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张耀杰:黄兴所遭遇的财产清算
“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流亡日本的孙中山把革命失败的主要责任,归罪于掌握军政实力的黄兴(克强)等人的不服从。在这种情况下,黄兴在革命党内部既面临着以孙中山为首的激进派的政治清算,同时也面临着聚集在孙中山身边最为激进的陈其美(英士)、戴季陶(天仇)、张继(溥泉)、何海鸣等人的经济清算。
一、孙中山的金钱观
1914年5月29日,孙中山在写给黄兴的回信中表示说:“至于英士所不满意于兄之事,多属金钱问题。据彼所称:上海商人尝言兄置产若干,存款若干。英士向来皆为兄解辩云,断无此事。至数日前报纸载兄在东京建造房屋,英士、天仇皆向日友解辩,天仇且欲写信令报馆更正。有日人阻之,谓不可妄辩。不料宫崎回信认以为有,二人遂大失望。并从而生出反动心理,以为此事亦真,则从前人言种种亦真矣。倘俱真的,则克强岂不是一无良心之人乎,云云。英士之此种心理,就是数日间所生者。如兄能以理由解释之,彼必可明白也。”
接下来,孙中山表白了自己的金钱观:“以上则兄与英士互相误会之实情也。乃忽牵入入会之事,则甚无谓也。且金钱之事,则弟向不在意,有无弟亦不欲过问。且弟以为金钱之于吾辈,不成一道德上良心上之问题,不过世人眼浅,每每以此为注意耳。今兄与英士之冲突在此点,请二人见面详为解释便可,弟可不必在场也。”
所谓“入会之事”,指的是黄兴拒绝加入孙中山重新创建的中华革命党一事。所谓“金钱之于吾辈,不成一道德上良心上之问题”,是四处募捐借债却又总是无法如约偿还的孙中山,反复提倡“天下为公”的最好注解。到了袁世凯已经去世、护国战争已经结束之后的1916年7月28日,上海《民国日报》公开刊登中华革命党本部通告:“今约法规复,国会定期召集,破坏既终,建设方始,革命名义,已不复存,即一切党务亦应停止。”
孙中山之所以要公开宣布停止中华革命党秘密宣誓的“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的党务活动,最为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他没有能力应付“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的党内人士。关于这一点,孙中山以自称“先生”的口吻,在一封“党长”即党内元老的来信上批示道:
“中华革命党并未成功,故无从长顾党长。且自袁之后,本党已将余款解散党人,并取消本党名义,此后已无共同之约束,自不能再以党名而要求党魁之接济也。且先生为党务而负债二百七十[万],尚无归还之地,不得而请于政府,尚受国人之攻击,此债不还,断无借筹之地,万难接济党人也。”
二、黄兴遭遇财产清算
比起“天下为公”的孙中山,黄兴与陈其美、戴季陶等人一样,显然属于把金钱与道德良心直接挂钩的“眼浅”之人。他在1914年5月21日写给宫崎寅藏的回信中表白说:“在今日亡命海外,何以家为?同志交谪,亦所甘受。然以弟不赞成中山之举动,以是相迫,不但非弟所乐闻,且甚为弟所鄙视。其手段之卑劣也,近日造谣、倾轧之机已露,颇不愿白于大雅之前,谨就此房屋事再为兄一陈之。”
按照黄兴的解释,他从事革命活动以来一直没有能够照顾家庭。之所以如此,并不是自己忍心不顾,而是家眷留在湖南,前清政府不甚注意,又有亲友帮助接济。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湖南都督谭延闿(组庵)担心袁世凯的军队采取报复行动,专门把黄兴的家眷送到上海。由于“家母年将六十,身体多病”;又由于在美国留学的儿子黄一欧、儿媳李兴亚以及妻子徐宗汉的前夫之子李振华,不能再享受袁世凯特批的留学公费,不得不考虑到日本来继续就学。这样一来,聚集到日本的家人将会超过十口。黄兴只好与宫崎寅藏商量,打算在东京郊区租一套比较廉价的房屋。宫崎寅藏建议说,从财产上考虑,还是自己建造几间房屋更加合适一些,五、六年后所建房屋还可以按原价卖给别人。黄兴听从宫崎寅藏的建议,在自己租住的“旧友之屋”的旁边加盖了几间房屋。
