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8日 星期日

何方:从“博古路线”到所谓“王明路线”(上)

 
  一,延安整风突出路线问题及其对后来的影响
 
  正当轰轰烈烈的抢救运动在延安进入最高潮时,上层整风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批判的第三次“左”倾从“博古路线”变成了“王明路线”。下面就谈一下这一变化。
 
  延安整风一直被视为党内斗争的“楷模”,为党内斗争树立了一个“模式”。有的党史学家归纳这个“模式”的特点,提到的第一条就是“突出两条路线”。1这当然指的是上层整风,也就是中央领导层对第三次“左”倾路线的清算。至于一般干部的普遍整风,并没有也用不着突出什么路线问题。所以整风开始的标志,不是1942年发动普遍整风的《四三决定》,而是1941年政治局的“九月会议”。因为会上“讨论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路线问题”,从此“拉开了中央领导层整风运动的帷幕”。2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指明:整风要清算的是多年前历史上的而不是抗战时期的路线问题,当时说因为抗战尚未结束。实际上遵义会议已经纠正了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的“左”倾路线,这是整风期间和直到现在都得到公认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大的精力和那么长的时间去清算一个早已被纠正、实际上已不存在的路线呢?传统的说法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肃清“左”倾路线及其表现形式--主观主义等的影响。这或许有它的道理。但如果一分为二地看,总还有些问题,不但当时,现在也仍然说不清楚。例如,总结经验教训为什么要有那么强的选择性,只着重七八年前那一段?遵义会议后的历史帐也不是完全不算,例如就办挑选了长江局和皖南事变那两件,对于此前的西路军惨败却又视而不见了。又如,延安整风的重点是反对主观主义,那为什么会正好在整风期间发生最典型的主观主义错误,即无中生有地发动一场“抢救运动”?
 
  更重要的是,建国后为什么不从延安整风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致使类似错误此后一再重犯?出现这些说不清的自相矛盾问题,根本原因是不愿揭示出整风的真正目的,即毛泽东说的要整掉两个宗派。于是说什么彻底批判“左”倾路线,并着重思想根源的分析(一切都来源于小资产阶级思想)和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为了汲取教训,增强犯错误的免疫力。但事实却是,只过了短短五六年,到建国后,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就日益严重起来。3 而且所犯错误也是越来越“左”,还同样打着反右的旗号。历史如此重复,致使延安整风时参与起草第一个《历史决议》的胡乔木,在“文化大革命”后参加起草第二个《历史决议》时竟喟然叹曰,“人是很难牢记历史的教训的”,当年批评的“盲目地认为‘斗争高于一切’,不就是后来的斗争哲学吗?”他还在重述一段当年批判的宗派主义表现后说,“这些历史经验大家都忘记了”。4 对于延安整风时一再强调,直到1951年他写《中国共产党三十年》时仍在强调的“思想根源”,建国后毛泽东也给改了。“1954年毛泽东在中央文件上已将‘小资产阶级’的‘小’字全部删去”。5 从此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就都变成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于是胡乔木也改口说,“我特别反对把一切问题归结为小资产阶级思想。那个概念用得太滥了……这种说法不但是简单化,而且是向壁虚构。”6 其实,无论小资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思想都并非要害,延安整风中的过火斗争和抢救才是促使后来犯越来越“左”的错误的根源。
 
