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明清时期医病关系趋向紧张

明清时期的医病纠纷探略(上)

  内容提要: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明清时期的医病关系已日趋紧张,病家对医者普遍不信任。为了免招怨怼,多数医家在行医过程中不得不尽量迎合病家的心意。这一时期发生的医病纠纷,多数在民间即已得到解决,进入官府形成医讼的案件并不多见。至于医病纠纷之所以沉寂的原因,除与该时期医病关系的特征联系密切外,还与时人的运命观念、缺乏必要的社会载体等传统质素休戚相关。对明清时期医病纠纷的梳理,不仅对重新审视这一时期的医病关系大有裨益,也为理解民国医讼案提供了诸多的历史参照。


  晚近以来,伴随着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医病关系史亦逐渐进入史家的视野。从现有研究来看,欧美、中国台湾学者的开拓之功不容抹杀。如英籍学者古克礼(Christopher Cullen)对明代医病关系的透视、中国台湾学者张哲嘉对光绪慈禧帝后医案的论析、祝平一对清代江南地区医病关系的探讨、蒋竹山对明代祁彪佳家族医病关系的揭示、雷祥麟对传统医病关系在民国时期转型的讨论等等,①都将相关研究推向了一定的高度。总体而言,目前有水准的研究多集中于明清时期,前近代医病关系的基本特征已清晰可见。

  由于医病关系史的开展仍处于开拓、摸索阶段,诸多领域尚有深入开掘的必要。其中,前近代的医病纠纷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从古克礼、祝平一等人的研究可知,明清时期的病家对医者普遍不信任,那么医家如何来因应这种新型的医病关系,以及一旦发生纠纷后又如何处理,我们依然不甚了了。此外,相对于民国时期医讼案的日甚一日,②明清时期的医讼却并不多见。对此,又当如何来理解?类此种种问题,学界仍无专文探讨。通过对明清时期医病纠纷的探析,不仅能够对前近代的医病关系予以新的考量,而且也为近代医讼案的大量发生提供诸多的历史参照。

  一、明清时期医病关系的紧张趋向

  明清时期的医病关系虽然总体上仍然未脱离其传统特色,但与前代相比却发生了很大变化。沈一贯在为明代医家徐春甫《古今医统》所做的序中,便曾将当时的医病关系作过精辟的对比与概括。

  古者人专师,师专法,师秘而不忍传,学者久而后可得。然且斋戒以将之,盟誓以信之,诚而听之,终而守之。其治人也,一意摄志,罔敢二三。故病者之听夫医,犹听神明,正反从逆,惟其所用,至割皮解肌浣肠刳骨不惜,医诚良而听之诚是也。今医师遍天下而不攻,学者亟求食而不能尽其术。病者疑信半而姑听命焉,而又以好全恶危之心待之。病非在皮肤,而效求于旦夕,旦不效旦更,夕不效夕更。而医不敢聚毒以尽其技,况敢言割皮解肌浣肠刳骨之难乎?故天下不尊医,而医亦不自尊。③

  从沈一贯的话中可知,至迟自明代中后期始,病人对医生的不信任以及医、病之间的疏离感就已很强烈。医病关系之所以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实与这一时期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直接相关。大体来看,伴随着医药学知识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的医生已渐趋成为一种开放的职业。特别是在文化程度较高的江南地区,只要能够读书识字、诵读汤头歌诀,即能悬壶于世、开局行医。在国家与社会缺乏有效的权威宰制下,导致行医者构成日益复杂。多数医家操持医业纯粹是为谋生,医术上没有任何保证,难免给医病关系的恶化带来影响。④

  衡量医病关系紧张与否的标准无疑有多种,医家形象的好坏显然是重要标准之一。在一个多数医家并不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的时代,医家的社会形象势必会大打折扣。明、清之世医家的社会形象已非常之差,痛斥乃至丑诋医者的文字比比皆是。比如,在《履园丛话》中,钱泳绘声绘色地记述了一个“狗医”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姓姜,浙江慈溪人,“颇知医理”。但每次出诊,必然带着一条狗。因为这条狗不仅“知内外科,而又兼妇人科”,曾几次三番在关键时刻纠正姜姓医者治疗上的过误之处。后来,“狗忽亡去,不知所之”。姜在连连慨叹“吾道其衰”后,不久辞世。在此,一位“颇通医理”的医家竟然比不上一条狗,钱氏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在故事的最后,钱氏更是直接指斥那些“舟舆出入,勒索请封,若有定价而卒无效验或致杀人者”真是“狗彘之不若”,⑤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多数的医家。检视明清时期的文集、笔记与小说,对医家进行类似于钱泳式的鞭挞故事多有载记。当然,上述故事的真实性或可待考,但其所反映时人对于行医者的观感当属实情。⑥

