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胡适与徐志摩:两个人的莫斯科(上)


   一

  据胡适日记,一九二六年七月十七日,“下午出京”。此番出京,目的地是英国伦敦,任务是赴英参加“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会议。这是胡适第一次去欧洲,也是胡适一九一七年回国近十年来的第一次出国。从日记中看,胡适出国的路线是从北京到哈尔滨,再到满洲里,然后取道西伯利亚至莫斯科,在莫斯科逗留三天后,经波兰、德国、法国,最后抵达伦敦。

  从北京到伦敦,这一长途旅行,胡适的心思似乎并不在将要出席的会议上,倒是莫斯科成了胡适注意的中心。如果读过胡适临行前发表在《现代评论》上的《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便不难理解胡适为什么如此关心莫斯科。当胡适把社会主义视为西方近代文明的最新发展时,而苏俄又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发源地;那么,当胡适有机会亲临其境,他怎能不投以相当的关注,而且是肯定性的关注。可以看到的是,胡适在莫斯科一共呆了三天(从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到八月一日下午),天天都有日记。之前和之后,亦逐日日记,所记内容,几围绕莫斯科这一苏俄政治中心而展开。日记之外,还有五封书信。前三封寄给了留美学政治出身的张慰慈,张把它们发表在《晨报副镌》上。发表时,徐志摩手痒,写了一个比三封原信还要长的“编后”,连同胡适的信题名为《一个态度及案语》,对胡适的苏俄倾向有所问疑。接下来,在伦敦的胡适又写给徐志摩两封信,后一封信为自己辩护。《晨报副镌》的编辑瞿菊农以“新自由主义”为题将其刊出。

  胡适的欧洲行旅也是一次思想旅行,自由主义的胡适随着人到苏俄,其价值倾向亦侧向苏俄。为了测绘出胡适向左转的弧度,这里不妨把徐志摩作为比较对象。这不仅因为胡适和徐志摩都是自由主义者,有着共同的思想底色;也不仅因为徐志摩对胡适的苏俄转向有所批评;还在于徐志摩本人在胡适之前也有过苏俄之旅,他对莫斯科有他自己的感受,这种感受和胡适却那么大相径庭。因此,把这两个人和这两个人文字中的莫斯科并置在一起,不仅可以看出同为自由主义者的胡适和徐志摩的思想色差,还可以看出那个逝去了的时代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地图。

  两个人的莫斯科,实在有着太多的相似性。比如,两人都是从北京出发,目的地都是英国。胡适是开会,徐志摩是为了见泰戈尔。他们的路线是一样的,都走西伯利亚,都路过苏俄,都在莫斯科待了三天。围绕莫斯科(或苏俄),两人都有专门的文字,胡适是日记和《欧游道中寄书》,徐志摩是十三篇的《欧游漫录》,他们的书信和漫录后来都发表在《晨报副镌》上。不同的是,胡适出行是一九二六年七月十七日,夏天;徐志摩提前一年多时间,他是一九二五年三月十日离京,苏俄那时还是残雪未消的冬天。另有一点不同,徐志摩除莫斯科外,比胡适多去了一个彼得堡,因此又多了一个旁观苏俄的机会。

  胡适是学人,徐志摩是文人,他们的俄游文字,一个重学思,一个偏感觉,质地颇不同;但对今天来讲,都是那个时代很好的思想材料。读胡适日记,胡适在途中,好像是和飞转的车轮比速度,还债一般看书、写信、写书评,忙得不亦乐乎。以至一路上的景观,都是扼要几笔,或一笔,如车过贝加尔湖时,胡适只一句:“车行贝加尔湖边,风景绝佳”。余如是。可是到了徐志摩笔下,整个西伯利亚就成了一个描写的对象,还有心情,文字色彩非常丰富。特别是车行道中,除了自然景致的欣赏外,还有对远东俄国人的观察,而胡适一笔也没有。事实上他也没有过留意的观察,他是在思考--给张慰慈的政治信就是在西伯利亚途中写出的。那么,就让我们从徐志摩眼中欣赏一下那些远东俄国人吧。