  延安整风之所以要算多年前的路线的老帐,从后来的结果和多年的对比看,有以下相互有关的几个原因。一是要使第三次“左”倾路线时期(后来还加上抗战初期的右倾)犯错误的中央领导人彻底认输,完全缴械。遵义会议以后,一些犯过错误的同志例如张闻天,不但在实际中改正了错误,而且还多次检讨,甚至在六中全会上请求过处分,但他却不承认路线错误,因而仍被看作没有彻底缴械。毛泽东历来主张“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以以前的老帐必须算,影响必须消除。他在整风后期就明确指出,“党书(即《六大以来》)一出,许多同志解除武装,故可能开前年的‘九月会议’。这时大家才承认路线错误。”7 直到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他还说,“洛甫、任弼时解除武装,靠《六大以来》,两条路线一摆出,解除武装。”8 第二,是为了“改造中央”。毛泽东1943年10月6日在政治局会议上说,“这一改变是很困难的,因为现在的中央是以王明、博古时为基础的。六大选出的中央委员还有五个人,只有少奇同志(其实,刘为中央审查委员,并非中央委员)和我是受他们反对的,其他(按,这里只能是指周恩来、任弼时、关向应)是拥护王明、博古的。要改造中央,就非经过各种步骤,使大家觉悟成熟不可。”所以他明确提出,“斗争的性质是两条路线的斗争”,“整风学习的目的是打碎两个宗派。”9 就是说,要通过整风,或者换人,或者换思想,把旧中央改造成新中央。第三,为了最终确立毛泽东作为领袖和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绝对权威。突出两条路线,实际上就是以人划线。这在第三次“左”倾时期比较明显,除苏区的毛泽东和白区的刘少奇外,其他原领导人多是参与制定或基本执行“左”倾中央路线的,人头容易分清。如果回到抗日战争的现实中来,那就很难找出多少执行错误路线的人了。所以只能算历史帐。而且既然以人划线,那就势必会产生功劳归一人和为尊者讳的现象。例如张闻天检讨说,“遵义会议改变了领导,实际上开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领导中心的中央的建立。”10 代替博古总书记的张闻天尚且如此说,别人还能说什么,于是作为周恩来军事指挥上助手的毛泽东就变成了全党全军的领袖。又如周恩来、朱德指挥的第四次反“围剿”战争取得了反“围剿”以来的最大胜利,但这也要设法归功于毛泽东。于是创造了这样的说法,“因为毛泽东同志的正确战略方针在红军中有深刻影响,在临时中央的错误路线尚未完全贯彻到红军中去以前,1933年春的第四次反‘围剿’战争仍然取得了胜利。”11 (也许由于这一说法显得太牵强,现在已不大提了。)至于为尊者讳,最明显的例子是,不算打AB团和富田事变的帐(或者含糊地把责任推给“左”倾中央,毛泽东在起草的《历史草案》中就说,他们“实行肃反中的逼供信政策,把许多苏区的党与非党的好同志诬陷为反革命加以逮捕或杀害”12),把西路军失败的责任归之于张国焘。应该说,通过延安整风,这些目的都完全达到了。
 
  其实,突出路线问题也并非毛泽东和延安整风的创造,而是从苏联和从“左”倾中央继承下来的。有人说,“毛泽东本人一贯十分重视路线和路线斗争问题”。13 这是事实,但说“一贯”却并不准确。在共产国际提出立三路线前,中国党包括毛泽东,还是很少讲,也是不懂路线和路线斗争的。此后虽然很重视,但仍然一直没弄得太清楚,所以用错的时候更多些。在1981年起草第二个《历史决议》期间,针对过去对“路线”的“大量滥用”,胡乔木说了这样一段话:“路线一词,马恩列都少用,在他们的主要著作中未用,在其他著作中用时也未给予任何严重意义。斯大林在1929年《论联共党内的右倾》一文中开始把路线问题提到非常严重的地步。”14 “就按路线的严重意义说,至多也不过是指总的、根本性的、全局性的方针罢了。过去用了若干年是事实,但那样用法的害处也是事实……路线斗争两个词,不知害了多少同志。”14
 
  对毛泽东所提的,“我们这个党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十次。”15 邓小平就给推翻了一大半,并且明确说,“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过去我们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16 所以在起草第二个《历史决议》时就主张不用路线错误、路线斗争了。但是,这种作法只免除了毛泽东和一些党的领导人犯路线错误和戴“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帽子,却搞乱了历史,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说不通。例如,硬要说1959年庐山会议那一次不算路线斗争,恐怕就说不过去。实施了四五年、维护了二十年的“三面红旗”,造成那么严重的生产倒退和生态破坏,饿死三四千万人,还不是路线错误,那什么才算路线错误呢?庐山的一场斗争,不是一场典型的路线斗争,难道还真是“一场阶级斗争”?它的特点只不过是一场纠“左”的正确路线才一露头,就给错误路线压了下去,结果造成更大的损失。但结局并不能改变这是一场路线斗争的性质。至于搞得十年暗无天日的“文化大革命”,那更是一次严重的极左蛮干主义路线错误。连胡乔木在起草第二个《历史决议》的开始时都主张讲。他说,“叶帅三十周年讲了极左路线,现在是不是可以不再讲,除了‘文化大革命’,其他都不讲路线错误。‘文化大革命’不讲有点麻烦。暂时讲一次,以后就下不为例了……如果单讲两个反革命集团,历史不容易解释。”17 但后来连胡乔木这样“暂时讲一次”的意见也终于被两位元老给否决了。这当然有利于维护领袖的历史地位和其他跟着犯路线错误的领导人的威信,但却确实弄得“历史不容易解释”了。又如说刘邓这一次不能算,那是否说在“文化大革命”中刘邓和大家都是执行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或者毛泽东的问题也同“四人帮”属于同一性质?
 
