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

“两个凡是”的来龙去脉

   “文革”结束之后,中共高层出现“两个凡是”的提法,尽管版本不一,表述的文字也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两个凡是”最经典的表述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当时正处在批判“四人帮”的高潮之时,“两个凡是”的公开发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不少人表示质疑,特别是在“文革”运动中备受屈辱和迫害的老干部,更不赞成这个提法。邓小平多次旗帜鲜明地对“两个凡是”提出批评。如1977年5月24日,邓小平专门发表了《“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谈话(《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8—39页)。1979年7月29日,邓小平在接见中共海军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全体同志讲话时表示:“我是不赞成‘两个凡是’的。‘两个凡是’不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90页)1980年6月27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再次指出:“要批评‘两个凡是’的观点。”“‘两个凡是’的观点就是想原封不动地把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思想坚持下去。”(《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97—298页)1981年3月27日,邓小平在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同志的谈话中又一次指出:“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是针对‘两个凡是’的,重点是纠正‘左’的错误。”(《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79页)

  经过一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终被摒弃。中国共产党拨乱反正,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改革开放、振兴中华清除了障碍,开辟了道路。

  现在提起“两个凡是”,人们往往认为这是粉碎“四人帮”之后,时任中共中央主席的华国锋首先提出和倡导的错误方针。其实,这是不确切的。因为,尽管“两个凡是”的提法与华国锋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两个凡是”并不是华国锋最早的独创,在华国锋提出之前,已有不止一人率先提出“两个凡是”了。

  对“两个凡是”的提法探根溯源,这对于澄清历史真相、总结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都将大有裨益。

  “文革”前后的“两个凡是”

  以毛泽东为内容的“两个凡是”有不同的版本,以提出时间的先后为顺序是:“文革”前的林彪版本、“文革”中的汪东兴版本、“文革”后的华国锋版本、吴德版本、“两报一刊”版本,还有赋予“两个凡是”完全不同内容以反对“两个凡是”的胡耀邦版本、谭震林版本等。

  林彪的“两个凡是”

  “文革”前夕,1965年12月30日至1966年1月18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北京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报告中引用了林彪一系列的“名言”,其中有“凡是毛主席指示的,就要坚决拥护,坚决照办,上刀山下火海也要保证完成;凡是违背毛主席指示的,就要坚决抵制,坚决反对。”据此,有人说“两个凡是”的“首创权”不是属于华国锋,而是属于林彪。说林彪是“两个凡是”的始作俑者,是有一定道理的。

  汪东兴的“两个凡是”

  在“文革”运动中,汪东兴曾提出过“两个凡是”。

  据刘吉《华国锋与“两个凡是”》一文披露,早在“文革”运动期间,即1972年,中共中央在解决一个省的领导人问题时,长期工作在毛主席身边的汪东兴说过:“凡是经过毛主席批示的文件,凡是毛主席的指示,都不能动。”

  在这里,汪东兴“两个凡是”的表述完整,含义明确,与粉碎“四人帮”之后提出的“两个凡是”是一致的。

  华国锋的“两个凡是”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一举粉碎了祸国殃民的“四人帮”。26日,华国锋在听了中央宣传口的汇报后说:目前主要是批“四人帮”,也要“批邓”,一定要注意,凡是毛主席批准过的、讲过的不能批。

  在这里,华国锋虽然只说了一个“凡是”,但是限定“凡是毛主席批准过的、讲过的不能批”。应该说,这是“文革”后“两个凡是”错误方针形成的源头。

  由于华国锋具有“两个凡是”的思想情结,所以,在1977年3月10日至2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华国锋讲话时说:“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凡是损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公开、完整地表达了“两个凡是”的观点。

  这是华国锋作为中共中央主席,直接、公开、完整地提出的“两个凡是”,顿时使出席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众多老干部,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面对中央主席公开强调“两个凡是”,已被人推为代表准备在会上发言的胡耀邦只好取消了发言。

  但是,华国锋很快就承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据于光远《1978年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一文披露,12月13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中承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华国锋说: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从当时刚刚粉碎“四人帮”的复杂情况出发,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捍卫革命领袖旗帜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出发,专门讲了在同“四人帮”的斗争中,我们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需要特别注意坚决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的问题。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他讲了“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凡是损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当时的意图是,在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中,绝不能损害毛主席的伟大形象。这是刚粉碎“四人帮”的时候,他思想上一直

  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后来发现,第一句话,说得绝对了,第二句话,确实是必须注意的,但如何制止也没有弄清楚。当时对这两句话考虑的不够周全。现在看来,不提两个“凡是”就好了。

  接着他讲:在这之前,2月7日中央两报一刊还发表过一篇《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这篇文章的主题,是要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揭批“四人帮”。但在他的上述思想指导下,这篇社论讲了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华国锋认为“这两个‘凡是’的提法就更加绝对,更为不妥”。他说:以上两处关于两个“凡是”的提法虽不尽相同,但在不同程度上束缚了大家的思想,不利于实事求是地落实党的政策,不利于活跃党内的思想。

  吴德的“两个凡是”

