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是怎样提出来的


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方针研究(上)


  “攘外必先安内”,是民国史上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话题。论者常将其视作妥协投降的代名词而大加非议,但对其具体内容往往又语焉不详。其实,“攘外必先安内”从提出到成型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具体内容也因时代不同历经转换,远非几句简单的定性概括所能包涵。近年,史学界开始更认真地审视这一问题(1),提出了一些较为符合历史事实的见解,但总体看,对这一方针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及针对性、复杂性等的研究仍嫌不足。本文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试在这些方面再作努力。


  一 “攘外必先安内”的提出

  研究“攘外必先安内”,对其本身语义首先应有一个清晰了解。单纯从语意来分析,“攘外必先安内”的基点是强调先安内,将安内摆到首要位置,以安内为攘外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未否定攘外的必要性,将攘外悬为政策的基本目标。汪精卫在回答人们对该口号的责难时,曾振振有辞地从语意上辩解:“攘外是目的,不是手段。若以为必攘外,然后可以安内,那无异以攘外为安内的手段了。”(2)也就是说,先安内的判断,是和攘外的目标相联系的,要攘外必须先安内,攘外是目的,安内是基础。

  当然,单纯的语意分析不能包容复杂的历史内容,“攘外必先安内”的语意提供了一种基本判断,但是,这种判断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及不同的背景下,其所发生的影响、作用可能截然不同;强调的重心不一样,其性质也会大异其趣。“攘外必先安内”历史和现实的发展线索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攘外必先安内”,并不是蒋介石的发明,在中国历史上其源有自。当内外交困,面临重大统治危机时,历代统治者为应付危机、维护统治,常常以安内为中心,“安内”“攘外”并举。南宋朱熹在农民起义和金兵入侵的双重压力下,就提出过先“安内”后“攘外”的方案;清王朝在内外交迫时,也以“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为方针。两者间,虽然背景、重心、内涵不尽相同,但巩固自身,再求对外的思路则是一致的。事实上,从统治者本身利益看,安内是维护统治的基本企求,是永恒的、必然的;而遇到强大外敌入侵并危及其自身统治时,攘外也势在必行。

  从历史的事实看,起码就统治者的判断言,“攘外必先安内”是建筑在外敌尚不对其统治构成致命威胁基础上的,只有这样,才会有先安内的时间,也才有可能以安内为攘外的准备。在存在选择可能的背景下,他们谈论攘外安内,或以安内为攘外之基础,或以攘外为安内之号召。而从一般意义理解,巩固自身,安定内部,是抵抗外侮的必要条件,往往更具迫切性。在多数情况下,他们通常会选择先安内,后攘外,形成所谓“内乱不已,外敌不宁”、“团结内部,一致对外”的基本思路。而在外敌压迫尚不急迫,国内政治又需借重民族精神时,他们也有可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作出以攘外为安内之号召的选择。

  蒋介石对“攘外必先安内”的使用,就前后经历了两种不同背景。他最初提出“攘外必先安内”,基本是属于后一种情况。1929年,蒋对全国形式上的统一刚刚完成,当时,内有地方势力环伺于侧,中共武装崛起四方;外有不平等条约的重重枷锁及日本等列强虎视耽耽,1929年下半年,中苏又在中东路问题上发生争端。内外交困之下,蒋开始屡屡以“反帝”、取消不平等条约为辞,将攘外和安内问题并提。7月,他数次发表讲演指出:“不平等条约已成为全国惟一之敌视,我们奋斗以求达到,固非难事,惟有一最大前提,即应永久拥护国民政府,俾有中心力量。”(1)“吾人前半期革命,对象为军阀,后半期为帝国主义,军阀恶贯满盈,吾人只须以破坏工作,表示民众力量,即可打倒,但对抗帝国主义,非培养真实力量努力建设秩序,并示人以集中统一之实际不可。”(2)这些话,针对不平等条约及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以“集中统一”、“建设秩序”为抵抗外侮的“最大前提”,和历史上的“安内攘外”主张若相契合。

  10月,冯玉祥部在西北称兵,同时,中苏关于中东路的争端愈趋紧张。“安内攘外”如何进行,成为时人关注焦点。10月13日,鲁省军政首领陈调元、石友三等联衔致电南京国民党中央,提出:“吾国兵燹频仍,民生凋敝,近复边患日亟,共祸嚣张,凡属军人,宜如何猛省,凛煎豆燃箕之戒,策攘外安内之谋。”(3)这一电文,虽以拥护国民党中央姿态出之,但实际很尖锐地提出,在内外交煎时,国民政府应如何于“攘外”、“安内”间作出抉择。

