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孤独的先驱者——三学者纵论百年宋教仁(上)


 观点辑要:


  【要点1】宋教仁是孤独的先驱者,他觉得将来中国革命成功后恰恰有可能是革命党人自己推行专制独裁,所以得出不同设计:革命后马上实行民主宪政,并且实行责任内阁制、政党内阁制,用这个办法限制任何个人的专制和独裁。为此,1911年底孙中山从国外回到中国组织革命政府时他们发生了争论,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孙中山主张实行总统制。


  【要点2】宋教仁所设计、追求的宪政理念:第一,中国必须实行宪政,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和参政权。第二,重视议会和政党的作用。第三,主张英国模式:责任内阁和政党内阁。宋教仁的用议会、和平的手段推行政治主张在推崇武力的时代显得非常珍贵。


  【要点3】民主宪政的根本东西是自己的定位,自己要不要服从宪法,自己要不要限制自己的权力,而不只是限制别人的权力。这方面不管孙中山、宋教仁、梁启超还是袁世凯都是不合格的,自己屁股要坐在权力位置上,想着怎么限制别人,这种思想不是宪政。


  【要点4】辛亥百年历史刚开始的三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911年是革命之年,以武昌革命为代表的革命过程导致了一个传统的、旧的帝制开始向一个现代国家转变;1912年是国家构建之年,中国从古典的皇权专制到共和国的演变,比较和平的完成了中国版的“光荣革命”。1913年开始建设国家。但是在那样一个关键时期发生了宋教仁被刺案,使中国现代化国家构建进程发生逆转。


  【要点5】1913年的宋教仁被刺案,标志着中国从革命到建设现代中国的道路终止了,一个新型的党国体制逐渐开始孕育。1927年国民党建立国民党体制,1949年共产党建立了共产党体制。这个道路与宋教仁所主张的国家建设、议会斗争、立宪政治、基于民权的政体相违背。即使走过了一百年,这一百年的政治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倒退,终究绕不过宋教仁,还要沿宋教仁的道路再走一遍。


  【要点6】如何看待宋教仁案?史学界对宋教仁究竟是袁世凯刺杀还是国民党力量操控一直有争论。放在中国政治历史演变中,厘清这个案子的事实本身并不重要,而当时的政治家如何对待宋教仁案更重要。究竟是以司法的形式、以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判决形式追究宋教仁案;还是主观判断假定谁杀了宋教仁,无视法律权威,通过武力诉求解决,这个有很重大的意义。


  迟云飞:宋教仁的宪政思想


  丁阳(主持人):欢迎各位来到燕山大讲堂!今天子云出差了,我是腾讯丁阳,客串主持人。3月20日是著名爱国者、革命先驱宋教仁先生的百年忌日。关于宋教仁的研究很不够,而且宋教仁对中国的贡献不为民众所熟知。今天有幸请到三位学者分别是迟云飞教授、张耀杰先生、高全喜教授分享一下他们对宋教仁的看法。首先有请迟云飞教授!迟教授是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教仁研究专家,今天主要内容谈“宋教仁的宪政思想”,有请迟教授!


  迟云飞: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一百年前的3月宋教仁被刺,孙中山给他作了一个挽词:“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在整个近代历史上,宋教仁是为中国的民主宪政、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所做的努力所做的奋斗最多的一个人,至少是其中之一。那宋教仁对民主宪政有些什么样的设计?什么样的想法?什么样的理念?今天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我的研究,题目就是《宋教仁的宪政思想》。


  宪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学理东西,中国学界对它研究不太充分,一般大众对它了解更不是很多。当然对这个问题我研究得也并不多,我对宪法学、政治学是外行,但我长期研究宋教仁也研究晚清的预备立宪,对此有自己的一些理解,我先说说。


  什么是宪政?有宪法的政治,规定这个国家的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什么是宪政?首先是有宪法的政治。通俗来讲就是有一个规章与条条,这个规章和条条规定这个国家的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尤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由宪法规定。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来进行我们各种各样的活动,这是有宪法的政治。但有宪法不一定就有宪政,必须是所有公民特别是国家的领导人、有权有势的人要按照宪法规定做事,不能超越宪法。当然宪政体制中还有其它,比如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个权力不能放到任何一个个人或者由任何一个机构同时掌握。在宪政体制下,负责国家实际政务的领导人必须是彻底结束了终身制更是绝对结束世袭制。关于宪法、宪政的学说很复杂,我了解不并不多,只能简单说这点。


