成不变,社会角色转变,社会关系也会随之改变,不同的社会角色决定不同的社会关系。
 
  帮会与革命党人原来都扮演反体制的社会角色,因为角色吻合,利益基本一致,所以能够携手合作。民初彼此关系发生变化,正是因为各自扮演的社会角色发生了变化。社会角色所以发生变化,是因为时代与社会发生了变化。民国建立后,在民主共和的主旋律下,社会面貌发生了变化,社会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革命与破坏不再具有号召力,稳定和法制成了普遍的认同。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革命党人适应了新时代、新社会,完成了由革命党向政党的转变,找到了自己的社会定位,扮演了新的社会角色,由原来反体制的角色,民主共和的开创者,变成了新体制的维护者,民主共和的建设者。革命党成了公开化的政党,成了追求合法政治地位、注意公众形象、迎合社会心态的政党,开始注重合法竞争,致力于国家制度建设,追求社会稳定和进步。革命党人所以能够与时俱进,完成社会角色的转变,除了因为革命领导者的身份而获得革命成功后的社会资源,除了顺应社会转型而自我提升,还在于本身具备这一转变的内在条件。推翻满清不是革命党人的终极追求,它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理想是三民主义,它要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体和现代化的国家。因为有着这样的理想和目标,所以能够与时俱进,完成社会角色转变。与之相比,帮会则没有这样的升华,没有找到自己的感觉,没能适应新时代、新社会,没有完成由秘密结社向合法组织的转变,没有完成由反体制角色到适应时代新角色的转变,依旧处于秘密状态,依旧保留原来的习性,依旧原地踏步,正是因为整体素质跟不上时代前进的脚步,所以显得与之格格不入。他们不是不想跟上,不是不想改良,然而长期积淀的习惯和隋性已经积重难返。他们原本没有远大理想,缺乏前进的动力和自身改造、自我转变的内驱力,外界又没有提供真正的引导和帮助,于是他们依旧游离于体制之外。当社会转型迅速向前迈进时,他们的形象便越发相形见绌。(未完待续)

  廖大伟,《史林》2005年第1期。原标题为“论民初帮会与社会的紧张——以共进会与刺宋案为中心”,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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