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朝鲜战争中,毛泽东关于怎样停战最有利的盘算

1951年中国拒绝联合国停火议案的决策(上)



战火烧到了鸭绿江边



  1950年6月中国出兵朝鲜以后,印度、英国等联合国成员国就开始酝酿停火谈判问题,朝鲜战争历时三年半,其中两年半的时间是在停战谈判或边谈边打中度过的。所以,在朝鲜战争历史研究中,停战谈判同战争起源问题一样,也颇受国际学界的关注。


  印度政府的调停尝试与美国的反应

  1950年9月15日,麦克阿瑟(D.MacArthur)指挥美军在仁川登陆一举成功,从而改变了联合国军在朝鲜的被动局面。但是,美国决策者被轻而易举的胜利冲昏了头脑,随后便做出了一个重大的错误决策:越过“三八线”,占领整个朝鲜半岛,遭受了重大的军事失败,并开始全线撤退。其结果之一,便是国际舆论和联合国中呼吁停战的声音逐渐高涨起来。

  调停朝鲜冲突的最早尝试是英国和印度做出的,英国主要是与美国磋商,而印度则重点与中国联系。1950年7月13日,印度总理尼赫鲁便致函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和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希望冲突地方化,并通过安理会促成和平解决,为此应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苏联也返回安理会,以便同美国一起寻求终止朝鲜战争行动的基础。这一建议得到联合国秘书长赖伊(T.Lie)的赞扬,却遭到美苏的冷眼:斯大林要求安理会听取北朝鲜的意见,美国则拒绝考虑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尼赫鲁8月3日发表讲话,说他并不否认北朝鲜是侵略者,但当务之急是将冲突地方化,寻求停止战争的途径,并确保朝鲜人自己决定朝鲜的前途。他再次强调,不承认北京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是一个大错误。美国仁川登陆成功之后,印度再次展开调停活动。9月30日尼赫鲁发表声明说,在未寻求其他解决手段前,联合国军不应越过“三八线”,并再次呼吁联合国接纳中国以利于朝鲜问题的解决。10月16日尼赫鲁在记者招待会上解释了印度反对联合国10月7日通过的决议的理由。该决议支持联合国军越过“三八线”,并决定成立朝鲜统一和复兴委员会,代表联合国处理朝鲜问题。尼赫鲁说,北京有正当理由反对不与它磋商而解决朝鲜前途问题的任何企图,并指责联合国的决议是在扩大战争(决议通过的第二天,美国部队越过了“三八线”)。注1此后不久,中国军队出现在朝鲜已经成为路人皆知的事实,在战争升级的情况下,印度试图集合一批中立国再次展开调停工作。不过,现在呼吁的对象已经转向北京而不是华盛顿了。

  11月23日,在北京的印度大使潘尼迦(K.Panikkar)向中国外交部转达了英国的建议:举行和谈解决朝鲜问题。中国虽然没有明确拒绝,却提出要将台湾问题与朝鲜问题捆绑在一起。注2周恩来则在内部报告中把这个建议称之为美国通过英国发出的“政治试探和政治欺骗”。注3实际上,英国的建议并非为美国所鼓动。杜鲁门总统因战场上的失利正在气急败坏地威胁要使用原子弹,英国政府则为此忧心忡忡,艾德礼首相不得不宣布要亲自赶到华盛顿安抚美国人。注4在这种气氛下,联合国内外围绕停火问题的活动也骤然升温。12月1日印度驻联合国代表贝内加尔·劳(B.Rau)在纽约找中国特别代表伍修权,提出立即停火和设立非军事区的建议。12月2日,加拿大政府照会美国政府,指出美国政府要盟国在联合国通过决议谴责中国侵略是不明智的,只要存在可能性,那么与中共谈判解决问题的大门就必须敞开到最后一分钟。12月3日,尼赫鲁又要劳氏向联合国提议,在谈判设立非军事区和停火问题时,必须邀请中国参与商讨。印度驻美大使甚至向记者透露,尼赫鲁有意来华盛顿参加杜鲁门与艾德礼的会晤。注5