  实现宪政有什么好处?用现在的眼光来观察我觉得至少有:第一,宪法的体制、宪政的政制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所说的“公民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组织各种团体的自由,有信仰的自由,我们居住的地方和人身不受侵犯的自由”,这些自由在一个宪政国家里必须得到保证,宪政就是保证这个自由。第二,在宪政真正实现的国家里,能够相对保证这个国家政治的平稳。宪政制度是一个容忍反对派、容忍不同意见的一种体制。在没有宪政国家里,比如中国古代,作为君主不但权力不能有任何人跟他分享,“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甚至思想也绝对不能容忍别人跟他分享,必须由君主来把思想定义、权力定义。但任何一个朝代,都是时间久后变得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丛生,无法解决就会有一次暴力起义或者政变、社会动乱。相反宪政体制国家,国家领导人或者领导国家的政党是互相轮换的,搞五年、八年你下去了,另外一个政党上来,也就是说一定要容许、认可在野的政党有发言权,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在朝政党没有做好,在野的可以选上,在朝的可以变成在野。通过这种政党轮替或者政治势力集团轮替的形式保证国家政治权力有序的轮换。美国自南北战争以来再也没有发生政变或者武力冲突,其它宪政国家也没有这个事情。可在中国传统历史上,王朝更替、政变、流血冲突不断,父子相残、夫夫相残在中国历史上太多太多,因为不容许不同的势力、不同的思想存在,而社会问题又存在,在一个王朝或者政治框架下解决不好就会来一次大的流血冲突,而这造成的社会代价非常大。所以实行宪政有这样一些好处,西方国家经过了几百年的历史冲突、几百年的政治动荡后,近代社会后大多数实现了宪政体制。


  宋教仁的理想中就是英国政制:责任内阁和政党内阁。


  下面我具体说一下宋教仁所追求的、设计的宪政理念:第一,中国必须实行宪政,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和参政权。中国怎么“必须实行宪政”?要从中国晚清的宪政运动开始说起。中国人知道有宪政运动或者能够上升为社会思潮的宪政是什么时候?是从1904年、1905年的日俄战争之后开始的。日俄战争是为了争夺中国领土的侵略,并且在中国领土上进行战争,这个战争对中国人刺激很大。战争后,中国人发现小小的日本、刚刚兴起的日本居然战胜了强大的沙俄,为什么?一些中国人发现是因为日本有了宪法,有了国会,有了责任内阁,日本实行了宪政,沙俄没有。所以很多人认为是日本的立宪战胜了沙俄的专制。而中国要想改变被动的、挨打的、受辱受侵略就要实行宪政,实行日本或者当时英国和德国的立宪。换句话说很多中国人认为实行宪政可以救国、强国,如此宪政就变成一个工具性的东西。什么工具?强国的工具,御侮的工具。这是当时很多中国人的看法。



      但这个看法的背后有一个疑问?如果用别的办法强国、用别的办法也能避免列强侵略,民主、宪政、法治这些东西是不是就不需要搞了?宋教仁不这样看,他认为宪政、民主、共和、法治是现阶段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是人类文明走在现代社会所必须的,并不是为了强国御侮才搞这个,而是因为这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甚至是根本标志。宋教仁这个理念自晚清到民国初年非常独特,不把宪政仅仅看作强国御侮的工具。在这个情形下,宋教仁说要用宪政保卫人民的自由。宋教仁在很多文献都曾强调,比如他制定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甚至在他起草的《同盟会中部总会的章程》里都写明人民有种种自由权利,特别是在同盟会中部总会的章程里。同盟会中部总会成立时是作为同盟会的分支,是在长江流域和中部地区组织进行革命活动,并不是宪法文件。可宋教仁在这里面大书特书同盟会中部总会会员有各种各样民主权利,但这不是一个宪法。今天看起来可能感觉有些不伦不类,但反映宋教仁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在宪法的政治下要保证人民各种各样的自由民主权,同时在宪政体制下保证人民的参政权。宋教仁和孙中山等革命党人认为在共和体制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这个在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1月1日)颁布的《临时约法》开头就这样说,“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在他们看来,因为主权属于国民,主权属于人民,所以人民有权参与政治,更有权主导国家的政治。所以在宪法的体制下,就是要保证人民的参政权。这是宋教仁第一个想法:必须实行宪法政治,保证人民的自由权和参政权。


