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事件中暴力行为再反思(上)
【内容提要】以火烧赵家楼、暴打章宗祥为最重要情节的“五四”事件,是一个暴力事件。至今,“五四”事件中的暴力行为仍没有得到应有的分析,政治诉求的合理性完全遮蔽了暴力行为的残忍性与犯罪特征。本文希望通过回顾“五四”事件中的暴力情节,分析不同人对暴力行动的辩护,回归一个基本常识:虽然暴力事件发生在爱国运动之中,但暴力事件与爱国运动是不同的;再崇高的目标也不能成为人身侵犯的理由;在社会常态下,纵火与伤人必须受到惩罚,否则公共生活必然陷入野蛮状态。
一、引言
从打着严重人格侮辱的横幅进行游行(确切地说,在“五四”游行的众多横幅中都存在着侮辱人格的横幅),到真正的纵火伤人,历史学家所说的“狭义”的“五四”运动或“五四”事件,除了是通过示威表达政治主张的请愿事件外,还是一个其中存在着暴力行为(明显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的事件。“五四”至今九十多年以来,这个事件中的暴力行为仍没有得到应有的分析,暴力行为与政治行为常被混为一谈,政治事件的合理性与光环完全遮蔽了暴力行为的残忍性与犯罪特征。本文希望回归一个常识:虽然暴力事件发生在爱国运动之中,但二者毕竟不同;再高尚的动机与再崇高的目标也不能作为侵犯具体人的借口或理由;只要不是在战争状态,纵火与伤人就必须受到惩罚,否则人们的公共生活必然陷入野蛮状态;当人们以各种各样至善的名义对一个被称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人(分析到最后,这些形容词仅仅表示人们对他们的不赞同而已)进行袭击的时候,社会文明不可能得到提升,而只会触及人这一群体存在的底线,而且这种袭击本身也会使人性的至善显得毫无价值。
“五四”事件中存在着严重的暴力行为,实施暴力袭击的人应该承担责任,但这个事件中的暴力行为却遭到完全的回避与彻底的遗忘。这个伴随着暴力行为的事件,于是变成纯粹的爱国事件,并被称为现代中国最著名的爱国事件;它在历史上如此具有重要性,并被视为揭开了中国历史的崭新时代。在极短的时间内,被袭击者变成了死有余辜的人,而实施袭击的人,先是成为受害者(加害者当然是北洋政府),然后他们的袭击行为成为替天行道或人民直接行动、实施社会制裁的表现。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是否有必要从一个可以还原为个人暴力行为的角度,对“五四”事件进行重新描述?“事过境迁,火烧赵家楼成了名扬四海的壮举”,{1}究竟是什么样的策略导致人们对这一事件的认识发生逆转,并直至今日都以“爱国行为”来定义这一事件?{2}这些对暴力行为的合理化辩护,表现出什么样的政治观念,体现了什么样的行动逻辑?显然,把“五四”的英雄们作为“坏人”进行谴责是不对的,也是不应该的;这样一种对历史研究的标新也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只有在充分承认并继承了“五四”运动的遗产,在正反两个方面深深受益于“五四”的前提下,才能对它进行批评或反思。《匡互生传》的作者赵海洲、赵文健称,巴金最敬重的一个人便是火烧赵家楼的英雄匡互生,“赵家楼内点燃一把火,导致革命运动之火燎原神州,从而演变成一场反叛中国旧思想、旧文化的熊熊大火”。{3}“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史的开端,然而,后世的历史学家也许会发现,以放火伤人的行为作为某一历史阶段的开始,这其中肯定预示着某种令人不安的东西。
二、放火伤人
认为“五四”事件中包含着值得再检讨的暴力行为,并不是说整个事件以纵火伤人为目的。虽然在前一天的准备活动中,有一些人密谋对曹汝霖等实施暴力,{4}但向美英大使馆递交呼吁书的和平游行方案占据了主导。因此,“五四”游行的目的是到东交民巷的使馆区向美英使馆送交请愿书,而不是到曹汝霖的住所殴打曹汝霖等人。如果1919年5月4日这一天不是星期天,美国大使不是去香山旅游而是在使馆友好接待抗议者,抗议者如果在受到礼遇后返回各自学校,历史也许会重写。{5}但正是东交民巷受阻两个小时后,一部分学生才临时决议找曹汝霖算账进而出现暴力行为;也正是随后的暴力行为,而不是游行的诉求和游行本身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既然在于分析事件中的暴力行为,因此无意对游行的整个过程进行详细叙述,而只想借助时人和当事人的报道与回忆,突出其中的暴力情节。{6}
(一)游行的横幅
游行队伍打着许多标语、横幅,其中一些内容表现权利的伸张,另一些则是情绪的表达,有些则带有明显的人身攻击成分。据《每周评论》的报道:
人人手里拿着一个或两个白旗,旗上写着些“诛卖国贼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还我青岛”,“头可断青岛不可失”,“国民应当判决卖国贼的命运”,“日本人之孝子贤孙四大金刚三上将”,“取消二十一款”,“誓死不承认军事协定”等等。……到两点钟整队出中华门前面,两面很大的国旗当中夹着一付挽对,上面是“卖国求荣,早知曹瞒(遗种)碑无字;倾心媚外,不期章惇(余孽)死有头。”旁边写“北京学界泪挽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遗臭千古”。队伍先到使馆区,……使馆都派馆员接见,并表示同感。但巡捕房不让行,因为三使馆的公使都因礼拜天而不在。学生们在美使馆前连呼“大美国万岁!威大总统万岁!大中华民国万岁!世界永久和平万岁!”{7}
