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1978―1984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思路的演进(下)


  三、从强调“市场调节”到强调“计划经济”

  1980年3月17日,成立了以赵紫阳为组长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为中央经济决策机构,相应撤销原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一系列复杂的经济问题摆在决策者面前,迫切需要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大力协助。4月,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聘请薛暮桥、马洪、许涤新、于光远等10人担任制订“六五”计划的顾问。为了使这种咨询机制常设化,8月,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把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和其他在京中央级综合性经济研究院所共18个单位组织起来,从事经济决策咨询研究。(39)同时设立国务院改革办公室,与经济研究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40)

  这时,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周围,形成了一个主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改革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薛暮桥、杜润生、于光远、马洪、廖季立等人。其中首推薛暮桥,他既是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总干事,又是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顾问。还有一大批在解放后接受经济学教育的经济学家。(41)改革学派的形成得益于两方面的思想资源:一方面是对中国过去20多年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和反思。最具代表性的是薛暮桥撰写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一书。此书1979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后,引起国内外强烈反响,一时洛阳纸贵。人民出版社翻印300万册仍供不应求,各省翻印650万册,到1983年,三年时间内总销量接近1000万册。(42)另一方面,由于国际交往的扩大。1979、1980年,出国考察热持续升温,(43)最有意义的是,财经高官和经济学家对日本、美国、德国、匈牙利等国经济管理体制进行的综合考察。(44)国外经济专家和经济学家也频繁应邀来访。(45)外国经济学各种学派的思想和著作开始系统地介绍到国内。(46)大大拓展了人们的视野。如果说对西方经验尤其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借鉴还显得犹豫和有保留,那么,对东欧国家的改革经验和来自东欧的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则更容易被理解。(47)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三种模式(苏联的集权模式、南斯拉夫的分权模式以及介乎二者之间的匈牙利模式),中国领导人和理论界对匈牙利模式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但从未考虑过照搬哪一些模式。(48)然而,正是在总结中国自己的历史经验,同时吸收国外经验,了解和研究国外各种经济理论,特别是比较系统地汲取东欧国家改革经济学的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中国的改革学派,形成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整套观点和政策主张。(49)

  1980年初夏,薛暮桥在为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起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我国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50)总的设想是:把企业从部门和地方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改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把分散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经济单位,改为按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经济联合体;把受行政系统分割的封闭的产品分配调拨体系,改为统一领导的开放的商品市场;把按条条、块块组织经济活动,改为通过经济中心来组织经济活动;把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制度,改为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结合的计划制度;把主要依靠行政办法管理经济,改为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把忽视法治?备奈?严格法纪,加强经济立法、司法和监督等。这份文件提交到9月中央召开的省、市、区第一书记会议上,为了向关心改革总体方向的与会者通气,没有深入讨论。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农业改革政策。但薛暮桥在会上作了一个说明,他说:“在我们起草这个文件的时候?鄙钌罡械剿?谓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要解决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应当建立什么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向。将来起草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划,是一部‘经济宪法’”。薛暮桥的意见的实质是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系。他的话给国务院主要领导人以重大影响,但是,这一改革思路在决策层未能成为共识,未能确定为政府的决策。(51)

  1980年的经济形势却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主张在决策层取得优势。1980年的经济形势出现了两种相反的现象:从一方面看,是开国以来少有的很好的经济形势。经济搞活了,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市场供应改善,城乡人民收入均有增加,人民生活的改善幅度多年未有。从另一方面看,又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最显著的标志是1979、1980年两年连续出现巨额财政赤字,1979年赤字170余亿元,1980年120余亿元,到1980年物价稳不住了,商品价格上涨6%,其中城市上涨8.1%,农村上涨4.4%。(52)决策层把它视作危机的信号认真对待。当时,外国专家对于中国政府对赤字和通货膨胀如此敏感表示不理解。然而,对于缺乏承受力的中国老百姓和政府来说,这确实是一个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出现这种困难既有历史遗留因素,也有新的因素。新因素包括1979年开始的以还生活欠账为内容的经济调整,步子迈得太大,农产品提价、职工提薪、奖金发放、安置就业、政策退赔以及扩大企业和地方财权等,使财政支出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决策层对调整意见不统一以及来自地方和部门的阻力,使调整方针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基建规模压不下来。而且出现了预算内投资压缩预算外投资增加。这显示出经济调整与放权让利改革之间存在矛盾。放权让利改革搞活了经济,却也引出了新问题。一方面,放权仍然有限,在企业留利、原材料供应、劳动管理体制、工资制度、计划外生产等方面企业权力还很小,对搞活企业的作用有限。另一方面,集中管理的价格体制和不合理比价,各工业部门利润水平相差悬殊,最为典型的是,成本利润率石油行业比煤炭行业高出100倍。造成苦乐不均、不公平竞争和相互攀比。(53)同时,在没有预算硬约束的制度下,试点企业出现“截留税利,乱摊成本,滥发奖金和补贴”等行为,放权让利改革效应递减。(54)财政分级管理使地方利益强化,“少数地区已经开始出现‘割据’的苗头,不但上下争利,而且阻碍经济的横向的联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争夺原料,重复建设,盲目生产,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的混乱现象也有所发展。(55)对外经济交往中也出现了多头对外,自相竞争,“肥水落入他人田”的现象。

