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农民在政治压力下丧失自主说话空间,诉苦成为枷锁


“说话”的可能性——对土改“诉苦”的再反思(下)


  提要:土地改革中农民的诉苦是近年来引起反思的问题,反思的焦点集中在农民能否在诉苦中自主而真实地进行表达。本文指出,整体的生活贫困及阶级化的社会苦难认知模式的确是农民响应诉苦的基础,但农民却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立场与价值、情感认定来理解与迎合诉苦的。因此,诉苦中农民的说话并非完全是阶级化社会苦难模版的再现,而是对这个模版的接受、利用、改造、规避、沉默甚至抵制的多重选择。本文着重强调农民作为说话主体对于阶级化诉苦话语空间的选择性适应,认为在这种选择性适应中,农民有可能借诉苦来舒张自身的利益与情感价值诉求,同时又以各种策略性的应对来回应因说话违背阶级化诉苦模版而遭到的话语空间压缩,从而使政治规训虽显效一时,却最终失灵,诉苦也呈现出与预期相反的效用递减趋势,而它所彰显的,实际上是阶级化社会解释模式所遭遇的最初冲击。

  *本文为吴毅主持的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变迁视角下当代中国农地制度发展与改革研究”(11ASH00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社会变迁视角下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09YJA840007),以及2010-2011年度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当代中国农地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研究”(2011WB009)的阶段性成果。感谢匿名评审人对本文的建设性意见。


  四、意愿降低与诉苦“失语”

  作为行为主体,农民在诉苦中对自上而下的诉苦模式的确做了各种“创造性”的发挥和转换,正是这些发挥和转换让这一模式不得不反过来“适应”村庄“现实”,而传统的革命史诉苦叙事显然没有,也无法展现这一点。“政治规训”论和“动员工具”论虽然指出了政治权力的意图,但由于过于强调权力对于诉苦过程的支配性影响,自然也就看不到“下意”对“上意”的主体性选择与改造。就此而言,强调农民对于诉苦的选择性影响便是本文的一大目的。但是,仅此还不够,选择性影响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主动性选择和被动性选择,如果说农民从自身的文化认知、情感表达和利益需求出发对诉苦的迎合与改造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话,那么,面对愈益强大的压力,他们“审时度势”地选择消极跟从甚或“沉默”不语,则可以视作被动选择。诉苦既然作为“强制性社会变迁”的有机构成,其自是有所期待与要求,所以,当理念与现实,包括农民的想法存在张力时,究竟是理念向现实妥协,还是现实被理念裹挟,乃至于农民在诉苦中到底有多大的“发挥”空间,就应该进一步追问。此时,探讨农民在诉苦中的被动性选择,即能更加全面地展示和分析农民的“说话”特性。

  诉苦的过程的确同时是一个对农民的思想进行改造和规训的过程,在这种改造和规训中,既有着主导性话语的引导,也有着对诉苦本身的规范和限制,而一旦进入后者,就会极大地压缩农民的说话空间,即以标准化诉苦模版为表征的阶级化社会认知模式会构成对农民真实表达复杂生活经验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如何适应,又如何应对,都会是一个问题。近年来重新发现的材料已经揭示,诉苦中农民也有不愿说话、不敢说话、不得不说话甚至是不得不说假话的情况。尽管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局限,这一类材料从总量上还不多,田野和口述发现也还处在零散和个案状态,但是它们仍然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高强度的政治动员是否能够持续保持农民诉苦的积极性,以至于不会出现诉苦意愿的降低;二是当诉苦话语以一种强大的意识形态风暴进入农民的头脑时,农民有无选择不接受和不认同的权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说明无论诉苦存在多少建构性,它仍然基本上能够反映说话者的意愿,或者多少符合说话者的利益;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说明诉苦无论具有多少合理的理由,它仍然可能包含了对说话者意志的强制,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还能否代表和反映说话者的意愿,话语是否还真实可信,即是否存在着基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失语”状态,就都是可以存疑的问题。