  对庸医单纯进行言语上的嘲讽与鞭挞,甚至丑化其社会形象,固然能泄一时之愤,但无法为病家带来实质的收益。特别是在病人遭遇疾患,延请医家来诊之时,如何判断对方能否胜任,显然需要一套较为“实际”的方式。一般来看,为了自身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多方试医、频频换医,是该时期的病家所普遍采用的方法。不过由于医药学知识的缺乏,难免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有鉴于此,一些名医也纷纷站出来献计献策,为病家择医指示津梁。明后期著名医家萧京就是较为突出的一个。

  在《轩岐救正论》中,萧京指出世间“医之明脉者,盖千百不一二数也”,因此若想鉴别医之高下,“唯有试之一法”。在“试医”的方法上,萧京主张病人在延请医者至家时,“切勿预言病症”,须先令医家“诊脉,察色,闻声”,再静听医家言说此病之阴阳虚实。一旦医家“言下十应二三,便称国手”,“吾方告以得病之由,起居顺逆,饮食喜恶,病期久近,备详勿讳”。医家开方时,病家也要注意,一定要问他所开之药主治何症、病期修短等等。这样做的目的便在于“看他学问浅深,见识高下,果属明良,信心任之无虞。设有不愈,非医之咎者。”⑦

  从以上所引述的内容来看,萧京的建议不可谓不善,但这样的建议恐怕只适应于士绅阶层中对医学有过一定修习之人;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难免就有些要求过高了。职此之故,明代医者裴一中提出了自己更为实用而简捷的方法,“择医疗病,不在临时,而在平时。能于平日知得深,信得确,则临病相延,不患不济事也。”⑧不过,从后世医家仍然在喋喋不休地呼吁病家宜审慎择医的情形来看,⑨似乎这些言论并没有对一般大众产生多大的影响。病家一旦生有疾患,病势危急时,还是有病乱投医。甚或医疗效果缓慢时,又频频换医,所谓“世之延医治病,往往求甚速效,更易医者,杂投方药而病转增剧,盖比比然矣”。⑩如此一来,不但对病人的康复大大有碍,还会对医生掣手掣脚,给病患的治疗带来负面影响。

  如若说病家的盲目择医、频繁换医尚不足说明医病关系的紧张,那么当病家在延请众多医家到场而诊疗意见不一时,病家的无助、惶惑乃至孤注一掷,则平添了一抹悲壮的色彩。每值此情形,一些病家百般无计,只得求助于鬼神,将生命托之于冥冥的上苍。有的病家侥幸选对药方得以痊愈。如明代医家孙一奎为王文川之子治伤食病,在服用草头药还是保和丸上,孙氏与其他医者产生异议,“议草头药者十九,而孙君独非之”。王文川不知所措,无奈之下遂“决于神”,“神允孙君,服果有效”。(11)有的病家则因选错方案,一药而毙。《续名医类案》中载有一名叫施幼升的人,以卖卜为业,“术颇灵验”。一日不慎患上时疫,遂多方延医。不料所请诸医意见不一,起初所延两医,“一曰阴症,一曰阳症”;再延一医,又指为“阴毒”;“又三医续之,皆曰阴症”。面对医家的众说纷纭,“妻乃惶惑”。最终,病者自言“何不卜之神明?”结果卜得“阴吉阳凶”,因议阴症的医者居多,乃服附子汤,“下咽如火,烦躁之极”。病者于是慨叹“吾已矣,药之误也”,“不逾时竟殒。”(12)一个以占卜为生的人,最后死在占卜之上,虽然颇有些讽刺意味,但读来还是让人不胜唏嘘。

  二、医者的规避责任

  即使在科学日趋昌明的当下,由于疾病的复杂性,医家在诊疗过程中仍不免有这样那样的过失,百分之百的治愈率仍然不能实现。在医疗技艺有限的传统社会,医家的治愈率更不待言。几乎成了神医代名词的医家扁鹊,面对病家誉美其有起死回生之能时,仍不免自谦“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西汉名医淳于意,在上奏汉文帝关于自己“诊病决生死,能全无失乎”的条陈时,仍有“时时失之”之慨。(13)名医尚且如此,一般医家也便可想而知。不过,有限的治愈率并未给这些医家的继续施诊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当时医家对此似也并无多少顾忌。其原由便在于彼时相对融洽的医病关系,用沈一贯的话说“病者之听夫医,犹听神明”。然而,时至明清,面对上述的那样一种复杂而敏感的医病关系,特别是在病家掌控主动权随时能够换掉医家的前提下,(14)无论是一般医者还是显赫一方的名医,显然都不得不认真对待,谨慎因应。

