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毛泽东苏联观变化原因剖析:民族利益分歧?

杨奎松:马、恩、列、斯—毛?(5)


  关于民族利益的分歧

  不可否认,毛泽东对斯大林和苏联的诸多不满,确有相当一部分是同民族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只不过,他对民族和国家的概念的理解是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说法不同的。毛泽东通常更喜欢用“人民”这个字眼儿来说明他的利益所在和追求的本质,比如说他的军队是“人民军队”,说他的政权是“人民政权”,说他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等等。而他在这里所讲的“人民”,其实仍是建立在阶级概念基础上的,即是指“下等劳动人民”。因此,“人民军队”、“人民政权”通常又可以称之为“革命军队”和“革命政权”。同样,在与苏联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除了同样使用带有阶级色彩的“人民”概念界定他的民族和国家以外,极大地影响着毛泽东感情的“强”与“弱”、“大”与“小”、“穷”与“富”这样一些上等与下等、贫贱与高贵的尊卑观念,显然也同这种深入脑髓的阶级观念一起,成为他判断国家关系以及党的关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只有了解了这种情况,我们才比较容易理解毛泽东的世界观和民族观。

  毛泽东与俄国人最早的摩擦,发生在1940年秋。当时正值欧洲大陆沦陷不久,国际形势对抗战不利,国共关系亦高度紧张之时,他对形势做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判断蒋介石有与日军联合夹击中共的阴谋,因而设想过派十五万精兵先发制人,由西北打入国民党西南基地,抄其老窝此电自然受到莫斯科的坚决反对,双方为此争执甚久。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之后,毛泽东一度准备对蒋予以报复,而无论是莫斯科还是重庆的苏联大使及苏方军事顾问都明确反对。为此,毛泽东再度与俄国人发生争执,他直截了当地要求苏联务必立即“停止接济重庆武器”,立即准备“公开接济我们”,特别是“援助我们夺取兰州”,接通苏联,取得飞机大炮,占领甘肃河西走廊,进而夺取西南、西北几个重要省份同年5月,日本军队大举进攻山西中条山一带的国民党军队,由于国共关系还未能从皖南事变沉重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同时八路军也因1940年底的百团大战而伤了元气,因此,中共中央没有按照国民政府的命令部署靠近这一地区的部队采取直接的救援行动。苏联顾问对此颇为不满,以致说三道四。对此,毛泽东十分恼怒,专门去电重庆,强硬地警告苏联顾问“不要随便乱说在这里,毛泽东一切策略考虑的出发点,都是要保存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军队与政权。在形式上,毛泽东这里的一些做法似乎不利于当时中国的民族利益,但在他的观念里民族也是有阶级的,他相信要保护和争取的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而它才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

  把中共的军队与政权视为中国人民乃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之所在,这就使得毛泽东对1941年《苏日中立条约》、1945年《雅尔塔协定》、《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等等,承认起来并无困难。在他们看来,这些条约的产生恰恰是国民党无能的表现。他们相信,一旦轮到他们掌权之日,所有中国曾经失去的权益都会很容易地被收回,只有到那时中国才会有真正的独立与尊严。但是,涉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的时候,毛泽东几乎是寸步不让的。

  苏德战争爆发后,他之所以拒绝派八路军去为保卫苏联而采取牵制行动,就是这种态度的一种反映。他对此解释得很清楚,即:“由于敌我军事技术装备悬殊太远,我人力、物力、地区、弹药日益困难”,“我们在军事上的配合作用恐不很大。假若不顾一切牺牲来动作,有使我们被打坍,不能长期坚持根据地的可能,这不管在哪一方面都是不利的”

