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分裂时期北方五代各朝的中国观

五代时期的“中国”观(上)

  内容提要:在五代十国时期,北方五朝相继,都以继承唐朝而自居于正统、代表中国,对其他各国都作现况的承认,但态度并不一致,视局势的不同而有所调整,或认为天下分裂,各有其国,或认为地方政权应在臣属的地位。而其他各国有的承认北方五代为正统,屈从于臣属地位,也有认为天下分裂,北方并不能是中国的必然代表,即各有其国,各有合法的地位。“中国”代表北方中原的朝代还是代表“天下”?在表述中并不一致,当时的情形是各自的认知并不一致之故,亦即没有共识的基础。


  一、前言

  唐昭宣帝(哀宗)天祐四年(907),朱温篡唐,建国号为梁,而后历唐、晋、汉、周各朝,至宋朝建国止,是为五代时期,其间五十四年。五代时期统治的范围大体在淮河以北之地,即华北的中原地区,淮南各地仍有地方政权所建的各国,华北又有北汉之国,造成所谓五代十国时期,此时期形成近古时分裂的开端。除淮河南、北分裂外,又有契丹建国于塞外,复控辖山西、河北的北部,即燕云十六州之地。淮南各地,华中、南、西皆有称号建国者,这确实是各国林立的大分裂时代。

  分裂时期里的各国,有其国号、政权、土地、人民等,彼此不相统属,迥异于统一的朝代国家,是以“中国”的词称遂产生变故。原来“中国”词称在先秦时已甚为普遍,所指有多种意义,其中有指为诸夏之领域、中央之国,为后来各朝代共称中国的滥觞。①如《史记》言舜帝“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说舜至“中国”受诸侯拥戴为“中国”之共主,夏禹时“九州岛岛攸同”、“中国赐土姓”,是说禹为天下共主,并于国内祚土、赐姓、命氏完成诸侯的分封,实际情形虽尚不能确知,但这些都是指诸夏之地,为天下的核心区。到后来春秋时,“吴疆,陵中国”,“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当时吴国、秦国都还不看做是诸夏域内,视为蛮夷之区。②蛮夷主要是以文化来区分,族群还未必是清楚的差别,先秦上古时期已形成中、外之别的夷夏观,也是以后历史上传统的观念。③在地理上、政治上,“中国”都具有所指称的对象,族群在其中反而往往易于消失界线,大约就是所谓“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的观点,虽然是夷狄异族,但能行华夏中国之政教文化,则无异于中国。故而“中国”词称的语境在历史上并不一致,要视当时所指的含意及其应用而定,但总体看,与“华夏”或“中华”不可分离,因之传统的观念成为主流或主轴,中国文化成为华夏或汉文化,政治上仍不脱正统的观念,地理上以中原或统治所及之地,族群上指为汉族或汉化之民。

  历史上统一的朝代对“中国”的词称少有争议,也可能是不需要争议而理所当然,但在分裂的时代,情况有所变化,“中国”是指某个朝代之国抑或整个“天下”?是自称或是他称?又是否有其一致的指称?对这方面的探讨少有见及。④五代十国时期分裂的时间不长,五代各朝所称之“中国”,与其他并立各国所指称者,为本短文所疏解的主旨。

  二、北方五代各朝的中国观

  后梁龙德元年(921,唐纪元为天祐十八年),契丹大军入侵河北,时后唐庄宗李存勖在镇州(河北正定)行营,出兵迎战。契丹兵因逢大雪,粮草匮乏,冻死者相望于路,于是引兵而退,李存勖领兵随蹑于其后,每经契丹宿营处,见清整不乱,因而叹许说:“番人法令如是,岂中国所及!”⑤李存勖言“中国”即是指他本身所代表的南方中原有别于契丹,即契丹不在中国之内。后唐明宗时,安州(湖北安陆)节度副使范延荣上奏章献三事,其一是请朝廷不禁南方猪、羊等牲畜过淮河贩卖于北方,但禁止丝绵匹帛等较贵重物品入境贩卖,所为在于“以贵中国”,⑥所指的“中国”仍是指其后唐的本国,亦即其后唐为“中国”。明宗长兴三年(932),契丹遣使要求归还被俘的官员,明宗有意应允,时冀州刺史杨光远(檀)罢郡在京,奏请勿允契丹所求,说:“苟若归之,必复向南放箭,既知中国事情,为患深矣。”⑦所指的“中国事情”,即代表中原朝廷的本国事情。类似的情形是契丹求讨于被俘的将领李和等人,因为李和等人为契丹善战之将领,不当放还,而重要的是李和等人“又在此累年,备谙中国事”,更不当放还其归国。⑧杨光远所说李和等人在后唐数年,熟知国内的情事,与前件事情所说相同,恐即为一事,而他们所说的“中国”,就是后唐所代表的中国。

