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民国老报人笔下的“汉奸大审”


   上世纪20年代出生的人,按理说应该是地道的民国人。这一代民国人经受了时代的太多试炼。国民革命的破产分裂,然后是决定民族存亡的8年抗战,之后是国内战争的硝烟和国民政府的奔溃,几乎都在乱世。

  普通民众都有自己不灭的记忆,如果他还是一个以新闻记录历史的媒体人,那更是不可避免地会同很多历史现场不期而遇。身兼历史的记录者和书写者的两重身份,回忆的闸门一经开启,注定会涓涓不绝。龚选舞先生正是这样一个有过特殊角色的民国老报人。报人身份的特殊,在于别人都在忙着扮演自己的角色。而他们是唯一在历史发生的同时,甚至前期已开始冷静地寻找各种材料,几乎是一面重审一面迎接历史。

  由于这种特殊,包括在业界享盛名的战地记者在内,西方新闻记者有通过文字、影像等形式著史的传统,而且往往成为经典,可以当作一手材料来看。《第三帝国的兴亡》只不过选择的是严肃学术著作的路线,而像罗伯特·卡帕这样用影像记录历史的人,谁又能忽视他作品的史料价值呢?龚先生现在这本《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也可以归为这类作品。

  抗日惨胜后的山河

  时代在推动一代人走向前台之时,往往是不由分说的。1946年初夏,龚先生从当时避战内迁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政系毕业。如果说当初为了家庭经济状况,选择了招考严格、包分配、几乎全公费的政校,算是自主选择;那么此后没有循例去中央部会或各地省府做公务员,而是被分往南京《中央日报》做了一名“额外临时试用助理记者”,就是造化弄人了。

  抗战胜利复员不久,国内新闻业复苏,业内需要大量的外勤记者。也因着是央报的缘故,他以实习记者身份,居然被派往庐山牯岭,此后更是历经了国内一系列重大的新闻事件现场,成为历史的见证人,恐怕也是谁都无法预知的吧。央报的官方背景,虽然从新闻独立的角度来说时有尴尬,却往往可以见别人所未见,闻他人所不能闻。这是龚先生的历史机遇,他提供了一份历史的初稿。

  从龚先生的回忆来看,所谓“国府垮台前夕”这个范畴,或许正是要从他走上庐山这一年算起。当然,易劳逸所谓“毁灭的种子”其实早已埋下。但是1946年毕竟是个不同寻常的年份。这年随着“重庆客”还都南京,虽然“惨胜”遗下的是遍地的废墟,国内的气象还是转好,普通民众对国家前途开始有了些乐观。多年战争之后不闻枪炮,交通干线附近沿途尽是默然待遣的敌军残余,与军容颇盛的国军形成鲜明对比。有了太平日子总是好事。

  官方舆论中说,美国经济援助和日本战争赔偿的巨额外汇已被列入计划用来重建山河。抗战后期已然出现的通货膨胀,据龚先生回忆在这段期间也显得缓和。原因是国共和谈正在进行,时局稳定。外汇市场开放,央行放出大量外汇,中央信托局开始处理巨额敌伪财产,街边出现大量美军物资抛售。中国纺织公司也适时抛出大量纱布,因此这年春夏两季,金、钞、粮、棉市场虽有波动,但民众最关注的物价并无继续恶化迹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生活重新变得舒适。

  这一系列社会情况向好直接催生的,便是国府及其领袖本人的声望达到顶点。战后初期蒋介石巡视全国,到处都受到万人空巷的热烈欢迎,抗战领袖遂成民族英雄。战争胜利了,马歇尔来了,和平会紧跟着来吗?因为蒋本人避暑的习惯,这一时期的庐山自然为全国所关注。为满足这位“天字第一号读者”晨起读报的嗜好,于是有了“《中央日报》庐山版”,也有了龚先生和庐山的缘分。他在这里的小径上遇到过老蒋,采访过马歇尔的夫人。因为年轻,他甚至为了跑新闻拦过侍卫长俞济时的山轿。

  庐山版编辑所需编、采、排、印人员器材俱全,有专门的电台负责抄收新闻电文,可以说除了当日在央报本部读旧报、跑外勤,这短暂的编辑生涯或许是龚先生最初的职业训练。这时正是新闻自由之声响彻云霄的时代,战时的新闻检查制度取消了,报纸版面上开天窗的事不见了,美式新闻自由思想的东渐,国内党派力量慢慢壮大起来。国共和谈期间的新消息,任何一方不想公开的信息,记者们都可方便地从另外一方获得,国府不复能控制全部的新闻来源。龚先生说,那是新闻自由的黄金时期。