  还有,如同《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中解释建国后毛泽东提议对1945年《历史决议》作重要修改之二时所说,“在讲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左’倾路线处,点了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的名字”,是因为“犯路线错误,陈独秀、瞿秋白都已在文件中点了名。王明、博古的‘左’倾错误比瞿、李要严重得多,不点名,对这些历史问题摆不平。”18 那么建国后包括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在内的“左”倾错误,其严重程度,造成损失之大和持续时间之长,是历史上无可比拟的,却既算“主义”,也不算“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只不过是“一次严重失误”,“文化大革命”中全党执行的“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也不能说成是“左”倾机会主义或极左路线,而只可说是“全面性的、长时间的‘左’倾错误”。19 这种说法,难道就可以在历史上“摆平”?还有一种解释,说毛泽东是好人犯错误,是好心作了坏事。那么,陈独秀、瞿秋白、李立三、博古,更不能说是坏人、坏心,何况上有共产国际的指挥,他们的责任还相对轻一些。
 
  历史是一门科学,世世代代都会研究下去的。我们作的有利于我们这一代的结论,不一定就能长期保持,也许在第三代第四代就会重新修订,或被彻底推翻,因为学术上的控制与垄断只可能行于一时,不会永远生效。弗·培根有言:“人们说得好,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而不是权威的女儿。”20
 
  二,从提出路线问题到定名“博古路线”
 
  前面已经讲过,第一个把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的“左”倾错误提到路线高度的是刘少奇(这也是后来毛泽东能和他联合起来的原因)。但他的所指只限于白区工作,认为“以全国范围来说,白区工作还是占着主要地位”,但“不能说中央在苏区的工作在总的方面是错了”。21 所以胡乔木说,“从遵义会议以来没有人提出过六届四中全会的中央的政治路线怎么样。”在1940年12月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才提出。:遵义会议的决议只说那时是军事上的错误,没有提是路线上的错误,遵义会议的决议须有些修改。“但是,有些同志不同意提苏维埃运动后期的错误是路线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毛主席……只好妥协,没有讲这一时期是路线错误。”毛主席又一次提出这个问题是1941年4月为《农村调查》所写的“跋”。正式提出路线问题是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整风会议所做主题报告。22 在这之前,为了给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做准备(实际上可能是为了整风),毛泽东已着手编《六大以来》。“在编辑过程中,毛主席愈来愈深入地多中找出他要提出的问题--两条路线问题。”“当时没有人提出过四中全会后的中央存在着一条‘左’倾路线。现在把这些文件编出来,……有的人就哑口无言了。”23 1941年九月政治局整风会议上,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路线问题,即获得与会者的一致同意。原来不同意的张闻天首先发言检讨,更明确表示,“在中央苏区工作,同意毛泽东的估计,当时路线是错误的。”24 博古检讨说,“1932年至1933年的错误,我是主要负责的一人。”25 李维汉、王稼祥、任弼时等也作了检讨。其他与会者全都拥护毛泽东的报告。这样,“九月会议”就对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的错误正式定了性,明确为路线错误。大约是为了同瞿秋白的盲动主义和立三路线相区别,也为了简便,当时普遍称为第三次“左”倾路线,简称第三次“左”倾,但还没有冠上什么人的名字。