  当石敬瑭争夺天下时,恐契丹援立赵德钧,急遣桑维翰见契丹主(辽太宗),桑维翰说劝契丹主若能援晋(石敬瑭)得天下,则“将竭中国之财以奉大国”。⑨所说的“中国”,即是指后晋将取代后唐而建立的中国。对于本朝代表、自称的中国,石敬瑭立国建后晋后,契丹以宗主上国的势态干涉后晋的内政,欲扶持王处直之子王威为定州节度使,石敬瑭的回答是“中国”将校自刺史以上迁任至节度使,有其一定的升进之序,须合于“中土旧规”。⑩说明石敬瑭认为后晋即是代表着中国或中土。由于晋高祖石敬瑭因厚赂契丹而称臣为儿皇帝,得到“中国”的天下,故而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说:因石敬瑭取得天下不顺,常以此自惭,对于国内藩镇过为姑息,而各藩镇或不安分,或心慕石敬瑭所为之事,以为得以成就大业,故而石敬瑭在位的七年中,其藩镇即有六次举兵造反,全因为他所作为带来的后遗症。(11)时镇州节度使安重荣看不惯契丹的傲慢姿态,密结吐浑诸族为援,上表并驰书天下,大抵在指斥晋高祖称臣奉表,“罄中国珍异,贡献契丹,凌虐汉人,竟无厌足”。(12)以至于“困耗中国”。(13)安重荣的上奏声言欲与契丹决战,实则有夺位的野心,除素与襄州安重进联结外,又密结契丹幽州帅刘晞,故史载:“盖重荣有内顾之心,契丹幸我多事,复欲侵吞中国”。(14)安重荣起兵以战败被杀而告终,史书载其事,都以后晋朝为中国,即是以“中国”代表正统皇朝,后晋是中国的国号,虽然其实际统治地区仅限于北方部分地区,因为当时中国处于分裂的状态。

  后晋以代表中国自居,相对于“外国”的契丹,则更如此,石敬瑭说的“中国将校”、安重荣说的“困耗中国”所指皆同,桑维翰见契丹主说“竭中国之财以奉大国”之外,在安重荣上表请讨伐契丹时,桑维翰恐石敬瑭犹豫不决,密上疏言不可与契丹决裂争战的七大理由,其中用了“中华之精甲利兵,悉归庐帐”、“南军”、“华人”等来代表中原地区的汉人,又说:“戎人皆骑士,利在坦途;中国用徒兵,喜于隘险”,(15)分别用戎人代表契丹,中国代表后晋。晋高祖虽忍隐与契丹决裂,但后继的少帝则不能维持与契丹的和平。由于少帝遣使契丹的国书是“无表致书,去臣称孙”,表示后晋皇帝(少帝)与契丹国主是孙辈的私人关系,而没有奉表称臣的国家关系,也就是两国之间是对等的关系;故而引发契丹的不满,遣使来指责。当时主政的景延广回告说:“先帝(高祖)则北朝所立,今上(少帝)则中国自策,为邻为孙则可,无臣之理”;(16)仍是以后晋为中国,分别了契丹为北朝,并声称此时的中国不应为北朝的臣属之国。