  对于经济困难和混乱的原因,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主张保持计划经济主体地位的政治家和理论家坚持认为,困难是由过分强调商品货币关系引起的,他们不赞成把市场调节与计划经济并提。不成功的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了他们的地位。改革派经济学家则认为,困难之所以发生,并不是因为进行了改革,而是因为改革的办法不适当。薛暮桥最早明确地指出,放权让利改革(他称之为“分配改革”)有局限性。主张把改革的重点放到“物价管理体制改革”和“流通渠道的改革”方面去,逐步取消行政定价制度、建立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56)对于造成结构性缺陷的根源也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主要是长期受急于求成,高指标,瞎指挥的“左”的指导思想影响的结果。解决的途径主要是纠正“左”的指导思想,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另一种看法认为,“左”的指导思想固然是直接原因,但在思想背后还有更深刻的原因,就是经济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限制、排斥市场的作用,使人民的需要得不到及时的反映,难免导致生产和需要的脱节。只有实行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问题。(57)

  不过,大多数人都赞同,当前,调整是当务之急,改革要服从调整。毕竟稳定是头等重要的事。决策层不仅认为经济中存在“潜在的危险”,“搞得不好,可能爆发经济危机”。(58)而且认为经济不稳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势不稳定。陈云的两句话引起高层高度重视,他说:“经济工作搞不好,宣传工作搞不好,会翻船。”(59)在这一点上薛暮桥与陈云有高度共识。11月,薛暮桥给赵紫阳写了一封信,主张切实贯彻调整方针,扭转两年来积累加消费超过国民收入的状况。在调整与改革的关系上,当时应当继续把调整放在首位。(60)在12月16日至25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确定了“经济进一步调整,政治上进一步安定团结”的方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发表了有14条意见的讲话,着重批评了建国以来经济工作中“左”的错误,认为当前经济形势存在优势和困难两个方面。在发展速度、利用外资和经济改革方面,陈云都持相对谨慎的态度。他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缺点。他强调“我们国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因此,对许多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干预是必要的。”改革要“摸着石头过河”。陈云的主张得到邓小平、李先念、赵紫阳的支持。在经济决策中,邓小平尊重陈云的意见,赵紫阳出任国务院总理和中央财经小组组长后,对陈云的意见也十分尊重。在会议的最后一天,邓小平讲话说:“我完全同意陈云同志和赵紫阳同志的意见,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是要抓调整,改革要服从于调整,有利于调整,不能妨碍调整。”赵紫阳在题为《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几个问题》的讲话中,设定调整的目标是三个:基本做到财政收支平衡;基本实现信贷收支平衡;把物价基本稳定下来。1981年,经济调整加大了力度,为压缩计划外投资,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借用地方财政存款、向企业和地方政府发行国库券,暂时冻结企业存在银行的自有资金,紧缩银行贷款。基建投资比上年减少126亿元。积累率回落到28.3%,物价趋向稳定,赤字减少到35亿元。调整成效十分明显。(61)

  调整,“必须加强集中统一”,“最后的落脚点是中央集中统一”。(62)调整的这种客观要求使坚持计划经济主体地位的观点,在政治上占居了上风。主张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商品经济的观点甚至受到指责。从1981年第二季度起,一些人公开批评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他们认为,1979年至1980年国民经济调整计划受到冲击,原因就在于过分削弱了指令性计划,动摇了计划经济,过多提倡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63)中央正式文件的提法也有变化。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的提法是:“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中共十二大的提法是:“关于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问题。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从1979年到中共十二大,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基本原则没有区别,但强调的侧重点有所改变。1979年强调的是“市场调节”,要在单一计划经济中引入市场机制;1981年以后强调的则是“计划经济”,市场调节必须在计划经济的大框框里起作用。1982年底、1983年初,陈云多次把实行统一计划与搞活经济的关系比喻为“笼子”与鸟的关系。(64)就连《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在1983年出版时,也将《目前形势和任务》一文中“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改为“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从总体上看,决策者的改革思路没有超出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以完善计划经济的框框。