  乱象迭出的庭审现场

  龚先生入报社后,以为自己彻底从法学转行,谁知后来遇上了1946年“汉奸大审”,专门在立法、司法口跑新闻。1946年“汉奸大审”,主要是指审理战时汪伪政权中任职人员及嫌疑,抓捕主要集中在北平、南京两地,规模极大,落案者4000余人。这次“汉奸大审”,是近代中国罕有之事。虽然因为军统出手,抓捕方式缺乏法律支持,但是审理过程基本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政府的公信力经受了考验。

  当年国府曾先后出台《处理汉奸案件条例》11条和《惩治汉奸条例》16条,以为肃奸的法理依据。就汉奸嫌疑者性质不同,甄别后分送各地高等法院、军法机关和航空委员会审理或讯办,酌情对在押病故者进行处理。当时著名法学家章士钊等主张从速“设置特别法庭”专司其事。但国府却认为汉奸案件仍应依据处理和惩治汉奸案件两条例,交由法院审理,而“设置特别法院,有违法治精神,易滋物议”,不予采行。国府决心在已有法律框架下“正常化”审案的态度可见一斑。

  汪伪政权内高官及原“华北政务委员会”要员,当时集中在南京首都高等法院审理。文化界中龚先生主要提及的,只有周作人。对于周作人受审,有一帧当年的老照片给人极深印象。照片中知堂一袭浅色长衫,戴圆形眼镜,留着惯有的短发头型,神色祥和,嘴角有明显的笑意,旁有军警,正缓步上庭。不独照片难解,周作人附逆这个历史事实,历来为史家和知堂研究专家难解。

  龚先生说,一般汉奸之卖国投敌,在他们生命历程中都有轨迹可循,只有周作人这位素以冲淡闲适、飘然世外著名的高士,却是一个筋斗从天上仙境自落到人间地狱,为了什么?他的困惑符合一般人的思路。知堂这位了解日本,1927年就在《语丝》写杂文同“顺天时报”诱降国人的舆论斗法的文化大家,后来怎么会做了伪教育总署督办?龚先生自己给出的分析偏重于用性格来解释,认为周“自小寄养性格孤傲”、“文艺大家动摇多变”、“没有定性、随波逐流”。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日本文化的影响,以及抗战爆发后知堂以国家力量考量后自己的政治判断。今天这个题目仍然是民国知识人研究的一个不能回避的地方,可惜的是龚先生没有提供出更多的细节。

  全书中最使人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周佛海受审时,他的抗辩居然得到众多听审民众的支持。当时每当审判长向周某问话时,群众一无反应,而在周某以普通话慨言他的下海,原是为了留下来照顾深陷水深火热的百姓时,很多群众竟不禁为之鼓掌欢呼?!当时为了扩大审判的影响力,法庭还特别为审理这事实上的头号汪伪汉奸加装了音响设备,哪里想到当庭竟然有这样的事情。这种细节恐怕只有亲临现场的人才能知道。

  龚先生分析说,当时庭内庭外数以万计的听众也多是周某当年治下的百姓。表面上他们是来听审,内心里,许多人竟然是赶来替他捧场。说得更准确一点,他们是借为周某欢呼捧场之举,来表现对于胜利还都的重庆客的极端不满。历史不能假设,这种解释可备一说。历史的细节往往是这样,呈现出与常识相悖之处。

  周佛海收监之后,本以为自己早作打算,对日有所作为于军统,保全控制区移交于国军有功于国府,能得到宽赦。然因其情节初审法庭秉公执法,并未受外界干扰。后来CC系与陈布雷念及旧情,皆在蒋面前求情,而军统当日或确有某种承诺。以龚先生所回忆,“蒋主席”在汉奸大审初期签发的手令,原则上已将审奸之事完全授权法曹一直没有干预。

  在不得不考虑周佛海的情况后,看得出这位当日国家领袖仍习惯于在体制内运作。他曾托人转消息给首都高院院长赵琛,表明自己的态度。赵当时便将其顶回,说周某叛国情节之重,远在群奸之上,无论是在法言法,或者为整饬民族风纪气节,都不能不判以唯一死刑。蒋原以为即便如此,最高法院仍可酌情改判较轻之刑,不料最高法院刑庭诸公,一样不肯屈法轻判。蒋虽不得已亲函居正、谢冠生,明示欲轻判之意,但法曹依然未允遵办,最后,蒋只能自行负责,发出减刑总统令。周案当时轰动全国,案情复杂,经过曲折,法曹可以同国家最高元首对抗至此。

  龚先生这本回忆录,让人们见识了民国老报人的文笔和风度,因为这些晚年写作的文字,使人感觉几乎是完整保留了先生早年为新闻业撰稿的风格。无论从叙事、眼界还是背景资料的跟进,都显示出民国报业系统内职业训练当日所能达到的水准。


雪堂,法治周末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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