  入境愈深,当地人民的苦况益发的明显。今天我在赤塔站上留心的看。褴褛的小孩子,从三四岁到五六岁,在站上问客人讨钱,并且也不是客气的讨法,似乎他们的手伸了出来决不肯空了回去的。不但月台上,连站上的饭馆里都有,无数成年的男女,也不知做什么来的,全靠着我们吃饭处的木栏,斜着他们呆顿的不移动的注视看着你蒸气的热汤或是你肘子边长条的面包。他们的样子并不恶,也不凶,可是晦塞而且阴沉,看见他们的面貌你不由得不疑问这里的人民知不知道什么是自然的喜悦的笑容。笑他们当然是会的;尤其是狂笑,当他们受足了vodka的影响,但那时的笑是不自然的,表示他们的变态,不是上帝给我们的喜悦。

  这样的描写其实不仅是自然的观察。俄国人的笑给徐志摩印象太深,后面在记述莫斯科人时,还有一段笑的表述可与这里互补:“莫斯科人的神情更是分明的忧郁、惨淡,见面时不露笑容,谈话时少有精神,仿佛他们的心上都压着一个重量似的……俄国人的笑多半是vodka入神经的笑,热病的笑,疯笑,道施妥奄夫斯基的idiot的笑!那都不是真的喜笑,健康与快乐的表情。”(《莫斯科》)从俄国人的皮面的笑容,徐志摩似乎让我们看到了这笑容后面的精神状况乃至社会生存状况,这又岂是一般的文学笔法。

  车过乌拉尔山,便进入欧洲了,胡适似乎无动于衷,埋头饱读十五年前就想读直到今天才尝愿的《奥德赛》。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时许,列车误点一会,终于来到了莫斯科。连续十日在车上不曾洗浴,胡适到旅馆的第一件事,便是冲热水浴,又用冷水收场,“痛快之至”。然后出门就去莫斯科的中山大学。胡适当日日记,记事粗陈梗概,除了一段教堂的文字,无有什么新来乍到的感受,仿佛是莫斯科的常客一般,今日又到了。诗人不然,十三篇中的《莫斯科》一章,可谓做足文章。文章一开头,徐志摩就来了一个“阿”,然后便对莫斯科大抒其情。云谓:罗马是个破烂的旧梦,爱寻梦的人就去罗马。纽约是个Mammon,拜金的人就去纽约。巴黎是个肉艳的大坑,爱荒淫的人就去巴黎。伦敦是一个煤烟市场,羡慕文明的就去伦敦。那么,莫斯科呢?胡适当然没心思给我们介绍莫斯科,要想读到它,只能看在徐志摩的笔下。

  徐志摩到莫斯科的第一天,是去克里姆林宫散步,在那里,他“心头涌起杂感的一斑”:“这里没有光荣的古迹,有的是血污的近迹;这里没有繁华的幻景,有的是斑驳的寺院;这里没有和暖的阳光,有的是泥泞的市街;这里没有人道的喜色,有的是伟大的恐怖与黑暗……”在徐志摩眼里,莫斯科是一个“伟大的破坏的天才,一手拿着火种,一手拿着杀人的刀”。接着,徐志摩叙述了十九世纪初亚历山大火烧拿破仑的故事,其实不是火烧拿破仑,而是火烧克里姆林宫。当年拿破仑一路东进,俄国人诱敌深入,拿破仑顺利进入空城莫斯科。当他在克里姆林宫惬意地躺下休息时,俄国人开始行动了。他们东一把火,西一把火,火烧连营,还有北风助势。拿破仑赶紧外撤,又吃了哥萨克的丈八长矛,结果惨败而归。但,俄国人呢?“一把火竟化上了整个莫斯科的大本钱连kremlin(皇城)都乌焦了的”。徐志摩很刻意:“我在这里重提这些旧话,并不是怕你们忘记了拿破仑,我只是提头(应为“提醒”,笔者注)你们俄国人的辣手,忍心破坏的天才原是他们的种性,所以连拿破仑听见kremlin冒烟的时候,连这残忍的魔王都跳了起来--‘什么?’他说,‘连他们祖宗的家院都不管了’!正是:斯拉夫民族是从不希罕小胜仗的,要来就给你一个全军覆没。”于是,徐志摩告警:“这决不是偶然,旅行人!快些擦净你风尘眯倦了一只眼,仔细的来看看,竟许那看来平静的旧城子底下,全是炸裂性的火种,留神!回头地壳都烂成齑粉,慢说地面上的文明。”