  第二,重视议会和政党的作用。在宋教仁看来,人民有自由权、有参政权,组织一个政府就是为了谋求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和过去中国历史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三纲五常”的传统见解完全不同,组织政府、施行宪政就是为了人民的自由和幸福。但是他认为人民的能力、知识水平、见识不完全一样,有的人受教育多些,知识水平高一些,特别是在一个大国里又不能保证每个公民、每个个人都直接参政,(有些问题可以全民公投)在更多时候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参与政治,怎么办?需要有议会、有政党。所以宋教仁说,在民主的国家里,在现代文明的国家里,政治的权威在议会里。议会怎么组成?议会由人民里一些特殊的、优秀的人物组成,政治权威集中在议会里就是要由议会的这些人代表人民或者说人民授权给议会这些人,他们直接来参与政治、直接监督政府、抵制专制和独裁。所以宋教仁非常重视议会的作用。

与议会相关的是政党,宋教仁认为政党和议会类似。国家里集中一些优秀分子组成政党,由政党代表人民参与政治、过问政治。那什么是政党?宋教仁想法是:政党有两个要点——一是政党要有政见、要有主意。民国初年宋教仁所谓的政见就是坚决地实行民主宪政,巩固共和政治。同时政党要有一定的组织,没有组织成不了政党。这里要强调的是宋教仁心目中的政党和现在熟悉的、看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体制不一样。宋教仁所说的政党有一定的组织但比较松散。某一个国民赞成政党的政纲与主张,特别是对宋教仁自己组织的党来说,赞成他维护共和、坚持民主宪政的主张来说就是这个党的党员;反之赞成别的主张就成为另外一个党的党员。这好像和他主张的政党是一些优秀分子的集合的主张不是完全一样。总之宋教仁在民国初年时主张一定要重视议会和政党的作用,而不是说每个国民都直接参与政治。这是宋教仁第二个大见解——政治议会和政党。


  这里有一个插曲,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大陆对宋教仁的批评非常多非常多,说宋教仁议会迷,迷信议会的功能、作用,用议会的手段从事政治,以议会这个东西跟袁世凯、北洋军阀、专制的政治势力获得一些妥协。当时他们批评宋教仁是借用了列宁评价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有一些主张社会主义色彩的党不主张用武力、枪杆子来推翻现存的政权,而是用一种和平的议会选举手段实行社会主义、实现他们社会主义的主张。现在看来宋教仁用议会的手段、和平的手段推行他自己的政治主张反倒更显得非常珍贵。民主政治是一个讲妥协的政治:我执掌政权或者政治势力、政治派系执掌政权,一定要容许不同派别或者反对党存在,容许不同的意见存在,两种政治势力达成一种妥协。这是民主政治或者是宪政政治的要点。可在中国历史上不要这种妥协,一个国君当上皇帝后不允许任何不同政治势力和任何异端思想存在,但宋教仁议会政治主张是这样一个特点。