  当晋少帝开运二年(945)左右,曾召引契丹的幽州节度使燕王赵延寿来归,延寿与其父亲德钧在石敬瑭与后唐末帝相争天下时即降于契丹,意欲依契丹为援而得天下,但契丹择立石敬瑭为帝于中国。延寿主政幽州,是契丹南面重镇,他仍企望有机会能作为中国的帝王,对于晋少帝的召引,回话说:“久陷边廷,愿归中国,乞发大军应接,即拔身南去”,(17)此话真假未知,恐怕是依违于契丹、后晋之间,则“中国”就是指后晋朝廷了。契丹利用赵延寿控制南方,故当与晋少帝决裂交兵时,曾“许以中原帝之”,而后契丹灭后晋、入汴京,恐数万降军叛变,有意尽杀之,幸赖延寿劝说而止,延寿的说法是“中原”沿边与吴、蜀二国相邻,后晋与二国都有争战,将来如契丹主归国时,“若吴、蜀二寇交侵中国,未知如许大世界,教甚兵马御悍?”(18)此处说的中原、中国同样是指后晋朝之地。他以为要将投降的士卒留作为守御兵马,而契丹兵马当炎暑之时,在吴、蜀之境是难以发挥作用的;赵延寿说服契丹主(辽太宗),因而使后晋降军得以获生活命。延寿在契丹幽州时,敷衍后晋而说思欲归中国,后晋亡国后,少帝与皇后、皇太后、太妃等被迫北迁,在往建州(辽宁朝阳西南)途中,安太妃去世,遗命将骨灰南洒,“庶几魂得返中国也”,(19)生前自中国往异国,死后也要回魂归中国故地;这个“中国”的概念非常清楚。

  后唐、后晋以中国自称本朝,对外国契丹也以本朝代表中国。后周世宗赐书南唐李景(璟)说唐末五代“中夏多故……各擅烝黎,连衡而交结四夷,乘衅而凭凌上国”,以致“华风不竞”等等,又赐书南唐将佐说“南邦之土地,本中夏之封疆”,故而“自淮以南,画江为界,尽归中国”,并自称其后周为“大朝”等。(20)周世宗仍以继五代前朝为正统,自居于“中夏”、“上国”、“大朝”、“中国”等称号,又因为契丹势盛,凭凌中国,当然是“华风不竞”了。初南唐因面对后周的强势,图缓冲而提出献六州之地,以“归于大朝”,而后周世宗想要的是江北诸州,始有赐书之事。其后,赵宋继后周立国,也同样继承了五代以来至后周的“中国”态度。

  五代时对“中国”词语的应用一方面指大唐帝国代表的中国观,而五代各朝都是自以继唐而成的国家,虽是分裂之局,仍代表着中国,也就是以正统皇朝自居,一方面又是指以汉族生聚之地为中国,对契丹等外族(国)而明确有所区分。所以在后唐末帝时,石敬瑭引契丹兵攻入,《五代史阙文》记载当时父老的上奏说:“臣等伏闻前唐时中国有难,帝王多幸蜀以图进取”,(21)唐朝也就是中国的整体概念,而五代分裂各国,虽不复有如唐朝一统的中国,但史书仍以继唐的五代各朝为中国的称号。宋初修五代史,是以继唐至五代的正统自居,也就保留了五代时对内各国与对外国的“中国”观念。五代各朝为“中国”这一类的记载,还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看到:南唐李景领有三十余州之地,史载:“又尝遣使私赂北戎,俾为中国之患,自固偷安之计”。(22)即南唐结交契丹,为患于北方五代朝廷,可以偏安于淮南之地。后唐明宗时,因削夺吴越之封爵,双方终绝往来,“后吴越复通中国”;可见对吴越国而言,后唐代表着“中国”,但吴越对后梁、后唐中原朝廷的态度,如朝贡、要求名号等着眼于自己本国的正统性与外交手段,也因此吴越是以中原各朝为正统;南唐(吴)的情形也是一样。而吴越又以独立的国家态度与日本、契丹、朝鲜半岛三国(地)进行外交往来。名义上,吴越、南唐等是以五代各朝为正统,受册封为藩国之君主,实际上对内或对中国之外各国是以独立国家的姿态展开的外交关系,整体来看,就是多国的国际关系。(23)后梁朱温开国,王审知受封为闽王,其时杨行密据有江淮之地,故史称“闽中与中国隔越”,(24)以首开五代之局的后梁为“中国”。同样的情形在据有岭表的南汉也是如此,刘陟建国号大汉,称“中原多故”,予后唐庄宗的聘书亦称“大汉国主致书上大唐皇帝”,自认后唐为皇帝的正统朝廷,而大汉是分裂的地方政权之国。因唐庄宗不能制御远方,故史书记载说:“南海贡亦不至,自是与中国遂绝”,“(刘陟)又呼中国帝王为洛州刺史,其妄自尊大,皆此类也”。(25)仍是以在中原的五代朝廷为“中国”。(未完待續)

