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 星期一

共产党自己是如何挑战新闻审查制度的?(上)


  研究中国新闻和中国新闻史的人,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旧中国历史上的新闻专制是怎样一步一步建立的?对此,研究一下发生在1945年的国人反对国民党新闻统制的“拒检运动”,或许能从中获得一些启示。这是一场中外新闻史上著名的争取新闻自由的运动,其背景、经过和影响都值得今人注目。在很大程度上,它能告诉我们新闻专制的恶果和珍惜新闻自由的深层原因。


  国民党的新闻统制与新闻检查

  拒检运动的背景是国民党的新闻统制与新闻检查制度的确立与加强。新闻统制是新闻检查的总体法律基础,新闻检查是新闻统制的核心内容。

  所谓的“新闻统制”,就是新闻专制,是反新闻自由的极端形态,是为配合一党专政而建立的丑陋新闻“法治”。

  中国国民党是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建立并领导的资产阶级政党。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内的蒋介石集团在国外帝国主义和国内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支持下,于1927年4月12日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并迅即在南京另立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打着孙中山及三民主义的招牌,实行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与其一党专政相应,国民党的新闻统制思想、政策和法规也开始形成并不断发展。1928年,国民党提出了“以党治报”的方针,要求国统区所有的新闻事业,包括非国民党的新闻事业,都必须接受国民党的思想指导和行政管理,即按照法西斯主义的原则改造新闻事业,将国民党的新闻事业和非国民党的新闻事业统筹规划、统一管制,来实行所谓的“科学的新闻统制”。1934年1月,国民党召开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明确规定中央宜传委员会在新闻界的任务是“集中经费于少数报纸,培养有力量之言论中心”,“对全国新闻界作有效之统制”。为了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同年3月,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召开新闻宣传会议,中宜委主任邵元冲在会议开幕式上进一步阐释了所谓的“新闻统制”,那就是“一方面要希望自己的新闻宜传发生有力的表现,一方面要应付反党反宣传的新闻”。国民党作为执政党,要强化其自身的“新闻最高领导权”,这是全部新闻统制的精髓和核心。邵元冲明确提出:“尽力增厚党的新闻业(党报及党的通讯社)之权威,充分培养其本能,使之自动发挥伟大的力量,取得新闻纸新文艺运动之最高领导权”,“彻底完成新闻一元主义之任务”,也就是要对新闻界进行纯粹的全面的党化;要求一切思想言论和行动,不能“违反国民革命最高原则之三民主义”,小能”敢吹超越民族之理想与损害国家绝对性之言论”,即一律以国民党的意志为准绳。

  根据国民党确立的“以党治报”的方针和新闻统制的思想,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与颁行了一大批实行新闻专制的法律、法令,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有关新闻检查的法律、法令,它们是新闻专制的核心内容,其条文越来越细,其实施一步一步走向严厉,充分反映了国民党新闻专制一步一步的加强,最终为人民所深恶痛绝。

  国民党当局最初实行的是出版后审查制度。1928年6月,国民党当局开始建立起新闻宣传审查制度,先后制定与公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党报条例》、《指导普通刊物条例》、《审查刊物条例》。根据这3个条例的规定,所有报刊均须绝对遵循国民党的主义与政策,服从国民党中央及地方党部的审查。这3个条例的颁行,是国民党政府实行新闻统制法律制度的开始,其目的是为了杜绝一切不利于国民党统治的新闻宜传内容,标志着国民党新闻检查制度的初步确立。1929年1月10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务会议以3个条例为基础,通过了专门的《宣传品审查条例》,明确规定包括‘:党内外之报纸及通讯稿”在内的7类宣传晶,均须接受国民党中央及各级党部宣传部的审查;“各省、各特别市党部宣传部应负审查其所属区域内一切宣传品之责,并将审查意见检附原件呈报中央宣传部核办”;“各级党部及党员印行之宣传晶及与宣传有关之刊物,均须一律呈送中央宣传部审查”。

  自1932年起,国民党当局又将出版后审查制度改为出版前检查制度。国民党中央先后通过和颁布了《检查新闻办法大纲》、《新闻检查标准》、《重要都市新闻检查办法》、《各省市新闻检查所新闻检查规程》、《各省市新闻检查所新闻检查违检惩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文件。根据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规定,“各重要都市遇有检查新闻必要时,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核准,得设立新闻检查所,受中央宣传委员会之指导,主持各该地新闻检查事宜”;“凡在各省、市印行之日报、晚报、小报、通讯社稿及其增刊、特刊、号外等,于发行前均须将全部新闻一次或分次送各该新闻检查所检查”;新闻检查的范围,虽“有限于军事、外交、交通、地方治安及有关之各项消息”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时则将一切新闻报道均列入检查范围之内。对于违检的报社、通讯社,则予以忠告、警告、有期停刊、无期停刊的惩罚。据此,国民党当局先后在上海、北平、天津、汉口等重要都市设立了新闻检查所,由当地党、政、军三方机关派员组成。

  1934年,即推出报纸、通讯社稿出版前检查制度的第二年,国民党当局又将这一制度推广到图书杂志。4月5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务会议通过《中央宜传委员会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6月1日,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发布《图书杂志审查办法》,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凡在中华民国境内之书局、社团或著作人所出版之图书杂志,应于付印前依据本办法,将稿本呈送中央宜传委员会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国民党当局首先在上海设立了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然后推向全国。在中央专门成立了新闻检查处,由贺衷寒担任处长,负责全国新闻检查工作。