  1976年11月30日,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宋庆龄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免去乔冠华的外交部部长职务,任命黄华为外交部部长。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北京市委书记的吴德在会上发表了关于“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的讲话。吴德在会议上说:“凡是毛主席指示过的,凡是毛主席说过的,我们都要去做,而且要做好。”

  “两报一刊”的“两个凡是”

  1977年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华国锋肯定“小平同志的问题,要解决,但不要急”。关于天安门事件,华承认“此事确实受到‘四人帮’压制”,甚至说“天安门事件是压出来的”,但也说“确有少数反革命”。他强调此事“毛主席有指示”,“一定要说毛主席指示错了,会在群众中引起很大争论”。

  第二天,汪东兴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李鑫组织写一篇社论,注意引导大家学文件,把对天安门事件、邓小平问题的注意力转过来。14日,汪东兴布置新任务,为华主席起草两个讲话,一个是在小范围内谈谈小平同志问题,一个是在学大庆会议上的讲话。

  17日,李鑫主持讨论讲话提纲的起草问题,指出解决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的问题和天安门事件的问题,要从大局出发,干部和群众的言论和行动要服从中央的整个战略部署。指出,处理这两个问题要肯定毛主席正确,不能损害毛主席的形象。按照李鑫的意见,理论组写出了讲话提纲的第一稿。

  21日,理论组讨论修改第一稿。在李鑫主持下,第一次在稿子里写了“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不能违反;凡是有损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不能容忍。”

  李鑫后来说:“在起草过程中,最难处理的就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要稳定局势,就要高举毛主席的旗帜,不能讲毛主席有错误,不能提‘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错误的;同时,又要讲请小平同志出来工作是正确的,必需的。这样,起草工作就十分为难,怎么说也说不圆满。由于我强调了高举毛主席的旗帜,稳定局势,在讲话提纲第二稿中出现了‘两个凡是’的提法。”这说明,“两个凡是”有特定的指向,针对的不是邓小平复出,而是当时有关邓小平复出和天安门事件平反的社会舆论。

  2月3日,李鑫再次召集起草者开会,传达汪东兴的指示:讲话推迟,先发表社论。李鑫还说,汪东兴同志要求把讲话稿中关于“高举”的那些话加到社论里去。“高举”的那些话,就包括“两个凡是”。汪东兴显然此前看过了已经起草的稿子。理论组再次修改社论稿时,按照汪的指示,李鑫要求起草者将讲话提纲里“高举”、“维护”的意思加到社论稿里面。“两个凡是”的提法就这样移植到了社论稿里。只是在文字上作了些修改,后半句话改成“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第二天,李鑫将稿子报送汪东兴。汪批示:“这篇文章,经过李鑫同志和理论学习组同志多次讨论修改,我看可以用。”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了当时极具权威的“两报一刊”社论《学习文件抓住纲》,公开提出“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是“两个凡是”错误方针公开、完整、经典的表述。

  这个“两个凡是”的提法是根据汪东兴的指示,由李鑫牵头主持,理论学习组成员执笔写进“两报一刊”社论,最后又经汪东兴批示公开发表的。不好界定是哪个人的“版本”,笔者只好名之曰“‘两报一刊’的‘两个凡是’”了。

  胡耀邦的“两个凡是”

  1977年12月15日,胡耀邦就任中组部部长。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按照党“有错必纠”的原则积极推进平反冤假错案工作。针对“两个凡是”, 胡耀邦旗帜鲜明地提出新的“两个凡是”和“两个不管”,即“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与处理,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简单地说:就是用‘两个不管’的矛,去对付‘两个凡是’的盾!”(戴煌:《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修订版,第122页)胡耀邦不仅给“两个凡是”赋予了新的内容,而且紧跟着用“两个不管”对付僵化的“两个凡是”,观点极为鲜明、态度非常坚决。

  谭震林的“两个凡是”

  1978年10月,谭震林写了一篇文章批判“两个凡是”,明确提出“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要敢于坚持;凡是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就要敢于纠正”。《红旗》杂志拒绝发表,要求他考虑删去有关段落。谭不同意,表示:“要是说这篇文章的材料选用不是特别恰当,这都好商量,文章的观点不能动。实践标准的讨论,是关系到全党的大事,不能若明若暗,不置可否。”邓小平直接批示支持:“我看这文章好,至少没有错误。”在这种情况下,《红旗》杂志才于第12期发表了谭震林题为《井冈山斗争的实践与毛泽东思想的发展》的文章。

  历史上的“两个凡是”

  除了“文革”前后围绕毛泽东为内容的“两个凡是”之外,历史上还有博古、毛泽东、陈公博等有关“两个凡是”的版本:

  博古的“两个凡是”

  在中共历史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期,博古曾概括、倡导和实行过一种“两个凡是”,即“凡是马恩列斯的话必须遵守,凡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必须执行。”