  四、改革在“体制外”取得突破性进展

  1981年以后,经济改革方向仍处于不甚明朗的状态,但改革并没有停滞。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并不排斥继续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强调改革服从调整也不意味改革停顿。搞活经济的初衷没有变,已经推出的改革措施不可能退回到老路上去。原则是“有利于调整、有利于搞活经济的改革必须坚持进行”(65)。事实上,中央和国务院对改革的领导和研究进一步加强。1982年5月31日,成立了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兼主任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赋予国家体改委的任务是:负责拟定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统一研究、筹划和指导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从1981年到1983年,国务院体改办和体改委先后拟制了三份改革意见和方案。(66)

  关于国有部门改革着眼于以下考虑:一方面要继续调动国有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以搞活经济;一方面解决最初的局部改革引发出来的问题;同时将现有三十几万个国营企业整合起来,以发挥其整体效益。因此,改革主要循着两条线进行:

  一是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包括国家对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制和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其目标是使企业在获得自主权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促使企业适应宏观目标的要求。国家对企业“一要放活,二要加压”。(67)责任制的核心是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办法有三种:一是利润留成,二是盈亏包干,三是以税代利、自负盈亏。(68)1981年,在国营工业企业中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配合以企业整顿。推广了首钢实行承包制的经验。其实,首钢的经验缺乏典型性,给予首钢的特殊条件不可能同样惠及其他。承包制或许受到农村包产到户成功的启发,但城市改革要复杂得多,显然难以“一包就灵”。决策层认为,“实行利改税是改革的方向”。(69)希望通过利改税一举达到既搞活企业又保证“国家得大头”的双重目标。利改税分两步推行:1983年推行的第一步利改税,是利税并存。企业先缴纳55%的所得税,税后利润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并通过调节税平衡不同行业之间的留利水平。(70)1984年开始考虑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即从“税利并存”转到完全以税代利,“税后利润留归企业支配”。(71)然而,在现行价格体系不能作大的改变的情况下,利改税的实行,仍然难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推进国营企业的改组和联合。这被看作既有利于搞活又有利于调整的一项改革。经过30年国家投资形成的35万多个大中小国有工业企业,是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基点。然而,这些国有企业束缚于部门所有制和地区所有制之中,部门林立,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小而全,大而全,无法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72)在改革的最初酝酿中,就把工业改组,建立企业性工业公司(总厂)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业改组从1978年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等地开始试点。1979年,在全国扩大试点。(73)1980年,在经济管理体制不能大动的情况下,决策层对改组企业抱有很大期望,中央领导指示:“要采取强有力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把工业改组工作大力推开。”7月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希望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加强横向经济联系。其用意在于:在难以自上而下打破行政隶属关系的情况下,鼓励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地脱离地区封锁、部门分割的体制。改组与联合取得一些进展,(74)但也遇到了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的严重障碍,不得不借助行政干预的力量。赵紫阳直接推动了上海高桥地区7个企业联合组建石油化工联合企业。上海造船公司也是在胡耀邦亲自过问以后才得以成立,该公司是由分布在上海、江苏等省市分属六机部、交通部等部门的造船企业统一组织起来的。随后,相继组建了南京金陵石油化工总公司,辽宁抚顺石油化工公司。(75)并着手推动少数全国性重点行业的联合,试办行业协会,建立全国性公司。(76)企业改组联合也出现了一些中央部和省厅局借机收厂收权的问题。行政权力过多地介入,组建起来的公司中,真正的企业性公司仍是少数。

  国有部门的改革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受到整个体制的约束难以完全奏效。1981年至1984年间,经济改革真正出现突破的不在国有部门,而在非国有部门。有学者认为,“当国有企业的渐进式改革陷入困境以后,中国领导改变了改革的重点,从城市国有经济转向农村集体经济。”从这时起,中国开始采取了―种“体制外先行”新战略,(77)从文献看,看不出决策者有意识地改变了改革的重点。改革在非国有部门率先突破,与其说是改革重点的自觉转移,不如说是一个客观事实,有些还出乎意料。

