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徐友渔:文革反思一:重庆模式和文化大革命


  [影响力中国网编者按]:中国的社会转型绕不开文革话题,退回到文革时代的危险也曾降临。在不同的人群中,有着不同的文革面相。如何理性地看待文革,成为一个重要话题。本网将陆续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先生反思文革的系列文章,与影响力中国网的读者们共同探讨,欢迎评论。

  重庆事件的意义和严重性,不在于它超过007警匪片的情节,而在于所谓重庆模式所代表的路线和政策。在检讨重庆模式的方向性含义时,看到它与文化大革命的联系和相似性,很有启发。

  重庆模式和文化大革命有关系,把这一点挑明的是总理温家宝,他在2012年“两会”结束之后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中,把重庆模式和文化大革命联系在一起,而且告诫说,要警惕文革在中国重演。

  重要的是人们确实认为重庆模式就像文化大革命。不论是在重庆模式红极一时还是这个神话破产之后,中国的知识界和老百姓分成壁垒分明的两派,一边拥护薄熙来,拥护重庆模式,也坚决拥护文化大革命,呼唤文化革命应该在中国再来一次;另一边则反对薄熙来,谴责重庆模式,特别呼吁要警惕文革,防止文革在中国卷土重来。

  重庆模式当然不会完全重复文革,不过有以下三个重要特点,是二者一致或相似的。

  首先,文化大革命和重庆模式共同具有的最突出的特点,是践踏法治。

  文革中,现行的宪法、法律完全失效,被毛泽东的“最高指示”取代;乱抓、乱捕、乱判是家常便饭;公安、检查、法院的监督与制衡功能荡然无存;专案组林立,逼供信成了常规。在重庆,薄熙来、王立军的话是绝对不可违抗的命令;文革结束后中央立誓永远废除的专案组堂而皇之复活,刑讯逼供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文革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之一是,当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批斗时,他拿出宪法,说自己是国家主席,宪法保护他的人身权利,但得到的回答是一片嘲笑。而重庆炮制的李庄案则说明,法律成了儿戏,法院成了搞笑的场所。

  第二个特点是意识形态狂热,重庆的“唱红”和文化大革命搞“红海洋”等“革命化措施”是一回事。有人说,“唱红”是人们艺术和文化的喜好,但在重庆,不是个人喜欢唱就唱,不喜欢唱就不唱,而是有组织地唱,电视台、电台整天播放,经常组织大型演唱会和比赛,据说有的演唱会参加人数高达10多万,整个唱红歌运动卷入的人数高达千万。这已经不是人们对于某类歌曲的个人喜爱,而是政府动用公权力强行发起和推动的运动。

  强推红色意识形态和破坏法治有密切联系。公然侵犯、践踏法治,需要一种非常氛围,需要把现存的秩序、规矩打破,需要一种革命的气氛,替天行道的气氛,说现在正在行正义,其他的都可以不顾,这就要靠“唱红”等等,使掌权者可以为所欲为,把所做的事情说成是代表了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与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正义是一致的。

  重庆模式和文化大革命的第三个共同点是,它们都得到了相当多的人拥护。不能因为薄熙来垮台了就以为重庆模式是狗屎堆,不论从网上还是别的地方都可以知道,他得到了许多人的拥护,和文革得到了广大中国老百姓的拥护一样,哪怕在他垮台以后仍是这样。毛与薄成功地得到民众支持的共同原因是,他们伪装成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表,他们把平等、共富、社会公正的旗子抓在自己手中。
  古今中外,在统治者和掌权者中有少量这样的人,他们本身是不公正制度的缔造者、维护者、既得利益者,但他们不像一般贵族、官僚那样只是教条地为现存制度辩护,在权力斗争需要的时候,他们敢于利用社会矛盾和民众的不满情绪,摇身一变,成为平民的代言人。文革前夕,毛泽东批评官僚说,“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文革初期,他指责按惯例向大学派工作组的刘少奇,说“只有反动派,只有北洋军阀才镇压学生!”薄熙来自己以前在大连工作时搞的一套就是以权谋私,利用和支持黑社会,但他到重庆之后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他的前任,他自己在制造极大的不公正,却打出公正、平等的旗号,他的所谓“富民”工程和“亲民”口号使他成为一颗耀眼的政治新星。