关于建造房屋的资金来源,黄兴介绍说:“此亦无甚秘密之处,可质之天日神鬼而无愧者。至其代价,所造之价不过四千余元。前承头山翁及兄绍介,将字画售出,除偿旧债及旅费外,欲取之于此,更无庸讳饰者也。”基于上述介绍,黄兴从道德良心上自我辩护说:“此天性人情,非此不能成人。……从此誓漫游世界一周,以益我智识,愿以积极手段改革支那政治,发挥我所素抱之平等自由主义,以与蟊贼人道者战。”
6月3日,黄兴在致党人刘承烈的书信中,重申了自己坚决反对袁世凯式的人治专制的政治理念:“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至于欲反对自己十余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而借以权利相号召,效袁氏之所为,虽爱我如兄,兴亦不敢从兄之后。”
关于自己用来换钱的字画,黄兴在6月12日致日本友人萱野长知的书信中写道:“上海税关强夺去之画,已问清带来之人,实属无理之极。闻贵国人同时被其扣留物件不少。兹已将电稿拟好,请用兄名及通信社址发去。并请另电高木或森君,向其索回为要。奉上五十元,以备电费。”
6月16日,黄兴又在致田桐(梓琴)信中写道:“梓琴兄鉴:前兄尚留有祝世禄字在弟处,并徐天池画(此画当时日友未来取),弟因有他行,请来取,以免遗失。”
祝世禄是明代万历年间的进士、著名书法家。徐天池即徐渭,号青藤老人,是明代著名的画家、诗人和戏曲家。在此前后,黄兴还在李根源于辛亥革命光复云南期间,“得之于旧肆”的宋代著名书法家米芾的行书真迹上,题写了跋语。像这样的国宝级文物字画,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宝贵遗产,无论黄兴、田桐、李根源等人是花钱购买的,还是在战争期间作为战利品缴获占有的,都不可以随意带出海关出卖给外国人。黄兴在中国海关已经加以扣留的情况下,还要借助日本人的力量予以索回,这件事本身就是他对于国家利益的一种背叛。尽管他斥巨资为家人建房确实是出于“天性人情”。
三、孙中山身边的“三五人”
据日本外务省档案中的《孙文动静》记载,1914年6月16日,孙中山徒步走到芝区南佐久间町一丁目3号的《民国》杂志社,与陈其美、田桐、胡汉民、周应时、刘承烈、柏文蔚、居正等人协商中华革命党的干部人选。众人推举孙中山为总理,并且打算推举黄兴为协理。但是,考虑到黄兴投资一万日元在目白台盖房,给人以另有打算的印象,协理人选并没有确定下来。当时出现在《民国》杂志社的还有徐苏中、尹仲材、何海鸣等5人,只是他们没有参加孙中山召集的高层会议。
黄兴为了让路避嫌,于6月30日在李书城、石陶钧、徐申伯等人陪同下前往美国。临行前,他于6月27日专门在寓所设宴与孙中山、田桐等人话别。席间,孙中山集古句题赠黄兴道:“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
7月8日,中华革命党在东京筑地精养轩正式成立,孙中山宣誓就职总理职务,以陈其美为总务部长,居正为党务部长,张静江、廖仲恺为财政部正副部长,许崇智、邓铿为军务部正副部长,胡汉民、杨庶堪为政治部正副部长。孙中山在总理之下特设协理一席留待黄兴,黄兴直到去世也没有加入该党。
尽管如此,信仰“平等自由主义”的黄兴,对于党魁孙中山采取的一直是内外有别、等级森严的身份忠诚意识,而不是现代工商文明社会所通行的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契约文明意识。1914年10月5日,专程到芝加哥阻止袁世凯政府向美国借款的黄兴,在与孙中山的亲信党人梅培的谈话中,再一次希望孙中山更改中华革命党章程:“吾非反对孙先生,吾实要求孙先生耳。……且吾知此新章之不能改者,原非孙先生之把持,实为三五人所梗耳。……至吾为此事,自到美以来,除密商林森、谢英伯、冯自由、黄伯耀而外,并未对第五人说及。”
这里所说的“三五人”,指的是包围在孙中山身边的陈其美、戴季陶、张继(溥泉)、何海鸣等人。按照黄兴的善意理解,孙中山是同意更改党章中党魁专制加党魁崇拜的相关条款的,是陈其美、戴季陶、张继、何海鸣等人,在阻止妨碍孙中山实现自己的美好意愿。
1915年3月,孙中山给远在美国的黄兴写下一封长信,在谴责黄兴背叛革命的同时,特别提到了“三五人”中的陈其美、张继、何海鸣:“东渡以来,日夕共谋,非欲雪癸丑之耻,实欲竟辛亥之功。而公又与英士等互相龃龉,溥泉、海鸣复从而煽之,公不维始终之义,遂作中道之弃。……且世之所谓英雄者,不以挫抑而灰心,不以失败而退怯,广州、萍醴几经危难,以公未尝一变厥志者,岂必至今日而反退缩不前乎!”