  首先是农村改革率先突破。杜润生说:“农村改革并没有一幅事先描绘好的蓝图,它是在农民、基层干部、地方政府和中央领导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78)最初的农业政策,基本属于调整的范畴,或属于放权让利改革,并没有把体制革新提上日程。然而,正是三中全会提供的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引导出农村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放宽农村经济政策,为农民松绑解禁,使农民获得了过去所没有的自主权和选择权;调整宏观农业政策,让利于民,又使农民的选择获得了利益刺激。于是,农民渴望已久的对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选择,势不可挡。

  农村出现的这股潮流,在城市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在传统的观念中,农业集体化是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包产到户还是社会主义吗?”反对的声音很多。但支持者也不在少数,包括中央和地方许多官员。单有农民的选择,没有一批官员的同情、默许、支持和政策的跟进,农村改革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全国性的突破。地方政府对农民的包产到户要求,有三种不同的态度:一是支持、引导;二是犹豫之后转而支持;三是坚决反对。坚决支持者中有安徽的万里等,还有一些地方领导人从犹豫转向积极支持。在中央领导人中,陈云、邓小平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支持“包产到户”的试验,两人复出后从来没表态反对“包产到户”。胡耀邦等人也采取了同情和支持态度。农村改革对增产的显著效果为自己开辟了道路,既给农民带来好处,又丰富了城市居民的餐桌,同时满足了政府足额收购的要求。相对于城市工业,农业是计划控制较为薄弱的部门。因此,从意识形态上提出的反对意见不足以阻止改革的进程。

  从中央文件看,从“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三中全会决定)到允许少数地区包产到户(1980年9月中央75号文件)再到承认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2年1月中央1号文件),既可看作“改革政策步步深入”,也可看作“政府立场步步后退”。(79)到1983年底,中国已有1.75亿农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占农户总数的94.5%。包产到户动摇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根基,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在全国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年底,就有14636个人民公社实行了政社分开。1985年6月,全国全部完成政社分设,原有5.6万个人民公社改变为9.2万个乡、镇政府,延续27年的人民公社体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其次,非国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重新发展起来的各种集体(合作)经济和个体(私人)经济来源于城乡两部分:一是农村包产到户以后,出现了个体经营的专业户、重点户和雇工大户,特别是乡镇企业经受调整的考验发展起来;一是为了解决城镇就业压力而产生的城镇集体(合作)经济和个体户,以及由此发展出来的私人经营。

  城镇非国有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的恢复发展,没有遇到太大思想障碍,并不是因为理论上率先突破,而是因为迫于现实压力。2000万人待业是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最具“爆炸性”的社会问题之一,波及21个省、市、自治区的知青“返城大请愿”已经引发了某种动荡。(80)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各地政府在向现有单位硬性分派就业人员的同时,开始考虑在国有部门之外开辟新的就业门路。中央的政策逐步放开,从允许到积极鼓励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和自谋职业,在贷款、税收、原材料供应、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81)城镇非国有经济再次获得发展机会。个体经济的恢复最快,从1978年的15万人增加到1983年的170.6万户,231万人。1984年激增47%,达到339万人。主要从事手工业、商业、饮食、运输、建筑修缮以及各种服务业。值得注意的是,再次出现小型个体工业,从业者38万人。(82)农村个体经济的产生,则是包产到户和多种经营两项改革引导出来的结果。对于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目的的专业户、重点户以及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新的合作经济形式,中央和地方政府寄予很高期望,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除了继续要求农民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以外,在经营项目、规模、自购生产资料、长途贩运、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流动等方面,几乎不设限制。(83)这些政策鼓励了农民的创业精神。到1983年底,农村个体工商业发展到419.5万户,538万人。(84)

  在城乡个体经济中发展出雇工经营的私人企业,是一个自然过程。然而它的出现却不像个体经济那样顺利。这里又触及一个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是否允许“剥削”。中央的政策开始是:允许带两个徒弟请五个帮手。(85)这也是依据经典,雇工八人是个体经济与私人经济的理论分界点。但现实很快突破了这个限制,结果引起很大争论。《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展开了持续的讨论,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86)中央的方针是:“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看一看再说”。(87)这个方针的提出,对决策者来说,多半出于绕过争论的策略考虑。把选择权再次留给了实践,留给了群众,事实上默许了雇工经营的自发发展。于是,以1984年为拐点,城市特别是农村的雇工大户和私营企业开始成批地产生。(88)