  毛泽东在整风期间讲过一句话,最能反映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这是在他批评王明时说的。他说,王明错误的关键,就是替别人(苏联)想得太多,替自己(中国革命)想得太少。在很大程度上还必须要依靠苏联的情况下,毛泽东的这种心态或者可以归结为一种民族主义的情绪。但需要注意的是,他的这种“民族主义”仍旧是建立在列宁主义阶级观基础上的,他仍旧相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与苏联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他与俄国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不同的。驻延安的莫斯科联络员弗拉基米洛夫相信,没有苏联就没有中共,大河没水小河干;而他相信,没有小溪不成其为大河,中国革命对苏联也是一种支持。因此,毛泽东这里的“民族主义”说到底不过是一种建立在地域、血缘、文化基础上的一种对特定人群的认同感的自然流露。当苏联1947年批判南斯拉夫之后,当“民族主义”一词成了专指那些只考虑本民族利益,自私自利,不讲国际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想的用语之后,中国共产党人也毫不犹豫地批判起这个概念来了,毛泽东更是力图脱出民族这个狭窄的范围。

  既讲阶级利益,又讲民族(国家)利益,这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但对毛泽东来说,它们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正像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那样,毛泽东相信,民族也好国家也好都是要按阶级来划分的,只有共产党所代表的无产阶级的利益,才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党与国、阶级与民族,在毛泽东看来,其实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不唯如此,民族(国家)利益,有时还要服从党的利益的需要,因为只有代表阶级利益的党才更能反映和代表国家及民族的根本利益。

  了解了这一层,我们就不难理解毛泽东为什么会主张“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相结合。因为无产阶级到底是国际的,是负有世界革命重大使命的,中国的无产阶级仅仅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爱自己的国家是不够的,即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吾爱中华,尤爱阶级。

  什么是毛泽东所理解的“国际主义”?概括成一句话,就是“革命时外援,胜利后援外”。这里的意思是说,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在革命的过程中,首先是要外部援助而不是去援助外国,但它在胜利之后,就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援助外国无产阶级革命的义务。因此,在革命期间,毛泽东格外重视来自苏联的援助,而对以牺牲本国革命利益来援助苏联则不以为然,更不满意俄国人在援助中共的问题上总是瞻前顾后、斤斤计较。从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人在新中国成立后批评俄国人“自私自利”和“民族主义”时反复举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他所谈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很大程度上还是受到特定的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产物。

  他们经常举的一个例子,是批评俄国人出于自私的目的,在抗战期间把武器统统给了蒋介石,只给延安送了些药品和马列书籍。另一个例子是批评俄国人在抗美援朝的问题上,一面鼓动中国出兵援朝,主动向中国提供大量武器装备,一面却在中国无偿地大量损失生命财产的情况下,要求中国为苏联的武器装备付款出于同样的道理,毛泽东也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俄国人对那些尖端技术总是那么神神秘秘的,生怕中国人拿了去。不就是那么点儿东西吗,朋友之间同志之间有什么了不起?

  在这里,明显地表现出两种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就像中国人在朋友吃饭时习惯于一个人请客,而一些欧洲国家的人习惯于各自付款一样,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对“公”与“私”的看法具有明显的差别。毛泽东对援助问题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应当遵循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义轻利”的原则。中国的古训所谓“不患贫而患不均”,“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讲的都是一个“义”字。朋友之情是为“义”,个人钱财是为“利”,同样,国际主义是为“义”,武器技术当为“利”。因此,他极其鄙视那种重“利”轻“义”的行为,崇尚“君子不言利”。尽管,中国共产党人也并非都不那么言“利”。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的做法自然与苏联极其不同。至少在整个1950年代和1960年代的大多数时间里,中国政府为援助亚、非、拉美各国革命运动,不仅倾其所能,甚至可以不计后果。尤其是在与苏联关系破裂后的1960年代,这种援助更是无所不尽其极。就是在1960年代初,中国经济严重困难的几年里,其援外金额仍超过其偿还苏联债务十几亿美元的总额。光是中国援助越南的金额,就超出抗美援朝战争费用两倍还多。在这方面,毛泽东从不主张讲中国国家民族之“利”,甚至也不念中国百姓之益。他的原则是:“不论是共产党,还是民族主义者,只要真正反帝,我们就支持。”即使因此会损害中国的某些外交关系,也在所不惜;中国的建设、老百姓的生活要受影响,也无所顾忌。他为此再三向外国党的领导人说:援助就是无偿的,“要买、要还账,这没有道理,不是国际主义。

