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苏联的自我葬送之哀(下)


  列宁针对考茨基的这一命题,反驳说:“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就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9]列宁在反驳考茨基时,还反复斩钉截铁地断言:“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民主百万倍。”[10]列宁这样说的理由是:在苏维埃国家里,出版自由不再是假的,因为印刷所和纸张都从资产阶级手里夺过来了;宫殿、公馆、地主宅邸等成千上万座最好的建筑物,一下子从剥削者手里夺过来了,使群众的集会权利民主了百万倍;非地方性的苏维埃的间接选举使苏维埃代表大会易于举行,使整个机关开支小、灵活,群众享有推选本阶级的人,去管理、建设国家的自由。[11 ]

  列宁的反驳,没有举出任何法律性的根据,不仅显得有些武断,而且夸大得令人难以置信。苏维埃政权掌握了印刷所、纸张,就能保证人民群众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了吗?苏维埃政权夺得了宫殿、公馆、地主宅邸,就能保证人民群众有集会的自由了吗?至于,当苏联最高苏维埃也成了橡皮图章之后,非地方性的苏维埃间接选举,还能有什么意义呢,“百万倍”又从何说起呢?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实践早已反复证明:保障民主,保障公民能自由地行使选举权,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范围内的言论、出版、集会等民主权利,关键在于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健全相应的制度。问题正如考茨基所说:“需要把国家权力机关置于公众的批评之下,用公民的自由组织来制约国家权力,剥夺官僚机构的立法权,把官僚机构置于国会的监督之下。要制服国家政权的绝对权力。”[12 ]后来,苏联的历史事实表明,由于列宁根本没有考虑和制定“制服国家政权绝对权力”的制度,以致专制主义像揉了发酵粉似地膨胀起来。斯大林实行个人集权制,几乎是顺理成章的。后来苏联的历史证实,正是由于国家政权的权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以致苏联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也被随意剥夺。

  因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中,又把无产阶级专政归结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我认为,列宁这两篇对十月革命和苏维埃国家建设有指导性作用,并且影响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的著作,构成了列宁主义的核心。应当说,列宁的这两篇著作,列宁主义的这一核心内容,对斯大林模式的形成是有实质性影响的。

  列宁的优点是讲求实际,能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迅速改变和采取新的方针政策。由于列宁有这一突出优点,因而能使苏维埃国家实现从军事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历史性转变。但是,由于列宁过于讲求实际,以致在实现方针政策的根本性转变的同时,忽略了理论认识上的必要清理。斯大林模式从本源上说,就是某种程度上回归到军事共产主义。列宁这方面的问题,同样表现在1917年彼得格勒十月武装起义前夕,为了得到农民的支持,立即收起土地国有化的主张,接过社会革命党的土地社会化纲领,却没有从理论认识上作必要的清理。如果能从理论认识上作必要的清理的话,也许不会一年后就实行粮食征收制了;或者至少在几乎无偿地夺取农民粮食的时候,不至于把农民说成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吧!

  由于党和国家的权力过于集中,这个权力又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对此,列宁是有所觉察的,并产生忧虑了。

  1922年12月24日,列宁在口授《给代表大会的信》中说:“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13 ]对于这一关系苏联国家的命运,关系社会主义发展的大问题,怎么解决呢?经过11天的慎重考虑,1923年1月4日,列宁特意对1922年12月24日一信作补充,即:提出解决那个大问题的方案。列宁的方案是:“我建议同志们仔细想个办法把斯大林从这个职位上调开,任命另一个人担任这个职位,这个人在所有其他方面只要有一点强过斯大林同志,这就是较为耐心、较为谦恭、较有礼貌、较能关心同志,而较少任性等等。”[14 ]列宁的解决方案是换一个人,而不是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用制度法律来约束权力。列宁死后,苏共中央政治局(苏共名称的多次改变,不做说明)开过会,研究过列宁的意见,但是找不出符合列宁要求的、可以替换斯大林职位的人,所以只好让斯大林继续担任下去。其实,列宁对长期以来在他身边的亲密战友了解得非常透彻,知道找不出这样的人;列宁知道,这样的人只有他自己,可是他已不久于人世了。退一万步说,假设找到这样的人,但是“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之后,谁又能担保“掌握了无限权力的人”永远都不变呢?列宁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第一句话就说:“我很想建议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指拟将于1924年5月举行的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作者注)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作一系列的变动。”[15 ]因为列宁看到,新建立起来的苏维埃国家机关,在短短的几年内,已经变成臃肿不堪、官僚主义严重的机构。怎么变动呢?列宁的方案是:“首先我建议把中央委员人数增加到几十人甚至100人……其次,我想提请代表大会注意,在一定的条件下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决定以立法的性质。”[16 ]看!列宁想到的还是人员的更换、增减。应当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了:关于社会主义的苏维埃国家,列宁还是相信人治,不相信法治;列宁为苏联设定的是走人治的道路,而不是走法治的道路。

