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胡适与国民党的冲突(下)



  口诛笔伐

  还是那个陈德征,高擎“卫道”的旗帜,向胡适发起挑战。陈德征“卫道”有功,除担任党国其他职务外,又被任命为上海市教育局局长。在《国民日报星期评论》上他写道:

  在以中国国民党治中国的今日,老实说,一切国家底最高根本法,都是根据于总理主要的遗教。违反总理遗教,便是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便要处以国法。这是一定的道理,不容胡博士来胡说的。……乱道的,是革命的罪人,是主义的蟊贼;真是人人得而诛之的!

  胡适在日记中写道:“我的文章没处发表,陈德征的反响却登出来了。”一时间,《民国日报》、《光报》、《时事新报》、《大公报》、《觉悟》、《星期评论》等,争先恐后地刊文批评胡适,讥讽斥骂,人身攻击,《光报》发表的《关于胡适之最近之胡说》,言辞尤为尖刻:

  胡以不党之学者自居,而社会亦以是称之。故“胡说”一出,遂大得社会之同情,尤其知识阶级,大为称快。国内外之刊物,皆纷纷为之介绍。……况胡于陈炯明背叛孙先生之际,段祺瑞开善后会议之时,似尝与眉来眼去,结成露水姻缘。则今之坠欢重拾,亦属人之常情,是胡之不党云者,恐不过一时掩眼法,而背后之老板,固甚面目狰狞。

  《民国日报》还发表署名无任的文章《有宪法才能训政吗》,宣扬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硬是要把胡适与帝国主义军阀划到一起,文章说:

  现在的时期,中国国民党统一了中国,紊乱的中国政治渐次入了轨道,已在国民革命实行训政的时期了。同样的,在一般士大夫阶级封建余孽和新兴的资产阶级都高呼着,中国国民党独裁,中国国民党专政。他们反对中国国民党的意义和帝国主义是一样的。

  最近胡适发表他的文章,反对中国国民党的理论,颇值得我们注意的,不用说胡先生有他的立场。他的观念,是代表现在中国一班士大夫阶级来反对中国国民党的。

  在一边倒的批胡大合唱中,间或也传出一些不和谐声。老友张元济适时来信宽慰,以古人“邦无道,其默足以容”相劝告,希望胡适暂时沉默,他说:现在街上有一群疯狗在哪里乱咬人,避的避,逃的逃,忽然间有个人出来打这些狗,哪有个不赞成他呢!但是要防着,不要没有打死疯狗反被他咬了一口,岂不是将来反少了一个打狗的人。

  除了张元济,也还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者,有人写文章说,胡适“具有真挚的心灵,渊博的学问,和大无畏的精神,并本着这种心灵、学问和精神,处处站在领导青年的地位,代表我们四万万小民来说话,即如他的《人权与约法》一文所说的话,是何等重要。他所提出的要求可说是我们四万万人心理上所共具有的,不过想说而说不出或说得出而举不出那样有条理有根据的理论罢了。”还有的文章干脆批评国民党,是在“钳制中国说真话的人。”这些朋友的道义上的理解和支持,使胡适深受感动。

  胡适对那些讨伐之作并不十分在意,相反倒担心骂人者走火入魔,损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他给杨杏佛去信说: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的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的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

  所谓口诛笔伐,终究是笔墨官司,执政者要对胡适量体裁衣,科以罪名。1929年8月13日,上海市三区第三次全区国民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呈请市执委转呈中央,咨请国民政府,饬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12天后,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委召开常委会,同意三区党部决议,“转呈中央咨国府令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接着,北平、天津、江苏、青岛的国民党机关和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先后表态,一致要求惩办胡适。10月4日,教育部发来训令说,胡适“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在中国公学校长任内,“对于学生社会政治运动多所阻挠,实属行为反动,应将该胡适撤职惩处”。