四、何海鸣的公开控诉
与陈其美、戴季陶、张继等人相比,何海鸣是最早控诉湖南同乡黄兴包办革命并且贪污公款的一个人。
1913年9月22日,上海《时报》刊登《何海鸣致报界述困守南京情形函》。以为自己是不是国民党人“无大关系”的何海鸣,公开否认“二次革命”期间的“南京二次、三次独立”,是“国民党诸大伟人所为也,何海鸣必即黄兴所派往者也”,进而正面声明说:“一言以蔽之,则予固单独之行动也。”
接下来,何海鸣对于黄兴、陈其美等人的“包办革命”展开控诉:“袁世凯无状,即寻常之人亦可讨之,原不必附和诸大伟人,始得谓为正式之讨袁。乃诸大伟人不然,以为革命者乃诸大伟人拿手之作。其脑筋中殆嵌有包办革命四字。某也昔在某省为留守,则某省非某莫属。某也昔在某处为偏安之都督,则某省亦非某其谁?推其究极,殆视中华民国二十二省为诸大伟人之采邑。”
这里的“某也昔在某省为留守”,指的是前南京临时政府留守黄兴。“某也昔在某处为偏安之都督”,指的是曾任某省或某地都督的国民党高层人物胡汉民、李烈钧、柏文蔚、陈其美等人。“采邑”就是封建皇帝以化公为私的方式封赏给各个诸侯的私人领地。何海鸣之所以要发表文章控诉国民党高层“包办革命”,是因为他在黄兴等人临阵脱逃之后来到南京,领导组织“南京二次、三次独立”期间,国民党内部不仅不予以协助配合,反而对他采取了歧视性的排挤态度:
其一,“予既驱逐陈之骥后,金陵始稍稍发现国民党中之人,而其宣言乃大不满意予曰:此书生也,此孺子也。都督、司令一席,非某大将军不可,非某大伟人不可。”
其二,“南京自黄兴逃走以后,财政异常困难,据国民党某君所云,黄之卷资当在八十万以上。及予入金陵,百无所有,飞函告急,迄无应者。……未几,某君以三万元来,适与柏大都督文蔚相遇,以四千托柏文蔚交予,余二万六千竟挟之返沪。……柏都督所谓出南门者,惟挟有某君所赠之一万金耳。……予之在宁,先后不过耗去二十万余元,军士困苦极矣。……如无商会十万之捐助,并给养亦将不足。……革命必作都督,作都督必得钱。然非革命也,括钱耳!”
关于黄兴及江苏讨袁军的经济账,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在当年的日记中,依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说:“宋遁初为黄克强心腹。宋被刺,黄之悲愤迥异他人。但南北两方实力,黄知之甚稔。当时南方各省兵权,除鄂、浙外,虽半为同盟所握,饷械两乏。黄熟思深虑,如鄂、浙能同意,尚可一试,倘不肯合作而轻率举事,必遭覆灭。正犹豫间,中山一派利用机会以压迫黄之讨袁;时流言四布,谓黄已受袁贿三百万元(《张謇传记》说是二百万为袁所卖,不要替宋报仇)。黄受此刺激,含冤无以自白,遂一发而不克自制矣。”
关于黄兴当时领导的江苏讨袁军的军费补给,黄炎培晚年在《八十年来》中回忆说:“国民党既和袁世凯势成水火,中间陈其美最主张起兵北伐,看到程德全率民军打垮张勋,创议依前轨进行;而黄兴为人比较慎重,陈其美故意诬他受袁世凯贿,逼他说,你不是受袁贿,何不去南京劝程德全都督出兵,你不去说程,证明你受袁贿。黄兴急赴程德全前跪下,要求出兵讨袁,否则将不可为人。程德全说,袁世凯这样残杀,我自然同意讨袁的。但是出兵要饷要械,总而言之要钱。黄兴长途电话问上海陈其美,答称明天有两列车钞票运来。明天钞票运到,一检查,全是已经因接济民军而倒闭的信成银行的无用钞票(行长沈缦云因此被害于大连)。程德全对黄兴和大众说:讨袁我和诸君完全同意,不过把废票当军饷,军官和士兵拿了枪械向民间购食用品,老百姓苦死了。黄兴再请,叩首不已,程德全说:‘这样害民的事,即使出兵,也不能打胜仗。诸君!害民事我决不做,我辞职。’随后上海来电话,黄兴就临时以江苏都督名义宣告组织革命军。这是1913年7月15日我在场目睹的事。”
与此相印证,已经投入战斗的黄兴,在7月26日写给妻子徐宗汉的家书中表示说:“上海血战,非海军之奴隶一人何至如此!诚为痛心。不知两日来尚可图恢复否?闻李平书家被巡捕查搜,想爱文义路亦必继续出此,闻已将关系物搬开,甚慰。但账薄、银摺等亦不可留家中。手枪子弹,亦望留心再检查一遍,总不使另生枝节为好。”