  此时,蒋介石虽口头上将安内与攘外并举,但内心对攘外并无决心和成算,或者说,对外部压力的估计并不严重,判断外敌尚不对其构成致命威胁。中东路事件甫一发生,他就指示张学良:“即使其来挑衅,则我军应照集中于预定之防御线暂取守势,万不可在边境与之对抗。”(4)事态恶化后又强调:“对暴俄之扰乱边境,不必以强力抵御,用彼进则我退,彼退则我进之法,以应之。而速用全力最速时期以解决西北是为要着。”(5)所谓“西北”,即指冯部西北军的反蒋。显然,蒋介石将“安内”放在首要位置。

  和致张电主张解决西北几乎同时,10月底,蒋介石连续发出“攘外必先安内”的呼吁。26日,蒋发表讨冯文章指出:“此次讨逆之意义,非特安内,实为攘外,盖内奸一日不除,外侮未有一日能免者也。”(6)28日,又通电全国强调:“冯逆玉祥所部宋哲元、石敬亭等,当暴俄入寇之时,竟敢悍然作乱于西北,自古未有国贼在内不先去之,而能外御其侮者。中正谨于本日赴汉督师,安内攘外,皆系于今日之役。在中正奉辞伐罪,誓翦奸凶,尤望我国人并力一心,同仇敌忾,扫除建设之障碍,造成永久之和平,虽有狡焉思逞之强邻,我亦不难于撙俎之间,以制胜于万里外也。”(1)这是蒋氏第一次提出先安内、后攘外的口号。(2)

  当时蒋介石所说的“攘外安内”,和人们更熟悉的30年代其大力强调时的内涵不尽相同。此时,安内对象包括共产党,但主要是针对反蒋的地方实力派;攘外则包括所有以不平等态度对华的国家,最主要的又指苏俄和日本。攘外安内,安内是绝对的中心,并以武力为基本诉求。与安内相比,攘外还只是虚晃一枪。对蒋而言,外部压力既还没有迫切到威胁其生存的程度,应付内部反对派又确须打出对外的旗帜,因此,攘外的宣传意义远大于实际作为。这时其“攘外必先安内”口号和历史上以攘外为安内之号召的做法更为接近。

  蒋介石再次提出“攘外必先安内”是在1931年夏,当时,国内、国际形势再趋紧张。由于蒋介石不断加强对中共武装力量的进攻,国共内战愈趋激烈;看押胡汉民引发的宁粤之争也愈演愈烈,大有再起武力冲突之势;再加上当年长江流域爆发百年一遇的大洪水,千万灾民流离失所,政府焦头烂额。同时,日本对东北的压迫日甚一日,万宝山事件和中村事件接连发生。蒋介石自称当时“天灾人祸,怵目痛心”,“外侮纷来,内乱频乘”。(3)局面岌芨乎又有失控之势。

  严峻的内外危机又一次使蒋介石想到“攘外必先安内”。7月23日,他通电全国强调:“赤匪军阀叛徒,与帝国主义者联合进攻,生死存亡,间不容发之秋,自应以卧薪尝胆之精神,作安内攘外之奋斗。”(4)认为:“此次若无粤中叛变,则朝鲜惨案,必无由而生,法权收回问题,亦早已解决,不平等条约,取消自无疑义。故不先消灭赤匪,恢复民族之元气,则不能御侮,不先削平逆粤,完成国家之统一,则不能攘外。”(5)这时之安内,主要已是对中共而言,反对派武装退居其次;攘外则针对日本、苏俄及对华有不平等条约和各种侵略行为的国家,主要又针对日本。安内攘外,安内仍是核心所在。

  总体而言,九一八事变前,在中国尚未遭受大举侵略的背景下,“攘外必先安内”并不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其实际意义和影响均较有限。攘外基本限于口号宣传,尚未真正落到实处。蒋介石重提“攘外必先安内”后一个多月,日本即乘中国“内部仍纷争不已,对满洲问题恐难作出强烈反应”(6)之机,发动九一八事变,这对蒋介石武力安内政策不啻是一大讽刺。当然,也应看到,在民族危机还不十分迫切背景下,蒋介石提出攘外,以日本的潜在威胁和不平等条约为对象,虽然宣传意义远大于实际作为,但还是表现出了一定的顺应民族独立、维护民族主权要求的倾向。这种倾向,既是他借以应付时局的一种手段,也是其民族主义倾向的具体体现。