  其实,一些研究已经注意到诉苦动员绩效消减的情况。在不少材料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诉苦高潮过后农民说话意愿降低的情况。

  在韩丁所记述的山西张庄,曾经热火朝天的反奸清算运动在1946年夏秋之际响应“五四指示”时就遇到了挫折,因为“农会在张庄已经找不到新的重要财源,查三代也再也找不出剥削户来,贫农积极分子普遍感到失望,渐渐停止了斗争”。而之前在控诉清算了汉奸郭德有、孙神父、地主郭春旺、申金河等人之后,即有“越来越多的中农,甚至还有不少贫农,对继续斗争都感到了厌倦”。有人就对开斗争会满腹牢骚:“他娘的X !又开会!还有完没完”!“这何苦来?东西已经挖光,油水也榨干了”。许多人觉得把精力花在生产比开群众大会、搞审问得到的好处更大(韩丁,1980:235、252-253)。

  当诉苦不再能给农民带来生活境遇的改善时,诉苦不积极就很正常了。河北蒹庄在土改复查时期的诉苦动员中,群众就“感觉已斗争彻底了,没啥东西了,过去斗争那样多的东西,还没翻透身,再斗也翻不了身”,因此多不愿说话。湖南清安乡群众对土改工作队发起的诉苦很厌恶,即使是“根子”(积极分子),有的在诉了七八次后也不想诉了,这些农民诉苦都是为了分田,在分田之后他们自然就失去了对诉苦的“兴趣”。湖南湘潭县土改复查期一些地方的农民对诉苦也有厌倦情绪,曾经的“根子”胡茂林之妻在诉苦会上就说“现家伙冒得味(说来说去还是过去那些东西)”,表示再也不参加了;一干部也很困惑:“诉苦有什么益处,还不是老一套吗”;石门乡一贫农表示:“我参加会是要得,就是怕工作同志的盘问”;个别贫农厌烦诉苦,甚至对干部表示“挖苦根也是空的,越挖越垮台”(龙妙求,2008:24-25)。这些案例说明,农民已经对诉苦产生了应付的情绪。

  农民甚至还有可能在行为上不配合。比如张庄复查时期,工作队尽管利用村民对干部的怨气再次成功发动群众起来倾诉了动荡3年中的不满,但是当群众发现被控诉的干部王雨来等人并没有受到严惩,便普遍感到失望,在村里再组织新一轮斗争动员时,“很多人没有到会,到会的人也很快就溜走了”,之后村干部调查才发现是村民认为“说话没有用”,“不如埋头干活,谁愿意开会谁去开”(韩丁,1980:408、496)。

  河北蒹庄土改复查动员难以打开局面,经调查发现,是因为群众对之前没收的一百多万元果实未分而不满,“过去果实得不到手,再诉苦斗争顶啥事,苦在嘴边搁着哩,分了果实就能诉”。

  诉苦的意愿降低其实十分正常,革命者力图通过诉苦让农民摆脱苦难,获得翻身,但社会苦难本是人类生活的组成部分,原因复杂,又怎是仅仅通过诉苦就可以完全去除的呢?况且,在以血缘和地缘为特征的乡村人际结构中,无论穷人还是富人,可能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若非有怨,谁又愿意拼死去撕破长久以来所形成的关系网络呢?所以,即使诉苦的确能给人以强烈的情感体验与行为驱动,强度也不可能始终保持。更何况翻身除了心理体验之外,更需要实在的物质支撑。

  而说到后者,其实非常微弱,因为平均主义的分田分地除了能将富者分贫,并不能将贫者分富,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在中国愈益突出的人多地少的结构性压力下,土改更不可能让农民摆脱苦境。因此,在经历了强烈却未必能持续的翻身感受后,农民仍然得回到现实,面对日常的生活窘困以及各种底层生活不可避免的苦境,而所有这些常态性的苦都会让诉苦的激情难以长期维系。面对作为生活与“苦难”一体两面的“日子”,绝大多数农民会更习惯于选择辛勤劳作,而非参加斗争。事实上,新生活所带来的政治激情也更多是激励了农民去从事生产,而不是去继续参与村庄的革命,所以,新老区在土改后期都普遍出现了农民和干部“只顾生产不问政事”的“松气”,这即是著名的“李四喜现象”。农民逐渐清楚“翻身”并不能让其摆脱贫困,只有辛勤劳作才能改变生活,这样,诉苦就显得再也不那么具有吸引力了。因此,即使农民真的接受了关于苦难的阶级化解释,也不等于说他们会把摆脱困苦的希望押到诉苦上,从激愤的斗争回复到平静的日子其实是迟早的事情。在这种回复中,从积极表达到不积极表达或不表达也即是农民的一种理性反应。

