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对造反派的误指与妖化(上)

  保守派红卫兵的斗争矛头主要是向下,造反派红卫兵的斗争矛头主要是向上,亲历过这段历史的人有目共睹,难以混淆。然而,伴随“文革”结束后官方清算运动的深入和民间反思活动的兴起,一种历史“失忆症”逐渐在人们中间蔓延,其突出特点是:抹杀“文革”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界线,无视“阶级斗争”模式与“路线斗争”模式的差异,混淆两种红卫兵的身份。这些人既包括“文革”的受害者,也包括“文革”的参与者。


  一、失忆与误指

  何蜀提到“不少并不可笑的笑话”:比如在一部写中共“一大”代表李达的传记中,作者写到时为武汉大学校长的李达于1966年6月遭到迫害时說:一群臂戴红袖章的造反派冲进李达家中对他进行抄家、批斗云云。实际上,李达当时是被中共中南局和中共湖北省委打成武汉大学“三家村”头子的。当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黑帮”阶段,不仅造反派尚未出现,就连“造反”一词也还未在政治生活中使用,更不可能有什么“红袖章”。

  笔者在生活中也遇到不少这类令人想哭的“笑话”。

  一位朋友的母亲,解放前加入中共地下党,“文革”前任本地区某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四清”运动中被定为“漏划地主”而撤职。1980年代某一天她对笔者谈起“文革”中的事,愤恨地说造反派把自己整惨了。笔者知道她的情况,便故意询问她挨整的时间和具体的运动,她说是1966年6月“四清运动”,但强调当时“文革”已经开始,正与“四清”交叉进行。笔者告诉她:当时还没有造反派,就算整她的不是“四清”而是“文革”,具体整她的人也不会是造反派而只能是官方工作组。笔者还指出1968年该校造反组织曾替她鸣冤翻案的历史事实。她默认并若有所失。

  上山下乡三十周年某农场知青聚会,如今已是市政府某局领导的宋君偶尔谈到其父1966年9月被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示众之事,脱口而出:造反派太坏了。事实上其父是因“地主成分”而被官办红卫兵抄家并揪斗的。当笔者指出这一真相,他承认并解释为:这些年说顺口了。

  某学院教授华××,曾是笔者上大学时现代文学课的主讲老师,时任学校中文系党总支书记。1990年代某日偶遇,不知怎么涉及到“文革”话题。他说曾经遭受造反派迫害。笔者知道他戴过“右派”帽子,便指出将他打成“右派”的是1957年“反右”运动,那时不可能有造反派。他急着解释:打成“右派”后仍然留校工作,是1966年6月19日“文革”时造反派将自己开除公职赶下农村的。笔者说在这个城市,1966年6月不仅没有造反红卫兵,就连官办红卫兵都还没有产生,将他扫出校门的只能是官方工作组。他默然,随之流露出像丢失了手中拐杖一样难受的表情。

  这类张冠李戴式的“笑话”,笔者从各种身份的人口中听得太多。如果说他们都不是社会名流,其误记不足为凭,那么下一则故事的可信度就很强了。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毛志成,常以随笔散文仗义直言点评时弊,据说在散文界相当知名,曾有“南余北毛”之称。对于“文革”中的受害亲历,他也会误记吗?

  在《文学自由谈》2000年第6期的一篇文章中,毛志成记述了自己在某城镇中学任教并于“文革”中被揪出来批斗的一个滑稽场面。其中一段文字这样写道:

  记得某次批斗我的地点是四层楼上的一个大厅。正在“左派”师生们进行吼叫式发言,发誓“为了革命刀山敢上、火海敢闯”时,发生了轻微的地震,电灯晃动。刚刚有人喊了声“地震”,上千位“革命师生”都作鼠窜状,你推我搡地涌下了楼。使我得以小歇,坐下来美美地吸一支烟。半个小时之后,地震平息。“造反派”们又陆续回来,继续喊些“誓死捍卫毛主席”之类的话。

  这个场景的确滑稽。可惜毛先生在记述这些加害人的身份时,同样患了不少文化人的通病:张冠李戴。

  从所记场景不难推断:既然被揪斗的是一位恃才傲物的普通教师,加害人又是“上千位”之多的“左派”师生,时间必是“文革”之初,运动所处阶段必是学校权力机构和工作组发动红色师生揪斗“黑五类”师生之际。即便此时该校已有红卫兵组织,也一定是官办红卫兵而非“造反派”,因为这个时期造反红卫兵还没有出现。就算这所中学情况非常特殊,造反派提前产生,他们也不可能立即拥有“上千位”之众,更不可能在如此人多势众之时不去揪斗当权者,而热衷于批判一名普通教师。然而毛先生硬说当年批斗自己的上千位师生是“造反派”!

  可能是笔误,可能是误记,可能是人云亦云式的误言。只是不知毛先生们是否想过:在记述“文革”中的个人经历时,文人们通过公共媒介所传播的这类随意性失误,会不会误导众多知情者的历史记忆和不知情者的是非判断?