  抗战爆发后,鉴于中国进入战时状态,国民党政府“名正言顺”地颁发了一系列战时新闻检查法令,建立和健全战时新闻检查制度。1937年8月12日,国民党中央常委会议修正通过了《新闻检查标准》,对军事、外交、地方治安和社会风化4类新闻规定了13项禁载内容,其中有些确与战事有关,但也有些与战事无关,如禁载“对于中央负责领袖加以无事实根据之恶意新闻及侮辱,以损害政府信用者”。这次会议还通过了《检查书店发售违禁出版品办法》,规定:“凡经中央通过查禁之出版晶,由各省、市政府印制禁售出版品一览表,每周分发各书店一次,通知不得发行或出售”。1938年7月21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正抗战期间图书杂志审查标准》,把反对国民党的主义、政纲和政策等8项内容认定为反动言论,把曲解国民党的主义、政纲和政策等7项内容认定为谬误言论。这次会议还通过了《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规定国民党中央组织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各大都市或省会成立地方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对图书杂志采取原稿审查办法,对所有未经原稿审查的书刊一律予以取缔。1939年,国民党当局又颁布了《图书杂志查禁解禁暂行办法》、《战时新闻检查办法》等,规定原军事委员会新闻检查机构改组而成立的战时新闻检查局,各省、市,各重要县市设立战时新闻检查所,重要县、市设立战时新闻检查室。就这样,国民党建立起了一个从中央到县、市一级,从报刊社、出版社到印刷所、书店的新闻出版检查的罗网,使其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

  40年代后,国民党当局还将党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将党的新闻审查变为政府执法行为,开始以政府的名义管制新闻出版事业,于是有关新闻出版检查的法律、法令的发布机构也不再是国民党系统的机构,而是国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1940年9月6日,以国民政府名义颁发的《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出台。这一办法与1938年由国民党中央发布的同名文件不同处是: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改而隶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地方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也改而隶属于各地方政府。为进一步强化战时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国民党政府还根据历年的执行情况,于1943年10月4日重新修正了《战时新闻禁载标准》和《战时新闻违检惩罚办法》,并由军事委员会核准施行。国民政府还颁布了《国家总动员法》,明文规定:“本法实施后,政府于必要时,得对报馆及通讯社之设立,报纸通讯稿即其他出版物之记载,加以限制、停止,或命令其为一定之记载。”1945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了《管理收复区报纸、通讯社、杂志、电影、广播事业暂行办法》,规定国民党当局在广大收复区重新恢复同战前大体一致的新闻统制局面,新闻出版检查在收复区照样施行。

  这样的新闻检查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充分暴露了这一制度的本质:国民党的新闻检查是一种利己的新闻检查,也是一种媚外的新闻检查,凡对自己一党不利的新主编时,一开始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出发,力求通过《生活》“暗示人生修养,唤起服务精神”,幻想在国民党统治下实现“政治的清明”和“实业的振兴”,因此这份刊物为国民党所包容。但邹韬奋的这种改良主义思想,随着九一八事变的爆发而发生了急剧的变化。1932年上半年,邹在《生活》上发表了《我们最近的思想与态度》和《我们最近的趋向》两篇文章,指出:“我们深刻认识到,大多数民众以供少数特殊阶级享用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终必崩溃,为大多数民众谋福利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终必成立”,“中国如有出路,必要走社会主义的这条道路”。这两篇文章公开宣传社会主义,立即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仇视,开始用各种方法加害《生活》,多次派人进行“指导”和检查,最后以“言论反动,毁谤党国”罪名,下令禁邮《生活》周刊,并将邹韬奋列入暗杀的黑名单。邹被迫于1933年7月出国流亡。半年后,《生活》被当局查封。国民党利己的新闻检查制度昭然若揭。 其二,《新生》周刊的被检与查封 在《生活》周刊被封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邹韬奋约好友杜重远挺身而出,创办起《新生》周刊。杜重远在他撰写的《发刊辞》中明确表示:“本刊不顾艰困,不辞劳瘁,愿与读者诸君,共同努力,以求实现中华民族之新生。”《新生》还是《生活》的新生,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和《生活》周刊一脉相承。1935年5月4日,《新生》周刊第2卷第15期出版,主编艾寒松以“易水”笔名撰写小品文《闲话皇帝》,泛论中外君主制度,也提到了日本天皇:“日本的天皇,是一个生物学家,对于做皇帝,因为世袭的关系,他不得不做,一切的事,虽也奉天皇的名义而行,其实早作不得主。接见外宾的时候,用得着天皇;阅兵的时候,用得着天皇;举行什么大典礼的时候,用得着天皇,此外,天皇便被人民所忘记了。日本的军部资产阶级是日本的真正统治者。”第二天(即5月5日),上海的日文报纸便故意以头条刊载消息,声言《新生》周刊“侮辱天皇”。接着,在日本侨民聚居的上海虹口一带,日本浪人举行示威游行,并将中国人所开商店的橱窗玻璃打碎多处。6月7日,日本驻沪领事以“侮辱天皇,妨碍邦交”为由,向国民党上海市政府与南京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处罚《新生》周刊及文章的作者与编者。一贯对日本帝国主义卑躬屈膝的南京国民党政府,立即训令上海市政府立即查明,并向日本帝国主义赔礼道歉,撤换了上海市公安局长和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6月10日,国民党政府又下了一道《敦睦邦交令》,规定“凡以文字图画或演说为反日宣传者,处以妨害邦交罪”,企图对一切抗日言论进行检查和封锁。据此,上海市公安局奉上海市政府命令,派人封闭了《新生》周刊社,江苏高等法院判决杜重远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国民党的媚外的新闻检查制度同样暴露无遗。(未完待续)

  杨旭、余衔玉,《文史精华》 2004年第03期,原标题为《反对国民党新闻专制的“拒检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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