  社会本身存在严重的不公正、不平等,存在官民冲突(以前叫干群矛盾)、贫富差距,这些就是群众支持文化大革命和重庆模式的社会土壤。在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没有多少人公开表示支持文革,那时候人们对于文革的苦难记忆犹新,而当时中国似乎正在走一条与文革的方向相反的道路,这是建立民主和法制,追求现代化的道路,改革开放政策燃起了人民的希望和信心。到了90年代,中国进入了复杂、艰难、痛苦的社会转型期。曾经反对过改革,以为改革会动摇自己地位的官僚们突然发现,其实改革对他们很有利,给他们提供了以权力换取金钱的机会,于是他们转而支持改革,把改革纳入自我利益的轨道。贪污腐败越来越严重,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社会不公正越来越瞩目惊心,社会冲突越来越加剧和频繁。90年代的局面与80年代大为不同,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要什么样的改革”,谁为改革的成本付出代价,谁从改革中受益。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薄熙来破门而出,重庆模式破土而生,在中国俨然成为一面旗帜,一块红色根据地。

  文革的成功发动和重庆模式大行其道与中国人缺乏宪政民主与法治观念有关。自从1949年以来,中国人就没有参与政治的机会,上世纪60年代的中国人根本想不到,而当时也完全没有条件以民主与法治的方式解决贪腐与社会不公的问题,毛泽东以前被塑造成“大救星”,文革再一次充当“大救星”,他“解放群众”,群众为他卖命,扫除政敌。对于后改革时代的中国人来说,他们唯一参与政治的亲身经验就是文化大革命。根据这样的经验,既然现行的反对贪污腐败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方法不见成效,那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在绝望的人们的心目中,文革的苦难消失了,镇压不存在了,毛泽东时代变成了平等的时代,追求理想的时代,人们道德高尚、大公无私,官员廉洁奉公。在下岗工人和弱势群体的抗议集会和游行中,出现了毛泽东的画像和文革的口号。反贪腐、反官僚、反特权、反既得利益,相同的口号把两个不同的时代联系起来。

  令人痛心和有必要指出的是,中国许多知识分子在重庆模式的考验面前交出的答卷是不及格的。如果说文革中出了“梁效”和余秋雨等还可以用时代蒙昧和政治高压来辩解,那么,在21世纪还争先恐后地赶去重庆朝圣或献策,那算什么呢?那些给王立军颁发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证书的大学,又算什么呢?时至今日,还有学者替重庆模式评功摆好,说重庆毕竟一段时间治安良好,比较突出地提出了“共富”的口号。其实,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材料揭露重庆在这方面造假的问题。我们可以设想,如果重庆在这方面真有一定成绩,那么很多人政治认识不过关的事实会更明显地表现出来。

  社会治安和福利当然是可取的评判标准,但是,我们知道,在希特勒统治的法西斯德国,在俾斯麦治下的德意志帝国,在二战前军国主义的日本,这些方面也做得相当不错,甚至超过了民主宪政国家,但是最后的灾难有多大,这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这么说,整治卖淫嫖娼这种丑恶社会现象最有成效的,是专制、极权、神权国家。在评判重庆模式时,除了被造假所欺骗,中国许多知识分子暴露的问题是缺乏法治观念,他们对于践踏法治的恶行不敏感。其实,就算重庆的治安和共富真假难辨,李庄案的天大笑话是很容易辨清的,何况还有江平、贺卫方、童之伟等学者的揭露与批判。不管怎么说,如果一个人,一个地方的政策是践踏法治、草菅人命,制造错案、冤案,任意杀人,视民众的生命如草芥,那无论如何不能赞成和支持。最可靠的,处于首位的评判标准应该是法治和人权。这是评价文化大革命和重庆模式的应有标准。其他标准当然也很重要,但它们只有在不破坏法治和侵犯人权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

  举目看神州,贪腐特权日趋加剧,社会不公无法矫治,文革阴魂不散,民众没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渠道,文革“反官僚、反特权”的“大民主”越发有吸引力,防止文革和重庆模式再次出现的唯一良方,是宪政民主的理念和实践,是真正实行政治改革。(未完待续)

  徐友渔,影响力中国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明鏡新聞 - 歷史

明鏡雜誌 - 歷史

明鏡博客 - 歷史

明鏡出版 - 歷史/傳記

明鏡書店 - 歷史/傳記

明鏡書店 - 新史記雜誌社

明鏡電子書 - 歷史/傳記

明鏡雜誌 - 新史記

明鏡雜誌 - 名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