  为了获取病家的信任,同时也为了在危机时刻摆脱责任,大多数医家在诊疗过程中往往投病家之所好,极力迎合病家的心意。例如,乾隆年间,江南地区药补之风盛行,上至达官显贵,下至普通小民,一旦罹有疾患,往往闻“用参附则喜,用攻剂则惧”,乃至到“虽服参附而死,则委之于命”的地步。在这种盲目“尚补”的风习中,无论是何疾病,医家都要以一定的参附入药才能令病家满意。不然“用而不遵,在父为不慈,在子为不孝,在夫妇昆弟为忍心害理,并有亲戚朋友责罚痛骂”。如此一来,“医者全无一念,轻将人参立方”,“即使明知无益,姑以此塞责。”(15)

  相对于一般医者的模糊施治,敷衍塞责来说,对于有着一定的道德操守,以治病救人为职志,以拯危济困为使命的名医来说,事情就不这么简单了。身为一名名医,徐大椿敏锐地感觉到身处其间的困境。他指出,名医声价甚高,敦请不易。病家轻小之疾,一般不会轻易造访。一旦延请,则“其病必迁延日久,屡易医家,广试药石,一误再误,病情数变,已成坏症。”而名医也无回天之术,但由于负有盛名,往往被病家所望甚厚。如若病症断然必死,明示以不治之故,然后飘然而去,“犹可免责”;如果病者尚有生机一线,医家“若用轻剂以塞责,致病人万无生理,则于心不安”,若用重剂背水一战,万一不效,则“谤议蜂起,前人误治之责,尽归一人”。因此,他提出“名医不可为”。(16)

  基于同样心理,部分医家提醒同道应通权达变,善于自保。明代名医张景岳鉴于“人事之变莫可名状”,呼吁医家要“见机自保”。即使临诊时成竹在胸,“也须明哲毋招怨”。特别是“于缙绅之间,尤当加意”,“盖恐其不以为功而反以为罪,何从辩哉?”(17)清代医家俞廷举同样提示同道宜心存定见,知道进退,“凡医唯深信我者,方可任其责,否则朝陈暮李,早更夕改,彼既信我不专,我即引以自退,恐他人败事,咎归于我,悔之晚矣。”(18)为了避免招怨,多数名医明哲保身,久而久之,遂催生出了一种“时弊”,即“凡遇疾病危险,诸医会集,其中学术平常者,不过轻描淡写而已。识见高明者,若欲另立意见,惟恐招人嫉妒。万一不效,又虑损名,瞻前顾后,亦是大同小异了事。”(19)当然,也有时人呼吁医家不要顾及太多,以免形格势禁。如上文所言裴一中,在指责当世医者“皆重惜名誉”,从而多对病者投以“轻平之剂”以邀功避罪后,便主张“真心救世”的医家,“必慨然以死生为自任,当寒则寒,当热即热,当补即补,当攻即攻,不可逡巡畏缩而用不寒不热不补不攻,如谚云‘不治病不损命之药’。”(20)

  然而,揆诸明清之世,能有此担当的医家并不多。即使医家对深危之疾稳操胜券,下定决心予以医治,也需有很大魄力。比如,陆以湉曾言其里某乡农患病喘十余日,服药不效,乃登门求诊于张云寰。适张氏外出,其子铁葫亦通医理,且胆识过人,遂令乡农服小青龙汤。乡农面有难色,铁葫乃曰“服此药二剂,仍不得卧者,余甘任其咎。”乡农去,“家人讶其失言”。铁葫则胸有成竹,解释说:“彼喘而延至十余日不死,非实症不能,又何疑焉?”果然,数日后,“乡农复来,则病果廖矣。”(21)再如,清代医家王孟英,为张德祥之孙治腿疾。时群医毕集,但在是否用刀割治上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或决之立毙,或决之成废”。只有王孟英一人力主割治,但惑于群医之言,病家“一家数十口犹执不可”。王孟英只得指誓发愿,“若决之而毙,吾偿其命可也。众皆咂舌不敢言,遂决之。”结果,病人“三日后吃饭,四十日收功。”(22)

  与张铁葫、王孟英相比,部分医家虽成竹在胸,但因其在诊治过程中我行我素,并无顺从病家心意,即使治愈病人也并不会赢得病家的赞许。在明末清初医家喻昌的《寓意草》中,即载有很多的案例。如某病患患膈气,二十余日不曾进食。经诊,病人“尺脉已绝”,二便“自病起至今,从未一通。”同邑中有善决生死之医,推定病人必无生理。然而喻昌认为,病人病势虽然沉重,但尚不至死,决意缓缓施治。诊之月余,病人全无大便。病家心急,多次催促喻昌为之通便。喻昌并不以为然,仍然按照己意施诊。结果病人全家“咸以余为不情……但未至发声相詈耳。”后来病人康愈,但病家并不感谢喻昌,反而私下窃议“一便且不能通,曷贵于医耶?”对此,喻昌不得不慨叹,“余之投诚而行,以全人夫妻子母,而反以得谤也。岂有他哉,惟余得谤,当世之所谓医者,然后乃得名耳。”(23)其义愤、无奈之情,溢于言表。