这里的“海军之奴隶一人”,很有可能指的是孙中山,因为他从一开始就表示要包办与李鼎新设在上海高昌庙江南造船所的海军总司令部之间的联络事宜。一直推迟到7月18日才宣布就任上海讨袁军总司令的陈其美,在反复攻打与江南造船所毗邻的上海制造局时,所遭受的最为致命的炮火打击,就是来自与国民党方面彻底决裂的海军舰队。徐宗汉当时带着子女居住在上海爱文义路100号的伍廷芳故宅,黄兴虽然不大可能像何海鸣所说的那样,从南京前线“卷资当在八十万以上”,他的家里确实存放着一些不便公开的“账薄、银摺”。
以激烈著称的何海鸣是湖南衡阳县北乡合江套人,生于光绪十二年即1987年。原名时俊,字一雁,笔名衡阳一雁、求幸福斋主等。15岁时跟随做官的父亲来到湖北武昌,考入两湖师范学堂。由于父母先后去世后无力支付学费,他改投湖北新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第四十一标一营当兵,由列兵升任营前队副目兼司书帮写,先后参加群治学社、振武学社、文学社,从事反清活动。后进入武汉报界。1907年即光绪三十三年任《商务日报》编辑。1909年即宣统元年与詹大悲联合创办汉口《商务报》,任编辑,该报于1910年4月被查封。1910年12月又联合詹大悲等人创办《大江白话报》,任副主笔。次年,该报易名为《大江报》,何海鸣在该报发表革命檄文《亡中国者即和平也》,章太炎的大弟子黄侃随之发表回应文章《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这两篇文章传颂一时、影响深远。
1911年3月,《大江报》被清政府查封,何海鸣与该报社长詹大悲被捕入狱,罪名是“淆乱政体,扰害治安”。武昌首义后,汉口光复,何海鸣与詹大悲被救出狱。据何海鸣自己介绍,黎元洪被迫同意出任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都督,表示“只好跟你们小孩子拼上一拼”,就是他花费一天一夜口舌的结果,他自己也因此出任汉口军政分府少将参谋及副都督。为配合汉口保卫战,他还把没收来的《公论报》改组为《新汉报》出版发行。
1912年6月10日,何海鸣、凌大同等人在汉口恢复《大江报》,黎元洪于8月8日派遣军警查封该报,并于8月9日发布通缉电,指责《大江报》“专取无政府主义,为乱党秘密机关。擅造妖言,摇惑人心,废婚姻之制度,灭父子之大伦,无国家,无家族,无宗教,无男女”,要求各地严缉何海鸣、凌大同等人“就地正法”。
何海鸣逃往上海后加盟国民党方面的激进报纸《民权报》,从此成为极力反对袁世凯、黎元洪的急先锋。国民党高层给予何海鸣和他的朋友们的,却是不间断的出卖与牺牲。其中最为明显的例证,是1913年5月29日凌晨1时,张尧卿自任总司令,会同铁血监视团中的骨干成员徐企文、韩恢、柳人环、尹仲材等100余人,打着“中华民国国民军”的旗帜,分三批冒雨进攻上海制造局。因为“包办革命”的黄兴、陈其美等人的秘密出卖,遭到驻守制造局的军队有准备的狙击。徐企文被诱捕后,随同起事者一哄而散。柳人环、文仲达、卢汉生、唐尧臣等人逃往江西南昌与铁血监视团团长何海鸣汇合,又被江西都督李烈钧逮捕出卖。
“二次革命”失败后,何海鸣逃往日本追随孙中山,与陈其美等人一起针对黄兴实施一轮又一轮的政治清算加财产清算。由于孙中山、黄兴、陈其美等人,从同盟会时期到国民党时期以及中华革命党时期,一直没有彻底脱离地下秘密会党的运作方式,自然谈不上现代文明社会依法规定的财产公示制度。在这种情况下,陈其美、戴季陶、何海鸣、张继等人,对于黄兴贪污侵占公款的控告清算,既查无实据却又事出有因。即使按照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黄兴贪污侵占公款的罪名可以免除,他非法走私国宝文物以牟取暴利的行为,也是证据确凿、无庸讳言的。
张耀杰,《民国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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