  尤其有趣的是,这类误记、误言竟会瘟疫一般传到海外完全自由的公共话语空间。

  澳洲学者杨小凯曾在一篇文章中用两个活证人的故事,说明1967年夏季湖南道县发生的大屠杀是武装部和保守派对造反派和“黑五类”的灭绝性残害。没想到文章在美国《中国之春》发表时,这段文字的标题竟然被误印为“造反派在道县杀人”。

  流亡海外的著名作家郑义写了一篇关于1968年广西大屠杀的文章--《广西吃人狂潮真相》,却对这场人吃人惨剧是保守派“联指”在军区支持下武力围剿造反派“四二二”时野蛮施为的事实全然回避,致使“广西造反派吃人”的谬言传遍海外。1993年1月6日美国华人报纸《世界日报》还在头版刊登了一条骇人听闻的消息:“文革造反派教人如何食人肉”。

  国内自由派文人自不待言:何清涟和余杰在“广西人吃人事件”上发表了不少引人深思的议论,却不指明究竟是谁吃谁。萧功秦在相信“广西造反派吃人”的前提下,更对为“文革”造反派辩护的人提出警告:“要防止走到另一极端,把造反派美化。如果造反派都那么好,那么极左思潮社会载体何在?文革极左思潮对社会的‘破坏性改造’使命由谁来承载?读一读《广西吃人风潮》这种极端的触目惊心的个案,想一想那些被异化了的造反派,不至于把对造反派的公正批评都说成是‘妖魔化’。”

  令人吃惊的,除了普通人的误记和作家的误言,还有学者清醒的误断。

  徐友渔是一位严肃的学者,他对“文革”的学理性研究掀开了国内“文革学”的第一页。然而在其“文革”研究文章中涉及两种红卫兵时的个别误断,却不能不令人遗憾。

  令人遗憾之处在于:他分明深刻分析了保守派红卫兵和造反派红卫兵完全不同的等级构成、等级境遇、等级心态,又客观记述了两者截然相反的心理动机和矛头指向,却在涉及北京“老红卫兵”前期行为而产生认定疑难时,硬要将其称为“学生中最早的造反者”,并在对红卫兵青春期行为进行纵横比较时,将保守派红卫兵与造反派红卫兵视为一体,判定他们都“和德国法西斯的青年纳粹运动十分相似”。

  这些说法在原有语境中的语义,自然与它们被人们单独领会时不尽相同。但它们被单独领会时具有的误指含义,却有必要给予澄清。

  什么叫造反?《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词义解释有两项:发动叛乱或者采取反抗行动。民间最通俗也最准确的理解是:以下犯上或犯上作乱。

  在《水浒》故事中,高衙内等“八旗子弟”的行径算造反吗?非也,只是对生存于其淫威之下可归为“反动学术权威”行列的林冲们的构陷与迫害。即使宋江杀惜、李逵斩鬼、武松屠嫂、杨志宰牛,都称不上造反,尽管对象是恶人,但不处高位,杀他们只算义愤除恶。

  造反必须是矛头向上:皇帝或者官僚。皇帝骂大臣“造反”,官长骂下属“造反”,家长骂孩子“造反”,其本意都是一样:以下犯上,弱者反抗强者。

  只有造反派红卫兵的行为才符合造反本义。

  纵观保守派红卫兵的所作所为,难道批斗教师、学生中的“黑五类”子女也称得上造反?难道揪斗被官方定为“反动学术权威”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和早被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也用得着造反?难道横扫早就成了专政对象的“地、富、反、坏、右”,也需要造反?不,这明明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公然迫害。它不是以下犯上,而是以强凌弱。

  “法西斯”之说用来形容保守派红卫兵的恶行,倒是比较贴切。因为法西斯之所指,除了手段残忍,还包括武装到牙齿的强者对手无寸铁的弱者任意施行残害。比如德国军队屠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犹太人,日本军队屠杀南京城的中国老百姓。倘若换成两军对垒互相厮杀,那就属于通常所说的战争行为而非法西斯暴行了。保守派红卫兵的行为确实带有很浓的法西斯色彩。

  单凭武斗这一事实,就将造反派红卫兵归入法西斯之列,似难成立。且不论造反派与保守派之间、造反派两大派之间政治观点和派别利益的对立,如何可能导致武力冲突,也不说同样分成对立两派的支左军队在武力冲突中所起的作用,仅就双方武斗的特征来看,也不符合法西斯的含义。因为它是两军对垒式的行动,而非一方全副武装,另一方手无寸铁。称之为造反派与保守派或造反派两派之间的武力内战,无疑更准确。

  这不等于说造反派的武斗应该肯定。造反派武斗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动乱,远比保守派红卫兵的暴行造成的后果严重百倍,理所当然应该彻底否定。这里只是从学理层面说明:武斗属于造反派内部或造反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内战,而非造反派对其它社会弱势群体的法西斯暴行。