  如果医家对治愈病人之疾并没有把握,仍然去努力救治,那结局会如何呢?清代名医吴瑭便是一个例子。据载,吴氏临症,“虽遇危疾,不避嫌怨”。(24)每当有被医家贻误或治坏的病人送去求诊时,吴氏多不肯辞,仍要多方救治,不过病人“往往一药而毙”。吴氏也便由此落得了个“颇有杀人之名”的坏名声。(25)(未完待续)

  注释:

  ①参见Christohper Cullen: "Patients and Healer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Evidence from the Jin Pingmei", (History of Science(31), 1993: 99-15)、Che-Chia Chang: "The Therapeutic Tug of War: The Imperial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e Era of Empress Dowager Cixi(1874-1908), " (Ph. 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1998)、祝平一:《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明、清的医疗市场、医学知识与医病关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68期,2010年6月)、蒋竹山:《晚明祁佳彪家族的日常生活史:以医病关系为中心的探讨》(载《都市文化研究》第2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81-212页)、雷祥麟:《负责任的医学与有信仰的病人:中西医论争与医病关系在民国时期的转变》(载李建民主编《生命与医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4-502页)。

  ②进入民国时期,特别是1930年代,医讼案开始大量涌现,时人每以“医病纠纷,极于今日”称述之。对此,张大庆在其近作《中国近代疾病社会史》中辟有专章讨论。参见氏著《中国近代疾病社会史》第七章,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88-229页。

  ③沈一贯:《序》,徐春甫著《古今医统》,上册,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

  ④相关研究参见梁其姿:《宋元明的地方医疗资源初探》(载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中华书局2001年版)、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疾病医疗社会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8-310页)、拙稿:《明清时期医德问题的社会史考察-以16-18世纪为中心》(《史林》2008年第3期),等等。

  ⑤钱泳:《履园丛话》卷21,《笔记小说大观》第25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版,第159页。

  ⑥关于时人对医家进行嘲讽与鞭挞的进一步论述,可参见拙稿:《明清时期医德问题的社会史考察-以16-18世纪为中心》,《史林》2008年第3期。

  ⑦萧京:《轩岐救正论》卷6,中医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541-544页。

  ⑧裴一中:《裴子言医》,沈洪瑞、梁秀清主编《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207页。

  ⑨譬如晚清医家徐延祚在《医粹精言》开篇便言病家“若不知择医,任医所措,以致轻者变重,重者立危”,因此他编辑是书,希望“病者得是书与医者周旋,一问答间,便知其贤否?而去取不误”。参见氏著:《医粹精言》卷1,《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第804页。

  ⑩陆以湉:《冷庐医话考注》,朱伟常考注,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66页。

  (11)孙一奎:《孙文垣医案》卷2,载伊广谦、李占永主编《明清十八家名医医案》,第86页。

  (12)魏之琇编《续名医类案》卷5,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年版,第137-138页。

  (13)据于赓哲对淳于意医案的统计,推算其治愈率为60%。参见氏著:《从古人求医心态看古代民间医人水平》,《学术研究》2005年第9期。

  (14)参见雷祥麟:《负责任的医生与有信仰的病人:中西医论争与医病关系在民国时期的转变》,第477页。

  (15)徐大椿:“医学源流论”,《徐灵胎医学全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

  (16)徐大椿:“名医不可为论”,《徐灵胎医学全书》,第156-157页。

  (17)张景岳:《景岳全书》,李志庸主编《张景岳医学全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版,第889页。

  (18)俞廷举:《金台医话》,《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第303页:

  (19)史典:《愿体医话良方》,《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第560页。

  (20)裴一中:《裴子言医》,《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第185页。

  (21)陆以湉:《冷庐医话》卷2,《近代中医珍本集》医话分册,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

  (22)王孟英:《归砚录》卷3,《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第699页。

  (23)喻昌:《寓意草》,伊广谦主编《明清十八家名医医案》,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7年版,第183页。

  (24)吴瑭:《温病条例》“序”,胡国臣主编《吴鞠通医学全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25)杨熙龄:《著园医话》,《近代中医珍本集》医话分册,第522页。


作者简介:马金生,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马金生,《史林》2012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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