注釋:

  ①参见王尔敏:《“中国”名称溯源及其近代诠释》,《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台北市:自印本,1977年版,第441-480页。文中以先秦五十三种载籍考察“中国”词称总数为178次,究其意旨约有五种,其一谓京师之意,其二谓国境之内之意,其三谓诸夏之领域,其四谓中等之国,其五谓中央之国。

  ②帝舜参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0页;夏禹事见《史记》卷二《夏本纪》,第75页;吴国事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198页;秦国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02页。

  ③参见王明荪:《论上古的夷夏观》,《中国民族与北疆史论:汉晋篇》,台北市:丹青图书公司1987年版,第19-67页;《史记》中又有些例子,说明中、外,夷夏之别,如《天官书》中言天文历象,以“外国”、“中国”区分星象所示,中国的地理位置、山川的流向,星象与中国、胡貉、夷狄所主不同等。参见《史记》卷二七《天官书》,第1325、1328、1347页等。司马迁这些观点可代表汉朝时人的看法,也应是总结先秦以来的看法。

  ④分裂时代的中国观,笔者曾作《北宋的中国观——以“中国”词称为主的讨论》,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编:《宋学研究集刊》第二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8页。本文虽以北宋为主的讨论,亦兼论及宋对分裂各国、辽国等。

  ⑤《旧五代史》卷一三七《契丹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829、1830页。

  ⑥《旧五代史》卷六五《高行珪传》,第867页。

  ⑦《旧五代史》卷四三《明宗纪第九》,第591页。

  ⑧《旧五代史》卷八九《杨光远传》,第1290页。

  ⑨《旧五代史》卷八九《桑维翰传》,第1162页,引注《通鉴》文(《旧五代史考异》);另见《资治通鉴》卷二八○《后晋纪一》,高祖天福元年条,台北市:世界书局1974年版,第9156页。

  ⑩《旧五代史》卷八八《王庭胤传》,第1150页。

  (11)《新五代史》卷五一《安重进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86页。

  (12)《旧五代史》卷九八《安重荣传》,第1302、1303页。

  (13)《旧五代史》卷七九《高祖纪第五》,第1048页。

  (14)《旧五代史》卷九八《安重荣传》,第1304页。

  (15)《旧五代史》卷八九《桑维翰传》,第1164、1165页。

  (16)《旧五代史》卷八八《景延广传》,第1144页。

  (17)《旧五代史》卷八四《少帝纪第四》,第1118页。

  (18)《旧五代史》卷九八《赵延寿传》,第1312页。

  (19)参见叶隆礼:《契丹国志》,台北市:广文书局1992年版,第41页。

  (20)《旧五代史》卷一一六《世宗纪第三》,第1543-1546页。

  (21)《旧五代史》卷四八《末帝纪下》,注引文,第668页。

  (22)《旧五代史》卷一三四《僭伪列传第一》,第1787页。《旧五代史》将其时分裂各国都列入为“僭伪”,自将之排除于正统之外,也就不会许之于“中国”之号,《新五代史》则将各国置于“世家”,也未许以正统王朝,不过视之为中国分裂时的地方政权。两五代史书加于各国名号不同,其实质意义则相同。

  (23)《旧五代史》卷一二八《裴羽传》,第1690页。吴越与南唐及对中原五代朝廷的关系,参见Edmund H. Worthy, Jr. "Domestic and Foreign Relations of Wu Yueh, 907-978", Morris Rbssabi, ed., China among Equal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pp. 17-44。

  (24)《旧五代史》卷一三四《僭伪列传第一》,第1792页。

  (25)《旧五代史》卷一三五《僭伪列传第二》,第1808、1809页。

  作者简介:王明荪,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古史、中国北方民族史、中国史学与思想史、中国近古社会文化史。

  王明荪,《史学集刊》2012年1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明鏡新聞 - 歷史

明鏡雜誌 - 歷史

明鏡博客 - 歷史

明鏡出版 - 歷史/傳記

明鏡書店 - 歷史/傳記

明鏡書店 - 新史記雜誌社

明鏡電子書 - 歷史/傳記

明鏡雜誌 - 新史記

明鏡雜誌 - 名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