  美国人婉言谢绝了印度的要求,却认真为英美首脑会谈做了准备。由国务院起草而经参谋长联席会议修改和签署的美国政府立场备忘录提出:只要条件不是难以接受,在目前情况下设法停火在军事上是有利的;如果停火是在“三八线”的基础上,可以得到联合国的全面支持;但这样的停火安排不得附有危害联合国部队安全的条件,也不得以在其他问题上达成协议为条件,诸如台湾问题、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等;如果联合国军出于军事考虑而不得不撤出朝鲜,则联合国必须宣布中国为侵略国家,并运用一切可能的政治和经济措施制裁中国。注6 12月5日,联大指导委员会以10票对2票(苏联和捷克斯洛伐克)、1票(印度)弃权通过决议,要求联合国大会立即考虑中国干涉朝鲜的问题。第二天,联合国大会通过决定,在议程中增加了关于中国干涉朝鲜这一新项目,并将其提交政治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中的六国(古巴、厄瓜多尔、法国、挪威、英国和美国)提出一个经过修改的指责中国干涉朝鲜的决议案,寻求在联合国大会得到通过。苏联则有针对性地再次提出要求所有外国军队从朝鲜撤出的建议。注7在联合国两种意见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印度等十三个中立国家开始策划新的议案,其目的是阻止中国军队越过“三八线”,并通过调停结束战争。然而,毛泽东此时的想法已经发生了变化。


  毛泽东决定打过“三八线”再谈停火问题

  中国出兵的条件和目标,斯大林和毛泽东最初的设想都是以“三八线”为界限,就是在朝鲜北部打击美韩军队,并迫使美国接受调停,通过和谈解决朝鲜问题。

  然而,当战场形势变得越来越有利时,中国对停战和谈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第一次战役取得胜利后,毛泽东在11月13日发给斯大林的电报中特意加写了一句话:“据我的观察,朝鲜的战局,是可以转变的。”11月18日又电告彭德怀:“美英法对我毫无办法,悲观情绪笼罩各国,只要我军多打几个胜仗,歼灭几万敌军,整个国际局势就会改观。”注8斯大林以苏军战胜德军为例断言,在这次战争中,中国军队必将成为“完全现代化、装备精良、威力强大的军队”。注9 12月3日,即第二次战役取得初步胜利时,为解决中朝部队的统一指挥问题,毛泽东、周恩来在北京会见了金日成。注10在分析战场形势时,毛泽东说:“敌人有可能要求停战,我们认为必须承认撤出朝鲜,而首先撤至“三八线”以南,才能谈判停战,最好我们不但拿下平壤,而且拿下汉城,主要的是消灭敌人,首先是全歼伪军,对促进美国撤兵会更为有力量。美国如果承认撤兵,联合国有可能同意在中苏参加的条件下,主张全朝鲜在联合国监督下,选举自己的政府。”这个谈话第二天被电告志愿军前线指挥官。注11显然,毛泽东此时对结束战争方式的考虑仍然是以和平谈判为主,不过条件是美军主动撤回或被打回“三八线”。当然,首先是在战斗中大量消灭敌人,才能在有利的条件下促成停战谈判。

  因为斯大林一直很重视“三八线”的存在,所以,接受停战谈判的时间和条件,中国还要征求苏联的意见。12月4日,中国驻苏大使王稼祥询问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从政治角度看,中国军队在胜利地继续进攻的情况下,是否应该越过三八线?”葛罗米柯答复:“由于朝鲜局势出现了对美国人不利的转折,现在他们无法掩饰自己的失望。”鉴于这种形势,“提出‘趁热打铁’这句古老的谚语是十分恰当的”。注12 12月5日,伍修权在纽约拜会苏联驻联合国代表维辛斯基并告知,在与赖伊会见时,瑞典、英国和其他国家代表“企图弄清中国军队是否停留在三八线以及中国军队是否准备在其余外国军队撤离朝鲜的同时离开朝鲜”。注13接到伍修权等人的同样电报后,周恩来于12月7日凌晨回电,首先向他们明确指出“现时三八线的界限已不存在”,至于谈判内容,“正在考虑中,容后电告”。注14与此同时,周通过苏联驻华大使罗申发出特急电,向莫斯科通报:联合国秘书长及印度、英国、瑞典等国代表近来不断探询中国在朝鲜停止军事行动的条件,其意图在于“保持以三八线为界”。为了掌握主动,并在和谈问题上“表现出积极性”,中国政府打算通过伍修权向他们提出如下五个在朝鲜停止军事行动的条件:一、所有外国军队撤出朝鲜;二、美国军队撤出台湾海峡和台湾岛;三、朝鲜问题应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联合国并从联合国逐出蒋介石的代表;五、召集四大国外长会议准备对日和约。如果上述五项停止军事行动的条件被采纳,五大国即可派出自己的代表,以召开签订停战条件的会议。周恩来表示,中国政府在采取行动之前,想知道苏联政府的意见,并希望当日得到答复。注15