  不错,苏维埃俄国建立后,列宁是有一些关于向社会主义民主制过渡的设想。但是,由于列宁没有这方面的任何制度创新,他的向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过渡的设想,实际上只是某种人治性的政治虚构。

  再说说关于斯大林实行的领导职务终身制,追根溯源,也与列宁有一定的关系。十年前,我曾经写过题为《关于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的历史定位》的文章(载于《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其中谈及苏联的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与列宁是有一定关系的。这里,我想把这个问题说得更明朗一些。

  为了推翻俄国沙皇专制统治,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党初期,就致力于建立一个有严格组织纪律、集中统一,不同于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的俄国革命党。列宁不惜党的分裂,反复强调:“我们首要的最迫切的实际任务是要建立一个能使政治斗争具有力量、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的革命家组织。”[17 ]“给我们一个革命家组织,我们就能把俄国翻转过来!”[18 ]列宁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学说,把领导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决定性因素,归结于拥有杰出的领袖,即人数极少的职业革命家。革命就是由这人数极少的“职业革命家”, 依靠或者说通过有严格组织纪律、集中统一的党,领导、指挥群众,去推翻沙皇专制统治,创建社会主义新国家。这样,无论从理论上说,或者从革命事业的实际要求看,党的领袖,也即极少数“职业革命家”,怎么可以,又怎么可能实行任期制呢?十月革命的胜利,确实也是列宁建党学说和实践的胜利。

  问题在于十月革命胜利、苏维埃国家建立后,苏联共产党已成为国家的执政党了。苏联共产党履行国家执政党的行政职能,和先前只履行推翻沙皇专制统治的革命职能,已有了很大区别。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共产党要实现自身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角色转换。苏联共产党从革命党到国家执政党的角色转换,从观念到方针政策包括方方面面,不管怎样,任期制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可惜,列宁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表示,而实践上又开了另一种先例。

  1922年5月,列宁中风,12月又第二次中风,造成半身瘫痪,语言障碍,丧失了工作能力。医生严禁列宁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为的是能延续他那脆弱到了极点的生命。由于列宁自己的一再坚持,医生勉强同意每天给予5~10分钟的口授时间。列宁自知生命之火将会随时熄灭,为了党的巩固和苏维埃国家的未来,着重考虑了保持党的领导核心圈的团结,以及党的领导人的继承问题,并对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从列宁生命最后这段时间来看,应当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列宁的意识是完全清晰的;二、列宁主要是担忧党和国家的前途,考虑的都是关键性问题,对身边的这几个“职业革命家”,嘱咐得很具体、细致、深远。可是,列宁恰恰没有任何辞去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表示。那就是说,列宁是明确自己将终身任职的。或者说,列宁根本没有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应当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的意识。而这和列宁在夺取政权时期的建党、建国思想是一致的。