  不仅如此,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还组织文人,集中撰写讨伐胡适的大批判文章,这些千篇一律的文章,由光明书局编辑出版,书名为《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1集。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没收焚毁《新月》杂志,刚刚出版不久的《人权论集》,也遭同样厄运。各种报刊相互攀比竞赛,对胡适的挞伐、诋毁日益升级,许多明显带有低级趣味的谩骂,如满天星雨,令人眩目,什么“丧行文人”、“无耻文人”、“胡说博士”、“竖儒”,甚至还有更唬人的罪名,如“反革命”、“叛国者”等等,应有尽有,不一而足。胡适自我解嘲,他以鹦鹉以小小的翅膀,入水濡羽而洒之,扑救集陀山大火的故事自喻: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这是胡适的良苦用心,可是,国民党不领此情,仍是不依不饶,非要赶尽杀绝,在泰山压顶般的政治压力下,胡适不得不鸣金收兵,落荒而逃。


  万山不许一溪奔

  1949年,人民解放战争已成排山倒海之势。胡适在大厦将倾之际,检讨国民党政权“政治经济”上的错误,认为,今后“与共产党作思想斗争必须以‘自由’或‘自由主义’为唯一的出发之点,亦必须以‘自由’或‘自由主义’为唯一的归宿处。”说穿了,他要重蹈20年前的覆辙,再擎自由主义的旗帜,给国民党当“宗师”、“诤友”,推行所谓政治改革,引领国民党走上美国式的民主政治之路。这时,集聚在他周围的“第三势力”的朋友们,一致拥戴他“办一种日报或杂志以振起舆论”。于是,名为《自由中国》的刊物,便在台湾创刊了。他给《自由中国》拟订的主要宗旨是,“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

  胡适远在美国,只能兼得“发行人”的头衔,《自由中国》的实际主持者为雷震。胡适虽是挂名,也要忙里偷闲,给《自由中国》寄文稿。1951年6月,《自由中国》发表《政府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论,批评政府机关和治安军警为谋得破案奖金,而预先设计圈套诱民入罪的骗局。此文捅了马蜂窝,台湾军政当局挑毛拣刺,求全责备,《自由中国》承受巨大的压力。可是,胡适却认为,这篇社论“有事实,有胆气,态度很严肃认真,”“够得上自由中国的招牌”。然而,胡适高兴的太早了,迫于如磐般的重压,《自由中国》也怯弱了,发表《再论经济管制的必要》,向最高当局赔罪道歉。看了这样软弱的文字后,胡适大失所望,立即给雷震去信说:

  《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用负责态度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我正式辞去“发行人”衔名,一来是表示我一百分赞成“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评,二来是表示我对于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

  这封信刚刚刊出,便传来《新月》被查禁的消息(不多日又开放),胡适思前想后,好不生气,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屡次说,倘使国民党肯把我送到监狱里去同陈独秀享受一样的待遇,只消三年,我的几部书都可以写完了!

  胡适由纽约飞台湾讲学期间,与《自由中国》的联系更密切了,公开号召留美的文法科学生“替雷震写写文章”。

  1953年1月16日,胡适拜会蒋介石时,直言不讳地说:“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国民党特务头子,笔者注)。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尽在不言中’也。”蒋介石为标榜政治民主,对于这些逆耳之言,并不反驳,而是“居然容受了。”

  次年9月,胡适为给《自由中国》壮壮门面,撰写《“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九百年前范仲淹争自由的名言》,文章说:“从中国向来知识分子的最开明的传统看,言论的自由,谏诤的自由,是一种‘自天’的责任,所以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鼓励人人肯说‘忧于未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

  1956年10月,蒋介石将逢70大寿,《自由中国》认为建言的时机到了,便出祝寿专号。胡适别出心裁,写的文章是《述艾森豪总统的两个故事给蒋总统祝寿》,故事一是,艾森豪(即艾森豪威尔,笔者注)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时,取消接见数十位分院院长和联合学部主任的计划,因为,二战期间,他任盟军统帅时,也只接见3位受他直接指挥的将领。故事二是,艾森豪当总统后,遇到难以决断的文件时,他会在同意和否决的两份批件上签名,然后让副总统尼克松替他挑选。胡适由此引发议论说:我们宪法里的总统制本是一种没有行政实权的总统制,蒋先生还有近四年的任期,何不从现在起试试古代哲人说的“无智、无能、无为”六字诀,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御众势的元首呢?