(二)火烧赵家楼与暴打章宗祥
使馆区受阻后,学生临时改变线路,来到离使馆区不远的曹宅,随后便发生了火烧赵家楼等事件。不过事件的具体细节,时人的报道和当事人的回忆仍然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关于谁放的火,现在答案是清楚的了。匡互生、周予同、俞劲在以后的回忆录中都认为自己参与了放火,尤以匡互生作用最大。一开始的记载与报道没有说清,可能一是为学生回避责任,因为在常识的判断下,放火伤人毕竟是暴力行为;二是可能写报道的人不在现场。后来,当事人通过回忆重建当时的场景并逐渐发现放火者,从回避到承认,再到将其认定为创举、革命行为这个过程本身,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1919年5月11日的《每周评论》这样报道这一事件:
到了曹家门口,大家齐呼“卖国贼呀”!曹宅的周围有二百多个巡警站着不动。后来大家用旗杆捣下房上的瓦,巡警、宪兵、游缉队等就躲在一旁去了。有几位同学不管危险,从天窗上跳进去,后来把门敲翻,大家一齐进去,打东西,找曹汝霖,一面打,一面哭,巡警也有哭了的。捉到曹汝霖的爹、小儿子、小老婆苏佩秋,还有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都没有打,放了出去。只捉曹汝霖不到。……大家把章宗祥捉到,打个晕倒血流,头盖上露骨。先是一进曹家就有火起——据说是曹家人放的,到这时候,火势已大,不能再停,一齐出去。警察总监吴炳湘等也就带兵赶到。曹看打人的人已去,才从老妈子的屋里出来,大喝吴氏疏忽,还说:“你快快把这些不知道曹总长利害的混帐学生全给我捉去。”{8}
当事人匡互生在《五四运动纪实》中承认自己放了火,他也许可以算作暴力行为最重要的责任人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从思想根源和组织发展角度对“五四”进行了叙述和解释,对以后的“五四”叙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新书报的出版、政治的形势以及“革命暗示的残留”,是他所说的“五四运动的起因”。关于第三点,他说:“当时在北京读书的学生,大多数是清末年和民国初年的中小学的学生。凡清末年一切革命烈士所有的侠烈行为和伟大事迹,这时候的中小学生都留下了一种很深的印象。”{9}1919年前后,北京各校小团体纷纷建立与串联,这些团体原计划1919年5月7日游行示威,5月3日巴黎和会消息传到国内,他们召开会议,除了表达对卖国贼的仇恨以外,决定将游行提前至4日。对此,匡互生曾回忆:
决意为反抗强权,反抗人类的蟊贼而牺牲的激昂慷慨的态度,我只觉得有同往牺牲的快乐,绝无丝毫恐惧和苟且偷生的念头。(公理正义竟足以使人的思想和情感超出生死问题之外至于如此!我于是才感悟到以势凌人,以死畏人的资本家军阀的权威和权势终属有限之至;理想的社会,真正的自由,实在有以血泪换得来的可能。){10}
匡互生这样记载殴打章宗祥的细节:
因为他们到处找不出那确实被大家证明在内开会未曾逃出的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只得烧了他们借以从容商量作恶的巢穴,以泄一时的忿怒。可是当曹宅西院火光初现的时候以前,在曹汝霖的小老婆和父亲被大家交给在内的警察带出的时候以后,忽然在东院房间里走出一个身着西装像日本人的人,被一个同学赶上前去用一根旗杆劈头一击,那人就倒身在地佯作身死,于是动手打他的人就往后走去,而一时“曹汝霖已经被大家打死了”的喊声就传遍了内外,胆怯的学生就乘机回校避祸去了。但是一些热烈的学生们却争先恐后的去看那被打死的人,以证实当时的传言是假是真;哪里知道那佯作身死的人己乘机逃到外面一间皮蛋店里去躲藏好了,后来却被另一批搜寻曹章的人在一间皮蛋店里面的一间黑屋的床上又把曾经被打装死的人搜寻出来,大家就拉住他两只脚从那间黑暗屋里倒着拖到皮蛋店的门口,同声地问他是什么人,他总是绝对地不作声,大家耐不过,就各用那手中所持长不满尺的小旗杆向着他的面孔上乱打横敲,而那些手中没有武器的学生就只得权借皮蛋作武器向被打的人的头上打中了几十百把个皮蛋,于是死不作声的被打的头上只见满面的鲜血和那塞满了耳目口鼻的皮蛋汁了。{11}
周予同在《五四回忆片断》中这样回忆:
当时曹家的朱红大门关闭着,门口只站有一个带有武装的警察。房子的围墙相当高,个人无法爬进,有许多同学在愤怒之下只得将写有标语的旗帜从隔墙抛进去。但是扰攘了许多时候,这卖国贼住宅的朱红大门终于打开了,于是群众一哄而入!……从群众涌入大门以后,一幕革命斗争的热烈场面展开了。首先有人去寻曹、陆、章三个卖国贼,因为当时传说他们三人正在曹家开会。冲进上房卧室,没有看见人影,打开台子的抽屉,也没有什么重要文件;于是带有火柴、火油的同学们便将卧室的帐子拉下一部分,加上纸头的文件,放起火来了。这一举动没有得到所有在场同学的赞同。{12}
后来,周予同对这个回忆又做了补充:
把曹宅大门右侧一个小窗的木门,一拳打开,很困难地、也极危险地爬进曹宅。接着又有四五个准备牺牲的同学爬进去。宅内几十个全身武装的警察,已被外面的呼声鼓掌声所震骇,看见匡互生跳进去,自动取下刺刀,退出装好的子弹,让继续跳进去的五同学把大门打开。群众蜂拥而入……我们找不到几个卖国贼,便要烧他们阴谋作恶的巢穴。于是匡互生便取出火柴,同我一起将卧室的帐子拉下一部分,加上纸头、信件,便放起火来了。这一举动,被担任游行大会主席的北大学生段锡明发觉,跑来阻止我们说:“我负不了责任!”匡互生毅然回答:“谁要你负责任!你也确实负不了责任。”{13}
后来的历史学家这样评论火烧赵家楼的行为:
倘若不是这一把超出理性的无名之火,军警无法理直气壮地抓人,学生以及市民的抗议也不会如火如荼地展开。那样,五四运动将是另一种结局。
在这个意义上,北大、法政等校学生的讲究“文明”与“理性”,反倒不及匡互生们不计一切后果的反抗来得痛快淋漓,而且效果显著。{14}
关于章宗祥被殴,当时他的病历记载如下:
病名:头部挫创,全身各部打伤兼脑震荡。
现症:在头部颅顶部创伤一处,长约五厘米,深达骨膜,又有不整齐三处及小挫伤三处,在头部有横斜小裂伤二处及皮下出血肿瘤二个,又在左右耳翼有大小二处之破裂创伤,其他左右肩胛部、脊部、胸部、腹部、腰部及上下肢有大如手掌以至小如铜元之伤共二十一处,精神朦胧,应答不明,时发哼声,呼吸细微,稍切迫,脉稍频,数虽尚调整,然微弱也。胸、腹腔脏器不见变动,周身尚无骨折症状。豫后综观前记症状,现今伤势颇重,于近日非见其脑症状之经过如何,不能判定将来也。诊断如上。
北京日华同仁医院外科主任主治医医学士 平山远{15}(未完待续)
注释:
{1}陈平原、夏晓虹(编):《触摸历史:五四人物与现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0页。
{2}一开始,当权者和学生几乎都认为放火伤人是犯法行为,后来,社会舆论站在学生这边,把这种行为定义为爱国行为,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逆转。
{3}赵海洲、赵文健:《巴金记得匡互生》,载《人民日报》2002年2月26日。
{4}俞劲:《对火烧赵家楼的一点回忆》,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续),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89 ~ 91页。
{5}同注{1},第12页。
{6}对“五四”事件详细而权威的叙述,仍然是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周子平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彭明:《五四运动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关于事件的完整的材料汇编,包括时人的报道与当事人在不同年代的回忆,可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上、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上、下、续)。
{7} 《一周中北京的公民大活动》,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上),第506页。今天,我们再来阅读《每周评论》的报道,不得不为两种极端相反的语气感到奇怪,一个是中国文化中对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最恶毒的诅咒与侮辱——向活着的人送挽联;一个是中国文化最美好的祝福——称其万岁。
{8}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上),第506页。
{9}匡互生:《五四运动纪实》。转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上),第491页。
{10}同上,第493 ~ 494页。
{11}同上,第495页。
{12}周予同:《五四回忆片断》,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上),第266 ~ 267页。
{13}周予同:《火烧赵家楼》,载《复旦学报》1979年第3期,第26页。关于段赐明与匡互生的对话,也可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上),第496页。关于匡互生“回避”首功,其女儿匡达人和匡介人于1983年4月在《“要老老实实做人”》一文中说:“我们看,他所以不谈,主要不是出于谦逊,而是出于他认为不过是他的本分,是对社会应尽的一份责任,所以不值得一提,也只有这样才心安。”可参见《硬汉匡互生:一把火点燃五四运动》,载《潇湘晨报》2006年9月10日。
{14}同注{4},第43页。
{15}沙敏:《再现五四:馆藏档案还原火烧赵家楼事件细节》,载《北京青年报》2009年4月13日。
作者:胡传胜,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学海》编辑部
《开放时代》201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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