  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中,乡镇(社队)企业的异军突起具有特别的意义。社队企业是农村早期分工的积极成果。20世纪80年代前期,在面临经济调整的压力下,社队企业没有萎缩反而出现了大发展的势头,的确出乎许多人的预料。对于社队企业的发展,始终存在赞扬和质疑两种声音:赞扬者将其视为农村现代化的可喜趋势;质疑者将其看作是对国有经济的冲击,甚至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在政策上有扶植(如减免税收),也有限制(如“三就地”(89))。然而,无论赞扬还是质疑,社队企业都不会被约束在政策圈定的范围内,改革释放出来的农民的创业冲动,为自己开辟出一块市场新园地,也获得了越来越积极的政策支持。1984年,中央先后发出1号、4号文件,充分肯定社队企业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历史性意义。各地政府也都把发展社队企业作为扩大财源、提升政绩的途径大力扶植。社队企业在这一年出现了突破性发展的势头。不仅突破了“三就地”的限制,而且突破了乡村(社队)两级办企业的框框,出现联户办和个体办企业的热潮,此后,社队企业的称谓也被乡镇企业所取代,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90)邓小平后来评价说:“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91)

  第三,对外开放的重大进展。1978年确定的成套设备大引进计划超出了当时国家偿还能力和国内配套能力,在调整中不得不压缩或延期执行,有些引进项目甚至不惜承担毁约赔付的损失。然而,这并没有影响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相反,1979年以后,中国封闭的经济真正开始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工具和渠道大大扩展了。1980年,中国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代表权恢复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之一。另一类为政府贷款,主要有日本政府贷款、商品贷款和能源贷款。其他有科威特、比利时、丹麦、意大利等政府无息贷款。同时采用了补偿贸易、海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和其他资源开发、租赁业务、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国际信托投资业务、发行国外债券等利用外资的新工具。(92)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是吸收国外直接投资。1979年7月,颁布了第一个利用外资的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4月,北京航空食品、北京建国饭店、长城饭店成为首批获准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建国30年以后,外商重返中国,“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注入了市场经济的新因素。(93)对外贸易有了新的发展。1978年,中国在世界出口国家中居第32位,1984年位次跃进到第18位。(94)

  对外开放在地域上采取了逐步扩大的办法。1979年,广东、福建两省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方面被赋予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权限;1980年,正式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并确定了经济特区“以利用外资为主,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发展方向。兴办经济特区是决策者为对外开放寻找的一个突破口,不仅在引进外资方面先走一步,而且使它率先与世界市场联系起来,为国内改革探路。对办经济特区,决策层存在积极和谨慎两种态度。除了观念上的分歧以外,如何平衡推进开放与控制外来影响,的确是一个现实新课题。沿海地区开放之初涌起的走私浪潮及其对官员的道德侵蚀,构成了对决策者的第一个挑战。各种议论蜂起。1980年起,中共中央连续展开打击走私和经济犯罪的活动。1982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经济特区政策继续推进,但拒绝了其他省、市办特区的要求。在1981年12月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和1982年2月与国家计委负责人谈话中,陈云表示,特区“只能有这几个,不能增多”,如果各省都开口子,国内外投机分子就会统统出笼。他特别提到,江浙一带不能搞特区。(95)不过,尽管遇到挑战,几个特区特别是深圳特区的建设取得显著效果。1983年春节前夕,胡耀邦考察了深圳。1984年春节前夕,邓小平先后考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特区。回京后即提出对外开放是“放”而不是“收”的方针,建议扩大开放沿海城市。根据邓小平的建议,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沿海部分省市座谈会纪要》,决定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由此掀起了中国对外开放的第二个高潮。


  五、改革思路的重大突破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改革总体思路的一次重大突破,从批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转到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短短两年时间,为什么会发生如此重大的转变?它又是怎样在决策层取得共识的?