  这显然与党的要求不一致,为了教育“目光短浅”的农民,上级工作队会选择让他们不断重温阶级苦难。因而在土改各阶段的动员中,诉苦往往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当一种本来是需要主体体验与认同才能显示效度的情感表达方式成为刚性的仪式要求时,强制性便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而一旦诉苦异化为强制性的运动,它便会反过来作用于说话者本人,让他们不得不选择适应与跟从,由此,苦便不再是内心的心理和文化建构,而可能是外在的权力施加,是阶级化社会认知模式对复杂乡村生活的覆盖。由此,诉苦对于诉苦者的强制便会降临,而种种的不适应也都会是对强制的情境性反应。于是,作为规避风险的被动性选择,有些人可能选择不再说话,有些人则不敢说话,即以“沉默”显示态度;还有的人则不得不说话,被动跟从,为避祸而不自主地表达;当然,也有因压力或利益考虑而选择说假话者,而此时的表达已经成为权力的代言,与真实苦难无关。所有这些,都已经不再是意愿降低的问题,而是面对权力施加时的“失声”。由此,农民实际上被外力裹挟进这场不以其自身意志为转移的运动,而正是透过运动中的种种不自主,我们更能看到农民自由意志的归属。

  不少农民成为了诉苦政治的“沉默者”和“失声者”。柯鲁克夫妇在对河北十里店的考察中发现,在一些超过限度、纯粹是发泄私怨的诉苦大会上,人们不作声,即使“知道有些控诉是假的,也很少人敢揭露那些泄私愤的报私怨的人。他们害怕挑起事端,惹祸上身,对自己不利”(柯鲁克、柯鲁克,2007:181)。山西晋中寿阳县一份针对群众思想的调查报告显示,一些农民由于“不去不行”,就抱着“开会顶数”的态度,在斗争大会上不提意见,只举手喊口号,不敢看别人,一见吊打的场面就怕,发抖;村民李今喜、贾旺德说:“这年头可怕啦!千万不要说错话,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山西偏关县关河口村的农民回忆,当时一些积极分子撒谎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但是在斗争的时候因为政府拿它说事,大家虽然明知道错了,也不敢纠正,不敢说话”(吕轶芳,2010:24)。

  一般怯懦的农民对于过于激化的斗争不愿参与,更不用说激烈的控诉。在苏南土改档案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江阴县一个区的区长拿着棍子,在万人大会上动员群众打斗争对象,造成群众不敢上台诉苦。高淳县东埃乡一老太婆准备参与控诉,但到会场后看到地主被打得可怜,没有诉苦就跑回去了。江宁县秦淮乡斗争地主汤万金的儿媳,当她被灌凉水时,80多到会群众中吓走60余人,只剩下几个民兵和积极分子。面对过于极端的斗争,群众反而可能同情斗争对象。丹徒县九吕乡斗争会上,就有老太婆低下头流泪,同情被吊打的人。太仓县浮北乡斗争会上,有的群众看到剥地主的衣服,逼其跪在石头上,就流泪,有的还拔腿就跑。其实,这样的情况何尝又不是其他地区土改激斗中农民的正常反应,毕竟绝大多数农民有着一般正常人所具有的伦理和情感标准,如果诉苦斗争过于偏离这些标准,哪怕它们为革命的光环所包装,也未必能为他们接受,他们固然不敢公开表达否定,但沉默不语却成为了保持自身伦理与情感底线的选择。