  人民日报社高级记者纪希晨1990年11月30日下午到北京医院看望原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陆曾说:“王明、博古都是极端的教条主义者。博古也是两个凡是,一是凡是马列主义书本的话都执行,二是凡是共产国际的话都执行。”(《炎黄春秋》杂志,2005年第7期)据央视国际《访陆定一:毛泽东和中国的过去与今天》披露,1992年,陆定一在回顾党的历史时曾说:“过去有一种传闻,说王明会背马列语录,他只不过会背而已,借以唬人。他背的那些教条,从概念到概念。‘凡是马恩列斯讲的话必须遵守,凡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必须照办’,这是博古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写的自我检讨中说的。你看,教条主义就是‘两个凡是’。博古做了这样的检讨,说出他的心里话,能认识到这一点,也就点出了王明路线的根源所在,他就变成了好同志。”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曹普教授在《中共建党90年:让思想冲破牢笼,让实事求是成为灵魂》一文中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前期,1931年至1935年间长达4年的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因为形态更加完备、理论色彩更浓,再加上得到共产国际的认可,故对全党的危害就更深更大,几乎使中国革命陷于绝境。……博古则把王明“左”倾教条主义概括为“两个凡是”:“凡是马恩列斯的话必须遵守,凡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必须执行。”

  陆定一与曹普对博古“两个凡是”的记述虽然文字上稍有不同,但基本含义是一致的。

  毛泽东的“两个凡是”

  1939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80页)这“两个凡是”在“文革”中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语录,并被谱成“语录歌”广为传唱。

  毛泽东的这“两个凡是”,有时候是对的,但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如脱离了具体的情况,就会造成错误。别的且不说,单就毛泽东同一天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说:“现在汪精卫有三个口号:反蒋、反共、亲日”。人所共知,蒋介石一直是坚持反共的,是我们的敌人;汪精卫坚持反共,又是汉奸,当然更是我们的敌人,但是汪精卫在反共的同时也反蒋,如果按“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个公式,怎么硬套?是拥护蒋介石还是拥护汪精卫?抑或是对蒋介石、汪精卫两人既反对、又拥护?社会是复杂的,敌人与敌人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之间有时候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有时候则反目为仇,势不两立。我们不能脱离具体的实际,简单地以敌人的反对或拥护

  决定我们的反对或拥护。这是不难理解的道理。绝对、机械地“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有时候往往是无法实行的。

  陈公博的“两个凡是”

  陈公博虽然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党员,并参加了中共一大,但他很快脱离了中共,背叛了革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公博与已叛国投敌的汪精卫、周佛海狼狈为奸。1940年3月,汪伪政权“还都”南京。陈公博充任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伪立法院长,参与和策划了汪伪政府的重大决策,成为汪伪政府的第二号人物。11月,陈公博以立法院长的身份主持签订了“日汪基本关系条约”。这是一个地地道道、彻头彻尾的卖国条约。1944年3月,汪精卫因病赴日就医。根据汪的提议,陈公博代行伪国民政府主席之职。伪最高国防会议、伪中央政治执行委员会会议、伪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等也都由陈公博主持,可谓集大权于一身。同年11月,汪精卫死。陈公博继承汪氏身前之职。在“就职训词”中,他极力鼓吹“两个凡是”:“凡是汪主席手定之政策,皆为公博奉行之政策;凡是汪主席生前之设施,皆为公博现在之设施。”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8月25日,陈公博惶惶如丧家之犬,在日本人的庇护下乘专机逃离南京前往日本京都。10月3日,陈公博被中国武装军警押解回国,被投进苏州监狱。1946年4月12日,陈公博被判处死刑。6月3日上午被执行枪决。陈公博信誓旦旦的“两个凡是”言犹在耳,却被代表中华民族正义和尊严的一声枪响送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落了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被永远钉在历史的的耻辱柱上!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根据现有资料,以毛泽东为内容的“两个凡是”,最早是林彪在“文革”前夕的1965与1966年之交提出的,内容是“凡是毛主席指示的,就要坚决拥护,坚决照办,上刀山下火海也要保证完成;凡是违背毛主席指示的,就要坚决抵制,坚决反对。”。“文革”期间提出“两个凡是”的是汪东兴,内容是“凡是经过毛主席批示的文件,凡是毛主席的指示,都不能动。”

  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之后,华国锋、汪东兴、吴德都提出或赞成过基本精神一致的“两个凡是”。而胡耀邦、谭震林提出的“两个凡是”,无论内容和目的都是针锋相对地批驳僵化的“两个凡是”,两者泾渭分明,完全相反。

  “两个凡是”不是华国锋最早的独创,但当时他是赞成“两个凡是”提法的。有人说“‘两个凡是’与华国锋无关”,这种说法显然又跳到了另一个极端,是不符合史实的。因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421页注释19中说:“这是针对当时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一九七七年三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而提出的批评。……邓小平指出了华国锋讲话中的矛盾,批评了‘两个凡是’的错误。”后来,华国锋为“两个凡是”的提法一再检讨,都充分说明了“两个凡是”与华国锋不是“无关”,而是有直接的关系。

  总之,“两个凡是”的提法,由于绝对、僵化,与具体实际情况割裂开来,所以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照此实行,社会就不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不能繁荣富强,改革开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无从谈起。全党全民摒弃“两个凡是”是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的成果,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历史前进的必然。

  彭劲秀,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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