  二 “攘外”:抵抗与妥协

  九一八事变后,东三省沦陷,外敌压迫空前严重。面对骤然迫切的攘外任务,蒋介石依然坚持并更加强调7月间重提的“攘外必先安内”方针。1931年11月的国民党四全大会期间,蒋再三表白要抵御外侮,“先要国家统一,力量集中”(1)。同月30日又指出:“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能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故今日之对外,无论用军事方式解决,或用外交方式解决,皆非先求国内之统一。”(2)在举国抗日气氛高涨,当政者或奔走呼号、声言抵抗,或犹豫迁延、噤口不言时,这一表态反映了他“攘外必先安内”的强烈信念。淞沪停战协定签订后,他更全力经营其所认为的安内首务——“剿共”军事,并逐步将“攘外必先安内”作为当时应付内外变局的主要方针。1932年6月,蒋主持召开赣、鄂、豫、皖、闽五省剿共会议,贯彻“攘外必先安内”。12月,在全国内政会议上,再次强调:“‘攘外必先安内’是古来立国的一个信条,如果内部不能安定,不但不能抵御外侮,而且是诱致外侮之媒”,强调 “攘外一定要先安内”。(3)“攘外必先安内”成为政府的重要政策。

  随着形势的变化,“攘外必先安内”已经具有了不同的意义。“九一八”前,将攘外悬为未来的目标还颇能引起人们的同情与期盼,而“九一八”后,攘外的迫切要求则使人们难以接受先安内的判断。在领土主权遭受野蛮侵略,民族面临生存危机背景下,坚持强调安内,和民众期盼政府维护领土主权、民族尊严的愿望确实相距太远,对民众心理的打击是相当沉重的。当时有人提出:“我们要救中国,首先要统一,要统一中国,就需要认真对日宣战。”(4)强调:“因对外无策,遂益使内部涣散。”(5)认为面对日军的狂暴侵略,只有领导全民奋起抵抗,才能团结统一,充分培养、发挥中国的内部力量。这种攘外方能安内、攘外恰是安内有效媒介的主张,和“攘外必先安内”针锋相对。

  全民奋起、立即与日本全面作战的主张,对“攘外必先安内”是一个直接的挑战,与普遍的民族情绪更为接近,显然更能获得人们的同情。对这一普遍的民族情绪,蒋介石自然不会毫无了解。1929年他最初提出“攘外必先安内”,以攘外为安内之号召时,事实上和这一思路也正有异曲同工之处。然而,当日本占据中国大片国土,民族危机更显迫切时,他对立即奋起攘外却缺乏信心,而将现实的政策重心集中到安内上。做出这一选择,他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是认为中日间的未来战争形势极为严峻,是关系到民族存亡的一战。强调中国由于久经战乱,国力困乏,军事上也毫无准备,尚不具备抵御日军大规模进攻的能力,在国内没有安定统一时来谋攘外,将使自身“处于腹背受敌内外夹攻的境地”,“在战略上理论上说,都是居于必败之地”。(6)因此,大规模的攘外有待国力的充实和内部的安定。这是“攘外必先安内”的最基本思路,几乎是历史上所有“攘外必先安内”论者必然要提到的话题,虽不完全是无的放矢,值得注意的新鲜内容并不多。

  由此引申,蒋的第二点理由是强调大规模的攘外须待最后关头的来临。从九一八事变开始,他对攘外就有所谓最后关头的说明。1931年9月,蒋谈到:“如至国际条约信义一律无效,和平绝望,到忍耐无可忍耐,且不应忍耐之最后地步,则中央已有最后之决心与最后之准备。”(7)1932年底,他又在日记中写道:“非至最后关头,乃确有把握可以得到相当价值,且必可保存党国之时,则不作无益之牺牲。”(8)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蒋介石对日本的侵华野心有较明确的意识和较清醒的判断,认为“彼之处心积虑,乃企图亡我整个之中华民族。”(1)作为最高统治者,他知道,和日本侵略者最后摊牌终究无法避免。

  然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基点毕竟还是立足于先安内。蒋虽屡屡以“最后关头”为辞,表明并渲泄对日本侵略的强烈愤怒和抵抗情绪,但是根据他的说法:“以我陆海空军之备之不能咄嗟充实,必至沿海各地及长江流域,在三日内悉为敌人所蹂躏,全国政治、军事、交通、金融脉络悉断,虽欲屈服而不可得。”(2)抵抗毕竟是为了生存,既然抵抗尚不足以求生存,现实的道路便只能是妥协。抵抗的未来目标和妥协的现实道路在这里悄悄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最后关头”既是他在日本压迫威胁其整个生存时,将不惜牺牲、全力一战真实想法的体现;又是他退避锋芒、忍耐求和,藉以拖延摊牌时间的策略。(未完待续)

  黄道炫,《抗日战争研究》2000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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