  于是,由主动参与到被动顺从便可能是相当一部分人的选择。面对政治高压,人们只能服从才能免受牵连,而这种服从又恰好可以减少农民的认知与革命车轮碾压之间的摩擦,让工作队制造出一个集体发声的模版。当事者即使多年以后,也清楚地记得这一模版是如何被制造的。

  山东省临沭县黄屯村老人董世林、孙文耀回忆:“土改时候的诉苦,都是八路军的工作队安排好的”:“事先要开会,让大家先演练一遍,有的诉的实在不像个样(不符合激发对地主仇恨的标准),就直接给弄下去了,不让他(她)诉了。不合格”(纪程,2006)。山西省原平市南旺村村民邢米贵也提到当时村里开斗争会“就不让人说话,被斗的不让说话,一说话就打。旁人也不能说,你要说个那个人不错,马上就说你是有意包庇,不叫你上会了”(鲁顺民,2007)。山西偏关县关河口村甚至利用乡村舆论来逼迫不愿诉苦的人,规定“谁不说话,众人就来向谁嘲笑一顿”,致使一些人被迫“诉苦”(龙妙求,2008:19)。安徽李村的村民不愿斗自己的族人和乡邻,在工作组的压力下,村民只好以演戏的方式装作控诉地主,以保全自己(韩敏,2007:92)。对于许多不能按照要求进行诉苦的农民,工作队甚至还采取了帮办乃至强迫的方式。

  于是,在公开表达上,农民始终被要求与斗争对象“在‘压迫—复仇’阶级情绪之外的个人感情、友谊或道德操守等个人经验保持沉默”(朱元鸿,1992)。如是,诉苦中农民作为行为主体无论具有多少的“创造性”,都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监控和规范。这样,作为不得不参与的诉苦就难免成为一种表演,通过表演,社会事实被重新建构为“表达性现实”,而“表达性现实”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张力(黄宗智,2003),其实作为演员的农民心知肚明,以至于多少年以后都不会弄假成真。前述农民的回忆,包括下面材料中农民面对口述研究者的态度,就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问题,它表明农民虽然“失声”,却并未“失心”。

  一个社会不可能到处都是恶贯满盈之徒,一些农民的诉词的确存在虚假之处。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冷月英控诉大地主刘文彩设置水牢之事。1951年土改诉苦中,冷月英曾经控诉她在1943年因欠刘文彩侄儿刘伯平五斗租谷,刚生孩子三天即被蒙上眼睛关进刘家水牢七天七夜(笑蜀,2008:25)。但1980年代对此事查证显示水牢并不存在(笑蜀,2008:36-38)。在山西霍家坪的村民回忆中,针对“恶霸、汉奸”郭四颗的控诉许多都是夸大甚至虚构(岳谦厚、黄欣,2010)。同样,山西偏关县关河口村贫农高XX、白XX控诉地主张二智向他们逼债,导致高与妻子离婚,白家的白面被拿走、无粮过年的遭遇,以及南堡子村一些长工控诉雇主将死猫放在饭中等事情,也都出于积极分子的编造(吕轶芳,2010:23-24)。