  我在十年前的那篇文章中说:“由此引发历史的联想,即:1797年3月,胜利地领导了北美殖民地独立战争、创建美利坚合众国的华盛顿总统,二任而退。华盛顿的榜样成为后来的美国宪法条文,因为1787年美国宪法只规定每任总统任期为四年,没有连任次数的限制。在美国历史上,除罗斯福因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特殊情况而四任总统之外,无一总统任期超过8年。1947年,美国第80届国会提案,将总统连任限定为两届,1951年获批准,成为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华盛顿和列宁是分别把各自的国家推向现代文明的历史巨人,由于时、空条件不同,他们虽然都是通过革命战争建立新政权的领导者,但是对国家最高权力移交的思考和方式却不同。这里,无意将列宁和华盛顿做历史的类比,而只是提出一种疑问,即:列宁是否也无意之间开了另一种先例。”[19 ]当然,列宁当政时期,苏维埃国家尚处于初创阶段,何况党的核心领导成员都正值盛年,国家政治生活的实践,还没有把任期制问题突出地提出来。但是不管怎么说,列宁在创建苏联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当共产党成为一党执政的国家的执政党之后,从观念到实践,根本就没有领导职务也要有任期制的考虑。可见,领导职务终身制并不完全是斯大林开创的,这是历史事实。

  至于“三制”的第三制,我以为与其称之为“指定接班人制”,不如称它为“选定接班人制”,更为符合历史事实一些。我之所以认为应当称之为选定接班人制,是因为列宁在对后事的考虑和安排中,重要的就是选择、挑选接班人。列宁以后的苏联历任最高领导人,即使像勃列日涅夫是通过类似宫廷政变的密谋方式上台,但也是被“选”中的。只是苏联接班人的那种“选”的方式,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堪称是“独特的风景线”:没有法定程序、范围、条件,即没有任何法律约束;接班人公开亮相前的绝对保密,“选”接班人的整个过程全是暗箱操作,“选”接班人充满神秘性。但是,无论怎么说,接班人是“选”出来的。这个“选”,包含有挑选、遴选、选择等含义,反正不是依法、民主选举的“选”,也不是指定的。这里,似乎已没有必要再列举种种历史事实,论证这种“选定接班人制”也不是斯大林首创的。

  学术界在分析斯大林模式形成的诸多因素时,往往会强调俄国专制主义传统的影响。俄国专制主义传统对斯大林模式的形成确实有影响,但是没有任何理由忽视列宁和列宁时期的苏联,与斯大林模式的形成也有其内在的关联性。我从事史学研究的目标定位比较低,追求的是:寻求历史的真实,写真实的历史。高放教授以自己的研究成果,既供资政,更供育人通鉴,这是我不敢企望的。我基本上也从事苏联历史研究,觉得上世纪30年代形成的斯大林模式,并不完全是与列宁和列宁时期的苏联相背离的产物。对斯大林模式的反思,不能脱离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的整体,自然也应包括对列宁以及列宁时期的反思。我读完《通鉴》,发现全书连2万余字的“记事说文”,也竟无一句提及列宁与列宁时期的苏联所应当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引以为鉴的东西,不免认为是《通鉴》的一大遗憾。不过,由于功力较浅,我的看法当然也是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2][3][4]高放.苏联兴亡通鉴——六十年跟踪研究评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3、29、13、156.

  [5]罗·叶夫泽罗夫、英·亚日鲍罗夫斯卡娅,汪秋珊译.罗莎·卢森堡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258.

  [6][13][14][15][16]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52、745、746、743、743.

  [7][8][12]卡尔·考茨基,叶至译.无产阶级专政.北京:三联书店,1963:3、4、14.

  [9][10][11]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4-595、606、606-607.

  [17][18]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6、406.

  [19]叶书宗.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的历史定位.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2(3).编辑 杜运泉

  叶书宗,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7期



1 則留言:

  1. 以屠杀抢掠侵占而获得的政权,必定是集权专制和独裁的。什么是“人的解放”?马,恩直到晚年才搞清楚:资本家也是人,剥削与否也只是个“度”的问题,完全可以用选票和立法来解决,并不须要大批大批的杀人。就算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底下的戏也得靠选票和立法来解决才合理。这便是第二国际,并且一直影响着现今的民主社会。列宁另立第三国际,就是为了要搞暴力独裁,实际上就是对马,恩晚年思想学说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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