  听了这些话,国民党的那班御用文人,个个是捋袖挥拳,横眉怒目。《国魂》、《幼狮》、《革命思想》、《军友报》、《政治周刊》等官办报刊,联手出击,形成合力挞伐之势。他们说,胡适的文章是在“诬蔑毁谤”,“攻击革命领袖”,以“煽惑军民,分化群众”。蒋经国控制的国防部总政治部,还以极为机密的《特种指示》,指责《自由中国》是“假借民主自由的招牌,发出反对主义,反对政府,反对本党的歪论调”,是“毒素思想”。1957年1月,这个部还印发《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子,认为胡适的“无智、无能、无为”六字诀,“名为自由主义,实际却是共匪的帮凶”,他的三无即是“不反共、不革命、不负责、无领袖、无国家、无政府”,包含了共产党的“最大阴谋”,是“企图制造颠覆政府的条件,摧毁反共抗俄的根基”。

  胡适在给赵元任信中说:这大半年来所谓围剿《自由中国半月刊》事件,其中受围剿的一个人就是我。所以我当初决定要回去,实在是如此。(至少这是我不能不回去的一个理由。)……甚至于我在1952年—53年说的话,他们至今还记在账上,没有忘记。

  1958年4月,胡适回到台湾,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还是鼓吹自由主义,公开主张由知识分子组织一个在野党。他还表彰雷震“是真正争取言论自由的英雄、好汉、斗士”。可是,1960年9月,当所谓新党正在筹组时,雷震便被逮捕,接着又以“为匪宣传”、“知匪不报”的罪名,判以十年徒刑。此时,胡适正在美国出席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得到这一消息后,他在接见记者时拍着桌子说:“十一年来雷震办《自由中国》,已经成为自由中国言论自由的象征,我曾主张为他造铜像,不料换来的是十年坐监,这是很不公平的!”

  胡适由此产生了深深的歉疚之情,“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雷震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1961年7月26日,身陷大狱的雷震逢65岁生日,以什么来慰藉囹圄寂寥的老友呢?“百无聊赖以诗鸣”,他只好抄录南宋诗人杨万里《桂源铺》为老友祝寿:

  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

  胡适是借古喻今,民主自由的“溪声”虽被“万山”所拦阻,但是,到头来终归要涌至“山脚尽”,从而潺潺涓涓流“出前村”。

  11月6日,在台湾举行的“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上,他又作了25分钟英文讲演,他说:我们东方这些老文明中没有多少精神成分。一个文明容忍像妇人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习惯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精神文明可说?一个文明容忍“种姓制度”(thecastecystem)到几千年之久,还有多大精神可说?一个文明把人生看作苦痛而不值得过,把贫穷和行乞看作美德,又有什么精神价值可说?……现在正是我们东方人应当开始承认那些老文明很少精神价值或完全没有精神价值的时候了。

  此论一出,顿时掀起巨澜狂波,港台的一些知名报刊,如《自由报》、《自立晚报》、《民主评论》、《政治评论》、《中华杂志》和《文星》等,连连发表文章,或褒或贬,或讴歌或批判。批胡者斥骂胡适“是一个作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所发“狂悖的言论”是在“向西方人卖俏”。他们甚至把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等旧账,也全算到胡适的身上,似乎是“庆父不死,鲁难不已”了。当然,也有微弱的颂歌声,称道他是,“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1962年2月24日,胡适主持“中央研究院”院士酒会,席间,当有人提及他的那篇英文讲演时,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酸疼便发作了,他尽量抑制愤懑的情绪说:“我去年说二十五分钟的话,引起了‘围剿’,不要去管它,那是小事体,小事体。我挨了四十年的骂,从来不生气,并且欢迎之至。”他的话越来越多,后来更是颠来倒去、语无伦次地说着“民主”、“自由”等,说着说着,便面色苍白,身体倒地,虽经尽力抢救,却因心脏病猝发而长眠不醒,享年72岁。

  胡适去世后,后人给他镌刻的碑文是:

  这个为学术和文化的进步,为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为民族的尊荣,为人类的幸福而苦心焦思,敝精劳神以致身死的人,现在在这里安息了!

  张家康,《炎黄春秋》  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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