  读徐友渔研究造反派红卫兵和保守派红卫兵的文章,开阔的视野、翔实的史料、平实的文笔、清晰的论述和独立的见解,使人一睹为快。然而,当再次细读,感觉就变了--总觉得什么地方还不到位。原因何在呢?细细想去,问题不难发现。

  一方面,通过他对中国十七年政治弊端的分析,对“文革”初期毛泽东、刘少奇不同做法的对比,对造反派红卫兵等级构成和造反动机的描述,对保守派红卫兵的剖析和谴责,你会和作者一样,对这些被主流话语否定的造反者表示理解和同情。

  另一方面,当他将造反派红卫兵的行为与保守派红卫兵的反人道、反文化暴行统称为“造反”,不加区别地全部装入一个理应否定的“文革”大口袋中与“青年纳粹运动”相提并论,你又会倾向于作者对造反者的否定。

  这究竟是读者的误读呢,还是作者的矛盾?

  显然是作者的矛盾。矛盾主要发生在感性与理念之间。作者的亲历以及所掌握的大量事实,使其在客观陈述时,不能不流露出对造反派红卫兵的理解和同情。但在对整个事件作价值评判时,作者又不能不遵从自己所信奉并在当下知识界占主流地位的自由主义理念,将两类红卫兵一并装入“文革”这个抽象概念之中加以否定。

  要是不把造反派等同于“文革”而作为否定的前提,凭着作者对造反派红卫兵的实际了解和客观描述,是很难对其断然否定的。事实上,作者对他们的否定,也是借助于保守派红卫兵的恶行才勉强告成。

  徐友渔力图客观反映历史细部真实的个别论断,只是其“文革”研究主体的小小枝蔓,想不到会成为很多文人笔下任意混同两类红卫兵的理论依据。

  海外学者侯一谦自称要使造反派这个概念“在使用中得到更为公认且明确的意义”,但他的第一个定义就违背了自己的许诺。他认为:“最早被称为造反派的”,是北京一些中学1966年5~6月组织起来的红卫兵。这样的结论甚至不如“文革”中人们的常识,哪里称得上学理“尝试”!

  西方学者在分析红卫兵运动时,由于习惯于先用无区别的“红卫兵”这个称呼来进行泛指,然后才略微言及两种红卫兵阶级成分构成的不同,所以对1968年8月相关事件责任人的认定,也难以避免因这种泛指而产生的误指。美国布鲁金斯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哈里o哈廷在《危机中的中国》一文中,就有这样的失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看到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制定的《十六条》提出了群众参与运动的组织形式--文化革命委员会,但没有提及红卫兵,就认为许多单位的文化革命委员会由高级干部的子女统治着,易于在党的机构控制之下,而红卫兵则更易于被文革小组所操纵来对高级领导人进行批评。使人觉得这两种组织似乎处于某种对立状态。二是在论述“1966年底”以前“红卫兵运动并未达到毛泽东的期望目标”时,认为这是由于红卫兵的行动主要限于“破四旧,立四新”及其包括的折磨和虐待教师与学校领导、打击和残害被专政人群、洗劫和破坏文化载体、侵犯和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使人感到,这些丑行、恶行、暴行的责任人是包括造反派红卫兵在内的整个红卫兵。这当然过于笼统。

  首先,高级干部子女组成的红卫兵组织在《十六条》公布前就出现了,这些高级干部子女此后普遍成为新成立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核心,而使两种群众组织结为了一体,二者的性质并无多少差异。与文化革命委员会对立的,只是学校里的造反派红卫兵。怎么能以后者来泛指整个红卫兵?

  其次,“破四旧”和“红色恐怖”行为是1966年8~9月,高级干部子女为首的保守派红卫兵实施的。而且这些行动并非如作者所说“很少有官方的支持”,而是都得到了官方的大力支持。全国各地大学和中学的造反派红卫兵,基本上没有参与这类行动。怎么能以前者来泛指整个红卫兵?

  学人的误断不像常人的误记可以随风飘散,而是铁板钉钉入木三分,易成定论。因此,以讹传讹不宜继续下去。

  如果说文人学者与普通百姓之间有什么区别,那也仅在于:普通百姓是为了世俗的需要而篡改历史,文人学者却是为了观念的需要而牺牲事实。这个区别划出了道义上的优劣。但他们又共同遮蔽了历史的真相。(未完待续)

  共识网-《领导者》总第46期(2012年6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明鏡新聞 - 歷史

明鏡雜誌 - 歷史

明鏡博客 - 歷史

明鏡出版 - 歷史/傳記

明鏡書店 - 歷史/傳記

明鏡書店 - 新史記雜誌社

明鏡電子書 - 歷史/傳記

明鏡雜誌 - 新史記

明鏡雜誌 - 名星