  当晚8时40分(莫斯科时间),葛罗米柯发出了斯大林的答复电:“我们完全同意您提出的在朝鲜停止军事行动的条件。我们认为,不满足这些条件,军事行动就不能停止。此外,我们认为,对这三个国家的代表不能过于坦诚和过早地摊开自己的底牌,他们其实是美国的探路人。我们考虑,在汉城尚未解放之前,还不是中国亮出自己全部底牌的时候。”斯大林建议,中国只需表明希望尽快结束战争的态度,同时要求联合国和美国首先提出停止军事行动的条件。注16周恩来收电后即刻告诉毛泽东:这个电报表明,斯大林的意见“与主席考虑相合,拖而不摊为上策”。注17于是,周恩来在12月8日电告伍修权和乔冠华,“关于谈判问题,你们仍应采取他急我不急的态度,不给他们以侦察的机会,不向他们过早摊牌”。在这种情况下,印度等十三国建议的遭遇是可想而知的。


  十三国停火建议与中国的最初回应

  12月7日下午,潘尼迦向中国副外长章汉夫转交了一份备忘录,内容是印度代表十三国提出的关于在朝鲜停战的建议。潘尼迦说:印度政府的基本建议是举行一个与朝鲜问题有直接关系的各大国参加的会议,中国当然为全权参加者。大国会议的先决条件是双方以“三八线”为界实行停战,然后进行商谈,讨论外国军队撤离朝鲜及建立独立统一朝鲜的问题,同时解决台湾的归属问题、美军撤出台湾的问题、中国在联合国及安理会的席位问题。印度政府希望中国政府能郑重考虑,宣布愿以谈判方式解决冲突并保证不越过“三八线”。鉴于章汉夫提到朝鲜人民军解放平壤的消息,潘尼迦说:“我个人对朝鲜军与中国志愿部队的力量并不怀疑,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必须由政治协商来解决,军事行动只能延迟问题的解决,即使能把美军赶出朝鲜,但日本离朝鲜很近,仍可从日本继续来轰炸。”因此,你们在军事上占有优势,这正是使朝鲜问题能在照顾朝鲜和其他邻国利益的情况下,获得和平解决的机会。章汉夫仍坚持:和谈的前提是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美国武装力量撤出台湾。潘尼迦则指出:撤兵确是一个办法,因为把军队打出朝鲜不能解决问题而反会加深危机,但这一目的只能通过谈判来达到。潘尼迦最后说:这一建议是所有非欧洲国家第一次联合起来提出的,不能被认为是支持美国的。这是一个对中国有利的举动,如果中国能宣布不越过“三八线”的话,则将获得这些国家的欢迎和道义上的支持。注18

  12月8日,印度参赞考尔要求再次会谈,以补充昨天潘尼迦的谈话。考尔坦率地指出:只要中国同意十三国建议,则美国支持的六国提案就不会通过。反之,除印度外,其他亚洲国家恐怕会因此而倒向美国。接待考尔的亚洲司副司长陈家康不客气地提出了几个质问:十三个提案国为什么不公开反对美帝侵略?为什么不发表宣言要求美国撤军?为什么在美军越过“三八线”时不发表宣言反对?考尔一一给予耐心解答,并坦诚地指出:在军事上占优势时进行谈判不但不表示中国的软弱,反而正是对中国有利的时机,希望周恩来早日接见潘尼迦大使,表明中国的态度,争取世界舆论的支持。注19