  首先是实践的推动。经过几年改革,中国经济的构成悄然发生了重要变化。国有经济以外的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增长。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在内的非国有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1984年非国有工业产值所占比重已达到36%,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农村改革对中国走上市场化的先行示范作用,尤其不可忽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不管政界和理论界有什么争论,农村改革却始终坚持着市场取向。1981年4号文件,1982、1983、1984年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把商品经济的大发展作为农村经济振兴的必由之路。这与中央农村工作部门的有关同志在政策制定中发挥的作用不无关系。更重要的是农村改革本身就是一个市场化的扩展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市场机制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乡镇企业从一开始就生存于计划外空间,它的异军突起是―个成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典范。国有部门的局部改革也使宏观管理体制出现不同程度的松动:国有企业在扩权中获得产品自销权,从而开辟了物资流通的“第二轨道”――计划外轨道;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形成了最初的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双轨制价格;国有企业计划外生产逐步扩大,为非国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中国经济初步形成体制内与体制外两种经济并存,计划内与计划外“双轨制”运行的格局。这种体制的变化,一方面,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改革的成功,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支持了城市改革,也使改革的声誉提高,支持率激增。另一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日益壮大的城乡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要求取消双轨制和建立统一的市场制度,要求对价格体制、流通体制、金融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第二轮对外开放浪潮,要求国内经济作进一步的改革;国有企业严重缺乏活力的状况也要求突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框架。(96)

  政界和理论界加快改革的呼声渐高。1983年1月,胡耀邦在全国职工思想工作会议上作题为《四化建设和改革问题》的长篇报告,提出“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的改革总方针。(97)4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赵紫阳在听取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的讲话》提出“改革的步伐要加快”。赵紫阳解释说:“调整也好,整顿也好,如果不同改革结合,是很难进行下去的。”(98)1984年初,邓小平对四个特区的视察和他关于扩大开放的讲话,进一步提升了加快改革的热度。1983年末至1984年初,经济领导部门专门研究了怎样改善国有企业素质的问题。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扩权十条”)。许多人都认识到,要落实“扩权十条”,不仅是企业内部的问题,而是要求整个经济体制作相应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新旧体制并存状态不能持久,必须进一步改革,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99)

  1983、1984年在国内兴起的关于新技术革命的广泛讨论,从另一个方面加强了改革的舆论。西方所谓第四次产业革命的观点,受到中央领导人的重视。1983年10月9日,赵紫阳提出要组织研究新技术革命和我们的对策问题。他认为,这次新工业革命对中国向“四化”进军来说,既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时机用得好,可以缩短差距;漠然视之,就会被甩得更远。胡耀邦积极支持,要求各级领导“用心看一看”。国务院和上海市分别成立了专家小组研究对策。1983年11月5日,国务院几家机构联合举行“新的产业革命及我们的对策”研究动员大会,1984年3月起,中央、国务院机关开办了20期的系列讲座。全国兴起了一个热潮。专家及部门提出的对策各异,但有一点是一致的:新技术革命对于中国现行的体制、经营思想和低效率状况确是一个严峻挑战。面对挑战,必须加速改革开放。(100)

  中共中央决定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一个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改革确定方向。这个《决定》从1984年6月就开始起草。改革思路的突破就出现在起草过程中。吴敬琏回忆说:最初一个多月搞出一个提纲,还没有脱离原来的调子。在向胡耀邦汇报时,胡耀邦对提纲很不满意,更新调整了起草班子。这时,政界和学术界的一些人开始酝酿为商品经济恢复名誉。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马洪受命组织院内的几位学者撰写了一篇为商品经济翻案的文章,送请一些老一代革命家征求意见,意在试探反应。令人喜出望外的是,文章不但没有招来批评,还得到了原来以为会持强烈反对意见的某位老同志的称赞。这样,赵紫阳就在9月9日给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写了一封信,(101)就计划体制、价格改革、国家领导经济的职能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想法,征询他们的意见。赵紫阳在信中提出:“各项改革都牵涉到计划体制,这是经济体制的核心。”“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将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沿用。”当前和今后的方针“应该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邓小平、陈云分别于9月11日和12日批示同意。陈云的批示还特别说到:“对五十年代适用的一些做法,现在不能也不应该套用。”(102)说明他的观点也是随实践而发展的。从这时开始,《决定》的起草工作有了新方针。但是,即使在这时,要在中央文件中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提法取代“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也不容易。又经过一番曲折,在中央领导人的支持和不少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才在提交给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采取了商品经济的提法。但是,继续保留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一概念,并在“商品经济”之前面加上了“有计划的”限定词。即使如此,在会上有的领导人仍旧顾虑重重。所以又加上了一段话:“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这样,《决定》才算最后通过了。(103)

