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

民国北平老师的高薪生活


  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政治、经济、军事中心也随之南移,无工业和其他支柱产业的北平(今北京),文教遂成为最重要的命脉产业。30年代前期的北平市面,主要靠一些大中学校维持繁荣。1931年,北平有26所高校,几乎占全国的一半。中等学校,1938年有88所;初等学校,1935年有246所。北平有两个国立研究院——北平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的一部,有全国最大的图书馆,古建筑、文物、文献、资料、书籍的丰富,成为学术研究最便利之处,其他的专门文化机关也很多。每年南京政府汇款给北平文教经费400余万,加上清华、燕京、协和等特殊财源——如外国官方、民间捐赠的教育经费,比如德国宗教团体圣言公会每年给辅仁大学22万美元资助,另外还有校友、社会人士捐助,学生学费等,加上其他学校机关,每年约1000万。大中小学生以10万人计,每人以每年消费100元计,两下相合,则北平市因教育而流通的金额,总数在2000万元以上,此可谓北平的生命线。

  民国时期的北平老师备受社会尊重,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文教事业是北平的命脉,更重要的是,他们并非仅仅是“精神贵族”,其工资收入很高,日子过得颇为滋润。

  在北京大学校门前,停放着胡适校长500元买来的高头大汽车以及新旧不一的黄包车,走下隐士式的周作人,口含旱烟袋;脸喝得红红的数学家冯祖苟;外貌极像德国人的李四光先生,西装革履,风度翩翩……

  民国前期无恶性通货膨胀,物价低,钱的购买力很强。据杨东平在《城市季风:北京和上海的文化精神》(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中所言,在那时,1元现大洋折合铜元230大枚,而一斤五花猪肉仅要30大枚,也即1元钱可以买7.6斤五花肉,现在每斤五花肉一般是人民币15元,也即当时的1元现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110元。

  当时公务员,一等科员月薪为100元(约今人民币1.1万元),而一般公私中学老师月薪约一百几十元(约今人民币1.3万元),高初中都教的教员和国语(语文)、英语、数学教员,月薪则在200元(约今人民币2.2万元)以上,小学教师30—70元(约今人民币3300—7700元),小学校长约100元(约今人民币1.1万元)。

  清华、北大等国立大学的“部聘教授”(国家教育部聘任的教授),月薪高达500元(约今人民币5.5万元),一般是400元(约今人民币4.4万元)。鲁迅在厦门大学任教,月薪400元,后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南京大学每月送干薪300元(约今人民币3.3万元)。由高校自己聘用的教授,月薪300元(约今人民币3.3万元)以上(私立大学因经费不足,情况各异)。

  所以,北平的教授,多有包车、厨师和几个保姆,社交应酬很多,就是一般大学老师,也几乎天天有饭局,即使在家里,也天天摆圆桌开饭,大宴宾客,高朋满座。名教授更是不在话下,比如鲁迅和周作人兄弟,就经常在家里请同事、朋友聚餐。

  由于那时候北平的著名学者为数有限,各大学争相聘请,因此一人常兼几个大学,而且都是拿全薪,月薪有的达1500元(约今人民币17万元)左右。他们生活盈余,多用于买房子,不但自用,而且出租。如英千里从英国回国后,先是在辅仁大学做教授,后又接受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邀请,为两校学生教授英国文学。同时打三份工的英千里最多时一个月能拿到1000块大洋(约今人民币11万元)。英若识到现在还记得有一次父亲领了薪水,“把大洋往桌子上一堆,让我们小孩儿趴在桌子上抓着玩儿。”英千里在京郊买了别墅,每年夏天,一家人就坐着马车从城里到温泉别墅度假。后来,他又买了一辆福特牌轿车。

  而当时北平的生活标准和物价水平是:保姆月薪约3—6元(约今人民币330—660元);厨师8—12元(约今人民币880—1320元);拉黄包车的车夫16—20元(约今人民币1760—2200元)。4口之家,每月12元(约今人民币1320万元)伙食费,足可以维持小康水平。

  北京的房价低廉。1919年,为了全家团聚,鲁迅和周作人花了3675元(约今人民币40万元)买下八道湾11号一座“三进的大院子”。兄弟决裂后,1924年,鲁迅花不到1000元(约今人民币11万)买下阜成门内西三条的一套四合院。鲁迅在北平的收入,包括教育部月薪300元(约今人民币3.3万)及稿费、讲课费。这样看来,八道湾房产约需鲁迅一年的工资,而西三条四合院只值两三个月的工资。也许有些人会说,鲁迅收入较高,难以看成通常情形。1927年北平小学教员月薪是38-50元(约今人民币4180—5500元),年薪大约是500元(约今人民币5.5万),买西三条四合院那样的房子,两年工资就行了。而小学教员的生活,在当时被认为“素称寒苦”,只能算是最普通的工薪阶层。

  房租也不贵。1923年8月,周氏兄弟失和,鲁迅搬出八道湾,在砖塔胡同租住了三间房,月租8元(约今人民币880元)。1927年北平小学教员每户住房平均4间,房租平均6元(约今人民币660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据1952年北京各省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当时会馆房屋每间月租通常是十几斤米,比较高的云南、陕西两省会馆的月租21斤米,这个租金大致就是当时的房租市场水平。

  现在北京一套50平米的小房子就要120多万,而高校老师的年薪最多6万左右,不吃不喝,也至少要20年才可以买一套。

赖晨,《档案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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