  那么,毛泽东是否不讲民族之“利”呢?当然不是。问题是,他在许多场合更多地还是从“义”上来看这个“利”的问题。比如,新中国建立前后,毛泽东几度与苏联讨论过归还抗战结束后被苏联占去的诸如中长铁路、旅顺港等问题。他提出这些问题的一个基本的观念就是:当年你们占去这些权益是对的,因为它们当时是国民党的,而现在天下已经是我们的了,共产党当然不能占共产党的东西,否则别人会说闲话,说你叫什么共产党?毛泽东曾明确讲,苏联当年控制中国东北中长铁路和旅顺、大连是对的,“因为当时是国民党的中国”。而中共夺权后则应该归还了,“因为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了”。这里所表现的思维特点仍是强调一个“义”字。因此,当他在莫斯科同斯大林和莫洛托夫为归还苏联占去的中国权益问题不得不三番五次地讨价还价时,其内心极感困惑。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作为一个兄弟党,马列主义的党,却想方设法去占有一些不“义”之财,“实在不光彩”

  不难想象,毛泽东1949年底到莫斯科去,原本是希望斯大林能够痛痛快快地从兄弟之情和国际主义的大义出发,主动废除中苏两国间以往的一切不平等协定,想不到斯大林不仅不是他希望的“谦谦君子”,而且有时表现得就像是中国人眼中那种斤斤计较的“小人”特别是围绕着苏方非要在中国的东北和新疆要两块“势力范围”,坚持苏联技术援助必须采取合办合营公司的形式,苏联的股份必须占到51%,苏联有权利用中长路运兵等明显地不平等的要求,毛泽东事后明白过来,更是极其不满。

  在1950年代中国与苏联的交往中充满了相互不信任的例子。在中国方面,最多的批评就是俄国人对中国人态度傲慢并颇多戒备,事事向中国方面保密毛泽东在1960年代多次说他对一件事不理解,说我们和苏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俄国人卖给我们设备时常要留一手,一些关键性的技术就是不告诉我们?还在1954年,毛泽东其实就向刚刚上台的赫鲁晓夫抱怨过,说在中苏合营的公司中,苏联方面不仅在技术上对中国严密封锁,在人员使用上对中国技术人员加以排斥,就是在公司的利润问题上也总是搞小动作,让中国方面大吃其亏。赫鲁晓夫确实也承认苏方的这种行为有些过分,很快将有关合营的协定废止了事。

  但类似的事件是禁绝不了的,因为中苏两国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利益需要和文化背景。不要说当年苏联对所谓“兄弟国家”的政策要首先为自己考虑,而且大多数苏共领导人还把独立色彩甚浓的中国看成是一种威胁,至少也是一匹无法驾驭的野马因此,像赫鲁晓夫那样不顾苏联自身能力地提供援助的情况毕竟是不可能长久的,大多数苏共领导人主张对中国“留一手”是难免的。然而毛泽东对这种情况却颇难理解。当1958年的“联合舰队”问题之所以会被提到主权问题的高度上来,引起毛泽东那么大的火气,就典型地反映出双方认识上存在的这种差距。

  在毛泽东看来,核潜艇也好,原子弹也好,不过都是从地球上挖出一些东西把它变成某种物质的东西而已,只能算是“利”的范畴,而国家主权、意识形态却是属于更高层次的“义”的范畴。只要是基于“义”,苏联完全应该主动把自己的东西送给朋友。可惜,苏联却总是恃强凌弱,不仅对自己的东西待价而沽,还总是对人家的家务事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他之所以认为苏联搞“老子党”,搞“大国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看不惯俄国人重利轻义,总是企图指挥兄弟党和兄弟国家,甚至占这些兄弟国家的便宜。毛泽东对“联合舰队”问题的激烈反应,就是因为他痛恨苏联重“利”(潜艇)而忘“义”(中国的主权),不仅不能主动帮助中国发展核潜艇,而且还想要借机占中国的便宜。(未完待续)

  摘自《革命》,杨奎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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