  直到12日与苏联商妥后周恩来才会见潘尼迦,周说:中国一向坚持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现在更希望朝鲜的军事行动能迅速停止。但是现在结束战争的关键在美国,我们急愿知道美国和联合国对停战条件的整个意见。至于“三八线”问题,早已为美国侵略军所破坏而不复存在了。第二天,周恩来将谈话情况电告伍、乔,并特意指出,关于“三八线”不复存在的说法,可以告诉劳氏。周还指示,如果问到对十三国提案的立场,答复是:停战不是骗局,是要真正能结束朝鲜战事。这样就必须要美国表明其对停战条件的意见。注20

  中美交战以后,美国决策层在是战还是和的问题,一直意见纷纭,犹豫不决。如前所述,12月4日美国曾设想在体面的条件下进行和谈。但在12月8日举行英美首脑最后一次会谈时,情况有了变化。在听取了前方的最新情况汇报后,杜鲁门舒了一口气,“他不认为我们将被逐出朝鲜”,形势并不像“会谈开始时那样暗淡”。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也认为,靠目前兵力和正常轮换,完全可以在朝鲜守住,现在“至少不必被迫进行谈判”了。注21同一天,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对印度代表说,美国并没有提出停火建议,也没有要任何人提出此项建议。不过,倘若有人提出,美国将予以考虑,只是不得附加任何政治条件。注22

  第二天,这个建议便出现了。12月9日,美国驻联合国副代表格罗斯(E.Gross)收到了由菲律宾递交的十三国建议,其主要内容包括:立即停火;中国和美国军队撤离朝鲜;美舰撤出台湾海峡;由联合国裁军委员会监督南、北朝鲜军队解除武装;由6个联合国成员国组成一支不超过5万人的部队留在朝鲜维持治安;海港、边境由联合国观察员进行视察,以保证上述条款的执行;实现停火后6个月由联合国朝鲜委员会主持选举;选举后3个月,联合国部队撤走。注23 11日,杜鲁门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讨论十三国建议。国防部长马歇尔指出了美国接受停火的两难困境:一旦停火就会停止所有空中侦察,并且可能会迫使美国海军撤退。如此,共产党方面就可以大大增加地面援助。但如果美国反对停火,又会被认为是在反对和平解决冲突。最后,会议确定接受停火的原则是不得使美军处于军事上的不利地位,不得附有政治条件,应在停火前谈妥停火的细节,由联合国监督停火。为了应付国会的指责,会议还决定将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注24

  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以52票赞同、5票(苏联及东欧国家)反对、1票(中华民国)弃权,通过了十三国提案,并建立起三人停火委员会(又译三人小组或停战委员会),由联大主席安迪让(N.Entezam,又译恩蒂泽姆)、印度代表劳和加拿大代表皮尔逊(L.Pearson)组成。十二国提案暂被搁置。随后,停火委员会开始工作,联大休会,直到停火委员会提出报告为止。注25

  12月14日下午,考尔向中国通报了联合国决议的情况。这位参赞说,第一个提案已经通过,第二个提案的内容是召开国际会议商谈停战地点、设立非军事区及关于朝鲜、台湾和远东的一般问题。这两个提案不但完全考虑了中国的意见,更超过了中国的要求。考尔说:“现在联合国大多数已通过十三国提案,中国如失去这一机会则美国可能利用舆论来指责中国不要停战。”注26同一天,周恩来致电伍、乔,对他们将在16日记者招待会上的发言稿提出修改意见,其重点在于揭露美国赞成在朝鲜“先停火再和谈”的阴谋诡计,并告知招待会后他们即可回国。注27显然,此时中国已决心拒绝十三国提案。

  12月15日下午,潘尼迦再次求见章汉夫,希望中国能够接受联合国通过的提案,并进一步解释印度等国的立场。章汉夫重申了中国的要求,潘尼迦表示,印度也希望先解决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然后解决朝鲜问题。关于外国军队撤出朝鲜问题,“其具体办法似需双方先行停战,然后具体布置撤兵程序”。章汉夫坚持:“美国不停止其侵略,不从朝鲜和台湾撤兵,则和平解决只是口上谈谈而已。”16日下午,周恩来电告伍、乔,要他们向劳氏和联大主席直接表明态度:先停战后商谈的做法,只能适合美英集团的要求,是虚伪的停战,中国绝不同意。注28