  徐志摩差矣。你叫别人擦净风尘眯倦了的眼,也许别人认为你的眼就被风尘眯住了。每个人的眼看见的都是自己心里想要看见的。即使同一个对象,如果两个人的价值框架不同,这个对象在他们眼里的色彩就不一样,评价更是截然。在徐志摩那里,莫斯科的地底下,全是炸裂性的火种,它要炸碎地壳,包括地面上的文明。可是,在胡适这里,莫斯科就是一种新文明,而且是西洋文明的最新发展。这是胡适还未出国时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中所抱持的看法,有了这个态度的先见,他非但看不到徐志摩所能看到的一切,就是看到了也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在莫斯科的第三个晚上,胡适给张慰慈写了第二封信,信中他这样为莫斯科辩护:“我的感想与志摩不同。此间的人正是我前日信中所说有理想与理想主义的政治家;他们的理想也许有我们爱自由的人不能完全赞同的,但他们的意志的专笃(Seriousness of purpose),却是我们不能不十分顶礼佩服的。他们在此做一个空前的伟大的政治新试验;他们有理想,有计划,有绝对的信心,只此三项已足使我们愧死。我们这个醉生梦死的民族怎么配批评苏俄!”

  这就是两个人的莫斯科,胡适的莫斯科和徐志摩的莫斯科。同一个莫斯科,在徐志摩那里是一个批评的对象,在胡适那里,却是我们不配批评;因为徐志摩认为莫斯科是在毁灭文明,而胡适认为它是在创造新文明。

  二

  胡适和徐志摩在莫斯科都是三天,这三天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

  胡适是带着苏俄驻中国政府代表加拉罕的介绍信来莫斯科的。胡适动身前,曾去过加拉罕那里,隔了一天,加拉罕也请胡适吃了午饭。看来是胡适主动对加拉罕有所要求,他是有心借此好好了解一下他未曾去过的苏俄。到莫斯科后,他首先要找的人是莫斯科中山大学校长拉狄克。七月二十九日日记,胡适洗浴过后,“旅馆中有浪人名Dobbin(多比)的能说英国话,愿替我作翻译。我带了他出门,先访Radek(拉德克),到中山大学时,他已走了,学生皆在乡间歇夏,我想把Karakham(卡拉克罕)的介绍信留下,恰有中国学生一人出来,我问他,他对我一望,说:‘是胡先生吗?’此人名周达文,曾在北京听我演说,故认得我。我把信交给他,就走了。”这一天(七月二十九日),胡适没有见到拉狄克。直到三十一日,胡适在国民党人于右任的寓处和共产党方面的蔡和森、刘伯坚等谈话辩论时,拉狄克才在胡适日记中出现。

  关于胡适和拉狄克,却有过这样两段有意味的风传,值得一录。

  一九二六年夏,胡适出席在英国伦敦召开的“中英庚款”全体委员会议,取道西伯利亚铁路抵达莫斯科。那时在中山大学、东方劳动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以及中国驻苏联大使馆的工作人员,齐集莫斯科车站迎接他,人山人海,盛况空前。

  胡适下车伊始,我们中山大学的同学,又复邀请他来校作一次讲演,校长拉狄克主持其事。

  胡适登台之后,首先盛赞苏联一九一七年革命的成功并表示佩服。不料他说到国际形势时,立论却突变了,竟说美国对华政策是亲善的,首先退还庚子赔款,为中国培养科学与文化的人才,改变旧中国为新中国云云。其时有一同学,写一张纸条递上讲台,质问胡博士看过中美望厦条约没有?胡适随即作答:“那是美国过去的历史,现在美国对华的政策确是亲善的。”弄得同学们啼笑皆非,大家都很不愉快。校长拉狄克作结论时,高举手杖,大声疾呼:“我要教导我的学生,学成归国,奋斗!革命!”