  第三,宋教仁主张英国模式:责任内阁和政党内阁。什么是英国模式?可能很多网友会有疑问,英国不是君主国家吗?这要说起宋教仁对宪政目的的认识。在宋教仁看来,宪政是唯一的,文明国家所必须的,实行宪政了,不管你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就是好的,实行了真正的民主。在这个立场上,宋教仁对当时日本政治批评得非常多。可当时社会不是如此,因为甲午战争日本打败了中国,日俄战争中又打败了俄国,很多人尤其是晚清君主立宪派的人士对日本的政治非常羡慕,日本由弱到强。但宋教仁在日本六年观察到日本不行,因为日本不是一个真正的立宪政制,充其量算半立宪半专制,为什么?宋教仁指出,日本从倒幕维新以来什么人执政?是倒幕有有功的西南藩阀执政,这不是民主政治,而是藩阀政治、武人政治,所以宋教仁认为日本以后不改永远不算是立宪政治。相反他对英国政治赞誉备至。1911年英国通过《议会法》,《议会法》规定了缩减了贵族院的权力。传统英国贵族院的权力比较大,但随着英国革命后逐步缩小贵族院(上院)的权力,下院众议院也就是民选的议院的权力在逐步增加。所以宋教仁非常欣赏、称赞1911年英国缩小贵族院的权力做法,甚至认为这是英国的一次国会革命。并认为经过这次国会革命后,英国政制跟民主共和国家一样,都达到了现代文明的标准,是一个现代的文明国家,跟民主共和国家没有什么大差异。所以宋教仁的理想中就是英国政制。


  孙中山主张实行总统制,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他认为将来中国革命成功后恰恰有可能是革命党人自己推行专制独裁。


  当时世界上的共和国家大概有两种体制:一种是美国式的总统制的内阁制;一种是当时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日常政务由内阁处理,设内阁总理,内阁总理相对来说对议会负责,而不是对总统负责,但那时的法国是一个不完全的内阁制,有半总统制、半内阁制的色彩。现在完全的责任内阁制的共和国家有德国、印度、以色列,法国不是,因为总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宋教仁认为像法国这样的不彻底,觉得共和政制下要避免专制独裁重现,因为在中国专制传统太深厚,一个人一旦握有了最高权力后就可以为所欲为,生杀予夺的权力太大了,而且因为一个人的进退、一个人的拍脑袋、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对国家的影响太大了。所以宋教仁说一定要限制、减小国家象征性的最高领导人权力,所以认为要实行像英国那样的体制,只不过英国是君主国,中国是一个共和国,咱们是总统,但不像英国那样世袭,结束终身制和世袭制,但这个总统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不具有实际的政治权力,实际政务处理由内阁负责,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专制、避免独裁,同时也就避免了由于个人的不同的性情、不同品德、个人缺陷对国家政治的影响,这是宋教仁从他的理想出发,所以他理想中是英国体制,不但是英国体制,还有英国的两党制。他设想按英国体制,哪一个政党获得议会的多数就由哪一个政党来组织责任内阁,责任内阁向议会负责,而不是总统负责,这样内阁和议会取得充分一致,国家和政制能够比较好的推行,所以由获胜的政党来组阁。也就是说今天你的政党获胜了,你来组织责任内阁、负责实际政务;如果明天你的政党在选举中失败了,就成为在野党。他认为1912年的中国政党太多,最好有两个大党,这两个大党互相监督、轮流执政。换句话说宋教仁主张和中国传统完全不一样,中国传统政治是一个排他性的政治,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是一个不排他性的政治,是可以允许其它思想存在的政治,即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制。


  第四,宋教仁和孙中山的一些不同见解和分歧。同盟会于1905年在日本成立,其纲领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来孙中山总结为“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当时的核心是“民权主义”或者16字纲领里的“创立民国”。但问题随之而来,很多同盟会成员、革命党党员对于民国究竟是什么样的、民国政府究竟怎么组织心里并不是十分清楚,很茫然。同盟会纲领第一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大家觉得把满族政府推翻,让汉人组织政府一切都会好,国家也会强。至于共和政制究竟是什么样的大家并不知晓。但宋教仁对共和政制在同盟会成立后的几年里进行了思考,不过他的思考和孙中山的思考有了一些不同与分歧。孙中山在他的演说文章中是这样设想的(辛亥革命之前):革命之后不是马上实现民主和宪政,而是革命之后要有一段革命军事专政的实践,即“军政、训政、宪政”,军政就是革命党独揽政权,先不颁布宪法、先不实行民主宪政,在这个阶段把原来专制的习惯、人类不文明的东西通过军政手段慢慢去掉,普及教育、发展经济、现代工业,这是军政时期。训政阶段有了一点变化,比如推进地方自治,但革命党独揽大权。经过9年后过渡到宪政,颁布宪法、召开国会,还政于民。我们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观察,孙中山的设想多多少少有点用专制行民主,有一段集中权力的阶段,或者晚清民初有一些思想家或者学者强调的“开明专制”,孙中山有点这样的味道。