  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专论,批评联合国14日通过的决议是为美帝国主义侵略政策服务的,因为美国侵略军在惨败溃逃的情况下,正在争取喘息的机会,以便保存侵略的阵地,而联合国大会的建议正是符合美国侵略者的这个愿望的。注29 19日,三人委员会又给周恩来发出一封电报说,委员会正在推动召开十二国议案所提出的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国际会议,但要使会议开成,首先需要实现某种停火的安排。注30 20日,伍修权回国前在伦敦机场发表讲话:中国的提议“是一个真正停止战争的方案”,但安理会不予考虑。美国“别有用心地支持在朝鲜‘首先停火’的主张,企图借以欺骗全世界人民”,其目的“只是为了束缚朝鲜人民和中国人民志愿军部队的手足,让美国军队继续侵略和扩大战争”。注31 22日周恩来发表声明,全面批驳了联合国的议案,进一步阐明中国的立场,并号召亚非国家必须抛弃“三人委员会”及先停战后谈判的想法。注32毛泽东在修改这一声明时,在谈到中国关于和谈条件的地方特意加了两条:美军撤出台湾、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并说“朝鲜问题和亚洲重要问题的和平解决,离开这几点是不可能的”。注33听到这一消息,三人委员会陷入一片混乱,劳氏垂头丧气,一声不吭,皮尔逊则溜之大吉,索性回国了。注34(未完待续)

注释:

  注1 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第112-114页;彼得·卡尔沃科雷西编著:《国际事务概览(1949-1950)》,王希荣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第659-660、665-669页。

  注2 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09-01,第31-33页。

  注3 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05-106页。

  注4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50,Vol.7,Korea,Washington D.C.:GPO,1976,pp.1261-1262;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考验和希望的年代,1946-1953》,李石译,北京:三联书店,1974年,第472-474页。

  注5 FRUS,1950,Vol.7,pp.1340、1359.

  注6 FRUS,1950,Vol.7,pp.1348-1349、1371-1372。参见《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第477-478页。

  注7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22-323、329页;卡尔沃科雷西编著:《国际事务概览(1949-1950)》,第670-671页。

  注8 《毛文稿》第一册,第658、672页。

  注9 АПРФ,ф.3,оп.65,д.336,л.5。

  注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02-103页。

  注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上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388页。

  注12 АПРФ,ф.3,оп.65,д.515,л.35-37。

  注13 转引自编委会:《中国与苏联关系文献汇编(1949年10月-1951年12月)》,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第264-265页。

  注1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三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99-600页。

  注15 АПРФ,ф.3,оп.65,д.336,л.17-19。

  注16 АПРФ,ф.3,оп.65,д.336,л.20-21。

  注17 《周文稿》第三册,第606页。

  注18 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09-01,第34-37页;柴成文、赵勇田:《板门店谈判》,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第103页。

  注19 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09-01,第40-43页。

  注20 《周文稿》第三册,第635-636页。

  注21 FRUS,1950,Vol.7,p.1472.

  注22 FRUS,1950,Vol.7,p.1482.

  注23 FRUS,1950,Vol.7,pp.1500-1503。

  注24 FRUS,1950,Vol.7,pp.1520;《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第498-501页。

  注25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31页;《周文稿》第三册,第689页;《国际事务概览(1949-1950)》,第671页。

  注26 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09-01,第48-52页。

  注27 《周文稿》第三册,第642-643页。

  注28 《周文稿》第三册,第663-664页。

  注29 《人民日报》1950年12月17日第1版。

  注30 顾维钧:《顾维钧回忆录》第八分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90页。

  注31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第353-354页。

  注32 《周文稿》第三册,第684-689页。

  注33 《毛军事文稿》上卷,第417页。

  注34 《顾维钧回忆录》第八分册,第190页。

  沈志华,《炎黄春秋》杂志201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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