  这段文字的作者汪菊农,是胡适的安徽同乡,后来在亚东图书馆编辑所就职,和胡适有所接触。胡适到莫斯科时,汪正是中山大学的学生,但因患病,到黑海之滨养病去了。以上情节是汪的同学告诉他的,出入很大。首先胡适没有享受以上迎接的盛况,其次,胡适也未曾在中山大学讲演,没有这个机会。这都有胡适日记为证。至于胡适那段话,却毕肖其口,在这个问题面前,胡适肯定会这么说,也只能这么说,这可参看他的《国际的中国》。至于实情如何,却也不像完全编造。如果真有其事,那当是另外一个场合,或许就是胡适日记中和蔡、刘等辩论的场合,至少那时拉狄克后来也在场。

  另一段风传则来自一九二六年随同冯玉祥访苏时冯的秘书毛以亨。当年在中山大学做学生的盛岳从毛的《俄蒙回忆录》中录出这一段文字:一九二六年五月他陪同冯玉祥赴俄之行中,他听说胡博士早些时候访问过中大。据他说,胡适博士路径俄国时访问了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校长拉狄克问他对苏联得出了什么印象,胡幽默地回答:“一伙人为了他们的理想而在勤奋工作!”至于他们努力的结果如何,他说,那只有将来才能说明,而他并不是预言家。

  从时间上看,这又是一个莫须有。冯玉祥访苏是一九二六年五月,胡适过莫斯科则是该年七月底,时间对不上。有意思的是,上述胡适到达莫斯科时的盛况,其实是冯玉祥初抵莫斯科时的场景,张冠李戴了。毛声称上述文字是一个中大同学告诉他的,这个同学叙述时还表达了他对胡适的愤怒,因为胡适居然不相信苏联能干得好。其实胡适已经对苏俄做了很大的肯定,这个肯定不是敷衍的,它颇符合胡适当时的心志。

  接下来,胡适在莫斯科的三天,大致过程是这样。不遇拉狄克,从中山大学出来,胡适转步中国驻苏使馆,晚上回去后看到了于右任给他留的条子。次日(三十日)上午,办理下一步旅行手续,到书店买书,然后去莫斯科“国际文化关系会”,在这里遇见两个来自芝加哥大学的左派教授梅里姆和哈珀斯,这两个美国人对苏俄的看法影响胡适很深。下午胡适去苏俄革命博物馆。晚上写了很多信。三十一日,再到“国际文化关系会”,又遇见那两位芝加哥教授,与梅里姆交谈甚久。读苏俄教育部有关材料,态度认同。中午十一点,和这两个美国人去参观莫斯科第一监狱,日记记载颇详,多肯定处。下午去于右任处,遇见蔡和森等,聊天,辩论,从下午三点开始。九点左右,拉狄克来,复去。夜,写给张慰慈的第二封信。八月一日,料理行装,蔡和森和刘伯坚来,试挽留胡适多住一些时日,可惜不能。然后出去理发、吃饭,下午两点半离开旅馆,三点半开车。莫斯科三天遂结束。

  徐志摩写的不是日记是游记,时序不详。莫斯科三天,除了第一天在克里姆林宫盘桓外,他还去了大教堂,去了托尔斯泰故居,去了莫斯科的一个著名的墓园,那里有他去瞻仰的契诃夫和克鲁泡特金两个人的墓,又去了一个犹太人的戏院,看戏,还去了红场,在冰天雪地排了半小时的队,看列宁遗体。

  都是三天。胡适更多是和那两个美国人在一起,然后和中国人辩论。所去又是官方的机构,或官方安排的去处,比如监狱。莫斯科,他其实没有看到什么,连起码的名胜都无暇光顾。徐志摩的去处多在民间,他和苏俄官方没有关系,纯然凭着自己的兴趣,又和若干俄人有过交谈,所去之处,无不留下自己的感受。因此,和莫斯科接触,他的面显然要比胡适广,印象也比胡适更感性、更丰富。

  还是在西伯利亚的路上,徐志摩从报纸上看到莫斯科有《哈姆雷特》《青鸟》等名剧的预告,便高兴自己三个晚上可以不寂寞了。可是,到得莫斯科,情况却有了戏剧性的变化:我是礼拜六清早到莫斯科,礼拜一晚上才去的,本想利用那三天功夫好好的看一看本地风光,尤其是戏。我在车上安排得好好的,上午看这样,下午到那里,晚上再到那里,那晓得我的运气叫坏,碰巧他们中央执行委员那又死了一个要人,他的名字像是叫什么“妈里妈虎”——他死得我其实不见情,因为为他出殡整个莫斯科就得关门当孝子,满街上迎丧,家家挂半旗,跳舞场上不跳舞,戏馆不演戏,什么都没了,星期一又是他们的假日,所以我住了三天差不多什么都没看着,真气,那位“妈里妈虎”其实何妨迟几天或是早几天归天,我的感激是没有问题的。(《莫斯科》)