  但宋教仁在日本观察日本、英国以及其它国家的政制,觉得这个做法不行:日本这样恰恰可能是革命党人自己推行专制独裁,排斥民主宪政,排斥思想的自由,排斥压制人民的自由权利。日本不是吗?倒幕维新有功的西南藩阀反倒妨碍了人民的自由。宋教仁觉得将来中国革命后恰恰有可能是革命党人自己就推行专制独裁,所以宋教仁得出了不同设计:革命后马上实行民主宪政,并且实行责任内阁制、政党内阁制,用这个办法限制任何一个个人的专制和独裁,限制压制人民的民主和自由权利的情况。为此,在1911年底孙中山从国外回到中国组织革命政府时他俩发生了争论,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孙中山主张实行总统制。当时有些人怀疑:宋教仁在革命党里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宋教仁想要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是不是自己要想做责任内阁的总理?其实不是,孙中山有孙中山的想法,宋教仁有宋教仁的政治理念,他们俩的政治理念不一样。当然这里面我并不一定是说孙中山正确或者宋教仁正确,他们俩各有各的道理。按照孙中山的想法,优点是给荡涤专制的污泥浊水一段时间,稍稍集中一点权力后可能避免政治上的动荡。但按照孙中山的军政、训政最后到宪政的办法,掌握权力的革命党人必须是民主宪政的忠实执行者,是信仰民主宪政的,否则真的有可能向日本的藩阀政治一样,残酷地压制不同意见,甚至在后来过渡到法西斯政治,对中国发动了疯狂的侵略战争且残酷地屠杀中国人民,过渡到非人道的政制。按宋教仁的意见也有问题,国人特别是绝大多数的国人和中国社会精英要认同民主,如果国人不认同那这个民主政治很难立即实现。所以这两种设想都有优点,也都有问题存在。


  结语:民主宪政之难。难在哪儿?在宋教仁生活的时代(1912年、1913年)表面上民主共和、政党政治的说法、舆论在报纸的版面上、在社会的思潮上好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显赫地位,好像不民主不行了。可实际真正信仰民主的,真正信仰宪政的,并且真正按照民主宪政的原则去执行的,去进行政治实践的,按照这个原则行事的真的很少。中国社会精英、中国广大国民更多满足于“民国”这么一个招牌,“民国”这么一个形式,或者很多人自己在台下说民主、说宪政,到台上后觉得这些东西是多余的。用现在的话讲是“又要选举又要容许不同的政见发表,太麻烦了,还是维稳好,一个人说了算好,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所以我在多个场合中强调,宋教仁和主张民主宪政的朋友们是孤独的先驱者,真正能认同并且愿意按照民主行事的人很少,这是民国初年宋教仁失败、为什么民主宪政不能真正实现的原因。


  也许大家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人民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人民是对的,得到人民支持的就会胜利。其实历史上常常不是这样,人民的选择或者说社会的多数人的选择可能是错的。民国初年大家的选择是强有力的政府,用现在的语言解释是“一个独裁的政府”。这是宋教仁的悲剧所在。我的演讲就到这儿,谢谢各位!


  主持人:非常感谢迟教授的精彩演讲,尤其是对“宋教仁这一孤独的先驱者”的深刻论断。接下来张耀杰先生发言!张先生是著名的文史专家,宋案的专家,也是燕山大讲堂的老朋友,欢迎张教授上来给我们分享一下他对宋案的看法。