  冠名,自然是毛泽东的事了。根据编《六大以来》时对有关文件的研究和九月政治局会议的讨论,毛泽东写了两部重要文稿。一是为政治局起草的《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结论草案》,他在封皮上题写了《历史草案》四字,遂成为简称。一是对第三次“左”倾中他认为具有代表性的九份文件的批评,按理只是属于个人笔记性质,后被胡乔木介绍于世,并命名为“九篇文章”,因而也成了党史上的著名文献。它们虽为一些人赞为“有着相当高的理论价值”,26 但却至今未予全文公布。据胡乔木介绍,“九篇文章”“初始稿题目是‘关于和博古路线有关的主要文件’,后来先后改为‘关于和左倾机会主义有关的一些主要文件’、‘关于一九三一年九月至一九三五年一月期间中央路线的批判’。内容也作了一些较大的修改。”27 这样,在“九月会议”后,第三次“左”倾错误被上层一致定为路线错误,毛泽东在他的《九篇文章》(原准备和《历史草案》一起发给在延安的中央委员讨论)中又明确定名为博古路线。《历史草案》标题虽然无博古名字,但据胡乔木介绍,内容许多处都提到博古路线,并在分析几个错误时期的主要负责者时指出:1927年大革命后期的错误,主要负责者是陈独秀;立三路线时期的主要负责者是李立三;苏维埃后期的主要负责者是博古同志。28 由此可见,上层整风批判第三期“左”倾不久,即定名为博古路线,实为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连博古也是承认的。大约直到1943年九月政治局整风会议,第三次“左”倾路线还没有和王明连起来。后来,一直到现在,许多党史著作,包括胡乔木、胡绳、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正式党史谈到上层整风(甚至整个整风),一开始就提到清算王明“左”倾路线,显然是违背历史事实的。至于还有些党史著作特别是许多《回忆录》,在整风前以至遵义会议前后就谈起了“王明路线”,就更是有意的编造了。《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上介绍“九篇文章”时,到处是“对王明‘左’倾错误路线的批判”,“揭露以王明为代表的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等;介绍《历史草案》时,又是接二连三地“王明、博古路线”多达十来次之多。这都像他在谈话中说的,“我的这些话是事后诸葛亮”。29 不过,细心一看,虽然文字显得前后矛盾,但他总还算是作了交代的。例如逐项批判《历史草案》所列错误之前即注明:“关于这条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原来只写了博古同志,后来修改时加上了王明的名字,改为‘王明同志与博古同志’。”30 缺点是没有说清是什么时候修改的。还有那“九篇文章”,只考证出写于1941年“九月会议”以后,并说“前后作了好几次修改”,直到1965年还在修改,1974年6月仔细阅读时又将“其中称赞少奇同志的内容全部删掉”。31 但就是没有讲各次修改的具体时间和内容,而中央文献研究室在所编《毛泽东文集》时又故意不加说明地把它定为“一九四一年”,这就容易使一些人以为是1941年“九月会议”以后撰写和修改定稿的。例如《延安整风实录》就似有重大发现地说,“需要注意的是,毛泽东过去并没有特别指出王明是‘左’的路线创始人,但在这篇文章(按,指”九篇文章“)中明确地提出了这个问题。”32并以杨松奎在《延安整风的台前幕后》一文中引用的话为证。可能作者没有查杨松奎成书后的注释,即《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第五章的第58条注释。杨认为,“九篇文章”的第三次改定题目既不包括对四中全会的批判,而毛泽东直到1943年才全面批判王明,并将四中全会定为第三次“左”倾路线之起源,故可判断“九篇文章”从形成到改定经过一个过程。又鉴于文章在延安整风时只给刘少奇、任弼时看过,而刘少奇1943年初才回到延安,刘、任做毛的助手也是1943年3月后的事,因此“肯定目前看到的这篇文章应当是在1943年写成的”。33 而且写成后还改过多次。所以,不能简单用毛泽东事后多次修改过的“九月文章”证明博古路线是什么时候变成王明路线的。(未完待续)
 
  注释:

  1 冯建辉:《从陈独秀到毛泽东》,第442页。
 
  2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188,193页。
 
  3 参阅《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4 《胡乔木谈中共党史》,第161,162,163页。
 
  5 见王元化:《九十年代笔记》,浙江人民出版社,第440页。
 
  6 《胡乔木谈中共党史》,第137-138页。
 
  7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89页。
 
  8 李锐:《庐山会议实录》,1989年版,第232页。
 
  9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89页。
 
  10 《遵义会议文献》,第79-80页。
 
  11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67页。
 
  12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29页。
 
  13 冯建辉:《从陈独秀到毛泽东》,第443页。
 
  14 《胡乔木文集》第三卷,第153-154页。
 
  1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3),第242页。
 
  16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07页。
 
  17 《胡乔木谈中共党史》,第59页。
 
  18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329页。
 
  19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简史》第2001年版,第129,158页。另参阅《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0 弗·培根:《新工具》第一卷,关琪桐译,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79页。
 
  21 《关于过去白区工作给中央(张闻天)的一封信》,见《六大以来》,第806,805页。
 
  22 以上分别见《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48,190-191,193页。
 
  23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162-163页。
 
  24 《张闻天文集》(二),第163页。
 
  25 李志英:《博古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448页。
 
  26 高新民、张树军:《延安整风实录》,第102页。此书对《九篇文章》内容介绍较多。
 
  27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13页。
 
  28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23页。
 
  29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68页。
 
  30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26页。
 
  31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13,214页。
 
  32 见该书第100页。
 
  33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第165页。

 
  摘自何方《党史笔记:从遵义会议到延安整风》,利文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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