  调侃和揶揄,其实,这是一种态度。

  那么徐志摩到底看没看成戏呢?当然,而且就在第一天晚上。功夫不负,那天晚上打听到一家犹太戏院有戏,赶紧请了一个会说俄语的先生,就跳上了马车。到了戏院门口,票房没人,问了一下,才知道今晚不卖票,全院都给共产党当俱乐部包了请客。那位会俄语的很会说好话,说动了主人,结果一个钱不曾花就进去了。里面清一色的犹太人,清一色的共产党。那是一出斯特林堡式的现代戏,满台是鬼,寓言意味。徐志摩抻足笔墨去写,然而,更有趣的不是戏,而是前戏:我们入座的时候,还不曾开戏,幕前站着一位先生,正在那里大声演说。再要可怖的面目是不容易寻到的。那位先生的眼眶看来像是两个无底的深渊,上面凸着青筋的前额,像是快翻下去的陡壁,他的嘴开着说话的时候是斜方形的,因为他的牙齿即使还有也是看不见。他是一个活动的骷髅。但他演说的精神却不但是饱满,而且是剧烈的,像山谷里乌云似的连绵的涌上来,他大约是在讲今晚戏剧与“近代思想潮流”的关系,可惜我听不懂,只听着卡尔马克思、达司开关朵儿、列宁、国际主义等,响亮的字眼像明星似的出现在满是乌云的天上。他嗓子已快哑了,他的愤慨还不曾完全发泄,来看戏的弟兄们可等不耐烦,这里一声嘘,那里一声嘘,满场全是嘘,骷髅先生没法再嚷,只得商量他的唇皮挂出一个解嘲的微笑,一鞠躬没了。大家拍掌叫好。戏来了。(《犹太人的怖梦》)

  这其实也是一种态度,何况还有这么精彩的描写。

  比较胡徐两个人的莫斯科,几无相同,除了一处外。这一处,就是教堂。莫斯科教堂之多,让这两个东方无神论者心有所动,两人都为此落笔。尤其胡适,三天日记可谓惜墨,但对莫斯科的教堂,却不吝留下这么一段:早间所过城镇村落,远远可望见者皆金顶之礼拜堂也。其数目之多,建筑之佳,均是惊人。及到莫斯科,所在皆见绝伟大弘丽之礼拜堂。此间人有一句俗话说“四十个四十”,谓Moscow(莫斯科)有一千六百所礼拜堂。“南朝四百八十寺”,此意可想。

  诸般感触,仅以“此意可想”四字了结,用笔省简。转至徐志摩笔下,渲染也就不免了。

  莫斯科像一个蜂窝,大小的教堂是它的蜂房;全城共有六百多(有说八百)的教堂,说来你也不信,纽约城里一个街角上至少有一家冰其淋沙达店,莫斯科的冰其淋沙达店是教堂,有的真神气,戴着真金的顶子在半空里卖弄,有的真寒伧,一两间小屋子,一个烂芋头似的尖顶,挤在两间壁几层屋子的中间,气都喘不过来。据说革命以来,俄国的宗教大吃亏。这几年不但新的没法造,旧的都没法修,那波罗蜜做顶那教堂里的教士,隐约的讲些给我们听,神情怪凄惨的。

  写到兴起,徐志摩索性把中国拉进来,做了个东西方文化的中俄对比:这情形中国人看来真想不通,宗教会得那样有销路,仿佛祷告比吃饭还起劲,做礼拜比做面包还重要;到我们绍兴去看看——“五家三酒店,十步路九茅坑”,庙也有的,在市梢头,在山顶上,到初一月半再去不迟——那是何等的近人情,生活何等的又分称;东西的人生观这一比可差得太远了。(《莫斯科》)