张耀杰:袁世凯与宋案完全没有关系,完全是国民党操作的。


  张耀杰:谢谢!我的正题《宋案的真相》,在讲正题之前和迟老师探讨一下。迟老师对宋教仁写得多了,感情投入也多了。我觉得在那个时代没有一个人的宪政思想是完整的、健全的,包括宋教仁、孙中山、梁启超等人,这些人其实是脑袋进入宪政、思考宪政,但屁股还是坐在专制的凳子上。宋教仁和孙中山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孙中山做训政,什么是训政?谁训政?训政是怎么来的?康熙退位后,当太上皇,训儿皇帝就是训政;慈禧太后一辈子训儿皇帝就是训政。训政是凌驾于人民、宪法、国家之上训别人的人,这个人比皇帝更专制。孙中山民主过吗?“三民主义”就是一个幌子,就是他要训别人,训别人让别人民主,自己有民主吗?别人民主了,还要你训吗?宋教仁也是,他信命——黄花岗起义后,他和范鸿仙有一个对话:黄花岗死了72个人是地煞星,我们天罡星还活着。天罡星是要打天下、掌握政权的。宋教仁去世后,谭人凤专门写文章纪念他,说在日本时专门找过算命先生给他算过“三十年太平宰辅”的好命相,他急着当内阁总理。民主宪政的根本东西是自己的定位,自己要不要服从宪法,自己要不要限制自己的权力,而不只是限制别人的权。这方面不管孙中山、宋教仁、梁启超还是袁世凯都是不合格的,自己屁股总是要坐在权力位置上,想着怎么限制别人,这种思想不是宪政。


  这几年我一直说普世价值有几个要素,一个不能少:一是个人的自由自治。自治是本身对自己的一个限制,学过《罗马法》的人都会知道,罗马法提出了自限权力以实现法律的社会性的公民素质或公民原则,自己限制自己的权力,中国政治家都不知道自己怎么限制自己。第二,契约平等、意思自治。订好合同,按合同来,契约平等。第三是民族自治和民主社会。有这三个条件才可以谈宪政,才可以谈国家制定一个宪法限制公共权力。最后才有人类共同体的大同博爱。我们国家从来没有民法,从来没有保障人的私有财产和人的个人权利的法律。在这种前提下,连《民法典》都没有的国家不可以谈宪政。再约法、搞个责任内阁是空的,是不起作用的。宋教仁不知道这一点。宋教仁那时30多岁,真要搞宪政,首先在湖南搞一个自治,然后有政治经验竞争内阁总理。但他急着“三十年太平宰辅”,而这就是宋案的根源。明白人知道你当不了,他拼了命要当,最后被子弹将他打倒。所以,宋教仁的被暗杀也有自己的责任,他没有约束自己的权力欲望,总想约束别人。同盟会内阁要架空孙中山,他想当总理要架空袁世凯,没有想过自己在什么范围内行动。


  关于宋案我讲几个人:一个是应桂馨(字夔丞)。宋教仁暗杀后第三天陈其美就派人把他抓了。还有一个人是武士英。应桂馨是什么人?他是青帮大佬(和陈其美一样)。陈其美在上海用不正当手段抢了沪军都督,应桂馨是谍报科长(专门搜集情报、搞暗杀)。孙中山回来后,应桂馨转身后又是一个身份:孙中山的卫队司令和大总统府庶务科长。孙中山坐火车到南京就职时应桂馨带队护送,而他又是管财务的总务务长。总统府除了孙中山第一个有权力的是胡汉民,广东粤军都督不干了来当秘书长,可想地位有多高。应桂馨说除了胡汉民,第二个就是我,管钱、管保卫工作、管卫队,可见当时他的地位有多高,孙中山对他有多信任。接着孙中山换了另一个更信任的人,把应桂馨替换掉。应桂馨干什么去了?去下关兵站管事。下关兵站是谁的?是黄兴的。黄兴是陆军总长兼总参谋长兼下关兵站的总监督。应桂馨和国民党里面三个最有权势的人是亲信,有直接关系。洪述祖到北京见袁世凯、赵秉钧领了50万块钱回来,找应桂馨行刺宋教仁。国民党说应桂馨投降袁世凯。应桂馨跟了陈其美那么多年怎么拿点钱就投了袁世凯?实际他还是国民党人,是双面间谍。