  《决定》写道:“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决定》的提法没有直接否定计划经济,而是以重新解释计划经济的方式提出问题。先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再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落脚点放在商品经济。这反映了当时的认识阶段,也是改革者的一个策略。它使有关提法前后保持衔接,既有利于全党达成共识,又从实质上确定了中国改革的市场取向。发展商品经济,实质上就是要发展市场经济。虽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但毕竟实现了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邓小平高度评价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104)陈云也表态说,“这个文件非常重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105)《决定》的通过,标志中国改革从局部试点开始转向以市场为取向的全面改革。


  注释:

  (39)薛暮桥任总干事。马洪、廖季立、周太和任副总干事,薛暮桥、马洪、孙冶方、许涤新、钱俊瑞、廖季立、梅行、刘国光等11人担任常务干事,柳随年任办公室主任。

  (40)《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1―362页。

  (41)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42)《薛暮桥回忆录》,第330页。

  (43)孙学文:《沙吉才关于我国机械工业现状和问题及其调整和改革》,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188期,第13页。

  (44)重要的经济体制综合考察团有:1978年11月间,袁宝华为团长,邓力群、马洪、孙尚清等参加的国家经委代表团访问日本,重点考察日本企业管理问题;1979年10月7日―11月3日,薛暮桥与马洪率中国社科院和国家计委联合组成中国工商管理考察团访问美国;11月5日―12月6日,袁宝华为团长,邓力群、孙尚清等参加的国家经委代表团应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邀请访问美国;11月25日―12月22日,于光远、苏绍智、刘国光、黄海、陈国焱等五人在匈牙利进行经济体制考察;1980年4月30日―6月4日,国家经委代表团访问西德、瑞士、奥地利等;1980年11月12日―12月12日,以许涤新为团长的11人经济学家代表团访问美国。诸如农业、林业、机械、银行、交通运输、冶金等各类专业考察团更不计其数。

  (45)有影响的有:1979年初,西德法兰克福大学恩格斯的孙子沃尔夫明?恩格斯访华,讲述“德国经济奇迹”;1978年9月、1979年11月、1980年4月,大来佐武郎(现任外相)、向坂正男、小林实等经济专家代表团作为谷牧副总理客人三次来访等等。

  (46)从1979年到1981年,国务院财经委员会理论和方法组开设了一个共有60余次的“外国经济学讲座”,并集结成书出版。其中包括当代西方主要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甚至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极端保守”的经济学家哈耶克的学说也被介绍进来。还包括东欧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理论。

  (47)其中又以三个人的理论最为中国人关注:兰格、布鲁斯、奥塔?锡克。还有对苏联东欧体制有深入研究的日本经济学家佐滕维明。

  (48)薄一波:《关于经济工作的几个问题》,见《理论动态》总第202期。

  (49)“商品经济”实质上是“市场经济”的苏联说法,在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正统观念下,使用“商品经济”的说法可以减少意识形态上的麻烦。

  (50)彭森、郑宁铨主编:《中国改革20年规划总集: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蓝图》,第16―18页。

  (51)《薛暮桥回忆录》,第375―376页。

  (52)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年鉴》(1981),经济管理出版社1981年版,第Ⅲ4―5页。

  (53)中央办公厅研究室理论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端――四川、安徽、浙江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调查报告》,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51期,第12页。

  (54)马泉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大事记》,第420页。

  (55)薛暮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意见》,见1980年6月10日《人民日报》;柳随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166期,第16―18页。

  (56)薛暮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意见》,见1980年6月10日《人民日报》。

  (57)吴敬琏、周叔莲:《正确处理调整和改革的关系》,见1980年12月5日《人民日报》。

  (58)1980年12月16日,赵紫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上),第807页。

  (59)《陈云年谱》(下),第262页。

  (60)《薛暮桥回忆录》,第362页。

  (61)《薛暮桥回忆录》,第369―370页。

  (62)1980年12月16日,赵紫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引邓小平的话。

  (63)《薛暮桥回忆录》,第375―376页。

  (64)《陈云年谱》(下),第309、311―313页。

  (65)1981年4月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务院体改办《关于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汇报提纲》。

  (66)即1981年6月12日《关于调整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1982年2月25日《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1983年2月18日《关于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几点意见》。1983年8月1日,国家体改委总体规划组还提出一份《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应着重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见彭森、郑宁铨主编:《中国改革20年规划总集: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蓝图》。

  (67)1983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赵紫阳在听取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见马泉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大事记》,第505页。