  在宗教观察或宗教感受之外,胡适徐志摩便形同两路了。且不说,观察的对象便有不同,即使相同,又会如何呢?此刻,对象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对象的那双眼。比如,从徐志摩的眼里看出去:莫斯科街上的“小学生的游行团常看得见,在烂污的街心里一群乞丐似的黑衣小孩拿着红旗,打着皮鼓瑟东东的过去”。(《莫斯科》)这一景象,徐志摩的语境中侧重的是“烂污的街心”和“乞丐似的小孩”。可是,在认为莫斯科充满新气象的胡适眼里,又为什么不会是孩子们“拿着红旗”“打着皮鼓”,还“瑟东东”呢。精神与物质的反差,其实,在眼睛还没看它之前,就已经作出了选择:或者出于心,或者出于观念。徐志摩的眼睛后面,是一颗酷爱着自由的和人道主义的心,他是用他的这颗心感受莫斯科的一切,并作出判断。这判断不是独立的,而是更多融在他的感受表述中。胡适不然,他的眼睛的后面,蹲着一个冷静的观念,即社会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发展,而苏俄正在为这个发展进行着理想的试验。出于这种观念,胡适对莫斯科的一切,宁愿抱以甚至是委曲地抱以“同情之理解”。

  因此,两个人的莫斯科,一个是人道主义自由主义眼中的莫斯科,一个是社会主义自由主义眼中的莫斯科。

  三

  胡适给张慰慈写第三封信时,人早已离开莫斯科了。但有关莫斯科的问题,依然挂怀于心。信中,胡适回忆了去年的一段往事。一九二五年十月至十一月,徐志摩在《晨报副镌》上推出一个“关于苏俄仇友问题的讨论”。这个讨论虽然热烈,但它被视为反俄的倾向,引来一场大火。报馆烧掉了,《副镌》上的讨论也戛然而止。其时,胡适人不在北京,没有参与讨论。但就火烧晨报馆事件,和陈独秀发生过争论,并给他写下了那封著名的谈宽容的信。胡适当时为什么不参与讨论呢?人不在京并非理由。这次,胡适自己摊牌了:“去年许多朋友要我加入‘反赤化’的讨论,我所以迟疑甚久,始终不加入者,根本上只因我的实验主义不容我否认这种政治试验的正当,更不容我以耳为目,附和传统的见解与狭窄的成见。”然后,胡适笔头一转,“我这回不能久住俄国,不能细细观察调查,甚是恨事。但我所见已足使我心悦诚服地承认这是一个有理想,有计划,有方法的政治大试验。我们的朋友们,尤其是研究政治思想与制度的朋友们,至少应该承认苏俄有做这种政治试验的权利”。

  “苏俄有做这种政治试验的权利”,这是胡适对苏俄的一个总态度,太紧要,要打住。

  胡适不但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作为杜威的弟子,他还是一个哲学上的实验主义者。实验主义的要义在于“实验”本身,它不迷信任何先在的理论,而是先做起来再说。这个实验主义,用胡适最文雅的语言就是“尝试”,用他最直白的语言(在徐志摩看来也是“最不斯文”的语言)就是“干”,甚至“干、干、干”(见胡适的《炸弹诗》和《后努力歌》)。在“知行”关系上,实验主义不是以知控行,行不逾知,而是行字当头,知在其中。所以,胡适在前几年的“问题与主义”的讨论中,反对任何主义先行,主张直接面对问题,以尝试的态度去做去干去解决。应该说实验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家族相似性”,两者都强调“行”(即实验主义的“实验”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为“行”是检验“知”(真理)的标准或试金石。不仅如此,通过“行”(亦即胡适的“干”),人类社会才能得以改变。由于这“行”的过程,不需要恪守任何教条,因此它也可以比喻地说成是“摸着石头过河”。实验主义还有一个精彩的比喻:实在不是一个固定的对象,而是一块大理石,就看你能把它雕刻成什么像。

  正是有着这样的思想底因,胡适便不轻易在那场苏俄讨论中发言,及至他到过苏俄以后,看到苏俄的变化,方才正式表态,承认它有做这种政治试验的权利。这个态度和胡适的实验主义精神当然是自洽的,但它和自由主义却不融洽,只是胡适没有意识到。因为胡适这时已经把苏俄所试验的社会主义视为自由主义的一个发展。所以,一边是发展了的自由主义,一边又是“干”字当头的实验主义,双管齐下,就决定了他对苏俄的态度。