       另外一个人吴乃文。知道这个人,宋案就基本解决了。应桂馨当谍报科长时,有三个一级科员,吴乃文是其中一个。宋案里,吴乃文把武士英从武昌叫到上海打枪,现场吴乃文和陈玉生、冯玉山三个人指挥配合。打完后吴乃文又安排一个人王阿发告发应桂馨。这两个人都是吴乃文安排的,王阿发举报应桂馨。应桂馨手下的人打死了宋教仁,吴乃文让王阿发举报应桂馨,那肯定不是应桂馨让他干这个事,肯定是比应桂馨更高级的人。当时更高级的人且在上海只有陈其美,而且本来就是陈其美派人抓应桂馨和武士英。如果国民党真要调查宋案的真相,应该把吴乃文也抓了,不是让吴乃文告发应桂馨,吴乃文没事,所以整个案子明显是国民党安排的。后来说这个人要通缉,国民党却不理会,把应桂馨和武士英抓了,吴乃文没抓。陈玉生审判前抓到了,怎么不让他到法庭上对质?没有,结果是押回到上海,没有了消息。很显然是国民党陈其美等人从前到后操纵、安排。


  应桂馨是双面间谍有直接证据:宋教仁遇害的前7天应桂馨去黄兴家,黄兴给他60万债票让他到银行抵现,50万给宋教仁竞选内阁总理,10万给他,让他运用于江苏、安徽、浙江几个省运动的军队造反。应桂馨听黄兴的命令搞造反的一个人能是袁世凯的人吗?国民党里也有证据,就讲怎么见过赵秉钧,写了几个字送了密电码,怎么给洪述祖写信。最重要的证据国民党一句话不说,他从黄兴一下子拿了几十万,袁世凯就给他5万。这种是一对就知道应桂馨到底是谁的人了。可由于后来国民党胜利,中华民国是国民党的党国,孙中山成了国父,要崇拜孙中山,他们干的坏事就不能提了,所以又有坏事都是袁世凯干的,其实不是这样。


  另外,袁世凯在这个案子里的情况书里都有详细介绍。1908年时袁世凯赏识宋教仁,因为宋教仁写了一本书《间岛问题》,日本人占领现在的延边、延吉(当时叫间岛),宋教仁知道后专门写了一本书《间岛问题》论证间岛是中国的。写完这本书后,宋教仁通过中国驻日本的大使李家驹把这个书转给袁世凯(当年大清国外交部外务尚书)。袁世凯看到这个书马上发电报说把这个人送回来,我要给他官做,让他参与这个谈判。但宋教仁觉得自己是革命党,要“讹诈”一点钱干革命。结果没“讹诈”成,自己的留学经费也没了。但从那时袁世凯赏识宋教仁。后来说之所以要杀宋教仁,是因为宋教仁在日本写了一本书,拿了一本版权,自己要出,跟出版商要打官司,叫“宋犯骗案”,把这个拿出来将宋教仁抹黑就竞争不了总理。洪述祖说你说有这个“骗案”要拿出证据,结果拿不出来。应桂馨说干脆“毁宋”,就打吧。洪述祖同意打,但却是应桂馨提出来的,开枪打。因为没有证据没有办法毁宋才打宋教仁。如果“毁宋”这个事情让袁世凯看到,说“袁大总统,宋教仁当年写了一个《间岛问题》,骗了人家几百块钱的版税,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搞黑”。如果真让袁世凯知道会把洪述祖骂死:当年我就是拿着《间岛问题》这本书给日本谈判,把台湾那么大的领土要回来,这是多大的功劳,这个东西怎么能毁宋?根本不可能。这个事情出来的话,那真正的卖国英雄第一个是袁世凯、第二个就是宋教仁了。但这是一个大功劳,完全不成立,而这也完全可以证明洪述祖和应桂馨干的勾当和小动作完全瞒着袁世凯,不可能通过袁世凯,袁世凯会算账,宋教仁帮助国家要回那么大的领土,因为一个小官司将宋教仁妖魔化、当不了总理?不会这样。所以这个东西完全可以肯定,袁世凯与宋案完全没有关系,完全是国民党操作的,里面关键人物是吴乃文,国民党将他人间蒸发,没有去抓他。如果国民党当真要宋案真相完全可以抓住吴乃文,而他就是国民党的人,跟着陈其美多年。陈玉生抓到了没有出庭、对质,完全是国民党操作。至于赵秉钧参与的程度有多大没有一手证据。我要说的就这么多,谢谢!(未完待续)

  迟云飞、张耀杰、高全喜,燕山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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