  或许积极分子撒谎有自己的利益和情感考虑,但是其总的背景都是为了适应政治运动。所以,一些积极分子其实也是被动地走到运动前台的,说假话也并非完全出于心愿。山西霍家坪的村民回忆:(在村里没有罪行昭著的恶霸和地主的情况下)“不打(恶霸)郭四颗,村里土改就没有问题可打了”,村民陈保堂、要文林、要清岐、刘金兰最初在孟文华、要富岐的要求下参与了对郭四颗的控诉,却又在之后上级要求清查郭四颗被害的“冤案”后,转变态度,控诉“孟文华、要增华、要富岐等人是村中恶霸,谋杀了郭四颗”(岳谦厚、黄欣,2010)。偏关县关河口村白家后人回忆,父亲控诉地主张二智拿走白面,也是按上面的要求说的,父亲怕说错话,还专门背了几遍(吕轶芳,2010:24)。山西临县大马坊斗争地主杨效业时,有群众“把别人头上的事情强加给他”,甚至有人把杨及其家族的剥削问题扯到乾隆年间,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工作团要求村里重新开展斗争,群众本来多不愿斗杨,在工作团的要求下才“涌出”了一些积极分子(马飞,2011:26)。也许正是当初的控诉非其所愿,一些积极分子在多年以后面对调查者时才表现得内心纠结,不愿回忆当年之事。1981年冷月英面对采访时已经“记不得”自己曾经刻骨铭心,并向千万人讲述过的那些苦难,并表示大邑县革委会指示她“随便哪里索词都不要说”(笑蜀,2008:39)。山东莒南李村土改诉苦积极分子李永洛面对研究者,也“不愿过多提及自己当年的‘壮举’,只是不断强调‘那个时候没有办法’”(满永,2006:32)。其实,这种对于苦难的虚构给他们自身也带来伤害,心灵的扭曲与迷失成了一些农民多年以后都挥之不去的梦魇。

  可知,农民在政治压力之下已丧失了自主说话的空间,曾经给予自己动力的诉苦反而可能成为枷锁。面对理念与事实的张力,农民以不愿或不敢说话来应对,但要规避风险或获取利益又不得不说话,甚至不得不说假话。可知在恐惧中人们对于说话的矛盾与戒惧。在这种矛盾与戒惧中,发声与失声其实都不自由。农民在诉苦中不得不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确证与表达“阶级苦难”,并以此获得说话的“自由”;另一方面,这种确证与表达又必须以符合权力规范为前提,说话空间又受到限制,农民所能做的,便是在这有限的空间中进行无限的生存选择。长此以往,规训未必见效,那曾经被革命洪流所搅动起来的巨大热情却逐渐转化为对政治的消沉、疏远、应付甚至玩世不恭,尽管其典型表现要等到约10年以后。

  五、结语

  诉苦是土地改革留给中国农民的一段特殊记忆,它同时也是1950-1970年代全体中国民众的特殊记忆,作为革命年代重要的政治仪式,它实质上构成了以阶级斗争为底色的革命政治文化的重要基础,并以忆苦思甜的方式,穿越土改而成为其后历次政治运动的重要内容。

  因此,对于土改诉苦中农民说话问题的研究,也就成为今人理解革命年代政治文化和民众话语权利的一把钥匙。

  诉苦以动员农民说话,动员农民进入新政治为始,以规范农民说话,将其培塑为政治权力的传感器为终,这一过程,自然不是传统的革命史叙事模式所能解释的,也因此,“质疑革命叙事”论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后者却没有办法解释诉苦对于调动农民政治积极性所曾产生的巨大作用。“政治规训”论和“工具动员”论倒是有相当的解释力,但是它们却有意无意地将农民看作完全被动接受权力话语模式支配的“提线木偶”,没有注意到他们作为行为主体对规训和动员所具有的多重复杂反应。因此,它们在强调权力话语自上而下的输入之时,却不能解释这种输入的绩效,尤其无法解释其中长期绩效,以至于不能说明后革命状态下农民由积极转为消极,直至最终走到对政治的消沉、疏远与应付的趋势。本文着重强调农民作为说话主体对于阶级化诉苦话语空间的选择性适应,认为在这种选择性适应中,农民有可能借诉苦来舒张自身的利益与情感价值诉求,同时又以各种策略性的应对来回应因说话违背阶级化诉苦模版而遭到的话语空间压缩,从而使政治规训虽显效一时,却最终失灵,诉苦也呈现出与预期相反的效用递减趋势,而它所彰显的,实际上是阶级化社会解释模式所遭遇的最初冲击。由此,我们力图在统合上述三大反思性话语优势的基础上克服其盲点,揭示出诉苦中农民的说话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复杂博弈。一定程度上,对这种复杂博弈关系的思考也可以加深我们对1949年以后中国国家与民众关系的认识,因为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同一时代阶级话语与民众选择之间的相似机理。

吴毅/陈颀,《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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