  实验主义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对中国思想界有着相当的影响。在胡适、徐志摩去苏俄之前的前几年,年轻的瞿秋白已经有过莫斯科之旅,并出版了他的《饿乡纪程》和《赤都心史》。也是在西伯利亚道中,瞿秋白这样写道:“来俄之前,往往想:俄罗斯现在是‘共产主义的实验室’,仿佛是他们‘布尔塞维克的化学家’依着‘社会主义理论的公式’,用‘俄罗斯民族的原素’在‘苏维埃的玻璃管里’,颠之倒之试验两下,就即刻可以显出‘社会主义的化合物’。”然而,西伯利亚沿途看到的一切,使瞿秋白更深入地认识到:“只有实际生活中可以学习,只有实际生活能教训人,只有实际生活能产出社会思想,--社会思想不过是副产物。”这样的表述即带有明显的实验主义的思痕。

  那么,苏俄是否有这种试验的权利呢?苏俄不免太大,而权利又总是落实在个人。因此这里不妨以胡适自己为案例。就胡适而言,实验固然是一种权利,但,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却不能不细厘。假如胡适做了一个乌托邦的梦,胡适当然有实验他这个梦的权利。然而,权利在这里意味着或仅仅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干涉胡适的实验。但,问题还有另一面,胡适也不能因为他的实验而干涉别人。假如胡适因为他的梦是美好的,便要徐志摩跟着实验,否则不行,胡适就超越权利了,而权利逾界就变成了权力。胡适作为自由主义者,他应该知道,一个人的自由应以别人的自由为界。那么,大规模的政治实验是否会超过这个权利边界呢?是不是每个人都自愿地从事这种实验呢?如果有人不愿意,也得实验,或被实验,那么,这是不是权力对权利的强制呢?在实验主义的逻辑面前,这些有关自由主义的问题,胡适未遑深思。可以观察到的是,胡适苏俄之行,身上有两种主义在冲突,一是实验主义,一是自由主义,结果是实验主义的强势踏破了自由主义的底线。

  可以具体地看一看苏俄体制的实验。苏俄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推翻旧政权,然后建立起自己的国家所有制。胡适出行之前,对这种所有制的变革或实验有着一种内在的肯定,这种肯定在他更早为王莽翻案时就可见一斑,在他到苏俄后为废止私有财产的辩护亦可见一斑。那么,这种所有制的变革是一种什么样的试验呢?《赤都心史》中的瞿秋白讲述的一个故事,可以移录过来,尽管它也是一斑:

  德维里省的一奶牛厂主谢美诺夫,闲坐在办公室里,一手捻纸烟,呆呆的想着。忽然门响,进来两人:“哼!请上苏维埃去!”谢美诺夫耸然站起来,突然问道:

  --苏维埃?苏维埃?什么样的苏维埃?

  --去罢!不要多话了!旧时王爵的邸宅里,短衫破袄,军帽毡靴,颜色憔悴,精神奋发的大群人,正在开会呢。谢美诺夫进来,大家都回头瞧看,人影簇动几分钟,又复静下。主席命谢先生,当众宣读议决案:

  --德维里劳农兵苏维埃决议:宣告谢美诺夫之工厂,财产,房屋,一律没收,充作德维里省劳农地方政府公有。凡剥削者,--当劳农以革命之伟力取得政权时,当然一概剥夺权利,对于谢美诺夫工厂主自当遵例照办。

  不妨问问适之先生,是不是“一概剥夺权利”,也是一种政治实验的权利?瞿秋白在结束这段故事时说:“这是革命时期的逸事,--德维里人所告诉我的。”显然,瞿秋白把这个有关财产权的故事当“逸事”看了。

  财产权是自由的基础,如果丧失了财产权,自由很可能是空中楼阁。胡适一则称赞苏俄人是有理想和理想主义的政治家,一则也承认:“他们的理想也许有我们爱自由的人不能完全赞同的。”后来到英国,胡适特地拜访了罗素,交谈中,罗素认为狄克推多(“专制”的音译)的办法比较适合像苏俄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如果采用民治,反而会搞得乱糟糟。胡适表示:“那我们爱自由的人却有点受不了。”罗素很干脆:“那只好要我们自己牺牲一点了”。胡适只有表态的份儿:“此言也有道理,未可全认为不忠恕。”(未完待续)

  邵建,《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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