  (68)1981年10月2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务院体改办《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69)1983年2月28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的报告》。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赵紫阳在听取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70)1983年4月24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全国利改税工作会议的报告》和修改后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71)1984年5月15日,赵紫阳作政府工作报告。

  (72)部门林立、管理分散最典型的是机械工业。全国各类机械企业共10.4万个(其中大中型企业1.2万个,小型企业9.2万个),分属工交和国防工业两个系统,从中央到省、市、自治区都有两套机构。在工交口中,又有一机、农机两个专业机械制造部和30多个中央部的专业机械制造局。国防口有从二机部到八机部等7个专业机械制造部,各地方还拥有自己的机械工业部门。民用一套,军工一套,中央一套,地方一套。各自自成体系,互相割裂,互相封锁。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188期,第13页。

  (73)1979年6月30日至7月7日,国家经委召开有国家计委、财政、物质、商业、外贸及有关工业部门代表参加的部分省、市工业改组试点座谈会。9月16日,国家经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工业改组试点工作的通知》。

  (74)据1980年底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已组建各种专业公司、总厂1983个(包括试点的企业性公司236个),组织起来的企业19336个,占企业总数的5.13%。其中京、津、沪三市占30%。有些省市自治区还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的界限,组织了联营、合营、国内“补偿贸易”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3400多个。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2年第120期,第9页。

  (75)《关于工业改组、企业联合的有关规定、通知、暂行办法等材料》,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2年第120期。

  (76)1980年3月最早成立中国丝绸公司,随后成立的有中国汽车工业公司(1981年12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2年5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3年2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3年4月)、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1983年11月)等。

  (77)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第76页。

  (78)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79)卢迈:《中国农村改革的决策过程》,见(香港)《二十一世纪》1998年12月号,第50期。

  (80)邓力群:《当代中国的劳动力管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0页。

  (81)1978年3月,国务院首次提出,可以在城镇恢复和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1980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正式提出,打破由国家全包的老框框,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扶持兴办各种类型的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合作社;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进一步明确地把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与调整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联系起来。1979―1983年,全国安置待业人员2359万人,城镇职工总数从1978年的9499万人增加到11515万人。这两千多万新就业人员的一部分流向了集体企业和个体经济。见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年鉴》(1984),经济管理出版社1984年版,第IV―54页。

  (82)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年鉴》(1984),第IV―52页;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第214页。

  (83)见1983、1984年两个中央1号文件。

  (84)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年鉴》(1984),第IV―52页。

  (85)这个规定最早出现在1980年国务院批转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务院的汇报提纲》中,1981年7月《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具体规定了雇工的最高限额。

  (86)1981年5月至9月,《人民日报》就广东省高要县沙脯公社农民陈志雄雇工承包鱼塘的问题开展了4个月的讨论。12月8日,报道了福建省仙游县农民李金耀承包荒山1200亩,招聘20多个农民办林场的事迹,并展开了讨论。围绕雇工经营问题,其他报刊也展开了讨论。

  (87)《陈云年谱》(下),第316页;《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1页。

  (88)据安徽统计,1983年及其以前开业的私营企业有370家,发展最快的是1984年(644家)和1985年(1336家),分别比上年增加1.74倍和2.07倍。其他地区如浙江温州、河北保定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大体如此。见王长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私营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89)就地采购、就地加工、就地销售。

  (90)1984年乡镇企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36.8%,六五期间共吸收农村劳动力3979万人。见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司编:《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9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8页。

  (92)刘向东、卢永宽、刘嘉林等:《我国利用外资概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93)到1983年底,举办中外合资企业190家,中外合作开发海上石油31项,中外合作项目1129项,补偿贸易1067项,外商独资企业53家。全国通过各种形式已使用外资140多亿美元,建设大小项目2000多个。见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年鉴》(1984),第V―201页。

  (94)中国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年鉴》(1984),第IV―25页。

  (95)《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307、311页。

  (96)吴敬琏:《二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

  (97)谭宗级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四卷》(中),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08页。

  (98)马泉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大事记》,第505页。

  (99)吴敬琏:《二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

  (100)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迎接新的技术革命――新技术革命知识讲座》,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3页。

  (101)吴敬琏:《二十年来改革理论的发展》。

  (102)《陈云年谱》(下),第360页。

  (103)吴敬琏:《二十年来改革理论的发展》。

  (10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91页。

  (105)《陈云年谱》(下),第363页。

  萧冬连,《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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